❶ 2020年山东日照市东港区教师资格证认定公告
【 #教师资格证# 导语】 从日照市东港区人民政府获悉,2020年山东日照市东港区教师资格证认定公告已公布,网报时间为6月15日-6月28日,具体详情如下:
为做好教师资格认定工作,根据《2020年日照市第一批次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公告》要求,现就日照市东港区第一批次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工作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认定对象
东港区辖区内(含日照经济技术开发区、日照山海天旅游度假区、日照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的人员)面试合格的初中、小学、幼儿园教师。
二、申请流程
(一)网上申报
1.申报时间
网报时间为:6月15日8:00—6月28日17:00,认定机构现场审核确认前已通过教师资格考试,在7月10日前能够取得毕业证书的申请人可在本批次进行网上申报。
2.申报网址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www.jszg.e.cn)从“教师资格认定网报入口”进行申报,申报时应按网站提示选择相应现场审核确认点。
3.教师资格认定机构的选择网上申报时认定机构的选择仍为日照市东港区教育局(日照市东港区教育和体育局),现场确认点选择日照市东港区行政审批服务局。
(二)体格检查
1.体检时间:6月15日至6月28日。
2.体检医院和要求(见附件1)。除孕妇可凭妊娠证明免予胸透项目检查,其他人员均需按规定完成全部项目检查,体检结果只在本次教师资格认定中有效。
(三)现场确认
认定时间:小学教师资格、幼儿园教师资格2020年7月4日小学教师资格、初中教师资格2020年7月5日认定时段:每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认定地点:东港区行政审批服务局政务服务大厅(临沂路269号)一楼1-5号窗口和25-30号窗口。
现场认定期间,为做好新冠疫情防控工作,减少人员密集,缩减等待时间,我们将采取错时取号认定。2020年6月30日,我们将通过“东港区行政审批服务局微信公众号”发布7月4号、7月5号“分时段认定”微信群二维码,通过网上申报的申请人请及时关注公众号。认定期间,我们会按时间节点,在群里发布当日认定工作安排。
其他有关认定内容与《2020年日照市第一批次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公告》具体要求一致。(日照市行政审批服务局网址:http://xzspj.rizhao.gov.cn/art/2020/6/7/art_116809_9183221.html)。
视天气情况,申请人可在政务服务中心东门、南门或三楼会议室等候,按照认定次序接受工作人员现场引导。
三、现场认定材料
1.二代身份证原件(需在有效期内)。
2.学历证书原件,学历信息经过学信网电子信息比对成功的可不提交。无法验证学历信息的,申请人需现场提交学历证书原件,学历证书是否有效以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以下简称学信网,https://www.chsi.com.cn/)的学历认证结果为准,申请人需自行打印《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以备现场审核时使用。学信网无法认定学历的,应当能够提供以下两个材料之一(其中,申请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提供中等职业学校学历的可不提供):①教育部全国高等学校学生信息咨询与就业指导中心出具的《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②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认证书》。
3.《山东省申请教师资格人员体格检查表》原件(当次有效,见附件1)。
4.《个人书》(申请人在网上申报界面下载打印、本人签名拍照后,在填写申报信息时按程序要求上传)。
5.考试合格证明(由申请人在国家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ntce.neea.e.cn)上自行打印,认定系统能验证通过的可不提交)。
6.近期一寸免冠彩色相片1张(正规证件相片,用以办理教师资格证书,应与网上申报时上传相片同底版,相片背面提前写明“姓名、身份证号”)。
7.在户籍所在地申请认定的,提交本人户口本或集体户口证明原件;在居住地申请认定的,提交公安部门颁发的有效居住证原件;以就读学校所在地申请认定的,提交注册信息完整的学生证原件。申请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类别的申请人,除提供以上资料外,还需提供相当助理工程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的职称证书或中级及以上工人技术等级的资格证书。认定系统无法验证申请人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的,需现场审查验证取得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
