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网络监听
网络监听是一种监视网络状态、数据流程以及网络上信息传输的技术。黑客可以通过侦听,发现有兴趣的信息,比如用户账户、密码等敏感信息。
第二、口令破解
是指黑客在不知道密钥的情况之下,恢复出密文件中隐藏的明文信息的过程,常见的破解方式包括字典攻击、强制攻击、组合攻击,通过这种破解方式,理论上可以实现任何口令的破解。
第三、拒绝服务攻击
拒绝服务攻击,即攻击者想办法让目标设备停止提供服务或者资源访问,造成系统无法向用户提供正常服务。
第四、漏洞攻击
漏洞是在硬件、软件、协议的具体实现或者系统安全策略上存在的缺陷,从而可以使攻击者能够在未授权的情况下访问或破坏系统,比如利用程序的缓冲区溢出漏洞执行非法操作、利用操作系统漏洞攻击等。
第五、网站安全威胁
网站安全威胁主要指黑客利用网站设计的安全隐患实施网站攻击,常见的网站安全威胁包括:SQL注入、跨站攻击、旁注攻击、失效的身份认证和会话管理等。
第六、社会工程学攻击
利用社会科学并结合常识,将其有效地利用,最终达到获取机密信息的目的。
‘贰’ 最近刷抖音总是刷到网络诈骗,常见电信诈骗犯罪类型有哪些可以共享下么
10种常见电信诈骗类型及防范方法
QQ诈骗
手段:2008年,通过木马盗取QQ号冒充其好友代为充话费、游戏点卡;2010年,逐渐进化为加QQ好友与对方视频聊天并截取视频,然后发送捆绑有木马病毒的文件、图片给对方并盗取QQ号码、密码,登陆盗取的QQ号骗其好友,并播放之前截取的视频迷惑对方,以各种理由要求对方打款的QQ视频诈骗;2013年,视频诈骗升级为针对留学生家人的诈骗,借口交手术费等要求父母打款,金额从几万到几十万不等;2014年,犯罪嫌疑人省略传统的“盗号”环节,直接使用新注册的QQ号码伪装成公司“老总”QQ(头像、昵称等资料改成与老板一模一样的QQ),再向该公司财务要求向指定银行账户汇款达到诈骗目的;2014年末,演变成利用手机拦截木马病毒软件盗取安卓操作系统的智能手机支付权限,并拦截短信后实施盗窃或者实施冒充微信好友诈骗的案件。
防范:不要随意点击推广性的文件,谨防QQ被盗;QQ备注信息应谨慎:尽量不要将QQ联系人备注为“爸爸”、“妈妈”、“张总”等,一旦犯罪分子窃取QQ,从你备注的信息很容易分析出这些联系人和你的关系;汇款之前务必向收款人致电确认,勿轻信QQ聊天记录里的任何联系电话和链接。
猜猜我是谁
手段:此类诈骗犯罪中,不法分子通过不正当途径获取受害者的电话号码和机主姓名后,打电话给受害者,让其“猜猜我是谁”,随后根据受害者说的人名冒充该熟人身份,并声称要来看望受害者,当受害者相信以后,过几个小时或第二天再编造“嫖娼被抓”、“交通肇事”等理由,向害者借钱,很多受害人没有仔细核实就把钱打入不法分子提供的银行卡内。目前,该类犯罪经过升级,呈现出新形式:嫌疑人冒充公务员或企事业的单位领导,以急需用钱、疏通关系、职务晋升等为由,要求事主给“领导”汇款。
防范:接到类似电话时,应及时与自己的朋友、熟人进行联系,核实真伪。不要轻易相信对方,更不应轻易向对方提供的银行账户转款。
机票改签
手段:机票改签诈骗犯罪主要是嫌疑人发短信给购买机票的事主,称由于近期降雪雾霾等恶劣天气,其所乘航班取消;称或因系统故障,不能出票,需要改签或退票。事主极易信以为真,拨打诈骗短信中的“客服电话”,嫌疑人以改签要手续费为由,骗取事主高额转账。犯罪嫌疑人由过去在大型游戏网站、论坛、网络贴吧等虚设某某航空公司网上订票网站,假借各航空公司名义在网络上发布虚假订票信息、改签退票等信息。发展到从黑客或全国各地机票代购点购买旅客订票基本信息,以机票改签、退票进行精准诈骗。
