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国家网信部门统筹协调有关部门建立什么机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规定国家网信部门协调有关部门建立健全网络安全监测预警和信息通报制度。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信息保护法》第六十条 国家网信部门负责统筹协调个人信息保护工作和相关监督管理工作。国务院有关部门依照本法和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在各自职责范围内负责个人信息保护和监督管理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有关部门的个人信息保护和监督管理职责,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确定。
前两款规定的部门统称为履行个人信息保护职责的部门。
《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是为保障网络安全,维护网络空间主权和国家安全、社会公共利益,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促进经济社会信息化健康发展而制定的法律。
《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于2016年11月7日通过,自2017年6月1日起施行。
2. 国家什么负责统筹协调网络安全工作和相关监督管理工作
国家网信部门负责统筹协调网络安全工作和相关监督管理工作。
国家坚持网络安全与信息化发展并重,遵循积极利用、并知科学发展、依法管理、确保安全的方针,推进网络基础设施建设和互联互通,鼓励网络技术创新和应用,支持培养网络安全人才,建立健全网络安全保障体系,提高网络安全保护能力。国家制定并不断完善网络安全战略,明确保障网络安全的基本要求和主要目标,提出重点领域的网络安全政策、工作任务和措施。国家采取措施,监测、防御、处置来源陪宏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网络安全风险和威胁,保护关键信息基础设施免受攻击、侵入、干扰和破坏,依法惩治网络违法犯罪活动,维护网络空间安全和秩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第八条规定,国家网信部门负责统筹协调网络安全工作和相关芦蔽册监督管理工作。国务院电信主管部门、公安部门和其他有关机关依照本法和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在各自职责范围内负责网络安全保护和监督管理工作。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有关部门的网络安全保护和监督管理职责,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确定。
3. 信息安全监管部门包括
我国网络与信息安全行业相关管理部门包括工信部、网信办、公安部、国家保密局。
工信部负责拟定实施行业规划,产业政策和标准;
指导推进信息化建设;
协调维护国家信息安全等;
指导软件业发展;
拟定并组织实施软件、系统集成及服务的技术规范和标准;
推动软件公共服务体系建设;
指导、协调信息安全技术开发等。
网信办着眼国家安全和长远发展,统筹协调涉及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等各个领域的网络安全和信息化重大问题;
研究制定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发展战略、宏观规划和重大政策;
推动国家网络安全和信息化法治建设,不断增强安全保障能力。
公安部主管全国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工作。
保密局负责管理和指导保密技术工作,对从事涉密信息系统集成的企业资质进行认定。
《网络信息内容生态治理规定》第三条,国家网信部门负责全国跟帖评论服务的监督管理执法工作。
地方网信部门依据职责负责本行政区域内跟帖评论服务的监督管理执法工作。
各级网信部门应当建立健全日常检查和定期检查相结合的监督管理制度,依法规范各类网站平台的跟帖评论服务行为。
4. 中央网信办有哪几个局
中央网信办下属单位没有“局”。
中央网信办一般指中国共产党中央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委员会,2018年3月,中共中央《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方案》,将中央网络安全和信息化领导小组改为中国共产党中央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委员会。
中国共产党中央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委员会的办事机构是中央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委员会办公室,而非“局”。
(4)网络安全与信息化部门扩展阅读:
中央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委员会办公室的工作职责:
中央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委员会办公室一般指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 ,成立于
主要职责包括,落实互联网信息传播方针政策和推动互联网信息传播法制建设,指导、协调、督促有关部门加强互联网信息内容管理,负责网络新闻业务及其他相关业务的审批和日常监管;
指导有关部门做好网络游戏、网络视听、网络出版等网络文化领域业务布局规划,协调有关部门做好网络文化阵地建设的规划和实施工作,负责重点新闻网站的规划建设;
组织、协调网上宣传工作,依法查处违法违规网站,指导有关部门督促电信运营企业、接入服务企业、域名注册管理和服务机构等做好域名注册、互联网地址(IP地址)分配、网站登记备案、接入等互联网基础管理工作,在职责范围内指导各地互联网有关部门开展工作。
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不另设新的机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新闻办公室加挂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牌子。
5. 国家什么部门负责统筹网络安全工作和相关监督管理工作
国家网信部门负责统筹协调网络安全工作和相关监督管理工作。国务院电信主管部门、公安部门和其他有关机关依照本法和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在各自职责范围内负责网络安全保护和监督管理工作。
机构职责:
1.落实互联网信息传播方针政策和推动互联网信息传播法制建设,指导、协调、督促有关部门加强互联网信息内容管理,负责网络新闻业务及其他相关业务的审批和日常监管。
2.指导有关部门做好网络游戏、网络视听、网络出版等网络文化领域业务布局规划,协调有关部门做好网络文化阵地建设的规划和实施工作。
3.负责重点新闻网站的规划建设,组织、协调网上宣传工作,依法查处违法违规网站,指导有关部门督促电信运营企业、接入服务企业、域名注册管理和服务机构等做好域名注册、互联网地址(IP地址)分配、网站登记备案、接入等互联网基础管理工作,在职责范围内指导各地互联网有关部门开展工作。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成立于2011年5月,主要职责:包括落实互联网信息传播方针政策和推动互联网信息传播法制建设,指导、协调、督促有关部门加强互联网信息内容管理,依法查处违法违规网站等。
2018年03月,国务院下发《国务院关于机构设置的通知》,通知中指出: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与中央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委员会办公室,一个机构两块牌子,列入中共中央直属机构序列。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信息保护法》
第六十条规定, 国家网信部门负责统筹协调个人信息保护工作和相关监督管理工作。国务院有关部门依照本法和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在各自职责范围内负责个人信息保护和监督管理工作。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有关部门的个人信息保护和监督管理职责,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确定。前两款规定的部门统称为履行个人信息保护职责的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