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我把网络上的图片转载到我自己的网站,会不会涉及侵权
随着时代的发展,越来越多的人开始从事内容创作工作,对于这些人来说有一个很关心的问题,那就是在网络上搜索到的图片,视频音乐字体等能否直接拿来使用呢?把别人上传到网络上的图片转载到自己的网站上,又是否会构成侵权呢?接下来小编就这一问题给大家分析一下在使用图片的过程中,什么样的行为属于侵权? 以及该如何正确使用网络上的图片。
所以说在进行内容创作的过程中,想要不侵权最好是自己制作图片或者去取得图片原作者同意后再进行使用,私自转载或再加工,都是有可能构成侵权的。
B. 网络下载图片侵犯着作权么
法律分析:
如果下载的目的只是用于个人欣赏和学习则不会侵犯着作权。如果是用于商业用途且没有经过着作权人的同意,则可能构成侵犯着作权。
法律依据:
《着作权法》第二十四条规定,在下列情况下使用作品,可以不经着作权人许可,不向其支付报酬,但应当指明作者姓名或者名称、作品名称,并且不得影响该作品的正常使用,也不得不合理地损害着作权人的合法权益:
(一)为个人学习、研究或者欣赏,使用他人已经发表的作品;
(二)为介绍、评论某一作品或者说明某一问题,在作品中适当引用他人已经发表的作品;
(三)为报道新闻,在报纸、期刊、广播电台、电视台等媒体中不可避免地再现或者引用已经发表的作品;
(四)报纸、期刊、广播电台、电视台等媒体刊登或者播放其他报纸、期刊、广播电台、电视台等媒体已经发表的关于政治、经济、宗教问题的时事性文章,但着作权人声明不许刊登、播放的除外;
(五)报纸、期刊、广播电台、电视台等媒体刊登或者播放在公众集会上发表的讲话,但作者声明不许刊登、播放的除外;
(六)为学校课堂教学或者科学研究,翻译、改编、汇编、播放或者少量复制已经发表的作品,供教学或者科研人员使用,但不得出版发行;
(七)国家机关为执行公务在合理范围内使用已经发表的作品;
(八)图书馆、档案馆、纪念馆、博物馆、美术馆、文化馆等为陈列或者保存版本的需要,复制本馆收藏的作品;
(九)免费表演已经发表的作品,该表演未向公众收取费用,也未向表演者支付报酬,且不以营利为目的;
(十)对设置或者陈列在公共场所的艺术作品进行临摹、绘画、摄影、录像;
(十一)将中国公民、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已经发表的以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创作的作品翻译成少数民族语言文字作品在国内出版发行;
(十二)以阅读障碍者能够感知的无障碍方式向其提供已经发表的作品;
(十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前款规定适用于对与着作权有关的权利的限制。
《着作权法》第五十二条规定,有下列侵权行为的,应当根据情况,承担停止侵害、消除影响、赔礼道歉、赔偿损失等民事责任:
(一)未经着作权人许可,发表其作品的;
(二)未经合作作者许可,将与他人合作创作的作品当作自己单独创作的作品发表的;
(三)没有参加创作,为谋取个人名利,在他人作品上署名的;
(四)歪曲、篡改他人作品的;
(五)剽窃他人作品的;
(六)未经着作权人许可,以展览、摄制视听作品的方法使用作品,或者以改编、翻译、注释等方式使用作品的,本法另有规定的除外;
(七)使用他人作品,应当支付报酬而未支付的;
(八)未经视听作品、计算机软件、录音录像制品的着作权人、表演者或者录音录像制作者许可,出租其作品或者录音录像制品的原件或者复制件的,本法另有规定的除外;
(九)未经出版者许可,使用其出版的图书、期刊的版式设计的;
(十)未经表演者许可,从现场直播或者公开传送其现场表演,或者录制其表演的;
(十一)其他侵犯着作权以及与着作权有关的权利的行为。
C. 网络下载图片侵犯着作权吗
法律分析:如果下载的目的只是用于个人欣赏和学习的不会侵犯着作权。如果是用于商业用途,且没有经过着作权人同意,没有支付报酬的,则可能构成侵犯着作权。
构成侵权的,侵权人应当按照权利人的实际损失给予赔偿;实际损失难以计算的,可以按照侵权人的违法所得给予赔偿。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着作权法》 第四十九条 侵犯着作权或者与着作权有关的权利的,侵权人应当按照权利人的实际损失给予赔偿;实际损失难以计算的,可以按照侵权人的违法所得给予赔偿。赔偿数额还应当包括权利人为制止侵权行为所支付的合理开支。权利人的实际损失或者侵权人的违法所得不能确定的,由人民法院根据侵权行为的情节,判决给予五十万元以下的赔偿。
D. 网络图片下载下载侵犯着作权吗
如果当事人出于个人学习、研究或者欣赏、介绍或评论某一作品、说明某一问题、实施九年义务教育、报道新闻等非盈利目的而下载图片,且未损害着作权人的合法权益的,不构成侵权。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着作权法》第二十四条
