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公民应该如何参与与网络防腐活动
公民应该理性的参与网络的反腐败活动,这样的话不被其他的人带来路线,而且不要保持主观意向来判断,要保持客观和理智。
‘贰’ 如何发挥网络的反腐作用
建设当今时代,网络全面浸入了人们的工作、学习和生活,深刻地影响和改变着传统的面目和模式,同样,网络监督,也推动着传统的反腐格局变得更加开明开放。如何更好地运用网络反腐,完善网络反腐机制,建立网络反腐机构,拓展网络反腐渠道,健全网络反腐体制,这是一个值得深入思考的问题。 一、网络反腐的特点
网络反腐的兴起意义重大,它标志着反腐败工作进入了一个新阶段,必将在相当程度上推动反腐败的进程。从积极的方面来讲,网络反腐具有以下几个特点: 1.方法的参与性
网络反腐,信息来源广,监督成本低,方便快捷。传统举报,大多是相关受害人或知情人通过邮寄举报信件、拨打举报电话或上门等方式向纪委等职能部门检举揭发腐败分子的违法违纪事实,举报信息来源有限,且成本较高。随着科技的发展,举报渠道日渐丰富。纪检监察机关的信访举报网站,各种互联网社区、论坛等都成为网民参与监督、反对腐败的平台。我国网民数量近3亿,3亿网民使网络监督无时不在、无处不在,俨然是一张群众监督的天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得到很大程度的实现,网络反腐的快速便捷,群众的主体意识日益崛起,为网络监督和网络反腐奠定了坚实的群众基础。 2.快速的传递性
举报材料公开透明,能保证舆论监督在阳光下进行。以网络作为平台的民间反腐,可以说是一种公开举报,它给予负有监督责任的部门以巨大的压力。按传统的举报方式,反腐部门是否进行了查处、结果怎样,举报人都不清楚。通过网络反腐,有关部门在舆论压力下,要时时作出反应,民众能及时了解到案情进展情况。****房产局长周久耕会议上抽天价烟、戴名表能被网民盯上,事件一经网络曝光,两三天就有7万多条跟帖,**市房管局等多个政府部门由此被推到了舆论的风口浪尖。在网络舆论的强大压力下,**有关部门9天内介入调查,18天内免去周久耕房产局局长职务。可见,网络的快速传播特性及所形成的巨大舆论压力,就像一付催化剂,提高了政府相关职能部门的行政效能。 3.未知的匿名性
互联网具有巨大的虚拟性和隐形化、无障碍性和大众化、随时性和低风险性的特点,网络民喜欢利用网络反腐,也正是因为网络有传播广泛、交流便捷、身份虚拟以及风险小等不少优点。网民之所以选择网络反腐,不少人是担心遭到被举报人的报复打击,而网络隐蔽性强,正好可以保护自己。可以这样说,网络匿名、隐蔽的特性大大降低了举报人被打击报复的可能性,增强了网民参与反腐的勇气,网络信息快捷,既方便群众举报,又能为有关部门提供办案线索,有利于形成全民反腐、全民参与的大格局。 4.广泛的影响性
网络遍及千家万户,而且传播速度极快,各种观点事件,一旦发布在网络上,常常可以迅速产生广泛的社会反响。事实证明,利用网络反腐不但有利于保护自己,而且容易制造社会轰动效应,引起相关部门的重视,使所揭露的腐败事件,能尽快进入司法程序。因此,网络反腐有时范围更广效果更好。天价烟事件后,不少干部开始注意自己的外表穿戴和行为举止了。有些干部不禁要抽空儿自省:监督无处不再,要想人不知,除非己莫为。可见,互联网公开、透明和广泛传播的特性不仅促成了网络反腐的成功,也在无形中扩大了教育范围,增强了警示教育效果。
同时,网络监督存在的问题:
一是网络反腐尚缺乏系统的法律支撑。目前,对网上举报、网络监督、网上反腐,没有一个系统的法规和条例来规范,因此,也就没有统一的运作程序、没有统一的工作流程、没有统一的接纳和反馈机制。更为重要的是,目前我国还没有专门的保护网络举报人的法律,
一旦举报人受到打击如何处置?同样,如果属于诬告,如何保护被举报人的合法权益,还其清白?虽有些相关的规定散见于各部门法规当中,但缺乏实际可操作性,所以举报人遭到打击报复的事情屡有发生,而被举报人被诬告的现象同样也时有发生。
二是网络反腐也有非理性思维成分。正因为网络有其虚拟性、隐秘性,一些非理性的成分也借网络反腐之名迅速滋生和蔓延。网络匿名、隐蔽的特性大大降低了举报人被打击报复的可能性,增强了网民参与反腐的勇气。但有些网民却利用网络匿名、隐蔽的特点,在网上故意夸大、歪曲事实,有的打着监督和反腐的旗号,进行诽谤谩骂、妖言惑众和人身攻击,有的带有强烈的情绪化和煽动性言论,干扰着普通民众的判断,有的滥用人肉搜索,侵犯公民的隐私权,等等。
三是网络信息容易泄露反腐机密。由于网络监督和网络反腐很大一部分是在网上大张旗鼓地公开信息,这样容易打草惊蛇,让被举报对象及早准备,事先串供或销毁证据,导致很多事情查不实也无法查实。这样不但加大查处难度,反过来被举报人会告其诽谤,司法机关只能追究举报人的诽谤责任,反而使举报人陷于被追究诽谤责任的被动地位。由于缺乏相应法律规范,一旦发生纠纷也难以处理。 四是网络信息有时容易误导网民。因为网络的真实性无法核实,许多网民自身素质不高,容易对网络信息造成误判,形成错误的判断。 二、加快完善网络反腐建设的几点思考
网络反腐是一项系统工程,网络反腐不仅涉及到现实空间的反腐工作,还涉及到虚拟空间的管理和运作,网络反腐也只有在法制化轨道上运行,才能更好地发挥其应有的作用。因此,要象重视实际空间反腐工作一样重视虚拟空间反腐工作,扬长避短,使网络反腐与其他反腐手段相互配合,成为反腐败斗争的强大武器。 1.加快建立和完善网络反腐制度
目前,网络反腐尽管轰轰烈烈,但在制度构建和运用方面显得滞后。一方面,缺少对网络反腐本身的运行保护,另一方面,缺少对举报人员的保护。因此,要尽快出台网络管理的法律法规,建立网络举报、网络反腐、网络保密的一整套有效的管理制度和办法,使网络反腐在法制的轨道上健康发展。一是要建立保护证人制度。要根据有关案例,不断修改完善有关制度,特别是消除举报人的后顾之忧。世界上有很多国家和地区,制定了保护证人的法律。二是尽快启动《个人信息保护法》的立法程序。公众人物的职务行为和个人的信息要明确区分开来,政府官员等公众人物的职务行为以及担负社会公众责任的行为,不存在信息保护,这种行为本身就要接受来自社会公众的监督,不管是网上还是网下,但不涉及其职务行为及公众社会身份的个人隐私应当受到保护。三是建立并不断完善有关网络反腐的运行机制。网络反腐要借鉴成功的例子,结合各地实际探索新形势下的运行模式,以便更好地提高网络反腐效率。
2.加快建立网络反腐队伍
纪检监察机关、检察机关等部门要加强对新形势下网络反腐工作的研究,加强力量,充实人员,成立专门机构。这个机构的人员可以由尖端网络技术人员、纪检监察干部和研究反腐倡廉理论的专家学者等构成,以形成网络反腐的组合优势。这个专门机构可有五个方面的职能:一是分类梳理,综合协调。对网络相关线索进行专业的收集、分析,按真实性、可查性、影响性分级管理,及时在网上就调查情况对网友进行答复,保证渠道通畅。二是甄别信息,加强沟通。要学会面对网民,注重从网络听取民意、汇聚民智、甄别真伪,及时发现、分析、解决、回复问题,引导网民良性互动,在分析事实、辨别是非中体现正确导向,搭建起网民和纪检监察机关的互动平台。三是发布信息,及时引导。对由于网络披露的信息引起的混乱,要及时发布权威信息,澄清有关是非或说明有关情况,维护稳定,构建和谐,发布的信息务必实事求是权威准确。四是保护举报,维护权益。不论是实名举报还是匿名举报,
