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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安全立法征集

发布时间:2023-09-12 16:15:49

Ⅰ 中国网络安全法颁布实施的时间

《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已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于2016年11月7日通过,现予公布,自2017年6月1日起施行。
2022年9月12日,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发布关于公开征求《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的决定(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知。 《网络安全法》是我国第一部全面规范网络空间安全管理方面问题的基础性法律,是我国网络空间法治建设的重要里程碑,是依法治网、化解网络风险的法律重器,是让互联网在法治轨道上健康运行的重要保障。《网络安全法》将近年来一些成熟的好做法制度化,并为将来可能的制度创新做了原则性规定,为网络安全工作提供切实法律保障。本法在以下几个方面值得特别关注:
一、《网络安全法》的基本原则
第一,网络空间主权原则。《网络安全法》第1条“立法目的”开宗明义,明确规定要维护我国网络空间主权。网络空间主权是一国国家主权在网络空间中的自然延伸和表现。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联合国宪章》确立的主权平等原则是当代国际关系的基本准则,覆盖国与国交往各个领域,其原则和精神也应该适用于网络空间。各国自主选择网络发展道路、网络管理模式、互联网公共政策和平等参与国际网络空间治理的权利应当得到尊重。第2条明确规定《网络安全法》适用于我国境内网络以及网络安全的监督管理。这是我国网络空间主权对内最高管辖权的具体体现。
第二,网络安全与信息化发展并重原则。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安全是发展的前提,发展是安全的保障,安全和发展要同步推进。网络安全和信息化是一体之两翼、驱动之双轮,必须统一谋划、统一部署、统一推进、统一实施。《网络安全法》第3条明确规定,国家坚持网络安全与信息化并重,遵循积极利用、科学发展、依法管理、确保安全的方针;既要推进网络基础设施建设,鼓励网络技术创新和应用,又要建立健全网络安全保障体系,提高网络安全保护能力,做到“双轮驱动、两翼齐飞”。
第三,共同治理原则。网络空间安全仅仅依靠政府是无法实现的,需要政府、企业、社会组织、技术社群和公民等网络利益相关者的共同参与。《网络安全法》坚持共同治理原则,要求采取措施鼓励全社会共同参与,政府部门、网络建设者、网络运营者、网络服务提供者、网络行业相关组织、高等院校、职业学校、社会公众等都应根据各自的角色参与网络安全治理工作。
二、《网络安全法》提出制定网络安全战略,明确网络空间治理目标,提高了我国网络安全政策的透明度
《网络安全法》第4条明确提出了我国网络安全战略的主要内容,即:明确保障网络安全的基本要求和主要目标,提出重点领域的网络安全政策、工作任务和措施。第7条明确规定,我国致力于“推动构建和平、安全、开放、合作的网络空间,建立多边、民主、透明的网络治理体系。”这是我国第一次通过国家法律的形式向世界宣示网络空间治理目标,明确表达了我国的网络空间治理诉求。上述规定提高了我国网络治理公共政策的透明度,与我国的网络大国地位相称,有利于提升我国对网络空间的国际话语权和规则制定权,促成网络空间国际规则的出台。
三、《网络安全法》进一步明确了政府各部门的职责权限,完善了网络安全监管体制
《网络安全法》将现行有效的网络安全监管体制法制化,明确了网信部门与其他相关网络监管部门的职责分工。第8条规定,国家网信部门负责统筹协调网络安全工作和相关监督管理工作,国务院电信主管部门、公安部门和其他有关机关依法在各自职责范围内负责网络安全保护和监督管理工作。这种“1+X”的监管体制,符合当前互联网与现实社会全面融合的特点和我国监管需要。
四、《网络安全法》强化了网络运行安全,重点保护关键信息基础设施
《网络安全法》第三章用了近三分之一的篇幅规范网络运行安全,特别强调要保障关键信息基础设施的运行安全。关键信息基础设施是指那些一旦遭到破坏、丧失功能或者数据泄露,可能严重危害国家安全、国计民生、公共利益的系统和设施。网络运行安全是网络安全的重心,关键信息基础设施安全则是重中之重,与国家安全和社会公共利益息息相关。为此,《网络安全法》强调在网络安全等级保护制度的基础上,对关键信息基础设施实行重点保护,明确关键信息基础设施的运营者负有更多的安全保护义务,并配以国家安全审查、重要数据强制本地存储等法律措施,确保关键信息基础设施的运行安全。
五、《网络安全法》完善了网络安全义务和责任,加大了违法惩处力度
《网络安全法》将原来散见于各种法规、规章中的规定上升到人大法律层面,对网络运营者等主体的法律义务和责任做了全面规定,包括守法义务,遵守社会公德、商业道德义务,诚实信用义务,网络安全保护义务,接受监督义务,承担社会责任等,并在“网络运行安全”、“网络信息安全”、“监测预警与应急处置”等章节中进一步明确、细化。在“法律责任”中则提高了违法行为的处罚标准,加大了处罚力度,有利于保障《网络安全法》的实施。
六、《网络安全法》将监测预警与应急处置措施制度化、法制化
《网络安全法》第五章将监测预警与应急处置工作制度化、法制化,明确国家建立网络安全监测预警和信息通报制度,建立网络安全风险评估和应急工作机制,制定网络安全事件应急预案并定期演练。这为建立统一高效的网络安全风险报告机制、情报共享机制、研判处置机制提供了法律依据,为深化网络安全防护体系,实现全天候全方位感知网络安全态势提供了法律保障。

Ⅱ 目前中国的网络信息安全立法包括

法律主观:

