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公安部一局二十六局分别管什么的
首先,公安部一局管理国内保卫,第二十六局管理机关服务。
1、公安部分为:一局:国内安全保卫局二局:经济侦查局三局:治安管理局四局:边防管理局五局:刑事侦查局六局:出入境管理局七局:消防局八局:警卫局九局:中办警卫局十局:铁路公安局十一局:网络监察局十二局:行动技术局十三局:监所管理局十四局:交通公安局十五局:民航公安局十六局:林业公安局十七局:交通管理局十八局:法制局十九局:外事局二十局:装备财务局二十一局:禁毒局二十二局:科技局二十三局:信息通信局二十四局:缉私局二十五局:机关服务局二十六局:反邪教局二十七局:反恐局二十八局:国际刑警中国国家中心局二十九局:政治部三十局:人事训练局三十一局:宣传局三十二局:纪委三十三局:警务督查局三十四局:监察局三十五局:审计局
2、公安部是国务院组成部门,是全国公安工作的最高领导机关和指挥机关。公安部设有办公厅、情报指挥、研究室、督察审计、人事训练、新闻宣传、经济犯罪侦查、治安管理、刑事侦查、反恐怖、食品药品犯罪侦查、特勤、铁路公安、网络安全保卫、监所管理、警务保障、交通管理、法制、国际合作、装备财务、禁毒、科技信息化等局级机构,分别承担有关业务工作。海关总署缉私局、中国民用航空局公安局列入公安部序列,分别接受公安部和海关总署、公安部和中国民用航空局双重领导,以公安部领导为主。
比较之前,情报指挥、研究室、督察审计、新闻宣传、食品药品犯罪侦查、特勤、铁路公安均为重组或新设机构。
新组建的内设机构
拓展资料:已经披露的新内设机构主要领导任职情况如下:
情报指挥中心被比喻为“中枢部门”,在维护国家政治安全和社会稳定中责任重大,十九大安保、春运春节安保等工作都由该中心协调指挥。主任张亚宏此前是公安部办公厅副主任兼指挥中心主任。
研究室原为公安部办公厅下设机构,在机构改革之后成为独立内设机构。主任王贻星曾担任公安部改革办常务副主任、办公厅副主任兼研究室主任;副主任何文林曾任公安部改革办副主任。
督察审计局由此前公安部审计局和督察局整合而成。局长陈绪富曾任国家禁毒办副主任、公安部禁毒局副局长,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驻公安部纪检监察组副组长。
② 公安部网络安全保卫局历任局长名单
公安部网络安全保卫局副局长、一级巡视员郭启全[4]。
③ 公安部 十一局 是干什么的
公安部十一局是指公安部网络安全保卫局。公安机关网络安全保卫局的职责:
1、监督、检查、指导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工作;
2、组织实施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评估、审验;
3、查处计算机违法犯罪案件;
4、组织处置重大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事故和事件;
5、负责计算机病毒和其他有害数据防治管理工作;
6、对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服务和安全专用产品实施管理;
7、负责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培训管理工作;
8、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职责。
接警范围:
1 、利用互联网进行制黄、贩黄、传黄等非法活动 ;
2 、利用互联网进行网上敲诈勒索;
3 、利用互联网进行网上赌博 ;
4 、利用互联网制作、传播计算机病毒 ;
5、黑客攻击;
6、 利用互联网进行盗窃 ;
7、 利用互联网诽谤、造谣 ;
8、 利用互联网发布有害信息;
9、 利用互联网进行诈骗 ;
10、利用互联网发布侵权信息;
④ 公安部专项整治下架教育APP和网课平台636款,这些平台存在什么问题
