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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网络安全禁止

发布时间:2022-01-06 03:36:25

① 美国网络安全战略对中国政治与安全有何影响

A 美国互联网战略及其对中国政治文化安全的影响


美国互联网战略对我政治文化安全的全方位、多层次影响

美国谋求掌控全球网络制网权的互联网战略,将势必引发世界主要大国的网络军备竞赛,同时也对其他国家,尤其是信息弱国的政治、经济、军事、文化等领域的国家安全蒙上了一层阴影,对我政治文化安全带来了挑战。

1.美国凭借在互联网领域的绝对优势,早已将其主权的行使范围扩展到了除领土、领海、领空等有形世界以外的网络空间,把网络主权的斗争纳入国家主权斗争的重要领域。然而,在这场实力悬殊的斗争中,美国拥有互联网技术霸权、资源霸权和信息霸权,这使其他国家无疑处于被动的脆弱地位,也使包括中国在内的广大发展中国家的网络主权时刻都受到来自美国的威胁。

2010年1月轰动世界的谷歌退出中国大陆事件,其实质就是美国对我网络主权展开进攻、中国为了保卫自身网络主权的一场政治斗争。

2.互联网成为美国推行其政治制度和意识形态的新型工具和媒介。

当前,从美国政府到各主管部门再到网络服务提供商,他们自始至终都按照自身的标准筛选和推出符合其价值标准的互联网信息内容及传播方式,将符合本国利益和价值观的信息传播给受众

3.主导网络话语权的美国,完全可以通过社交媒体平台来影响我社会突发性、群体性事件的发生与发展。

4.美国以互联网为依托,全天候、高效率、低成本、更直接、更便捷地进行美国文化的扩张。文化扩张是美国实现霸权的重要手段。一方面,美国借助新闻媒体大规模地输出文化产品。另一方面,继报刊、广播、电视之后的“第四媒体”即互联网的发展,为美国文化的扩张又提供了一个全新的传播途径和媒介,美国牢牢掌控着互联网信息主导权,利用网络源源不断地进行政治宣传和文化输出,大力宣扬美国的政治文化理念。

5.美国主导互联网全球舆论,不间断宣传“中国威胁论”。

那么,美国不间断宣传“中国威胁论”的真实意图是什么?一是进入21世纪初,中国的迅速崛起使美国深感威胁和担忧,其战略疑虑进一步加重。二是美国国内不时有学者和政客提出,美国政府要深谋远虑,防患于未然,即便不能阻止但至少也要拖延或推迟中国霸权的到来。三是苏联解体后,中国成为世界社会主义的“最后堡垒”,社会制度和意识形态的巨大差异致使美国及西方国家对华态度充斥着猜忌与排斥。从行动上看,进入21世纪,美国各届政府都一致将中国视为最主要的竞争对手,其对华政策尽管不同时期和不同执政党的侧重点有所不同,但对中国的防备之心却从来没有消除。

6.美国推行“互联网自由”,指责中国的互联网管理政策,影射中国限制互联网自由,这是对我主权的干涉,已影响我互联网文化安全。

美国“互联网自由”战略出台的核心就是网络连接自由,其本质就是“美国式”民主自由价值观在网络空间的自然延伸与扩展,其根本目的就是实现美国的国家利益与战略意图。它标志着美国政府对互联网应用的定位已经超越技术层面,使之成为在网络空间推广美国民主及文化的工具与平台。美国指责中国的互联网管理政策,影射中国限制互联网自由,是对我主权的干涉。

② 信息安全里的“五禁止、十不得”是什么

五禁止”是:


一禁止将涉密信息系统接入国际互联网及其他公共信息网络;


二禁止在涉密计算机与非涉密计算机之间交叉使用U盘等移动存储设备;


三禁止在没有防护措施的情况下将国际互联网等公共信息网络上的数据拷贝到涉密信息系统;


四禁止涉密计算机、涉密移动存储设备与非涉密计算机、非涉密移动存储设备混用;


五禁止使用具有无线功能的设备处理涉密信息。

十不得是:


一、涉密计算机不得联接互联网;


二、涉密计算机不得使用无线上网卡;


三、涉密计算机不得安装来历不明的软件


四、涉密计算机不得让他人使用保管;


五、涉密计算机不得和非涉密计算机交叉使用存储介质;


六、涉密计算机不得随意淘汰处理;


