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公益众筹为什么那么火
“阳光女孩顽抗白血病,希望社会爱心助力”“天降横祸,万般无奈下,恳请您施以援手”……打开微信朋友圈,不时会有各类言辞恳切的求助信息映入眼帘。点开标题,筹款请求的详细界面便跳转出来,显示求助人发起筹资项目的原因、详细要求、目标金额、已筹金额等,捐助人可以在页面下方点击“帮助TA”进行捐款,还可以将募捐信息分享到微博、朋友圈等社交媒体。
2. 互联网众筹定义、众筹构成,众筹特性、互联网众筹意义
一、互联网众筹定义
互联网众筹是指利用互联网和SNS传播的特性,让小企业、艺术家或个人对公众展示他们的创意,争取大家的关注和支持,进而获得所需要的资金援助。
二、众筹构成:
发起人:有创造能力但缺乏资金的人;支持者:对筹资者的故事和回报感兴趣的,有能力支持的人。平台:连接发起人和支持者的互联网终端。
三、众筹特性
众筹低门槛、多样性、依靠大众草根阶层的力量、注重创意等特点,使得众筹一出世就迎来了世人瞩目的眼光,很多年轻人力图采用这种模式实现他们心中创业的梦想。例如你创作了一个中国版《来自星星的你》,把他放在众筹网站上,在规定的时间内筹资达到事先设定的筹资目标额度,你就可以得到制作中国版《来自星星的你》所需资金,开始放心拍摄了。
四、互联网众筹意义
互联网众筹最重要的意义不仅在金融创新本身,而在于对传统金融领域和金融业态提出的挑战,并且在一定意义上具有颠覆性。正像互联网金融对传统金融业态提出挑战一样,互联网众筹这种深化能够对传统的一些同行基金的业务提出挑战。众筹的模式大大改变了融资形态,应该引起足够的认识,今天互联网众筹同样面临这样一个大趋势,所以我们应该从战略高度来认知。
3. 网络募捐之浅见
近日,德云社演员吴帅(艺名吴鹤臣)因突发脑溢血住院,其家人在网络众筹平台发起众筹100万元。在热心网友帮忙捐款、转发的同时,却发现吴在北京有两套房、一辆车,大病也有医保。这个事件又一次把网络募捐推到风口浪尖。
一、网络募捐的性质和产生缘由
网络募捐是个人或者组织通过网络平台媒介,借助网络在一定范围内的影响力,整合网络资源,发动网民力量,向在网络上求助的困难群体提供帮助的一种非营利行为。
网络募捐作为非营利组织在医疗领域的跨界产物发挥着日益重要的作用。在现阶段以互联网新技术创新的大环境下,尤其是互联网金融引发的行业转型也深刻改变着公益生态。新出台的《慈善法》也对互联网募捐进行了明确规制,要求慈善组织开展公开募捐须首先取得公开募捐资格,网络募捐须在指定的慈善信息平台发布信息。这也标志着互联网捐赠进入国家正式的制度安排。
二、网络募捐的利与弊
网络募捐即是公益众筹的互联网模式,成为非营利组织筹资的创新手段,能在短时间内筹集到所需资金并成为一种潮流,其筹资经验值得非营利组织借鉴。但是,当前网络募捐仍处于野蛮发展、遍地开花、各自为政的初始阶段,作为一种新生事物,有其潜在的风险存在。
(一)网络募捐的“利”: 一是网络募捐利用慈善信息的“熟人传播”模式弥补了组织传播的短板。社交媒体等新型媒体利用“朋友圈”的熟人传播,避免了组织传播的体制僵化与效果滞后,提高了慈善透明度,也有利于民间慈善行为的开展。二是网络募捐过程中包含了多元主体的参与,如互联网公益平台企业、快递公司、志愿组织及捐赠者个人。正是这些多元主体之间的紧密合作,实现了资源整合,让足不出户做慈善成为现实,降低了民间捐赠慈善行为的成本,进而扩大了民间慈善的普及率。
(二)网络募捐的“弊”: 一是由于互联网慈善存在主体模糊性、组织目标不稳定等短板,受捐人一旦发生失信行为,就会极大地降低组织的信任度。再次,互联网慈善存在运作机制的脆弱性。“逼捐”与“尬捐”是互联网捐赠的两种模式,仅依靠道德和感情的捐赠注定具有不可持续性。二是慈善组织的专业素养不足就会导致慈善资源的随机性和选择性投放,并导致资源的过度集中。同时,民众慈善素养的局限也导致互联网捐赠也多集中于某个地区、某种物资和某种服务,出现了慈善资源分布的贫富不均。受捐者的主观能动性被抑制,影响了自我能力的发展。