在下列情况下使用作品,可以不经着作权人许可,不向其支付报酬,但应当指明作者姓名或者名称、作品名称,并且不得影响该作品的正常使用,也不得不合理地损害着作权人的合法权益:
(一)为个人学习、研究或者欣赏,使用他人已经发表的作品;
(二)为介绍、评论某一作品或者说明某一问题,在作品中适当引用他人已经发表的作品;
(三)为报道新闻,在报纸、期刊、广播电台、电视台等媒体中不可避免地再现或者引用已经发表的作品;
(十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前款规定适用于对与着作权有关的权利的限制。
E. 使用网络上的图片算侵权吗
网上的图片,有些也是有版权的,如果用了这些,一样会侵权。
F. 使用昵图共享分下载图用于商业算不算侵权
你好,共享分下载的用于商业用途属于侵权的。(小象知识平台)
作品规则
4.1昵图网站内所有作品均由昵图用户上传而来,昵图网不拥有此类作品的版权。昵图网作品仅限用于学习交流之用,不得用于任何商业渠道。
4.2昵图网的作品按照上传的作品原创价值高低与上传者的选择分为共享素材、原创共享、原创非商业授权三类,昵图网的“原创商业出售”指向昵图网合作网站作品。
4.3昵图用户下载昵图网上的共享素材、原创共享、原创非商业授权作品后,只获得使用该作品进行学习、交流等非商业使用的权利。
4.4昵图网作品及其中部分元素、图案不得上传至除昵图网明示同意的其他网站。
4.5昵图网作品均为非商业授权。昵图用户若需商业使用,须获得作品版权拥有者授权,并遵循国家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如因非法使用引起纠纷,一切后果由使用者承担。
4.6昵图作品应满足昵图网的质量要求。原创非商业授权作品必须制作精美、品质优良,按昵图网的星级评定标准≥3星。昵图网有权将质量较差、设计拙劣的作品删除或转入共享作品库。
4.7作品一旦上传至昵图网,昵图网即对其享有永久的信息网络传播权、展览权与复制权。昵图用户授权昵图网,在昵图用户上传作品享有的合法权益为第三人所侵害时,由昵图网代理昵图用户维权,包括但不限于第三人进行交涉、向行政机关进行投诉、向司法机关提起诉讼等。昵图用户自行维权时,昵图网可提供相关证据协助其维权。
你也可以用bing图片,选择可以商业用途的图片哦
G. 使用网络图片算侵权吗
法律分析:一般情况下只要我们不将网络图片用于营利活动或原作者没有明确不能引用的情况,是不构成侵权的。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百二十条 民事权益受到侵害的,被侵权人有权请求侵权人承担侵权责任。
第一百八十三条 因保护他人民事权益使自己受到损害的,由侵权人承担民事责任,受益人可以给予适当补偿。没有侵权人、侵权人逃逸或者无力承担民事责任,受害人请求补偿的,受益人应当给予适当补偿。
第一千一百六十七条 侵权行为危及他人人身、财产安全的,被侵权人有权请求侵权人承担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危险等侵权责任。
第一千一百六十八条 二人以上共同实施侵权行为,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连带责任。
H. 用网上的图片会涉及侵权吗
严格来讲是侵权的。
中国公民、法人或其它组织的作品,不论是否发表,自创作完成之日起即享有着作权。任何人未经权利人的许可,不得使用。更不得歪曲、篡改、剽窃。也不得为了谋取个人名利,在该图片上标署自己的姓名。否则,应当根据情况,承担停止侵害、消除影响、赔礼道歉、赔偿损失等民事责任。
拓展资料:
《中华人民共和国着作权法》第二条
中国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作品,不论是否发表,依照本法享有着作权。
外国人、无国籍人的作品根据其作者所属国或者经常居住地国同中国签订的协议或者共同参加的国际条约享有的着作权,受本法保护。
外国人、无国籍人的作品首先在中国境内出版的,依照本法享有着作权。
未与中国签订协议或者共同参加国际条约的国家的作者以及无国籍人的作品首次在中国参加的国际条约的成员国出版的,或者在成员国和非成员国同时出版的,受本法保护。
第三条
本法所称的作品,包括以下列形式创作的文学、艺术和自然科学、社会科学、工程技术等作品:
文字作品;
口述作品;
音乐、戏剧、曲艺、舞蹈、杂技艺术作品;
美术、建筑作品;
摄影作品;
电影作品和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创作的作品;
工程设计图、产品设计图、地图、示意图等图形作品和模型作品;
计算机软件;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作品。
中华人民共和国着作权法网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