七、涉密计算机不得安装摄像头等附加设备;


八、不得在非涉密计算机上存储涉密文件;


九、不得在非涉密办公设备上处理涉密文件;


十、不得在手机通话时谈论涉密信息。

③ 网络安全敏感国家和地区有哪些

瑞士 。 瑞士 为永久中立国,自1815年以来一直奉行中立政策。二战后,为更好地维护自身利益,瑞逐步调整外交政策,由传统保守的中立向“积极的中立”过渡,把促进和平共处,尊重人权并促进民主,维护瑞海外经济利益,减少全球危机与贫困以及维护人类基本生存条件视为其外交政策的五大目标。自2002年9月加入联合国以来,瑞外交政策更加突出人权和人道主义,大力开展斡旋外交,力图在国际事务中发挥独特作用,扩大瑞的国际影响。 瑞士 同世界上192个国家建有外交关系。
敏感字眼指涉及黄色、暴力、反动的内容。
短信息作为一种新的信息业务和技术,已逐步被人们所熟知和利用,它的市场模式也从最早的亲友之间的简单问候、个人娱乐逐步转向为为企业提供及时、可靠、准确的市场信息和用户反馈等行业应用。 在带给我们越来越多的便利时,一些非法的垃圾短信也给我们带来不少烦恼。
为了有效的打击与禁止垃圾短信,工业和信息化部联合公安机关发出通知,禁止发布含淫秽色情、封建迷信等不良内容信息服务广告,并要求移动、联通、电信三大运营商运用技术手段,对垃圾短信的发送渠道进行监控,建立信息安全审核监管机制。移动、联通、电信三大运营商根据公安机关提供的一系列关键词、敏感词进行先期过滤,一旦发现短信中带有敏感的关键词,该关键词将被屏蔽,或在接收方手机上以星号的形式呈现,有效拦截垃圾短信的传播。同时,对大批量的信息发送进行24小时不间断人工信息审核。通信运营商与正规SP(信息服务提供商)签订协议,要求SP信守服务合同,严格自律,反对短信欺诈。对部分违规、失信的SP信息服务商,严厉进行处罚,并坚决取消其接入号码。

④ 网络三级:美国国防部安全准则中安全级别。

美国国防部不使用WINDOWS也不定义安全级别
NCSC领导着计算机和网络安全的研究工作,研制计算机安全技术标准,它在1983年提出了 "可信计算机系统评测标准"(TCSEC-TrustedComputer System Evaluation Crite ria),规定了安全计算机的基本准则。1987年又发布了"可用网络说明"(TNI-Trusted Ne twork In
terpr etation),规定了一个安全网络的基本准则,根据不同的安全强度要求,将网络分为四级安全模型。
在TCSEC准则中将计算机系统的安全分为了四大类,依次为D、B、C和A,A是最高的一类, 每一类都代表一个保护敏感信息的评判准则,并且一类比一类严格。在C和B中又分若干个子类,我们称为级,下面分
别进行介绍。
·D类:最小的保护。这是最低的一类,不再分级,这类是那些通过评测但达不到较高级别安全要求的系统。早期商用系统属于这一类。
·C类:无条件的保护。C类提供的无条件的保护也就是"需要则知道"(need-to-know n)的保护,又分两个子类。
——C1:无条件的安全保护。这是C类中较低的一个子类,提供的安全策略是无条件的访问控制,具有识别与授权的责任。早期的UNIX系统属于这一类。
——C2:有控制的存取保护。这是C类中较高的一个子类,除了提供C1中的策略与责任外,还有访问保护和审计跟踪功能。
·B类:属强制保护,要求系统在其生成的数据结构中带有标记,并要求提供对数据流的监视,B类又分三个子类:
——B1:标记安全保护,是B类中的最低子类,除满足C类要求外,要求提供数据标记。
——B2:结构安全保护,是B类中的中间子类,除满足B1要求外,要实行强制性的控制。
——B3:安全域保护,是B类中的最高子类,提供可信设备的管理和恢复,即使计算机崩溃,也不会泄露系统信息。
·A类:经过验证的保护,是安全系统等级的最高类,这类系统可建立在具有结构、规范和信息流密闭的形式模型基础之上。
A1:经过验证保护。
TCSEC共定义了四类7级可信计算机系统准则,银行界一般都使用满足C2级或更高的计算机系统