自3.15晚会开展以来,全国各地对于市面上的软件应用加大了监管的力度,封锁下架了很多不符合要求的APP。这段时间,公安部门开展了新闻发布会,在发布会上通报了公安部部署全国公安机关切实维护中小学校园安全问题的情况。在关注中小学校园问题上,公安部特意进行了专项整治,共计下架教育APP和网课平台636款。这些网课平台和教育类APP中存在着低俗视频链接和各种有害信息,这些问题对于我们国家中小学生的身心健康发展有很大的影响。
除了公安机关做出的相应整治外,我们还应加强我国青少年团体的上网意识,培养他们安全上网思想,学会辨别虚假信息,树立正确的上网观念。
⑤ 公安网安支队长是啥级干部
县级公安局的公安网安支队长是科员级(股级)干部,地市级公安局的公安网安支队长一般称处长,是正科级干部。
法律分析
“公安网安”是公安部负责网络安全的部门,也被称为“网络安全保卫部门”。网络警察需要宣传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法律、法规和规章,检查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工作;管理计算机病毒和其他有害数据的防治工作,监督、检查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专用产品销售活动;查处危害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的违法犯罪案件,依法应当履行的其他职责。网络警察们的职责也有详细的划分,有人负责电子信箱打击辱骂、恫吓和垃圾邮件等现象;有人负责调查青少年色情,包括画面与文字;有人负责电脑追踪恐怖活动,寻找闯入和破坏计算机者;有人负责调查经济诈骗等犯罪。同时由于有些“黑客”还是未成年的孩子,网络警察还增加了“家访”的任务,从打击和疏导两方面维护网络的安全。公安网安支队长虽然是部门领导,但是在工作的过程中,也是需要履行自己的职责的。人民警察必须秉公执法,办事公道;模范遵守社会公德;礼貌待人,文明执勤;尊重人民群众的风俗习惯;不得从事营利性的经营活动或者受雇于任何个人或者组织。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法》
第二十八条 担任人民警察领导职务的人员,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具有法律专业知识;(二)具有政法工作经验和一定的组织管理、指挥能力;(三)具有大学专科以上学历;(四)经人民警察院校培训,考试合格。
第三十条 国家根据人民警察的工作性质、任务和特点,分别规定不同岗位的服务年限和不同职务的最高任职年龄。
第四十四条 人民警察执行职务,必须自觉地接受社会和公民的监督。人民警察机关作出的与公众利益直接有关的规定,应当向公众公布。
⑥ 公安部下架636款教育App和网课平台是什么原因
2021年3月26日,公安部举行新闻发布会。公安部网络安全保卫局副局长李彤介绍,针对网课平台和教育类APP存在低俗链接和有害信息等问题,公安机关此前开展专项整治活动,行政处罚423款,责令整改1058款,下架636款。
李彤表示,疫情期间,大量学生通过互联网进行远程在线学习。针对一些网课平台和教育类APP存在低俗链接和有害信息等问题,2020年8月,公安机关部署开展了为期4个月的“中小学网课网络环境专项整治”,全力开展网课平台和教育类APP的安全检查、集中整治违法违规网络平台、动员网民群防群治,依法打击各类涉中小学网课违法犯罪活动。
在专项整治期间,共排查属地教育类APP和网课平台4900余款,行政处罚423款,责令整改1058款,下架636款,给广大青少年创造安全清朗的网络环境。同时,精心组织开展“网络安全进校园”宣传教育活动,通过举办主题班会、组织安全知识竞赛等多种形式,帮助青少年树立正确的网络安全观,自觉抵制网上不良信息。
李彤称,下一步,公安机关将进一步巩固整治成果,深化治理成效,推动青少年整体涉网环境治理,切实维护网上教学秩序和青少年身心健康。
(6)网络安全保卫局局长扩展阅读
国家加大力度打击违规APP
不仅是教育类APP存在这种情况,市面上大量其他类目的违规APP。比如老年人手机中的“手机清理APP”,假借清理手机垃圾的名义,让老年人安装一个又一个APP,不仅让手机变得越来越卡顿,还在后台收集用户数据。
