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发生事故可能性与事故后果二者结合后风险值被认定为什么风险
发生事故可能性与事故后果二者结合后风险值被认定为重大的风险类型。
法律分析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生产安全事故或健康损害事件发生的可能性和严重性的组合。可能性,是指事故发生的概率。严重性,是指事故一旦发生后,将造成的人员伤害和经济损失的严重程度。可接受风险根据企业法律义务和职业健康安全方针已被企业降至可容许程度的风险。重大风险发生事故可能性与事故后果二者结合后风险值被认定为重大的风险类型。危险源可能导致人身伤害和健康损害和财产损失的根源状态或行为。在分析生产过程中对人造成伤亡,影响人的身体健康甚至导致疾病的因素时,危险源可称为危险有害因素,分为人的因素,物的因素,环境因素和管理因素四类。对危险源导致的风险进行分析,评估,分级,对现有控制措施的充分性加以考虑,以及对风险是否可接受予以确定的过程。通过采用科学,合理方法对危险源所伴随的风险进行定性或定量评价,根据评价结果划分等级。风险分级管控按照风险不同级别,所需管控资源,管控能力,管控措施复杂及难易程度等因素而确定不同管控层级的风险管控方式。根据风险等级评估表,危险发生的可能性分为三级,危险发生后可能产生的后果严重程度也分为三级,然后二者相乘可以得到五种等级的风险,当安全事故发生的可能性极小,而事故的后果为严重伤害时,风险等级应为三级,则该风险应视为度风险。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 第五十七条 因网络安全事件,发生突发事件或者生产安全事故的,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处置。
2. 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的草案全文
第一章总则
第二章网络安全战略、规划与促进
第三章网络运行安全
第一节一般规定
第二节关键信息基础设施的运行安全
第四章网络信息安全
第五章监测预警与应急处置
第六章法律责任
第七章附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保障网络安全,维护网络空间主权和国家安全、社会公共利益,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促进经济社会信息化健康发展,制定本法。
第二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建设、运营、维护和使用网络,以及网络安全的监督管理,适用本法。
第三条国家坚持网络安全与信息化发展并重,遵循积极利用、科学发展、依法管理、确保安全的方针,推进网络基础设施建设,鼓励网络技术创新和应用,建立健全网络安全保障体系,提高网络安全保护能力。
第四条国家倡导诚实守信、健康文明的网络行为,采取措施提高全社会的网络安全意识和水平,形成全社会共同参与促进网络安全的良好环境。
第五条国家积极开展网络空间治理、网络技术研发和标准制定、打击网络违法犯罪等方面的国际交流与合作,推动构建和平、安全、开放、合作的网络空间。
第六条国家网信部门负责统筹协调网络安全工作和相关监督管理工作。国务院工业和信息化、公安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依照本法和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在各自职责范围内负责网络安全保护和监督管理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有关部门的网络安全保护和监督管理职责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确定。
第七条建设、运营网络或者通过网络提供服务,应当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强制性要求,采取技术措施和其他必要措施,保障网络安全、稳定运行,有效应对网络安全事件,防范违法犯罪活动,维护网络数据的完整性、保密性和可用性。
第八条网络相关行业组织按照章程,加强行业自律,制定网络安全行为规范,指导会员依法加强网络安全保护,提高网络安全保护水平,促进行业健康发展。
第九条国家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使用网络的权利,促进网络接入普及,提升网络服务水平,为社会提供安全、便利的网络服务,保障网络信息依法有序自由流动。
任何个人和组织使用网络应当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公共秩序,尊重社会公德,不得危害网络安全,不得利用网络从事危害国家安全、宣扬恐怖主义和极端主义、宣扬民族仇恨和民族歧视、传播淫秽色情信息、侮辱诽谤他人、扰乱社会秩序、损害公共利益、侵害他人知识产权和其他合法权益等活动。
第十条任何个人和组织都有权对危害网络安全的行为向网信、工业和信息化、公安等部门举报。收到举报的部门应当及时依法作出处理;不属于本部门职责的,应当及时移送有权处理的部门。
第二章网络安全战略、规划与促进
第十一条国家制定网络安全战略,明确保障网络安全的基本要求和主要目标,提出完善网络安全保障体系、提高网络安全保护能力、促进网络安全技术和产业发展、推进全社会共同参与维护网络安全的政策措施等。
第十二条国务院通信、广播电视、能源、交通、水利、金融等行业的主管部门和国务院其他有关部门应当依据国家网络安全战略,编制关系国家安全、国计民生的重点行业、重要领域的网络安全规划,并组织实施。
第十三条国家建立和完善网络安全标准体系。国务院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和国务院其他有关部门根据各自的职责,组织制定并适时修订有关网络安全管理以及网络产品、服务和运行安全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
国家支持企业参与网络安全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制定,并鼓励企业制定严于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企业标准。
第十四条国务院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应当统筹规划,加大投入,扶持重点网络安全技术产业和项目,支持网络安全技术的研究开发、应用和推广,保护网络技术知识产权,支持科研机构、高等院校和企业参与国家网络安全技术创新项目。
第十五条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组织开展经常性的网络安全宣传教育,并指导、督促有关单位做好网络安全宣传教育工作。
大众传播媒介应当有针对性地面向社会进行网络安全宣传教育。
第十六条国家支持企业和高等院校、职业学校等教育培训机构开展网络安全相关教育与培训,采取多种方式培养网络安全技术人才,促进网络安全技术人才交流。
第三章网络运行安全
第一节一般规定
第十七条国家实行网络安全等级保护制度。网络运营者应当按照网络安全等级保护制度的要求,履行下列安全保护义务,保障网络免受干扰、破坏或者未经授权的访问,防止网络数据泄露或者被窃取、篡改:
(一)制定内部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确定网络安全负责人,落实网络安全保护责任;
(二)采取防范计算机病毒和网络攻击、网络入侵等危害网络安全行为的技术措施;
(三)采取记录、跟踪网络运行状态,监测、记录网络安全事件的技术措施,并按照规定留存网络日志;
(四)采取数据分类、重要数据备份和加密等措施;
(五)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义务。
网络安全等级保护的具体办法由国务院规定。
第十八条网络产品、服务应当符合相关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网络产品、服务的提供者不得设置恶意程序;其产品、服务具有收集用户信息功能的,应当向用户明示并取得同意;发现其网络产品、服务存在安全缺陷、漏洞等风险时,应当及时向用户告知并采取补救措施。
网络产品、服务的提供者应当为其产品、服务持续提供安全维护;在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的期间内,不得终止提供安全维护。
第十九条网络关键设备和网络安全专用产品应当按照相关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强制性要求,由具备资格的机构安全认证合格或者安全检测符合要求后,方可销售。国家网信部门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制定、公布网络关键设备和网络安全专用产品目录,并推动安全认证和安全检测结果互认,避免重复认证、检测。
