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等保20标准网络安全的最新防护规范
随着网络安全的日益重要,等保20标准网络安全的防护规范也受到了越来越多的关注。等保20标准是信息安全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发布的一系列网络安全标准,旨在提高网络安全防护水平,保护网络系统的安全性和可靠性。本文将介绍等保20标准网络安全的防护规范,以及如何实施这些规范,以便更好地保护网络安全。
1.1 等保20标准网络安全的防护规范
等保20标准网络安全的防护规范是信息安全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发布的一系列网络安全标准,旨在提高网络安全防护水平,保护网络系统的安全性和可靠性。等保20标准网络安全的防护规范包括:网络安全策略、网络安全管理、网络安全技术、网络安全审计、网络安全培训和网络安全应急处理等。
1.1.1 网络安全策略
网络安全策略是网络安全防护的基础,是网络安全防护的步。网络安全策略的主要内容包括:网络安全目标、网络安全责任、网络安全管理体系、网络安全技术措施、网络安全审计、网络安全培训和网络安全应急处理等。网络安全策略的制定应结合企业的实际情况,确定网络安全的目标,明确网络安全的责任,制定网络安全管理体系,确定网络安全技术措施,制定网络安全审计、网络安全培训和网络安全应急处理等等。
1.1.2 网络安全管理
网络安全管理是网络安全防护的重要组成凳铅启部分,是网络安全防护的第二步。网络安全管理的主要内容包括:网络安全策略的实施、网络安全技术的实施、网络安全审计的实施、网络安全培训的实施、网络安全应急处理的实施等。网络安全管理的实施应结合企业的实际情况,按照网络安全策略的要求,制定网络安全技术措施,实施网络安全审计,实施网络安全培训,实施网络安全应急处理等等。
1.2 如何实施等保20标准网络安全的防护规范
实施等保20标准网络安全的防护规范,需要企业充分认识网络安全的重要性,建立健全网络安全管理体系,制定网络安全策略,实施网络安全技术措施,实施网络安全审计,实施网络安全培训,实施网络安全应急处理等等。
首先,企业要充分认识网络安全的重要性,建立健全网络安全管理体系,明确网络安全的责任,制定网络安全策略,确定网络安全技术措施,制定网络安全审计、网络安全培训和网络安全应急处理等等。
其次,企业要实施网络安全技术措施,包括:安装防火墙、安装入侵检测系统、安装反病毒软件、安装数据加密软件、安装日志审计系统等等。
再次,企业要实施网络安全审计,定期对网络安全管理体系、网络安全技术措施、网络安全培训和网络安全应急处理等进行审计,以激判确保网络安全管理体系的有效性和可持续性枣如。
,企业要实施网络安全培训和网络安全应急处理,定期对员工进行网络安全培训,以提高员工的网络安全意识,并制定网络安全应急处理程序,以便在发生网络安全事件时,能够及时有效地处理。
结论
等保20标准网络安全的防护规范是信息安全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发布的一系列网络安全标准,旨在提高网络安全防护水平,保护网络系统的安全性和可靠性。实施等保20标准网络安全的防护规范,需要企业充分认识网络安全的重要性,建立健全网络安全管理体系,实施网络安全技术措施,实施网络安全审计,实施网络安全培训,实施网络安全应急处理等等。只有企业充分认识网络安全的重要性,建立健全网络安全管理体系,实施等保20标准网络安全的防护规范,才能有效地保护网络安全,确保网络系统的安全性和可靠性。
⑵ 网络安全等级保护2.0标准体系
等级保护2.0标准主要特点
首先,我们来看看网络安全等级保护2.0的主要标准,如下图:
说起网络安全等级保护2.0标准的特点,马力副研究员表示,主要体现在以下三个方面:
一是,对象范围扩大。新标准将云计算、移动互联、物联网、工业控制系统等列入标准范围,构成了“安全通用要求+新型应用安全扩展要求”的要求内容。
二是,分类结构统一。新标准“基本要求、设计要求和测评要求”分类框架统一,形成了“安全通信网络”、“安全区域边界”、“安全计算环境”和“安全管理中心”支持下的三重防护体系架构。
三是,强化可信计算。新标准强化了可信计算技术使用的要求,把可信验证列入各个级别并逐级提出各个环节的主要可信验证要求。
“标准从一级到四级全部提出了可信验证控件。但在标准的试用期间,对于可信验证的落地还存在诸多挑战。所以,我们希望与这次参会的所有硬件厂商、软件厂商、安全服务商共同努力,把可信验证、可信计算这方面的产品产业化,来更好地支撑新标准。” 马力副研究员说到。
