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如何增强舆情意识 提高媒介素养
如何增强舆情意识,提高媒介素养。。
一、网络舆论参与者的媒体素养有待提高
近年来,网络负面和虚假言论成为影响舆论健康发展的一大阻碍。部分网络舆论主题在发布信息和发表观点的时候散布虚假轻率的偏颇极端的言论,而网络舆论的受众又缺乏独立思考和理性判断的能力,由此导致的种种乱象令人堪忧。
二、参与者媒介素养不高的成因分析
由于网络媒体开放性强,准入门槛很低,网民很容易进入网络成为网络舆论的参与者,每个人都是意见表达和意见参与的主体。由于网民群体构成复杂,不同的年龄阅历、教育背景、社会阶层使得网络舆论声音呈现出良莠不齐。
(一)年龄结构上,我国网民多以年轻人为主。由于年轻的群体更容易接受新事物,具有比较高的参与意识,目前青年网民占国内网民总数的60.8%,其中18―24岁占总数的31.5%,25―30岁的占18.1%。他们渴望通过自我表现来得到认同,同时又充满热情,表现为极强好奇心。
(二)文化程度上,逐渐向低学历扩散。互联网发展初期,网民相对于普通民众,属于学历较高的群体。但随着互联网的进一步发展,其用户正在逐步向低学历群体等扩散。近几年来大专以上学历网民从86%下降到现在36.2%。在发现问题和解决问题上的局限性,往往使得他们对遇到的问题思考肤浅,仅仅通过表象得出不恰当的结论,易于盲从的特性使他们很容易受到集体情绪的煽动,从而无法客观判断自己的行为所造成的一些负面结果[1]。
(三)职业分布上看,私营企业职工以及无固定职业者居多。51.3%的网民为学生、无业游民或自由职业者;有固定职业的网民中,41.8%的就职于私营企业。随着经济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入,此群体所受到的影响也日益加深,利益上矛盾也日益突出。他们在当前的社会环境下背负了更大的心理压力,要通过网络进行渲泄和排解,表现出的行为方式就容易走极端[1]。
以上几个群体是我国网民群体构成的主要部分,也是我国网络舆论参与者综合素养不高的一个主要原因。若想继续巩固网络舆论引导工作的实效性,就必须真正地把握网络舆论参与者的这些特点和特征。因此,如何提高网民的素养已经成为现今网络进一步发展所要面对的一个急需解决的问题,因为受众在网络中同时担当着信息接受方与传播方。对于一个具有高素养的人来说,不良信息有时并不能产生负面影响,反而会强化他们的正面认知,因为高素质的受众保持了较活跃的批判思维,同时会理性地深刻分析媒体的传播行为。培养受众群体,使其具有主体参与意识,是改善媒体受众生态环境的重要方面[2]。
三、全面提升网络舆论参与者的综合素养
(一)全面提高网络媒体从业者的道德素养。“铁肩担道义,妙手着文章”,有什么样的地位就有什么样的责任,新闻从业者应该明白自己的责任,因为媒体从业者不是一个盈利的职业,而是一个永远将公众利益放在最前边的事业,胆略与见识也应该是其所要坚持的品格。这两年有些媒体工作者用娱乐化、商业化、低俗化来换取政治和经济利益,这是新闻从业者应当摒弃的。只有这样,我们的新闻人面对政治权力、经济权力时才不会放下反抗的勇气,才不会一味迎合,也才能发掘、清理社会的蠹虫,这样群体事件才能在公开透明的状态下为大众所了解、评论、参与。新闻媒体要发挥媒体监督作用,社会要不断进步,就是要舆论告诉我们,什么是民众应该做的,什么是市场应该调节的,什么是政府应该承担责任的,这才是真正的媒体责任,是广大媒体从业者应该遵守的道德素养。