一、网络信息安全立法的系统规划为了促使网络信息安全立法的基础性工作能够积极有序地进行,我们首先应当做好网络信息安全立法的系统规划,它同时也是有效提高立法水平的关键措施之一。在制定立法的系统规划时,我们需要科学整合立法的所有需求,促使立法之间能够实现相互协调,从而增强立法的预见性、科学性。其一,立法的目的是促进发展。我们应当明确立法是为了更好地为发展提供规范依据和服务,是为了确保发展能够顺利进行。针对跟网络有联系的部分,我们可以将其归到传统的法律范围内,并尽量通过修订或完善传统法律来解决实际的问题。如果一些问题必须要通过制定新的法律才能解决,我们再实施新法律的制定也不迟。并且新法律必须具备良好的开放性,能够随时应对新问题的发生。其二,要重视适度干预手段的运用。为了促使法律可以跟社会的现实需求相适应,我们应当积极改变那些落后的调整方式,将网络信息安全法律制度的完善重点转移到为建设并完善网络信息化服务,争取为网络信息的安全发展扫清障碍,从而通过规范发展来确保发展,并以确保发展来推动发展,构建良好的社会环境以促进我国网络信息化的健康发展,形成一个跟网络信息安全的实际需求高度符合的法治文化环境。其三,要充分考虑立法应当遵循的一些基本原则。在立法的具体环节,我们不仅要考虑到消极性法律制定出来将造成的后果,还应当充分考虑积极性法律附带的法律后果。因此,我们不仅要制定出管理性质的法律制度,还要制定出能够促进网络信息产业及网络信息安全技术持续发展的法律制度,并涉及一些必要的、能够积极推动我国网络信息安全产业可持续发展的内容。二、完善我国网络信息安全法律制度的具体措施(一)及时更新我国网络信息的立法观念当下,一些发展中国家及大多数发达国家正主动参与制定网络信息化的国际规则,尤其是电子商务的立法,这些国家的参与热情最高,欧盟、美国及日本正在想方设法将自己制定的立法草案发展成为全球网络信息立法的范本,其他国家也在加强对立法发言权的争取,于是国际电子商务规则的统一出台是我们指日可待的事情。从这一紧张且迫切的国际形势来看,中国在实施网络信息化立法时应当要适度超前我国实际的网络信息化发展进程,及时更新我国网络信息的立法观念,勇于吸取发达国家先进的立法经验,加快建设网络信息安全立法的速度,尽快将国内的网络信息化立法完善。与此同时,我国也应当积极争取在制定国际网络信息化规则时享有更多的发言权,切实将中国的利益维护好。(二)加强研究我国网络信息的立法理论发展到今天,已经有相当一部分国人在从事我国网络信息化的理论研究工作,取得了显着的研究成果,为完善我国网络信息安全的法律制度奠定了必要的理论依据。然而,这些研究工作并不具备必要的组织及协调,在力度和深度上都远远不够,至今也没有得出实际的法律草案,根本无法跟立法的需求相符。为了配合法律制度的完善,我们需要更加系统、更加深入地研究立法理论。具体地,我们要做好两个主要的工作:其一,建议我国的一些相关部门在全国范围内成立专门的学术研讨会,针对网络信息安全的法律政策进行研究,掀起我国研究立法理论的热潮,积极推动网络信息立法的实现。其二,积极研究国外的网络信息立法,借鉴其中较先进的法律体系及经验,同时要处理好网络信息安全立法跟其他法律之间的关系。(三)积极移植国外先进的网络信息法规跟中国相比,西方一些发达国家更早进行网络信息立法的研究和实践,并已经制定出很多保护网络信息安全的法律制度,个别发达国家甚至已经构建了完善的网络信息安全法律体系。所以,我们应提高对国外新的信息立法的关注度,争取把握好他们发展网络信息立法的趋势。但是,对于国外已经完善的网络信息安全法律,我们并不能照搬,而是要以中国的实际国情为基础,勇于借鉴它们先进的立法成果,致力于使我们制定出的法律制度跟中国的特色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规律相符,从而真正提高我国网络信息安全法律制度的完善速度,提升我们的立法质量。(四)完善网络信息法制建设的反馈机制在制定并完善我国网络信息安全法律制度的全过程中,我们坚决不能忽视反馈。反馈能够确保我们顺利实施网络信息安全法律制度,并为网络信息安全法律制度建设的进一步完善提供积极的参考依据。然而长时间以来,我国并没有建立健全网络信息安全立法的反馈渠道,从提出需求、编制条文到执行法规、监督法规,几乎都是立法领域的主管机构在负责,这种管理方式自上而下,将法规的执行者摆在了被动的地位上,没有跟法规的制定者建立起良好的信息沟通关系,对网络信息安全法律制度的可行性、科学性等有极大的消极影响。所以,我们应当建立起通畅的网络信息立法反馈渠道,构建完善的安全法律制度反馈机制,进一步明确各执法部门的反馈职能,全面收集运行网络信息安全法律制度的相关信息,确保我国的网络信息安全立法是科学的、现实的,促使法律制度在运行时能够达到一个良好的动态平衡状态。(五)健全我国网络信息安全的法律体系网络信息化最重要的保障就是网络信息安全的基本法,因此我们应当尽快制定出这一基本法,加快健全我国网络信息安全的法律制度体系。中国至今仍不具备网络信息安全的基本法,这对建设及完善我国的网络信息安全法律制度有很大的制约作用。随着网络信息化在中国的快速发展,社会发展及国民经济当中信息网络占据的地位越来越重要,其作用也愈加关键,一旦网络瘫痪、数据丢失,人民的财产安全及社会的稳定都将遭受无可估量的巨大损失。也就是说加强保障我国网络信息的安全已经发展成为最重要的网络信息化工作之一。目前,网络安全事故造成的经济影响及社会影响正在逐渐加大,一旦事故发生,受到影响的将是数以千百万计的国人,我们将要遭受的经济损失将是几百上千亿。因此,我们更要进一步健全我国网络信息安全的法律体系,切实维护信息网络的数据安全、物理安全,将安全责任落实到人头,加强对安全管理的改革,通过法律制度的完善来严厉打击利用信息网络及针对信息网络实施的刑事犯罪。(六)网络信息安全法律制度的执行重点完善我国网络信息安全法律制度的执行重点应当体现在管理体制、网络信任、信息保护、等级保护、研发网络信息安全技术、应急处理、人才培养、监控体系以及应用推广网络信息安全标准、信息安全意识等各个方面。在实践这一系列重点措施的过程中,我们应特别加强对网络信息安全法律制度效率的提高。在信息网络技术迅猛发展的今天,网络信息安全法律制度拥有的积极作用不仅仅是滞后和适应,还应当充分体现为技术发展的前瞻性及主动规范性。网络信息安全的法律制度必须是能够促进网络信息技术发展进步的,于是我们务必要提升网络信息安全法律制度的效率,在法律制度的创设阶段要科学借鉴主流的技术中立思想,重视法律对特殊技术要求的符合程度,超前为发展技术和完善技术留下一定的空间,提高网络信息安全法律制度的社会适应性。在具体的执行过程中,我们应当加强研究国外先进的立法模式,取其精华、去其糟粕,借鉴其中有益自身发展的成分,有效解决法律制度跟技术之间存在的矛盾,积极鼓励创新技术,大力开发自主知识产权,完善我国网络信息安全的技术指标体系,提高法律制度的规范效率。换言之,在完善我国网络信息安全法律制度时,我们不仅要遵循现有的法律体系,也要敢于跳出现行的立法理念,只要是跟现行的法律体系内容不符,我们就要将其突破;我们反对动辄立法,因为一些法律条文我们完全可以自行解释、执行。在创制网络信息安全法律时,我们不仅要重视制定管理性质的规范,也要颁布实施能够促进网络信息产业可持续发展的法律法规,并积极引导从业单位自律;积极防止对网络信息传播有害的管理机制的出现,进一步完善保障网络信息安全的法规体系,建立起通过网络信息弘扬我国优秀文化的激励机制。在执行网络信息安全法律制度时,我们不仅要完善其行政执法体制,还应当加强建立起一支专业的人才队伍,由具备专业的网络信息知识、拥有快速的安全反应能力的人员组成,以进一步明确职责,健全我们的执法机构,力求真正做到依法管理、依法行政、依法决策;加强完善我国网络信息领域的司法公工作,力求通过司法的途径切实维护好公民的合法权益,促使国家的经济安全和政治安全得到保障,进而大力推动我国网络信息有序、健康、安全地发展下去。三、结语我国网络信息安全法律制度的完善是一个十分庞大的工程,涉及的内容也非常广泛,于是在我们实际的生产生活中,我们必须要采取行之有效的措施加强完善我国网络信息安全的法律制度,争取为人们搭建一个安全的网络信息交流平台,在为大家提供方便的同时保护好大家的利益。

