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如何深入推进“ 互联网+流通”行动计划
12月14日,工信部印发《国务院关于积极推进“互联网+”行动的指导意见》行动计划(2015-2018年),提出到2018年,互联网与制造业融合进一步深化,制造业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水平显着提高。《指导意见》明确了“互联网+”的十一个重点行动领域:创业创新、协同制造、现代农业、智慧能源、普惠金融、益民服务、高效物流、电子商务、便捷交通、绿色生态、人工智能以及七项保障支撑行动。并明确鼓励采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PPP),引导社会资本参与网络基础设施建设等。 该行动计划由发改委牵头组织实施,在11项重点领域中,有7项重点领域由发改委牵头(位列第一单位为牵头单位,见下文标注)。而在保障支撑方面,发改委则肩负着实施重大工程包、加快社会征信体系建设、放宽融合性产品和服务市场准入、结合“一带一路”等国家重大战略开拓国际市场,推进国际产能合作等关键要任。 总体思路 顺应世界“互联网+”发展趋势,充分发挥我国互联网的规模优势和应用优势,推动互联网由消费领域向生产领域拓展,加速提升产业发展水平,增强各行业创新能力,构筑经济社会发展新优势和新动能。 坚持改革创新和市场需求导向,突出企业的主体作用,大力拓展互联网与经济社会各领域融合的广度和深度。 基本原则 坚持开放共享;坚持融合创新;变革转型;坚持引领跨越;坚持安全有序。 发展目标 到2018年,互联网与经济社会各领域的融合发展进一步深化,基于互联网的新业态成为新的经济增长动力,互联网支撑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作用进一步增强,互联网成为提供公共服务的重要手段,网络经济与实体经济协同互动的发展格局基本形成。到2025年,网络化、智能化、服务化、协同化的“互联网+”产业生态体系基本完善,“互联网+”新经济形态初步形成,“互联网+”成为经济社会创新发展的重要驱动力量。 明确11项重点行动 一、 “互联网+”创业创新 充分发挥互联网的创新驱动作用,以促进创业创新为重点,推动各类要素资源聚集、开放和共享,大力发展众创空间、开放式创新等,引导和推动全社会形成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浓厚氛围,打造经济发展新引擎。(发展改革委、科技部、工业和信息化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商务部等负责,列第一位者为牵头部门,下同) 1.强化创业创新支撑;2.积极发展众创空间;3.发放式创新。 二、“互联网+”协同制造。 推动互联网与制造业融合,提升制造业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水平,加强产业链协作,发展基于互联网的协同制造新模式。在重点领域推进智能制造、大规模个性化定制、网络化协同制造和服务型制造,打造一批网络化协同制造公共服务平台,加快形成制造业网络化产业生态体系。(工业和信息化部、发展改革委、科技部共同牵头) 1.大力发展智能制造。2.发展大规模个性化定制。3.提升网络化协同制造水平。4.加速制造业服务化转型。 三、“互联网+”现代农业 利用互联网提升农业生产、经营、管理和服务水平,培育一批网络化、智能化、精细化的现代“种养加”生态农业新模式,形成示范带动效应,加快完善新型农业生产经营体系,培育多样化农业互联网管理服务模式,逐步建立农副产品、农资质量安全追溯体系,促进农业现代化水平明显提升。(农业部、发展改革委、科技部、商务部、质检总局、食品药品监管总局、林业局等负责) 1.构建新型农业生产经营体系。2.发展精准化生产方式。3.提升网络化服务水平。4.完善农副产品质量安全追溯体系。 四、“互联网+”智慧能源。 通过互联网促进能源系统扁平化,推进能源生产与消费模式革命,提高能源利用效率,推动节能减排。加强分布式能源网络建设,提高可再生能源占比,促进能源利用结构优化。