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网上检查通过内网宣传报道工作文件微信群记录了解掌握各地开展培训工作动态对
摘要 此次检查主要通过现场交流、查阅资料、网络检测等方式对各单位网络安全责任制落实情况、邮箱和终端设备安全情况、网络安全应急工作等情况进行了检查。
② 网络安全培训方面的课程
Y4er由浅入深学习网络安全(超清视频)网络网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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③ 网络安全培训的话会学习哪些内容
网络安全培训课程繁多,而且涵盖较多方面,而且各个机构的课程一般都有或多或少的区别,这里给你提供一下我们整理的课程,大致可以分为以下几个阶段,你可以参考进行学习。
④ 针对财政内网组织制定信息网络安全工作计划或工作方案情况怎么制定
建议您可以按等级保护进行信息安全工作是制定。等保保护建设的国家有关部门针对信息安全指导性建议。这种建设的好处在于:1、领导认可度高;2、符合国家政策;3、政绩方面比较出彩。等保是个有里有面的工作,简单的说又可以强化安全建设,又可以出政绩。
⑤ 网络安全法信息泄露会怎么处理
网络安全法将加强个人信息保护、微博等未经许可不得提供新闻信息服务、非法获取出售公民个人信息超50条将入罪、民用无人机拥有者须实名网络登记……6月1日起,一批新规将影响我们的生活。
网络安全法加强个人信息保护
《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自6月1日起施行,这是中国网络领域的基础性法律,明确加强了对个人信息的保护,打击网络。网络安全法共有7章79条,其中针对个人信息泄露问题规定:网络产品、服务具有收集用户信息功能的,其提供者应当向用户明示并取得同意;网络运营者不得泄露、篡改、毁损其收集的个人信息;任何个人和组织不得窃取或者以其他非法方式获取个人信息,不得非法出售或者非法向他人提供个人信息。
微博等未经许可不得提供新闻信息服务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管理规定》自6月1日起施行。规定提出,通过互联网站、应用程序、论坛、博客、微博客、公众账号、即时通信工具、网络直播等形式向社会公众提供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应当取得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禁止未经许可或超越许可范围开展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活动。
互联网信息内容管理部门执法人员应取得执法证
《互联网信息内容管理行政执法程序规定》自6月1日起施行。《规定》对互联网信息内容管理部门的执法程序作出详细规定和说明。《规定》明确,执法人员应当参加相关的法律知识和业务知识培训,并经行政执法资格考试或者考核合格,取得执法证后才能从事执法工作。行政处罚由违法行为发生地的互联网信息内容管理部门管辖。在调查取证时,执法人员不能少于两人,并应当出示执法证。
关系国家安全重要网络产品应经网络安全审查
《网络产品和服务安全审查办法(试行)》自6月1日起施行。《办法》旨在提高网络产品和服务安全可控水平,防范网络安全风险,维护国家安全。《办法》指出,关系国家安全的网络和信息系统采购的重要网络产品和服务,应当经过网络安全审查。
民用无人机拥有者须实名网络登记
《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实名制登记管理规定》自6月1日起施行。规定指出,民用无人机的拥有者须按要求进行实名网络登记。登记后,拥有者将收到包含登记号和二维码的登记标志图片,拥有者必须确保无人机每次运行期间,均保持登记标志附着其上。
资产评估投诉 15日内书面决定是否受理
《资产评估行业财政监督管理办法》6月1日施行。《办法》规定,资产评估委托人或资产评估报告使用人对资产评估机构或资产评估专业人员的违法开展法定资产评估业务等行为,可以向对该资产评估机构备案的省级财政部门进行投诉、举报,其他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可以向对该资产评估机构备案的省级财政部门举报。财政部门接到投诉、举报的事项,应当在15个工作日内作出是否受理的书面决定。不予受理的,应当说明理由,及时告知实名投诉人、举报人。
新修订《农药管理条例》鼓励逐步减少农药使用量
新修订的《农药管理条例》6月1日起施行。《条例》规定,实行农药生产许可制度,明确农药生产企业应当具备的条件,并规定由省级农业部门核发农药生产许可证,实行农药经营许可制度,对高毒等限制使用农药实行定点经营制度。《条例》还规定,剧毒、高毒农药不得用于蔬菜、瓜果、茶叶、菌类、中草药材的生产。通过推广生物防治、物理防治、先进施药器械等措施,逐步减少农药使用量,对实施农药减量计划、自愿减少农药使用量的给予鼓励和扶持。
非法获取、出售公民个人信息超50条将入罪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侵犯公民个人信息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6月1日起施行。司法解释明确,向特定人提供公民个人信息,以及通过信息网络或者其他途径发布公民个人信息的,应当认定为刑法规定的“提供公民个人信息”。司法解释明确,非法获取、出售或者提供行踪轨迹信息、通信内容、征信信息、财产信息等个人信息五十条以上的,即构成犯罪,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水利水电工程建设征地补偿出新规
