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垄断经营向哪个部门举报
向工商局举报。依据我国反垄断法的规定,经营者出现垄断市场行为的,相关受害人可以向我国的反垄断机关举报,让相关部门介入调查。谁来监督的,工商局,市场监管局,其职责是:
(一) 负责全市市场综合监督管理。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场监督管理的方针、政策和有关法律法规,组织起草全市市场监督管理有关政府规范性文件,制定有关政策、标准,组织实施质量强市战略、食品安全战略、药品安全战略、标准化战略、知识产权战略,拟订并组织实施有关规划,规范和维护市场秩序,营造诚实守信、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
(二) 负责市场主体信用建设以及外商投资企业、外国(地区)企业常驻机构等市场主体的登记注册工作,建立市场主体信息公示和共享机制,依法公示和共享有关信息,加强信用监管,推动市场主体信用体系建设。
(三) 负责全市市场监管综合执法工作。负责全市市场监管综合执法队伍建设工作,推动实行统一的市场监管。组织查处重大违法案件。规范市场监管行政执法行为。
(四)负责监督管理市场秩序。依法监督管理全市市场交易、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的行为。组织指导查处价格收费违法违规、不正当竞争、违法直销、传销、侵犯商标专利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行为。组织推进竞争政策实施,组织实施公平竞争审查制度。依法对经营者集中行为进行反垄断审查,负责垄断协议、滥用市场支配地位和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等反垄断执法工作。指导企业在国外的反垄断应诉工作。指导全市广告业发展,监督管理广告活动。依法组织查处无照生产经营和相关无证生产经营行为。指导市消费者协会开展消费维权工作。
(五)负责全市宏观质量管理。拟订并实施全市质量发展的制度措施。统筹全市质量基础设施建设与应用,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重大工程设备质量监理制度,组织重大质量事故调查,组织实施缺陷产品召回制度,监督管理产品防伪工作。
(六)负责全市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承担市级产品质量安全风险监控、监督抽查工作。组织实施质量分级制度、质量安全追溯制度、工业产品生产许可管理制度。负责纤维质量监督工作。
(七)负责全市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综合管理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监督工作,监督检查高耗能特种设备节能标准和锅炉环境保护标准的执行情况。
(八)负责食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协调。贯彻实施全市食品安全重大政策,推动健全食品安全地方党政同责和跨部门协调联动机制。负责食品安全应急体系建设,组织指导全市重大食品安全事件应急处置和调查处理工作。建立健全食品安全信息统一公布和重要信息直报制度。承担衡水市政府食品安全委员会日常工作。
(九)负责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建立覆盖食品生产、流通、消费全过程的监督检查制度和隐患排查治理机制并组织实施,防范区域性、系统性食品安全风险。推动建立食品生产经营者落实主体责任的机制,健全食品安全追溯体系。参与食品安全风险监测,组织开展食品安全监督抽检、核查处置和风险预警、风险交流工作。按职责分工组织实施特殊食品监督管理。组织指导重大活动食品安全保障。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 第四十六条 经营者违反本法规定,达成并实施垄断协议的,由反垄断执法机构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上一年度销售额百分之一以上百分之十以下的罚款;尚未实施所达成的垄断协议的,可以处五十万元以下的罚款。
⑵ 垄断经营向哪个部门举报
法律分析:垄断经营行为是违法行为,工商行政管理局是政府主管市场监管和行政执法的工作部门。遇到垄断行为可以到当地的工商部门进行举报,经营者主动向反垄断执法机构报告达成垄断协议的有关情况并提供重要证据的,反垄断执法机构可以酌情减轻或者免除对该经营者的处罚。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第四十六条
经营者违反本法规定,达成并实施垄断协议的,由反垄断执法机构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上一年度销售额百分之一以上百分之十以下的罚款;尚未实施所达成的垄断协议的,可以处五十万元以下的罚款。
⑶ 管通信的国家部门
法律分析:信息通信发展司。信息通信发展司的职责:研究分析信息通信业发展形势;统筹提出并组织实施相关行业规划;协调公用通信网、互联网、专用通信网的建设,推动网络资源共享;推动宽带发展;建立普遍服务补偿机制;推动信息通信业深化改革;拟定电信业务资费政策;审查信息通信业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提出新一代宽带无线移动通信网国家重大科技专项指南;负责信息通信建设监管政策;推进信息通信业对外合作的相关项目。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电信条例》
第三条 国务院信息产业主管部门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对全国电信业实施监督管理。
省、自治区、直辖市电信管理机构在国务院信息产业主管部门的领导下,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对本行政区域内的电信业实施监督管理。
第四十二条 国务院信息产业主管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电信管理机构应当依据职权对电信业务经营者的电信服务质量和经营活动进行监督检查,并向社会公布监督抽查结果。
⑷ 垄断经营向哪个部门举报
商业合同垄断向工商行政管理局举报即可.