防范:接到此类诈骗短信后,应通过民航官方查询电话、网站进行查询核实,或直接致电订票的网点进行查询核实。不要拨打短信中提供的所为“客服电话”进行核实。
邮包诈骗
手段:犯罪分子冒充邮政、快递公司或公安机关工作人员拨打受害人电话,谎称受害人邮包中夹带违禁品或涉案物品,并已被公安机关调查。进一步以公安机关工作人员名义谎称受害人涉嫌贩毒或洗钱犯罪,为证明自身清白,必须按要求将受害人名下所有钱款转入指定的“安全账户”进行查验。
防范:公安机关的人民警察侦办案件过程中,不会以电话通知的方式要求当事人对财产进行处置,对财产、物品的调取、扣押均会出具相应的法律文书。而且,人民警察在执行公务时,除因工作需要等特殊原因外,均应向当事人出示工作证件。
冒充领导
手段:此类诈骗犯罪中,不法分子通过不正当途径获知上级机关、监管部门等单位领导的姓名、办公室电话等有关资料。假冒领导秘书或工作人员等身份打电话给基层单位负责人,以推销书籍、纪念币等为由,让受骗单位先支付订购款、手续费等到指定银行帐号,实施诈骗活动。
防范:接到此类电话时,应及时向上级机关相关部门进行确认核实,如确认为欺诈行为,应向上级机关及公安机关如实反映情况。
虚假中奖
手段:此类诈骗犯罪中,不法分子以活动抽奖为由,或冒充“非常6+1”等节目组,通过拨打电话或手机短信的方式通知受害人中了大奖,一旦受害人相信后回复查询,便称兑奖必须另外交纳所得税、手续费等各种名目费用,否则不予兑奖,通过电话指引受害人汇款至其提供的账户。
防范:“天上不会常常掉馅饼”,不要因为利益的诱惑而轻易相信中奖等信息,还是应该通过踏踏实实的劳动,换取自己应得的利益。
电话欠费
手段:此类诈骗犯罪中,不法分子冒充电信局工作人员向事主拨打电话告知其电话欠费,或者直接播放电脑语音,称事主身份信息可能被冒用登记了欠费电话,随后不法分子让同伙假冒公、检、法人员接听或打来电话,称事主名下的电话和银行账户涉嫌洗钱等犯罪活动,目前司法机关正在秘密调查中,要求事主将银行存款尽快转移到所谓的安全账号,犯罪分子通过电话逐步指引事主进行转账操作,达到诈骗目的。
防范:此类电信诈骗极具欺骗性,犯罪分子使用网络虚拟电话虚拟出与公安机关工作电话相同的号码,使受害人相信谎言的真实性,诱使、逼迫受害人向指定账户转款,并且不让亲属知道。年轻人在日常生活中应多了解防骗常识,并向自己的家人,尤其是中老年人多做工作,接到诈骗电话及时向公安机关核实、反映。
刷卡消费
手段:此类诈骗犯罪中,不法分子通过短信提醒手机用户,称该用户银行卡刚刚在某地(如XX商场、XX酒店)刷卡消费5899或6995元等,如用户有疑问,可致电XXXX号码咨询。在用户回电后,其同伙即假冒银行客户服务中心的名义谎称该银行卡可能被复制盗用,利用受害人的恐慌心理,要求用户到银行ATM机上进行所谓的加密操作,逐步将受害人卡内的款项转到犯罪分子指定的账户,达到诈骗的目的。
防范:接到此类诈骗短信时,应及时拨打相应银行的官方查询电话,进行核实,而不应该拨打诈骗短信中提供的咨询电话进行核实。
网络诈骗
手段:利用虚假网页诱使受害人炒股、投资,骗取资金;制作与银行等单位官方网站相同的虚假网页(钓鱼网站),发送短信、邮件等,诱使受害人点击链接进入虚假网页,盗取受害人输入的银行账户、用户名、密码等个人信息,最终将受害人资金转出。