等级保护2.0标准的十大变化
随后,他为大家解读了等级保护2.0标准的十大变化,具体如下:
1、名称的变化
从原来的《信息系统安全等级保护基本要求》改为《信息安全等级保护基本要求》,再改为《网安全等级保护基本要求》。
2、对象的变化
原来的对象是信息系统,现在等级保护的对象是网络和信息系统。安全等级保护的对象包括网络基础设施(广电网、电信网、专用通信网络等)、云计算平台/系统、大数据平台/系统、物联网、工业控制系统、采用移动互联技术的系统等。
3、安全要求的变化
由“安全要求”改为“安全通用要求和安全扩展要求”。
安全通用要求是不管等级保护对象形态如何必须满足的要求,针对云计算、移动互联、物联网和工业控制系统提出了特殊要求,成为安全扩展要求。
4、章节结构的变化
第三级安全要求的目录与之前版本明显不同,以前包含技术要求、管理要求。现在的目录包含:安全通用要求、云计算安全扩展要求、移动互联安全扩展要求、物联网安全扩展要求、工业控制系统安全扩展要求。
对此,马力副研究员指出:“别小看只是目录架构的变化,这导致整个新标准的使用不同。1.0标准规定技术要求和管理要求全部实现。现在需要根据场景选择性的使用通用要求+某一个扩展要求。”
5、分类结构的变化
在技术部分,由物理安全、网络安全、主机安全、应用安全、数据安全,变更为安全物理环境、安全通信网络、安全区域边界、安全计算环境、安全管理中心;在管理部分,结构上没有太大的变化,从安全管理制度、安全管理机构、人员安全管理、系统建设管理、系统运维管理,调整为安全管理制度、安全管理机构、安全管理人员、安全建设管理、安全运维管理。
6、增加了云计算安全扩展要求
云计算安全扩展要求章节针对云计算的特点提出特殊保护要求。对云计算环境主要增加的内容包括:基础设施的位置、虚拟化安全保护、镜像和快照保护、云服务商选择和云计算环境管理等方面。
7、增加了移动互联网安全扩展要求
移动互联安全扩展要求章节针对移动互联的特点提出特殊保护要求。对移动互联环境主要增加的内容包括:无线接入点的物理位置、移动终端管控、移动应用管控、移动应用软件采购和移动应用软件开发等方面。
8、增加了物联网安全扩展要求
物联网安全扩展要求章节针对物联网的特点提出特殊保护要求。对物联网环境主要增加的内容包括:感知节点的物理防护、感知节点设备安全、感知网关节点设备安全、感知节点的管理和数据融合处理等方面。
9、增加了工业控制系统安全扩展要求
工业控制系统安全扩展要求章节针对工业控制系统的特点提出特殊保护需求。对工业控制系统主要增加的内容包括:室外控制设备防护、工业控制系统网络架构安全、拨号使用控制、无线使用控制和控制设备安全等方面。
10、增加了应用场景的说明
增加附录C描述等级保护安全框架和关键技术,增加附录D描述云计算应用场景,附录E描述移动互联应用场景,附录F描述物联网应用场景,附录G描述工业控制系统应用场景,附录H描述大数据应用场景(安全扩展要求)。
等级保护2.0标准的主要框架和内容
为了让大家更为直观的了解等级保护2.0标准的主要框架和内容,我重点通过PPT来阐述。
首先来看看新标准结构:
2008版基本要求文档结构如下:
新基本要求文档结构如下:
安全通用要求中的安全物理部分变化不大,见下面:
网络试用版到***版被拆分了三个部分:安全通信网络、安全区域边界、安全管理中心。安全管理中心在强调集中管控的时候,再次强调了系统管理,审计管理,安全管理,构成新的标准内容。具体如下:
演讲***,马力副研究员对几个扩展要求进行了总结展示。他强调,GB/T22239-2019《信息安全技术 网络安全等级保护基本要求》将替代原来的GB/T2239-2008《信息安全技术 信息系统安全等级保护基本要求》,并呼吁大家认真学习新版等保要求。
⑶ 通信网络安全防护管理办法建立了哪些安全防护制度
一是通信网络单元的分级和备案制度。《办法》规定通信网络运行单位应当对本单位已正式投入运行的通信网络进行单元划分,并按照各通信网络单元遭到破坏后可能对国家安全、经济运行、社会秩序、公众利益的危害程度,由低到高分别划分为五级。为便于电信管理机构掌握有关情况,通信网络运行单位应当将通信网络单元的划分和定级情况向电信管理机构备案。
二是安全防护措施的符合性评测制度。为确保通信网络单元安全防护措施落实到位,《办法》规定通信网络运行单位应当按照标准落实与通信网络单元级别相适应的安全防护措施,并进行符合性评测。其中三级及三级以上通信网络单元应当每年进行一次符合性评测,二级通信网络单元应当每两年进行一次符合性评测。
