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网络游戏客服专员每月工资大概多少
根据工作地点、公司大小。
如果仅仅是客服的话,一般在1000--4000之间。因为这个职位是不需要技术的活儿。
⑵ 网络营销客服工资收入多少
1、网络营销客服的工资分很多种,也分地域情况 ,不同的地域工资待遇不一样;同时你的技术的高低,回答问题的水平这些都是影响你的工资的因素。
2、只有你不但的修练了内功,才能够或得更高的报酬;
3、你想要多少工资,取决于你对这份工作投入的水平,客服就是一个有问必答的技术专家,要懂得学习心里学,这样你就更能够掌握与你交流的人员的心里面所想;见议学习“心里学”
4、就拿云南昆明来举个例子吧,昆明的整消费水平和一部份沿海地区差不多,但工资平均水平要比沿海地域差很多,一般就在3000-5000之间,
5、客服一般还有绩效提成,这个要根据你所在的单位是否给你享受此类待遇。
6、希望老板你能够用上,谢谢,祝你好运!
⑶ 旅游公司(深圳)譬如中国旅行社的客服工资大概有多少啊
深圳的导游,绝大多数是没有工资的。我认识的几个有那么一点工资的导游,不过三、四百元,而且按要求是要在没团带的时候回旅行社帮忙的,那点微不足道的工资,去掉上下班的交通费,就所剩无几了。所以这名义上的一点工资,即使是旅行社想给,导游也不愿意要啊。导游工作的特点之一就是自由,为几百块失去自由也没人愿意啊。旅行社也不提供任何福利,导游的吃喝拉撒住完全自己解决。深圳的导游大部分来自外地,没有自己的住房,房租是少不了的。而工作的性质又决定了电话费、交通费也相当的多,这些也是由导游自己解决的。再加上生活中的正常开支,每个月两千块的开支是少不了的,也仅能解决一下温饱问题。
这算下来一年就接近两万五,还要交管理费(社会导游800元,专职导游4—600元不等),社会保险费(3000元左右),年审费(100左右),接近 4000多元,这近三万元的费用不是每个导游都可以很轻松的赚到的。由于导游人数众多,竞争激烈,还得时不时交际一下,这费用暂且不算也罢。
上述的交通费不是平时自己乘车的费用,而是指导游单独前往外地接送团的来回交通费。以深圳接待台湾团队的导游为例,来自台湾的游客大部分由珠海入境,而用车多以澳门或珠海旅游车为主,导游到珠海接团的正常交通费用大概要100元(先乘长途汽车再转乘的士)。大部分的团队要求导游早上八点半或九点必须到达,乘长途汽车无论如何是赶不及的,于是必须到蛇口码头乘最早的一班船,虽说船票和车票价格相差不大,但码头却离市区相当的远,为了赶上这个航班,乘的士是唯一的方法,这又增加了至少50元,还是必须要舌剑唇枪苦战一番才能杀的下来,因为从罗湖到蛇口打表的话一般都在70元左右,这是公司不肯报销的。那如果有深圳旅游车一起前往呢?导游也省不下什么钱,因为一台30座以上的大巴来回的路桥费用是550元,公司也只肯报销500元而已。如果用深圳的车来回接送,导游已经要贴进去100元了。在参观景点时产生什么停车过路费用的话,也统统都是导游的。
这只是一些表面上的开支,一个导游要有团带,还有一些为行外人不知的东西,那就是买团的费用。导游要想带团,必须要向旅行社支付一定数额的买团费,少则三、五十,多则二、三百,才会有团带。这里所说的三、五十,二、三百,可不是指买一个团的费用,而是指每个人。海南岛是全国买团最厉害的地方,曾经出现七百块人头费,就是说接一个20人的旅游团,除掉领队不算,导游和司机要花一万三千三百元来买这个团。也就是说导游和司机必须先赚到这么多的利润,才能持平。
