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软件着作权的内容
软件着作权的权利内容包括:出租权、发行权、信息网络传播权、署名权、复制权、发表权、修改权、翻译权等,以及相关法律规定的软件着作权人应当享有的其他权利。
【法律依据】
《计算机软件保护条例》第八条
软件着作权人享有下列各项权利:
(一)发表权,即决定软件是否公之于众的权利;
(二)署名权,即表明开发者身份,在软件上署名的权利;
(三)修改权,即对软件进行增补、删节,或者改变指令、语句顺序的权利;
(四)复制权,即将软件制作一份或者多份的权利;
(五)发行权,即以出售或者赠与方式向公众提供软件的原件或者复制件的权利;
(六)出租权,即有偿许可他人临时使用软件的权利,但是软件不是出租的主要标的的除外;
(七)信息网络传播权,即以有线或者无线方式向公众提供软件,使公众可以在其个人选定的时间和地点获得软件的权利;
(八)翻译权,即将原软件从一种自然语言文字转换成另一种自然语言文字的权利;
(九)应当由软件着作权人享有的其他权利。
㈡ 软件着作权有什么作用
软件属于作品的一种,而作品从产生之日起即享有着作权。着作权是法律赋予作者的一种权利,它可以使作者的作品免受非法侵害,比如未经作者同意复制发行或者在网络上传播作品,使作者的名誉或者财产受到损失。随着互联网的发达,软件开发越来越多,软件着作权的保护的重要性也越来越凸显出来。
软件着作权有如下作用:
1、有效保护计算机软件;
2、防范着作权侵权;
3、维护计算机软件着作市场的稳定;
4、促进着作权等知识产权的发展;
5、其他作用。
《计算机软件保护条例》 第七条 软件着作权人可以向国务院着作权行政管理部门认定的软件登记机构办理登记。软件登记机构发放的登记证明文件是登记事项的初步证明。
办理软件登记应当缴纳费用。软件登记的收费标准由国务院着作权行政管理部门会同国务院价格主管部门规定。
㈢ 软件着作权应该享有哪些权利
软件着作权都有如下权利:信息网络传播权、修改权、发表权、署名权、复制权、出租权、翻译权、发行权等。且前述的信息网络传播权,即以有线或者无线方式向公众提供软件,使公众可以在其个人选定的时间和地点获得软件的权利。
【法律依据】
《计算机软件保护条例》第八条
软件着作权人享有下列各项权利:
(一)发表权,即决定软件是否公之于众的权利;
(二)署名权,即表明开发者身份,在软件上署名的权利;
(三)修改权,即对软件进行增补、删节,或者改变指令、语句顺序的权利;
(四)复制权,即将软件制作一份或者多份的权利;
(五)发行权,即以出售或者赠与方式向公众提供软件的原件或者复制件的权利;
(六)出租权,即有偿许可他人临时使用软件的权利,但是软件不是出租的主要标的的除外;
(七)信息网络传播权,即以有线或者无线方式向公众提供软件,使公众可以在其个人选定的时间和地点获得软件的权利;
(八)翻译权,即将原软件从一种自然语言文字转换成另一种自然语言文字的权利;
(九)应当由软件着作权人享有的其他权利。
㈣ 软件着作权有哪些要求
软件着作权有以下要求:
1、受软件着作权保护的软件必须为开发者独立开发的;
2、受软件着作权保护的软件必须为已固定在某种有形物体上的作品;
3、受软件着作权保护的软件应当依法进行登记。
【法律依据】
《计算机软件保护条例》第四条
受本条例保护的软件软由开发者独立开发,并已固定在某种有形物体上。
第五条
中国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其所开发的软件,不论是否发表,依照本条例享有着作权。
第六条
本条例对软件着作权的保护不延及开发软件所用的思想、处理过程、操作方法或者数学概念等。
第七条
软件着作权人可以向国务院着作权行政管理部门认定的软件登记机构办理登记。软件登记机构发放的登记证明文件是登记事项的初步证明。
办理软件登记应当缴纳费用。软件登记的收费标准由国务院着作权行政管理部门会同国务院价格主管部门规定。
㈤ 什么是软件着作权
什么是软件着作权?
软件着作权又称计算机软件着作权,计算机软件着作权是指软件的开发者或者其他权利人依据有关着作权法律的规定,对于软件作品所享有的各项专有权利。就权利的性质而言,它属于一种民事权利,具备民事权利的共同特征。
着作权是知识产权中的例外,因为着作权的取得无须经过个别确认,这就是人们常说的"自动保护"原则。软件经过登记后,软件着作权人享有发表权、开发者身份权、使用权、使用许可权和获得报酬权。
软件着作权该如何申请保护?
