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学生在学校犯了错误,在网上骂了老师,学校将近一个月不让学生上学,算不算是违法可以上教育局举报他们
这种情况,不管学生在学校犯什么样的错误,当老师的就应该以正确的姿态去引导学生,教育学生,让学生认识到自己的错误,做一名让人尊敬的人民教师,更不能骂学生是人渣,这就说明了这位老师素质是很差的,学生在不对,老师也不应该骂学生。老师教育学生,学生不听话的情况下,老师要和家长配合共同努力把学生教育好。这位学生在不对也不应该不让学生上学,老师这么做也是错误的,家长可以到教育局去举报他们。谢谢邀请,佛系,2021年4月21号
㈡ 做风水收20万犯法吗
违法。
四海网讯 因在文章中套用风水迷信,“解读”望京SOHO的布局设计,称该楼“冲煞”,微信公众号“S神棍局S”注册运营方珠海市神棍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神棍网络公司)被北京望京搜候房地产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望京搜候公司)诉至法院。今日(4月10日)上午9时,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一审认定上述文章构成名誉侵权,判定神棍网络公司向望京搜候公司公开赔礼道歉,并赔偿20万余元。
被告辩称没有侮辱诽谤的故意 已将文章删除
望京搜候公司诉称,2018年11月10日,神棍网络公司在其注册的“S神棍局S”微信号发布了一篇名为《北京望京SOHO风水大局,互联网“滑铁卢”》的文章。文中使用“最奇葩的一个建筑群—望京SOHO”“猪腰子”等侮辱性词汇来描述望京搜候公司开发的望京SOHO项目,称望京SOHO“有一个非常邪门的头衔——互联网滑铁卢”,并使用封建迷信理论直指望京SOHO出现“路冲煞(基本无法化解)+八字路煞(大凶之煞)+不聚气造型(不能聚气)+反弓煞(冲突是非不断)”。同时文章还称,望京SOHO的布局和设计仅适合初期发展企业,一旦到了需要稳定的中后期定会遭遇挫败,建议发展正猛的客户尽早搬离。此外,文章在插图中还擅自使用了望京搜候公司法定代表人潘石屹的肖像。截至微信文章删除之日,阅读量已达10万+。
望京搜候公司称,其自持望京SOHO项目物业面积13万余平方米,以出租方式运营,全年租金近四亿五千万元。神棍网络公司的上述侵权文章针对望京SOHO进行恶意侮辱、诽谤,对望京搜候公司的租赁运营业务造成了严重不利影响,且神棍网络公司通过上述侵权违法行为扩大了自身知名度,获取了非法利益。为此,望京搜候公司将神棍网络公司诉至法院,要求该公司在凤凰科技网、《法制日报》、《人民日报》等全国性报纸上连续三日刊载致歉声明,向望京搜候公司赔礼道歉、消除影响、恢复名誉,并赔偿经济损失30万元。
庭审中,神棍网络公司辩称,“S神棍局S”确系其注册成立,上述文章也由其发布。看到望京搜候公司的声明后,其立即删除了涉案文章,并通知第三方进行删除。神棍网络公司表示没有侮辱诽谤的故意,文章中陈述的“滑铁卢”“猪腰子”只是文章的一种表述,不是侮辱。
涉案文章作者、任职于神棍网络公司的阮先生(笔名为禽暴、屹泉)表示,其去年到望京SOHO观察后进行了艺术创作,文章的本意并非恶意诽谤望京SOHO,并称“神棍网络公司的初衷是传递正能量的传统文化”。
㈢ 造谣阅读量达到多少是违法
法律分析:同一谣言信息实际被点击、浏览次数达到五千次以上,或者被转发次数达到五百次,评论二百次以上的可被定为侮辱罪、诽谤罪,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可根据刑法处于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剥夺政治权利。
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利用信息网络实施诽谤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条 利用信息网络诽谤他人,具有下列情形之-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246条第1款规定的“情节严重”:(一)同一诽谤信息实际被点击、浏览次数达到5000次以上,或者被转发次数达到500次以上的;第三条:利用信息网络诽谤他人,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246条第2款规定的“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二)引发公共秩序混乱的;(四)诽谤多人,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的;(五)损害国家形象,严重危害国家利益的;(六)造成恶劣国际影响的;
㈣ 网上骂人浏览量超过3万需要怎么承担责任
法律分析:需要承担法律责任,有可能判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次发送淫秽、侮辱、恐吓或者其他信息,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 第四十二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一)写恐吓信或者以其他方法威胁他人人身安全的;(二)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三)捏造事实诬告陷害他人,企图使他人受到刑事追究或者受到治安管理处罚的;(四)对证人及其近亲属进行威胁、侮辱、殴打或者打击报复的;(五)多次发送淫秽、侮辱、恐吓或者其他信息,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的;(六)偷窥、偷拍、窃听、散布他人隐私的。
㈤ 微信朋友圈进行诽谤,阅读量一万多,是不是犯罪
属于诽谤罪,建议报警
可以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自诉,控告其诽谤罪,犯本罪,告诉的才处理,但是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的除外。
㈥ 微信公众号通过刷阅读量来误导商家,收取广告费这样算犯法吗算诈骗的一种吗求解答
不算犯法,这叫打擦边球
㈦ 小红书阅读量多少算造谣
根据查询相关资料显示:5000。阅读量超过5000算造谣,依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利用信息网络实施诽谤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利用信息网络诽谤他人,同一诽谤信息实际被点击、浏览次数达到5000次以上,或者被转发次数达到500次以上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246条第1款规定的情节严重,可构成造谣罪和诽谤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