⑤ 外国对互联网监管有哪些“狠招”

美国:依法管网,多级控管
美国是互联网的诞生地,也是在互联网监管方面法律最完备、机构最健全、技术最先进的国家之一。总的来看,美国在互联网监管方面有如下几大特色。
第一,依法管网。早在
1977年,美国便颁布了《联邦计算机系统保护法》,开创了将法制引入网络空间的先河。可以说,互联网在美国每向前发展一步,法律都会如影随形般地紧紧跟
随。正是与互联网活动有关的法律体系,使行业准入、数据保护、网络沟通、消费者权益保障等网络行为得到了保驾护航,让欺诈、诽谤、色情、盗版等网上违法、
犯罪行为受到了法律震慑。
第二,与时俱进。进入
21世纪以来,随着恐怖主义等非传统安全领域的威胁日益突出,以及即时通信、社交网站等新兴网上通信、传播工具的出现,美国一方面努力通过立法完善对通过
网络散播、沟通恐怖主义信息的打击,另一方面逐步探索对新兴社交媒体的法律监管手段,以加强对个人隐私信息外泄的防范,为公众提供安全、放心的上网环境。
2012年 2月,美国政府提出《互联网用户隐私权利法案》,要求企业在使用网民数据时必须保持透明,并保证用户的数据安全。
第三,力量整合。近年来,美国相继成立了“反击网络黑客指挥部”、“国家网络安全与通信整合中心”等专门机构,整合联邦政府不同部门的网络监管职能,及时发现、阻止和惩处网上违法、犯罪行为。
加拿大:强调“自我规制”
加拿大对互联网的管理强调既要运用法律手段,更要引导主管机关培养业者的自律性。加拿大政府将负面的网络舆论信息分为两类:非法信息与攻击性信息。前者以法律为依据,按法律来制裁;后者则依赖用户与行业的自律来解决,同时辅以自律性道德规范与网络知识教育。
在互联网监管机构体系上加拿大坚持官方机构和民间机构并重,各负其责。官方机构包括加拿大皇家骑警、加拿大安全情报局、加拿大通信安全研究院、加拿大消费者事务局、加拿大网络事件反应中心等,而民间机构则主要包括加拿大标准委员会、加拿大网络运营商联合会等。
对互联网内容的规范上,加拿大主要采取“自我规制”的手段,即通过国家正式授权,由行业自行对网络内容进行管理。“自我规制”实践的根
本价值取向就在于保持和促进网络表达自由和信息的自由流动,推进对有争议和攻击性网络信息的纠纷解决机制的形成。加拿大实施网络实名制法律意在要求互联网
行业实行严格自律。
墨西哥:完善立法,遏制谣言
随着墨西哥经济的增长,其网络信息产业蓬勃发展。然而,信息化进程在给墨民众带来极大便利的同时,有关互联网的不文明行为和犯罪活动也随之大幅增加,面对层出不穷的网络犯罪问题,墨西哥政府探索通过完善立法等多种方式对网络谣言说“不”。
墨西哥东部韦拉克鲁斯州2011年9月专门出台新的《动乱法》,首次对网络犯罪的量刑提出明确界定标准,规定在互联网上制造和发布假新
闻的行为构成“破坏社会稳定罪”,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塔巴斯科州等多个自治州也正在加快立法步伐,以填补网络监管方面的法律空白,震慑网络犯罪和网络上
的不文明行为。
同时,墨西哥当局不断增加网络安全监管方面的预算开支,通过聘请更多的网络技术人才来扩建“网络安全军”,意在打击通过网络散布贩毒、贩卖人口信息等趋于复杂化的网络犯罪行为。
此外,墨西哥许多政府高官带头在社交网站开设实名账户,直接同普通网民进行沟通和交流,引导民众树立文明上网之风。墨西哥一些国会议员和学者还强烈建议政府应适时启动社交网络实名制。
阿根廷:互联网监管,重在保护青少年
阿根廷政府曾出台一系列关于消除数字鸿沟的计划,旨在于2015年前实现阿根廷国内1000万家庭接入互联网的目标。有关数据显示,目
前阿根廷互联网用户较其他拉美国家更为年轻化。互联网的普及和青少年广泛使用网络也滋生了一系列问题,目前阿政府和社会为规范青少年上网花费了较大精力。
阿根廷主流媒体《国民报》在其评论文章中指出,由于互联网发展迅速,规范互联网使用的法律法规滞后性明显。推动法律监管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例如需要明确的法律规定来保护青少年健康使用网络。同时,依靠法律对电子商务进行监管,可以有效保护使用者权益。
