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中国的p2p网贷目前划归哪个职能部门来管理
银监会,普惠金融部门。具体措施还没落实
② P2P到底归哪个部门管理
银监会设立了银行普惠金融工作部,负责推进银行业普惠金融工作,融资性担保机构、小贷、网贷的监管协调。
这是一个P2P的监管从无到有的过程,P2P将会有政府支持,那么将会有更多大资金背景做P2p,为了保证自己发展估计行业整体收益会有所下调。而且发生规模效应之后小平台只能越做越小,大平台越做越大,收益就越来越少了。
先成立管理部门,政府机关对权限划分相对较清楚,有了权限,才会去制定政策。现在有了监管部门,政策也将会出台,对于做实事的平台来说算是利好消息。
③ p2p网贷是由哪个部门进行监管的
网上借贷也即P2P业务将由银监会来负责监管。
我选择的万商贷对监管落实到位的。不错的
④ p2p由哪个部门监管
所有的P2P,包括我投的万 贝 金 融,都是银 监 会监管
⑤ p2p出现问题向哪个监管部门投诉
p2p出现问题可以向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投诉。
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的主要职责是依照法律法规统一监督管理银行业和保险业,维护银行业和保险业合法、稳健运行,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保护金融消费者合法权益,维护金融稳定。
1、信访咨询电话:010-66279113,(工作日9:00-11:30、14:00-16:30);
2、银行保险消费者投诉维权热线:12378,(工作日9:00-17:00);
3、保险违法行为举报电话:12378,(工作日9:00-17:00)。
内设机构
1、非银行机构检查局。拟订保险、信托和其他非银行金融机构等现场检查计划并组织实施。承担现场检查立项、实施和后评价。提出整改、采取监管措施和行政处罚的建议。
2、重大风险事件与案件处置局(银行业与保险业安全保卫局)。拟订银行业和保险业机构违法违规案件调查规则。组织协调银行业和保险业重大、跨区域风险事件和违法违规案件的调查处理。指导、检查银行业和保险业机构的安全保卫工作。
3、消费者权益保护局。研究拟订银行业和保险业消费者权益保护的总体规划和实施办法。调查处理损害消费者权益案件,组织办理消费者投诉。开展宣传教育工作。
4、打击非法金融活动局。承担打击取缔擅自设立相关非法金融机构或者变相从事相关法定金融业务的工作。承担非法集资的认定、查处和取缔以及相关组织协调工作。向有关部门移送非法集资案件。开展相关宣传教育、政策解释和业务指导工作。
⑥ 网贷归哪个部门监管
由银监会监管。
具体是由银监会的普惠金融部网贷研究处负责监管,“网贷研究处”是银监会的普惠金融部下设的负责P2P监管的具体部门,由普惠金融部调研员刘斌主持具体工作。但是没查到这个研究处做了什么,后续会看到,P2P的整治还是由网贷整治办来落地。
⑦ p2p网络借贷的监管机构是哪个
这是每个金融行业对应的监管主体,P2P属于网络借贷平台,所以是银监会是监管机构
⑧ 网络贷款很乱哪个部门会管
《关于促进互联网金融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是由央行会同有关部委( 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财政部工商总局法制办银监会证监会保监会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牵头、起草、制定的互联网金融行业“基本法”。
《指导意见》按照“依法监管、适度监管、分类监管、协同监管、创新监管”的原则,确立了互联网支付、网络借贷、股权众筹融资、互联网基金销售、互联网保险、互联网信托和互联网消费金融等互联网金融主要业态的监管职责分工,落实了监管责任,明确了业务边界。
(8)p2p网络借贷归哪个部门管扩展阅读:
制发背景
近几年,我国互联网金融发展迅速,但也暴露出了一些问题和风险隐患,主要包括:行业发展“缺门槛、缺规则、缺监管”;客户资金安全存在隐患,出现了多起经营者“卷款跑路”事件;从业机构内控制度不健全,存在经营风险;信用体系和金融消费者保护机制不健全等。
互联网金融的本质仍属于金融,没有改变金融经营风险的本质属性,也没有改变金融风险的隐蔽性、传染性、广泛性和突发性。
要鼓励互联网金融的创新和发展、营造良好的政策环境、规范从业机构的经营活动、维护市场秩序,就应拿出必要的政策措施,回应社会和业界关切,深入研究在新的市场环境和消费需求条件下,如何将发展普惠金融、鼓励金融创新与完善金融监管协同推进,引导、促进互联网金融这一新兴业态健康发展。
为此,人民银行根据党中央、国务院部署,按照“鼓励创新、防范风险、趋利避害、健康发展”的总体要求,会同有关部门制定了《指导意见》。
⑨ 网贷归那个部门管
证监会负责股权众筹融资和互联网基金销售的监督管理;银监会负责包括个体网络借贷和网络小额贷款在内的网络借贷以及互联网信托和互联网消费金融的监督管理,央行发布了《关于促进互联网金融健康发展指导意见》个体网络借贷(即P2P网络借贷)是明确归由银监会进行监管。
⑩ 指导意见发布后,P2P行业由哪个部门监管
指导意见发布后,P2P行业由银监会负责监管。
根据《关于促进互联网金融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第八条 网络借贷。网络借贷包括个体网络借贷(即P2P网络借贷)和网络小额贷款。
个体网络借贷是指个体和个体之间通过互联网平台实现的直接借贷。在个体网络借贷平台上发生的直接借贷行为属于民间借贷范畴,受合同法、民法通则等法律法规以及最高人民法院相关司法解释规范。个体网络借贷要坚持平台功能,为投资方和融资方提供信息交互、撮合、资信评估等中介服务。
个体网络借贷机构要明确信息中介性质,主要为借贷双方的直接借贷提供信息服务,不得提供增信服务,不得非法集资。网络小额贷款是指互联网企业通过其控制的小额贷款公司,利用互联网向客户提供的小额贷款。网络小额贷款应遵守现有小额贷款公司监管规定,发挥网络贷款优势,努力降低客户融资成本。网络借贷业务由银监会负责监管。
(10)p2p网络借贷归哪个部门管扩展阅读:
《关于促进互联网金融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第二十条 监管协调与数据统计监测。各监管部门要相互协作、形成合力,充分发挥金融监管协调部际联席会议制度的作用。人民银行、银监会、证监会、保监会应当密切关注互联网金融业务发展及相关风险,对监管政策进行跟踪评估,适时提出调整建议,不断总结监管经验。财政部负责互联网金融从业机构财务监管政策。
人民银行会同有关部门,负责建立和完善互联网金融数据统计监测体系,相关部门按照监管职责分工负责相关互联网金融数据统计和监测工作,并实现统计数据和信息共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