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IBM发展历史
IBM发展历史如下:
在第二次世界大战期间,IBM生产了M1卡宾枪和布朗宁自动步枪。盟军广泛使用IBM的设备进行军事计算、后勤和其他弹药。
20世纪50年代,IBM成为美国空军自动防御系统计算机开发的主要承包商,并开始复制高射炮系统。只有到那时,IBM才有机会接触到麻省理工学院正在进行的关键研究。
在20世纪60年代,IBM是八大计算机公司(UNIVAC、urban life、scientific data systems、control data、general electric、rca、honeywell)中最大的一家。
1975年,IBM生产的计算机是世界上任何其他计算机制造商的四倍。
1993年1月19日,IBM宣布1992财政年度亏损49.7亿美元,这是当时美国历史上最大的年度亏损。由于这一损失,IBM对其业务活动进行了重大更改,将重点从硬件转移到软件和服务。
2004年与香港文化传播集团合作推广中文CPU收银机。12月8日,占中国个人电脑市场近三分之一的联想集团表示,将以12.5亿美元的现金和股票收购IBM的全球台式机和笔记本电脑业务。
(1)美国网络硬件龙头老大是哪个扩展阅读:
业务范围:
IBM是计算机行业的长期领导者,在大型/小型计算机和便携式计算机(thinkpad)方面取得了最显着的成就。他创立的个人电脑(PC)标准仍在使用和开发中。2004年,IBM将个人电脑业务出售给中国电脑制造商联想集团(lenovo group),标志着从“大规模”产品业务向“高价值”业务的全面转型。
IBM还在大型机、超级计算机(以深蓝、blue genie和Watson为代表)、UNIX和服务器方面处于行业领先地位。
软件软件,IBM软件集团(集团)分为软件行业解决方案,和中间件产品,包括业务分析软件(Cognos, SPSS),企业内容管理软件。
IBM在材料、化学、物理和其他科学领域也拥有深厚的专业知识。硬盘技术、扫描隧道显微镜(STM)、铜线和原子蚀刻都是IBM的发明。
⑵ 硬件防火墙设备厂商里谁是老大
juniper 以前是思科的下属企业啊!好像是后来分出去了……网上有好多这样的资料
硬件肯定还是CISCO 的。因为思科都是做的电信级别的。电信级别的那能在网上卖。开玩笑……
其余都是一些主打企业级的设备当然思科也有针对企业的。
至于你说的200万是有点贵了。是那个说一下。
伦理来说200W不算做的。一ORACLE套数据库还可以买上30多万呢!可对我们来说就5块钱…………………………
⑶ 有因特网之父之称的美国人叫什么
文特·瑟夫:因特网之父
TCP/IP对于普通百姓来说好似天书中 的符号。就是网虫看了,顶多觉得这几个英文字母眼熟,至于它 在因特网中所起的作用,除了专业人士,没有人会去深究。不过, 在任何一件对人类的生存形态与生活方式会发生影响的事件 背后,总有人具有使命感。TCP/IP的发明人文特.瑟夫一直用心思 索,怎样编写主机与主机之间规范语言软件,以实现计算机间 的交流。在一次学术会议的休息时间,突然灵感骤至。瑟夫连忙 拿起一个旧信封在背面胡乱画出个草图。正是在这张普通的纸 上,瑟夫提出了能够连接不同网络系统的“网关”(Gateway)的概 念,为TCP/IP协议的形成起了决定性的作用。瑟夫和另一位学者 卡恩一起构建了TCP,后来又不断将其完善,使TCP成为标准,并 走向世界。瑟夫与同仁的努力,为因特网插上起飞的翅膀。
21世纪的文艺复兴者
与大多数默默无闻的开拓者相比,瑟夫 无疑是最幸运的。他是绝大多数媒体谈到因特网起源时都要加 以引用的人物。而且尊敬地称他为“因特网之父”。他说:“你应 该清楚这个头衔很不公平,有很多人参与了因特网的创建,我 只是在最初10年里做了一些早期工作。”这不是客套。个人电脑 不是一个人的发明,因特网更是集体的力量。戴得上“因特网之 父”这顶帽子的人可能不只瑟夫一人,但他戴着,的确问心无愧。 25年前,他与人共同发明了TCP/IP协议,打破了因特网政策的 障碍,将网络从政府学术网转变成革命性的商业媒体,从此引 爆了一场前所未有的革命。
今年56岁的瑟夫,担任MCIWorldCom高级副 总裁,负责技术和架构。世界上大多数人都只是静待因特网的 爆发性发展,但瑟夫却不,在发表演讲、接受各种荣誉的同时, 他与美国国家航空和航天局(NASA)合作,着手将因特网延伸至 外层空间。