这听起来好像是天方夜谭,就象在赌博,有那么夸张吗?事实正是如此,海南曾经发生过女导游坠楼自杀的事情,据说就是因为连续几次买团不成功,越赌输的越多,最终承受不了经济上的压力,自绝于人世。
导游也是人,也要生活,买房子、娶妻、生子,哪能一样都不能少。
没有任何保证收入的情况下,还要面对几个方面的盘剥。
旅行社的盘剥:
工资、劳保没有不说,导游还要在进入旅行社(导游服务公司)时交纳2000-10000不等的保证金,即使交了保证金,也常要自己垫团款,所垫的团款却要拖上几个月才能报销,害得不少导游靠借钱来维持刚开始做导游时的生活。有的旅行社的承包部门,拖欠了导游几个月报销团款,突然一夜之间人间蒸发,搞的有些导游几乎要家破人亡。2005年5月,泰国某旅行社,因为拖欠一位导游的团款太多,而导游多次上门索要无果,结果拨枪怒射,将旅行社经理当场打死。甚至有些旅行社采取招标方式,导致导游间互相压价才能带到团。由于同行中的竞争如此激烈,导游之间互相残杀(在价格上)也是常有的事。挂靠在导游服务公司里的社会导游的出团管理费,就是他们自己争取回来的。怎么办呢?旅行社是不肯出这笔钱的,而导游服务公司收不到钱就说你出私团,要罚款、要停团、要扣钱,只好自己交了,
有的旅行社绞尽脑汁要赚取导游的钱,已经到了无所不及的地步。就工作服来讲,那是一个旅行社的象征,一个旅行社的标志。一些大的旅行社当然要维护自己的形象,为导游设计了漂亮的服装。但是所有的费用要导游自己出,旅行社还要赚取一点费用。赚多少呢?弄不太清楚,但你可以自己算算看。笔者曾有一组五件的制服,都是上衣。两件衬衫、两件西装、一件马甲,交了1100元,都是普通的布料,大概贵就贵在那个旅行社的标志上了。为什么说那个标志贵呢?因为后来新来的导游自己去做工作服的时候,同样的西装却只用了90元,且不用说那质量差得不能再差的衬衫和马甲了。而另外一家旅行社的两套薄如蝉翼的夏装就要了导游的720元,好在我离开时是秋天刚过了一半,冬装还没来得及去买,据说那冬装也是价格不菲呢!
做制服不仅赚钱,制服做好后也成了旅行社赚钱的工具。因为制服是给人穿的,导游不穿制服就得被罚款。旅行社在这一方面的管理是非常地严格,害得导游不得不大热天穿着西装在太阳底下爆晒,因为有时候旅行社甚至会派专人跑到景区去检查。
要说做衣服多少还要点成本的话,那做一个旅行社的工作卡要多少钱呢?就是那种名片一样的小工作牌,印着旅行社的名称及标志,贴上一张照片,盖个公章即可的工作牌,了不起成本一两块钱,旅行社居然要收120元一个,旅行社多好赚钱啊。导游不是有了导游证了吗?又不用整天坐在办公室里,要那个东西干什么?因为你要回公司拿计划单啊,因为你要回公司结账啊,没有那个卡你甚至进不了公司的门, 不要能行吗?要卖给导游的东西还有很多,导游旗啊、旗杆啊等等,怪不得有那么多的人要开旅行社了。
很容易啊,似乎一个门市、一张办公桌、一个电话,不多的投入,就可以开门接客了。有资格有本钱的自己成立旅行社,没资格没本钱的挂靠就行了呗。海南岛一度达到上千家的旅行社,尽管后来名义上逐渐压缩到如今的160家左右,但被砍掉的旅行社却以承包或挂靠部门的形式继续独立经营。有一家小旅行社被戏称为“天龙八部”,两三个导游也能承包一个部,大家都在同一间大办公室里工作。现在甚至流行“包桌子”,也叫“包台”,一间小部门里还要分几张桌子出去。一年下来,管理费就好几万。实际上挂靠的人活得更舒服,天塌下来有上头顶着,也不用交那么多的质量保证金,想干的时候怎么干都行,什么零团费、负团费啊,什么超范围经营啊、不正当经营啊、违法经营啊,旅游主管部门抓了那么多年还不是跟其他行业一样,雷声大、雨点小,甚至一点雨都不下,怕什么。生活在中国的人都已经习惯这样的过眼云烟,也都学会了打太极拳。想走的时候拍拍屁股就可以走,何乐而不为呢?
