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网络上散布谣言要承担哪些法律责任
要根据散步的谣言内容以及造成的具体危害结果来确定是需要承担民事、行政还是刑事责任。
民事责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的相关规定进行处罚:
第一百零一条 名誉权
公民、法人享有名誉权,公民的人格尊严受法律保护,禁止用侮辱、诽谤等方式损害公民、法人的名誉。
第一百二十条 侵害人格权的民事责任
公民的姓名权、 肖像权、 名誉权、荣誉权受到侵害的,有权要求停止侵害,恢复名誉,消除影响,赔礼道歉,并可以要求赔偿损失。 法人的名称权、名誉权、荣誉权受到侵害的,适用前款规定。
行政责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相关规定进行处罚:
第四十二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一)写恐吓信或者以其他方法威胁他人人身安全的;
(二)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
(三)捏造事实诬告陷害他人,企图使他人受到刑事追究或者受到治安管理处罚的;
(四)对证人及其近亲属进行威胁、侮辱、殴打或者打击报复的;
(五)多次发送淫秽、侮辱、恐吓或者其他信息,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的;
(六)偷窥、偷拍、窃听、散布他人隐私的。
刑事责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相关规定进行处罚:
第二百四十三条 诬告陷害罪
捏造事实诬告陷害他人,意图使他人受刑事追究,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犯前款罪的,从重处罚。 不是有意诬陷,而是错告,或者检举失实的,不适用前两款的规定。
第二百四十六条 侮辱罪
以暴力或者其他方法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 前款罪,告诉的才处理,但是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的除外。 通过信息网络实施第一款规定的行为,被害人向人民法院告诉,但提供证据确有困难的,人民法院可以要求公安机关提供协助。
第二百九十一条之一 投放虚假危险物质罪
投放虚假的爆炸性、毒害性、放射性、传染病病原体等物质,或者编造爆炸威胁、生化威胁、放射威胁等恐怖信息,或者明知是编造的恐怖信息而故意传播,严重扰乱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编造虚假的险情、疫情、灾情、警情,在信息网络或者其他媒体上传播,或者明知是上述虚假信息,故意在信息网络或者其他媒体上传播,严重扰乱社会秩序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Ⅱ 关于网络造谣,我国有什么相关法律法规
关于网络造谣,我国法律法规对此已做出相关规定:
《关于办理利用信息网络实施诽谤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五条规定:
编造虚假信息,或者明知是编造的虚假信息,在信息网络上散布,或者组织、指使人员在信息网络上散布,起哄闹事,造成公共秩序严重混乱的,依照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第一款第(四)项的规定,以寻衅滋事罪定罪处罚。
《网络安全法》第四十七条规定:
网络运营者应当加强对其用户发布的信息的管理,发现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发布或者传输的信息的,应当立即停止传输该信息,采取消除等处置措施,防止信息扩散,保存有关记录,并向有关主管部门报告。
(2)网络谣言与哪个要素负相关扩展阅读
网络谣言产生的原因:
社会生活的不确定性,为谣言的产生和传播提供了温床;
科学知识的欠缺,为谣言的传播提供了可乘之机;
社会信息管理的滞后,为谣言的传播提供了机会;
