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密性。是指信息不泄露给非授权的个人、实体和过程,或供其使用的特性。在网络系统的各个层次上都有不同的机密性及相应的防范措施。
(2)完整性。是指信息未经授权不能被修改、不被破坏、不被插入、不延迟、不乱序和不丢失的特性。
(3)可用性。是指合法用户访问并能按要求顺序使用信息的特性,即保证合法用户在需要时可以访问到信息及相关资料。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第二十一条:国家实行网络安全等级保护制度。网络运营者应当按照网络安全等级保护制度的要求,履行下列安全保护义务,保障网络免受干扰、破坏或者未经授权的访问,防止网络数据泄露或者被窃取、篡改:
(一)制定内部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确定网络安全负责人,落实网络安全保护责任;
(二)采取防范计算机病毒和网络攻击、网络侵入等危害网络安全行为的技术措施;
B. 网络安全的五个特征
保密性:信息不泄露给非授权用户、实体或过程,或供其利用的特性。
完整性:数据未经授权不能进行改变的特性。即信息在存储或传输过程中保持不被修改、不被破坏和丢失的特性。
可用性:可被授权实体访问并按需求使用的特性。即当需要时能否存取所需网络安全解决措施的信息。例如网络环境下拒绝服务、破坏网络和有关系统的正常运行等都属于对可用性的攻击。
可控性:对信息的传播及内容具有控制能力。
可审查性:出现安全问题时提供依据与手段。
维护网络安全是全社会共同的责任。网络空间是亿万民众共同的精神家园。在网络空间中,管理、运行以及拥有者、用户等主体间的责任难以完全划清,维护网络安全,不是一个部门、某些机构的“份内事”,而是全社会、各部门共同的责任。
C. 网络安全的基本属性不包括( )。 A.可用性 B.完整性 C.机密性 D.隐蔽性
“网络安全的基本属性不包括( D.隐蔽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