法律依据:工商行政管理局是政府主管市场监管和行政执法的工作部门。根据《国务院关于机构设置的通知》设立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正部级),为国务院直属机构。主要职责:(一)负责市场监督管理和行政执法的有关工作,起草有关法律法规草案,制定工商行政管理规章和政策。(二)负责各类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和从事经营活动的单位、个人以及外国(地区)企业常驻代表机构等市场主体的登记注册并监督管理,承担依法查处取缔无照经营的责任。(三)承担依法规范和维护各类市场经营秩序的责任,负责监督管理市场交易行为和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的行为。(四)承担监督管理流通领域商品质量责任,组织开展有关服务领域消费维权工作,按分工查处假冒伪劣等违法行为,指导消费者咨询、申诉、举报受理、处理和网络体系建设等工作,保护经营者、消费者合法权益。(五)承担查处违法直销和传销案件的责任,依法监督管理直销企业和直销员及其直销活动。(六)负责垄断协议、滥用市场支配地位、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方面的反垄断执法工作(价格垄断行为除外)。依法查处不正当竞争、商业贿赂、走私贩私等经济违法行为。(七)负责依法监督管理经纪人、经纪机构及经纪活动。(八)依法实施合同行政监督管理,负责管理动产抵押物登记,组织监督管理拍卖行为,负责依法查处合同欺诈等违法行为。(九)指导广告业发展,负责广告活动的监督管理工作。(十)负责商标注册和管理工作,依法保护商标专用权和查处商标侵权行为,处理商标争议事宜,加强驰名商标的认定和保护工作。负责特殊标志、官方标志的登记、备案和保护。
⑸ 网络归哪个部门管
中国的网络监管中,通信管理部门、互联网新闻宣传管理部门和公安部门,以及文化部门,广播电影电视管理部门和新闻出版部门是代表政府参与网络监管的主要职能部门。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
第三条国家坚持网络安全与信息化发展并重,遵循积极利用、科学发展、依法管理、确保安全的方针,推进网络基础设施建设和互联互通,鼓励网络技术创新和应用,支持培养网络安全人才,建立健全网络安全保障体系,提高网络安全保护能力。
第四条国家制定并不断完善网络安全战略,明确保障网络安全的基本要求和主要目标,提出重点领域的网络安全政策、工作任务和措施。
第五条国家采取措施,监测、防御、处置来源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网络安全风险和威胁,保护关键信息基础设施免受攻击、侵入、干扰和破坏,依法惩治网络违法犯罪活动,维护网络空间安全和秩序。
⑹ 小区宽带垄断该找谁投诉
遇到这种情况的时候,小区里的居民可能需要跟小区里的管理者进行协商,实在不行的情况下可以找业主委员会,由业主委员会出面解决问题,如果业主委员会出面也解决不了问题,那么可以通过当地政府的热线去投诉,然后让媒体来曝光,这样可能就能够解决根本的问题。有很多小区之所以会出现这种现象,主要是因为运营商他想收取更多的通信费用,但是如果运营商他能够保证大家的网速和费用,那么我相信没有一个居民会提出任何意见的。
一、业主维护权利可以通过以下途径:
1、有问题可以根据物业管理合同直接与物业公司交涉;
2、通过业主委员会与物业公司交涉;
3、可以直接向法院提起诉讼。
二、业主维权时要注意的问题:
1、要重视签订好合同。要求物业企业提供的服务内容要明确,每一项服务内容达到的服务标准要量化,比如说要求物业企业提供三级服务,公共楼道保洁每天清扫1次等。
2、要按照合同约定条款评判物业企业的服务是否到位。业主与物业企业之间是合同关系,业主评判物业企业的日常服务是否到位一定要依据合同,假如说合同约定物业企业每天清扫1次公共楼道,保洁人员按照约定做好了,就应当说物业企业该项服务到位,两次清扫之间的公共卫生需要业主自觉进行维护。