《国务院关于修改〈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建设征地补偿和移民安置条例〉的决定》自6月1日起施行。《决定》将《条例》第二十二条修改为:“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建设征收土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实行与铁路等基础设施项目用地同等补偿标准,按照被征收土地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执行。”
⑥ 甘肃省财政厅的内设机构
甘肃省财政厅设20个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
负责协调机关日常工作;承担有关重要会议的组织、有关重要报告和文件的起草;承担财政信息、宣传、新闻发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负责文电、机要、信访、安全保密、档案和机关财务、资产管理等工作;负责重要工作的督查督办。
(二)综合处(条法处)。
分析预测宏观经济形势并提出政策建议;拟订收入分配政策和改革方案;管理住房改革预算资金;会同有关方面拟订土地、矿产等国有资源收入政策;拟订全省政府非税收入政策,并监督检查政策落实;审批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参与标准核定;承担彩票管理的有关工作;组织协调财政法规草案的拟订,审核其他法规草案中有关财政税收的条款;承担机关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核及备案工作;承担财政部门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和国家赔偿费用管理工作。
(三)税政处。
贯彻落实国家税收政策,组织实施税制改革政策;行使赋予地方的税收管理职能,拟订相关税收政策调整建议;组织开展税源调查和重点产品国际竞争力调查,拟订调整我省企业关税税目、税率的意见建议;承办我省企业提出的税收减免、退库、出口退税建议;承担省农村综合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的具体工作。
(四)预算处。
拟订全省财政政策、财政体制、预算管理制度和中长期财政规划建议;编制年度省级预决算草案,办理预算追加事宜;汇总年度全省财政预算;负责省级部门预算审批、调整工作;承担省级部门支出标准体系建设及项目库管理工作;研究建立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制度和评价体系;负责省对市县的转移支付工作,指导市县财政预算管理和改革工作;拟订全省政府性债务管理制度和办法。
(五)市县财政管理处。
参与拟订省以下财政管理体制意见建议;负责省对市州及直管县财政管理体制改革的具体工作,指导市县完善对下的财政管理体制;审核、汇总市县年度预算;参与办理省对市县年度决算、结算及全省决算汇审工作;监督检查省级下达市县各类专项补助,一般性转移支付资金的分配、管理使用,以及主要政策的落实情况,组织进行绩效评价;指导市县地方政府性债务管理工作。
(六)国库处。
负责财政预算执行及分析预测;制定财政国库管理制度;负责财政国库集中收付制度改革;调度拨付财政资金;统一管理财政和预算单位银行账户;承担政府会计管理及总会计核算工作;组织编审财政总决算和部门决算;负责财政国库信息化建设;指导和监督国家金库甘肃分库业务;承担地方国库现金管理工作;负责管理政府债券发行、兑付、核算相关工作。
(七)省非税收入征收管理处。
拟订全省非税收入征收管理制度和实施办法;负责省本级非税收入的征收管理,并将资金及时解缴国库或财政专户;组织实施全省非税收入收缴管理改革、征收管理系统建设;管理全省财政票据;开展非税收入日常监督和专项稽查;承担全省非税收入统计和综合分析工作;指导全省非税收入征收管理工作。
(八)政府采购办公室。
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政府采购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负责拟订和执行全省政府采购规章制度,监督管理全省政府采购工作;负责拟订全省政府采购目录;承担全省政府采购信息发布、统计评价工作;承担省级政府采购资金结算工作;承担省级政府采购专家库的建立、管理工作;指导全省政府采购工作。
(九)行政政法处。
负责分管单位的部门预算有关工作;拟订行政性经费财务管理制度;参与拟订分管单位行业发展规划和相关政策、制度;制定省级一般性支出开支标准和定额;承担党政、政法机关经费保障工作;对专项资金进行追踪问效,监督项目实施中资金的管理使用和配套到位情况,进行项目完成后的效益考核;审核分管单位的年度财务决算。
(十)教科文处。
负责分管单位的部门预算有关工作,研究提出相关财政政策;组织执行事业单位财务管理规则,拟订有关教科文事业财务管理制度;参与拟订分管单位行业发展规划和相关政策、制度;承担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的具体工作;承担省级国有文化企业财务管理有关工作;对专项资金进行追踪问效,监督项目实施中资金的管理使用和配套到位情况,进行项目完成后的效益考核;审核分管单位的年度财务决算。
(十一)经济建设处。