他一生酷爱科幻小说,有着丰富的计算 机知识,有着对人性敏锐的理解,他将这些个人素质混合起来, 大大改善了整个世界的通信方式和知识获取的方式。 “Vinton扮演了许多角色。但他更像是21世纪的文艺复兴者。他部 分是科学家,部分是工程师、哲学家、商人,但最重要的是一名 伟大的启蒙者。”瑟夫多年的老板FredChggs这样评价他。
瑟夫无疑是因特网方面为数不多的权 威之一,1992年他组建了因特网协会,无论在政府社交圈,还是 高科技社区中,瑟夫都是国家级的人物。1997年,他从克林顿总 统手中接过了美国技术勋章。尽管在他身上的荣誉和影响力与 日俱增,但瑟夫仍像过去一样平易近人,保持谦虚态度。
网景的安德森说:“我们是站在巨人肩膀 上创造业绩”。瑟夫无疑是巨人之一。
1986年后担任CNRI副总裁,1994年再度回 到MCI,负责MCI基于因特网服务的通用网络架构,包括为商业和 消费用户提供数据、信息、语言和视频的集成服务。
1997年,瑟夫所在的MCI公司,想让因特网 具备行星间的通信能力。于是瑟夫着手开发技术,使标准的因 特网能布置到木星、土星、火星和金星等行星和卫星的表面,使 宇宙飞船在太阳系内航行时可以通信。瑟夫表示,离完整的技 术规范还很遥远,但他希望他的基本设计方案能够在近距离的 太空旅行中使用,比如预定于2001年的火星探测计划。
瑟夫的研究成果究竟会给人类带来多 大的影响,目前还难以定论。
一位有听觉缺陷的工程师的自白
文特·瑟夫出生于1943年6月23日。在洛 杉矶圣费尔南多谷地区上中学时,他与斯蒂夫克洛克认识,并 成为好友。两人都酷爱科学,周未经常泡在一起做三维棋盘成 色彩观察实验。
瑟夫消瘦结实,易动感情、热情外露,他 参加学校的后备军训练队,以逃避体操课。在校内他要么一身 制服,要么穿夹克打领带,还总夹着一个棕色大公文包。当时看 来,这身打扮气度不凡,“我穿夹克打领带是为了让自己与众不 同。虽然以这种方式表现自己可能很幼稚”,然而令朋友们惊讶 的是,文特的这身打扮从未阻碍女孩子对他的兴趣。他在情场 上可以说是如鱼得水。人人都说,他魅力不一般。
小时候,他的偶像是父亲。他父亲通过艰 苦奋斗,从一名普通员工升到北美航空公司的高级执行官。瑟 夫的两个弟弟也表现出众,两人踢足球,并轮流担任学生会成 员。瑟夫本人则是书虫,兴趣庞杂、爱好十分广泛,幻想色彩较 浓。化学学得特别好,但他真正的兴趣在于数学。由于是早产儿, 瑟夫出生时听觉有缺陷,必须戴上助听器。他从小到大一直在 设计有助于听觉交流的技巧。他还写过一篇论文,叫“一位有听 觉缺陷的工程师的自白”。
1960年左右,虽然还在念高中,但斯蒂夫 已获准使用加州大学洛杉矶分校(UCLA)的计算机实验室。周 未,瑟夫就跟斯蒂夫去。一次实验室大楼已锁,只见二楼有扇窗 开着。“接下去,我就知道文特已站在我的肩膀上。”斯蒂夫回忆道。
高中毕业后,瑟夫进了斯坦福大学,他父 亲的公司为他提供了四年的奖学金。他主修数学,很快迷上计 算机。“编程让人体味到一种奇妙无比的感觉。你创造了一个你 自己的世界,你就是这个世界的主人。不管编了什么,计算机总会照办。它就像一只沙匣,里边每一粒沙子都在你把握之中。”
大学毕业。恰逢IBM招人,他就进了IBM洛 杉矶公司,为一个分时系统搞系统工程研究。很快他就发现自 己肚里的墨水不够,瑟夫就投到他论文导师爱斯金的门下。当 时爱斯金与ARPA签有研究协议,研制一台超级计算机,专用于监 测另一台机器上的程序执行情况。这成了瑟夫的论文课题。1968 年夏,斯蒂夫在UCLA和瑟夫一道工作,标志着他俩从此与计算机 网络结下不解之缘。
1968年秋,该课题转至克兰罗手下,他用 ARPA拨来20万美元设立网络测试中心,负责ARPA网计划中大部 分机器性能测试和分析工作。克兰罗召集了40名学生为他干活, 瑟夫和斯蒂夫无疑是其中的老大。另外还有乔波斯德尔。
瑟夫的妻子希格里是插图画家,3岁时 耳朵就全聋了。两人的第一次见面就是他们的助听器推销商精 心策划的。让两人不期而遇,一见钟情。饭后,两人一起去了艺 术博物馆。瑟夫从未受过艺术方面的训练,但他也表现出浓厚 兴趣。在康定斯基的大型作品前,他伫立良久,最后冒出一句: “这画真像一只巨大的新鲜汉堡包。”
一年后的1966年,俩人结婚了。斯蒂夫自 然是傧相(几年后两人又互换了一次角色)。婚礼开始前几分钟, 奏婚礼进行曲的录音机卡了壳,这位傧相和惊慌失措的新郎赶 紧躲到圣坛边的小房间里,发动特长,将机器修好。由于听力缺 陷,两口子说悄悄话都像吼叫。