第二十条网络运营者为用户办理网络接入、域名注册服务,办理固定电话、移动电话等入网手续,或者为用户提供信息发布服务,应当在与用户签订协议或者确认提供服务时,要求用户提供真实身份信息。用户不提供真实身份信息的,网络运营者不得为其提供相关服务。
国家支持研究开发安全、方便的电子身份认证技术,推动不同电子身份认证技术之间的互认、通用。
第二十一条网络运营者应当制定网络安全事件应急预案,及时处置系统漏洞、计算机病毒、网络入侵、网络攻击等安全风险;在发生危害网络安全的事件时,立即启动应急预案,采取相应的补救措施,并按照规定向有关主管部门报告。
第二十二条任何个人和组织不得从事入侵他人网络、干扰他人网络正常功能、窃取网络数据等危害网络安全的活动;不得提供从事入侵网络、干扰网络正常功能、窃取网络数据等危害网络安全活动的工具和制作方法;不得为他人实施危害网络安全的活动提供技术支持、广告推广、支付结算等帮助。
第二十三条为国家安全和侦查犯罪的需要,侦查机关依照法律规定,可以要求网络运营者提供必要的支持与协助。
第二十四条国家支持网络运营者之间开展网络安全信息收集、分析、通报和应急处置等方面的合作,提高网络运营者的安全保障能力。
有关行业组织建立健全本行业的网络安全保护规范和协作机制,加强对网络安全风险的分析评估,定期向会员进行风险警示,支持、协助会员应对网络安全风险。
第二节关键信息基础设施的运行安全
第二十五条国家对提供公共通信、广播电视传输等服务的基础信息网络,能源、交通、水利、金融等重要行业和供电、供水、供气、医疗卫生、社会保障等公共服务领域的重要信息系统,军事网络,设区的市级以上国家机关等政务网络,用户数量众多的网络服务提供者所有或者管理的网络和系统(以下称关键信息基础设施),实行重点保护。关键信息基础设施安全保护办法由国务院制定。
第二十六条国务院通信、广播电视、能源、交通、水利、金融等行业的主管部门和国务院其他有关部门(以下称负责关键信息基础设施安全保护工作的部门)按照国务院规定的职责,分别负责指导和监督关键信息基础设施运行安全保护工作。
第二十七条建设关键信息基础设施应当确保其具有支持业务稳定、持续运行的性能,并保证安全技术措施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同步使用。
第二十八条除本法第十七条的规定外,关键信息基础设施的运营者还应当履行下列安全保护义务:
(一)设置专门安全管理机构和安全管理负责人,并对该负责人和关键岗位的人员进行安全背景审查;
(二)定期对从业人员进行网络安全教育、技术培训和技能考核;
(三)对重要系统和数据库进行容灾备份;
(四)制定网络安全事件应急预案,并定期组织演练;
(五)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义务。
第二十九条关键信息基础设施的运营者采购网络产品和服务,应当与提供者签订安全保密协议,明确安全和保密义务与责任。
第三十条关键信息基础设施的运营者采购网络产品或者服务,可能影响国家安全的,应当通过国家网信部门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组织的安全审查。具体办法由国务院规定。
第三十一条关键信息基础设施的运营者应当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存储在运营中收集和产生的公民个人信息等重要数据;因业务需要,确需在境外存储或者向境外的组织或者个人提供的,应当按照国家网信部门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制定的办法进行安全评估。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三十二条关键信息基础设施的运营者应当自行或者委托专业机构对其网络的安全性和可能存在的风险每年至少进行一次检测评估,并对检测评估情况及采取的改进措施提出网络安全报告,报送相关负责关键信息基础设施安全保护工作的部门。
第三十三条国家网信部门应当统筹协调有关部门,建立协作机制。对关键信息基础设施的安全保护可以采取下列措施:
(一)对关键信息基础设施的安全风险进行抽查检测,提出改进措施,必要时可以委托专业检验检测机构对网络存在的安全风险进行检测评估;
(二)定期组织关键信息基础设施的运营者进行网络安全应急演练,提高关键信息基础设施应对网络安全事件的水平和协同配合能力;
(三)促进有关部门、关键信息基础设施运营者以及网络安全服务机构、有关研究机构等之间的网络安全信息共享;
(四)对网络安全事件的应急处置与恢复等,提供技术支持与协助。
第四章网络信息安全
第三十四条网络运营者应当建立健全用户信息保护制度,加强对用户个人信息、隐私和商业秘密的保护。
第三十五条网络运营者收集、使用公民个人信息,应当遵循合法、正当、必要的原则,明示收集、使用信息的目的、方式和范围,并经被收集者同意。
网络运营者不得收集与其提供的服务无关的公民个人信息,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和双方的约定收集、使用公民个人信息,并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或者与用户的约定,处理其保存的公民个人信息。
网络运营者收集、使用公民个人信息,应当公开其收集、使用规则。
第三十六条网络运营者对其收集的公民个人信息必须严格保密,不得泄露、篡改、毁损,不得出售或者非法向他人提供。
网络运营者应当采取技术措施和其他必要措施,确保公民个人信息安全,防止其收集的公民个人信息泄露、毁损、丢失。在发生或者可能发生信息泄露、毁损、丢失的情况时,应当立即采取补救措施,告知可能受到影响的用户,并按照规定向有关主管部门报告。
第三十七条公民发现网络运营者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或者双方的约定收集、使用其个人信息的,有权要求网络运营者删除其个人信息;发现网络运营者收集、存储的其个人信息有错误的,有权要求网络运营者予以更正。
第三十八条任何个人和组织不得窃取或者以其他非法方式获取公民个人信息,不得出售或者非法向他人提供公民个人信息。
第三十九条依法负有网络安全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必须对在履行职责中知悉的公民个人信息、隐私和商业秘密严格保密,不得泄露、出售或者非法向他人提供。
第四十条网络运营者应当加强对其用户发布的信息的管理,发现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发布或者传输的信息的,应当立即停止传输该信息,采取消除等处置措施,防止信息扩散,保存有关记录,并向有关主管部门报告。
第四十一条电子信息发送者发送的电子信息,应用软件提供者提供的应用软件不得设置恶意程序,不得含有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发布或者传输的信息。
电子信息发送服务提供者和应用软件下载服务提供者,应当履行安全管理义务,发现电子信息发送者、应用软件提供者有前款规定行为的,应当停止提供服务,采取消除等处置措施,保存有关记录,并向有关主管部门报告。
第四十二条网络运营者应当建立网络信息安全投诉、举报平台,公布投诉、举报方式等信息,及时受理并处理有关网络信息安全的投诉和举报。
第四十三条国家网信部门和有关部门依法履行网络安全监督管理职责,发现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发布或者传输的信息的,应当要求网络运营者停止传输,采取消除等处置措施,保存有关记录;对来源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的上述信息,应当通知有关机构采取技术措施和其他必要措施阻断信息传播。
第五章监测预警与应急处置
第四十四条国家建立网络安全监测预警和信息通报制度。国家网信部门应当统筹协调有关部门加强网络安全信息收集、分析和通报工作,按照规定统一发布网络安全监测预警信息。
第四十五条负责关键信息基础设施安全保护工作的部门,应当建立健全本行业、本领域的网络安全监测预警和信息通报制度,并按照规定报送网络安全监测预警信息。
第四十六条国家网信部门协调有关部门建立健全网络安全应急工作机制,制定网络安全事件应急预案,并定期组织演练。
负责关键信息基础设施安全保护工作的部门应当制定本行业、本领域的网络安全事件应急预案,并定期组织演练。
网络安全事件应急预案应当按照事件发生后的危害程度、影响范围等因素对网络安全事件进行分级,并规定相应的应急处置措施。
第四十七条网络安全事件即将发生或者发生的可能性增大时,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应当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规定的权限和程序,发布相应级别的预警信息,并根据即将发生的事件的特点和可能造成的危害,采取下列措施:
(一)要求有关部门、机构和人员及时收集、报告有关信息,加强对网络安全事件发生、发展情况的监测;
(二)组织有关部门、机构和专业人员,对网络安全事件信息进行分析评估,预测事件发生的可能性、影响范围和危害程度;
(三)向社会发布与公众有关的预测信息和分析评估结果;
(四)按照规定向社会发布可能受到网络安全事件危害的警告,发布避免、减轻危害的措施。
第四十八条发生网络安全事件,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应当立即启动网络安全事件应急预案,对网络安全事件进行调查和评估,要求网络运营者采取技术措施和其他必要措施,消除安全隐患,防止危害扩大,并及时向社会发布与公众有关的警示信息。
第四十九条因网络安全事件,发生突发事件或者安全生产事故的,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有关法律的规定处置。
第五十条因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公共秩序,处置重大突发社会安全事件的需要,国务院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经国务院批准,可以在部分地区对网络通信采取限制等临时措施。
第六章法律责任
第五十一条网络运营者不履行本法第十七条、第二十一条规定的网络安全保护义务的,由有关主管部门责令改正,给予警告;拒不改正或者导致危害网络安全等后果的,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处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
关键信息基础设施的运营者不履行本法第二十七条至第二十九条、第三十二条规定的网络安全保护义务的,由有关主管部门责令改正,给予警告;拒不改正或者导致危害网络安全等后果的,处十万元以上一百万元以下罚款;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
第五十二条网络产品、服务的提供者,电子信息发送者,应用软件提供者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有关主管部门责令改正,给予警告;拒不改正或者导致危害网络安全等后果的,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款;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
(一)设置恶意程序的;
(二)其产品、服务具有收集用户信息功能,未向用户明示并取得同意的;
(三)对其产品、服务存在的安全缺陷、漏洞等风险未及时向用户告知并采取补救措施的;
(四)擅自终止为其产品、服务提供安全维护的。
第五十三条网络运营者违反本法规定,未要求用户提供真实身份信息,或者对不提供真实身份信息的用户提供相关服务的,由有关主管部门责令改正;拒不改正或者情节严重的,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款,并可以由有关主管部门责令暂停相关业务、停业整顿、关闭网站、撤销相关业务许可或者吊销营业执照;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
第五十四条网络运营者违反本法规定,侵害公民个人信息依法得到保护的权利的,由有关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可以根据情节单处或者并处警告、没收违法所得、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十倍以下罚款,没有违法所得的,处五十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可以责令暂停相关业务、停业整顿、关闭网站、撤销相关业务许可或者吊销营业执照;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
违反本法规定,窃取或者以其他方式非法获取、出售或者非法向他人提供公民个人信息,尚不构成犯罪的,由公安机关没收违法所得,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十倍以下罚款,没有违法所得的,处五十万元以下罚款。
第五十五条关键信息基础设施的运营者违反本法第三十条规定,使用未经安全审查或者安全审查未通过的网络产品或者服务的,由有关主管部门责令停止使用,处采购金额一倍以上十倍以下罚款;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
第五十六条关键信息基础设施的运营者违反本法规定,在境外存储网络数据,或者未经安全评估向境外的组织或者个人提供网络数据的,由有关主管部门责令改正,给予警告,没收违法所得,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款,并可以责令暂停相关业务、停业整顿、关闭网站、撤销相关业务许可或者吊销营业执照;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
第五十七条网络运营者违反本法规定,对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发布或者传输的信息未停止传输、采取消除等处置措施、保存有关记录的,由有关主管部门责令改正,给予警告,没收违法所得;拒不改正或者情节严重的,处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款,并可以责令暂停相关业务、停业整顿、关闭网站、撤销相关业务许可或者吊销营业执照;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款。
电子信息发送服务提供者、应用软件下载服务提供者,未履行本法规定的安全义务的,依照前款规定处罚。
第五十八条发布或者传输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发布或者传输的信息的,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处罚。
第五十九条网络运营者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有关主管部门责令改正;拒不改正或者情节严重的,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款;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
(一)未将网络安全风险、网络安全事件向有关主管部门报告的;
(二)拒绝、阻碍有关部门依法实施的监督检查的;
(三)拒不提供必要的支持与协助的。
第六十条有本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危害网络安全的行为,尚不构成犯罪的,或者有其他违反本法规定的行为,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
第六十一条国家机关政务网络的运营者不履行本法规定的网络安全保护义务的,由其上级机关或者有关机关责令改正;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
第六十二条依法负有网络安全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的工作人员,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尚不构成犯罪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第六十三条违反本法规定,给他人造成损害的,依法承担民事责任。
第六十四条违反本法规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七章附则
第六十五条本法下列用语的含义:
(一)网络,是指由计算机或者其他信息终端及相关设备组成的按照一定的规则和程序对信息进行收集、存储、传输、交换、处理的网络和系统。
(二)网络安全,是指通过采取必要措施,防范对网络的攻击、入侵、干扰、破坏和非法使用以及意外事故,使网络处于稳定可靠运行的状态,以及保障网络存储、传输、处理信息的完整性、保密性、可用性的能力。
(三)网络运营者,是指网络的所有者、管理者以及利用他人所有或者管理的网络提供相关服务的网络服务提供者,包括基础电信运营者、网络信息服务提供者、重要信息系统运营者等。
(四)网络数据,是指通过网络收集、存储、传输、处理和产生的各种电子数据。
(五)公民个人信息,是指以电子或者其他方式记录的公民的姓名、出生日期、身份证件号码、个人生物识别信息、职业、住址、电话号码等个人身份信息,以及其他能够单独或者与其他信息结合能够识别公民个人身份的各种信息。