还有更好赚的呢?深圳是一方风水宝地,曾经真的有馅饼从天上掉下来,但不是落在每个人的头上。倒不是那些馅饼长了眼,是深圳的旅行社犹如《西游记》里的赤脚大仙,大袖一挥,把应该落到别人头上的馅饼据为已有了。2003年非典,旅游业受到的冲击是前所未有的。中国各地的政府先后出台了各种优惠政策来降低旅游界所受的影响,如减免税收及管理费等。而仅有深圳市政府拿出了1200万的现金,对56家旅行社实行特别补贴。补贴的目的很明确,主要用来给员工发放工资,用来搞好培训,保持企业业务骨干队伍的稳定,保持企业的正常运营。2003年5月27日的《深圳特区报》公布了这则消息,深圳其他报纸也进行了转载,网上也有相关的报道。然而时至今日,已经是2005年的年底,时间已经过去了两年多,深圳五十多家的旅行社当中,仅有不到十家给导游发出了补贴,其他的至今没有一点消息。本人曾就此事,在由旅游局召开的,旅游局长亲自主持的非典期间稳定人心的大会上,当面上书提出了自己的疑问,结果被当场质问姓名及单位,并叫来了旅行社的老总,直接导致本人的被迫辞职。至于当时所在的旅行社,后来的确有发出补助。但仍然疑点重重,一是补助的发放没有按照有关规定去执行,有些没有资格的无证导游得到了补助,相反有些合格的注册导游却一分未得;另一方面所发放的补助金额也有问题,只是深圳两家导游服务公司的所发放的三分之一,仅仅每人270元,而导游服务公司发放的是每人800元。
同行中的盘剥
旅游行业中的三角债也层出不穷,游客出团往往只交一半或者更少,等回来后再结账。(这种做法一般都是一些单位出游比较多),这也是一种无奈的作法。低价引起的质量低下,使游客也成为惊弓之鸟,但回来后再投诉往往不了了之,也要浪费许多的时间和精力,许多人只好自认倒霉,但也增长了出游经验。但这种所谓的经验却有些偏激,有点破罐子破摔的味道,既然旅游都是那么烂,我多杀点价不就行了呗。他们从来没有考虑过低价是质量无法保证的主要因素,从来不考虑多给一点钱来提高出行的质量,却是想方设法压低出团的价格。报名时只付一部分团费,对游客来说,也是一种行之有效的方法,对旅行社会有一定的约束力。实际上剩余的团款一般都会如数收到,因为这里面牵涉到一些私人的利益。这种单位团队的负责人都会找一些熟悉的旅行社,顺便赚点回扣,有了这层特殊关系的存在,组团社收钱一般是不成问题的。
组团社却常常以此为借口,对地接社也是只先付一部分团费或一分不给。为了得到这笔生意,地接社常常也会满足这种并不合理的要求,同时把压力全数给了导游。导游在接到出团通知书时已经被告知,这种团要如何如何小心,因为团费没有收齐,因为价格低没请到好车,因为价格低没安排到好的酒店,更因为领导要吃回扣,利润非常之低,某些精彩的内容也只好删除了等等。笔者也曾带过这样的团队,他们是某行业组织全国范围内精英培训时安排的出国考察团,领导吃的回扣达到了每人千元以上,可见吃回扣也不仅仅是导游的专利。试想看,每人一千元的回扣对导游要产生多大的压力啊,可是导游又能怎么样呢?导游对这种团也是深恶痛绝,称之为“擦屁股团”。
屁股擦得再干净也会有一种屎臭味,有时再小心也阻挡不了问题的发生。即使是常规团发生问题也是不可避免的,更何况是低价团呢。而当导游尽心尽力把这种团完成之后,组团社总要找点理由,或无中生中、或小题大做、或鸡蛋里挑骨头,组织游客或假冒游客向地接社投诉。地接社为了有客源,据理力争之下多少会有些让步,但让步的结果只会转嫁到导游身上。而导游只能默默地接受,否则就会有无团带之忧。