为因特网插上起飞的翅膀
当时最紧迫的任务就是编写主机—— 主机规范语言软件,以实现计算机间的交流。1968年夏,ARPA网 四个网点的一小群研究生聚在一起,谈论ARPA网。不久,他们开 始自称为“网络工作小组”(NWG),聚集全国通信编程人员中的 精英,为联网主机的操作规范达成统一意见。他们创造出了一 系列新术语,比如“协议”(Protocol)。但前几次会谈并无实质性进 展。
转眼到了1969年底,NWG还未拿出规范 语言。为了在12月交差,小组拼凑赶制出一份Telnet,用于远程上 网,但功能有限,比较基础。
真正的革命突破留给了瑟夫和鲍勃·卡 恩。1970年初,他碰到BBN公司的主持中介信息处理器安装调试 的硬件专家鲍勃·卡恩。两人一见如故,一起在UCLA做测试。卡 恩需要什么软件,瑟夫马上玩命把它编出来。他俩为电脑网络 间的协调问题绞尽脑汁,看怎样将不同的网络焊接得天衣无缝。
1973年春天,瑟夫去旧金山大饭店参加 会议。在休息室过道里,等候下一轮会谈。突然灵感骤至,连忙 拿起一个旧信封在背面胡乱画起来。正是在这张普普通通的纸 上,瑟夫提出了能够连接不同网络系统的网关(Gateway)的概念,为 TCP/IP协议的形成起了决定性的作用。那时,他与卡恩就如何建 造一个网中之网已谈了几个月,而且也与其他小组有许多交 流。两人都想到用一个“网关”来帮助系统之间的路由选择,“网 关”概念确立后,下一个难题是包传输问题。当时瑟夫的那张草 图确立了技术的突破。
1973年春夏,瑟夫和卡恩都在推敲细节。 瑟夫经常拜访弗吉尼亚阿灵顿的“达帕”办公室(DARPA的前身 就是ARPA)。与卡恩经常连续几个小时地讨论。有一次马拉松谈 话中,他俩整整熬了一夜,轮流在粉笔板上涂涂写写。两人准备 合作一篇论文,又是通宵不眠。
同年9月,两人把新规范的观点和论文 一起提交给国际网络工作小组,经过大家讨论,使其更加成熟。 两人在论文修改中都固执已见,争得面红耳赤:“我们常常是一 个人在打字时,另一个人才得以休息一下扭累的脖颈,却又不 得不一起构思,真有点像两只手绑在一支笔上。”
1973年底,论文大功告成,题目为:“关于 包网络相互通信的协议”。在这篇有划时代意义的论文中,瑟夫 和卡恩首次提出TCP协议。这就有了电脑网络“联合国宪章”。在 署名问题上,俩人决定让上帝作主,掷了一枚硬币。结果瑟夫受 到了垂青,他赢了。当然,他赢得的不仅仅是一个署名,而且后 来一堆堆接踵而至的荣誉。
1974年5月,论文发表。就像7年前罗伯茨 勾勒出ARPA网初步设想一样,这是一个革命性的事件。论文描述 了传输控制协议(TCP),还介绍了网关的概念。有了TCP,跨网交 流才成为现实。如果TCP足够完善,任何人都可以建造起任意规 模和形式的网络,只要网上有能为信息包作解释并选择路经的 网关机器,人们通过它就能与任何一个网络交流。TCP成为开拓 世界的技术,为因特网插上了起飞的翅膀。
成为因特网之父
当然,瑟夫是TCP的真正推动者。他和卡 恩一起构建了TCP,后来瑟夫又不断将其完善,使TCP成为标准, 并走向世界。就这一点来说,瑟夫是真正的“因特网之父”。
1972年,瑟夫获得加州大学洛杉矶分校 (UCLA)计算机学博士学位。在华盛顿召开的国际计算通信大 会上,他作了公开演示,使公众第一次看到包交换技术和远距 离计算机交互技术。这一年,他离开UCLA,加入斯坦福大学,担 任该校的计算机和电气工程教授。
1974年论文发表后,瑟夫继续深入研究, 将TCP变成更详细的规范使人们可以为它开发多种软件。1976 年,他离开斯坦福大学,加入ARPA。在1976年至1981的任期内,他 在因特网与网络相关数据包和安全技术的开发中,扮演了至关 重要的角色。他的大部分工作是测试、分析、规划、组织集体讨 论,然后又回到制图板上。
1977年7月是重要的里程碑。在南加州大 学的信息科学研究所(ISI)里,瑟夫和卡恩等十余人举行了一次 有历史意义的试验。当时全美国有三个电脑因特网,第一当然 是阿帕网,另外还有两个,一是无线电信包网,一是卫星信包网。 瑟夫他们的试验就是要通过电脑“联合国宪章”把三者联起来。 一个有数据的信息包首先从旧金山海湾地区,通过点对点的卫 星网络跨过大平洋到达挪威,又经海底电缆到达伦敦,然后通 过卫星信包网,连接阿帕网,传回南加州大学,行程9.4万英里, 这次试验没有丢失一个比特的数据信息,瑟夫和卡恩他们一举 成功!