三、网络募捐存在问题
(一)网络募捐立法不完善,法律约束力较弱
法律是规范网络募捐的重要保障之一,对于完善网络募捐环境至关重要。我国关于慈善的法律有很多,但是网络募捐作为新生事物,涉及的法律起步较晚,数量较少,仍需不断完善。2016 年我国颁布了《慈善法》,对慈善组织、主体资格等都做了相关的规定,当然也有对于互联网捐赠的相关规定,该法律文件无论对传统慈善模式还是对于网络募捐都是进步的。但是《慈善法》只是一部基础的法律,并没有出台相应的实施细则,对一些具体问题并未做出相应的规定。例如,《慈善法》规定了个人不可以进行网络募捐行为,只能通过与具有资质的慈善组织合作开展慈善活动,但并未禁止个人通过网络渠道进行求助。
(二)网络募捐监管体系不完善,缺乏有效监管
我国网络募捐迅速发展的同时也存在着很多风险,从监管的角度来看,仍存在一些问题需要改进。一是网络募捐平台缺乏内部监管机制,行业监管不到位。二是外部监督的缺失。对于网络募捐活动的监督,政府各部门职责划分不明确,协调较差,导致监管不力,使网络募捐机构有过分的自由空间,容易出现滥用善款情况。例如,个人通过网络募捐平台进行求助时,其家庭经济状况和求助信息的真实性难以通过有效第三方进行验证,缺少内外部的监督。
(三)信息公开不及时、透明性差,导致社会公信力缺失
网络募捐活动依托互联网平台,具有虚拟性,并且不能充分及时地公开参与网络募捐活动的求助者的相关信息,使得这些信息的真实性难以准确辨别,正是由于这样的“便利”,出现了更多的诈捐和骗捐的现象。同时对于救助者获得的慈善款的最终去向并不能及时地、实时地公诸于众,一旦曝光有虚假、骗取捐款的现象,捐赠者会对网络募捐失去信任,导致网络募捐机构的社会公信力下降。
四、完善网络募捐的措施
(一)完善网络募捐相关的法律体系,提高法律约束力
完善的法律法规是我国网络募捐健康有序发展的重要保障,现阶段我国虽然有《慈善法》作为法律依据,但一些具体问题的相关规定仍不完善。因此要不断针对一些具体问题做出相应的规定,出台专门的法律文件。同时要加大执法力度,对违法犯罪的行为要依法严厉打击,针对网络募捐诈捐、骗捐及其他犯罪行为要有严格的处罚规定,完善规制网络募捐犯罪的法律法规体系,将网络募捐法律与民法、刑法等各部门合理衔接。不断完善网络募捐相关的法律法规,提高法律约束力,为网络募捐的发展创造良好的环境。
(二)完善网络募捐监管体系,提高监管能力
完善网络募捐监管体系要兼顾内部监督和外部监督,使二者有效结合:一方面加强网络募捐组织内部自律。加强内部监督管理,明确并落实职业准则,提升整体素质,针对该行业准入的标准和资格要严格审查,在捐赠活动过程中也要有专门的部门进行实时监管,事后慈善款的流动去向也要严格监督等。另一方面,要充分利用外部监管,如政府部门的有效监管,要做好政策指导,对违法行为严厉打击,规范网络募捐活动;加强社会监督,充分调动广大群众的积极性,鼓励广泛参与;建立第三方评估部门,制定合理的评估标准,定期对网络募捐组织或活动进行评估,使其保持先进性。
(三)完善信息公开机制,增强社会公信力
社会公信力是网络募捐组织发展的基石,提高自身的社会公信力不仅要接受多方的监管,而且要及时公开信息,提高信息的透明性。一方面要建立专业权威的信息公开机制,参与网络募捐活动的求助者要将信息及时地公开,增强网络募捐组织运作的透明性。另一方面应建立公开透明的信息披露制度和财务制度,使人人都可以查询资金的筹集、管理和使用情况。这样的机制利于捐赠者深入了解相关事宜,可以避免出现质疑慈善活动的情况,提高对网络募捐的信任度,网民可以没有顾虑地参与其中,献出自己的爱心,利于网络募捐活动的有效开展。
4. 网络众筹会不会被国家取缔
不会取缔,但会加强监管。
日前, 中国证券业协会发布《私募股权众筹融资管理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股权众筹融资管理办法》),此举标志着网络众筹监管大幕将缓缓拉开。