三是通信网络安全风险评估制度。《办法》规定通信网络运行单位应当组织对通信网络单元进行安全风险评估,及时发现并消除重大网络安全隐患。其中三级及三级以上通信网络单元应当每年进行一次安全风险评估,二级通信网络单元应当每两年进行一次安全风险评估。
四是通信网络安全防护检查制度。《办法》规定电信管理机构要对通信网络运行单位开展通信网络安全防护工作的情况进行检查,并明确了检查工作方式和有关要求。
此外,《办法》还对通信网络运行单位开展容灾备份、事件监测和演练等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
⑷ 网络安全等级保护2.0标准正式实施的时间是
2019年12月1日网络安全等级保护2.0国家标准的正式实施,标志着我国网络安全等级保护制度进入了全新时代。作为国家等级保护标准体系的核心标准之一的GB/T 22240-2020《信息安全技术 网络安全等级保护定级指南》(以下简称“定级指南”)于2020年4月28日发布,2020年11月1日正式实施。
定级指南规定了非涉及国家秘密的等级保护对象的定级方法和流程,通过指导网络运营者合理划分定级对象和准确的确定安全保护等级,为后续的安全建设整改、等级测评等工作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01 等级保护对象扩大了
等保保护定级对象主要包括:信息系统、通信网络设施和数据资源等
信息系统就是我们在1.0时候的定级对象,指的是各类信息系统;
通信网络设施指的是为信息流通、网络运行等起基础支撑作用的网络设备设施,主要包括电信网、广播电视传输网和行业或单位的专用通信网等;
数据资源指的是具有或预期具有价值的数据集合,数据资源主要是拥有大量各类有价值的数据,那么这些单位需要保护好这些数据资源,自然需要对该数据资源进行定级,我们可以想象的这类数据有:人社数据、医保数据、公积金数据、个人财产数据(银行、房产、保险等)等信息。
需要注意的是:
当安全责任主体相同时,大数据、大数据平台/系统宜作为一个整体对象定级;
当安全责任主体不同时,大数据应独立定级;涉及到大量公民个人信息以及为公民提供公共服务的大数据平台/系统,原则上其安全保护等级不低于三级;
不是所有的这类数据都需要独立去定级,日常中主要存在数据进行集中化后的场景,例如一些地方的大数据局或者政务中心将各行业的一些数据要过来后进行相关应用或使用时应当对这些数据进行独立定级。
02 定级要素与安全保护等级新关系
当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造成特别严重损害时依然定为二级。
根据2.0的定级指南中定级要数与安全保护等级的关系表我们发现当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造成特别严重损害时依然为二级,这块在征求意见稿中是第三级。
定级要素与安全保护等级的关系如下:
03 受侵害的客体表现形式有哪些
定级对象受到破坏时所侵害的客体包括国家安全、社会秩序、公众利益以及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侵害国家安全的事项包括以下方面:
1.影响国家政权稳固和领土主权、海洋权益完整;
2.影响国家统一、民族团结和社会稳定;
3.影响国家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和文化实力;
4.其他影响国家安全的事项。
侵害社会秩序的事项包括以下方面:
1.影响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的生产秩序、经营秩序、教学科研秩序、医疗卫生秩序;影响公共场所的活动秩序.公共交通秩序;
2.影响人民群众的生活秩序;
3.其他影响社会秩序的事项。
侵害公共利益的事项包括以下方面:
1.影响社会成员使用公共设施;
2.影响社会成员获取公开数据资源;
3.影响社会成员接受公共服务等方面;
4.其他影响公共利益的事项。
业务信息安全和系统服务安全受到破坏后,可能产生以下侵害后果:
1.影响行使工作职能;
2.导致业务能力下降;
3.引起法律纠纷;
4.导致财产损失;
5.造成社会不良影响;
6.对其他组织和个人造成损失;
7.其他影响。
侵害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是指受法律保护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所享有的社会权利和利益等受到损害。