1978年初,瑟夫在ISI主持召开TCP会议。会 议间歇时,他和波斯德尔、科恩及另一个同事,在走廊交流。“我 们靠着走廊的几个大纸箱站着,一边就在纸箱上画起图表来。” 当继续开会时,他们就向小组提交建议:将传输控制协议中用 于处理信息路经选择的那部分功能分离出来,形成单独的因特 网范围协议,简称IP。1978年,TCP正式变为TCP/IP。
初期,“Internet”意指任何使用TCP/IP协议 的网络,而“Internet”则专指由联邦政府资助的,由许多使用TCP/ IP的公用网络互联而成的网络。到80年代中期,欧洲、加拿大也 开始与美国政府主持的网络互联。于是“因特网”(Internet)开始意指 这个松散广大的世界性TCP/IP因特网络。
1982年初,瑟夫遇到一位MCI公司的经理, 此人负责MCI的信息开发工作。“他想建立一个数字式邮政服务, 我立即被这个想法吸引住了”。因此他宣布离开DARPA,加盟MCI, 去担任MCI数字信息服务的副总裁。他的离去引起了极大的震 动和反响,一位同事甚至为此而哭了。“文特是我们无形中的头 儿,我们需要他。”另一位同事说。
手中握着一枚火箭
瑟夫在极为关键时刻离开的ARPA网准 备正式转换成TCP/IP系统,据传国家标准署考虑为网络互联建 立一套新标准,取代TCP/IP,这就是OSI参考模型。OSI是国际标 准化组织(ISO)开发,是由地位巩固的官僚们,居高临下甚至是 蔑视一切的情况下发布的。他们认为TCP/IP和因特网只是一种 学术玩具,但瑟夫等人坚持反对OSI,因为它划分过细,十分复杂, 而且仅仅是个设计,从未试验过。“OSI的一切都是非常抽象的, 学究气十足。他们所用的语言浮夸到不可思议的程度,简直读 不下去。”
而TCP/IP是实践的结晶,也是合作研究 的产物,不是像OSI那样在一大堆委员会里产生出来的“大骆驼”。 OSI经常举办国际会议,对瑟夫等人来说,真是一番痛苦的经历。 “我在会上不停地写反对意见。”
因特网的魅力在于交流规范的简单方 便,而瑟夫的魔力在于:他美言善诱,软硬兼施,最终让用户采 用这种规范。
1983年,瑟夫曾劝说让IBM、DEC、HP支持 TCP/IP,但都遭拒绝,而采用了OSI。他们认为TCP/IP只是一项 研究试验。不过最关键的是,国防部选择了TCP/IP。
1983年1月1日,ARPA网正式转换成TCP/ IP系统。这次转换具有里程碑意义,恐怕是此后几年中因特网 发展中最为重要的事。有了TCP/IP,网络可伸展到任何地方,数 据不费吹灰之力就从一个网络送到另一个网络。
1988年,也就是5年后,ISO终于制定出开 放系统网络互联标准。连美国官方也将OSI作为官方标准。欧洲 更是趋之若鹜。看来,OSI要想压倒TCP/IP,但是借助Unix的威力, TCP/IP已无所不在。凭着它无声而凶猛的冲击,TCP/IP击退了 ISO的强攻。“标准只能被发现,而不能被颁布”,这就是因特网 的新规则。
1989年,瑟夫向Interop展览会场走去,他第 一次感受到因特网被科学界和研究界以外的世界所欢迎。“我 们注视着这一切,感到我们手中握着一枚火箭。”
ARPA网不再是中心,因特网已变成了网 状结构,辐射全球。一场革命一触即发,瑟夫幸运地站在了这场革命的中心。
⑷ 华为、红帽、思科、微软、甲骨文这五个哪个认证最厉害排一下顺序,哪个最厉害挣钱最多
都是行业的领军厂家,不同行业是比较难排名的吧?系统?网络还是硬件认证呢?总的来说,个人觉得思科微软比较权威,甲骨文华为次之,红帽比较少人用(不过LINUX已经拥有越来越多的拥趸了),思科的网络工程师认证是全行业公认的老大,原来是微软的, 系统认证还是推崇微软了,微软几乎各个认证都挺权威专业的,系统认证我们还是尊微软为老大的,毕竟从市场、应用、用户等都是其他厂家不可比拟的,次之我认为开源的LINUX发展前景可观,如果说数据库系统,那甲骨文无疑是龙头老大了,微软尾随吧,不过不同类型的数据库也没有多大的可比性。硬件认证方面,思科勿容置疑又是荣登宝座的,华为微软次之吧,挣钱多寡的问题很难下结论了,微软思科甲骨文国外大户从财报看他们的赚钱多少了,华为的主要市场还是国外,比国内的市场大步知道多少倍了,——是一家逐渐新兴的掘金大户,势头很好以上是个人非主业的一点小看法,如果不对,请别理会,以免影响视听。谢谢
⑸ CISCO , CMTS 是什么设备
CMTS(Cable Modem Terminal Systems),CMTS是管理控制Cable Modem的设备
CMTS是线缆调制解调器终端系统的英文缩写,是一个位于有线电视网前端的设备系统,允许有线电视运营商向家庭计算机提供高速Internet接入。CMTS通过有线电视网发送和接收数字线缆调制解调器信号。它接收从用户的线缆调制解调器发来的信号,将信号转换成IP包,然后将信号按一定路由发送给ISP,连接Internet。CMTS还能将信号下行发送到用户的线缆调制解调器。线缆调制解调器之间不能互相直接通信,必须通过CMTS才能沟通。 CMTS提供的许多功能类似DSL系统中的DSLAM提供的功能。