只要是线索清晰、事实确凿,就应把举报者列入保护范围,切实维护举报者的权益。五是研究案例,把握规律。制定并不断完善一套实用实效的规章制度和运行机制,分析网络举报的特点,探索网络反腐的规律,逐步向网络反腐的法制化、规范化迈进。 3.加快拓展网络反腐渠道
要大力加强纪检监察、检察机关等举报网站的建设,使官方网站成为举报的主流网站,成为网络反腐的主导。特别是要增强官方反腐网站的吸引力、影响度,更加关注民意,代表民众的利益,契合民众的心理和趣向。只有这样,官方反腐网站才能在反腐斗争中发挥主导作用。与此同时,要开展各种形式的反腐网络探索,拓宽网络反腐渠道,比如,除了建立网站外,还可开通举报邮箱、开通实时QQ、开通MSN、开通反腐败博客、论坛、BBS等,丰富反腐途径,畅通反腐渠道,让网民的举报得以及时交流,及时沟通,与官方反腐力量形成互动。
4.加快整合反腐败力量和资源
要实现网络反腐与制度反腐进行有效对接,关键是要既能让网民反腐的热情和积极性找到制度化出口,又要让官方所具备的侦查和威慑能力得到更好的发挥。要整合资源,现有的纪委、监察部门、反贪局、检察院和法院,已形成了一套完整的监督和司法体系。要加快整合各种反腐资源,形成互相配合,互相支撑的查办案件力量,要促进以网络反腐为主体的民间反腐与制度反腐的有效对接,加快形成多角度、全方位、立体式的反腐倡廉格局。从长远来说,网络反腐要与其它手段一起形成合力,使网络监督的积极作用得到全面发挥,网络反腐也才能走上正确的轨道。
‘叁’ 如何运用新媒体进行反腐倡廉建设
一、网络新媒体在反腐倡廉工作中的独特作用
1.有效扩大了反腐倡廉工作的监督渠道。网络等新媒体的特质使得监督与被监督的关系得到前所未有的彰显。这种彰显体现在三方面:一是群众参与广泛。网络新媒体极强的开放性,突破了制度门槛和社会阶级地位的局限,为广大普通民众监督政府开辟了一条可行的通道,使任何人都可以随时随地地参与到对政府行为的监督之中来,同时其较强的隐蔽性,客观上也激发了广大群众的参与积极性,形成全民参与的强大的监督网络。二是信息反馈迅捷。网络新媒体快捷的信息流通方式使舆论监督更加方便、快捷,一方面它能将未经人为筛选、加工的原始舆情信息和草根群众的真实意愿和看法呈现于政府面前,实现民意直达,另一方面它又能在短时间内使某一事件获得极高的关注度,在短时间内形成强大的网络舆论压力,督促有关部门尽快核查腐败线索。三是信息高度透明。在以往的舆情信息处理过程中,由于信息流转的相对封闭、信息的不对称和不透明,群众的监督无法持续深入和全程参与,为暗箱操作提供了可能,而网络新媒体信息的互动共享和高度透明的特质,使群众与政府的信息流转实现实时双向沟通,最大限度地确保了舆情处理的透明度。
2.有效拓展了反腐倡廉工作的宣教平台。一方面网络新媒体为反腐倡廉工作提供更为丰富的宣教手段和资源。网络新媒体集文字、声音和图像于一体的信息表现形式和丰富的共享资源,为我们提供了丰富多样的宣传手段和廉政教育资源,使我们反腐倡廉的宣传功能更加的多样化,进一步增强了反腐倡廉宣传教育的辐射力、吸引力、感染力,极大地拓展了反腐倡廉舆论引导工作的空间,扩大了舆论宣传的覆盖面。另一方面网络新媒体为政府把握反腐倡廉舆论引导的主导权提供了便利条件。网络新媒体使反腐倡廉从党政内部走向群众深处,使反腐倡廉宣传教育的受众人数从有限走向无限。这对于党委政府把握新时期舆论导向,掌握反腐倡廉舆论引导的主动权提供了一个难得的机遇。各级政府只要深度把握住网络新媒体的特性,充分发挥好网络舆论的积极社会效应,就能始终掌握网络反腐舆论引导的主导权,把反腐倡廉工作引向深入发展。
