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晋城市互联网网络安全应急预案的分类分级
2.1 根据互联网网络安全的发生原因、性质和机理,互联网网络安全主要分为以下三类:
(1)攻击类事件:指互联网网络系统因计算机病毒感染、非法入侵等导致业务中断、系统宕机、网络瘫痪等情况。
(2)故障类事件:指互联网网络系统因计算机软硬件故障、人为误操作等导致业务中断、系统宕机、网络瘫痪等情况。
(3)灾害类事件:指因爆炸、火灾、雷击、地震、台风等外力因素导致互联网网络系统损毁,造成业务中断、系统宕机、网络瘫痪等情况。
2.2 按照互联网网络安全事件的性质、严重程度、可控性和影响范围,将其分为特别重大(Ⅰ级)、重大(Ⅱ级)、较大(Ⅲ级)和一般(Ⅳ级)四级。
(1)特别重大互联网网络安全事件(Ⅰ级)。指扩散性很强,造成全市的重要信息系统大面积瘫痪,影响社会稳定,衍生其他重大安全事件。
(2)重大互联网网络安全事件(Ⅱ级)。指扩散性强,或发生在涉及国计民生的重要信息系统。
(3)较大互联网网络安全事件(Ⅲ级)。指基本无扩散性,或发生在本市个别单位。
(4)一般互联网网络安全事件(Ⅳ级)。指无扩散性,或发生在本市个别单位。
② 国家网络安全事件应急预案应急处置包括
法律分析:包括事件报告、 应急响应、应急结束几个环节。
法律依据:《国家网络安全事件应急预案》4 应急处置
4.1 事件报告
网络安全事件发生后,事发单位应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实施处置并及时报送信息。各有关地区、部门立即组织先期处置,控制事态,消除隐患,同时组织研判,注意保存证据,做好信息通报工作。对于初判为特别重大、重大网络安全事件的,立即报告应急办。
4.2 应急响应
网络安全事件应急响应分为四级,分别对应特别重大、重大、较大和一般网络安全事件。I级为最高响应级别。
4.3 应急结束
4.3.1 级响应结束
应急办提出建议,报指挥部批准后,及时通报有关省(区、市)和部门。
4.3.2 级响应结束
由事件发生省(区、市)或部门决定,报应急办,应急办通报相关省(区、市)和部门。
③ 《公共互联网网络安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明确了哪些内容
11月23日从工信部获悉,工信部已印发《公共互联网网络安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明确了事件分级、监测预警、应急处置、预防与应急准备、保障措施等内容。预案自印发之日起实施。
与此同时,工信部建立公共互联网网络突发事件预警制度,按照紧急程度、发展态势和可能造成的危害程度,将公共互联网网络突发事件预警等级分为四级,由高到低依次用红色、橙色、黄色和蓝色标示。面向社会发布预警信息有网站、短信、微信等多种形式。
④ 网络安全事件应急预案应当按照事件发生后的什么因素,对网络安全事件进行分级,并规定相应的应急处置措施
可以根据网络安全事件的:
可控性、
严重程度、
影响范围
的不同对安全事件进行分级,并规定响应的处置措施
一般情况下分为4级
一级、特别重大--对xx工作造成特别严重损害,且事态发展超过xx控制能力的安全事件
二级、重大--造成严重损害,超出单一部门自身控制能力,需协调各部门协同处置的安全事件
三级、较大--对xx工作造成一定损害,但部门内部可自行处理的安全事件
四级、一般--对某些工作有些影响,但不危及整体工作
⑤ 网络安全事件应急预案应当按照什么分级
网络安全事件应急预案应当按照事件发生后的危害程度、影响范围等因素对网络安全事件进行分级。
国家网信部门协调有关部门建立健全网络安全风险评估和应急工作机制,制定网络安全事件应急预案,并定期组织演练。
负责关键信息基础设施安全保护工作的部门应当制定本行业、本领域的网络安全事件应急预案,并定期组织演练。
网络安全事件发生的风险增大时,省级以上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应当按照规定的权限和程序,并根据网络安全风险的特点和可能造成的危害,采取下列措施:
(一)要求有关部门、机构和人员及时收集、报告有关信息,加强对网络安全风险的监测;
(二)组织有关部门、机构和专业人员,对网络安全风险信息进行分析评估,预测事件发生的可能性、影响范围和危害程度;
(三)向社会发布网络安全风险预警,发布避免、减轻危害的措施。
省级以上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在履行网络安全监督管理职责中,发现网络存在较大安全风险或者发生安全事件的,可以按照规定的权限和程序对该网络的运营者的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进行约谈。网络运营者应当按照要求采取措施,进行整改,消除隐患。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第五十三条国家网信部门协调有关部门建立健全网络安全风险评估和应急工作机制,制定网络安全事件应急预案,并定期组织演练。
负责关键信息基础设施安全保护工作的部门应当制定本行业、本领域的网络安全事件应急预案,并定期组织演练。
网络安全事件应急预案应当按照事件发生后的危害程度、影响范围等因素对网络安全事件进行分级,并规定相应的应急处置措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第五十五条发生网络安全事件,应当立即启动网络安全事件应急预案,对网络安全事件进行调查和评估,要求网络运营者采取技术措施和其他必要措施,消除安全隐患,防止危害扩大,并及时向社会发布与公众有关的警示信息。
《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第五十六条省级以上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在履行网络安全监督管理职责中,发现网络存在较大安全风险或者发生安全事件的,可以按照规定的权限和程序对该网络的运营者的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进行约谈。网络运营者应当按照要求采取措施,进行整改,消除隐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