当前,阿根廷立法机构加大推动互联网管理的相关立法进程,各界强烈要求立法管控几项网络犯罪,包括借助网络交友手段实施性侵犯、在社交网络伪造名人身份实施犯罪、各类网络暴力事件、网络服务商及搜索引擎对隐私的保护不力、网络着作权侵犯等。
英国:法律剑指网络诽谤
英国司法界专家曾公开表示,必须针对互联网,尤其是社交网站屡屡出现侵害公民名誉和隐私的行为进行立法,以保护公民不受虚假信息的侵
害。他指出,目前互联网上不断呈现“暴民统治”的状态,一些人随意散布他人隐私,诽谤和污蔑他人名誉,甚至出现了声势浩大的“社交网络审判”现象,这些情
况对受害人造成了持续的伤害,有时甚至不可修复。
英国现行诽谤法规定,损害他人利益、品格和名誉的内容一旦发表,就会被认定为诽谤,而直接或间接传播相关内容的人也可以被起诉赔偿。
法国:依法管网,严格规范
在法国,网络安全已经上升到国家战略层面。2012年7月,法国参议院公布的伯克勒报告,将网络安全称为“世界的重大挑战,国家的优先问题”。
近年来,法国政府通过制定相关法律、成立专门机构、应用新技术等综合手段管理网络。首先,多项法律相继出台,如《互联网创作保护与传播
法》和《互联网知识产权刑事保护法》、《数字经济信心法》、《国内安全表现规划与方针法》等。其中许多措施,专门针对网络犯罪。如要求网络运营商对含有非
法内容的网站进行屏蔽,并对盗用他人网络身份从事犯罪活动进行严惩。
其次,法国还成立了多个部门,负责网络调查和安全。司法系统内成立了专门打击网络犯罪的部门,该部门扮演网络警察的角色。此外,还成立
了负责技术痕迹和信息处理的警察部门,并在大区级司法机关配备网络犯罪调查员。在技术层面,内政部设立了非法网站信息平台,网民可以匿名举报有违法信息的
网站。在警方确认信息违法后可对信息发布者提起诉讼或予以拘留。
西班牙:专家呼吁完善立法
西班牙的互联网普及程度比较高,而使用社交网络的人数近年来也出现了显着增长。据统计,目前西班牙的网民数量占总人口的比例约为
66.4%,而使用社交网络的网民数量占总人口的比例也高达49%。有媒体援引西班牙IE商学院信息系统和技术学教授恩里克·丹斯德话指出,目前西班牙在
网络监管方面最重要的法律是2002年颁布的《信息社会服务法》。除此之外,西班牙政府在2011年年底还通过了名为《可持续经济法最终第二规定》的所谓
“辛迪法”。 根据此间媒体报道,“辛迪法”通过后,关闭一家网站只需7至10天的时间。
荷兰:网络监管维护公民权益
荷兰网络科技非常发达,荷兰警方的执法水平和执法技术也非常先进,警方等执法机构可以根据IP地址等信息确定网民的位置和身份,不过警方如果要进行此类行动,必须经过司法部官员严格的申请审批。
需要指出的是,荷兰并没有系统的关于网络管理的法律,该国网络管理基于一个个案例。荷兰曾在2011年底通过一项隐私法,其中规定将嫌犯照片或视频放到网上的做法为非法行为,被发现后可处以高额罚款。
波兰:严格监管,净化网络环境
早在2008年9月19日,波兰议会就通过刑法修正案,将网络犯罪纳入其中,对损毁、修改或删除他人网络信息资料,以及破坏公共网络或
通信系统安全的行为,最高可判处5年监禁。波兰警察总局也专门设立打击网络犯罪办公室。同年底,波兰议会再次完善惩处有关网络犯罪的条款,对网络违法犯罪
的情节和处罚力度进一步细化,如将未经本人同意打开他人电子信箱、窃取他人电子账户密码等定为犯罪行为,可处2年监禁。
波兰法律专家称,波兰政府针对网络安全采取的严格监管措施,虽然被部分人指责为侵犯了波兰公民的言论自由,但在网络信息泛滥的现代社会,严格的网络监管不仅可以有效保护大多数人的个人信息权益,还可以使普通人免受无时无处不在的网络犯罪侵害。
俄罗斯:营造健康网络环境
为了保护网民的合法权益,摒除虚假有害信息,营建安全健康的网络服务环境,俄罗斯政府有关部门实施了一系列卓有成效的政策措施。
第一,完善法律制度 适应监管需要
俄罗斯政府支持并保护互联网的自由,但同时明确强调互联网自由要以道德和法律为基础。《俄罗斯联邦宪法》把信息安全纳入了国家安全管理