二、当前基层部门新媒体利用的现状与问题
1.缺乏新媒体利用的主动性。当前基层部门在反腐倡廉工作中利用新媒体仍停留在被动阶段,缺乏利用的主动性和积极性。从新媒体利用形式来看,落后于新媒体形式发展的步伐。当前基层部门在新媒体的利用上,仍主要以依附于当地政府公共网站的部门网站为主。前几年开始流行的微博也成为部分基层政府部门采用的主要形式。QQ等即时通讯工具也是部分部门采用的主要形式,但大多是内部交流使用,对外公开的很少。而像微信这类发展迅猛的、国内屈指可数的互联网服务交流平台则利用的相当少。以南通市通州区为例, 笔者通过微信添加朋友功能搜索到的南通市通州区政府部门的公共服务号仅有南通交巡警、通州区妇联、通州法苑、通州团区委、通州微督察(公安)等极少的部门。从新媒体信息传达内容来看,部门网站、微博等载体大多以单向性信息为目前的主要发布内容,都是一些日常的工作新闻信息,新媒体成为基层部门日常工作汇报的大杂烩,而与网民缺乏互动性,对网民留言、评论或者问题反映等反应迟钝、跟进缓慢或是不予表态,丧失了舆情处置先机。
2.缺乏舆情信息研判的敏锐性。当前基层部门对网络舆情的分析研判严重不足,从而影响了对舆情的处置。一方面,在维稳的大环境下,对网络舆情信息往往采取防、堵的手段,以地毯式、关键词搜索的方式,每日在各大主要论坛搜索有关本部门的信息,对于网络上发布的不利于本部门的举报等信息,出于“家丑不可外扬”的心理,采取防、堵的公关手段,使相关帖子沉帖或者直接删帖,以最大限度地减少舆情传播范围。另一方面,网络舆情真假难辨,不乏一些谣言和不满情绪的宣泄,混淆视听。而基层部门在舆情信息真伪的甄别方面明显能力不足,在辨别信息方面往往花了大量的时间和人力物力,却不能及时对信息及其事态的发展做出判断,从而延误了对不实信息的视听纠正和正面引导。
3.缺乏政府统一的网络监督公共平台。当前基层政府网络监督公共平台的建设依然滞后,除了隐藏在基层政府网站中的市长信箱、在线咨询等监督频道外,大多基层政府还尚未建设网络监督公共平台。大多数本地有影响的民间论坛充当了临时政府网络监督公共平台的角色,例如南通本地的网络论坛濠滨论坛,其子版块“关注南通”上每天都充斥着繁多的各种舆情,其中不乏对政府部门或党员干部不良行为的举报和申投诉。
三、对策与建议
1.强化宣传教育,引导新媒体反腐倡廉工作规范化发展。一方面,我们要通过对网络新媒体反腐倡廉工作的广泛宣传,引起广大群众对网络反腐倡廉更多更高的关注度,增进群众对网络反腐倡廉的认识,呼吁更多的群众加入到网络监督的大军,充分调动他们参与网络反腐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壮大网络监督力量;另一方面,我们要加大对网民的教育,加大党的政策和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提高广大网民的思想素质和网络道德意识,规范网民或网络媒体的网络言行,从而尽可能地减少网络不实信息的传播,减轻网络新媒体的“副作用”。
