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网络信息内容生态治理规定开始实施时间
:《网络信息内容生态治理规定》自2020年3月1日起施行。
法律依据:《网络信息内容生态治理规定》 第一条 为了营造良好网络生态,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维护国家安全和公共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等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规定。
《网络信息内容生态治理规定》的出台旨在营造良好网络生态,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维护国家安全和公共利益。加强网络生态治理,是建立健全网络综合治理体系,培育积极健康、向上向善的网络文化的需要,也是维护广大网民切身利益的需要。
《网络信息内容生态治理规定》与其他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相比,《网络信息内容生态治理规定》除了首次以网络生态治理理念来统领互联网信息内容治理的各个层次、各个环节外,还对信息内容治理的核心对象,即内容标准提出了更为系统、更为综合的方案。
此外,《网络信息内容生态治理规定》明确了地方行政区域内的网络信息内容生态治理和相关监督管理工作由地方网信部门负责统筹协调。
⑵ 网络安全四个坚持
第一要坚持网络安全为人民,网络安全靠人民,保障个人信息安全,维护公民在空间的合法权益。
第二要坚持网络安全教育、技术、产业融合发展,形成人才培养,技术创新,产业发展的良性生态。
第三要坚持促进发展和依法管理相统一,既大力培养人工智能,物联网等新技术,又积极利用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引导新技术应用。
第四要做是安全可控和开放创新并重,立足于开放环境维护网络安全,加强国际交流,其实广大人民群众在网络空间的幸福感、获得感、安全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