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想做洗稿兼职,有没有推荐的或者正在做的
有的,网上找一下这样的工作很多的,前程无忧
㈡ 如何在网上把“洗稿”的人一网打尽,并快速得到法律的制裁,国家又怎样规范原创不被“洗稿”的人牟利
他们的行为当然构成了侵犯着作权人的着作权,具体来讲是复制权、保护作品完整权、信息网络传播权等。他们并不是避免了版权问题,而是中国的现状来说,普遍缺乏知识产权意识,在这个问题上没有很强的法律意识,抄袭是很普遍的现象,太多了就懒得追究了。而且一个一个追究起来也是很费时费力的。
㈢ 如何看待网络洗稿
前几天在微博发文章,发了之后往其他平台搬,只过了一晚就发不成了,原因是已经有人发过了,是头一天晚上,于是我就申诉吧,提供了截图说我是原作者,按照预想应该是把已发的删了吧,结果不是那么回事儿,说有相似内容我的只展示给粉丝。
洗稿和这种搬运工一样都是侵权,但有过之而无不及,一篇文章可能侵犯好几个创作者的着作权,因为这种掰开了揉碎了还要换一种措辞说法,洗稿更加隐蔽维权难度也大,本来不同创作者的受众就不一样,如果运气好有人撞上了还能知道,否则不可能搜一段话出来发现有人侵权了,所以这种更加恶劣、更加可耻、更不值得被原谅。
对于这种洗稿侵权,尤其是这种制作软件形成产业链的,要坚决彻底打击,往小了说这是侵犯个人的着作权,往大了说这是祸国殃民、荼毒下一代,本来现在信息大爆炸,获取有用内容成本提高,把这些粗制滥造的洗稿作品放进去,把水搅得更浑了。
文化繁荣、精神文明不是口号也不是形式,不能把这种洗稿侵权内容算进去,算进去也是虚假繁荣,好的创作环境会提高创作者的热情,所以坚决抵制和反对是必要的,当然只靠职能部门肯定还不够,像行业和成员的集体反对也是参与形式,两手抓两手都要硬。
除了这种宏观的运作,也需要法律上的微操,创作者发现侵权文章怎么办?不用等咨询了法律专家才行动,可以提前把侵权内容公证固定下来,然后再尝试和侵权人联络处理,实在谈不拢再找律师也不迟。
㈣ 非低成本洗搞是什么意思
你想问的是非低成本洗稿是什么意思吗?是指高额费用洗稿。
“洗稿”就是对其他人的原创内容进行篡改、删减,使其好像面目全非,但其实最有价值的部分还是抄袭的。
㈤ 写手接单洗稿千字十元!这种洗稿现象为何屡禁不止
这一次有记者报道,现在依旧存在着非常严重的洗稿现象。我们都知道,像我们的日常生活当中会看到各种各样的新闻。甚至有时候我们会发现,同样一个主题的新闻可以用不同的形式被报道很多遍。而之所以会有这样的文章,厂商就是因为存在着一个非常成熟的产业链,他们不断地通过洗稿将原有的文章进行变化,然后逃过平台的原创监测。根据记者的采访,在这一次的调查当中,他们发现写手可以通过洗稿赚取高额的利益,一篇情况下千字的文章可以获得十元的稿酬。那么今天我们就来分享一下,为什么像这样的现象屡禁不止。喜欢的可以点赞和关注,
第三,如何看待这样的现象?
