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p2p产品哪种比较安全啊
众贷汇:p2p平台安全最重要,收益排第二
俗话说你不理财,财不理你。合理的进行投资是走向人生成功的的重要一步。投资股票、基金等理财产品,收益高,但是伴随的也是风险高,而且需要不低的理财知识,不是很推荐。购买银行的理财产品也是不错的选择,不过利率偏低,反而近几年很火的网贷平台是不错的。
P2P网贷借贷风险专项整顿工作取得了初步成效,行业底数渐渐摸清、机构导化趋势逐步扭转,行业风险全体水平慢慢下降,个人信用评级机构小编提示:那些打着P2P旗号、偏离P2P本质、从事违法违规活动的伪P2P机构将被清理出市场。
3月13日,全国人大代表,中央纪委驻银监会纪检组副组长陈琼表示,随着P2P等互联网金融的清理整顿,整个行业将走上良性发展的正规。个人信用评级机构小编提示:加强监管的同时,她也建议加强投资者教育,推进金融知识进课堂。个人信用评级机构小编提示:“将公众金融知识教育纳入法律框架内,使之成为义务教育的重要内容。”
从本质上讲,P2P不是一种投资陷阱,它是一种创新的小额民间借贷。像P2P平台钱贷网一直致力于通过互联网为个人及中小企业解决融资难问题,同时又为有闲散资金的用户提供安全可靠、高收益回报的投资理财服务,在一定程度上推动了我国普惠金融事业的发展,解决了正规金融机构无法顾及的特定群体资金需求。
‘贰’ 借款平台哪个最安全,最正规
借呗、有钱花、京东金融、微粒贷这些都是安全正规的借款平台。
拓展资料:
借款合同是借款人向贷款人借款,到期返还借款并支付利息的合同。其中,向对方借款的一方称为借款人,出借钱款的一方称为贷款人。借款合同依据贷款人的不同可以区分为金融机构借款合同和自然人间的借款合同,二者都属于典型的转移财产所有权的合同。
借款合同是借款人向贷款人借款,到期返还借款并支付利息的合同。其中,向对方借款的一方称为借款人,出借钱款的一方称为贷款人。借款合同依据贷款人的不同可以区分为金融机构借款合同和自然人间的借款合同,二者都属于典型的转移财产所有权的合同。
借款合同的特征是:
(一)借款合同的标的物为货币。货币本身是消费物,一经使用即被消耗,原物不再存在。所以,借款人在借到款项投入使用后,无法再向贷款人返还“原来”的借款,在合同到期时只能返还给贷款人同种货币的款项本息;
(二)借款合同是转让借款所有权的合同,货币是消耗物,在借款合同中,借款一旦交付借款人,则该款项即归借款人使用并所有,贷款人对该款项的所有权则转化为合同到期时主张借款人偿还借款本息的请求权;
(三)借款合同一般是有偿合同,除法律另有规定外,都向借款人按一定标准收取利息。利息是借款人取得并使用借款的对价,故借款合同是有偿合同。自然人之间借款对利息如无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视为不支付利息;
(四)借款合同一般是诺成、双务合同,自然人之间的口头借款合同要求是实践性合同。
‘叁’ 网络借贷平台和民间借贷哪个比较好啊
在我们的日常生活中,每个人都会面临缺钱、借钱的时刻,借钱的方式也有很多,有人会选择向朋友、家人借钱的个人借款方式,也有人选择找借贷平台借款,这两者有哪些区别呢?下面汇商所网贷平台小编为大家简单总结一下,一起来看看吧。
一、从方便、快捷方面分析。首先个人借款涉及到的不可控的因素比较多,如果着急用钱,可能因为各种因素,欠款不能及时到账,对着急用钱的人来说,可能耽误大量时间,;网络借款平台会有严格的规章制度,时间可控,依托互联网的优势,如果借贷人满足各项手续、基本要求,对于借款人来说省掉很多麻烦,很便捷。
二、从借款速度方面分析。个人借款,如果找的是有把握的亲人和朋友,钱款到账的速度可能更快一些。对于个人借款,会有一些人情世故方面的事情,要自己处理好。网络借款,要考虑的主要是个人信用情况和平台审核门槛方面的一些要求,如果资料准备齐全,审核通过了,下款速度回很快的。