(二)全面提高网络媒体从业者的职业能力。网络媒体想要出色的履行舆论引导的职责,就必须培养出一批业务过硬的专业人才。网络媒体从业者另外一个不可或缺的职业素养就是策划能力和创新意识。当今社会,一条新闻消息的基本同时发布是常有的现象,如今一条信息这个网站发布以后,同一条信息也被其他网站转载,同质化竞争已是各媒体网站所面临的不争事实。一些信息传播者想在公众中造成某种舆论,但它不一定能转化成公众的舆论。面对相同的人和事,相同的场景,能够找到不同的视角去进行报道才是博得网民关注度的有效方式。我们从原来叫大家“看什么”,到现在教大家“怎么看”,策划新闻的“新”并不局限于事实的新鲜度,还应包括视角的新颖度,要做到从万千报道中脱颖而出,媒体人就必须具备独到的新闻意识,客观、公正、深刻、独特的视角才是新闻竞争的硬本领,这样不仅能博得网民关注度,还能从源头上保证网络舆论的高质量,在舆论监督方面可以利用互联网舆情监测系统多瑞科舆情数据分析站系统做监测引导,掌握负面的传播,引导民生。
(三)重视网络意见领袖的培育,积极发挥网络意见领袖的榜样作用。在网络舆论引导的过程中,我们必须充分重视网络名人和意见领袖的影响力,政府要着力培养一批代表官方的意见领袖、网络名人和意见领袖。他们在网上拥有大量的粉丝和追随者,往往振臂一呼应者云集,很多网民会理所当然的响应他们的观点,而与之相左的意见则被置之不理或恶意对抗。很多现象都说明,当网络舆情发生时,仅凭官方一家之言,往往难以让公众信服,政府需要第三方的帮助。政府要探索路子,主动培育这样一批意见领袖,他们可以是社会名人、官员政要、草根领袖,这些人平时在网上拥有很高的人气和大量的粉丝,他们介于政府和普通民众之间,更像是中立的第三方,在一些舆论焦点问题上,政府可以借用他们的观点来为自己申辩,这样就可以缓冲舆论对自身的直接攻击,同时又可以在舆论引导过程中获得一个帮手,巧妙地引导网络舆论走向。因此,政府部门可以考虑加强与意见领袖的沟通与合作,通过他们的代言,将政府的意见传递给受众,这与政府的政务微博相比,具有更好的传递效果。
(四)培养网民责任意识,提高网民媒介素养。法律的实施需要人民群众的理解和遵守,传媒舆论合力的传播效果需要人们的支持和配合,网民自身的责任意识和媒介素养是实现网络舆论引导的重要保证。正确引导网络舆论不仅是国家和主流媒体的责任,作为网络舆论主体的网民更是责无旁贷,必须树立这种责任意识,在享受网络舆论平台带来的言论自由的同时,也就相应的肩负了遵守社会公德和维护舆论秩序的责任和义务。然而,随着网民数量的激增和低学历化发展趋势的愈加明显,我国网民的个人素质也愈发参差不齐,部分网民缺乏足够的社会责任感和自省意识,致使网络谣言的散播,对此,我们应该加大宣传和教育力度,让广大网民了解到网络对提高我们生活质量的种种助益,认识到维护网络舆论环境利人利己的重要意义,促进我国网民社会责任感的提升,规范网民的舆论行为。
‘贰’ 如何加强社交媒体网络的舆情风险管控
一、做好舆情预警监测,健全应急管理机制。受到互联网特性的影响,网络舆情危机的爆发具有突发性,而健全应急管理预案对舆情危机的形成与发酵影响明显。迟缓的危机应急管理容易引发舆论的质疑和批判,导致不良后果。因此应对负面舆情,要健全应急管理机制,启用多瑞科舆情数据分析站系统内的预警支持功能做好舆情预警监测,建立舆情研判机制,及时发现负面苗头及时处置。同时完善事件本身的重建、补偿、调查、追究机制和信息流通的报告、指挥、发布、沟通机制。
二、发挥媒介宣传作用,做到信息公开透明。事实上,突发事件演变为舆情危机,多数时候是由于真实信息传播出现真空引起。而信息公开透明既可以满足公众知情权,同时还可以杜绝谣言传播维护政府公信。在 “人人麦克风”的多元开放性网络舆情环境中,疏导舆情危机,要善于利用微博等新兴媒介,发挥其强大的舆论宣传力,及时发布真实权威信息,引导舆论的正确走向。在这个过程中,要注意舆情动态收集分析和梳理,提炼舆论关切点,从而在信息公开过程中有针对性解答公众舆论质疑。
三、谨慎处置公众监督,积极应对负面舆情。突发事件在演变过程中,因社会性,会在传播过程中遭到各种质疑、批评、追问、谣传甚至谩骂。此时,如何面对这些质疑批评并作出合理的引导对于化解舆情危机至关重要。这就要求,工作人员在基于事件事实和公众诉求的前提下及时做出回应,言语要警惕官腔官调,应充分考虑公众述求来处置问题。与媒体和大众平交流时应降低姿态,保证平等沟通。对于确是部门失责行为要敢于认错,避免因逃责嫌疑诱发新的舆情危机。