2.加快平台建设,引导新媒体反腐倡廉渠道多样化发展。采取多种途径加快新媒体反腐倡廉工作平台建设,丰富新媒体监督手段,拓展新媒体监督渠道。一方面,政府部门要加强与本地知名论坛的沟通交流,借助网站论坛管理团队的专业技术力量,在信息监控、收集、研判、反馈等方面积极开展合作,确保舆情信息能得到及时地发现、处置和反馈;另一方面,政府部门要与时俱进,加快对网络交流新形式的学习、吸收、利用,积极把QQ、微博、微信等流行度高、使用面广的社交软件纳入到反腐倡廉工作方式体系中,借助微信等新媒体形式的流行度,拓展网络反腐倡廉监督渠道和监督覆盖面。同时,基层政府要盘活现有资源,充分利用好 “市长信箱”、“在线咨询”等既有的政府网站监督频道,使这些监督频道的作用得到充分的发挥。有条件的基层政府也可以尝试网络反腐倡廉公共平台的建设,例如建立专门的反腐倡廉网站等,形成以政府专业网站和栏目频道为主、以各大主流论坛、微信等网络社交群为辅的新媒体反腐倡廉工作平台体系。
3.完善机制建设,引导新媒体反腐倡廉工作制度化发展。要认真分析研究目前制约网络反腐倡廉工作的因素,完善网络监督举报法规制度建设,加快研究制定网络监督举报受理机制、线索运用和综合反馈机制、实名举报保密保护机制,使网络反腐倡廉工作逐步走向规范化、科学化的轨道。通过制度的完善,真正畅通网络监督渠道,提高舆情处置的效率,减少舆情堵塞带来的不稳定因素。同时,通过完善制度,为汹涌的民间网络反腐浪潮提供一个制度化出口,对民间网络舆情进行有效的疏导,防止其走向盲目。
4.改进内容建设,引导新媒体反腐倡廉工作亲民化发展。一是政府部门面对群众的网络信息发布,要改变以往格式化的写作方式、官方化的叙述语言和去民化的内容选择,采用活泼多变的宣传手法,运用贴近老百姓生活的亲和语言,选择群众喜闻乐见的新闻信息,彻底摒弃官媒过重的教化色彩,注重内容的实用性,以吸引广大群众的关注,例如多发布当前群众关心的注册登记制度改革信息、消费维权案例等。二是要重视与群众的互动,积极回应网民诉求,对于网民提出的问题或者质疑,要及时予以澄清、查证并反馈,防止因处置滞后而导致的网民负面情绪的堆积,导致不和谐的事件的发生。要随时关注群众关注的话题,积极参与群众的话题讨论,树立亲民的网络政府形象。
5.注重队伍建设,引导新媒体反腐倡廉工作专业化发展。有条件的地方政府要配备一支政治坚定、业务过硬、作风扎实的网络反腐倡廉管理队伍,专业负责网络反腐倡廉新媒体技术的研发与维护,负责信息的发布与更新、负责舆情的反馈与总结、负责重要情况的报告。要定期对管理队伍进行有关法律法规、信息发布、舆情处理等方面的业务培训,不断提高管理队伍舆情搜集和处置的能力。
‘肆’ 运用所学政治生活知识,说明公民应当如何利用网络参与政治生活
从个人行为来看,要利用网络参与政治生活,要依法行使权利,依法履行义务,积极参与社会公共管理,关注我国的政治文明建设,关注我国的国际地位。
从原则来看,要坚持权利与义务相统一,坚持法律面前一律平等,坚持国家利益与个人利益相统一,
从要求来看,要遵守法律,按照一定的规则程序有序地政治参与,处理好权利与义务的关系,坚持中共的领导。
‘伍’ 公民应该怎么正确利用互联网行使监督权
1、要敢于同邪恶势力作斗争,勇于行使宪法和法律赋予公民的监督权,积极参与网络反腐;
2、要采取合法的方式,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不能干扰公务,不能恶意炒作,避免“网络暴❤力”的发生。
3、要依法行使政治权利,正确处理权利和义务的关系、国家利益和个人利益的关系。要合理合法的行使网络监督权利,发挥“网络反腐”的积极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