确定受侵害的客体时.首先判断是否侵害国家安全,然后判断是否侵害社会秩序或公众利益.最后判断是否侵害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
04 定级新流程
对于新建网络、运营者应当依照等级保护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和本标准,在规划设计阶段确定其安全保护等级;对于跨省或者全国统一联网运行的网络可以由行业主管(监管)部门统一组织定级工作。安全保护等级初步确定为第二级及以上的等级保护对象,其运营者应当依据标准要求分别进行专家评审、主管部门核准和公安机关备案审核,最终确定其安全保护等级。
定级中的一般工作流程:
专家评审:定级对象的运营、使用单位应组织信息安全专家和业务专家等,对初步定级结果的合理性进行评审,并出具专家评审意见 。
主管部门审批:定级对象的运营、使用单位应将初步定级结果报请行业主管(监管)部门核准,并出具核准意见。
公安机关审核:定级对象的运营、使用单位应按照相关管理规定,将初步定级结果提交公安机关进行备案审查,审查不通过,其运营使用单位应组织重新定级;审查通过后最终确定定级对象的安全保护等级。
企业合规通过等保2.0,完成备案审核后还需通过整改建设、等级评测的工作流程。
网堤安全一站式等保合规解决方案
等级保护的各个阶段有着不同的工作重点,网堤安全凭借着深厚的技术实力和丰富的安全服务项目经验,针对等级保护各个阶段同时可提供专业的等保咨询服务、安全防护产品、安全技术服务和安全运营服务。为各行业、各种场景的安全等级保护建设、提供全流程的保驾护航。
法律依据:
《网络安全法》第二十一条规定:
国家实行网络安全等级保护制度。网络运营者应当按照网络安全等级保护制度的要求,履行下列安全保护义务,保障网络免受干扰、破坏或未经授权的访问,防止网络数据泄漏或者被窃取、篡改。
⑸ 通信网络安全防护管理办法
第一条为了加强对通信网络安全的管理,提高通信网络安全防护能力,保障通信网络安全畅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电信条例》,制定本办法。第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电信业务经营者和互联网域名服务提供者(以下统称“通信网络运行单位”)管理和运行的公用通信网和互联网(以下统称“通信网络”)的网络安全防护工作,适用本办法。
本办法所称互联网域名服务,是指设置域名数据库或者域名解析服务器,为域名持有者提供域名注册或者权威解析服务的行为。
本办法所称网络安全防护工作,是指为防止通信网络阻塞、中断、瘫痪或者被非法控制,以及为防止通信网络中传输、存储、处理的数据信息丢失、泄露或者被篡改而开展的工作。第三条通信网络安全防护工作坚持积极防御、综合防范、分级保护的原则。第四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以下简称工业和信息化部)负责全国通信网络安全防护工作的统一指导、协调和检查,组织建立健全通信网络安全防护体系,制定通信行业相关标准。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通信管理局(以下简称通信管理局)依据本办法的规定,对本行政区域内的通信网络安全防护工作进行指导、协调和检查。
工业和信息化部与通信管理局统称“电信管理机构”。第五条通信网络运行单位应当按照电信管理机构的规定和通信行业标准开展通信网络安全防护工作,对本单位通信网络安全负责。第六条通信网络运行单位新建、改建、扩建通信网络工程项目,应当同步建设通信网络安全保障设施,并与主体工程同时进行验收和投入运行。
通信网络安全保障设施的新建、改建、扩建费用,应当纳入本单位建设项目概算。第七条通信网络运行单位应当对本单位已正式投入运行的通信网络进行单元划分,并按照各通信网络单元遭到破坏后可能对国家安全、经济运行、社会秩序、公众利益的危害程度,由低到高分别划分为一级、二级、三级、四级、五级。
电信管理机构应当组织专家对通信网络单元的分级情况进行评审。
通信网络运行单位应当根据实际情况适时调整通信网络单元的划分和级别,并按照前款规定进行评审。第八条通信网络运行单位应当在通信网络定级评审通过后三十日内,将通信网络单元的划分和定级情况按照以下规定向电信管理机构备案:
(一)基础电信业务经营者集团公司向工业和信息化部申请办理其直接管理的通信网络单元的备案;基础电信业务经营者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子公司、分公司向当地通信管理局申请办理其负责管理的通信网络单元的备案;
