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构成犯罪的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十万元以上一百万元以下罚款。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
第六十三条 违反本法第二十七条规定,从事危害网络安全的活动,或者提供专门用于从事危害网络安全活动的程序、工具,或者为他人从事危害网络安全的活动提供技术支持、广告推广、支付结算等帮助,尚不构成犯罪的,由公安机关没收违法所得,处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十万元以上一百万元以下罚款。
单位有前款行为的,由公安机关没收违法所得,处十万元以上一百万元以下罚款,并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规定处罚。
违反本法第二十七条规定,受到治安管理处罚的人员,五年内不得从事网络安全管理和网络运营关键岗位的工作;受到刑事处罚的人员,终身不得从事网络安全管理和网络运营关键岗位的工作。
第二十七条 任何个人和组织不得从事非法侵入他人网络、干扰他人网络正常功能、窃取网络数据等危害网络安全的活动;不得提供专门用于从事侵入网络、干扰网络正常功能及防护措施、窃取网络数据等危害网络安全活动的程序、工具;明知他人从事危害网络安全的活动的,不得为其提供技术支持、广告推广、支付结算等帮助。
(1)违反网络安全第二十七规定处几日扩展阅读
根据《刑法》
第二百八十五条【非法侵入计算机信息系统罪;非法获取计算机信息系统数据、非法控制计算机信息系统罪;提供侵入、非法控制计算机信息系统程序、工具罪】违反国家规定,侵入国家事务、国防建设、尖端科学技术领域的计算机信息系统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违反国家规定,侵入前款规定以外的计算机信息系统或者采用其他技术手段,获取该计算机信息系统中存储、处理或者传输的数据,或者对该计算机信息系统实施非法控制,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提供专门用于侵入、非法控制计算机信息系统的程序、工具,或者明知他人实施侵入、非法控制计算机信息系统的违法犯罪行为而为其提供程序、工具,情节严重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单位犯前三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各该款的规定处罚。
第二百八十六条之一【拒不履行信息网络安全管理义务罪】网络服务提供者不履行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信息网络安全管理义务,经监管部门责令采取改正措施而拒不改正,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一)致使违法信息大量传播的;
(二)致使用户信息泄露,造成严重后果的;
(三)致使刑事案件证据灭失,情节严重的;
(四)有其他严重情节的。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有前两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② 网络安全是指由什么引起的相关法律责任
法律分析:网络安全是指由网络安全认证、检测、风险评估等活动引起的相关法律责任。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开展网络安全认证、检测、风险评估等活动,或者向社会发布系统漏洞、计算机病毒、网络攻击、网络侵入等网络安全信息的,由有关主管部门责令改正,给予警告;拒不改正或者情节严重的,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并可以由有关主管部门责令暂停相关业务、停业整顿、关闭网站、吊销相关业务许可证或者吊销营业执照,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第六十三条 违反本法第二十七条规定,从事危害网络安全的活动,或者提供专门用于从事危害网络安全活动的程序、工具,或者为他人从事危害网络安全的活动提供技术支持、广告推广、支付结算等帮助,尚不构成犯罪的,由公安机关没收违法所得,处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十万元以上一百万元以下罚款。单位有前款行为的,由公安机关没收违法所得,处十万元以上一百万元以下罚款,并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规定处罚。违反本法第二十七条规定,受到治安管理处罚的人员,五年内不得从事网络安全管理和网络运营关键岗位的工作;受到刑事处罚的人员,终身不得从事网络安全管理和网络运营关键岗位的工作。
③ 如何处罚危害网络安全的活动
我国网络质量管理法已经明确规定,任何公民从事危害计算机相关安全,从事非法窃取公司财产或是恶意利用计算机漏洞,进行犯罪和间接犯罪的行为,都会受到相对应的制裁。而且对于公民自愿行为或者是在未经他人许可的情况下从事脚本,编码等窃取公司核心资料或者从事不正当权益谋取活动,那么这个时候就构成犯罪,所以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出发来看待问题。
其实不得不说的是,网络安全关系到国计民生,也正是因为如此网络运营者和建设者,更应该遵守相关的法律法规,切实遵守党的领导。同时对于像利用计算机从事境外非法窃取活动,也会触犯相关的国家核心利益,而责任人在存在利益纠纷的时候也会承担相对应的责任。
其实对我们来说,公民在合法的前提下,运用计算机知识和技能进行计算机活动,这本身也是个公民享有的自由。但在从事计算机活动的同时,更应该客观公正的陈述和表述,任何从事第三方的活动窃取公司其他机密的行为,也构成犯罪,同时更应该坚持党的领导,任何时候都应该遵守相关的国家立场。
④ 违法网络安全法第二十七条规定 处几日拘留
违法网络安全法处五日以下,或处五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
从事危害网络安全的活动,或者提供专门用于从事危害网络安全活动的程序、工具,或者为他人从事危害网络安全的活动提供技术支持、广告推广、支付结算等帮助,尚不构成犯罪的,由公安机关没收违法所得,处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十万元以上一百万元以下罚款。
对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发布或者传输的信息未停止传输、采取消除等处置措施、保存有关记录的,由有关主管部门责令改正,给予警告,没收违法所得,拒不改正或者情节严重的,处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款,并可以责令暂停相关业务、停业整顿、关闭网站、吊销相关业务许可证或者吊销营业执照,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
第二十七条 任何个人和组织不得从事非法侵入他人网络、干扰他人网络正常功能、窃取网络数据等危害网络安全的活动;不得提供专门用于从事侵入网络、干扰网络正常功能及防护措施、窃取网络数据等危害网络安全活动的程序、工具;明知他人从事危害网络安全的活动的,不得为其提供技术支持、广告推广、支付结算等帮助。第六十三条 违反本法第二十七条规定,从事危害网络安全的活动,或者提供专门用于从事危害网络安全活动的程序、工具,或者为他人从事危害网络安全的活动提供技术支持、广告推广、支付结算等帮助,尚不构成犯罪的,由公安机关没收违法所得,处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十万元以上一百万元以下罚款。
⑤ 从事危害网络安全的活动,怎么罚
随着互联网的全面普及,很多人都会在网上发表自己的言论,而有些人认为网络就是法外之地而肆意妄为的发表言论。网络是一把双刃剑,大家一定要利用网络做一些友善的事情,千万不要在网络上干一些违法犯罪的事。现在中国有能力也有责任去抓捕这些逍遥法外的人,那么从事危险网络安全的活动应该怎么罚呢?
三、建立安全意识其实很多人在网络上从事危险的工作并不只是自己的意愿,有可能只是被别人忽悠去了,所以大家一定要提高安全意识并且提高警惕。就比如说传销是非常感到可怕的,而且给人洗脑。这也不是人们自愿去的,而是被那些传销人员给忽悠走的。所以在有人介绍给自己工作或者从事网络行业的话,一定要先与家人商量,让家人帮助自己判断一下这个工作的安全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