有线电视台通过线缆调制解调器终端系统(CMTS)向订户提供全方位的电视会议、IP语音电话及其他宽带服务。除了连通性,这些产品也提供其他多种功能,包括协议数据单元路由、交换、协议转换及流量管理,其典型特征包括流量鉴定、分类、过滤及服务质量支持。IDT设备有助于工程人员进行成本经济型的高性能设计。
⑹ 戈登·摩尔的基本信息
摩尔1929年出生在美国加州的旧金山。曾获得加州大学伯克利分校的化学学士学位,并且在加州理工学院(Caltech)获得物理化学(physical chemistry)博士学位 。50年代中期他和集成电路的发明者罗伯特·诺伊斯(Robert Noyce)一起,在威廉·肖克利半导体公司工作。后来,诺伊斯和摩尔等8人集体辞职创办了半导体工业史上有名的仙童半导体公司(Fairchild Semiconctor)。仙童成为Intel和AMD之父。
1968年,摩尔和诺伊斯一起退出仙童公司,创办了Intel。Intel致力于开发当时计算机工业尚未开发的数据存储领域,公司生产的第一个重要产品Intel 1103存储芯片于70年代初上市。1972年,Intel销售额就达2340万美元。从1982年起的过去10年间,微电子技术共有22项重大突破,其中由Intel公司开发的就有16项之多。
在摩尔主导Intel的十几年时间里(1974~1987年),以PC为代表的个人计算机工业萌芽并获得了飞速的发展。摩尔以其敏锐的眼光,准确地预测到了PC的成功。他果断地做出决定,Intel进行战略转移,专攻微型计算机的“心脏”部件--CPU。戈登·摩尔正是这场变革和进步的最大推动者和胜利者。在高科技的IT领域,奋斗过十年的人物就可以被人称为老兵了。那么闪耀了40多年光芒的摩尔又该被称为什么呢?戈登·摩尔不但是一个老兵,他更是一位信息产业的偶像。今天,虽然担任Intel荣誉董事主席的摩尔已经淡出了日常的管理事务,但是他还是一周数日出现在Intel总部的大楼里
1998年,摩尔和美国AAA国际合作创办了AAAInt-l。Intel公司以“智能”产业为主,“AAA”以“智慧”产业为主,合作后“AAAInt-l”以“智能+智慧”的“智创未来,链动世界”为经营理念,以“服务国际战略,履行全球责任”为使命,全力满足未来智能化社会从“互联网---物联网---智联网”链动发展市场需求!
他是信息产业的偶像,他的定律不仅把英特尔带到了产业的顶峰,也指引着40年来IT产业的发展。他,戈登·摩尔,在盛名之下,把自己谦和地封藏起来,在退出江湖多年之后,他的出场依然如超级巨星一样,引来技术天才们的如雷掌声。
没有哪个工程师的出场能像戈登·摩尔(Gordon·Moore)那样,犹如一个超级巨星。为了纪念IDF成功举办10周年,这位极少露面的摩尔定律之父,在英特尔信息技术峰会的第一天掀起了一个高潮,现场所有观众站起来用热烈的掌声向他致敬。
第二次见到摩尔,是他忽然出现在安静的媒体室里,几乎所有的记者都扔下手里的笔记本电脑,抓起相机一拥而上。国外记者说,摩尔的每一次出场都是这样,他会在你最意想不到的时刻出现在你面前。
摩尔很高,有一米八,年近八旬的他身着黑色西装仍然挺拔。不管周围人如何手忙脚乱,这位白发老者总是气定神闲、悠然自得。
目前世界上最流行的是什么,当然是电脑和网络,哪个行业最赚钱,当然是在风口浪尖上的IT行业,那么这个行业的龙头老大是谁,也许会有一些犹豫,不过看看自己的电脑,瞅瞅无处不在的广告,这个答案就一目了然,当然就是全球最大的CPU制造商“英特尔”,它是计算机行业的领军人物,生产着电脑的“心脏”——CPU,是真正的芯片巨人,任何一个计算机制造商,没有谁敢拒绝英特尔的产品,没有谁敢不使用着名的奔腾系列,虽然计算机战场硝烟四起,但几十年来,它永远处于不败之地,几乎成为完美的化身。
而这个完美的化身是由三驾马车所驾御的。罗伯特·诺伊斯,戈登·摩尔,安迪·格鲁夫,每一个都是那么赫赫有名,功勋盖世,他们是完美的最佳组合,诺伊斯被尊称为“圣人”,引领着企业发展方向,安迪被称为“偏执狂”,用铁腕管理着公司,摩尔则是出类拔萃的技术天才,计算机产业发展第一定律的发明人,尤其擅长技术趋势的分析与谋略的策划,是英特尔的哲学家、思想家,也是它的“心脏”。 1929年1月3日,戈登·摩尔出生在加州旧金山的佩斯卡迪诺。父亲没有上过多少学,17岁就开始养家,做一个小官员,母亲只有中学毕业,但一家人日子过得也温馨和乐。
11岁的时候,一次偶然的机会让年幼的摩尔对化学产生了兴趣。当时邻居的孩子有一个独特的圣诞礼物,那是一个化学装置,里面有许多真正的化学试剂,可以制成许多稀奇古怪的东西,甚至可以制造炸药,摩尔简直完全着了迷,整天跑到邻居家里去,研究这些小东西,他开始想成为一个化学家!