Ⅲ 结合国家相关政策及具体案例说明网络安全立法的重要性

一是加强和改进立法工作,不断提高立法质量。加强立法工作,是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前提。近年来,政府立法工作取得了突出成绩。过去五年间,仅国务院就向全国人大常委会提交39件法律议案,制定、修订了137件行政法规。但是必须看到,我国改革和发展已经站在了新的历史起点上,立法工作面临着十分繁重的任务。要进一步增强政府立法工作的计划性和针对性,紧紧围绕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奋斗目标,认真研究经济社会发展中的突出矛盾和问题,按照贯彻科学发展观的根本要求,继续加强经济调节、市场监管、产品质量和安全、规范政府自身行为方面的立法;高度重视社会管理、公共服务和人民群众普遍关注、社会反映强烈的热点问题的立法;特别要注意加强改善民生、推进社会建设、节约能源资源、保护生态环境等方面的立法。加强立法工作重在提高立法质量。要创新政府立法工作的方法和机制,扩大立法工作的公众参与。在法律法规起草、修改过程中,要通过组织听证会、论证会、座谈会等多种形式,广泛听取社会各方面的意见和建议。制定与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行政法规、规章,原则上要公布草案,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二是推进依法行政,努力提高行政执法水平。各级政府部门要加快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的进程,严格按照法定权限和程序行使职权、履行职责。政府的组织、政府的权力、政府的运行、政府的行为和活动,都要以宪法和法律为准绳,都要受到宪法和法律的规范和约束。政府制定的行政法规、政府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政策性文件,必须与宪法和法律保持统一和协调。坚持以人为本,树立以尊重和保障人权为核心的现代行政执法观念,形成职责权限明确、执法主体合格、适用法律有据、问责监督有方的政府工作机制。合理界定和调整行政执法权限,明确执法责任,全面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进一步健全市县政府依法行政制度。加强对行政收费的规范管理,改革和完善司法、执法财政保障机制。健全行政复议体制,完善行政补偿和行政赔偿制度。认真做好法律援助工作,帮助困难群众实现诉讼权利,使人人都能享受到平等法律保护。加强行政执法队伍建设,增强服务意识,改进工作作风,保持清正廉洁,促进行政执法水平的不断提高。
三是加强执法监督,确保行政权力正确行使。健全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必然要求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将人民赋予的权力始终用来为人民服务,确保权力正确行使,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接受人民群众的监督。要完善权力制约和监督机制,综合运用各种监督形式,增强监督合力和实效,真正做到有权必有责、用权受监督、违法要追究。坚持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建立健全决策权、执行权、监督权既相互制约又相互协调的权力结构和运行机制。健全组织法制和程序规则,保证政府权力按照法定权限和程序进行行使。各级政府要自觉接受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的监督,主动接受人民政协的民主监督。大力推进执法公开,提高政府工作的透明度,加大人民群众的监督力度。改善和加强新闻舆论对行政执法的有效监督。切实强化政府层级监督,充分发挥监察、审计等专门监督的作用。要把加强对领导干部特别是主要领导干部、人财物管理使用、关键岗位的监督作为重点,健全质询、问责、经济责任审计、引咎辞职、罢免等制度,确保监督到位、有力、有效。
四是加强法制宣传教育,提高全社会的法律意识和法治观念。积极探索法制宣传教育的新途径、新形式,善于运用报刊、广播、电视、互联网等多种传媒,精心组织各种法制宣传教育活动,增强法制教育的科学性、准确性,防止片面性。突出抓好宪法宣传教育,增强人民群众的宪法意识,自觉维护宪法权威,使宪法在全社会得到遵守。加大有关经济社会发展的法律法规、规范市场经济秩序的法律法规以及与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为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打牢法治思想基础。法律对社会生活的规范、引导和保障功能,主要是通过权利义务机制实现的。在法制宣传教育活动中,必须强化权利义务观念的培养,既要增强人们的民主意识和权利意识,也要增强法治意识和义务意识。具体包括:公民在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任何人都没有超越宪法和法律的特权;坚持权利和义务相统一,权利的行使不得损害社会公共利益和他人的合法权益;国家保护合法的权利;国家提供权利的保障、救济和保护。只有让每个公民都树立了正确的法制观念,自觉在法制框架内行使权利、履行义务,才能够真正把依法治国基本方略真正落到实处,建成社会主义法治国家。

Ⅳ 网络安全法立法的首要目的是

网络安全法立法的首要目的是保障网络安全
一,网络安全立法的首要目的:
为了保障网络安全 ,维护网络空间主权和国家安全、社会公共利益,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促进经济社会信息化健康发展,制定本法。
二,网络安全立法成立的意义:
一是提出了个人信息保护的基本原则和要求,相当于一部小型的“个人信息保护法”,使后续的相关细则、标准有了上位法;二是对网络产品和服务提供者提出了要求,针对的是当前一些企业任性停止服务或依靠垄断优势要挟用户、随意收集用户信息等问题;
三是在反恐法确立的电信用户实名制基础上,规定了信息发布、即时通讯等服务的实名制要求,但这个实名是指“前台匿名、后台实名”,不影响用户隐私
四是规范了重要网络安全信息的发布服务,现在很多企业或机构都在发布漏洞、安全事件等信息,有一些不实信息造成了很大范围的不良影响,国家将制定这方面的规定;
五是明确了网络运营者的执法协助义务,这是国际惯例,但我们以前多依靠“红头文件”,这一局面将改变;
六是从法的层面规定了对网上非法信息的清理,使国家的互联网管理系统有了明确的法律依据
七是确立了国家关键信息基础设施保护制度,特别是规定了运营者的强制性义务,并为主管部门开展监管作了授权;
八是建立了网络安全监测预警、信息通报和应急处置工作体系,有利于解决目前存在的多个部门各自发布预警通报、应急预案体系不完整不协调等问题;
九是建立了通信管制制度,以支持重大突发事件的处置,但同时也将通信管制的权限严格限制在了国务院;
十是进一步理顺了网络安全工作体制,规定国家网信部门负责统筹协调网络安全工作和相关监督管理工作。
网络安全法律法规体系是国家网络安全保障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维护网络安全,就需要充分发挥法律的强制性规范作用。但长期以来,我国网络安全法律法规体系建设滞后,突出表现在,我们甚至没有一部真正意义上的网络安全法。全国人大通过《网络安全法》的重大意义在于,从此我国网络安全工作有了基础性的法律框架,有了网络安全的“基本法”。作为“基本法”,其解决了以下几个问题:一是明确了部门、企业、社会组织和个人的权利、义务和责任;二是规定了国家网络安全工作的基本原则、主要任务和重大指导思想、理念;三是将成熟的政策规定和措施上升为法律,为政府部门的工作提供了法律依据,体现了依法行政、依法治国要求;四是建立了国家网络安全的一系列基本制度,这些基本制度具有全局性、基础性特点,是推动工作、夯实能力、防范重大风险所必需。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
第一条 为了保障网络安全,维护网络空间主权和国家安全、社会公共利益,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促进经济社会信息化健康发展,制定本法。