说实话,对于一些洗澡的人来说,他们的确侵犯了别人原创作者的权益,而且的确给人造成了很大的损失。但是有时候你不得不接受一个现实,那就是洗稿虽然有着一定的危害,但是在一定程度上也进行着很大的传播,可以让一个事件在不同的平台上进行发送。虽然他占用了一定的公共资源,但与此同时却可以让信息更快的传播。不过考虑到它所带来的影响,我感觉洗稿还是要被打击才可以。
㈥ 目前市场上仍存在“洗稿”生意链,你如何看待这类企业
现在市场上仍然有很多的从事洗稿的相应产业链,就是因为有着市场的需求,而且这些产业确实赚钱本身成本非常之低,这个甚至不能算是企业,因为正经从事互联网行业的没有靠这个发家致富的,基本都是有自己独到的生意,捕捉了市场的热点,而不是靠这种灰色产业。
如果你真心想做自媒体的话,就自己踏踏实实去写,去洗稿被平台发现了封号是小事,但如果说因为版权的问题被原作者发现了,到时候再加上点官司之类的,就真的不值得了,洗稿虽然可以给你带来一时的收入,但是被发现了这个事情很麻烦的,所以打算长久做下去,自己细心琢磨,提高自己的写作水平,关心市场热点,抓住读者喜欢的东西。
㈦ “洗稿”是什么
材料在提到当前网络新闻转载存在的主要问题时,称“新闻网站‘洗稿’现象严重”。对于这则材料的真伪,笔者并不在意。但“洗稿”这个词确实值得好好谈一谈,因为在这个新鲜词汇的背后,是中国新闻网站的无奈和反抗。其实在网络新闻编辑圈内,“洗稿”并非一个新鲜词。按照我的理解,这个词直接来源于“洗钱”。所谓“洗钱”,指的是通过一系列手段,将非法所得的资金合法化,掩盖其真实来源。最直观的理解即通过一些手段的运作,将“黑钱”洗“白”。钱有“黑”有“白”,这是容易理解的,因为有的钱是通过贪污、欺诈、走私、贩卖毒品等非法手段获得的,它们一出生就“流着血和肮脏的东西”。但是,“洗稿”又是怎么一回事呢?难道新闻稿件也像钱一样有“黑”有“白”?难道有的稿子是通过犯罪手段获得的?在中国的网络新闻管理制度下,有些新闻稿还真的是不能碰的“黑稿”。“黑稿”中最容易让人理解和接受的,是传统媒体保护着作权的稿件。例如,原来的《财经》杂志和财经网,是不允许其他网站转载其稿件的,包括门户网站在内。假设新浪一定想转载,怎么办呢?那便只能“洗稿”了,可能的方式是——先以网友的身份将稿件转贴至论坛,再从论坛转载至新闻频道,出处注为“新浪论坛”;或者直接转载过来,但出处注为“新华网”,虽然新华网上实际并没有这篇稿件。当然,这种做法肯定是侵犯着作权的行为,与“洗钱”犯罪颇有几分神似。但实际上,大量的“洗稿”并非因此而发生。在中国,绝大多数传统媒体在网络媒体面前都是弱势群体,它们为了让自己的稿件被更多的网友看到,不大可能像《财经》杂志一样制定严格的禁止转载政策。相反,它们要和门户网站合作,这样才能提高知名度。既然绝大多数媒体都愿意放弃对着作权的“斤斤计较”,乐意看到自己的稿件在网上流传,为什么网站还需要“洗稿”呢?原来,管理部门给各大网站制定了一批“可供转载的新闻媒体名单”,凡不在名单上的媒体,它们所提供的稿件皆为“黑稿”。要想转载,只能想办法“洗稿”。这便与“洗钱”的概念大异其趣了。打个比方,倘若有某个国家规定“一切工资皆为非法收入”,那么人们怎么办?被逼无奈只能“洗钱”啊。可问题是,凭什么规定工资是非法收入?网络新闻管理的问题也正在此。诚然,有一些网站喜欢从某些论坛转载不负责任的、未经证实的消息,客观上造成了谣言的流传,这是职业道德问题,倘若造成严重后果也可以追究法律责任,但行政力量的干预一定不是什么好办法。正如伟大的马克思所说:“你们赞美大自然令人赏心悦目的千姿百态和无穷无尽的丰富宝藏,你们并不要求玫瑰花散发出和紫罗兰一样的芳香,但你们为什么却要求世界上最丰富的东西——精神只能有一种存在形式呢?”(《评普鲁士最近的书报检查令》)对于经常“洗稿”的网络编辑来说,他们也许想接着马克思的话说下去:“你们为什么要求世界上最丰富的媒体——互联网只能有几个信息来源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