范围,在此基础上制定颁布了《俄联邦信息、信息化和信息网络保护法》,以此规范俄互联网行为。此外,俄还专门立法对信息安全进行政策指导并作为司法部门执
法依据,以专业机构和地方政府的相关措施作为监管补充,形成了较为完备的多层级信息安全法律体系。
第二,明晰政府职责 实施有效监督
早在2000年9月,俄罗斯就出台了《俄联邦信息安全学说》,对信息安全的目标、任务以及实施原则做出了明确界定。为此,俄罗斯建立了
由政府主导,科研以及商业机构广泛参与的信息安全保护体系。为了净化网络环境,保护网民免受有害信息侵扰,俄政府规定,各网站负有清理各类违法信息的责
任。如果网站拒绝配合或者出现违规行为,媒体主管部门将依法对其做出惩戒。此外,在信息全球化的今天,俄政府还在双边以及多边框架下与其他国家开展了积极
的网络安全合作。
第三,提升透明度 掌握舆论主导权
网络信息的高效传播对政府的信息披露方式、发布速度、透明程度都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对此,俄十分重视通过网络与民众沟通交流,积极提升政府在网络上的“出镜率”,展现政府的“亲和力”,增强主流信息的“公信力”。
第四,加强平台管理 限制外国资本
为了加强对网络平台的监管,俄政府采取了有针对性的措施。一方面,加强对本国网络公司的管理。俄国家杜马资产委员会此前提交的一项法律
草案则旨在通过划定俄战略资产的方式从法律上排除了外国资本取得俄网络公司控股权的可能性。另一方面,俄政府还通过直接参股等形式加强对国际新兴媒体的监
控。
澳大利亚:新社交媒体成监管重点
澳大利亚对互联网的监管严格且规范,互联网用户必须年满18岁,并以真实身份登录。近年来,网络与移动技术的发展让社交媒体变成了全球
范围内的交流平台,澳有关人士认为社交媒体上的言论具有左右司法公正的可能性,建议澳联邦政府出台相关立法进行规范。而澳大利亚国防军公共事务相关负责人
也认为,在军队当中,如何对社交媒体的使用进行监管,使之能够为军方所用,既是机遇,也是挑战。此外,越来越多的澳大利亚公司和机构已经开始禁止员工在上
班时间使用社交媒体,并禁止员工下班后在社交媒体网页上对老板进行评论。此间有媒体报道,目前已有91家企业准备将禁用社交媒体的条款正式写入工作场所协
议。
新加坡:严格网络管理,维护社会稳定
新加坡是推广互联网最早和互联网普及率最高的国家之一。在新加坡的互联网发展与管理中,政府一直处于主导地位。新加坡政府认为,网络媒
体是非常重要的战略阵地,对于国家安全、社会以及人心的影响巨大。因此,新加坡从互联网运作伊始,就制定了严格的管理制度,并指定专门机构监管互联网行
业。
早在1996年,新加坡就颁布了《广播法》和《互联网操作规则》。两部法规是新加坡互联网管理的基础性法规。根据这两部法规,威胁公共
安全和国家防务、动摇公众对执法部门信心、煽动和误导部分或全体公众、影响种族和宗教和谐以及宣扬色情暴力等都被规定为网站禁止播发的内容。在加强立法执
法和对从业者严格管理的同时,新加坡媒体发展局等政府机构积极构建互联网行业自律体系,鼓励互联网服务提供商和内容提供商制定自己的内容管理准则。有关部
门还鼓励服务提供商提供带有过滤功能的设备供家庭用户选择,以避免未成年人接触不良网站。
新加坡政府还将《国内安全法》、《煽动法》和《维护宗教融合法》等传统法律,与《广播法》和《互联网操作规则》等互联网法规有机地结合起来,以有效地打击危害国家和社会安全的行为。
韩国:严肃立法,不断加强互联网管理
韩国十分重视互联网管理相关法律体系的建设,尤其是在网络个人信息保护、网上信息传播等方面制定了非常严格的法律。据媒体报道,在个人
信息保护方面,韩国《促进使用信息通信网及信息保护关联法》对个人信息的收集、利用和提供等做出了明确规定,对个人信息保护起到了重要作用。此外,韩国行
政安全部制定并实施了《个人信息保护法》,更加详细地对个人信息的公开和使用进行规范,在窃取个人信息、个人信息损害赔偿等法律纠纷处理方面做出了进一步