Ⅳ 专家解读2019年《网络安全法》草案

一、重大历史进步

网络安全不是今天才重要,网络安全立法也不是今天才迫切。十二年前的中央文件曾罕见地以书名号明确了立法任务,可见决心之巨。只是网络安全立法之路实在艰辛,时国务院信息办审时度势,由信息安全条例角度入手,并连续数年推动其列入国务院法制办二类立法计划,之后未能再进一步。2008年后,国务院信息办职能整体划转至工业和信息化部,有关方面意识到制定条例未必就比人大立法容易,且国务院行政法规无力调整现行上位法的法律规定,遂决定返回制定信息安全法。然而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颇多领域亟待立法,国家立法资源有限,每个部门允许提出的立法建议屈指可数。工业和信息化部既要考虑信息化立法,还要考虑工业立法,一半指标已不得用,而信息化方向还有一部历史更为悠久的电信法望眼欲穿,信息安全法终究连个队都没排上。期间,人大建议、政协提案不计其数,社会公众翘首以盼,均无果。

此次草案公开征求意见,表明这项工作进入了实质性立法程序,这是一个重大历史进步。欢欣鼓舞之所在,不是因为草案具体内容,而源于征求意见本身的象征意义。时至今日,我们对网络安全立法不是搞清楚、看明白了,而是问题更多、更复杂了,很多观点分歧可能更大了,网络安全立法难度不降反升,但突破恰恰在此时。中央网络安全和信息化领导小组成立后,中央领导同志英明决策,切实将网络安全提升到了国家安全和发展的高度,不但作出“网络强国”的全局战略部署,更扎实推进各项工作取得积极进展。网络安全宣传周、网络空间安全一级学科等,无一不历经多年论证而蹉跎,今朝方开花结果。

诚然,网络安全立法工作十分艰巨,草案肯定有这样那样的问题,但今天的一小步,是国家网络安全工作的一大步。我们应该宽容它、呵护它,使其不断成熟、更加科学,成长为护佑国家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发展的参天大树。

二、彰显国家意志,确立基本原则

草案在“总则”和“网络安全战略、规划与促进”部分提出的宣示性条款远较其他法律为多,还设立一条倡导性条款(即“倡导诚实守信、健康文明的网络行为”)。作为我国网络安全的基本法,这些“软性”法律规定确有必要,其意在于宣示国家网络安全工作的基本原则,明确建设网络安全保障体系的主要举措,从而为整体推进保障体系建设提供法律依据。

一是坚持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发展并重原则。网络安全和信息化是一体之两翼,驱动之双轮,要坚持以安全保发展、以发展促安全,不能简单地通过不上网、不共享、不互联互通来保安全,或者片面强调建专网。要努力实现技术创新和体制机制创新,不断增强维护网络安全的新思路、新方法、新举措、新本领,而不是因噎废食、自甘落后。

二是提出了网络空间主权。网络空间主权是国家主权在网络空间的体现和延伸,网络空间主权原则是我国维护国家安全和利益、参与网络空间国际合作所坚持的重要原则。草案虽未作解释,且一笔带过,然犹有石破天惊之意。

三是开展国际合作。网络安全是全球面临的共同问题,中国对广泛开展国际合作持积极态度,合作重点包括但不限于网络治理、技术与标准、打击违法犯罪等,目标是推动构建和平、安全、开放、合作的网络空间。

四是建立统筹协调、分工负责的网络安全管理体制。多年 实践 和各国经验表明,网络安全工作离不开统筹协调。随着中央网络安全和信息化领导小组的成立,有必要通过立法增强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的权威性。草案规定,国家网信部门负责统筹协调网络安全工作和相关监督管理工作。具体包括,对监测预警和信息通报、网络安全应急、关键信息基础设施安全防护等跨部门工作,由网信部门统筹协调;对网络安全审查、重要数据跨境流动安全评估等新出现的综合性管理工作,由网信部门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制定办法或组织实施。由此,政府向解决分散、多头和重复管理迈出了关键一步。

五是加强行业自律。要充分发挥行业组织作用,指导行业组织成员加强网络安全防护,促进行业健康发展。

六是强化网络安全顶层设计。顶层设计至关重要,首先是要制定网络安全国家战略,对外宣示主张,对内指导工作;其次要由行业主管部门、其他有关部门制定重点行业、重点领域网络安全规划,确保战略落地,确保这些行业和领域的网络安全工作有目标、有任务、有举措、有监督。

七是建立和完善网络安全标准体系,充分发挥标准在网络安全建设中的指导性、规范性作用。

八是加大财政投入,以加快产业发展,深化技术研发,提升网络安全创新能力。

九是做好宣传教育和 人才 培养工作。首先,要开展经常性的网络安全宣传教育;其次,要通过学历教育和在职培训,采取多种方式培养网络安全人才。

三、关键信息基础设施保护工作进入正轨

关键信息基础设施保护(CIIP)是各国的通行举措。虽然关键基础设施保护(CIP)涉及物理设施安全,与前者不完全一致,但两者在多数情况下已可以混用。CIIP/CIP一直是各国网络安全战略的重点,有的国家甚至以CIIP/CIP战略代指国家网络安全战略。我们国家在2003年时已经要求“重点保障基础信息网络和重要信息系统安全”,并且在实践中明确了基础信息网络是广电网、电信网、互联网,重要信息系统是银行、证券、保险、民航、铁路、电力、海关、税务等行业的系统,即俗称的“2+8”,相关保护工作也常抓不懈。但整体而言,我们与国外差距很大,已是国家安全的软肋,草案为此设立了“关键信息基础设施的运行安全”一节。

一是扩展了保护范围。纵观世界各国,凡是已经开展了网络安全建设的国家,其关键基础设施的范围几乎都远超过我们,例如美国有17类,而我们则有很多重要系统尚未纳入保护视野。草案首次明确了关键信息基础设施范围,包括基础信息网络、重点行业信息系统、公共服务领域重要信息系统、军事网络、地市级以上国家机关政务网络、用户数量众多的网络服务商系统。最后一类系统中很多由私企运营,运营者可能对其列为国家关键信息基础设施不适应,但当网络服务商的用户达到一定规模时,其安全已经不再是企业自身问题,而成为一个公共问题、社会问题甚至国家安全问题,理应承担更多责任。一些国外机构可能会拿这个做文章,但事实上美国的关键基础设施有87%受私营企业控制。

二是明确了保护要求。等级保护是1994年《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条例》提出的制度,其对全国各类信息系统提出了分五个等级的通用安全要求。恰恰因为通用,这个要求只能是基线(即基本要求),其有必要但并不足够,特别是不足以反映应用模式日趋复杂的异构系统的动态防护需求。此外,保护关键信息基础设施涉及很多工作,不仅仅是提出系统自身的保护要求、加强系统安全建设那么简单,还包括一系列的管理工作和公共平台建设,不能由一项制度取代其他制度,理应对此建立专门制度。草案提出,关键信息基础设施安全保护办法由国务院制定。对于某些重点要求,如网络安全审查、风险评估等,草案则在具体条款中进行了明确。

三是划定了保护责任。草案规定了关键信息基础设施运营者的安全保护义务,解决了其保护责任模糊不明的问题。他们有必要从国家安全角度承担防护责任,但这个责任毕竟是有界限的。大家希望知道做到什么程度就无责了,也关心自身的权利如何保障。对很多重点行业的信息技术或网络安全部门来说,这不仅仅是免责的需要,也是推动工作的需要,因为这些内设机构如果没有强制性依据,很难得到业务部门的配合。此外,以前我国重点行业的网络安全监管责任也很不明确。似乎谁都可以进入机房检查,但谁都不用负责,重点行业往往无所适从、疲于应付。为此,草案明确了行业主管部门的监督指导职责,这是一个重要进步。考虑到关键信息基础设施保护的确涉及多个部门,草案授权国家网信部门统筹协调有关部门,建立协作机制。特别是在网络安全检查工作中,要杜绝某个部门前脚走,另一部门后脚来的现象。