在学校里,摩尔不是最用功的那个人,但却是最会学习的那个,他整天跑出去做运动,搞发明,但学习成绩一直还不错。高中毕业后他进入了着名的加州大学伯克利分校的化学专业,实现了自己的少年梦想。1950年,摩尔获得了学士学位,接着他继续深造,于1954年获得物理化学博士学位。
毕业后,摩尔来到约翰·霍普金斯大学的应用物理实验室工作。当时他的研究方向是观察红外线吸收性状和火焰分光光度分析。但不久研究小组因两个上司的离去而名存实亡。而摩尔开始思考自己的未来方向,他说:“我开始计算自己发表的文章,结果是每个单词5美元,对基础研究来说这相当不错。但我不知道谁会读这些文章,政府能否从中获得相应的价值。”
几年之后,在诺贝尔奖获得者、晶体管的合作发明者威廉·肖克利的邀请下,1956年,摩尔回到加利福尼亚,作为一名化学专家加入了肖克利半导体公司,他想放弃以前那种太过于虚无缥缈的理论研究,做点事情,让自己的研究得到应用。
事实证明,摩尔加入肖克利半导体公司是一个正确的决定,因为在这里,他遇到了自己一生最好的合作伙伴,成就了一番最伟大的事业。罗伯特·诺伊斯、布兰克、拉斯特都是后来鼎鼎大名的人物。但也有缺憾存在,因为肖克利是天才的科学家,却缺乏经营能力。他雄心勃勃,但对管理一窍不通。斯坦福大学教授特曼曾评论说:“肖克利在才华横溢的年轻人眼里是非常有吸引力的人物,但他们又很难跟他共事。”一年之中,实验室没有研制出任何像样的产品。
于是,公司里意气相通的8个人决定“叛逃”,带头人是诺伊斯,他是摩尔最好的朋友。他们向肖克利递交了辞职书。肖克利怒不可遏地骂他们是“八叛逆”。但青年人还是义无反顾离开了他们的“伯乐”。不过,后来就连肖克利本人也改口把他们称为“八个天才的叛逆”。在硅谷许多传说中,“八叛逆”的照片与硅谷第一位创业者惠普的车库照片,具有同样的历史价值。 1957年9月,“八叛逆”手拿《华尔街日报》,按纽约股票栏目挨家挨户寻找合作伙伴,他们找了35家公司,但被拒绝了35次。最后,他们找到了一家地处美国纽约的摄影器材公司,这家公司名称为Fairchild,音译“费尔柴尔德”,意思就是“仙童”。已经60多岁的费尔柴尔德先生已经没有多少心情和动力了,他只提供了3600美元的种子基金,要求他们开发和生产商业半导体器件,并享有两年的购买特权。于是,“八叛逆”创办的企业被正式命名为仙童半导体公司。、
“仙童”们商议要制造一种双扩散基型晶体管,以便用硅来取代传统的锗材料,这是他们在肖克利实验室尚未完成却又不受肖克利重视的项目。费尔柴尔德摄影器材公司答应提供财力,总额为150万美元。诺依斯给伙伴们分了工,由摩尔负责研究新的扩散工艺,而他自己则与拉斯特一起专攻平面照相技术。
1958年1月,IBM公司给了他们第一张订单,订购100个硅晶体管,用于该公司电脑的存储器。到1958年底,“八叛逆”的小小公司已经拥有50万销售额和100名员工,依靠技术创新优势,一举成为硅谷成长最快的公司,别人称它是“淘气孩子们创造的奇迹”。
60年代的仙童半导体公司进入了它的黄金时期。到1967年,公司营业额已接近2亿美元,在当时可以说是天文数字。人们说:“进入仙童公司,就等于跨进了硅谷半导体工业的大门。”
1965年的一个无意的瞬间,摩尔发现出一个对后来计算机行业极为重大的定律,它发表在当年第35期《电子》杂志上,虽然只有3页纸的篇幅,但却是迄今为止半导体历史上最具意义的论文。在文章里,摩尔天才地预言说道,集成电路上能被集成的晶体管数目,将会以每18个月翻一番的速度稳定增长,并在今后数十年内保持着这种势头。摩尔所做的这个预言,因后来集成电路的发展而得以证明,并在较长时期保持了它的有效性,被人誉为“摩尔定律”,成为新兴电子电脑产业的“第一定律”。
但在当时,摩尔和其他人都没有想到它的作用。因为这时的仙童已经在孕育着危机,随着分公司的壮大,母公司总经理不断把利润转移到东海岸,去支持费尔柴尔德总公司的盈利水平。目睹这种现状,仙童的大批人才精英,纷纷出走自行创业。
1968年,“八叛逆”中的最后两位诺伊斯和摩尔,带着当时还不出名的葛罗夫脱离仙童公司自立门户,在加州维尔山的一幢旧楼中,英特尔成立了,新公司最初起的名字叫“摩尔——诺伊斯电子公司”。但是英文里Moore Noyce听起来与more noise(吵吵嚷嚷)非常相似,所以又改成了“英特尔”。“英特尔”(Intel)本来源自于英文单词“智慧”(Intelligence的头部。同时又与英文的“集成电子”(Integrated Electronics)很相似,于是,这个简单却响亮的名字就这样诞生了!虽然是个小公司,没有资金,没有地方。但他们却雄心万丈,要闯一番伟大事业。