(二)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者向作出电信业务经营许可决定的电信管理机构备案;
(三)互联网域名服务提供者向工业和信息化部备案。第九条通信网络运行单位办理通信网络单元备案,应当提交以下信息:
(一)通信网络单元的名称、级别和主要功能;
(二)通信网络单元责任单位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三)通信网络单元主要负责人的姓名和联系方式;
(四)通信网络单元的拓扑架构、网络边界、主要软硬件及型号和关键设施位置;
(五)电信管理机构要求提交的涉及通信网络安全的其他信息。
前款规定的备案信息发生变化的,通信网络运行单位应当自信息变化之日起三十日内向电信管理机构变更备案。
通信网络运行单位报备的信息应当真实、完整。第十条电信管理机构应当对备案信息的真实性、完整性进行核查,发现备案信息不真实、不完整的,通知备案单位予以补正。第十一条通信网络运行单位应当落实与通信网络单元级别相适应的安全防护措施,并按照以下规定进行符合性评测:
(一)三级及三级以上通信网络单元应当每年进行一次符合性评测;
(二)二级通信网络单元应当每两年进行一次符合性评测。
通信网络单元的划分和级别调整的,应当自调整完成之日起九十日内重新进行符合性评测。
通信网络运行单位应当在评测结束后三十日内,将通信网络单元的符合性评测结果、整改情况或者整改计划报送通信网络单元的备案机构。第十二条通信网络运行单位应当按照以下规定组织对通信网络单元进行安全风险评估,及时消除重大网络安全隐患:
(一)三级及三级以上通信网络单元应当每年进行一次安全风险评估;
(二)二级通信网络单元应当每两年进行一次安全风险评估。
国家重大活动举办前,通信网络单元应当按照电信管理机构的要求进行安全风险评估。
通信网络运行单位应当在安全风险评估结束后三十日内,将安全风险评估结果、隐患处理情况或者处理计划报送通信网络单元的备案机构。
⑹ 网络安全防范措施主要有哪些
计算机网络安全措施主要包括保护网络安全、保护应用服务安全和保护系统安全三个方面,各个方面都要结合考虑安全防护的物理安全、防火墙、信息安全、Web安全、媒体安全等等。
1、保护网侍仿络安全。网络安全是为保护商务各方网络端系统之间通信闭缺过程的安全性。保证机密性、完整性、认证性和访问控制性是网络安全的重要因素。
2、保护应用安全。保护应用安全,主要是针对特定应用(如Web服务器、网络支付专用软件系统)所建立的安全防护措施,它独立于网络的任何其他安全防护措施。虽然有些防护措施可能是网络安全业务的一种替代或重叠,如Web浏览器和Web服务器在应用层上对网络支付结算信息包的加密,都通过IP层加密,但是许多应用还有自己的特定安全要求。
3、保护系统安全。保护系统安全,是指从整体电子商务系统或网络支付系统的角度进行安全防护,它与网络系统硬件平台轿谈辩、操作系统、各种应用软件等互相关联。
⑺ 网络安全等级保护2.0国家标准
等级保护2.0标准体系主要标准如下:1.网络安全等级保护条例2.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等级划分准则3.网络安全等级保护实施指南4.网络安全等级保护定级指南5.网络安全等级保护基本要求6.网络安全等级保护设计技术要求7.网络安全等级保护测评要求8.网络安全等级保护测评过程指南。
第一级(自主保护级),等级保护对象受到破坏后,会对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造成损害,但不损害国家安全、社会秩序和公共利益;
第二级(指导保护级),等级保护对象受到破坏后,会对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产生严重损害,或者对社会秩序和公共利益造成损害,但不损害国家安全;
第三级(监督保护级),等级保护对象受到破坏后,会对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产生特别严重损害,或者对社会秩序和公共利益造成严重损害,或者对国家安全造成损害;
第四级(强制保护级),等级保护对象受到破坏后,会对社会秩序和公共利益造成特别严重损害,或者对国家安全造成严重损害;
第五级(专控保护级),等级保护对象受到破坏后,会对国家安全造成特别严重损害
相较于1.0版本,2.0在内容上到底有哪些变化呢?