防范:此类诈骗也极具欺骗性,犯罪分子制作的虚假网页的链接地址与官方网站的极为类似,有时仅一位相似的字母有差异,不易发现。因此,在使用银行等网页时,需谨慎,应通过安全链接进入,比如通过360网址链接进入等。
低价购物
手段:此类诈骗犯罪中,不法分子向受害人发送出售二手车等虚假信息,短信内容一般为:“本集团有九成新套牌车(本田、奥迪、奔驰等)在本市出售。电话××××××××。”待被害人拨打联系电话想要购买时,不法分子提出必须交定金才能进一步办理,要求向其提供的账号汇款,从而达到诈骗的目的。
防范:过于低廉的价格,只会是一种诱饵,勿贪图便宜,否则必然被犯罪分子利用。
● 短信内链接都别点
虽然手机短信中也有银行等机构发来的安全链接,但不少用户难以通过对方短信号码、短信内容、链接形式等辨别真伪,所以建议用户尽量不要点击短信中自带的任何链接。特别是Android手机用户,更要防止中木马病毒。
● “验证码”谁都别给
银行、支付宝等发来的“短信验证码”是极其隐秘的隐私信息,且通常几分钟之后即自动过期,所以不要向任何人和机构透露该信息。
● 手机不显号码,别接
目前,除极少数特殊部门还拥有“无显示号码”电话之外,任何政府、企业、银行、运营商等机构均没有“无显示号码”的电话,所以今后再见到“无显示号码”来电,直接挂断就好。
● 闭口不谈卡号和密码
无论电话、短信、QQ聊天、微信对话中都绝不提及银行卡号、密码、身份证号码、医保卡号码等信息,以免被诈骗分子利用。
● 有些号不能接但能打
为了防止遇上诈骗分子模拟银行等客服号码行骗,遇上不明来电可选择挂断后,再主动拨打相关电话(切勿使用回拨功能),这样可以保证号码的准确性。
● 钱财只能进不能出
任何要求自己打款、汇钱的行为都得长心眼,警方建议如需打款可至线下银行柜台办理,如心中有疑惑,可向银行柜台工作人员咨询。
● 陌生证据莫轻信
由于个人隐私泄露泛滥,诈骗分子常常会掌握用户的一些个人信息,并以此作为证据,骗取用户信任,此时切记要多长个心眼——绝不轻易相信陌生人,就算朋友家人,如果仅仅是在网上,也不可轻信。
● 钓鱼网站要提防
切不可轻易信任那些看上去与官方网站长得一模一样的钓鱼网站,中病毒不说,还可能被直接骗走钱财,所以在登录银行等重要网站时,养成核实网站域名、网址的习惯。
● 新鲜事要注意
诈骗分子常常利用最新的时事热点设计骗局内容,如房产退税、热播电视节目等都常常被骗子利用。如果不明电话中提及一些你从未接触过的新鲜事,也切莫轻易当真。
● 拿不准就打110
如果真有拿不准的事,拨打110无疑是最可靠的咨询手段,虽然麻烦了警 察,但必要时候仍可以采取这种手段。
‘叁’ 常见的网络诈骗有哪些形式
作案人通过互联网络诱骗当事人上当并实施诈骗,所以称为“网络诈骗”。
1、网络购物诈骗。以远低于市场价格兜售商品。为增加可信度,常声称商品来自走私、罚
2、 “中奖”诈骗。 QQ中奖网民若信以为真与其联系,对方大都会以需要保证金、支付邮寄费用、预缴税款等方式要求“先汇钱、后兑奖”。当你汇去第一笔款后,骗子还会以各种名目和托词诱骗你继续
不断汇款。
3、虚拟游戏装备诈骗。在众多热门网络游戏网站,向游戏玩家兜售各种游戏装备、点卡或声称提供游戏代练服务,且实行明码标价,价格从几十元到几千元不等。但当游戏玩家将钱如数汇入对方银
行账户后,对方从此消失。
