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在淘宝卖假货会受到怎样的处罚
在淘宝卖假货,根据《淘宝规则》第五十条规定,不同的违规情形,淘宝给予相应的违规处理措施不同,具体如下:
1、卖家出售假冒、盗版商品且情节特别严重的,每次扣48分;
2、卖家出售假冒、盗版商品且情节严重的,每次扣24分;
3、卖家出售假冒、盗版商品,通过信息层面判断的,每件扣2分(3天内不超过12分);实际出售的,每次扣12分。具备特殊情形的,只删除不扣分。为出售假冒、盗版商品提供便利条件的,每次扣2分。情节严重的,每次扣12分。
淘宝网针对出售假冒、盗版商品实行“三振出局”制,即卖家每次出售假冒、盗版商品的行为记为一次,若同一卖家出售假冒、盗版商品的次数累计达三次的,则将被永久查封账户。
出售假冒商品的,淘宝删除会员所发布过的假冒、盗版商品或信息。同时,淘宝将视情节严重程度采取支付宝账户强制措施、查封账户、关闭店铺、店铺监管、关闭订单、限制发货、限制发布商品、限制网站登录、限制使用阿里旺旺、限制发送站内信、延长交易超时。
店铺屏蔽及全店商品搜索降权、全店或单个商品监管、商品发布资质管控、限制发布特定属性商品、限制商品发布数量、限制发布类目数量、限制发布特定类目商品、限制使用商品发布的特定功能、限制使用特定管理工具、限制解冻保证金、支付违约金等处理措施。
第五章第四节第六十二条,原规定是这样的:
描述不符,是指买家收到的商品或经淘宝官方抽检的商品与达成交易时卖家对商品的描述不相符,卖家未对商品瑕疵、保质期、附带品等必须说明的信息进行披露,妨害买家权益的行为,包括以下情形:
(一) 卖家对商品材质、成份等信息的描述与买家收到的商品严重不符,或导致买家无法正常使用的,或卖家对商品品牌描述与买家收到商品品牌不一致情节严重的,淘宝删除该描述不符的商品,每次扣12分;
(二) 卖家未对商品瑕疵等信息进行披露或对商品的描述与买家收到的商品不相符,且影响买家正常使用的,或卖家对商品品牌描述与买家收到商品品牌不一致的,针对同一商品,第一次下架扣3分;第二次删除扣6分;
(三) 卖家未对商品瑕疵等信息进行披露或对商品的描述与买家收到的商品不相符,但未对买家正常使用造成实质性影响的,针对同一商品,第一次下架不扣分;第二次下架扣3分;第三次删除扣6分;(品牌描述不符除外)
② 网上卖假货会不会坐牢
卖假货不一定会坐牢的,只有销售数额较大,情节严重的,才有可能涉嫌销售假冒商品,要承担刑事责任。
【法律分析】
销售金额在二十五万元以上的,将会被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未达到以上数额的,不用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但有可能会被责令停止生产、销售;没收违法生产、销售的产品;并处违法生产、销售产品货值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会被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吊销营业执照。根据相关法规,在产品中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或者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的,责令停止生产、销售,没收违法生产、销售的产品,并处违法生产、销售产品货值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法律依据】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决定》 二十七、 将第四十九条改为第五十五条第一款,修改为:“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的费用的三倍;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五百元的,为五百元。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增加一款,作为第二款:“经营者明知商品或者服务存在缺陷,仍然向消费者提供,造成消费者或者其他受害人死亡或者健康严重损害的,受害人有权要求经营者依照本法第四十九条、第五十一条等法律规定赔偿损失,并有权要求所受损失二倍以下的惩罚性赔偿。”
③ 电商平台如何治理假货
电商平台如何治理假货
电商平台如何治理假货,假货是指使用不真实的厂名、厂址、商标、产品名称、产品标识等致使客户和消费者对正版产品造成认知错误认为该假货就是正版产品的产品,那么电商平台如何治理假货呢
线上知识产权打假,打什么?