明确的说明和规定。随着技术水平发展,韩国放送通信委员会又制定并实施了《位置信息保护法》,对个人位置信息的收集、使用等做出了明确规定,要求在使用个
人位置信息时必须得到当事人允许。韩国谷歌公司曾因为收集并使用个人位置信息时未经用户允许,违反了这一法律,在2011年5月份被韩国检方调查。
韩国《青少年保护法》对青少年使用互联网也做出了规定,以避免互联网对青少年的成长造成伤害。
印度:严防新型网络犯罪
近年来,针对大型信息技术系统、云计算、安卓系统以及其他数字生活终端的网络犯罪案件在印度呈上升趋势,这种新型网络犯罪为印度政府及
企业带来极大挑战。印度政府十分重视网络监管,不断加强从政策立法到技术创新的网络监管手段,直面网络安全问题,对网络犯罪的惩罚措施也十分严厉。
从政策法规上来说,印度是世界上为数不多专门为信息技术立法的国家之一。印度政府早在2000年就颁布了《信息技术法》,并在2008年孟买连环恐怖袭击事件发生后,迅速修订该法案,将移动通信纳入监管范畴,并加强对网络运营商和个人用户进行“适当和有效”的管理。
2011年,印度政府再次修订《信息技术法》,重点加大对网站的规范管理,并规定印度政府有关部门有权查封可疑网站和删除违规内容。目
前,印度政府正酝酿将时下正热的社交网络和云计算等内容写入法案,以对其进行有效监管。此外,印度政府还成立了印度数据安全委员会,专门针对日益增多的网
络数据安全问题提供权威监测和管理方法。
然而,评论也指出,印度当前的法案过于笼统,针对性不强,也没有与时俱进,因此亟待出台专门的网络安全法。
马来西亚:严打网络谣言,监控恐怖组织
对宗教和种族多元的马来西亚来说,网络谣言对社会稳定极为影响。更具危险性的是,精通科技的恐怖组织已渗透进社交网络并散布谣言,将普
通案件扭曲成种族冲突。为此,马来西亚警方和马来西亚通信与多媒体委员会合作,专门成立了一个负责监督网络的专案小组。据有关媒体报道,借助该专案小组的
长期监控,马来西亚当局掌握了“基地”组织最大在线图书馆的大量情报,并且关闭了该网站。马来西亚通信与多媒体委员会主席表示,当局将尽最大努力继续监控
这些非法或危险的网络活动。
印尼:立法引导信息良性传播
印尼政府对网络在印尼经济、社会发展中所起到的作用持积极态度,但与此同时,印尼政府也在不断加强对网络的监管,通过制定相关法律对网络上扰乱社会秩序的行为加以规范,减少误导性言论和偏见。
由于印尼人口中穆斯林占绝大多数,政府对色情内容和反伊斯兰言论尤其敏感。2008年4月,印尼政府要求所有的网络服务提供商暂时停止
视频网站的文件共享功能,以阻止一部反伊斯兰电影的传播,这是印尼政府第一次干涉互联网访问。类似的事件随后相继发生,促使印尼政府开始认真考虑采取措施
规范互联网内容。印尼通信和信息科技部2010年宣布,所有的网络服务提供商必须安装政府提供的信息过滤系统。政府还提供了一个包含不良网站和不受信任网
站的数据库,并鼓励所有人参与到该数据库的建设中,向政府举报平时发现的不良网站。
为了禁止网络不良内容的传播,2008年通过的《电子信息法》是印尼政府做出的第一次立法尝试。该法律禁止传播针对个人或集体在种族、宗教等方面可能引发仇恨和争端的言论,规定警察有权利拘留任何涉嫌网络诽谤的人,触犯法律者最高可判6年监禁。
巴基斯坦:为年轻人创造健康成长环境
为了规范网络管理,减少网络负面信息对网民,尤其是对年轻人的影响,巴基斯坦政府采取了一系列措施,包括要求互联网服务供应商屏蔽包含
大量带有色情和诽谤性质言论的不良网站,要求互联网服务供应商全面禁止使用包括虚拟专用网络(VPN)在内的加密软件,并责令互联网服务供应商在发现用户
使用VPN浏览网页时,及时向政府汇报等。
巴国内媒体表示,巴基斯坦是一个比较复杂的国家,文化和信仰相对多元,当前网络上存在一些对于巴基斯坦传统文化和信仰进行亵渎的信息,
甚至包含暴力和色情的内容,年轻人的辨别能力较差,是非观念不强,容易受到影响。政府应该过滤和屏蔽不良信息,控制虚假和淫秽内容的传播,利用网络传播积
极健康的知识,同时帮助年轻人以求同存异的胸怀和心态,尊重文化的多元性,这样更有利于国家的团结与和平稳定。(完)