三、从费用方面分析。选择个人借款时,利息一般有两种。因为个人之间的借款利息是没有固定规则的,需要两者互相协定。总体来说要么是朋友0利息,要么就是个人之间定的利息,但很多朋友不喜欢朋友间借款,觉得没利息欠人情,有利息高低也不好确定。这个也需要自己斟酌。网络借款一般在借款成功时,会收取一定的服务费用,但是公开透明,不会有其他的隐形费用,用户按照规定使用,记得准时还款就可以了。
总的来说,如果你急需用钱,其实有很多种方式,你可以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来。找亲戚朋友借也好,或者去银行贷款,或者选择靠谱的网络借款平台,只要能够帮你度过难关,都是不错的方式。
以上内容就是小编为大家分析、总结的关于个人借款和网络借款的一些内容,希望大家都能找到适合自己的借款方式,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肆’ P2P,网络小贷,现金贷究竟有何区别
一、区别:
1、企业的性质不同:
(1)p2p借贷平台主要扮演“中介”的角色,它主要为出借方和借款方提供相关的服务和信息。
(2)小贷公司是经营小额贷款业务的有限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它并不具有中介的角色。
(3)现金贷是小额现金贷款业务的简称,是针对申请人发放的消费类贷款业务。
2、借款利率不同:
(1)p2p借贷平台充当的是“中介”,借款人所借的款项来自出借人,所以对于这款模式,一般利率较低。
(2)小贷公司出借的钱都来自股东,一般来说它的利率都比较高,但是具体的利率还可以和小贷公司进行商议。
(3)现金贷的利率非常高,有时候甚至超出了法律允许的范围。
3、其他费用的收取:
(1)p2p借贷平台会收取一定的服务费。
(2)小贷公司一般只收取利息。
(3)现金贷除了收取利息之外,还会收取可名目繁多的服务费、运营费、逾期费、滞纳金等等等费用。
法律分析:一、网络借贷的风险:
1、资金的来源缺少监管。
2、缺乏银行的诚信系统,还款逾期经常发生。
3、沉淀资金安全性低,有可能中途被网站等其它人员挪用。
4、借款人容易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以及擅自设立金融机构罪。
5、网络借贷的利息有时远远超过规定利率,一旦发生经济纠纷,放款人是无法维护这部分利益的。
二、网络借贷风险的防范措施:
1、依法备案,备案后应当按照通信主管部门的相关规定申请相应的电信业务经营许可。
2、对出借人与借款人的资格条件、信息的真实性、融资项目的真实性、合法性进行必要审核。
3、“网络借贷平台”使用第三方数字认证系统,应当对第三方数字认证机构进行定期评估,保证有关认证安全可靠并具有独立性。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一百七十六条 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扰乱金融秩序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有前两款行为,在提起公诉前积极退赃退赔,减少损害结果发生的,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陆’ 网络借贷的特点是什么
众所周知网络借贷相对于其他资产配置方式具有门槛低的优势,这也是使网络借贷迅速发展的原因之一。那么网络借贷还有哪些特点呢?寰玥小编接下来给大家介绍一下。
第一,门槛低
网络借贷平台起投门槛普遍不高,数百元,一千元几千元不等,相比于其他资产配置的门槛,网络借贷的入行门槛显然是更符合群众的大众门槛,入门容易且门槛很低。这点说明,网络借贷适合于所有阶层的人。
第二,出借期限可自由规划
网络借贷出借过程中,出借人可以根据自己的需求和未来的实际情况,选择出借的期限,这让网络借贷出借的灵活性得以释放。出借人既可以参照未来的资金需求情况来选择出借期限,同时也可以在平台上借钱,以满足现实生活中的各种资金需求。
第三,系统风险降低