4、网上传授炒股经验诈骗。骗子吹嘘自己拥有炒股暴富的辉煌业绩,且能通过特殊途径获得内幕消息,采用会员制收费的方式,推荐所谓“绩优股”、“稳涨股”,实为欺诈。一旦败露,则关闭网站,遁
逃无踪。
5、 “彩票预测”诈骗。 骗子声称“独家采用先进的数学和易经理论分析计算方法,保证中奖率在90%以上,只要成为会员就可以得到中奖号码”。
6、 “海外网络私募基金”诈骗。骗子声称“由××证券交易机构和国际知名投资公司联合推出的‘海外网络私募基金’,具有国家认证和审批证书,一个月回报率达到25%,4个月就能拿回本金,以后年年
有分红……”。
7、 “假冒好友”诈骗。骗子通过各种方法盗窃QQ账号、邮箱账号后,向用户的好友、联系人发布信息,声称遇到紧急情况,请对方汇款到其指定账户。近期,网络上又出现了一种以QQ视频聊天为手
段实施诈骗的新手段,嫌疑人在与网民视频聊天时录下其影像,然后盗取其的QQ密码,再用录下的影像冒充该网民向其QQ群里的好友“借钱”。
8、 “网络钓鱼”诈骗。犯罪分子通过使用“盗号木马”、“网络监听”以及伪造的假网站或网页等手法,盗取用户的银行帐号、证券账号、密码信息和其他个人资料,然后以转账盗款、网上购物或制作假卡
等方式获取利益。主要可细分为以下两种方式。一是发送电子邮件,以虚假信息引诱用户中圈套。二是建立假冒网上银行、网上证券网站,骗取用户账号密码实施盗窃。
(3)假冒网络安全员骗取用户信任扩展阅读:
网络电信诈骗案件的初查需要有一定的证据线索才能启动,主要来自两个方面:一是被害人报案,二是侦查司法机关的发现。
被害人报案是网络电信诈骗案件最重要和最直接的证据之一。被害人一旦遭遇网络电信诈骗,应当及时报案。在受理报案时,公安机关要制作事主报案材料,也就是被害人陈述的相关内容。应重点
询问被骗地点、发案时间、被骗方式、转账方式、转账金额、转账账号等内容,力求获取事主能够提供的全部相关细节。由于网络电信诈骗案件很难立即侦破,且被害人多为不固定群体,因此要对
每一名被害人制作详细的报案材料,便于日后案件合并处理和退还赃款。在此基础上,还要根据案情需要,对被害人用于实施汇款的电子设备进行技术勘验,固定、提取其中的涉案信息以及被植入
的恶意程序。
侦查人员可以通过调取被害人接到的诈骗电话,追溯到诈骗网络平台所在服务器IP地址,服务器上的“呼叫细节记录”记录了呼叫续接的全过程,包括通话时间、虚拟的主叫号码、被叫号码等。将“呼
叫细节记录”用作证据,既可以证实团伙呼出诈骗电话的数量,又可以形成从团伙到被害人的关联链条,是证明案件事实的重要组成部分。侦查人员还要及时调取、固定被害人的相关通话记录单、被
害人涉案银行账号的交易明细以及目标银行账号的交易明细。同时,顺次查询资金流向,并体现最终被取现的过程,形成完整的资金流。这些证据可以证明诈骗团伙非法获取并占有赃款的事实。同
时,侦查人员要及时对涉案的转账、提现开设银行卡人员进行查找,收集收贩银行卡人员和资金提取人员在银行等机构留下的影像,并及时组织抓捕。
参考资料来源:成都市公安局-关于网络诈骗
参考资料来源:最高人民检察院-办理网络电信诈骗案件如何破解证据难题
‘肆’ 网络诈骗的手段有哪些
一、天上掉馅饼式:
“天上掉馅饼式”就是通过以中奖为名进行诈骗的形式。比如“免费刷Q币”这种网络诈骗形式。这种方式就是网络骗子运用社会工程学,利用人们贪婪的心理进行网络诈骗,结果网民不但没有获得Q币,反而连自己的QQ密码以及Q币也被人盗取了。