《股权众筹融资管理办法》有很多值得肯定之处:
首先,网络众筹平台不得“自筹”。根据《股权众筹融资管理办法》第九条的规定,股权众筹平台不得通过本机构互联网平台为自身或关联方融资。
对众筹平台如此限制的好处是显而易见的,一方面,能确保众筹平台中立性及中介服务定位,另一方面,也能避免众筹平台因自筹滑向“非法集资”深渊。
其次,同一众筹项目不得在两个平台同时众筹。根据《股权众筹融资管理办法》第十三条规定,融资者不得同一时间通过两个或两个以上的股权众筹平台就同一融资项目进行融资。
对于参与众筹的投资者来说,同一众筹项目在多个平台同时众筹,从融资的角度来说,有“一房二卖”的嫌疑,融资诚信有瑕疵,很容易滑入“诈骗”;而站在投资者角度,与现实中“一房二卖”的风险类似,投资者的投资权益很难得到有效保障。
因此,禁止同一项目同一时间在多个平台同时众筹,对于投资者的投资安全将会起到一定的保护作用。
其三,单一项目众筹投资者不超过200人。根据《股权众筹融资管理办法》第十二条规定,融资者或融资者发起设立的融资企业的股东人数累计不得超过200人。很多人可能对200人的人数限制感到困惑。
理论上讲,众筹参与人数越多,相当于份额越多,单个投资者的金额也会下降,这样每个人参与者的风险也就被分解了。从风险控制来讲,人越多越安全。
但是,根据《证券法》第十条的规定,向特定对象发行证券累计超过二百人的做法,相当于公开发行证券,而这是必须报经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或者国务院授权的部门核准。
而也就是为什么该办法的全称是“私募股权众筹融资”,强调“私募”。因为如果超过200人,根据现行法律规定,就不是“私募”了,而变成了“公募”了,需要依法核准才行实施,未经核准就是非法行为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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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京东众筹有什么真实的案例可以分享吗
京东众筹成功案例经验分享
产品上线后,仅在第一天进行了推广活动,前两天从流量到转化率都很不错,随后商家停止了合作推广,进行自主推广,流量和转化率明显出现小坡并一直持续到项目结束。通过第一天的推广证明产品由一定市场粘性,但是随着停止推广流量的下降,影响到了转化率。因此推广在项目进行中占有者重要的地位。
6. 网络众筹求助门槛低 真实性令人担忧
网络众筹有的特征 1、低门槛:无论身份、地位、职业、年龄、性别,只要有想法有创造能力都可以发起项目。 2、多样性:众筹的方向具有多样性,在国内的点名时间网站上的项目类别包括设计、科技、音乐、影视、食品、漫画、出版、游戏、摄影等。
7. 什么是众筹众筹平台倒闭是怎么回事
众筹是通过互联网网络将大众及他们的钱聚集的集体力量来投资和支持由他人或组织发起的活动。
“众筹”兴起于2011年,随着互联网金融的高速发展,融资规模态势良好。自中国第一家众筹平台——点名时间上线后,各类众筹平台大量涌现。2014年,众筹在我国的发展步入正轨,被称为“中国众筹元年”。
就中国当前众筹平台的格局,京东众筹、淘宝众筹、苏宁众筹在我国奖励类众筹市场中占据着极大比重。其中京东众筹后来居上处于榜首,其次是淘宝众筹,苏宁众筹。
2014年7月京东金融集团在互联网金融领域又做出一个新的尝试,推出了众筹平台。截止2015年末,京东东家累计众筹金额已达7亿元人民币,京东将股权融资项目分为创投版和消费版。京东东家的创新模式在于跟投基金、轻领投以及投资标的。
8. 琛圳众联国际网络众筹是不是传销
截止2019年10月30日,众联国际(中国)控股集团尚未被认定为传销,还可以根据《禁止传销条例》第七条进行判断。
《禁止传销条例》第七条
下列行为,属于传销行为:
(一)组织者或者经营者通过发展人员,要求被发展人员发展其他人员加入,对发展的人员以其直接或者间接滚动发展的人员数量为依据计算和给付报酬(包括物质奖励和其他经济利益,下同),牟取非法利益的;
(二)组织者或者经营者通过发展人员,要求被发展人员交纳费用或者以认购商品等方式变相交纳费用,取得加入或者发展其他人员加入的资格,牟取非法利益的;
(三)组织者或者经营者通过发展人员,要求被发展人员发展其他人员加入,形成上下线关系,并以下线的销售业绩为依据计算和给付上线报酬,牟取非法利益的。
以下为众联国际(中国)控股集团的新闻报道可作为一定的参考:
2015年11月1日,以“大众创业、万众创新”为主题的众联国际经济高峰论坛(昆明)在昆明举行。论坛围绕如何推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利用“互联网+”平台,积极开展“众创、众包、众扶、众筹”的新模式以及借助大数据平台进行产品创新、商业模式创新,进一步激发创新与创业活力等热点话题展开了主题研讨。
这是青年创新创业发展基金全国行的首站。共青团中央中国光华科技基金会——青年创新创业发展基金与云南标美文化传播有限公司签订云南站战略合作,这意味着云南青年创新创业途径有了新的渠道,在资金、技术等方面也增添了新动力。
同时,青年创新创业发展基金(云南站)也正式启动,这将搭建起青年创业项目展示平台,推动创业青年的交流与合作,让广大青年通过创业实践自觉承担引领科学技术、商业模式、管理体制等的创新,在推动国家进步、促进社会发展中发挥作用。
同时专项基金还将在科技、经济、金融等多方面实现资源的有效聚集和融合,为云南青年创新创业营造更好的服务环境。本次论坛由深圳市互联网学会金融专家委员会、众联国际(中国)控股集团主办,众联网游云南分公司、云南标美文化传播有限公司、云南耀联投资有限公司承办。
9. 网络众筹有什么方式
1、债权众筹。
其实也就是P2P,以归还本金和支付相关利息的方式众筹,通过有信用的贷款,或者抵押贷款等,国内这种平台很多,比如,人人贷。说的直白点,就是,我给你钱,你最终给我本金和产生的利息。
2、股权众筹。
也就是投资人给你投资,你用公司相应的股权来作为回报方式,比如股权比例,比如股权数。,这属于高风险投资。说的直白点,就是,我给你钱,你给我股份。当然,股东过多时,这也容易导致股份过于分散,不是每个合伙人都那么靠谱,而且风险很大,因此,把握好股权设计模式很重要。股权众筹的网站目前也有好几个
3、慈善众筹。
这就没有什么直接的回报,参与慈善,无论对个人和企业来说,都是一种很好的包装。是一种精神价值的体现,说直白点就是,我给你钱,你给我帮助到别人的成就感。
4、产品众筹
比如,某个公司的产品,目前还在制作中或者只是预售,通过众筹,得到用户的资金支持,回报方式就是得到该产品,产品可以是虚拟的服务,也可以是某些活动、事件,也可以是实物。说直白点就是,你给我钱,我给你想要的产品。这个好处就是,对用户来说,提前预付款,不用担心该产品买不到,对于众筹发起者来说,产品还没生产,就预先众筹,再用预付款去根据实际需要的数量来生产产品,至少能保证产品卖不出去,也节约了很多成本。
10. 众筹网络平台都有哪些啊
下面是目前世界上最热门的15个众筹平台:
1.Crowdcube:全球首个股权众筹平台
有别于那些跟随Kickstarter模式的众筹平台,Crowdcube有着自己的创新,它是全球首个股权众筹平台。投资者除了可以得到投资回报和与创业者进行交流之外,还可以成为他们所支持企业的股东。
2.Indiegogo:所筹资金直接分配给创始人
Indiegogo最初专注于电影类项目,现已发展成为接受各类创新项目的众筹平台。有别于其他平台,Indiegogo不对网站上发布的项目进行审查,支持者承诺支付的资金将会直接分配给项目创始人。如果项目没有达到预定筹资目标,则由项目发起人决定是否退还已筹资金。
3.Lucky Ant:支持你身边的项目