地方政府部门公信力,少数党员干部纪律的下降,使公众的不信任感增强;
国外,国内一些媒体及群众观念淡漠,助长了政治谣言的传播;
网络推手、网络水军制造谣言,强化了谣言的扩散,挟持了网民的意见;
商业利益的驱动,是谣言滋生的经济动因。
Ⅲ 网络谣言的传播主要责任在监督者还是传播者,我们认为主要责任在监督者 ,请教攻辩问题
先确定有监督义务的是哪些人。
有监督义务的一般来说就是能把你的这个“谣言”散播出去的媒体。(所以这个地方要玩文字游戏,媒体其实既是监督者,又是传播者。但你们要把传播者定义为那些转发微博的人。)
所谓谣言,是必然要构成一定的社会危害性才会被称之为谣言。
一般开个玩笑,骗骗人,撒个谎都不算的。
所以从这个角度说,主要责任是在谣言的监督者。因为就是他们的监督不力,然后让谎言成了谣言。
你们的一辩在开篇的时候,一定强调两点。第一给网络谣言定义,明确区别网络谣言和谎言。其实区别主要有两点,一则是有没有主观恶意,一则是造成危害和影响的大小(虽然有转发五百次的说法,但这是最高院给出的量刑标准,意思就是首先确定这是谣言,其次这谣言转发了五百次一样,就犯罪了。所以监管是首要的,传播是其次的。是不是谣言与转播的次数无关。)。第二去翻翻广电和有关媒体的一些法律和规定。我记得有说过媒体有核实消息真假的责任。(注意,是责任,不是义务)
更重要的一点,这里有个先后的问题。记住,所谓的谣言可以传播开来,首先是因为监管不力(所以监管责任大),有个先后顺序在里边。
问题可以这样设计:
谁是舆论的监督者?——如果他说媒体你接着问,如果他说不是媒体或者是别的什么,按你们这边组织的观点反驳他就好
既然是媒体,依据相关规定媒体有XXXX的法律责任。你同意么?(攻打辩的时候尽量不要问为什么,只问是否对错)——他要是说不同意。你可以问他为什么了。因为这是第三个问题了。而且确有相关规定,他说什么都是狡辩,放心和他吵。
我方开篇论述,已经说明,xxx有相关义务,而监督者有法律责任。那么请问我方认为网络谣言传播的主要责任在监督者,有何不妥?
如果对方当时懵了,没反应过来,马上加一句:感谢对方辩友同意我方观点。(说完就坐下)
Ⅳ 网络谣言产生的原因有哪些
1.网络谣言传播具有多渠道性
网络谣言生于虚拟世界,但由于主流媒体的传播,使网络谣言接触到更多受众,因此被人们认为是事实。若谣言起于网络且只由网络传播,就不会造成相同的影响。但若网络谣言被主流媒体当成新闻来报道,则谣言便可能发展成公司或组织在信心和信誉上的危机。
2.信息闭塞导致谣言产生
很多传播学者和危机管理学者都有一个共识,即“谣言止于信息公开”。谣言之所以能盛行,有很多原因,个人的心理状态、社会环境状况、政治环境因素等对谣言的流行都负有责任。③而信息闭塞、渠道堵塞是谣言盛行的一个很大原因。人们生活在社会中,就不可避免地要接触各类信息,通过对信息的分析判断自己的生活状况,并给出决策。当信息渠道封闭、信息交流不再通畅的时候,人们出于对信息缺乏的恐慌,就会编造谣言,相互流传,以缓解自己的不安情绪,同时表达自己的不安。
3.传播者有目的地制造谣言
网络上的谣言大多属于黑色谣言,即传递坏消息、诽谤他人、制造骚乱。谣言传播迅速,覆盖范围广泛,而且成本低廉,效果奇佳。在西方,大多数政治谣言的传播都可以达到一定的目的,比如诽谤政敌、改变选民态度等。由于中国的传统观念和政治体制,政治谣言的传播并不成为典型。然而,谣言仍然作为一种手段被广泛运用于现代商业战争中,谣言的似真似假影响着股市的攀升、企业的并购。同时,出于对他人的报复,也有人制造谣言,对他人进行中伤。甚至在职场中的人事调动中,也有人散布谣言,以确保自己的地位或者赢得晋升机会。总之,造谣者出于功利性的目的制造谣言,并利用谣言达成目的。
4.弱势群体发泄不满情绪
目前,中国处于社会转型期,贫富差距逐渐拉大,这样就会有一些社会个体对目前的生活状况不满。平头百姓痛恨腐败现象,市井小民表现出仇富心理。作为相对弱势的一方,他们在能力、权力和财富上无力反抗的时候,就会选择一定的方式进行发泄。于是,他们制造谣言,以赢得舆论的支持,完成自己对目前处境的不满情绪的发泄。谣言作为一种廉价的、效果显着的传播方式,在迅速传播中满足了弱势群体的发泄心理,让他们意识到了自己的存在和力量。同样,弱势群体更容易传播相对有利于己方的谣言,在传播的过程中,人们宣传了自己的隐秘愿望,获得了快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