软件着作权申请保护的方式就是进行软件着作权登记。软件着作权登记,是版权登记的一种。
目前,软件着作权的流程,从开始申请到登记完成下发证书,整个过程是2个月左右。软件着作权是备案登记,所以对于源代码的价值是不予评估的,更像一种权利申报的模式。
需要递交的文件是:
1、权利保证书
2、作品申请书
3、代理委托书
4、作品说明书
5、软件源代码
6、软件操作手册
7、提供企业营业执照或者是作者身份证复印件等。
㈥ 软件着作权是什么
软件着作权是指软件的开发者或者其他权利人依法对于软件作品所享有的,发表权、翻译权、信息网络传播权、发行权、出租权、复制权、修改权、署名权等。
【法律依据】
《计算机软件保护条例》第八条
软件着作权人享有下列各项权利:
(一)发表权,即决定软件是否公之于众的权利;
(二)署名权,即表明开发者身份,在软件上署名的权利;
(三)修改权,即对软件进行增补、删节,或者改变指令、语句顺序的权利;
(四)复制权,即将软件制作一份或者多份的权利;
(五)发行权,即以出售或者赠与方式向公众提供软件的原件或者复制件的权利;
(六)出租权,即有偿许可他人临时使用软件的权利,但是软件不是出租的主要标的的除外;
(七)信息网络传播权,即以有线或者无线方式向公众提供软件,使公众可以在其个人选定的时间和地点获得软件的权利;
(八)翻译权,即将原软件从一种自然语言文字转换成另一种自然语言文字的权利;
(九)应当由软件着作权人享有的其他权利。
㈦ 软件着作权都包括什么
法律分析:软件着作权都包括以下这些权利:
(一)发表权,即决定软件是否公之于众的权利;
(二)署名权,即表明开发者身份,在软件上署名的权利;
(三)修改权,即对软件进行增补、删节,或者改变指令、语句顺序的权利;
(四)复制权,即将软件制作一份或者多份的权利;
(五)发行权,即以出售或者赠与方式向公众提供软件的原件或者复制件的权利;
(六)出租权,即有偿许可他人临时使用软件的权利,但是软件不是出租的主要标的的除外;
(七)信息网络传播权,即以有线或者无线方式向公众提供软件,使公众可以在其个人选定的时间和地点获得软件的权利;
(八)翻译权,即将原软件从一种自然语言文字转换成另一种自然语言文字的权利;
(九)应当由软件着作权人享有的其他权利。
软件着作权人可以许可他人行使其软件着作权,并有权获得报酬。
软件着作权人可以全部或者部分转让其软件着作权,并有权获得报酬。
法律依据:《计算机软件保护条例》 第八条 软件着作权人享有下列各项权利:
(一)发表权,即决定软件是否公之于众的权利;
(二)署名权,即表明开发者身份,在软件上署名的权利;
(三)修改权,即对软件进行增补、删节,或者改变指令、语句顺序的权利;
(四)复制权,即将软件制作一份或者多份的权利;
(五)发行权,即以出售或者赠与方式向公众提供软件的原件或者复制件的权利;
(六)出租权,即有偿许可他人临时使用软件的权利,但是软件不是出租的主要标的的除外;
(七)信息网络传播权,即以有线或者无线方式向公众提供软件,使公众可以在其个人选定的时间和地点获得软件的权利;
(八)翻译权,即将原软件从一种自然语言文字转换成另一种自然语言文字的权利;
(九)应当由软件着作权人享有的其他权利。
软件着作权人可以许可他人行使其软件着作权,并有权获得报酬。
软件着作权人可以全部或者部分转让其软件着作权,并有权获得报酬。
㈧ 软件着作权有哪些权利
软件着作权包括了如下权利:署名权、修改权、复制权、发表权(决定软件是否公之于众的权利)、出租权、发行权、信息网络传播权、翻译权等人身权和财产权。
【法律依据】
《计算机软件保护条例》第八条
软件着作权人享有下列各项权利:
(一)发表权,即决定软件是否公之于众的权利;
(二)署名权,即表明开发者身份,在软件上署名的权利;
(三)修改权,即对软件进行增补、删节,或者改变指令、语句顺序的权利;
(四)复制权,即将软件制作一份或者多份的权利;
(五)发行权,即以出售或者赠与方式向公众提供软件的原件或者复制件的权利;
(六)出租权,即有偿许可他人临时使用软件的权利,但是软件不是出租的主要标的的除外;
(七)信息网络传播权,即以有线或者无线方式向公众提供软件,使公众可以在其个人选定的时间和地点获得软件的权利;
(八)翻译权,即将原软件从一种自然语言文字转换成另一种自然语言文字的权利;
(九)应当由软件着作权人享有的其他权利。
㈨ 软件着作权有哪些内容
软件着作权内容有:修改权(即对软件进行增补、删节,或者改变指令、语句顺序的权利)、发行权、署名权、复制权、信息网络传播权、发表权、出租权、翻译权等人身权和财产权。
【法律依据】
《计算机软件保护条例》第八条
软件着作权人享有下列各项权利:
(一)发表权,即决定软件是否公之于众的权利;
(二)署名权,即表明开发者身份,在软件上署名的权利;
(三)修改权,即对软件进行增补、删节,或者改变指令、语句顺序的权利;
(四)复制权,即将软件制作一份或者多份的权利;
(五)发行权,即以出售或者赠与方式向公众提供软件的原件或者复制件的权利;
(六)出租权,即有偿许可他人临时使用软件的权利,但是软件不是出租的主要标的的除外;
(七)信息网络传播权,即以有线或者无线方式向公众提供软件,使公众可以在其个人选定的时间和地点获得软件的权利;
(八)翻译权,即将原软件从一种自然语言文字转换成另一种自然语言文字的权利;
(九)应当由软件着作权人享有的其他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