二、为你解决困难式:
“需求突破式”就是抓住受害人的某些需求进行诈骗的形式。比如2007年年初由于我国台湾地震引发的海底光缆断裂,导致使用国外杀毒软件的用户无法升级,无法登录服务器在北美地区的美国网站等。就在这个危难的时候,骗子马上提供所谓的代理服务器进行诈骗,结果很多人的网络账户都相继被盗。
三、感情欺骗式:
“感情欺骗式”就是通过各种网络途径说你的老朋友、家人出事,让受害人汇钱等。比如收到好友通过QQ发来的信息内容:“在吗?能帮我个忙吗?我朋友叫我帮她汇500块钱(急),我这边不方便,你帮我汇好吗?”然后就是需要汇款的账号和用户名。
(4)假冒网络安全员骗取用户信任扩展阅读:
防骗技巧
(1)用搜索引擎搜索一下这家公司或网店,查看电话、地址、联系人、营业执照等证件之间内容是否相符,对网站的真实性进行核实。正规网站的首页都具有“红盾”图标和“ICP”编号,以文字链接的形式出现。
(2)看清网站上是否注明公司的办公地址,如果有,不妨与该公司的人交涉一下,表示自己距离该地址很近,可直接到公司付款。如果对方以种种借口推脱、阻挠,那就证明这是个陷阱。
(3)在网上购物时最好尽量去在现实生活中信誉良好的公司所开设的网站或大型知名的有信用制度和安全保障的购物网站购买所需的物品。
(4)不要被某些网站上价格低廉的商品能迷惑,这往往是犯罪嫌疑人设下的诱饵。
(5)对于在网络上或通过电子邮件以朋友身份招揽投资赚钱计划或快速致富方案等信息要格外小心,不要轻信免费赠品或抽中大奖之类的通知,更不要向其支付任何费用。
(6)对于发现的不良信息及涉嫌诈骗的网站应及时向公安机关进行举报。
‘伍’ 网络诈骗的方式有哪些 网络诈骗方式有哪些
网络诈骗主要有以下几种方式:
1、设计虚假的炒股软件。犯罪分子为牟取非法利益,设计出虚假的炒股软件,通过商业化融资融券交易平台,以知名期货公司和他人资本管理有限公司的名义在互联网上推广该平台。
虚构该平台可以为客户通过大量股票交易业务,误导客户在该平台内存入大量资金进行虚假的股票买卖交易实施诈骗活动。
2、利用网络搜索引擎提高虚假网站关注度。为提高虚假购物网站的知名度和点击率,扩大业务量,不法分子通过网络搜索引擎的“竞价排名推广”业务,将虚假网站排在搜索引擎的显着位置,引诱用户“上钩”。
3、谎称提升信用额度。犯罪分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利用网络推广、QQ等网络平台发布办理无抵押小额贷款及提高信用卡额度等虚假信息并留有联系方式,诱骗被害人上当。
一旦有人进行联系后,犯罪分子即假冒是银行工作人员,套取受害人的身份信息及信用卡信息实施诈骗活动。
4、模仿电视节目中讲述的犯罪方式实施诈骗。犯罪分子为了发财,竟然模仿电视节目中的犯罪方式实施诈骗活动。一旦被害人“入套”后,不法分子便编造各种谎言实施连环诈骗。
5、虚构准备慈善捐款。犯罪分子假扮富商,通过QQ 聊天交友寻找被害人并获取其信任。
在以“慈善捐款”为诱饵钓得被害人后,其他同伙扮演富商身边的“知名律师”,以代为办理相关捐赠手续为由,要求被害人缴纳税收、手续费、公证费等各类费用。
待被害人上当受骗打款后,犯罪嫌疑人通过网络快速转移至自己的“安全账户”。
6、假冒快递售后服务。犯罪分子通过非法渠道购买大量快递公司单据信息,从中筛选出有退换货需求的顾客之后,犯罪分子假冒售后人员、公司经理等身份与顾客联系。