四、勇于直面舆论争议,寻求舆论良性互动。在舆情应对过程中,相关部门不应局限在事件发生时官方的各种权威信息发布,对于舆论中带有明显失实、非理性、发泄式的言论,当事部门要以普通网民的身份,到舆论场域中和群众展开“正面辩论”,通过真切的交流互动以正视听。在网络引导过程中,要善于用公众易接受的形式解读法律条文和政策方针,需求与公众保持良性的舆论互动,在真诚沟通中赢得公众的理解和支持。
五、提升危机防范意识,真切关怀民众权益。时下,网络舆论监督、网络问政走热促进了社会管理的更加规范化,但无形中也给一些地方政府造成了压力。因此,应对舆论监督,政府不能仅靠事后被动应对,而应提升自身危机防范意识,从现实根源入手,真正做到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加强自身管理和监督,这样其公信力自然得到提升,舆情环境也会风平浪静。
‘叁’ 如何加强和改进网络时代的文化管理
依法办网,就是要在网络建设中讲好中国故事。媒体的核心竞争力是生产优质产品的能力,其中最根本的是新闻信息和思想文化产品。网络媒体要始终将社会效益摆在首位,讲好中国故事,积极传播正能量。要坚持新闻真实性原则,严守“七条底线”,坚持团结稳定鼓劲、正面宣传为主。要坚持文明办网,遵守公序良俗,杜绝利用色情、暴力、低俗、负面新闻博取浏览量、点击率的行为。要充分发挥网络媒体的优势和特点,重构内容生产模式和流程,重视和用好大数据、云计算和移动互联技术,优化媒体内容制作、存储、分发流程,提升数据处理能力,有针对性地推出优质感人、形式多样、内涵丰富的网络文化产品和服务。依法办网,就是要在网络建设中做好舆论引导。互联网的开放性使得网上舆论往往泥沙俱下、鱼龙混杂。网络媒体必须牢记肩负的舆论导向重任,主动依法做好舆论引导。要坚持主动作为,加强议题设置和组织策划,牢牢把握好话语引导的主动权,抢占舆论制高点。要积极团结和培养网络名人,发挥其意见领袖作用。要坚持依法对论坛、博客、微博、微信、新闻跟帖等互动环节进行科学管理和正确引导,当好“把关人”,压缩违法和不良信息生存的空间,保障网民文明、理性、友善交流的权利。要探讨成立网上社会组织,发挥网民主动性;探讨建立网民和网上组织信用记录,使遵法守法成为全体网民的共同追求和自觉行为。依法办网,就是要在网络建设中确保运行安全。互联网技术的发展必须以安全为前提。当前,网上组织串联、网下实施犯罪的案例屡见不鲜,个人信息泄露、二维码扫描陷阱、移动快捷支付诈骗、移动应用恶性竞争等不良现象时有发生,互联网版权纠纷不胜枚举,甚至网站自身也经常成为黑客攻击的对象。网站主办者要严格遵守各项法律法规,加强对本网站违法有害信息的监管和处理,结合互联网传播特点,确保网络信息安全流动。决不让互联网成为攻击的利器、犯罪的温床。要增强技术防护水平,提高自身安全维护能力。依法办网,就是要在网络建设中强化队伍素质。网络媒体从管理到经营,从内容生产到技术支撑,选人用人是关键。要重视人才使用。真正把政治强、业务精、经验丰富、立场坚定的人才选派到最合适、最需要、最核心的岗位,发挥关键作用。要建立完善的人才选拔培养机制,拓宽选人用人视野,做到人尽其才,才尽其用。要强化教育培训。完善从业人员职业培训和资格认证制度。广泛开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马克思主义新闻观、新闻宣传政策、法律法规和职业道德等教育,不断提高从业人员的政治素质、法治意识和业务能力。要加强人员管理。坚决禁止网站从业人员通过采编、发布、转载、删除新闻信息,干预搜索结果,或者通过其他手段谋取不正当利益的“非法网络公关”行为。