四、兼具综合法与专门法的特点

网络安全包含的内容太多,当前需要立法规范的事项也很多,于是就有了综合法与专门法的争议。一个基本事实是,目前世界上鲜见网络安全的综合法,有名的美国《计算机安全法》实际上针对的是美国联邦政府信息系统安全保护,近几年美国国会讨论的《网络安全法》或《网络安全增强法》则主要解决关键基础设施的安全保护问题。

作为第一部网络安全法(《电子签名法》不应该计算在内),草案首先要体现综合性,其侧重点应该在以下四个方面:

一是要明确部门、企业、社会组织和个人的权利、义务和责任。

二是规定国家网络安全工作的基本原则和理念。

三是将成熟的政策规定和措施上升为法律,为政府部门的工作提供法律依据,体现依法治国要求。这首先是政府部门的工作需要(如对境外违法信息予以阻断、实施网络通信管制等);其次,这些规定和措施往往经过了实践检验,部门间争议较小,有利于提高立法效率。

四是建立国家网络安全的一系列基本制度、形成制度框架,这些基本制度带有全局性、基础性,是推动基础性工作、夯实基础能力所必需。

此外,为了突出实用性,草案还应部分体现专门法的特点。这应从三个方面去考虑:

一是实施重点防护,对关键信息基础设施、网络信息内容等重点安全关注予以优先考虑。

二是防范重大威胁。例如,信息系统安全受控于人是我们面临的心腹大患,斯诺登事件使我们进一步看清风险所在,这就要对供应链安全进行规范。

三是对普遍性、长期存在的社会诉求予以响应。

总体看,草案比较好地处理了综合法与专门法的关系问题,但个别条款还是过于纠结细枝末节(如网络运营者的分项安全保护义务不必展开),或细致到了足可取代部分专门法的地步(如个人信息保护应制定专门法,原有条款似可删减后将重心转向规范信息内容安全)。除了个人信息外,草案没有突出对公民个人权益的更多保护,如对危害网络安全行为的举报并不是为了解决公民作为受害者“报案无门”的困窘,这不能不说是小的遗憾。

五、“网络安全”的定义还可以更为妥帖

“网络”和“网络安全”是“网络安全法”的题眼。但草案给出的这两个定义却使整篇草案黯然失色,效果有云泥之别。近年的工作中,我们用过“信息安全”,也用过“网络安全”,学者们各抒己见,一些部门也喜欢朝向有利于自身职能的角度去解释,这些自不待言。但中央网络安全和信息化领导小组成立后,已经基本将其统一为“网络安全”。当然,国安委还是使用“信息安全”,《国家安全法》使用的是“网络与信息安全”,但这些已不会造成工作上的障碍。

只是这个“网络安全”实是“CyberSecurity”之译,非“NetworkSecurity”。这里面的“网络”其实指的是“网络空间”(Cyberspace)。因此,当草案试图从“网络空间”的内涵上去解释“网络”时,便挑战了大众的科技常识底线,且出现了“网络是指网络和系统”的尴尬。当然,如果就这么用下去,倒也自成一脉,但草案转眼就去使用狭义的“网络”了,如“建设、运营、维护和使用网络”、“网络基础设施”、“网络数据”、“网络接入”等,这里都是指的“network”。由此,草案中频繁出现自己与自己打架的情况。

而草案中的“网络安全”定义也需修改。现有定义不但丢掉了信息内容安全,更是与“网络空间主权”没有关联。

解决这个问题的途径是,网络就是网络,不要让网络去包括信息系统。即,自始至终使用传统意义上的“Network”概念。对于“网络安全”,则按“网络空间安全”去解释即可。

另外,草案的起草坚持问题导向,对一些确有必要,但尚缺乏实践经验的制度安排做出原则性规定。这一处理十分务实、有益,但对于什么是“原则性规定”则要仔细琢磨。

Ⅵ 全国人大表决通过《网络安全法》 网络安全法解决哪些重要问题

《网络安全法》共计七十多条,对网络安全各方面事项行了规定。从宏观来看,本法的出台将解决长期困扰网络安全工作的一些基础性问题。

(一)明确了网络安全工作的内涵

(二)明确了网络安全的工作体制

(三)明确了网络安全工作的重点

上述规定体现了网络安全工作整体动态的理念,反映了网络安全为人民、网络安全靠人民的思想,也体现了技术、产业、人才等在网络安全工作中的重要地位。

另外弥补了我国参与国际网络安全治理的短板。我国的网络安全法制化水平和西方发达国家相比还较为落后,限制了我国与其他国家的网络安全合作和参与国际网络空间安全治理。很多国家的政府和行业组织在评估网络安全状况时,都明确指出中国缺乏明确的法律规定和保护能力,因此都不愿意和中国政策对等合作交流,限制中国代表参与相关的规则制定。

Ⅶ 2022关于网络安全主题活动方案

2022关于网络安全主题活动方案7篇精选

国家网络安全宣传周即“中国国家网络安全宣传周”,是为了“共建网络安全,共享网络文明”而开展的主题活动。下面是我整理的关于2022关于网络安全主题活动方案,欢迎阅读!

2022关于网络安全主题活动方案篇1

网络信息人人共享,网络安全人人有责。网民的网络安全意识和防护技能,关乎广大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关乎国家网络安全。为提升全社会的网络安全意识和安全防护技能,中央网络安全和信息化领导小组决定每年开展国家网络安全宣传周活动。为确保国家网络安全宣传周规范化、制度化、长效化,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学习宣传国家领导 网络强国战略思想、国家网络安全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标准为核心,以培育有高度的安全意识、有文明的网络素养、有守法的行为习惯、有必备的防护技能的“四有好网民”为目的,政府主导、多方参与,在全国范围内集中开展网络安全宣传教育活动,增强广大网民的网络安全意识,提升基本防护技能,营造安全健康文明的网络环境,保障人民群众在网络空间的合法权益,切实维护国家网络安全。

二、组织形式

国家网络安全宣传周在中央网络安全和信息化领导小组领导下,由中央网信办牵头,教育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公茄笑安部、新闻出版广电总局、共青团中央等相关部门共同举办。在国家网络安全宣传周期间,各省、市、自治区党委网络安全和信息化领导小组办公室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开展本地网络安全宣传周活动。国家有关行业主管监管部门根据实际举办本行业网络安全宣传教育活动。

三、时间地点

网络安全宣传周统一于每年9月份第_周举办。

国家网络安全宣传周中的开幕式等重要活动,可根据地方实际情况安排在省会城市举行。

四、活动方式

从实际出发,因地制宜,针对不同人群有选择地组织开展活动,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形式:

(一)公益广告和专题节目

推送网络安全公益广告。网站、电视、电台、户外广告屏、交通信息提示屏、公共交通工具电视系统、楼宇电视系统等集中播放网络安全宣传公益广告。电信运营商发送网络安全公益短信。