我的导游朋友就曾遇见这种事,他所带的团,组团社给游客发的行程上有一个少数民族风味餐,但地接社的接待计划单上只是普通餐而已。在与游客的行程核对之后,导游打电话回旅行社查询,发现是组团社与地接社的衔接过程中出了问题。旅行社的计调要求导游先安排用餐,待送团后再修改接待计划单,给予报销。但导游送完团后与旅行社结账时,由于组团社与地接社之间互相扯皮,不肯承担责任,这多付的风味餐标就一直报不下来。这种事常有,时间长了,慢慢地就不了了之了。如果牵涉的数额不大,许多导游也就不再追究,自己解决算了。因为旅行社要求导游要以大局为重,要考虑旅行社的难处,为单位着想。但这次的数额可不小啊,因为是个大团,多付的费用超过了1000元。这位仁兄已经吃过几次这样的哑巴亏,也算是有了经验了,当时在打电话的时候多留了个心眼。现在的手机不都有录音功能吗?这下子可派上用场了。他不甘心白白再一次充当替死鬼,把当时通话的录音给计调听。结果呢,人证物证俱在,这1000元是要回来了,但从此他与计调就结下了不解之仇,出团量直线下降,直到逼的他另谋高就。
我带团去泰国时,有位自称中医的老年游客在走路的时候摔了一跤,当时我询问他是否有问题,他摆摆手说没什么事,自己搽点药油就可以了。一路上他都跟着团队正常活动,也有兴趣去参加一些自费,不见有什么异常。但回国后却找到旅行社投诉,说导游不关心他,拿出在国内某医院开的一大堆药费单让旅行社处理。结果如何?明摆着不用说了,我来负责呗。
导游和全陪处在旅游行业的最低层,经常成为旅行社之间交易的牺牲品。
⑷ 一般网络客服专员的薪金是多少
你好,淘宝店铺客服专员一般底薪是1500左右,然后提成。2000元左右,如果业绩好的话,会更多。总之多劳多得。
⑸ 客服一般一个月多少钱,兼职客服一个月
每个行业的客服有其相应的薪资待遇,一般底薪都不高,提成根据客户量和成交金额来按点提成!兼职客服应该一般按小时算的,这得看你干的是哪个行业,当然根据企业的不同,薪资待遇也不同,制度也不同,,所以很难说客服一个月能挣多少!
⑹ 酒店客服工资一般多少
酒店的客服工资一般也就4000左右,如果你是高级一点的酒店,工资可能会更高一点
⑺ 客服人员工资一般多少
我曾经干过 福利还不错 但是低工资只有2200 分很多级的 我是最低级 大概就是升一级多200块钱工资 其实还不错 就是比较烦人
⑻ 我现在是一个网上客服 但是底薪很低1500元
这个要看你自己考虑了。
如果你没有上进的心,在哪都是一样的,因为你只能靠底薪吃饭。
现阶段可以看上班的休息情况,如果休息多,可以利用空闲时间提升充实自己,继而达到“能寻找优秀工作的机会”的标准。
⑼ 做客服的一般工资是多少
你是要去淘宝公司做客服还是去其他公司,淘宝公司的话2500的样子,其他的电子商务公司,工资就更低了,很多是看业绩,算提成,在大城市做客服,有点本来就不好卖,就没什么提成拿,还要吃饭,简直会穷疯了
⑽ 旅游客服工作标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行业对客人服务的基本标准(试行)
(1991年5月29日国家旅游局发布)
一、 行社对客人服务的基本标准
二、 旅游涉外饭店对客人服务的基本标准
三、 旅游涉外汽车对客人服务的基本标准
四、 旅游涉外餐馆对客人服务的基本标准
五、 参观游览点对客人服务的基本标准
为了提高旅游服务质量,保护旅游者的合法权益,满足旅游者的合理要求,贯彻“宾客至上,质量第一”的宗旨,特制定本“标准”。旅游行业对客人服务的基本标准包括旅行社对客人服务的基本标准;旅游涉外饭店对客人服务的基本标准;旅游涉外汽车对客人服务的基本标准;旅游涉外餐馆对客人服务的基本标准;参观游览点对客人服务的基本标准。
一、 旅行社对客人服务的基本标准