3、要明确维权责任人。明晰责任是业主维权的前提,业主在维权前一定要知道维权的对象。有的常因开发商遗留问题、未办理产权证、个人财产受损等原因与物业企业发生冲突,这些都不是物业服务合同约定的内容,不属于物业企业的职责范围。
4、是要理性维权。业主与物业企业之间发生的矛盾纠纷要尽量通过双方协商解决,双方协调不了的可以到小区所在地的区县物业办申请调解,还可以依法向法院提起诉讼。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电信条例》 第七十五条 违反本条例的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省、自治区、直辖市电信管理机构责令改正,处1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
(一)销售未取得进网许可的电信终端设备的;
(二)非法阻止或者妨碍电信业务经营者向电信用户提供公共电信服务的;
(三)擅自改动或者迁移他人的电信线路及其他电信设施的。
⑺ 通信管理局归哪个部门管
法律分析:
工业和信息化部。省通信管理局是单列的政府直属机关单位,在省一级他就是主管部门属于正厅级单位.管他的有省长和分管副省长,虽然省里也有信息产业厅,容易让人产生误解以为他是通信管理局的上级主管部门,通信管理局是省级行政区域内通信行业的主管部门,是实行信息产业部与省人民政府双重领导的,以信息产业部为主体的管理体制。在信息产业部的领导下,是依照电信条例和有关的法律法规,来依法行使对省级行政区域内的通信行业实施政府监督管理职能。各个省级单位都设有通信管理局,它是属于信息产业部的直属单位。信管理局是省级行政区域内通信行业的主管部门,实行信息产业部与省人民政府双重领导,以信息产业部为主的管理体制。
工作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关于电信行业管理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对本地区公用卖枯电信网、互联网和专用电信网实行统筹规划与行业管理;
2、负责受理、核发本地区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和电信设备进网管理,会同地方价格管理部门和质量技术监督部门监督、管理本地区的电穗迹信服务价格与服务质量;
3、保证公用电信网的互联互通和公平接入中族洞,统筹协调电信企业之间的经济与业务关系,推动实施宽带发展,促进共建共享;
4、根据授权,负责电信网码号及其他公共电信资源的分配与管理;
5、保障网络与信息安全、并承担党政专用通信和应急通信工作等;
6、承办工业和信息化部交办的其他工作。
法律依据:《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机构设置和编制管理条例》
第九条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行政机构的设立、撤销、合并或者变更规格、名称,由本级人民政府提出方案,经上一级人民政府机构编制管理机关审核后,报上一级人民政府批准;其中,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行政机构的设立、撤销或者合并,还应当依法报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备案。
第十条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行政机构职责相同或者相近的,原则上由一个行政机构承担。行政机构之间对职责划分有异议的,应当主动协商解决。协商一致的,报本级人民政府机构编制管理机关备案;协商不一致的,应当提请本级人民政府机构编制管理机关提出协调意见,由机构编制管理机关报本级人民政府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