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提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总目标和重大任务,对我国的互联网治理是一个重大机遇,为网络媒体的发展提供了前进方向和基本遵循。作为网络媒体,理应坚持依法办网,不断改革创新,为实现网络健康发展、网络运行有序、网络文化繁荣、网络生态良好、网络空间清朗的目标而共同努力。当前,我国网站总数将近400万个,网民规模达6.32亿,其中手机网民规模5.27亿,互联网普及率达到46.9%。网络社会早已不是传统意义上的虚拟社会,而是现实社会在网络上的反映和延伸,是现实社会不可分割的一部分。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决定》强调,要加强互联网领域立法,完善网络信息服务、网络安全保护、网络社会管理等方面的法律法规,依法规范网络行为。推进网络空间法治化,实现依法治网,需要互联网管理者、网站主办者和广大网民共同参与、共同努力。依法管网、依法办网、依法上网,三者之间相辅相成、相得益彰。作为网站主办者,理应主动自觉地做依法办网的践行者和推进网络空间法治化的引领者。依法办网是加强依法治网的关键环节。法治的核心是契约,互联网法律法规就是互联网管理者、网站主办者和广大网民之间建立的契约。网站必须自觉按照契约精神依法办网,主动进行自我管理,而不是让政府代替自己去管网;网站必须对自身的内容、渠道、平台负责,引导网民主动依法上网。只要网站主办方坚持依法办网,便可以减轻互联网管理者的压力,实现网民依法上网也自然水到渠成。依法办网是网站良性发展的必然选择。近年来,随着《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维护互联网安全的决定》、《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管理规定》等一系列法律法规的出台,我国互联网法律框架已基本形成。以往个别网站靠犯规或“打擦边球”来谋取利益的行为只会自断生路。在完善的法律法规和网民自觉监督下,网站只有选择自觉依法办网,加强管理、守法经营,才能实现顺利发展。依法办网是维护网民权益的根本保证。日新月异的信息技术革命,层出不穷的互联网应用创新,早已融入了社会的方方面面,推动着经济社会发展,改变着我们的生产和生活方式,给我们带来了无穷的便利和宽广的眼界。但在互联网的广泛、开放、便捷背后,谣言、暴力、低俗等信息屡禁不止,网络诈骗、人肉搜索等损害网民生命和财产安全的现象屡有发生。网站必须主动依法办网,积极营造清朗的网络空间,才能切实维护网民权益,使网络信息技术真正成为社会进步和发展的“助推器”。依法办网,就是要在网络建设中坚持党管媒体。随着移动互联网时代的到来,越来越多的人通过网络媒体获取信息,媒体格局正在发生翻天覆地的变化。互联网的媒体属性越来越强,已经成为舆论斗争的主战场。网络媒体建设关系着意识形态安全和政权安全,必须坚持党管媒体的原则,健全适应网络媒体特点的管理体制和运营机制,确保网络新闻宣传的领导权掌握在党和人民手中。要坚持正确导向,加强传统媒体和新兴媒体融合发展,确保文化安全与意识形态安全,维护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宣传好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使党的主张真正变成人民群众的自觉行动。要重视网络媒体组织建设,推动党组织向网络媒体领域延伸,主动帮助网站,尤其是民营网站建立健全党组织,指导开展组织活动,加强思想政治教育,发展党员积极分子,提高凝聚力和向心力,切实发挥党组织在网络媒体中的战斗堡垒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