第一条 旅行社与海外客户签订的合同应遵守国家旅游局统一规定的合同范本内容,注明所提供的价格等级、服务标准、服务项目、双方责权义务以及当地投诉电话和地址。
第二条 旅行社应按合同确认的日程、等级标准及包价内容提供相应的服务。除人力不可抗拒的因素外,如旅行社方面未能向旅游团(者)提供符合合同规定标准的服务,应为旅行团(者)提供补偿服务或将低于标准的服务费差额退还对方。
第三条 旅行社应根据团队客人的国籍、身份、职业、年龄、健康状况等特点和确认的日程合理安排活动,尊重旅游者的生活习惯及风俗,对不同国别、肤色、职业、性别、年龄的旅游者均要一视同仁,热情相待。
第四条 除人力不可抗拒的因素外,属于旅行社工作疏漏,致使旅游团(者)减少服务项目或延误旅游时间,旅行社应退还未提供服务项目的费用,并给予一定的赔偿。
第五条 旅行社应按照合同中所确定的标准为旅游团(者)预订饭店,并提前通知对方。如因特殊情况需变更已预定的饭店,在征得游客同意后,可调换同星级或高于原订星级的饭店,不另加收费用。如调换的饭店低于原承诺的饭店星级,需向旅游者说明并将差价部分退还给旅游者。旅行社不得将旅行团(者 )安排到非定点饭店住宿。
第六条 旅行社应将文娱活动作为固定节目安排。游览日程在3天以内的,一般不少于1次;4至7天的,一般不少于2次;8天以上的,一般不少于3次。
第七条 旅行社必须安排游客在定点饭店或定点餐馆就餐。要按照规定的餐食标准订餐,不得克扣餐费,不得强行要求游客增加风味餐。
第八条 旅行社要有具体的防范措施以保证旅游者人身财产安全。必须为旅游者投保在华期间人身财产意外保险。旅途中,如发现意外事故,必须及时采取措施并同时将事发的详细经过和处理情况向上级主管部门汇报请示。
第九条 要完善客人行李托运手续,保证游客行李运输安全、准确无误。行李财物损失如系旅行社方面造成的,要进行赔偿;如系饭店、交通部门造成,旅行社有责任协助联系,帮助解决。
第十条 旅行社委派上团的导游人员必须通过全国导游人员资格考试,取得国家旅游局颁发的《导游员证书》。
第十一条 导游员应提前做好一切准备工作。上团时要衣着整洁、举止大方、佩带胸卡、携带导游证。服务要热情、周到,工作认真负责,积极主动。导游要语言准确、流利,内容要健康、丰富、生动。接待10人以上旅游团要使用引导标志和话筒,如需接站,导游员应提早与机场、车站、码头取得联系, 以免发生因抵达时间变更而漏接迟接。
第十二条 旅行团(者)购物要纳入旅游活动日程。导游员要严格按日程节目安排,引导客人到定点旅游商店购物。
第十三条 旅行社全体人员要认真学习涉外人员守则,严守国家机密,遵纪守法,不索要小费,不私收回扣,不套换外汇。
第十四条 旅行社应对重视服务质量,有突出成绩的集体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对受到客人投诉的旅行社及个人,旅游行政管理部门按《旅游投诉暂行规定 》进行处理。
二、 旅游涉外饭店对客人服务的基本标准
第十五条 旅游涉外饭店都必须按《中华人民共和国评定旅游涉外饭店星级的规定和 标准》提供相应的星级服务。凡未定星的涉外饭店,应有定点饭店的标志, 符合定点饭店的标准要求。
第十六条 饭店服务人员要有良好的仪表仪容,实行敬语服务,礼貌待客。服务人员要佩戴工号牌,要用标准的普通话和外语解答客人的问题,要使用“您好”、“谢谢”、“请”、“对不起”等敬语。
第十七条 门卫服务要热情、礼貌,及时疏导客流。
第十八条 行李员要主动、热情地为客人运送行李,注意轻拿轻放,保障客人的财物安全。
第十九条 前台服务要及时、热情,办理住店登记手续要可能尽可能使用电脑管理手段。