1.0定级的对象是信息系统,2.0标准的定级的对象扩展至:基础信息网络、云计算平台、物联网、工业控制系统、使用移动互联技术的网络以及大数据平台等多个系统,覆盖面更广。
再者,在系统遭到破坏后,对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造成特别严重损害的由原来的最高定为二级改为现在的最高可以定为三级。
最后,等保2.0标准不再强调自主定级,而是强调合理定级,系统定级必须经过专家评审和主管部门审核,才能到公安机关备案,定级更加严格。
总结通过建立安全技术体系和安全管理体系,构建具备相应等级安全保护能力的网络安全综合防御体系,开展组织管理、机制建设、安全规划、通报预警、应急处置、态势感知、能力建设、监督检查、技术检测、队伍建设、教育培训和经费保障等工作。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
第二十一条国家实行网络安全等级保护制度。网络运营者应当按照网络安全等级保护制度的要求,履行下列安全保护义务,保障网络免受干扰、破坏或者未经授权的访问,防止网络数据泄露或者被窃取、篡改:
(一)制定内部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确定网络安全负责人,落实网络安全保护责任;
(二)采取防范计算机病毒和网络攻击、网络侵入等危害网络安全行为的技术措施;
(三)采取监测、记录网络运行状态、网络安全事件的技术措施,并按照规定留存相关的网络日志不少于六个月;
(四)采取数据分类、重要数据备份和加密等措施;
(五)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义务。
第三十一条国家对公共通信和信息服务、能源、交通、水利、金融、公共服务、电子政务等重要行业和领域,以及其他一旦遭到破坏、丧失功能或者数据泄露,可能严重危害国家安全、国计民生、公共利益的关键信息基础设施,在网络安全等级保护制度的基础上,实行重点保护。关键信息基础设施的具体范围和安全保护办法由国务院制定。
国家鼓励关键信息基础设施以外的网络运营者自愿参与关键信息基础设施保护体系。
⑻ 网络安全的防护技术有哪些
信息系统安全防护技术:
1、网络和系统隔离:隔离内部网络肢派和外部网络, 使所有内外网之间的通信都经过特殊的检查;
盯塌2、网络和系统安全扫描:网络安全扫描和系统扫描产品可以对内部网络、操作系统、系统服务、以及防火墙等系统的安全漏洞进行检历则贺测;
3、安全实时监控与入侵发现技术:信息系统的安全状况是动态变化的,安全实时监控系统可以发现入侵行为并可以调整系统进行及时的保护反应;
4、操作系统安全加固:采用B级系统替代传统的C级系统是解决系统安全问题的比较根本性的措施;
5、数据库系统和应用系统安全加固:在要害信息系统的服务器中采用B级操作系统,,并配备B级数据库管理系统;
6、可生存技术:可生存性是指在遭受攻击, 发生失效或事故时,,仍能及时完成服务使命的能力,主要是指健康性、适应性、多样性、进化性和恢复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