网络借贷作为民间借贷的网络化形式,最主要的风险是信用风险。这在之前相当一段时间里都是困扰整个网络借贷市场的问题。然而随着“信联”的创立,将普通人群和长尾人群等也纳入征信系统。所以这一人群也受到了征信体系的监督和约束,只要有负面记录产生就会被集体所“拉黑”,“老赖”也没有了兴风作浪的土壤。“信联”的出现不光规范了网络借贷市场,同时也推动了信用体系的推广建设。
第四,预期年收益稳定
网络借贷作为约定利率的借贷产品,预期年收益还是比较稳定的。早期网络借贷预期年收益虽高却缺少有效监管。随着几轮监管下的合规整改,网络借贷的预期年收益率逐渐降低,目前稳定维持在9%~12%左右。
‘柒’ P2P网贷和线下理财的区别
P2P现在规定只能走线上,即通过网上平台的形式来开展业务。
线下理财么,现在也就银行的理财是属于线下了。
两者本质上没有什么区别,都是投资人出钱借给贷款人,贷款人还利息给出借人而已。
‘捌’ 去网络贷款平台贷款的风险高吗
去网络贷款平台贷款的风险挺高的,但是还是需要看你选择的平台的规范程度,一般大平台的网络贷款风险还是较低的。受制于业务特点及法治条件,网络贷款平台模式现实中存在问题较多,且很少有金融平台真正拥有金融行业的运营资质,购买容易踩雷。
拓展资料:
1、 P2P模式的全称为peer to peer lending,采用对等式技术进行的点对点网络借款,是一种将小额资金聚集起来借贷给有资金需求人群的一种民间小额借贷模式,属于互联网金融(ITFIN)产品的一种,即借助互联网技术的网络信贷平台及相关理财、金融服务。P2P网贷平台本质就是信息中介,提供了出借人和借款人信息,中间撮合双方达成借贷协议,网贷平台从中收取管理费。所以现实中多表现为个人与个人之间的借贷。
2、根据《互联网金融风险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第二条:“P2P网络借贷平台应守住法律底线和政策红线,落实信息中介性质,不得设立资金池,不得发放贷款,不得非法集资,不得自融自保、代替客户承诺保本保息、期限错配、期限拆分、虚假宣传、虚构标的,不得通过虚构、夸大融资项目收益前景等方法误导出借人,除信用信息采集及核实、贷后跟踪、抵质押管理等业务外,不得从事线下营销。”
3、尽量选择以下平台:(1)经过地方金融办进行登记备案的;(2)进行第三方银行资金存管;(3)违约保障;(4)上市平台;(5)实缴注册资本在5亿以上,股东有国资背景或知名机构投资的平台;(6)风控完善的平台;(7)作为被告的裁判情况较少的平台;(8)财务报告经具有资质的审计机构审计的平台;(9)详细披露产品性质及借款人信息的平台。
‘玖’ P2P网络借贷平台有哪些优势和劣势
P2P网络借贷(100%本金保障)(最高20%年转化率)(最低50元起步)
即Peer-to-peer lending,或称点对点信贷,是指社会主体利用中介机构的网络平台将自己的资金出借给资金短缺者的新型商业运营模式。它是民间借贷由“线下”发展到
“线上”的结果,是公民行使自身财产权利的体现。网络技术日益发展,正规融资渠道受限,熟人社会的解构,通货膨胀率日益高企,投资方式限缩,个人征信体系
的不断完善,皆助推了P2P网络借贷的产生与发展。
网贷投资具有一下特点:
1. 投资门槛低。
除陆金所最低投资需要1万元以外,大部分的网贷平台投资门槛低至50元。相比信托和银行理财产品的高门槛,网贷投资是低门槛的大众理财产品,适合所有阶层的投资者。
2. 投资收益稳定。
作为约定利率的借贷产品,网贷投资的收益是比较稳定的,参照中国网贷五年来的借贷利率水平,平均而言整体的收益率水平大约在20%左右。当然近期随着营销活动较多的新平台的不断涌现,整体的收益率水平有上升的趋势。而主流的网贷平台的利率水平则是稳中有降。
3. 投资期限可自由规划。
网贷投资,可以根据自己的需求以及未来的实际情况,选择投资的期限,而许多平台也允许让投资者用未到期的投资做担保在平台上借款,以满足不可预测的资金
需求。这让网贷投资的流动性得以释放。投资者既可以参照未来的资金需求情况来选择投资期限,也可以在平台上借钱来暂时迅速提现。满足现实生活中的各种资金
需求。
4. 系统风险是网贷投资的主要风险。