以帮助退换货等名义,要求被害人打入400元左右不等的退换货保证金,收款后又以银行扣除手续费、公司会计开票面额不同等为由诱骗被害人继续汇款。
目前网络诈骗手段主要有四种:
1、不法分子通过电子邮件冒充知名公司,特别是冒充银行,以系统升级等名义诱骗不知情的用户点击进入假网站。
并要求他们同时输入自己的账号、网上银行登录密码、支付密码等敏感信息。如果客户粗心上当,不法分子就可能利用骗取的账号和密码窃取客户资金。
2、不法分子利用网络聊天,以网友的身份低价兜售网络游戏装备、数字卡等商品,诱骗用户登录犯罪嫌疑人提供的假网站地址,输入银行账号、登录密码和支付密码。
如果客户粗心上当,不法分子就利用骗取的账号和密码,非法占有客户资金。
3、不法分子利用一些人喜欢下载、打开一些来路不明的程序、游戏、邮件等不良上网习惯,有可能通过这些程序、邮件等将木马病毒置入客户的计算机内。
一旦客户利用这种“中毒”的计算机登录网上银行,客户的账号和密码就有可能被不法分子窃取。
当人们在网吧等公共电脑上上网时,网吧电脑内有可能预先埋伏了木马程序,账号、密码等敏感信息在这种环境下也有可能被窃。
4、不法分子利用人们怕麻烦而将密码设置得过于简单的心理,通过试探个人生日等方式可能猜测出人们的密码。
网络诈骗的立案标准与普通诈骗罪是一致,所以网络诈骗的立案标准也分为以下两类。
一、个人诈骗的立案标准
根据刑法第266条的规定,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应当立案。
诈骗罪是数额犯,行为人采用诈骗的方式骗取公私财物必须达到“数额较大”的标准,才能构成诈骗罪,予以立案追究。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诈审理诈骗案件具体应用法律的若干问题的解释》:
1、个人诈骗公私财物2千元以上的,属于“数额较大”。
2、个人诈骗公私财物3万元以上的,属于“数额巨大”。
3、个人诈骗公私财物20万元以上的,属于“数额特别巨大”。
诈骗数额特别巨大是认定诈骗犯罪”情节特别严重“的一个重要内容,但不是唯一情节。
二、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犯诈骗罪的立案标准
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犯诈骗罪的立案标准:
1、以单位名义实施诈骗行为,诈骗所得归单位所有,数额在5万至10万元以上的,应当依照《刑法》第一百五十一条的规定追究上述人员的刑事责任;
2、数额在20万至30万元以上的,依照《刑法》第一百五十二条的规定追究上述人员的刑事责任。
共同犯罪中诈骗罪的立案标准:应当以行为人参与共同诈骗的数额认定其犯罪数额,并结合行为人在共同犯罪中的地位、作用和非法所得数额等情节依法处罚。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可根据本地区经济发展状况,并考虑社会治安状况,在“2千元至4千元”、“3万元至5万元”的幅度内,分别确定本地区执行的个人诈骗“数额较大”、“数额巨大”。
以及单位实施诈骗,追究有关人员刑事责任,参照本条第四款规定的数额,确定适用《刑法》第一百五十一条或者第一百五十二条的具体数额标准,并报最高人民法院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