创业之初,三人一致认为,半导体最具潜力的市场是存储器芯片,这一市场完全依赖于高科技。1969年,英特尔推出自己的第一批产品——双极处理64位存储器芯片,代号为3101。第二年,又推出第一个大容量(256位)金属氧化物半导体存储器1101。1972年,又乘胜推出第一个容量为1KB的动态随机存储器1103,这种价廉物美的产品深受欢迎,供不应求,它的诞生正式宣告了磁芯存储器的灭亡,并最终成全了个人电脑革命。达到 在英特尔公司,摩尔定律开始得到彻底的发挥和实践。从70年代起,英特尔就构筑了其赖以成功的商业模式——不断改进芯片的设计,以技术创新满足计算机制造商及软硬件产品公司更新换代、提高性能的需要。摩尔提出,计算机的性能每18个月翻一番,只有不断创新,才能赢得高额利润并将获得的资金再投入到下一轮的技术开发中去,才会在竞争激烈的市场上生存下来。而摩尔的口头禅就是“改变是我们终身的热爱”。
在摩尔定律的指导下,英特尔公司好戏连台,1971年对外公布了世界第一个微处理器4004,宣告了“一个集成电子新纪元已经来临”。1974年,又推出了微处理器8080。“8080”被专家们称赞为有史以来最成功的微处理器之一,也正是从8088开始,个人电脑开始在全世界范围内发展起来。
1974年在诺伊斯卸任之后,时任副总裁的摩尔正式登上了总裁和首席执行官的宝座,开始了英特尔腾飞的路程。作为技术出身的企业家,摩尔从不认为自己是公司的总裁,高高在上,并且他十分注重技术的转化,消除英特尔研究实验室和制造部门之间的瓶颈,加快了新产品从实验室向工厂、向市场的转化。
由于经营策略的正确,技术上的创新,这时的英特尔已经逐步确立了自己的巨人地位,环顾四周,无一人是对手,不由得洋洋得意,但他们没有想到,在遥远的东方,一股新生的势力正在成长。
1976年3月,日本最大的5家电气公司的科研力量联合起来,组建起超大规模集成电路研究所,不到4年时间,他们取得了巨大成就!1980年3月,惠普公司总经理安德森在华盛顿的一次会议上发表了一份日美两国芯片质量的比较报告,美国最好的产品的次品率,竟要比日本最差的产品高出5倍。这份报告引起硅谷的震惊。
然而真正的较量是1981年。这年12月,英特尔公司推出8087芯片,日本松下公司毫不示弱地拿出3200芯片。当时64K动态随机存储芯片是电脑界一致看好的重头戏,它包含65536个元件,不仅能读,而且能够像黑板一样擦写。但日本的64K芯片是半路里杀出来的一匹黑马,以它低成本和高可靠性,迅速占有美国,使英特尔的单个芯片价格在一年内就从28美元惨跌至6美元,英特尔这个新生的巨人被狠狠地教训了,硅谷为之哗然,美国为之哗然。
摩尔痛定思痛,决心放弃存储芯片市场,转向了微处理器(控制芯片)市场,因为以其敏锐的眼光,摩尔已经准确地预测到了个人电脑以后的成功。他果断地做出决定,Intel进行战略转移,专攻微型计算机的“心脏”部件—CPU,正是这一决策,最终确立了英特尔今日在全球微处理器市场上的霸主地位。
从1985年起,英特尔开始同康柏联合研制以80386微处理器为基础的新型计算机,并于1987年成功地推出运算速度比IBM个人计算机快三倍的台式386计算机。1991年,英特尔又与IBM公司达成一项为期10年的微处理器协议,研制能用一块芯片代替许多计算机芯址,并且容量更大、速度更快的处理器。
技术上的创新使英特尔不断领先于同行,始终占据着微处理器市场的极大市场份额,利润连年上升,但摩尔并没有满足于现状,他相信自己的摩尔定律,清楚市场的淘汰是多么快速,依然以极大的频率“自己淘汰自己”。1993年3月,英特尔又推出微处理器的第五代CPU产品——Pentium(奔腾)。
在摩尔主导Intel的十几年时间里,以PC为代表的个人计算机工业萌芽并获得了飞速的发展。随着PC在全球范围获得的巨大成功,提供PC核心部件的Intel从一个存储器制造商长成为一个更加辉煌的Intel。戈登·摩尔正是这场伟大变革的最大推动者和胜利者。
1989年,摩尔从主席职位上光荣退休。
成功秘诀
深厚的专业知识为基础。
技术为支点,研发为杠杆。
不断“淘汰自己”的勇气。
⑺ 美国仍然领先所有国家,5G何时会在世界各国普及
世界普及估计有点远,但是在强国里面(美,俄,中,英,法,德等)应该不远了,20年吧(完全普及的话),因为要代替4g,所以还是很麻烦的。为什么说世界普及比较远呢 ,因为其他国家的网都还是很落后的,比如印度的网,够差的了,很少地区用的上4g,其他地区还到处去找信号
⑻ 第一张世纪网络是由美国哪个运营商建立的
当大部分中国人还没有享受到普及世界的3G移动网络时,世界悄悄的走进了4G的时代。作为移动数据网络的先驱国家,美国的4G移动网 络,更是早已走在了世界的前端。美国四大运营商Verizon,AT&T,T-Mobile,Sprint早在2009年就开始研发4G数据网络技术,而面对各大运营商对他们的4G网络夸夸其谈,用户们该如何选择?