电商时代中,知识产权侵权行为主要分为着作权侵权,如盗版,盗用图片,美术、文字作品侵权;商标权侵权,如突出使用商标,遮挡商标,假货,滥用关键词等;专利权侵权,如外观专利,实用新型专利,以及假冒厂名厂址等其它侵权。
在各大电子商务平台售卖假冒伪劣产品的卖家不仅损害了消费者利益,也损害原企业品牌商的权益,同时对电子商务平台的发展也有着严重阻碍。打击网络上的假冒伪劣产品,对于实体经济发展意义重大,从消费者到产业链的每一个环节都能从购物环境的改善中受益。
企业可以采取的主要手段
目前,中小企业针对假冒行为主要采取事后举措,而大企业则已经防患于未然。所以针对知识产权打假或者说依托知识产权保护行为而进行的品牌保护,企业方可以采取如下措施。
1、利用平台打假通道进行维权
如果侵权行为已经出现,但是行为表现和后果不算严重,且涉嫌侵权企业规模不是太大,企业可以采取线上投诉的方式进行维权。目前,阿里、京东、拼多多等平台已经加大了对侵权假冒的打击,也开放了权利人在平台上开展打假的通道,权利人可以自己或委托专业机构通过这些通道开展维权。以阿里为例,阿里的打假维权通道有6个步骤:
企业可以通过该通道,要求侵权方删除链接,从而达到维权目的。
此外,针对投诉量大的权利人,几大电商平台也有自己的诚信投诉机制,以阿里平台为例,当投诉删除率≥90%、卖家申诉成功率≤5%、三个月投诉量≥100件时,即可自动升级为诚信会员启陆,获得投诉材料简化、快速响应等权益。
2、事前防控,备案信息
企业可以采取一定的事前防控手段,比如与平台合作,及时备案产品信息,利用平台力量,预先对假货进行有效打击。以欧普照明为例,欧普照明法务部于2019年启动加入阿里巴巴反假货联盟主动防控项目,并向联盟备案了欧普品牌权利范围及主要侵权品牌的信息,阿里系电商网站会根据这些信息,在假货商家上架商品时,自动检测出不当使用欧普商标、销售欧普假货的链接,并在上架审核阶段予以删除。
企业权利人和平台的有效搭配可以形成打假共治系统,将假冒行为及时遏制。
3、发警告函
如果线上投诉不奏效或持续时间过长,权利人亦可以使用发警告函的形式提醒对方,要求其停止侵权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第三十六条,网络用户、网络服务提供者利用网络侵害他人民事权益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网络用户利用网络服务实施侵权行为的,被侵权人有权通知网络服务提供者采取删除、屏蔽、断开链接等必要措施。因此,权利人可要求电商平台采取相关必要措施。
4、提起诉讼
如果涉嫌侵权行为给权利人造成了较大损失,权利人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但在向法院提起诉讼之前,应主动、充分地准备侵权证据以及自身受到损失或对方获得利益的证据,为以后在法院诉讼过程中做好准备,占据优势地位。必要时,企业亦可使用刑事控告手段。
总结
其实,线上线下的.知识产权打假并非处于割裂状态,线上产品一般来源于线下,权利人还可以委托专业机构对线上产品进行调查,从线上跟踪到线下,对线下侵权人进行同步的打击。
实践中,部分企业误认为“知识产权打假”流程单一固定,以至于以“打成”作为衡量成败的标准而忽略其他因素,而事实上, “打”是过程,此过程需要严格的风险管控,合理的人员配备,律师、调查员、知识产权保护顾问等衫旁派各司其职,以确保企业的知识产权维权合法、有序、持续的进行。
面临矛盾
整治假货是电商都在做的事情。拼多多创始人黄峥就曾表态:“我觉得任何违法违规或贺的商品,平台应该坚决清除掉,不只是商品,其实也包括售卖非法商品的商户。”但对于社交电商而言,整治假货面临着更加复杂的情况,相对自由的售卖模式给监管带来了一定的难度。
有媒体报道,6月中旬,十几名拼多多商家前往上海拼多多总部维权。有商家称,不少商家在毫无征兆的情况下,被强制冻结货款,关闭关联店铺,并且没有得到合理解释。
随后,拼多多发布情况说明,称现场聚集的14名问题商家中,7家存在售假情况,6家存在商品描述不符情况,1家存在虚假发货情况。相关事实已经平台初审、复核程序核查,证据确实。
一些商家认为自己被冤枉,而平台表示“靠罚款商家牟利”绝不可能发生。双方的各执一词凸显拼多多在治理假货上的管理问题。平台初创时期的低门槛入驻与低价策略给后期管理带来难度。
除了拼多多,其他以社交关系为基础的电商平台也处于迅猛发展的时期,不同于拼单模式,一些社交电商在打流量“带货”牌。
日前,有赞、快手宣布合作打造“短视频电商导购”解决方法。快手App将新增“快手小店”,每个主播可申请开店,店铺中的商品可于作品区展示。届时,快手和有赞账号互相打通,快手用户可以直接购买自己喜爱的主播售卖的商品。
