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出场费100万的明星要交多少税
一、在2019年1月1日前发生的,出场费100万,应缴纳劳务报酬个人所得税3130000元。计算方法如下:
劳务报酬 1000000符合每次劳务报酬收入超过4000元的,扣除费用为劳务报酬收入的20%
扣除费用 = 劳务报酬 × 20%= 1000000 × 20%= 200000
应纳税所得额 = 劳务报酬 - 扣除费用= 1,000,000.00 - 200,000.00= 800,000.00
应纳税所得额 80000000,参照税率表,得到税率 40%,速算扣除数 7,000.00
应纳税额 = 应纳税所得额 × 适用税率 - 速算扣除数= 800,000.00 × 40% - 7,000.00= 313,000.00
税后收入 = 劳务报酬 - 应纳税额= 1,000,000.00 - 313,000.00= 687,000.00
二、在2019年1月1日新个税法实施后,与个人所得税统一实行3%~45%渐进式税率,应纳税432590元。具体计算如下:
应纳税所得额 = 税前工资 - 起征点= 1000000-5000= 995000
应纳税额 = 应纳税所得额 × 税率 - 速算扣除数= 995000 × 45% - 15160= 432590
税后工资 = 税前工资 -应纳个税= 1000000- 432590=567410
劳务报酬所得范围:
个人独立从事设计、安装、制图、医疗、会计、法律、咨询、讲学、新闻、广播、投稿、翻译、书画、雕刻、电影、戏剧、音乐、舞蹈、杂技、曲艺、体育、技术服务等项劳务的所得。这些所得如果是以工资、薪金形式从其工作单位领取的,则属于工资、薪金所得,不属于劳务报酬所得。
劳务报酬所得的特别项目:
1、个人担任董事职务所取得的董事费收入事职务所取得的董事费收入
按照董事与公司的关系来划分,可分为内部董事和外部董事。
①内部董事,担任公司董事的同时在公司任职、受雇,其因任职受雇而取得的报酬是“工资、薪金”所得。
②外部董事,指不在本公司任职、受雇的董事,其取得的董事费所得,属于劳务报酬所得。
2、在校学生因参与勤工俭学活动(包括参与学校组织的勤工俭学活动)而取得属于《个人所得税法》规定的应税所得项目所得,应依法缴纳个人所得税。
3.自2004年1月20日起,对商品营销活动中,企业和单位对营销业绩突出的非雇员以培训班研讨会、工作考察等名义组织旅游活动、通过免收差旅费旅游费对个人实行的营销业绩奖励(包括实物、有价证券等),应根据所发生费用的全额作为营销人员当期的劳务收入所得,按“劳务报酬所得”征收个人所得税。
4、个人兼职取得的收入,应按照“劳务报酬所得”项目缴纳个人所得税。
5、演员参加非任职单位组织的演出取得的报酬,应按“劳务报酬所得”项目,按次计算纳税;演员参加任职单位组织的演出取得的报酬,应按“工资、薪金所得”项目,按月计算纳税。
演员取得的报酬中,要规定上交给单位和文化行政部门的管理费及收入分成,经主管税务机关确认后,可以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Ⅱ 明星出场费
周杰伦 出场费:100万/场
蔡依林 出场费:50万/场
S.H.E演唱会/场350万港币
莫文蔚演唱会/场250万
孙楠演唱会/场180万(包桐纤含舞台灯光音响班底)
张韶涵 出场费:15万/场
黎明 出场费:65万/场
陈慧琳 出场费:50万/场
韩红 出场费:30万/场
许志安 出场费:35万/场
刘嘉玲 出场费:40万/场
郭富城 出场费:65万/场
温碧霞 出场费:10万/场
杨采妮 出场费:15万/场
周渝民 出场费:30万/场
张学友 出场费:70万/场
李湘 出场费:13万/场
余文乐 出场费:17万港币/场
林心如 出场费:18万港币/场
齐秦 出场费:25万/场
张惠妹 出场费:10万美元/场
古天乐 出场费:30万/场
任贤齐 出场费:60万/场
蔡少芬 出场费:16万/场
苏慧伦 出场费:8万/场
麦家琪 出场费:2.8万/场
李克勤 出场费:28万/场
关芝琳 出场费:35万港币/场
徐怀钰 出场费:12万/场
腾格尔 出场费:18万/场
飞儿乐队 出场费:5万美元/场
房祖名 出场费:17万/场
爱戴 出场费:5万/场
阿杜 出场费:45万/场
麦塌春家琪 出场费:2.8万/场
古巨基 出场费:35万/场
郭可盈 出场费:8万/场
王力宏 出局衫仿场费:50万/场
孙悦 出场费:24万/场
费翔 出场费:18万/场
苏有朋 出场费:22万/场
萧亚轩 出场费:50万/场
林依轮 出场费:12万/场
谭咏麟 出场费:7万美元/场
周迅 出场费:25万/场
罗家英 出场费:6万/场
花儿乐队 出场费:6万/场
言承旭 出场费:30万/场
刘若英 出场费:35万/场
陈明真 出场费:7万/场
许美静 出场费:10万/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