⑥ 各国防止军事信息网络泄密都有哪些招

英美军方 最初开始要求士兵得到允许后才能在网上撰文 发帖 禁止海外美国军人接入流行视频 音乐 图片共享网站和交友网站 限制包括即时通讯 网络游戏部分端口
部分解禁之后,在地理标注、隐私设置、视频发布等具体内容上进行了详细使用规范,其中包括:“必须实名制注册”“不允许使用昵称”“只允许朋友看见”“照片发送前需认真检查”等。美国国防部还对互联网上敏感、有害信息进行甄别过滤,尤其是对涉及政治、军事的“敏感信息”加强保密管理,并限制所有机密电脑向移动设备复制文件的权限,哦 对了 U盘你别想用了
英国也禁止士兵未经允许擅自通过博客等向媒体透露军队及服役情况。 包括在家闲着没事干 执勤 还是休(lu)息(guan) 未经允许不得“公开谈论、书写或通过包括互联网及其相关技术在内的方式涉及军中即使是个人的事务或经历”。对于网络社交媒体,英军从禁止士兵和军官访问以及玩网络游戏,到部分“解禁”同样有一个过程,对军人区分职务、地域、涉密级别的不同,赋予相应的上网权限;未经上级允许,不得发布有关部队行动或部署情况等信息。在英国本土服役的部分非重要岗位的官兵获得审批后,可通过互联网访问社交网站、撰写个人博客,但对于上网安全事宜仍有着严格的规定。对于在国外执行特殊保密任务的士兵来说,通过互联网与亲朋好友交流依然是奢望。
棒子:加强规范,实施监控
随着韩军官兵使用社交网站人数的增加,防止军方机密泄露成为一大难题。于是,韩国国防部在2013年初制定了社交网站使用指南,核心是如何防止军事机密通过社交网站流出。据报道,韩国国防部已将相关指南编成手册分发至连级以上单位,详细规定了从加入社交网站会员到上传帖子的细则,如规定官兵不要在网上散布各种涉及国家机密的内容,在使用智能手机时不得启用自动定位功能,不得与有特殊目的者或群体建立关系,智能手机需要安装杀毒软件,手机系统不得越狱,更不得出于好奇心和虚荣心,去做一些偷拍和探听军事设施的活动发布到社交平台上,不要将涉及国家机密的内容保存在互联网上的硬盘里等。
目前,韩国成立了机务司令部国防信息战中心,招募了一大批专业人才,对韩国国防计算机网和互联网进行24小时实时监控,集中对本国军人上网实施监控,以防止泄密。韩国军队还将办公网络和个人网络彻底分离,禁止使用U盘等储存媒介,并在局域网上安装浏览自动监视器,限制军队的上网内容及范围。他们还从芯片着手,开发自己的军队信息网络产品,做到军队专用,并建立军队网络硬件产品安全检测制度,要求未经安全检测的硬件产品不得使用,更不能进入军网投入运行。
岛国:招数尽出,越管越严
近年来,日本自卫队网络泄密事件多发,特别是2005年,日本海上自卫队某护卫舰军官擅自将保存有秘密信息的移动存储设备带到自己家里,并将信息保存在家庭的电脑上。(制作动漫用?)后来,这台电脑感染病毒,导致相关信息泄密。此后,自卫队又发生多起类似事件,引发他们对网络安全问题的重视。
据日媒报道,2006年,日本自卫队拨款40亿日元,配置了5.6万台内部专用电脑,旨在防止军事信息外泄,还组织专业技术部门对自卫队人员私人电脑的内存进行清除,对硬盘进行隔离,并普及应用一种密码软件,文件一旦被保存到安装此软件的移动储存设备时,会被自动编译为密码。
日本自卫队还从组织上加强对人员上网的监管,于2009年成立“自卫队情报保全队”,主要负责监管网络和应对失泄密问题发生。另外,日本防卫省于2011年组建了一支专门应对网络攻击的“网络安全防卫队”。防卫队主要负责搜集最新的电脑病毒信息,研究网络病毒对策,加强监视,提高网络攻击能力,防止泄密。同时对电子密码安全性进行监视、调查,保证其安全性。在战时,“网络部队”则专门从事网络攻击与防御,并准备在未来信息战中打“网络瘫痪战”。