比快手更早进入“内容+社交”模式的小红书于今年5月31日完成了新一轮超过3亿美元融资。林允、戚薇、张韶涵等明星化身美妆博主分享入驻在“种草”方面为平台带来引流优势。
这种内容加社交,依靠主播或博主“种草”的售卖模式相比店铺与官方自营要自由许多。一些博主可以直接将用户引流到微信自行交易,这无疑给监管带来更大难度。
协同发力
治理假货有赖于监管层与平台方共同发力。在立法方面,电商行业即将面临新规范。
电商法三审稿规定:电商平台经营者如果知假售假,或者明知平台内经营者销售的商品有侵犯消费者权益行为而未采取必要措施,应依法与该平台内经营者承担连带责任。
电子商务研究中心法律权益部分析师姚建芳告诉国是直通车,监管涉及到平台本身的利益,而不是仅仅是对于对卖家的处罚,会让平台感觉责任更加重大。
中国电子商务协会政策法律委员会副主任、段和段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刘春泉在接受媒体采访时表示,电商平台管理责任明确后,对于市场化的自我进化有相当大的改善。监管弱化和强化的电商平台,活跃度也会有显着差异。
即将迎来四审的电商法有望使社交电商平台更加积极地打击售假行为,使社交平台商家低价售假,劣币逐良币的情况有所缓解。
而在平台管理方面,姚建芳认为这与社交电商的发展阶段有关:“在发展初期,电商对卖家的门槛会低一些。当发展到一定阶段,要做品质电商,平台对于商家的选择就会越来越严格,对于售假的打击力度也会加大。这是优胜略汰的过程,也是电商发展趋势。”
治理之外,通畅消费者维权渠道也非常重要。姚建芳表示,取证难,维权渠道沟通不畅是目前消费者面临的维权困境。对此,她建议消费者,在平台无所作为,消费者手头又有证明的情况下,可以求助于监管部门或者舆论监督机构。
卖假货的工商处罚标准是什么
首先,查扣、没收全部假货,并全部予以集中销毁;
其次,没收销售假货的违法所得;
最后,处以销售假货货值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
我国《产品质量法》第五十条规定,在产品中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或者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的,责令停止生产、销售,没收违法生产、销售的产品,并处违法生产、销售产品货值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卖假货被抓会不会坐牢?
销售者卖假货,属于欺诈消费者,并且,消费者买到不是自己想要的东西,或者在使用过程中遭到伤害,为挽回自己的损失,就会去揭发销售者。那么,卖假货的销售者被抓,可能会面临刑事处罚,去坐牢。
首先,行为人卖假货,属于销售假冒商品,是违法行为,情节严重数额较大的,即要承担刑事责任。
并且,按照具体的犯罪情节,要接受以下的处罚:
1、销售金额数额较大的,即销售金额在五万元以上的,会被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2、销售金额数额巨大的,即销售金额在二十五万元以上的,将会被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其次,卖假货并且未达到以上数额的,不用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但要接受以下处罚:
1、被责令停止生产、销售;
2、被没收违法生产、销售的产品;
3、会被并处违法生产、销售产品货值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
4、有违法所得的,会被并处没收违法所得;
5、情节严重的,吊销营业执照。
所以,销售者卖假货,其实并不一定要承担刑事责任,具体要根据销售数额确定。
现在各地的工商部门其实对假冒伪劣产品的检查、打击力度还是很大的,一旦发现有出售假货的行为,那必然就是要作出相应处罚的。具体卖假货的工商处罚标准,按照《产品质量法》当中的规定,一般是责令停止生产、销售,没收违法生产、销售的产品,并处违法生产、销售产品货值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不过我们也要注意,卖假货的行为其实也是有可能触犯《刑法》构成犯罪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