第二十条 电话总机服务应准确、迅速、音量要适度,态度要和蔼,及时无误地提供叫醒及留言服务,大堂副理要坚守岗位,对客人提出的合理要求,要尽力满足;对客人的投诉,应认真协助解决。
第二十一条 服务人员要主动、热情,严格按照饭店规定的服务程序、服务标准提供规范化服务。对待宾客要不论国别、肤色、职业、性别,一视同仁、平等对待。要严格遵守外事纪律,自觉维护法制尊严,不得索要小费和私收礼品,不套换外汇,不得做有损国格、人格的事。
第二十二条 饭店各岗位应建立班前班后的交接制度。
第二十三条 饭店应按星级标准提供相应的食宿、交通、商品销售、康乐活动等服务项目,保持周围环境的整洁、优美。大堂、餐厅、会议厅、康乐宫、走廊等场所均应保持整洁、卫生。公共卫生间要有明显的标志,设专人清扫,做到清洁、卫生、无异味、无污渍。
二十四条 第 客房布置要合理化,要尽可能给客人以方便。房间内的设备,要完好无损,保持窗户、台面无污迹,地毯无杂物,卫生间无异味,灯具明亮,为宾客创造一个清洁、舒适、安全的环境。
第二十五条 餐厅要整齐、清洁、卫生、台布、餐布、餐具、酒具要干净、完好无破损。客人进入餐厅要热情迎接,引宾入座。要按客人的餐费等级,保证餐饮的质量和标准。餐食既要体现地方特色,又要注意适合客人口味。提供的饮料和食品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规定,杜绝食物中毒等事故发生。
第二十六条 要有完善的治安措施,保障客人的人身、财物安全。前台要有代客保管贵重物品的设施,并有完善的保管和领取手续。客房要放置安全疏散示意图,楼层和公共场所要有显示安全疏散的通道,要保持疏散通道和出口的畅通。行李在离店前,应有完善的交接手续。
三、 旅游涉外汽车对客人服务的基本标准
第二十七条 要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经常进行安全教育,建立车辆安全检查制度。每次出车前,要认真检查车辆状况,尤其是发动机、转向、刹车、信号等安全部件。严禁机件失灵的车辆执行任务。
第二十八条 驾驶员的服装要整洁,注意仪容仪表,以文明的敬语,饱满的工作热情和良好的精神面貌为宾客提供优质服务。要自觉遵守交通规则,不违章行车,不酒后开车。
第二十九条 车辆行驶要平稳,应选择最佳路线,减少颠簸。遇有恶劣气候,或在趟河、陡坡、转弯多的路上行驶,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确保行车安全。不得冒险在冰面上行驶。
第三十条 接送客人应提前到达指定的地点。客人游览、购物时,驾驶员不得远离车 辆,不得用喇叭催促客人上车。
第三十一条 要确保客人物品安全。客人下车游览、购物时,驾驶员要检查门窗是否关闭,并提醒客人随身带好贵重物品。客人活动结束后,驾驶员要及时清理车厢,发现有客人遗忘的物品要及时送还。
第三十二条 执行接送行李任务的驾驶员,要与陪同人员办好交接手续,认真清点行李件数,不得出现任何差错。
第三十三条 非工作员不得乘坐客人车辆。参观游览时,要按照旅行社已确定日程安排和路线行驶。遇有特殊情况,需更改行程,应先征得领队和陪同人员同意,不得擅自更改路线及活动安排。不得擅自引导客人到非定点餐馆或商店用餐、购物。
第三十四条 驾驶员要树立高尚的职业道德,严格遵守外事纪律,遵纪守法,不准索要小费,私收回扣、套换外汇,或提出其它非正当的要求,不得做有损国格和人格的事。
第三十五条 保护良好的车容车况。做到车身整洁,无油污;玻璃明亮,无水纹,无泥斑点;窗帘要整洁;座椅、靠背要固定完好;车厢内无杂物,空气清新。要根据气温和客人要求提供适量的冷暖气。