加快发电设施、用电设施和电网智能化改造,提高电力系统的安全性、稳定性和可靠性。(能源局、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等负责) 1.推进能源生产智能化。 2.建设分布式能源网络。3.探索能源消费新模式。4.发展基于电网的通信设施和新型业务。 五、“互联网+”普惠金融。 促进互联网金融健康发展,全面提升互联网金融服务能力和普惠水平,鼓励互联网与银行、证券、保险、基金的融合创新,为大众提供丰富、安全、便捷的金融产品和服务,更好满足不同层次实体经济的投融资需求,培育一批具有行业影响力的互联网金融创新型企业。(人民银行、银监会、证监会、保监会、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网信办等负责) 1.探索推进互联网金融云服务平台建设。 2.鼓励金融机构利用互联网拓宽服务覆盖面。 3.积极拓展互联网金融服务创新的深度和广度。 六、“互联网+”益民服务 充分发挥互联网的高效、便捷优势,提高资源利用效率,降低服务消费成本。大力发展以互联网为载体、线上线下互动的新兴消费,加快发展基于互联网的医疗、健康、养老、教育、旅游、社会保障等新兴服务,创新政府服务模式,提升政府科学决策能力和管理水平。(发展改革委、教育部、工业和信息化部、民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商务部、卫生计生委、质检总局、食品药品监管总局、林业局、旅游局、网信办、信访局等负责) 1.创新政府网络化管理和服务。2.发展便民服务新业态。3.推广在线医疗卫生新模式。 4.促进智慧健康养老产业发展。5.探索新型教育服务供给方式。 七、“互联网+”高效物流 加快建设跨行业、跨区域的物流信息服务平台,提高物流供需信息对接和使用效率。鼓励大数据、云计算在物流领域的应用,建设智能仓储体系,优化物流运作流程,提升物流仓储的自动化、智能化水平和运转效率,降低物流成本。(发展改革委、商务部、交通运输部、网信办等负责) 构建物流信息共享互通体系。2.建设深度感知智能仓储系统。3.完善智能物流配送调配体系。 八、“互联网+”电子商务 巩固和增强我国电子商务发展领先优势,大力发展农村电商、行业电商和跨境电商,进一步扩大电子商务发展空间。电子商务与其他产业的融合不断深化,网络化生产、流通、消费更加普及,标准规范、公共服务等支撑环境基本完善。(发展改革委、商务部、工业和信息化部、交通运输部、农业部、海关总署、税务总局、质检总局、网信办等负责) 1.积极发展农村电子商务。2.大力发展行业电子商务。3.推动电子商务应用创新。、4.加强电子商务国际合作。 九、“互联网+”便捷交通 加快互联网与交通运输领域的深度融合,通过基础设施、运输工具、运行信息等互联网化,推进基于互联网平台的便捷化交通运输服务发展,显着提高交通运输资源利用效率和管理精细化水平,全面提升交通运输行业服务品质和科学治理能力。 (发展改革委、交通运输部共同牵头)1.提升交通运输服务品质。 2.推进交通运输资源在线集成。3.增强交通运输科学治理能力。 十、“互联网+”绿色生态 推动互联网与生态文明建设深度融合,完善污染物监测及信息发布系统,形成覆盖主要生态要素的资源环境承载能力动态监测网络,实现生态环境数据互联互通和开放共享。充分发挥互联网在逆向物流回收体系中的平台作用,促进再生资源交易利用便捷化、互动化、透明化,促进生产生活方式绿色化(发展改革委、环境保护部、商务部、林业局等负责) 1.加强资源环境动态监测。2.大力发展智慧环保。3.完善废旧资源回收利用体系。 4.建立废弃物在线交易系统。 十一、“互联网+”人工智能 依托互联网平台提供人工智能公共创新服务,加快人工智能核心技术突破,促进人工智能在智能家居、智能终端、智能汽车、机器人等领域的推广应用,培育若干引领全球人工智能发展的骨干企业和创新团队,形成创新活跃、开放合作、协同发展的产业生态。 (发展改革委、科技部、工业和信息化部、网信办等负责) 1.培育发展人工智能新兴产业。2.推进重点领域智能产品创新。 3.提升终端产品智能化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