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网络诈骗多少钱能够立案
网络诈骗3000元以上钱可以立案。被骗了应当向公安机关报警,公安机关会予以调查并尽力追回被骗钱财。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用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
【法律依据】
《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
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❷ 网上诈骗要多少金额才能立案
网络诈骗金额达到三千元至一万元以上才能立案。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诈骗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2011年4月8日起施行)的规定:诈骗公私财物价值三千元至一万元以上和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上的,应当分别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的“数额较大”与“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
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用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通常认为,该罪的基本构造为:行为人以不法所有为目的实施欺诈行为→被害人产生错误认识→被害人基于错误认识处分财产→行为人取得财产→被害人受到财产上的损失。
(1)借贷为名,骗钱为实。有的骗子利用人们贪图便宜的心理,以高贷集资为诱饵,使广大农民朋友上当受骗。
(2)以次充好,恶意行骗。一些骗子利用广大农民朋友“识货”经验少又苛求价廉物美的特点,上门推销各种产品使广大农民朋友上当受骗。更有一些到家里、办公室推销的人,一发现室内无人,就会顺手牵羊、溜之大吉。
(3)骗取信任,寻机作案。诈骗分子常利用一切机会与广大农民朋友拉好关系、套近乎,或发现出相见恨晚而故作热情,或表现得非常慷慨并朋友相称,骗取信任后常寻机作案。
(4)利用网络行骗。利用网络贷款、网络交易、网络拍卖、网络购物诈骗;利用取款机行骗,利用高科技控制网络,窃取密码;网络招聘诈骗,招聘过程中交纳报名费;网络交友诈骗,通过网络开展一些亲密的接触,最后骗财骗色。
❸ 网络诈骗多少金额可以报警立案
个人诈骗公私财物3千元以上的,属于“数额较大”;
个人诈骗公私财物3万元以上的,属于“数额巨大”。
网络诈骗或者微信诈骗的立案标准是3000元以上,只要诈骗超过3000元以上就涉嫌诈骗罪,应当立案侦查,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❹ 网络诈骗多少钱才能立案
网络诈骗无论金额多少都会立案,数额较小没有达到三千元的,尚不构成诈骗罪,但是违反社会治安,会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诈骗行为累计数额超过三千元至一万元以上,可以追究诈骗罪的刑事责任。根据相关规定,盗窃、诈骗、哄抢、抢夺、敲诈勒索或者故意损毁公私财物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
通过发送短信、拨打电话或者利用互联网、广播电视、报刊杂志等发布虚假信息诈骗未遂,以数额巨大的财物为诈骗目标的,或者具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应当定罪处罚对不特定多数人实施诈骗构成诈骗罪的,根据下列不同情形在相应的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
1、达到数额较大起点的,可以在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
2、达到数额巨大起点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可以在三年至四年有期徒刑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
3、达到数额特别巨大起点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可以在十年至十二年有期徒刑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
依法应当判处无期徒刑的除外。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可以结合本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状况,在规定的数额幅度内,共同研究确定本地区执行的具体数额标准,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备案。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 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❺ 网络诈骗金额多少可以立案
网络诈骗金额3千元至10万元以上可以立案。
诈骗公私财物至少要达到数额较大才构成诈骗罪,普通的诈骗行为诈骗财物3千元至1万元以上可认定为诈骗“数额较大”,3万元至10万元以上可认定为“数额巨大”,各地可在此幅度内确定具体数额标准。但是利用电信网络诈骗的,全国有统一规定,根据两高一部发布有关规定,利用电信网络技术手段实施诈骗,诈骗公私财物价值3千元以上的认定为“数额较大”。因此通过电信网络诈骗金额达到3千元以上的,构成诈骗罪,警方应立案侦查,根据相关规定定罪处罚。如果2年内多次实施电信网络诈骗,每次诈骗金额都没有构成诈骗罪,多次累计诈骗金额达到数额较大即3000元以上时,也应当按照诈骗罪进行处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 (一)被骗数额3千元以上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二)被骗数额3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三)被骗数额50万元以上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诈骗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 诈骗公私财物价值三千元至一万元以上、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上的,应当分别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的“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第二条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的规定酌情从严惩处:
(一)通过发送短信、拨打电话或者利用互联网、广播电视、报刊杂志等发布虚假信息,对不特定多数人实施诈骗的;
(二)诈骗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扶贫、移民、救济、医疗款物的;
(三)以赈灾募捐名义实施诈骗的;
(四)诈骗残疾人、老年人或者丧失劳动能力人的财物的;
(五)造成被害人自杀、精神失常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 诈骗数额接近本解释第一条规定的“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的标准,并具有前款规定的情形之一或者属于诈骗集团首要分子的,应当分别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的“其他严重情节”、“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第五条 诈骗未遂,以数额巨大的财物为诈骗目标的,或者具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应当定罪处罚。
利用发送短信、拨打电话、互联网等电信技术手段对不特定多数人实施诈骗,诈骗数额难以查证,但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的“其他严重情节”,以诈骗罪(未遂)定罪处罚:
(一)发送诈骗信息五千条以上的;
(二)拨打诈骗电话五百人次以上的;
(三)诈骗手段恶劣、危害严重的。
❻ 网络诈骗最少多少钱可以立案
网络诈骗无论金额多少都可以立案。网络诈骗数额较小尚不构成诈骗罪,但是违反社会治安,可以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
第四十九条盗窃、诈骗、哄抢、抢夺、敲诈勒索或者故意损毁公私财物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六十六条【诈骗罪】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6)网络诈骗多少钱能立案扩展阅读
避免网络诈骗的方法:
1、用搜索引擎搜索一下这家公司或网店,查看电话、地址、联系人、营业执照等证件之间内容是否相符,对网站的真实性进行核实。
2、看清网站上是否注明公司的办公地址,假如有可以与该公司的人交涉一下,表示自己距离该地址很近,可直接到公司付款。如对方以种种借口推脱、阻挠,那就证明这是个陷阱。
3、不要被某些网站上价格低廉的商品能迷惑,这往往是犯罪嫌疑人设下的诱饵。
4、对于在网络上或通过电子邮件以朋友身份招揽投资赚钱计划或快速致富方案等信息要格外小心,不要轻信免费赠品或抽中大奖之类的通知,更不要向其支付任何费用。
5、对于发现的不良信息及涉嫌诈骗的网站应及时向公安机关进行举报。
❼ 网络诈骗多少钱立案
网络诈骗无论金额多少都会立案,数额较小没有达到3000元的,尚不构成诈骗罪,但是违反社会治安,会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诈骗行为累计数额超过三千元至一万元以上,就可以追究诈骗罪的刑事责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
第四十九条盗窃、诈骗、哄抢、抢夺、敲诈勒索或者故意损毁公私财物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诈骗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一条 诈骗公私财物价值三千元至一万元以上、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上的,应当分别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的“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可以结合本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状况,在前款规定的数额幅度内,共同研究确定本地区执行的具体数额标准,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备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六十六条【诈骗罪】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7)网络诈骗多少钱能立案扩展阅读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诈骗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中规定:
第六条 诈骗既有既遂,又有未遂,分别达到不同量刑幅度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处罚;达到同一量刑幅度的,以诈骗罪既遂处罚。
第八条 冒充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进行诈骗,同时构成诈骗罪和招摇撞骗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第九条 案发后查封、扣押、冻结在案的诈骗财物及其孳息,权属明确的,应当发还被害人;权属不明确的,可按被骗款物占查封、扣押、冻结在案的财物及其孳息总额的比例发还被害人,但已获退赔的应予扣除。
第十条 行为人已将诈骗财物用于清偿债务或者转让给他人,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依法追缴:
(一)对方明知是诈骗财物而收取的;
(二)对方无偿取得诈骗财物的;
(三)对方以明显低于市场的价格取得诈骗财物的;
(四)对方取得诈骗财物系源于非法债务或者违法犯罪活动的。
他人善意取得诈骗财物的,不予追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