⑦ 网络安全法明确禁止网络使用者的七类行为有哪些

《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禁止非法侵入他人网络、干扰他人网络正常功能、窃取网络数据等危害网络安全的活动,窃取或者以其他非法方式获取个人信息,非法出售或者非法向他人提供个人信息,设立用亍实施诈骗,传授犯罪方法,制作或者销售违禁物品、管制物品等违法犯罪活动的网站、通讯群组。

⑧ “警告:本服务器放置于美国,受美国法律保护,未满18岁禁止访问”是什么意思

你好,这句话的意思就是浏览这类网站有很高风险的,服务器设置在美国,在我国不受法律约束及保护,主根服务器和辅根服务器都放置于美国,受美国法律保护的。

这类网站一般含有过多不适合未成年或者暴力的内容,未成年禁止访问。如果不小心点开这类网站,请网民及时关闭。

这类网站会带有大量暴力、色情等内容,严重危害网络环境,影响网络健康。不适合也禁止18岁以下人员观看。

(8)美国网络安全禁止扩展阅读:

互联网鱼龙混杂,各色人员都有,一些站长为了个人利益在网上大肆传播色情、暴力等一些不健康的网络内容,只有清除这些网络毒瘤,才能真正保证网民能够健康上网。而清除这些毒瘤需要政府、社会、和所有人的一起努力。

具体要求如下:

一、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这是最基本的一个条件,遵守法律是每个公民最基本的义务。虽然我们还是青少年,但如果违反国家的法律规定,同样会受到法律的追究。具体来说我们应该做到:不浏览或散播有关色情、暴力、恐怖、分裂、颠覆国家、煽动民族分裂等的信息,不制作或散布计算机病毒,不利用网络作出危害国家、群众、他人的行为。

二、要增强自我保护意识

安全上网是健康上网的最重要一环,具体来讲,应当慎重结交网友,不随便约会网友见面,即使约会也要有他人的陪同,对于网友或网上的传言要加以分析,不要盲目相信。在受到网友的骚扰、威胁、恐吓时,要及时与其断交,必要时可以告诉监护人或循法律途径解决。

网络—健康上网

⑨ 美国网络安全策略对中国政治与安全有何影响

依法治国,是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和重要保障,是实现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必然要求,事关我们党执政兴国,事关人民幸福安康,事关党和国家长治久安。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全面深化改革、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和执政水平,必须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我国正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进入决定性阶段,改革进入攻坚期和深水区,国际形势复杂多变,我们党面对的改革发展稳定任务之重前所未有、矛盾风险挑战之多前所未有,依法治国在党和国家工作全局中的地位更加突出、作用更加重大。面对新形势新任务,我们党要更好统筹国内国际两个大局,更好维护和运用我国发展的重要战略机遇期,更好统筹社会力量、平衡社会利益、调节社会关系、规范社会行为,使我国社会在深刻变革中既生机勃勃又井然有序,实现经济发展、政治清明、文化昌盛、社会公正、生态良好,实现我国和平发展的战略目标,必须更好发挥法治的引领和规范作用

⑩ 美国2015年时通过什么立法和网络信息安全有关

2015年10月27日, 美国参议院通过了2015年网络安全信息共享法案(Cybersecurity Information Sharing Act of 2015,以下简称CISA2015),其旨在"通过强化有关网络安全威胁之信息的共享改善美国的网络安全",它将对全球互联网治理与产业生态产生巨大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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