播出网络安全专题节目。电视、电台、重点新闻网站、商业网站、社交媒体等集中播出动画漫画、视频和互动栏目,以及网络安全题材的电视专题片、电视剧、电影等。

刊登网络安全文章。报刊杂志、各类网站集中推出一批网络安颤余含全文章与作品,加强网络安全题材的报道。

(二)有奖征集和竞赛

开展有奖征集活动。公开征集网络安全口号标语、微电影、微视频、公益广告、卡通漫画等。

组织网络安全知识竞赛。电视台组织网络安全知识竞赛、专题晚会,网站开设网络安全知识在线答题栏目。普通高校、职业院校、科研机构和社会组织开展各种类型的网络安全技能竞赛。

(三)技术研讨交流

网络安全学术研讨。组织国际学术交流研讨,举办高峰论坛、圆桌会议、对话沙龙等。

网络安全技术展示。行业协会、企业等举办网络安全新技术新产品展示、演示、洽谈会。

(四)科普材料和表彰奖励

发放网络安全科普材料。组织专家开展知识讲座。基层政府、企业、学校发放和张贴网络安全宣传材料,包括小册子、传单、海报、科普读物、道旗、印有网络安全宣传提示的小礼品。各大中小学校结合相关课程对学生开展一次网络安全教育活动。

表彰先进典型。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发挥社会资金积极性,集中表彰和奖励一批网络安全先进典型和作品。

(五)其他

其他形式的网络安全宣传教育活动。

五、工作要求

加强组织领导。各地方、各有关部门要深刻认识网毁中络安全意识和技能培养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将网络安全宣传周活动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加强领导,提前谋划,认真制定活动方案,在国家网络安全宣传周期间集中组织开展网络安全宣传教育活动,加大投入力度,调动全社会积极性,切实办好网络安全宣传周。

突出宣传实效。充分利用报刊、电台、电视台、网站和各类新媒体平台,加强活动宣传报道,制作播出专题节目,开展知识竞赛、主题晚会等,普及网络安全防护技能,提升全社会网络安全意识。

做好总结评估。中央网信办组织制定网络安全宣传周评估指标体系,各地方参照指标做好网络安全宣传周的总结,并将相关情况报中央网络安全和信息化领导小组。

2022关于网络安全主题活动方案篇2

按照《市教育局关于开展网络安全宣传周活动的通知》的相关要求,结合学校实际,经学校研究决定,在全校师生中开展网络安全教育宣传周活动,特制订方案如下:

一、活动时间

20__年__月__日(星期一)至__月__日(星期日)。

二、活动主题

网络安全为人民,网络安全靠人民。

三、具体内容:

(一)举行“共建网络安全,共享网络文明”网络安全教育周启动仪式__月__日(星期一),按照八小关于网络安全教育周的活动安排,组织开展“共建网络安全,共享网络文明”安全教育启动仪式,常校长做动员讲话,并做具体的活动安排和要求。

1、召开一次“共建网络安全,共享网络文明”为主题的班会各班要紧密结合学生不良的上网习惯,选择发生在学生身边的典型案例,组织和引导学生进行深入讨论身边存在的网络安全隐患,结合学生进入黑网吧等现象进行讨论,教育学生从自身做起,遵守网络安全准则。时时刻刻注意网络安全事项。班主任一定要在学生讨论后进行总结,教育学生提高网络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各班自行组织时间开展。但必须在__月__日前完成。

2、大队部组织落实相关活动并照相及过程资料的收集。

(二)、开展网络安全教育班级手抄小报及黑板报评比。每班5份手抄小报,各班出一期以“共建网络安全,共享网络文明”为主题的黑板报,学校进行评比(__月__日前)。要求:1、主题鲜明,内容丰富具教育性,无知识性错误和错别字。2、小报要充分显示本班开展的网络安全教育情况。

四、开展多种形式的网络安全教育宣传活动

活动周期间,学校LED屏播出网络安全教育宣传条幅,__月__日,上一节“绿色上网、文明上网、健康上网”网络安全公开课。同时充分利用黑板报、宣传栏、校园网等形式进行网络安全教育宣传,营造浓厚的网络安全教育氛围。

2022关于网络安全主题活动方案篇3

一、指导思想

以学习宣传网络强国战略思想、国家网络安全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标准为核心,以培育有高度的安全意识、有文明的网络素养、有守法的行为习惯、有必备的。防护技能的“四有好网民”为目的。政府主导、多方参与,在全市教育系统内集中开展网络安全宣传教育活动,增强广大网民的网络安全意识,提升基本防护技能,营造安全健康文明的网络环境,保障人民群众在网络空间的合法权益,切实维护国家网络安全。

二、宣传主题

共建网络安全共享网络文明

三、活动时间

20__年__月__日至__月__日,组织开展“网络安全知识进课堂”活动,普及网络安全知识。

四、活动范围

__市教育系统网络安全宣传周活动由__市电化教育馆负责组织开展。活动范围为全市教育系统各中小学校和中职院校。

五、活动方式

各县市(区)教育局、各学校、各有关单位要从实际出发,紧扣社会热点,因地制宜,针对不同人群有选择地组织开展活动。在策划和组织活动时注重创新,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形式:

(一)组织宣传活动。

在门户网站上开辟网络安全宣传专题栏目,利用微信公众号发布网络安全相关知识;在单位放置相关内容的宣传展板,悬挂条幅,张贴海报等;号召各学校创作以网络安全为主题的墙报、黑板报等等;学校自行印制相关内容的宣传册发放广大学生家长,扩大网络安全宣传周活动的影响力。

(二)开展“网络安全知识进课堂”活动。

指导全市各中职院校、中小学校开展“网络安全知识进课堂”活动。条件较好的学校可邀请网络安全专家走进校园,以报告会形式普及网络安全知识;其余学校围绕网络安全主题组织一节信息技术课,宣传并普及网络安全知识。

(三)安排“网络安全知识进社区”活动。

条件较好的学校可组织学生成立宣传小组,由信息技术课教师带队,进入人口较密集的社区、小区,利用展板等手段,宣传并讲解网络安全知识,增强学生参与社会活动的能力,提高全社会的网络安全防护意识和技能。

(四)排查网络安全隐患。

各单位对机房、网站、办公计算机及其他信息系统的安全状况进行自查,排除可能存在的安全隐患,尤其要注意涉密文件和数据的处理方式是否合乎规范。

六、其他事宜

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提高认识,把网络安全宣传周作为提升教育信息化安全发展的重要抓手,进一步提升我市教育系统的安全防护意识和技术水平,切实推动我市教育信息化工作健康、稳定发展。

2022关于网络安全主题活动方案篇4

一、活动时间

20__年9月14日-20日,9月15日校园日

二、活动主题

网络安全为人民,网络安全靠人民。

三、活动方式

(一)认真组织宣传教育活动。学校通过宣传橱窗、黑板报、学校公众号、校园广播、主题班会等宣传阵地,积极开展网络安全知识技能宣传普及,营造共同参与网络安全宣传周活动的良好氛围,提高学生的网络信息甄别和网络安全防范能力。

(二)积极参与校园日等活动。进行20__年国家网络安全宣传周山东省活动和校园日活动宣传,组织师生积极参与收看网络安全论坛、线上博览会,微课征集展播扩大网络安全宣传教育受众面。