第六十六条存储、处理涉及国家秘密信息的网络的运行安全保护,除应当遵守本法外,还应当遵守保密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
第六十七条军事网络和信息安全保护办法,由中央军事委员会制定。
第六十八条本法自年月日起施行。
3. 2022年全国大学生网络安全知识竞赛试题及答案
中国大学生在线组织开展“2022年全国大学生 网络 安全知识 竞赛”,通过网络答题方式普及网络安全知识。以下是我整理了关于2022年全国大学生网络安全知识竞赛试题及答案,希望你喜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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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全国大学生网络安全知识竞赛试题及答案1
1 、 2008 年 5 月 1 日,我国正式实施 —— ,政府网站的开通,被认为是推动政府改革的重要 措施 。( B )
A 、深化政府改革纪要
B 、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C 、政府的职能改革
D 、加强政府信息公开
2 、网络“抄袭”纠纷频发反映了( A )
A 、互联网产业创新活力不足
B 、互联网诚信缺失
C 、互联网市场行为亟待规范
D 、互联网立法工作的滞后
3 、网络犯罪的表现形式常见得有非法侵入,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网络赌博、网络盗窃和 ( B ) 。
A 、网络诈骗、犯罪动机
B 、网络犯罪、网络色情
C 、网络色情、高智能化
D 、犯罪动机、高智能化
4 、网络安全技术层面的特性有可控性、可用性、完整性、保密性和( D )
A 、多样性
B 、复杂性
C 、可操作性
D 、不可否认性
5 、在互联网环境中,网络舆论的形成变得较为复杂,但大致遵循 ( C ) 模式。
A 、新闻信息 —— 舆论形成
B 、民间舆论 —— 新闻报道
C 、产生话题 —— 话题持续存活 —— 形成网络舆论 —— 网络舆论发展 —— 网络舆论平息
D 、产生话题 —— 形成网络舆论 —— 网络舆论平息
6 、下列关于互惠原则说法不正确的是 ( C ) 。
A 、互惠原则是网络道德的主要原则之一
B 、网络信息交流和网络服务具有双向性
C 、网络主体只承担义务
D 、互惠原则本质上体现的是赋予网络主体平等与公正
7 、 2012 年 12 月 28 日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了( A ),标志着网络信息保护立法工作翻开了新篇章
A 、《关于加强网络信息保护的决定》
B 、《网络游戏管理暂行办法》
C 、《非金融机构支付服务管理办法》
D 、《互联网信息管理办法》
8 、广义的网络信息保密性是指( A )
A 、利用密码技术对信息进行加密处理,以防止信息泄漏和保护信息不为非授权用户掌握
B 、保证数据在传输、存储等过程中不被非法修改
C 、对数据的截获、篡改采取完整性标识的生成与检验技术
D 、保守国家机密,或是未经信息拥有者的许可,不得非法泄漏该保密信息给非授权人员
9 、信息安全领域内最关键和最薄弱的环节是 ( D ) 。
A 、技术
B 、策略
C 、管理制度
D 、人
10 、网络安全一般是指网络系统的硬件、软件及其 ( C ) 受到保护,不因偶然的或者恶意的原因而遭受破坏、更改、泄漏,系统连续可靠正常地运行,网络服务不中断。
A 、系统中的文件
B 、系统中的图片
C 、系统中的数据
D 、系统中的视频
11 、行为人有意制造和发布有害的、虚假的、过时的和无用的不良信息称为 ( A ) 。
A 、信息污染
B 、网络垃圾
C 、网络谣言
D 、虚假信息
12 、自主性、自律性、( C )和多元性都是网络道德的特点
A 、统一性
B 、同一性
C 、开放性
D 、复杂性
13 、 ( B ) 是我国网络社会治理的方针。
A 、分工负责、齐抓共管
B 、积极防御、综合防范
C 、一手抓管理、一手抓发展
D 、保障公民权益、维护社会稳定
14 、信息安全经历了三个发展阶段,以下哪个不属于这三个发展阶段? ( D )
A 、通信保密阶段
B 、数据加密阶段
C 、信息安全阶段
D 、安全保障阶段
15 、黑客利用 IP 地址进行攻击的 方法 有:( A )
A 、 IP 欺骗
B 、解密
C 、窃取口令
D 、发送病毒
16 、“要增强自护意识,不随意约会网友”,这说明( B )
A 、在网上不能交朋友
B 、在网络中要不断提高自己的辨别觉察能力
C 、网络没有任何安全保障
2022年全国大学生网络安全知识竞赛试题及答案2
1 、《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施行时间 (2017 年 6 月 1 日 )
2 、为了保障网络安全,维护网络空间主权和国家安全、 ________ ,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促进经济社会信息化健康发展,制定本法。 ( 社会公共利益 )
3 、《网络安全法》规定,网络运营者应当制定 _______ ,及时处置系统漏洞、计算机病毒、网络攻击、网络侵入等安全风险。 ( 网络安全事件应急预案)
4 、国家支持网络运营者之间在网络安全信息 ____ 、 ____ 、 ____ 和 ________ 等方面进行合作,提高网络运营者的安全保障能力。 (收集 分析 通报 应急处置)
5 、违反《网络安全法》第二十七条规定,从事危害网络安全的活动,或者提供专门用于从事危害网络安全活动的程序、工具,或者为他人从事危害网络安全的活动提供技术支持、 广告 推广、支付结算等帮助,尚不构成犯罪的,由公安机关没收违法所得,处 __ 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 ___ 以上 ___ 以下罚款。 ( 五日 五万元 五十万元 )
6 、违反本法第二十二条第三款、第四十一条至第四十三条规定,侵害个人信息依法得到保护的权利的,由有关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可以根据情节单处或者并处警告、没收违法所得、处违法所得 ______ 以上 ______ 以下罚款,没有违法所得的,处 ______ 以下罚款,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 ______ 以上 ______ 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并可以责令暂停相关业务、停业整顿、关闭网站、吊销相关业务许可证或者吊销营业执照。 ( 一倍 十倍 一百万元 一万元 十万元 )
7 、违反本法第四十四条规定,窃取或者以其他非法方式获取、非法出售或者非法向他人提供个人信息,尚不构成犯罪的,由公安机关没收违法所得,并处违法所得 ______ 以上 ______ 以下罚款,没有违法所得的,处 ______ 以下罚款。 ( 一倍 十倍 一百万元 )
8 、网络运营者应当为 _______ 、国家安全机关依法维护国家安全和侦查犯罪的活动提供技术支持和协助。 ( 公安机关 )
9 、国家 ______ 负责统筹协调网络安全工作和相关监督管理工作。 ( 网信部门 )
10 、关键信息基础设施的运营者采购网络产品和服务,可能影响 ________ 的,应当通过国家网信部门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组织的国家安全审查。 ( 国家安全 )
11 、关键信息基础设施的运营者应当自行或者委托网络安全服务机构 _______ 对其网络的安全性和可能存在的风险检测评估。 ( 至少一年一次 )
12 、网络运营者违反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对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发布或者传输的信息未停止传输、采取消除等处置措施、保存有关记录的,由有关主管部门责令改正,给予警告,没收违法所得;拒不改正或者情节严重的,处 _______ 罚款,并可以责令暂停相关业务、停业整顿、关闭网站、吊销相关业务许可证或者吊销营业执照,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 (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
13 、网络运营者违反本法第二十四条第一款规定,未要求用户提供真实身份信息,或者对不提供真实身份信息的用户提供相关服务的,由有关主管部门责令改正;拒不改正或者情节严重的,处 _____ 罚款,并可以由有关主管部门责令暂停相关业务、停业整顿、关闭网站、吊销相关业务许可证或者吊销营业执照,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 (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