青少年和老年人对网络信息缺乏一定的甄别能力,很容易被一些格外显眼的图片、标题诱导,进而在手机中安装了很多违规APP,造成信息泄露、财产损失等后果。很多我们常用的APP中,也可能存在窃取用户数据、频繁自启及关联启动等行为,国家也是在不断加紧对违规APP的整治。
⑦ 中国网络安全中心是一家什么性质和职能的单位
计算机安全专业委员会
专委会介绍
一、职能定位
中国计算机学会计算机安全专业委员会是根据我国信息安全领域管理决策、学术研究、技术研发和应用推广的需要建立的群众性学术组织,是中国计算机学会的分支机构,接受中国计算机学会的业务指导。
计算机安全专业委员会的宗旨是:遵循国家有关规定,接受国家信息安全主管部门的领导,积极参与国家信息安全的战略政策、法律法规、标准规范的研究与制定;紧密联系党政军以及重要信息网络使用单位的信息安全部门,积极推进计算机安全各项国策和制度的落实;广泛联系国内信息安全领域从事科研、教学、开发、生产的企事业单位,积极开展信息安全领域的学术交流、技术研究、人才培训等活动,努力促进我国信息网络安全技术及相关产业的发展,促进我国信息安全人才的培养和提高,促进我国信息安全技术向产业化的转化,为提高我国信息安全科学的学术技术水平做出贡献。
二、发展历史
计算机安全专业委员会已有二十四年的发展历史。专委会的前身是中国电子学会计算机工程与应用分会计算机安全保密学组。1985年由公安部计算机安全监察司发起、党、政、军等负责信息技术的部门及其主要技术支持单位组织成立。1989年该学组正式加入中国计算机学会,更名为计算机安全专业委员会。目前,专业委员会成员已经扩展到中国信息安全领域的党、政、军相关机构和科研、教育、企业等的各个领域。包括单位会员57个,常务委员65人,委员近150人。目前专委会已经成为我国信息安全领域中管理、科研、应用和产业之间进行经常性交流的重要平台,在我国信息安全学术领域有着极强的凝聚力和感召力。
三、领导构成
专业委员会的历届领导、成员和老专家都为专业委员会的建设与发展做出了积极的贡献。专业委员会第一任和第二任主任由原公安部计算机安全监察司总工程师缪道期和公安部网络安全保卫局局长顾建国担任。本届主任是中国工程院院士、北京邮电大学校长方滨兴。副主任由严明(常务副主任、公安部第一研究所原所长、研究员)、蒋协助(中国科学院办公厅主任)、崔书昆(解放军保密办公室研究员)、程琳(中国人民公安大学书记兼校长)担任。中国工程院院士沈昌祥、戴浩为专委会特聘副主任。顾建国、缪道期担任荣誉主任。秘书长唐前临(公安部网络技术研发中心副主任),副秘书长樊锦华(中国科学院办公厅处长)、宋伟航(公安部第一研究所信息安全事业部主任)、沈寒辉(公安部第三研究所信息安全研发中心主任)。
四、日常工作
专委会针对我国计算机安全的特点和难点及计算机安全技术发展的需求,开展理论研讨和应用研究;组织参加国际学术交流;征集和推荐优秀论文;探讨解决技术难关的途径和方向。
计算机安全专业委员会每年举办一次全国性的信息安全学术交流会。期间,邀请国内权威的信息安全专家演讲,安排国内相关测评机构发表当年测评认证情况和年度业界情况的报告。每届交流会从征集的论文中评选出的优秀论文并进行奖励。会后入选的论文汇集成册,并正式出版发行。论文集收录的论文还将收录到中国知网数据库。截至2009年,交流会已经召开了24次,出版论文集24卷。专委会每年还举办多次专题高级论坛,组织专家就当前的信息安全界的热点问题进行研讨。
计算机安全专业委员会秘书处的办公室设在公安部第一研究所。专委会主办的杂志《信息网络安全》,正式创刊于2001年1月,作为专委会对外宣传的窗口全面报道专委会的各项活动。
专委会每年提出当年的行业技术发展报告,提交给我国信息安全界和政府有关部门作为决策参考。
专委会团结和凝聚了我国一大批热心计算机安全的高层专家、管理干部和应用领域的人士,专委会的活动努力为促进了我国计算机安全事业的发展起到积极作用。在我国紧跟以互联网为代表的全球信息化高速发展的背景中,为了应对日益突出的各种安全问题。确保我国信息安全,中国计算机学会计算机安全专业委员会的工作任务也同样任重而道远。