(三)网络安全宣传周期间,通过互联网在线闯关答题的方式,普及和宣传有关网络安全方面教育,提高安全防范意识和应急处置能力,通过“网信__”“网信__”微信公众号进行网络安全知识技能在线答题活动,支持朋友转发、分享,答题完成后可抽取随机红包奖励。

(四)切实加强网络安全管理。学校将进一步强化网络安全责任,提高网络安全风险防范意识和防护能力。认真完善网络安全管理制度,理清网络资产清单,落实网络安全等级保护制度,加大网络安全工作保障力度,营造健康文明的校园网络环境。

2022关于网络安全主题活动方案篇5

一、总体要求

全市各级各类学校要围绕活动主题,宣传近年来国家和我省网络安全领取取得的重大成就;宣传贯彻《网络安全法》及相关配套法规,编写发放解读和宣传材料,广泛开展宣传普及,推进关键信息基础设施保护、大数据安全、个人信息保护等工作;通过发动广大师生广泛参与多种形式的网络安全教育活动,普及网络安全知识,提高网络素养,营造健康文明的网络环境,共同维护国家网络安全。

二、活动主题

网络安全为人民,网络安全靠人民

三、活动时间

__年__月

四、组织机构

为搞好“20__年网络安全宣传周活动”组织工作,确保该项工作在教育系统的顺利实施,市教育局成立20__年“网络安全宣传周活动”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市各级各类学校网络安全宣传周活动组织协调工作。

遂宁市教育系统“网络安全宣传周”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下设领导小组办公室,由何百舸兼办公室主任,杜昌坤、吴宽任办公室副主任,负责本次活动的有关组织协调工作。

五、活动内容

(一)开展学校校园日活动。9月18日,各学校结合自身实际,采取丰富多样的形式上好“网络安全示范课”,并组织师生进社区、场镇、农村宣传网络安全知识及防护技能。安居、船山、蓬溪、射洪、大英教育(体)局各确定4所乡村学校和国开区、河东新区、船山区各选两所城市学校作为宣传周的重点学校,于9月15日前将学校名单、学校分管领导联系方式等信息上报市教育局宣传科,校园日当天市教育局计划派记者到学校现场采访报道。市教育局将对部分教师的精品“网络安全示范课”颁发荣誉证书,并享受同级教学文化示范课的同样荣誉。

(二)制作形式多样的宣传作品。在校园内张贴网络安全知识海报、宣传活动网页和网络安全有关文章,发放宣传材料(网络安全宣传防范手册等);开展网络安全问卷调查、组织网络安全测试,发送网络防范提醒等;通过校园网络、广播、宣传栏、微博、微信等多渠道介绍网络安全知识,引导和带动师生全面了解和积极参与,扩大宣传教育的覆盖面,增强师生网络安全意识和防范意识。

(三)充分利用国家网络安全宣传资料进行宣传活动。转载、转播全国网络安全宣传周启动仪式、网络安全宣传公益短片、网络安全专家讲座等活动的宣传资料,有效学习网络安全知识,提高网络安全防范能力和应对能力,提高宣传效果。

(四)开展网络安全宣传体验活动。市各级各类学校结合本地本校实际,积极对接当地网信、公安等部门,以案例讲解、实地参观、现场观摩、情景模拟等方式,组织师生进行网络安全体验,近距离感知网络安全,增强网络安全意识,提升网络安全风险防范能力。

(五)进行网络安全隐患排查。对机房设备和网站及其他信息系统的安全状况进行自查,排查可能存在的安全隐患,同时对机房计算机、办公室计算机进行安全排查,重点检查涉密文件的处理方式是否合乎规范,软件和硬件是否符合国家有关要求。

六、活动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

举办网络安全宣传周活动是贯彻落实中央关于网络安全和信息化战略部署的重要举措。各级各类学校要高度重视,明确分管领导和责任部门,组织师生积极参与网信部门和教育系统开展的宣传教育活动,尤其要充分调动学生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推动活动形成声势。市教育局将国家网络安全教育工作纳入学校年度目标责任制考核,作为学校评优评先的重要依据。

(二)突出主题,注重工作实效。

要紧紧围绕活动主题,将网络安全教育与学生思想政治教育、文明校园建设、维护校园安全等工作有机结合,提升工作的针对性与实效性。要积极运用校内外宣传媒体特别是新媒体方式,推介宣传周有关活动,展播网络安全公益广告,报道师生活动资讯,提升宣传效果,营造网络安全人人有责、人人参与、安全上网、依法上网的良好氛围。

(三)加强协作,建立长效机制。

全市各级各类学校要以安全周为契机,加强与网信、公安等部门协作,探索建立青少年学生网络安全教育长效机制。要将网络安全教育工作作为学校常态化、制度化。要推动相关内容纳入新生教育、课程教育和课外实践活动,完善网络安全教育工作体系,切实增强教育实效,确保国家网络安全观入脑入心。

(四)认真总结,速报信息资料。各县区、学校在组织该项动活开展过程中,注意保存相关音频、视频、图片和文字等资料,并及时上报活动方案、工作动态,切实做好该项工作总结。工作总结、讲授示范课教师名单(含课题名称)及相关资料的电子文档于9月25日前由县区汇总报送市教育局宣传科。

2022关于网络安全主题活动方案篇6

为贯彻全国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工作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根据《省委网信办关于印发<20__年浙江省网络安全宣传周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教育部思想政治工作司关于组织开展20__年国家网络安全宣传周活动的通知》精神,决定在全省教育行业开展20__年网络安全宣传周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时间

20__年9月17日至9月23日,其中9月18日为“校园日”。

二、活动主题和总体要求

今年网络安全宣传周主题为“网络安全为人民、网络安全靠人民”。各地各校要围绕活动主题,深入学x家网络安全。

三、活动内容

1.举办网上“网络安全宣传进校园”讲座。

在9月18日“校园日”活动当天,省教育厅将邀请网络安全领域专家通过“之江汇教育广场”开设一期网络安全专题讲座。讲座重点围绕宣传网络安全相关法律法规及普及如何防范网络诈骗等知识。讲座内容将制作成视频资源通过“之江汇教育广场”供全省师生点播学习。各地各校要组织师生在网络安全宣传周期间特别是“校园日”当天观看学习。

2.举办大学生网络与信息安全学科竞赛。

举办大学生网络与信息安全竞赛(具体要求已另行通知)。比赛形式包括在线答题和现场比赛,其中预赛采用在线答题模式,题目覆盖计算机网络技术、Web安全、逆向分析、移动安全、二进制漏洞挖掘利用、密码学、安全编程等。决赛采用闯关解题模式,比赛题目包括但不限于网络技术、密码、渗透、解除、逆向、取证和溢出等。通过大学生网络与信息安全竞赛,推动网络安全人才培养。

3.开设教育网络安全宣传专栏。

依托“之江汇教育广场”开设浙江省教育网络安全宣传专栏,重点宣x,宣传贯彻全国、全省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工作会议精神;宣传国家、我省网络安全工作取得的重大成就;深入宣传《网络安全法》及相关配套法规,普及网络安全知识,提升师生网络安全意识和防护技能。

4.举办教育网络安全培训。

举办一期面向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各高校网络安全技术部门的网络安全培训班(具体要求已另行通知),重点学习网络安全应急预案和网络安全保障技术,通过培训提高全省教育行业技术骨干的网络安全技能和突发事件处置能力。