网贷投资作为民间借贷的网络化形式,信用风险是主要的风险,也就是如果
借款人不还钱,那么投资者就有损失本金的可能性。但是在中国,许多作为资金中介的网贷平台充当了担保人的角色,如果借款人逾期不还款,那么网贷平台会先行
垫付本金或者本息,这让投资者规避了借款人逾期不还款的信用风险,而所有的风险只在于网贷平台本身是否可靠,平台自身是否能够承受逾期的压力。只要平台存
在,投资者就没有损失本金的风险。
在通胀依旧,经济形势复杂而投资者可赚钱的投资渠道不多的大背景下,网贷投资的优势就显现了出来。
首先,相比于低迷的中国股市,随之消沉的开放式基金和各种私募产品,以及与CPI拉不开距离的低收益的储蓄和银行产品,网贷投资的收益率稳定而且保持较高水平。
其次,网贷投资的流动性可以通过合理的规划而增强,变现能力比有许多相似之处的信托产品要强的多。在一些可以净值借款的平台,早上提出提现申请,中午或者下午资金就可以到达投资者的银行卡里,实际的流动性比货币型基金都要强。
第三,最低的投资门槛,让所有人都可以享受投资的收益,这是其他大部分投资工具尤其是高门槛的信托以及银行理财产品所无法实现的。
第四,相比期货等保证金交易产品,网贷投资的风险适中,而通过分散投资,风险完全在普通老百姓的承受范围之内。
最后,对投资者的要求较低。网贷投资无需太多的投资技术和经验,在大部分平台都保本的情况下,只需要选择安全的投资平台,就可以实现稳定的收益。而一些平台有自动投标功能,设置后无需在线就能自动投标,适合没有时间上网的投资者。
【网贷平台在中国属于新兴的阶段,才刚刚开始,要谨防上当受骗!现在缺少法律法规的保护,理财人的权益很难保障,所以要慎重,慎重,慎重,慎重,慎重,慎重,慎重!】
给你推荐几篇关于防止上当受骗的文章!多学学,这个行业经过了一段痛苦的挣扎后才能有高额的回报!
一、P2P网络借贷的现状
P2P
网络借贷自2005年在中国产生以来,发展迅猛,呈现出经营主体成倍增加,涉及面不断拓展,资金规模不断扩大,参与人数骤增的发展趋势。根据现有的P2P
网络借贷运营模式,可将其大致归为三类:第一类,单纯中介型。P2P网络借贷运营主体仅充当借款人与贷款人的中介,负责对借贷者的信息进行审核,但不分担
借款者还款不能的风险。第二类,复合中介型。借款人与运营商共担风险,借款人的本金有保障。运营商通过加强对借款人的资信审核以保证其及时还款,降低自身
坏账率。第三类,复合中介兼公益性。这类运营商在借款主体上具有特殊之处,主要针对在校大学生,带有扶贫帮困的色彩。
二、P2P网络借贷中经济犯罪发生的五种类型
P2P网络借贷有先天性的“硬伤”(如性质不明、监管缺失),加之其自身具备的独有特征(隐蔽性强、涉及面广),以传统民间借贷领域的经济犯罪活动为鉴,不免使人担忧P2P网络借贷是否会成为经济犯罪活动的又一“重灾区”。
(一)
主体定位不明确,游走在灰色地带。根据《非法金融机构和非法金融业务活动取缔办法》规定,非法金融业务活动是指未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擅自从事非法吸收公
众存款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等金融活动。刑法第174条第1款规定了擅自设立金融机构罪。P2P网络借贷并未经有关金融监管机构批准,网络借贷虽然不具有
商业银行性质,但运营主体大都由自身负责管理出借者的资金,对贷款人的条件进行审查之后将资金借出,该行为类似于商业银行的储蓄借贷业务,难免有沦为经济
犯罪行为之虞,可能构成擅自设立金融机构罪。
(二)资金来源无法核实,为洗钱犯罪提供便利。刑法第191条规定了洗钱罪,该罪要求行为
人明知自己的行为是在为犯罪违法所得掩饰、隐瞒其来源和性质、为利益而故意为之,并希望这种结果发生。网络借贷的现金流循环于银行资金监管体制之外,成为
不法分子隐秘、安全、快捷的洗钱通道。但P2P网络借贷运营者仅注重借款者资金用途的审查,对于出借人的资金来源无法核查,难以认定其洗钱罪的主观故意,
故无法以洗钱罪对运营主体及贷款人的行为加以定性。
(三)借款人征信核实体系不健全,诈骗犯罪时有发生。网络借贷运营者履行了出借人对