14 、下列关于“网络信息安全”说法正确的有 _______ 。 (网络运营者应当对其收集的用户信息严格保密、网络运营者不得泄露、篡改、毁损其收集的个人信息)
15 、建设关键信息基础设施应当确保其具有支持业务稳定、持续运行的性能,并保证安全技术措施 ________ 。 (同步规划、同步建设 、同步使用)
16 、国家采取措施, ________ 来源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网络安全风险和威胁,保护关键信息基础设施免受攻击、侵入、干扰和破坏。 ABC (监测、防御、 处置)
17 、因网络安全事件,发生突发事件或者生产安全事故的,应当依照 _______ 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处置。 (《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 安全生产 法》 )
18 、网络安全事件应急预案应当按照事件发生后的 ________ 、 ________ 等因素对网络安全事件进行分级。 (危害程度、影响范围 )
19 、网络运营者应当制定网络安全事件应急预案,及时处置 ______ 等安全风险;在发生危害网络安全的事件时,立即启动应急预案,采取相应的补救措施,并按照规定向有关主管部门 报告 。 (计算机病毒、 网络攻击 、网络侵入、系统漏洞 )
20 、国家推进网络安全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鼓励有关企业、机构开展网络安全 ______ 等安全服务。 (认证、风险评估、检测)
21 、任何个人和组织有权对危害网络安全的行为向 ______ 等部门举报。 (网信、电信、公安 )
22 、 我们应当及时修复计算机 操作系统 和软件的漏洞,是因为 (漏洞就是计算机系统或者软件系统的缺陷,病毒和恶意软件可以通过这个缺陷趁虚而入)
23 、 无线网络 存在巨大安全隐患。例如,在公共场所黑客提供一个与商家名字类似的免费 Wi-Fi 接入点,并吸引网民接入,而网民在毫不知情的情况下,就可能面临个人敏感信息遭盗取的情况,甚至造成直接的经济损失。这种手段被称为 ( Wi-Fi 钓鱼陷阱 )
24 、木马程序一般是指潜藏在用户电脑中带有恶意性质的 ( 远程控制软件)
25 、 2014 年 2 月 27 日,主持召开中央网络安全和信息化领导小组第一次会议并发表重要讲话。他强调, _______ 和 _____ 是事关国家安全和国家发展、事关广大人民群众工作生活的重大战略问题。 (网络安全、信息化)
26、 我们在日常生活和工作中,为什么需要定期修改电脑、邮箱、网站的各类密码? (确保个人数据和隐私安全 )
27、 按照《互联网电子公告服务管理规定》,任何人不得在互联网上的电子布告牌 (BBS) 、电子白板、电子论坛、 _______ 、留言板等电子公告服务系统中发布淫秽、色情、赌博、暴力、恐怖等违法有害信息。 (网络聊天室)
28 、《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规定,设立用于实施违法犯罪活动的网站、通讯群组,或者利用网络发布涉及实施违法犯罪活动的信息,尚不构成犯罪的,由公安机关处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 _______ 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款,关闭用于实施违法犯罪活动的网站、通讯群组。 ( 50000 )
29 、网络运营者应当制定网络安全事件应急预案,及时处置( )等安全风险;在发生危害网络安全的事件时,立即启动应急预案,采取相应的补救措施,并按照规定向有关主管部门报告。 (系统漏洞、计算机病毒、网络攻击、网络侵入)
30 、为了防御网络监听,最常用的方法是 _______ (信息加密)
31 、网络攻击的种类 _______ (物理攻击,语法攻击,语义攻击)
32 、以网络为本的知识文明人们所关心的主要安全是 _______ (信息安全)
33 、网络服务提供者和其他企业事业单位及其工作人员对在业务活动中收集的公民个人电子信息必须严格保密, _______ (不得泄露、篡改、毁损,不得出售或者非法向他人提供。)
34 、公民发现泄露个人身份、散布个人隐私等侵害其合法权益的网络信息,或者受到商业性电子信息侵扰的, _______ (有权要求网络服务提供者删除有关信息或者采取其他必要措施予以制止) 。
35 、国家对经营性互联网信息服务实行许可制度;对非经营性互联网信息服务实行备案制度。 _______ (未取得许可或者未履行备案手续的,不得从事互联网信息服务。)
36 、从事新闻、出版、 教育 、医疗保健、药品和医疗器械等互联网信息服务,依照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家有关规定须经有关主管部门审核同意的, _______ (在申请经营许可或者履行备案手续前,应当依法经有关主管部门审核同意)
37 、 _______ 、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疏于对互联网信息服务的监督管理,造成严重后果,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降级、撤职直至开除的行政处分。 (电信管理机构和其他有关主管部门及其工作人员)
38 、制作、复制、发布、传播《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第十五条所列内容之一的信息,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由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安全保护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予以处罚; _______ (对经营性互联网信息服务提供者,并由发证机关责令停业整顿直至吊销经营许可证,通知企业登记机关;对非经营性互联网信息服务提供者,并由备案机关责令暂时关闭网站直至关闭网站。)
39 、 互联网用户公众账号信息服务提供者应当落实信息内容安全管理主体责任,配备与服务规模相适应的专业人员和技术能力,设立总编辑等信息内容安全负责人岗位,建立健全 等管理制度。 (用户注册、信息审核、应急处置、安全防)
40、 依法取得的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提供者,可以通过开设的用户公众账号采编发布新闻信息。 (互联网新闻信息采编发布资质)
41、 互联网用户公众账号信息服务使用者应当履行 责任,遵守新闻信息管理、知识产权保护、网络安全保护等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维护网络传播秩序。 (信息发布和运营安全管理)
42、 数据电文解释: (是指以电子、光学、磁或者类似手段生成、发送、接收或者储存的信息)
43、 电子签名解释: (是指数据电文中以电子形式所含、所附用于识别签名人身份并表明签名人认可其中内容的数据)
44 、符合 条件的数据电文,视为满足法律、法规规定的原件形式要求。 ( 1 、能够有效地表现所载内容并可供随时调取查用; 2 、能够可靠地保证自最终形成时起,内容保持完整、未被更改。)
45 、符合 条件的数据电文,视为满足法律、法规规定的文件保存要求。 ( 1 、能够有效地表现所载内容并可供随时调取查用; 2 、数据电文的格式与其生成、发送或者接收时的格式相同,或者格式不相同但是能够准确表现原来生成、发送或者接收的内容; 3 、能够识别数据电文的发件人、收件人以及发送、接收的时间)
46 、审查数据电文作为证据的真实性,应当考虑什么因素。 ( 1 、生成、储存或者传递数据电文方法的可靠性; 2 、保持内容完整性方法的可靠性; 3 、用以鉴别发件人方法的可靠性; 4 、其他相关因素)
47 、数据电文出现什么情形,视为发件人发送: (三种情形出现一种可视为发件人发送 1 、经发件人授权发送的; 2 、发件人的信息系统自动发送的; 3 、收件人按照发件人认可的方法对数据电文进行验证后结果相符的)
48 、电子签名同时符合什么条件的,视为可靠的电子签名: ( 1 、电子签名制作数据用于电子签名时,属于电子签名人专有; 2 、签署时电子签名制作数据仅由电子签名人控制; 3 、签署后对电子签名的任何改动能够被发现; 4 、签署后对数据电文内容和形式的任何改动能够被发现)
49 、电子签名人向电子认证服务提供者申请电子签名认证证书,应当提供的 的信息 (真实、完整、准确)
50 、电子认证服务提供者应当妥善保存与认证相关的信息,信息保存期限至少为电子签名认证证书失效后 年。 (五年)
51 、 电子签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民事责任。 (伪造、冒用、盗用他人)
52 、网络解释: (是指由计算机或者其他信息终端及相关设备组成的按照一定的规则和程序对信息进行收集、存储、传输、交换、处理的系统)