第三十六条 要严格按照国家规定的标准收费,不得自行加价。
第三十七条 旅游汽车公司应根据此规定的原则,制定本公司的《车容标准》、《司机仪容仪表标准》、《司机服务标准》、《司机安全行车标准》、《司机驾驶操作标准》,逐项记录考核,并列入考评奖惩工作的内容。
四、 旅游涉外餐馆对客人服务的基本标准
第三十八条 旅游涉外餐馆的订餐标准应对客人公开。不得随意提高餐食毛利率。要严格按照国家旅游局旅管理字(1990)40号文件《关于加强旅游餐饮质 量管理的补充规定》执行。不得降低、克扣客人的餐食标准,不得以任何形式向定餐单位和个人付给钱物。
第三十九条 餐厅工作人员要注意个人的仪表仪容,佩戴工号卡。服务要主动、热情、耐心;要实行敬语服务,礼仪服务。客人入座后,服务员应迅速递上经消毒后的小毛巾(或消毒纸)和送上热茶。
第四十条 对客人不论国别、肤色、职业、性别、年龄,要一视同仁,平等服务。
第四十一条 餐厅的主管人和服务员要主动向陪同人员及客人征求意见并及时改进工作,提高服务质量。
第四十二条 餐馆应准时营业,并严格遵守规定的营业时间。客人待餐时间一般不得超过20分钟;客人在未离开餐厅以前,服务员不得打扫餐厅卫生或催促 客人离开。
第四十三条 餐馆周围的环境要优雅、整洁,给客人以干净、舒适的感觉。为客人备用的菜单要干净,并保证印刷质量。提供的菜肴基本要与菜单相符。餐厅除可摆放必要的装饰品外,不得摆放经营性的商品,以保持干净、整洁。应备有衣帽存放处或衣架,保证客人的财物安全。
第四十四条 餐厅的台布、餐巾、餐酒具等器皿要完好无损。厨房内必须保持清洁卫生,凡盛放入口食品的容器,使用前必须经过严格清洗、消毒。
第四十五条 冷荤间要备用消毒、防腐、防尘、防蝇设备的措施,并设有专人负责。储藏食品应注意保质保鲜。
第四十六条 公共卫生间要设专人打扫,做以清洁卫生,无异味。洗手池、面镜应无污迹。洗手间内要备有提供客人使用的香皂和皂液、擦手巾(纸巾)或灵敏的干手器。
第四十七条 停车场应设专人管理,车辆排放整齐,保证行驶车辆畅通。
五、 参观游览点对客人服务的基本标准
第四十八条 参观游览点应严格遵守国务院颁发的《风景名胜区管理暂行条例》及建 设部《关于加强历史文化名城规划工作的通知》,使游览点环境优美并 得到保护。
第四十九条 服务人员应着装整洁,注意个人仪容仪表,要佩戴工号卡,实行敬语服务,主动热情,礼貌待客。讲解员做到语言流畅,内容准确,解释完整。
第五十条 游览点要整洁,地面无杂物、无痰迹。古建筑内要无积尘,无蛛网,无蚊蝇。
第五十一条 游览点内的主要景物、文物古迹、古建筑等要有内容准确、字迹清晰的中、英文说明牌,引导标牌要摆放在适当的位置。
第五十二条 游览点举办的文化娱乐活动,要内容健康、秩序良好。
第五十三条 游览点出售饮料、茶水和旅游纪念品的商亭,设施要明快、干净、商品质量要保证。
第五十四条 游览点门前及景区内不得随意设摊位,要统一管理,定位有序。坚决制止尾随客人,强行兜售商品的行为。
第五十五条 公共卫生间要有明显的标志,要有专人负责清扫。设备要完好,无缺损,不漏水。做到无蚊蝇、无异味。地面无烟头、痰迹、便池要及时冲洗,作到干净、无垢。
第五十六条 游览点要有停车场地,设专人管理,车辆排放整齐,进出停车场的车辆要限速。严格控制车辆进入游览区域。
第五十七条 要建立安全管理制度,保障游客的人身、财物的安全。登山缆车、游船等交通工具要设备完好,确保安全。出入口要保持畅通无阻,设专人疏导。
第五十八条 游览点内多点收费必须合理,无特殊价值的应做到“一票全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