负责分管单位的部门预算有关工作;参与拟订分管单位行业发展规划和相关政策、制度;拟订有关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管理省级预算内基本建设、地方债券等投资;承担有关政策性补贴和专项储备资金财政财务管理工作;对专项资金进行追踪问效,监督项目实施中资金的管理使用和配套到位情况,进行项目完成后的效益考核;审核分管单位的年度财务决算;承担财政投资评审管理工作。
(十二)农业处。
负责分管单位的部门预算有关工作,研究提出相关财政政策;参与拟订分管单位行业发展规划和相关政策、制度;拟订全省财政支农资金管理有关制度和办法,管理支农专项资金、财政扶贫资金和政策性农业和扶贫专项贷款贴息;对专项资金进行追踪问效,监督项目实施中资金的管理使用和配套到位情况,进行项目完成后的效益考核;审核分管单位的年度财务决算。
(十三)社会保障处。
负责分管单位的部门预算有关工作,拟订相关财政政策;参与拟订分管单位行业发展规划和相关政策、制度;编制省级社会保障预决算草案;审核全省社会保险基金预决算草案;管理财政社会保障和就业及医疗卫生支出;拟订有关资金(基金)财务管理办法;承担社会保险基金财政监管工作;对专项资金进行追踪问效,监督项目实施中资金的管理使用和配套到位情况,进行项目完成后的效益考核;审核分管单位的年度财务决算。
(十四)企业处(地方金融处)。
负责分管单位的部门预算有关工作;贯彻落实支持国有企业改革发展的财政政策;组织实施《企业财务通则》等财务制度;参与拟订分管单位行业发展规划和相关政策、制度;负责省本级和指导地方开展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工作;承担全省企业财务信息管理工作;承担资产评估事务所及其分支机构的设立、合并、终止的审批及管理工作;负责省属金融机构国有资产与财务监管,参与省属金融机构改制工作;对专项资金进行追踪问效,监督项目实施中资金的管理使用和配套到位情况,进行项目完成后的效益考核;审核分管单位的年度财务决算。
(十五)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处。
拟订全省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办法及省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配套制度和办法;拟订全省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配置标准,编审省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配置预决算;承担配置、处置、调剂、出租、出借以及利用国有资产对外投资、担保等事项的审批工作;承担与行政单位尚未脱钩经济实体、事业单位创办的具有法人资格企业等的国有资产监管工作。
(十六)国际处。
负责全省国际金融组织和外国政府贷(赠)款业务;审批和管理省级外事经费、偿债资金、还贷准备金等专项资金及非贸易外汇;会同有关部门承担全省财政对外交流与合作以及与国外贷款项目有关的出国(境)学习培训工作。
(十七)信息管理处。
制定全省财政信息化建设规划和预算;制定财政信息化建设实施规范、技术标准和管理制度;承担财政业务专网、应用系统和办公自动化系统建设管理工作;承担财政网络系统安全和保密管理工作;编制信息化专项资金使用计划,监督资金使用;制定信息技术培训计划。
(十八)会计处。
组织实施会计准则制度、内部控制规范;管理全省会计从业资格;承担高级会计师评审及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管理工作;承担会计师事务所及其分支机构的设立、合并、终止的审批及管理工作;组织实施会计信息化标准。
(十九)财政监督检查局。
拟订财政监督检查政策和制度;监督财税法规、政策执行,检查反映财政收支管理中的重大问题,提出加强财政管理的政策建议;监督检查会计信息质量、注册会计师及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质量,依法查处违法行为;指导全省财政监督检查工作。
(二十)人事处。
负责厅机关、直属及归口管理单位机构编制、人事管理和因公因私出国出境政审工作;承担厅机关和直属及归口管理单位干部职工队伍建设工作;牵头负责厅系统离任审计工作;制定并组织实施财政系统教育培训规划,指导各地财政教育培训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开展内部监督工作;负责厅机关、直属单位离退休干部职工工作。
⑦ 网络安全培训内容
给你一个建议列表,仅供参考(培训机构课程大纲)。
一、网络及系统安全
路由交换技术、防火墙/IPS/IDS、数据包分析、Windows及Linux系统、系统安全加固、 企业网络系统安全架构设计
二、Web安全
Web 基础、HTML+CSS+JavaScript、PHP、Python基础及爬虫、数据库安全、Web安 全漏洞及防御、Web安全攻防实战
三、渗透测试
信息收集、社会工程学、漏洞利用、渗透提权、内网渗透、恶意代码分析、逆向
四、安全服务
法律法规、等保2.0、风险评估、应急响应、取证溯源、综合实战
希望对你能有所帮助!
⑧ 网络安全培训主要是讲什么东西呢
计算机信息安全培训,主要包括计算机入侵与防范等相关知识,以往培训机构的网络安全课程,往往是单纯的安全理论,就安全的几个层次和单个零散现象进行讲述的课程如ciw,cissp等认证
⑨ 海南省财政信息中心怎么样
简介:海南省财政信息中心是海南省财政厅直属单位,主要任务:负责全省财政系统信息化规划制订、网络建设和管理、计算机网络安全保密等工作,指导市县财政部门信息化建设项目实施;会同有关部门开展财政业务应用信息系统开发和数据处理、财政系统应用软件技术评审和应用推广等工作;配合有关部门开展财政系统信息业务技术培训工作;承办上级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