积极鼓励各高等学校在网络安全宣传周期间以校为单位组班参加国家教育行政学院举办的“加强网络与信息安全

推进教育信息化”专题网络培训。

5.参加全国大学生网络安全知识竞赛。

教育部思政司指导中国大学生在线、易班网分别组织开展“全国大学生网络安全知识竞赛”(网址:__,时间:9月3日至10月31日)、“全国大学生网络安全知识答题闯关”(网址:__,时间:9月10日至9月18日)活动,通过网络答题方式普及网络安全知识。各高等学校要组织学生积极参与竞赛,激发学生学习网络安全知识兴趣,提升网络安全防护技能。

四、工作要求

1.各地各校要高度重视网络安全宣传周活动,成立网络安全宣传周活动工作小组,制订网络安全宣传周工作方案,组织师生积极参与当地网信部门和教育系统开展的宣传教育活动,充分调动学生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各地还要积极支持有条件的学校在9月18日“校园日”当天开展网络安全宣传进校园、进课堂等活动。

2.各地各校要紧紧围绕活动主题,积极运用校内外宣传媒体特别是新媒体方式,报道宣传周有关活动,播放网络安全公益广告,推介网络安全作品,提升宣传效果,营造安全上网、依法上网的良好氛围。

3.各地各校要以宣传周为契机,加强与网信、公安等部门协作,探索建立青少年学生网络安全教育长效机制;要推动相关内容纳入新生教育、课程教育和课外实践活动,完善网络安全教育工作体系,切实增强教育实效。

请各地各校及时总结网络安全宣传周期间的活动开展情况,并于20__年9月26日前以邮件方式报省教育技术中心。联系人及联系方式:__。

2022关于网络安全主题活动方案篇7

一、活动时间

__年__月__日至__月__日。

二、活动主题

网络安全为人民,网络安全靠人民。

三、重点内容

(一)深入宣传中央网络安全和信息化领导小组成立以来,国家网络安全顶层设计、法规制度、技术创新、标准规范、人才培养、产业发展、宣传教育、国际合作等方面取得重大成就。

(二)深入宣传贯彻《网络安全法》和《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管理规定》、《互联网信息内容管理行政执法程序规定》等法律法规,进一步营造依法办网、文明上网、安全上网的良好氛围。

(三)编制发放宣传教育材料,推动媒体、企业、社会团体广泛开展网络安全宣传普及工作。通过举办展览、论坛知识竞赛等多种形式,以及报刊、电视台、网站等传播渠道,发动全民广泛参与网络安全宣传教育活动,普及网络安全知识,加强个人信息保护,提升社会网络安全意识和防护技能。

四、活动方式

各市(区)教育局、各学校、各有关单位要结合本单位实际,针对不同的对象有选择地组织开展活动。结合社会热点和百姓民生,进一步创新活动和宣传形式,加强交互性、体验性、趣味性,重点策划和组织系列活动,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形式:

(一)组织宣传活动。各单位可通过邀请网络安全方面的专家,组织网络安全知识专题讲座,普及网络安全知识;各单位门户网站上应开辟网络安全宣传专栏,发布网络安全有关知识;张贴与本次活动有关的宣传条幅、宣传海报等。

(二)网络安全隐患排查。各单位对机房设备和网站及其他信息系统的安全状况进行自查,排查可能存在的安全隐患,同时对办公用计算机进行安全排查,重点检查涉密文件的处理方式是否合乎规范。

(三)开展“网络安全知识进课堂”活动。省委网信办、省公安厅、省教育厅将会在宣传周活动期间指导全省各中小学校、中职院校和高校开展“网络安全知识进课堂”活动。各学校应不定期组织学生学习网络安全知识或防护技能,参观网络安全设施等。

(四)开展大学生网络安全知识竞赛。本届大学生网络安全知识竞赛由中共__省委网信办、__省教育厅联合主办,各高校以“普及网络安全知识,提高师生网络素养”为主题,开展__省第二届“网安启明星”大学生网络安全知识竞赛。竞赛在全省所有高校(含驻地军校)在校大学生中开展。初赛各高校自行组织;复赛在__月上旬,选择四所高校作为复赛点,每个赛点选出3支代表队,共12支队伍进入决赛;决赛在__月__日举行。

(五)举办网络安全征文活动。各市(区)教育局、各学校、各有关单位应积极组织参与由__省委网信办组织开展的“网聚安全”(具体活动方案详见附件)有奖征文活动。征文时间:即日起至__月__日,征文包括文章类、公益广告类、微视频类。获奖作品将在报刊、杂志、电台、电视台、各类电子屏和网站上刊载、展播、推送。

(六)__省“网络法治进校园”高校普法宣传活动。__月__日,中共__省委网信办、__省教育厅举办__省“网络法治进校园”高校普法宣传员培训班。组织全省高校法治宣传负责人和网络安全负责人开展网络法律法规知识培训,邀请有关专家围绕文明上网、依法上网、依法办网等法律法规进行解读,培养各高校网络法律法规宣传辅导员,为下一阶段开展网络安全法律法规普法宣传、推进“网络法治进校园”等活动提供师资力量。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提前谋划。各地各单位要深刻认识网络安全意识和技能培养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将网络安全宣传周活动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加强领导,提前谋划,认真制定活动方案。在国家网络安全宣传周期间积极组织开展网络安全宣传教育活动,切实办好网络安全宣传周。

(二)突出实效,形成声势。活动期间统一使用“国家网络安全宣传周”标识,突出宣传周主题和宣传重点。充分利用网站、报刊和各类新媒体平台,进行广泛宣传,扩大覆盖面,提高影响力,普及网络安全防护技能,提升师生的网络安全意识。

(三)做好总结,表彰先进。宣传周结束后,我厅将评选一批优秀作品报省委网信办。省委网信办将集中表彰和奖励一批网络安全先进典型和作品。各地各单位要做好网络安全宣传周的总结,并将总结情况于__月__日(星期日)前报省教育信息化管理中心。

请各市(区)地各单位确定一名宣传周活动联络人,于__月__日(星期日)前将联络人名单、联系方式以及本地本单位宣传周活动方案报省教育信息化管理中心。

Ⅷ 用户信息超百万公司国外上市须审查 ,公众可通过哪些途径和方式提出反馈意见

7月10日,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发布关于《网络安全审查办法(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通知。公众可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反馈意见:

1、登录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部中国政府法制信息网(www.moj.gov.cn、www.chinalaw.gov.cn),进入首页主菜单的“立法意见征集”栏目提出意见。

2、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发送至:[email protected]

3、通过信函方式将意见寄至:北京市西城区车公庄大街11号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网络安全协调局,邮编100044,并在信封上注明“网络安全审查办法征求意见”。

意见反馈截止日期为2021年7月25日。

网络安全审查工作的时限:

网络安全审查办公室认为需要开展网络安全审查的,应当自向运营者发出书面通知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完成初步审查,包括形成审查结论建议和将审查结论建议发送网络安全审查工作机制成员单位、相关关键信息基础设施保护工作部门征求意见;情况复杂的,可以延长15个工作日。

网络安全审查工作机制成员单位和相关关键信息基础设施保护工作部门应当自收到审查结论建议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书面回复意见。

以上内容参考 央视新闻-国家网信办拟规定:掌握超过100万用户个人信息运营者赴国外上市须审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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