借款人资信审查的职能,现有的审查内容多局限于个人的身份信息、工作证明、银行流水、资金用途、联系方式等,但以上信息在网络中极易被伪造,而信息审核者
并不具备完全的辨识能力,很可能导致借款者凭借伪造信息,骗取借款后卷款而逃。同时,网络借贷运营者亦会出现侵吞出借人资金,出现“人去楼空”的结果,投
资人利益也无法保障。
(四)容易引发涉众型犯罪。网络借贷涉及人员多,地域范围广、隐蔽性强、监管真空、资信审查不完善等特征为非法吸
收公众存款、集资诈骗等涉众型经济犯罪提供了保护屏障,同时加大了公安机关查处、打击犯罪的难度,具有极大的社会危害性。未经有权机关批准,向社会不特定
对象以超过法定利率的方式吸收资金数额较大则构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如果将非法募集资金挥霍、逃跑、用于违法犯罪目的等,具有非法占有目的,则构成集资
诈骗罪。
(五)高额的投资回报率诱发高利转贷行为。刑法第175条规定了高利转贷罪。网络借贷双方通过协商,最终确立的利率水平大多超
过了同期、同档次银行贷款利率的4倍。高额的投资回报不免会诱使资金短缺但又想投机取巧之士套取金融机构信贷资金,再通过网络借贷平台将资金转贷以谋取利
益,从而构成高利转贷罪。
三、P2P网路借贷中经济犯罪防控对策
(一)改变管理思路,重视市场经济的自循环体系。直
接的政府管制并不必然带来比由市场和企业来解决问题更好的结果。因此,通过法律手段而非粗暴的行政干预来调节民间借贷行为,充分发挥市场的调节作用,尽量
减少公权对私权运行的过度干预,以使其在摸索中找到适合自己发展的道路。
(二)加快制定、完善相关法律法规。通过制定“放债人条例”、
“网络借贷管理办法”等,对网络借贷的性质、地位、组织形式、监管主体、运营规范、进入与退出机制等加以具体规定,引导该行业朝着健康、有序的方向发展。
同时还可以为执法机关提供判断依据,做到有法可依,避免行政权的滥用。同时应修改现行法律,指明民间融资行为罪与非罪的界限,明确打击重点。
(三)
建立行之有效的用户识别机制。准确核实用户的个人信息是网络借贷做大做强的必要前提。网络借贷运营商应履行相应的社会责任,在力所能及范围内承担防范违法
犯罪活动的义务。对用户的身份信息,资金来源,借款用途,社会关系,信用记录,利率水平,还款情况进行准确核实,发现异常情况应及时向相关职能部门通报,
做到防患于未然。
(四)加强网络安全建设。网络借贷过程中会涉及到用户个人隐私,且多关涉个人的财产权益,为此,有必要提升网络借贷中
客户资料的保密技术,对交易过程中涉及到的个人信息安全做到专人负责,及时销毁,制定客户信息泄露的应急预案,一旦出现信息泄露,及时处理,力争将损失降
到最小。
(五)重视电子证据的收集。网络借贷活动大多通过虚拟的网络平台完成,因此电子证据成为支持诉讼证明活动的关键证据类型。又因为电子证据所具有的易销毁、易变更、难提取的特点,所以要提高电子证据的提取、保护意识,网络借贷运营商应对相关交易记录做好备份工作。
(六)公安机关网络监管部门加大监管力度。公安机关利用其既有的网络监管优势,设定科学合理的监管指标,构建非法金融活动打防并举的长效机制,对网络借贷运营网站进行实时动态监控,发现异常情况应及时会同其他部门核实,将涉众型经济犯罪活动扼杀在萌芽状态。
(七)
加大社会宣传力度,揭露犯罪分子的常用伎俩。社会大众基于牟利心理可能会忽略相关行为的违法属性,通过电视、广播、报刊、网络等媒体就犯罪的常见类型、惯
用手法和动态特征开展多层面、多角度宣传,提升人民群众和有关单位的辨别、防范能力,促使他们自觉抵制犯罪活动。
(八)开拓更为广泛、
多元的投资渠道。房地产市场的高压调控政策令众多欲投资者望而却步,股市低迷使得大众投资群体心灰意冷,通货膨胀率上涨,实业投资利润回报率低,其他投资
产品亦远离大众视野,使一些投资者进入网络借贷领域。因此,开创新的投资渠道,营造良好的投资氛围亦是分散民间借贷领域的风险、改善投融资环境的可行举
措。
希望对你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