四、认定和领取证书
现场审核完成后,将依据审核情况做出认定结论,并为符合认定条件的申请人制发教师资格证书。证书领取时间请关注东港区行政审批服务局微信公众号。为提高行政审批服务效能,减轻申请人排队压力,东港区行政审批服务局负责发放的初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证书可选择免费EMS快递方式送达,需委托快递公司邮递证书的,请申请人提前填写好《快递委托书》(见附件2),现场确认时与申请材料一并交给认定机构。申请人也可以选择本人或委托代理人到认定机构领取证书,如委托代理人现场领取,需提供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和委托代理书。
五、其他事项
(一)请申请人按规定时间、地点和要求进行网上申报和现场审核等,因错过申报时间、选错认定机构或现场确认点、申报信息有误或提交材料不全等原因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申报工作的,认定机构将不再受理,责任由申请人本人承担。
(二)申请人应如实提交相关材料,故意弄虚作假,骗取教师资格的将依据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处罚。
(三)为进一步做好新冠疫情防控工作,根据日照市新冠疫情防控指挥部要求,认定机构和申请人应严格落实疫情期间防控措施。申请人员进入现场确认点前请戴好口罩、进行体温检测、出示健康通行码、排队保持一米以上间隔。未佩戴口罩、体温超过37.3度、14日内有病例接触史、出现咳嗽、乏力、呼吸困难等症状、不配合现场工作人员检测、验证、询问的不得进入现场确认点。
乘车路线:申请人可乘坐公交24路、34路、37路在农检中心站下车;可乘坐52路在湖西头一区站下车,沿临沂路南行200米;可乘坐7路、30路在济南路临沂路站下车,沿临沂路北行400米。
咨询电话:0633-8251628、8252758、8253658、3228906
附件:
1.日照市2020年第一批次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体检通知及体格检查表
2.《快递委托书》日照市2020年第一批次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体检通知及体格检查表《快递委托书》
❷ 日照行政审批服务局
是日照市政府设立的一个行政机构,主要负责全市行政审批和政务服务工作的组织、协调、监督和管理。
一、机构职能与设置
日照行政审批服务局作为日照市政府的重要组成部门,承担着全市范围内各类行政审批事项的组织和协调工作。通过制定并执行审批流程、标准和规范,确保审批工作的公正、透明和高效。同时,该局还承担着政务服务的推进工作,旨在通过优化政务服务环境,提高服务质量,为企业和群众提供更好的服务体验。
在机构设置方面,日照行政审批服务局下设多个处室,分别负责不同领域的审批和服务工作。这些处室之间协同合作,形成了一套完整的审批服务体系,确保了各项工作的顺利进行。
二、审批流程优化
为了提高审批效率,日照行政审批服务局不断优化审批流程。通过简化审批程序、压缩审批时限、推行网上审批等方式,使得企业和群众能够更快地获得审批结果。同时,该局还加强了对审批工作的监督和考核,确保审批工作的质量和效率。
三、政务服务创新
在政务服务方面,日照行政审批服务局也进行了多项创新。例如,推行“一窗受理、集成服务”模式,将多个审批事项整合到一个窗口办理,提高了办事效率;开展“互联网+政务服务”,通过网上办事大厅、移动APP等方式,为企业和群众提供更加便捷的服务渠道;建立政务服务评价体系,对服务质量进行定期评估,并根据评估结果进行改进。
综上所述:
日照行政审批服务局作为日照市政府的重要行政机构,在行政审批和政务服务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通过优化审批流程、创新政务服务方式,该局为企业和群众提供了更加便捷、高效的服务。未来,日照行政审批服务局将继续深化改革,提高服务质量,为日照市的经济社会发展做出更大的贡献。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
第二条规定:
本法所称行政许可,是指行政机关根据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申请,经依法审查,准予其从事特定活动的行为。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务服务法》
第四条规定:
政务服务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便民的原则,提高办事效率,优化服务流程,加强监督管理,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