53 、网络安全解释: (是指通过采取必要措施,防范对网络的攻击、侵入、干扰、破坏和非法使用以及意外事故,使网络处于稳定可靠运行的状态,以及保障网络数据的完整性、保密性、可用性的能力 )
54 、网络运营者解释: (是指网络的所有者、管理者和网络服务提供者)
55 、网络数据解释: (是指通过网络收集、存储、传输、处理和产生的各种电子数据)
56 、个人信息解释: (是指以电子或者其他方式记录的能够单
独或者与其他信息结合识别自然人个人身份的各种信息,包括但不限于自然人的姓名、出生日期、身份证件号码、个人生物识别信息、住址、电话号码等)
57、 微博客解释: (是指基于使用者关注机制,主要以简短文字、图片、视频等形式实现信息传播、获取的社交网络服务。)
58 、微博客服务提供者应当发挥促进经济发展、服务社会大众的积极作用,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传播先进 文化 ,坚持正确舆论导向,倡导 的上网方式。 (依法上网、文明上网、安全上网)
59 、微博客服务提供者应当依法取得法律法规规定的相关资质。向社会公众提供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的,应当依法取得 的许可,并在许可范围内开展服务,禁止未经许可或超越许可范围开展服务活动。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
60 、微博客服务提供者应当按照 的原则,对微博客服务使用者进行基于组织机构代码、身份证件号码、移动电话号码等方式的真实身份信息认证、定期核验。微博客服务使用者不提供真实身份信息的,微博客服务提供者不得为其提供信息发布服务。 (后台实名、前台自愿)
61 、微博客服务提供者应当记录微博客服务使用者日志信息,保存时间不少于 个月。 (六个月)
62 、微博客服务提供者应当建立健全 的机制,发现微博客服务使用者发布、传播谣言或不实信息,应当主动采取措施。 (辟谣机制)
63 、互联网信息内容管理部门实施行政执法,应当遵循的
原则,做到事实清楚、证据确凿、程序合法、法律法规规章适用准确适当、执法文书使用规范。 (公开、公平、公正)
64 、互联网信息内容管理部门对于涉及互联网信息内容违法的场所、物品、网络应当进行 。 ( 勘验、检查,及时收集、固定书证、物证、视听资料以及电子数据 )
65 、互联网信息内容管理部门进行案件调查时,对已有证据证明违法事实成立的,应当出具责令改正 通知书 ,责令当事人 行为。 (改正或者限期改正违法)
66 、 提供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应当遵守宪法、法律和行政法规,坚持的 方向,坚持正确舆论导向,发挥舆论监督作用,促进形成积极健康、向上向善的网络文化,维护国家利益和公共利益。 (为人民服务、为社会主义服务 )
67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提供者的采编业务和经营业务应当分开, 不得介入互联网新闻信息采编业务。 (非公有资本)
68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提供者应当健全 等信息安全管理
制度,具有安全可控的技术保障措施。 (信息发布审核、公共信息巡查、应急处置)
69、 域名注册服务 原则上实行,相应域名注册实施细则另有
规定的,从其规定。 (“先申请先注册”)
70、 域名注册服务机构不得采用 等不正当手段要求他人注
册域名。 (欺诈、胁迫)
71、 域名注册服务机构应当公布域名注册服务的 ,保证服务
质量,提供域名注册信息的公共查询服务。 (内容、时限、费用)
72 、域名注册管理机构、域名注册服务机构应当依法 用户个人信息。未经用户同意不得将用户个人信息提供给他人,但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存储、保护)
73 、提供域名解析服务,应当遵守有关 ,具备相应的技术、服务和网络与信息安全保障能力,落实网络与信息安全保障措施,依法记录并留存域名解析日志、维护日志和变更记录,保障解析服务质量和解析 系统安全 。涉及经营电信业务的,应当依法取得电信业务经营许可。 (法律、法规、标准)
74 、互联网群组解释: (是指互联网用户通过互联网站、移动互联网应用程序等建立的,用于群体在线交流信息的网络空间)
75 、互联网群组信息服务提供者解释: (是指提供互联网群组信息服务的平台。本规定所称互联网群组信息服务使用者,包括群组建立者、管理者和成员。)
76 、互联网群组信息服务提供者和使用者,应当坚持正确导向,弘扬 的网络文化,维护良好网络生态。 (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培育积极健康)
77 、 互联网群组信息服务提供者应当对违反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的互联网群组,依法依约采取 等处置措施,保存有关记录,并向有关主管部门报告。 (警示整改、暂停发布、关闭群组)
78 、 互联网群组信息服务提供者应当按规定留存网络日志不少于 月。 (六个)
79 、互联网群组信息服务提供者应当建立黑名单管理制度,对违法违约情节严重的群组及 纳入黑名单,限制群组服务功能,保存有关记录,并向有关主管部门报告。 (建立者、管理者和成员)
80 、互联网群组信息服务提供者应当对违反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的群组建立者、管理者等使用者,依法依约采取 等管理措施,保存有关记录,并向有关主管部门报告。 (降低信用等级、暂停管理权限、取消建群资格)
81 、计算机病毒的预防措施包括 (管理 、 技术 、 安全意识)
82 、信息安全最大的威胁是 (人,特别是内部人员)
83 、在单位的局域网中为什么要规范个人终端计算机名称? (提升管理效率、出现问题后及时定位) 。
84 、 是作为一个信息系统(包括电脑、手机等)普通用户应当负有的责任。 (设置足够复杂的口令(密码)并及时更换)
85 、刑法规定:违反国家规定,侵入国家事务、国防建设、尖端科学技术领域的计算机信息系统的,处 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三年以下)
86 、我国建立网上虚拟社区的警务制度,实行 小时的网上巡查。 ( 24 )
87 、违反国家规定,以营利为目的,通过信息网络有偿提供删除信息服务,或者明知是虚假信息,通过信息网络有偿提供发布信息等服务,扰乱市场秩序,个人非法经营数额在 万元以上,或者违法所得数额在 元以上的;单位非法经营数额在 万元以上,或者违法所得数额在 万元以上的。属于非法经营行为“情节严重”,依照刑法第二百二十五条第(四)项的规定,以非法经营罪定罪处罚。 (五、二、十五、五)
88 、严禁在计算机硬盘内存储 信息。 (密级)
89 、计算机病毒的传播 渠道 包括 。 (移动存储设备、硬盘、光盘、网络)
90 、如网络速度变慢 , 可能的原因是 (病毒、网络设备出现问题、网络带宽不够、用户太多)
91 、使用 " 备份 " 程序的目的是 (使存在计算机中的文件更安全、避免因硬盘错等造成的文件丢失现象)
92 、 是运用计算机、网络和通信等现代信息技术手段,实现政府组织结构和工作流程的优化重组。 (电子政务)
93 、网络攻击中说到的肉鸡是指 (被控制的傀儡计算机)
94 、网络犯罪的表现形式常见得有 。 (非法侵入、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网络赌博、网络盗窃、网络诈骗和网络色情) 。
95 、网络不良信息中,影响最为严重的是 。 (网络谣言) 。
96 、 是网络舆论应急管理的第一要素。 (时间)
97 、现今,全球的四大媒体是指报纸、广播、电视和 (网络) 。
98 、在互联网环境中,网络舆论的形成变得较为复杂,但大致遵循 (产生话题、话题持续存活、形成网络舆论、网络舆论发展、网络舆论平息模式)。
99 、行为人有意制造和发布有害的、虚假的、过时的和无用的不良信息成为 。 (信息污染) 。
100 、网络不良信息的危害性主要表现在 。 (危害国家安全、扰乱社会秩序、诱发犯罪行为的发生、造成巨大的经济损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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var _hmt = _hmt || []; (function() { var hm = document.createElement("script"); hm.src = "https://hm..com/hm.js?"; var s = document.getElementsByTagName("script")[0]; s.parentNode.insertBefore(hm, s); })();4. 网络安全事件发生突发事件或者生产安全事故的应当依照