Lucky Ant尝试让用户支持他们所在区域的项目。网站每周推出一家本地企业,用户通过向企业提供赞助而获得相应的回报,如免费产品或是VIP会员优惠等。
4.点名时间:首个中国众筹平台
众筹的浪潮已经波及中国。于2011年5月在北京成立的点名时间是中国首家众筹平台,目前已经有70个项目通过这个平台获得了目标金额的集资。
5. Idea.me:拉丁美洲领先的众筹平台
2011年8月推出的Idea.me是一个拉丁美洲的领先众筹平台。目前,网站从最初的250个用户、70个项目支持者发展到了25,000名用户、5,000名项目支持者的规模。这家阿根廷的网站通过收购其在巴西的竞争对手Movare巩固了平台在拉美市场的领先地位。
6.Gambitious:针对游戏的众筹
Gambitious是一个荷兰的众筹网站,该网站将忠实的游戏玩家与游戏开发商联系在一起。游戏玩家可以支持喜爱的电子游戏创意、提供赞助并在游戏发行前围绕所支持的游戏制造相关话题,来自欧洲的支持者也可以购买所支持游戏的股权。
7.RocketHub:可以投票的众筹
在众筹平台上RocketHub,支持者除了投资外也可就项目进行投票,得票最高的项目可以获得由RocketHub提供的商业和营销援助,其内容包括如与重要公关人员合作的机会等。
8. Fundable:针对初创企业的股权众筹
Fundable是 一家美国的股权众筹平台,该平台希望可以充分利用2012年颁布的JOBS法案(该法案首次允许未被认证的投资者购买初创公司的股权),为初创公司提供集 资服务。法案预计要到2013年1月才能完全实施,在此之前Fundable只能像Kickstarter那样,向投资者提供如产品或体验等作为“回 报”。
9.ToGather.Asia:进驻一个巨大尚未开掘的市场
新加坡的ToGather.Asia是亚洲第一家众筹门户网站。该网站于2012年7月推出,针对新加坡及其周围地区的项目进行集资。同Kickstarter类似,项目创始人向网站提交创新型项目,而网站负责对这些项目进行审核,支持者则通过提供一定的赞助资金获得项目所承诺的回报。
10. Rock The Post:众筹网站和社交平台
Rock The Post将众筹概念和社交网络整合在一起。该网站使消费者可以围绕某个初创企业组成网络社区,通过向这些企业提供资助、时间、建议或物质材料获得回报。社区的用户可以相互关注,分享所支持项目的详细信息。
11.AppStori:应用程序的众筹平台
AppStori是一个针对智能手机应用程序的细分型众筹及协同开发平台,这个网站在标准的众筹平台基础上加入了更多消费者与开发者之间的互动。除了投资,用户还可以在网站上与程序的开发者进行对话、帮助他们在发布前完善构想、针对测试版程序提供反馈、建立网络社区等。
12. ZAOZAO:时尚设计的众筹平台
香港推出的ZAOZAO是一家时尚设计的众筹平台。这个新型的在线平台使时装设计师可以在网站上发布自己的作品并从时尚爱好者那里获得用于生产的集资。
13.Cut on Your Bias:对创意产品进行定制和投票
设计师在Cut on Your Bias上发布创意产品,用户浏览之后,可以进行定制并对他们最喜欢的产品进行投票。最受欢迎的产品将会被投产,同时之前投票给冠军的用户将会享有25%折扣的优惠。
14. ZIIBRA:音乐的众筹平台
ZIIBRA允许艺术家上传近期将要发布的歌曲,进行预售。参与其中的人数越多,则售价越低,此举旨在激励用户共享他们所买的唱片。
15. Kickstarter:最大最知名的众筹平台
Kickstarter是全球最大最知名的众筹平台,截至2012年9月,Kickstarter已经成功推出了73,065个项目,他们抽取成功项目总集资额的5%作为佣金,资助的项目包括Pebble Watch、Elevation iPhone Dock、Ouya Games Console,共融得3.77亿美元的投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