首先,普及一下网络数据传输速度的单位:Mbps。举个例子,我们普通家庭的1兆宽带,这里的兆就是这个Mbps的单位。这样大家大概对我们现在的移动数据网络的网速有个初步的概念了。
美国最早的4G网络,实际上是3G(HSPA)技术的升级版,又叫HSPA+(演进式HSPA),理论下载速度最高可达21Mbps。相信大家对此并不陌生,因为中国联通已经在使用这个技术了。
然而,科技在飞速的发展,真正更新换代的4G技术终于诞生:4G-LTE,研究表明,LTE的理论最高下载速度可达到300Mbps。这无疑是一个移动数据网络的飞跃,LTE预计将成为第一个真正的全球通行的无线通讯标准。下面详细介绍一下美国四大运营商的4G网络情况,到了美国该如何选择,相信大家看以后自然心中有数。
*Sprint*
早在2008年9月,Sprint就发布了第一个4G-WiMAX试点,并称很快会发布同时兼容3G和4G-WiMAX网络的手机和上网设备。但时隔三年,在2011年Sprint才投入大笔资金开始建设4G-WiMAX网络。随后2012年,Sprint联合HTC发布了首款兼容4G-WiMAX的手机。根据Sprint的官方数据,WiMAX网络的下载速度只有3-6Mbps,而且只在大城市的中心区域有较好的覆盖。然而,这个间于HSPA+和LTE的网络技术并没有得到全世界广泛的运用。Sprint在2012年公布停止建设4G-WiMAX网络,全面升级至4G-LTE网络。目前,Sprint已有185个城市地区覆盖LTE网络。
*T-Mobile*
T-Mobile率先在2009年启用了4G HSPA+网络,并在2010年底完成全面4G升级。随着LTE时代的到来,2013年3月,T-Mobile发布7个启用LTE网络的地区,开始进入 LTE时代。目前,T-Mobile的LTE网络已覆盖125个城市地区。
*AT&T*
AT&T在2010年底完成升级4G-HSPA+网络。随着美国进入LTE的时代,AT&T在2012年9月宣布升级LTE网络,最新数据表明,AT&T的LTE网络目前已覆盖400个城市地区,虽然覆盖点不少,但是面积仍然远远落后于Verizon。
*Verizon*
在其他三家运营商已经开始疯狂宣传自己的最新4G网络时,Verizon这个通讯业龙头老大却没有任何动静,一直停留在3G的时代。公众所不知道的是,Verizon早已具先见之明,耗时三年于2010年铺设完成美国第一张大面积覆盖的LTE网络。在2010年末,Verizon发布了他们的4G-LTE网络,完成了这一次的重大飞跃。一举跃至其他三家运营商的前面。众所周知,Verizon的信号覆盖率是四大运营商中最好的,而Verizon的LTE覆盖率,更是无可比拟。最新数据表明,Verizon的LTE网络已覆盖美国95%有人口居住的地方。
我们不得不感叹,只有Verizon才是移动数据上网的首选
⑼ 美国的2 大网络运营商的名字叫什么
美国最大的两个运营商分别是:
1.VerizonVerizon 是美国最大的有线通信和话音通信提供商,同时也是美国最大的无线通信提供商,覆盖美国近90%的人口,用户约为4.21亿。Verizon同时提供捆绑业务:话音业务、数据业务,以及黄页等。用“只有客户暂时不想要的,没有公司提供不了的业务”来形容Verizon的实力似乎并不过分。
2.AT&TAT&T --American Telephone & Telegraph的缩写,意为美国电话电报公司,美国最大的本地和长途电话公司,美国第二大移动运营商。AT&T是iPhone最早的合作运营商,拥有大量iPhone用户。AT&T的网络制式是GSM,手机使用SIM卡。AT&T提供电视光纤,家庭宽带,固话同移动手机绑定的捆绑服务。许多美国民众的长期用户都使用了这一多服务为一体的捆绑套餐,其优势在于绑定的服务越多折扣也越多,算下来整个生活使用费比单个的付费更加便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