法律分析:因网络安全事件,发生突发事件或者生产安全事故的,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处置。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
第十二条国家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使用网络的权利,促进网络接入普及,提升网络服务水平,为社会提供安全、便利的网络服务,保障网络信息依法有序自由流动。
任何个人和组织使用网络应当遵守宪法法律,遵守公共秩序,尊重社会公德,不得危害网络安全,不得利用网络从事危害国家安全、荣誉和利益,煽动颠覆国家政权、推翻社会主义制度,煽动分裂国家、破坏国家统一,宣扬恐怖主义、极端主义,宣扬民族仇恨、民族歧视,传播暴力、淫秽色情信息,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扰乱经济秩序和社会秩序,以及侵害他人名誉、隐私、知识产权和其他合法权益等活动。
第十三条国家支持研究开发有利于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网络产品和服务,依法惩治利用网络从事危害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的活动,为未成年人提供安全、健康的网络环境。
第十四条任何个人和组织有权对危害网络安全的行为向网信、电信、公安等部门举报。收到举报的部门应当及时依法作出处理;不属于本部门职责的,应当及时移送有权处理的部门。
有关部门应当对举报人的相关信息予以保密,保护举报人的合法权益。
5.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什么以上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在履行网络安全监督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省级以上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在履行网络安全监督管理职责中,发现网络存在较大安全风险或者发生安全事件的,可以按照规定的权限和程序对该网络的运营者的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进行约谈。网络运营者应当按照要求采取措施,进行整改,消除隐患。
《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第五十六条省级以上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在履行网络安全监督管理职责中,发现网络存在较大安全风险或者发生安全事件的,可以按照规定的权限和程序对该网络的运营者的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进行约谈。网络运营者应当按照要求采取措施,进行整改,消除隐患。
第五十七条因网络安全事件,发生突发事件或者生产安全事故的,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处置。
第五十八条因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公共秩序,处置重大突发社会安全事件的需要,经国务院决定或者批准,可以在特定区域对网络通信采取限制等临时措施。
6. 发生网络突发事件的应急预案
为确保校园网安全有序平稳运行,保证校园网络信息安全和网络安全,更好的服务于学校的教育教学,为及时处置校园网信息网络安全事件,保障校园网作用的正常发挥,特制定本预案。
一、信息网络安全事件定义
1、校园网内网站主页被恶意纂改、交互式栏目里发表反政府、分裂国家和色情内容的信息及损害国家、学校声誉的谣言。
2、校园网内网络被非法入侵,应用计算机上的数据被非法拷贝、修改、删除。
3、在网站上发布的内容违反国家的法律法规、侵犯知识版权,已经造成严重后果。
二、网络安全事件应急处理机构及职责
1、设立信息网络安全事件应急处理领导小组,负责信息网络安全事件的组织指挥和应急处置工作。
2、学校网格安全领导小组职责任务
(1)、监督检查各教研组处室网络信息安全措施的落实情况。
(2)、加强网上信息监控巡查,重点监控可能出现有害信息的网站、网页。
(3)、及时组织有关部门和专业技术人员对校园网上出现的突发事件进行处理并根据情况的严重程度上报有关部门。
(4)、与市公安局网络安全监察部门保持热线联系,协调市公安局网监处安装网络信息监控软件,并保存相关资料日志在三个月以上。确保反应迅速,做好有关案件的调查、取证等工作。
三、网络安全事件报告与处置
事件发生并得到确认后,网络中心或相关科室人员应立即将情况报告有关领导,由领导(组长)决定是否启动该预案,一旦启动该预案,有关人员应及时到位。
网络中心在事件发生后24小时内写出事件书面报告。报告应包括以下内容:事件发生时间、地点、单位、事件内容,涉及计算机的IP地址、管理人、操作系统、应用服务,损失,事件性质及发生原因,事件处理情况及采取的措施;事故报告人、报告时间等。
学校网格安全领导小组成员承担校内外的工作联系,防止事态通过网络在国内蔓延。
网络中心人员进入应急处置工作状态,阻断网络连接,进行现场保护,协助调查取证和系统恢复等工作。对相关事件进行跟踪,密切关注事件动向,协助调查取证。
有关违法事件移交公安机关处理。
四、一般性安全隐患处理:
学校网络信息中心配备了正版-防火墙软件和瑞星防病毒软件,及时升级,及时清除杀灭网络病毒,检测入侵事件,将向管理员发出警报,管理员将在第一时间处理入侵事件,并报有关部门。对来往电子邮件及网络下载文件用防病毒软件软件过滤,确保不被木马类病毒侵入并在无意中协助传播病毒。
管理员对定期检查设备的运转情况,做好设备维护记录,保证设备高效稳定的运行。学校重要计算机出现硬件设备故障,管理员将在第一时间启用数据备份,保证数据不丢失,保证网络的正常运行。
1、总则
为加强网络与信息安全管理,提高应急防范能力,保障基础信息网络和重要信息系统安全,维护校园安全社会稳定,制定本预案。
1.1编制目的
确保基础网络、电子政务、教务系统与其他重要信息系统的日常业务能够持续运行;确保信息的保密性、完整性、可靠性;保证学校突发公共事件信息传输的畅通。
1.2编制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的相关法律法规。以及上级有关部门的文件规定。
(2)网络与信息安全主要威胁及隐患现象。当前我校网络与信息安全保障工作仍存在一些亟待解决的问题:病毒入侵和网络攻击日趋严重,网络失泄密事件屡有发生,网络与信息系统的防护水平不高,应急能力不强;信息安全管理和技术人才缺乏;信息安全法律法规和标准不完善;全社会信息安全意识不强,信息安全管理薄弱;随着我校信息化的逐步推进,特别是互联网的广泛应用,信息安全还将面临更多新的挑战。
1.3工作原则
(1)坚持积极防御,综合防范的方针。
(2)坚持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
(3)坚持条块结合、以块为主的原则。
(4)坚持依法管理、规范有序的原则。
1.4适用范围
校园网络与信息系统,重点是信息基础设施、重要业务系统。
2、预警级别
网络与信息安全重大突发事件是指由于自然灾害、设备软硬件故障、内部人为失误或破坏、利用计算机病毒进行破坏,境内外敌对势力、敌对分子利用信息网络进行有组织的大规模宣传、煽动和渗透活动,以及对校内信息网络或设施、重点网站进行大规模的破坏活动等原因,严重影响到我校网络与信息系统的正常运行,出现业务中断、系统破坏、数据破坏、信息失窃密或泄密等,形成不良影响并造成一定程度直接或间接经济损失的事件。
根据上级的要求,我校网络与信息安全突发事件划分为五个等级:
第一级为自主保护级 。是单一地点及冲击或损害相对较小的事件。指一般的信息和信息网络系统,其受到破坏后,会对学校的权益有一定影响,但不危害国家安全、社会秩序、经济建设和公共利益。
第二级为指导保护级。 是对运行造成严重损害的单一地方安全事件。指一定程度上涉及国家安全、社会秩序、经济建设和公共利益的一般信息,其受到破坏后,会对国家安全、社会秩序、经济建设和公共利益造成一定损害。
第三级为监督保护级。 是两个或两个以上地点的安全事件,但只造成较小的`冲击或损害。指涉及国家安全、社会秩序、经济建设和公共利益的信息,其受到破坏后,会对国家安全、社会秩序、经济建设和公共利益造成较大损害。
第四级为强制保护级。 是对多地点造成特大冲击或损害的安全事件。指涉及国家安全、社会秩序、经济建设和公共利益的重要信息,其受到破坏后,会对国家安全、社会秩序、经济建设和公共利益造成严重损害。
第五级为专控保护级。 是对多点系统造成巨大冲击或严重损害的安全事件。指涉及国家安全、社会秩序、经济建设和公共利益的核心信息,其受到破坏后,会对国家安全、社会秩序、经济建设和公共利益造成特别严重损害。
全校网络与信息安全突发事件实行分等级响应、处置的制度。对第一、第二级别的网络与信息安全突发事件由事件发生部门自行作应急处理;对第三、四级别的网络与信息安全突发事件由相应主管部门信息安全突发事件应急机构处理;对第五级别的网络与信息安全突发事件启动报告上级处理应急预案。
3、应急组织领导体系及职责任务
3.1应急组织领导体系
全校网络与信息安全突发事件防范及应急处置工作由校网络与信息安全协调小组统一领导、指挥、协调。
(1)丰海中学网络与信息安全协调小组组成:
组长:
副组长:
成员:校长室党支部校长办公室会计室教导处总务处团支部工会学校网络中心的全体成员
(2)丰海中学网络与信息安全突发事件应急办公室
设立丰海中学网络与信息安全突发事件应急办公室,设在校网络中心办公室,其组成:
主任:
副主任:
成员:
3.2职责及任务
(1)校网络与信息安全协调小组承担网络与信息安全方面突发应急事件的主要职责及任务:
①审查批准学校信息与网络安全突发事件应急方案。决定五级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的启动,督促检查三级和四级突发事件处置工作;
②对各部门贯彻执行有关法律法规、制定应急处置预案、应急处置准备情况进行督促检查;
③对各部门在突发事件处置工作中履行职责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开展表彰奖励活动;
④向上级部门报告突发事件以及应急处置情况;
⑤按照上级网络与信息安全协调小组的要求开展处置工作。
(2)学校网络与信息安全突发事件应急办公室承担突发应急事件的日常工作。其主要职责及任务:
①组织制定网络与信息安全突发事件应急方案;
②统筹规划建立应急处理技术平台,会同其他成员制定相关应急措施;
③提出启动预案,加强或撤销控制措施的建议和意见;
④协调各部门共同做好网络与信息安全突发事件的处置工作;
⑤督促、检查应急措施的落实情况;
⑥配合校内外各部门基础设施的安全应急保障工作,确保信息传输通畅。
⑦负责电子政务、校务网络应急指挥系统的建设与管理。
⑧负责及时收集、上报和通报应急事件的有关情况,向学校及上级部门报告有关工作情况。
(3)学校网络中心:负责学校网络信息监控及网络运行安全监测,实施网络信息、网络安全报警处置平台建设;负责对网上有害信息传播的处置;负责对影响社会稳定的网上热点问题恶意炒作事件的处置;负责对重大敏感时期、重要活动、重要会议期间重点网站发生信息安全事件的处置;负责计算机病毒疫情和大规模网络攻击事件的处置;会同有关部门提出信息网络安全突发事件的具体等级标准。
(4)校长办公室:负责处置利用信息网络危害国家安全的违法犯罪活动等。
(5)校长室:负责组织协调有关部门查处利用计算机网络泄露国家秘密的违法行为。
(6)总务处:负责校园网络等基础设施的安全应急保障工作,确保信息传输通畅。
(7)会计室:负责建立学校网络与信息安全突发事件应急处置经费保障机制,保证应急处理体系建设和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所需经费。
(8)网络与信息安全小组主要负责网络与信息安全技术方面重大问题的咨询和处理。
(10)各有关部门负责各自范围内的网络与信息安全管理和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应参照本预案,建立本部门应急处置机制。对基础网络设施、重要业务系统坚持“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
4、应急处理程序
4.1突发事件报告
(1)发生信息安全突发事件的部门应当在事件被发现时,应立即向校网络与信息安全突发事件应急办公室报告。
(2)发生信息安全突发事件的部门应当立即对发生的事件进行调查核实、保存相关证据,确定事件等级,上报相关材料或提出预案申请。
4.2预案启动
(1)各部门应当及时作出是否启动本级预案的决定,并报校网络与信息安全突发事件应急办公室备案,或向学校网络与信息安全突发事件应急办公室提出启动预案的申请。
(2)校网络与信息安全突发事件应急办公室接到申请后,应立即上报上级网络与信息安全协调小组的领导,并会同成员部门尽快组织对突发事件时间、性质、级别及启动预案的时机进行评估,提出启动预案的意见,报校网络与信息安全协调小组批准。
(3)学校网络与信息安全协调小组在作出是否启动市级预案的决定后,立即通知与应急处理相关的各部门。
4.3现场应急处理
发生信息安全突发事件的部门按各部门作出启动本级预案的决定,或报经学校网络与信息安全协调小组批准启动预案,须作好现场应急处理。
(1)尽最大可能收集事件相关信息,正确定位威胁和安全事件的来源,缩短响应时间。
(2)检查威胁造成的结果:如检查系统、服务、数据的完整性、保密性或可用性,检查攻击者是否侵入了系统,再次侵入的可能性,损失的程度,确定暴露出的主要危险等。
(3)抑制事件的影响进一步扩大,限制潜在的损失与破坏。可能的抑制策略一般包括:关闭服务或关闭所有的系统,从网络上断开相关系统,修改防火墙和路由器的过滤规则,封锁或删除被攻破的登录帐号,阻断可疑用户得以进入网络的通路,提高系统或网络行为的监控级别,设置陷阱,启用紧急事件下的接管系统,实行特殊防卫状态安全警戒,反击攻击者的系统等。
(4)根除。在事件被抑制之后,通过对有关恶意代码或行为的分析结果,找出事件根源,明确响应的补救措施并彻底清除。与此同时,对攻击源进行定位并采取合适的措施将其中断。
(5)恢复信息。恢复数据、程序、服务、系统。清理系统,把所有被攻击的系统和网络设备彻底还原到它们正常的任务状态。恢复中涉及机密数据,需要严格遵照机密系统的恢复要求。
4.4应急预案终止
(1)发生信息安全突发事件的部门根据信息安全事件的处置进展情况,及时向学校应急办提出终止应急预案建议。
(2)学校网络与信息安全突发事件应急办公室接到终止应急预案建议后,组织相关部门对信息安全事件的处置情况进行综合评估,按预案级别做出决定,并报网络与信息安全协调小组备案。
(3)总结。回顾并整理发生事件的各种相关信息,详细记录所有情况,认真总结经验教训,提出改进措施,逐级上报调查报告。
5、保障措施
各部门要在学校网络与信息安全协调小组的统一领导下,认真履行各自职责,落实任务,密切配合,确保应急预案有效实施,并做好各项保障措施。
(1)高度重视网络与信息安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工作。各部门要充分认识到网络与信息安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工作的重要性,落实工作责任,加强安全应急的宣传教育和技术培训,确保此项工作落到实处。
(2)积极推行信息安全等级保护,逐步实行信息安全风险评估。各基础信息网络和重要信息系统建设要充分考虑抗毁性与灾难恢复。制定并不断完善信息安全应急处置预案。针对基础信息网络的突发性、大规模安全事件,各相关部门要建立科学化、制度化的处理流程。
(3)建立健全指挥调度机制和信息安全通报制度,进一步完善信息安全应急协调机制。
(4)建立应急处理技术平台,进一步提高安全事件的发现和分析能力,从技术上逐步实现发现、预警、处置、通报等多个环节和不同的网络、系统、部门之间应急处理的联动机制。
(5)加强信息安全人才的培养,强化信息安全宣传教育,尽快建设一支高素质、高技术的信息安全核心人才及管理队伍,提高全社会网络与信息安全防御意识。
(6)加强对攻击网络与信息的分析和预警,进一步提高网络与信息安全监测能力,加大对计算机犯罪的防范力度。
(7)大力发展网络与信息安全服务,增强社会应急支援能力。
(8)提供必要的交通运输保障和经费保障,优化信息安全应急处理工作的物资保障条件。
(9)明确监督主体和责任,对预案实施的全过程进行监督检查,保障应急措施到位,预案实施有效。
6、附则
(1)本预案自批准之日起执行。
(2)各有关部门应参照本预案,制定各自的网络与信息安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3)本预案由学校校长办公室负责解释。
7. 发生网络安全事件时有哪些处置程序
不包括向上级部门和当地网信部门报岁迹饥告。发生网络安全事件时,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应当立即启动网络安全事件应急预案,对网络安全事件进行调查和评估,要求网络运营者采取技术措施和其他必要措施,消除安全隐患,防止危害扩大,并及时向社会发布与公众有关的警示州野信息。
8. 因网络安全事件发生突发事件或者生产安全事故的应当按照
法律分析: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处置。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
第一条 为了预防和减少突发事件的发生,控制、减轻和消除突发事件引起的严重社会危害,规范突发事件应对活动,保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维护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环境安全和社会秩序,制定本法。
第二条 突发事件的预防与应急准备、监测与预警、应急处置与救援、事后恢复与重建等应对活动,适用本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