我们将不断拓展专委会的活动领域,继续打开大门热忱欢迎国内信息安全领域从事科研、教学、研发、生产的企事业单位以及投身于信息安全事业的专家学者、技术人员、管理干部,加入计算机安全专业委员会。我们愿与全国各界人士一道共同努力,继续为促进我国信息化建设,推动我国信息安全事业的发展做出贡献。
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中国计算机学会计算机安全专业委员会(以下简称专委会)是根据我国信息安全领域管理决策、学术研究、技术研发和应用推广等相关学术工作的需要而建立的信息安全专业领域的学术组织,是中国计算机学会的分支机构。
第二条 本工作细则根据《中国计算机学会章程》和《中国计算机学会专业委员会条例》的有关规定,结合专委会的具体情况制定。
第三条 专委会的中文名称为:中国计算机学会计算机安全专业委员会;英文名称为:Information Security Committee of China Computer Federation,其英文缩写为ISC of CCF。专委会的办公地点设在北京。
第四条 专委会的宗旨是: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接受国家信息安全主管部门的指导,紧密联系党政军机关以及国家重要信息网络使用单位的信息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广泛联络和组织国内从事信息安全领域的科研、教学、开发、生产、服务等事业企业单位及院校,积极开展信息安全专业的学术交流、技术研究、人才培训等活动;促进我国信息网络安全技术及相关产业的发展;促进我国信息安全人才的培养;推进我国信息安全科学技术的产业化进程;为提高我国信息安全科学技术做出贡献。
第二章 工作范围
第五条 专委会的工作范围包括:
(一) 组织开展有关本专业的学术活动,活跃学术思想,跟踪世界先进技术的动态,推动我国信息安全界交流合作并积极开展与国外同行的学术交流。同时,注重与其他相关学科的学术交流。
(二) 定期主办我国信息安全的学术大会,适时举办各种形式和规模的信息安全学术技术、相关政策等的交流研讨会议,不断促进信息安全学科的学术技术和理论发展。
(三) 致力于提高我国信息安全技术水平,赶超国际技术发展步伐。遵循有关规定积极参与和支持包括计算机学会、专委会成员单位及我国信息安全的界的多种形式的活动,宣传信息安全的有关科技知识和国家法律法规,推广信息安全新技术新成果,推进本专业科技成果的产品化和产业化。
(四) 接受国家信息安全政府主管部门的指导,应邀撰写和提交我国有关信息安全科学技术发展的专业性报告,向我国信息网络使用单位提供信息安全政策、安全法规、安全检测、技术规范等各方面的咨询服务。
(五) 接受国家、政府和企事业单位委托,组织本专业专家对信息安全保护技术、方法、产品进行评估,提供咨询意见。开展信息安全培训。
(六) 与国外相关的学术组织和社会团体建立联系、组织学术交流,学习跟踪国际信息安全新成果。
第三章 组织机构
第六条 专委会由加入本专委会的中国计算机学会会员组成。专委会的决策机构是常务委员会,常务委员会设主任一名、副主任若干名,根据工作需要,可以设常务副主任一名。副主任人数原则上按专委会委员人数的10%设定,常务委员人数根据委员人数和专委会单位常务委员的申请情况,由秘书处提出建议,经主任办公会议研究后确定。个人常委由专委会全体委员大会按照《中国计算机学会专业委员会条例》规定的程序选举产生。主任、副主任由委员大会选举产生,聘书由中国计算机学会颁发,任期按计算机学会规定执行。
根据专委会的专业特点和信息安全工作的特殊情况,可以在专委会成员中特聘本专业院士或者资深专家学者担任特聘副主任,其聘书由专委会颁发,任期与该届专委会同期。
往届曾担任专委会领导职务的资深专家和领导卸任后,可由主任办公会议提出建议,经常务委员会讨论通过,授予专委会的荣誉主任等荣誉称号,继续邀请其参加专委会的各项活动。其期限与该届专委会同期。
第七条 专委会常务委员会议的职责是:
(一) 审议颁布专委会工作细则与各项规定;
(二) 研究确定专委会的工作方针和计划;
(三) 审议专委会各项工作报告;
(四) 讨论专委会的其他重要事项并做出决议;
(五) 审查、批准增补专委会常务委员事宜。
第八条 常务委员会议一般由秘书处提出,经主任办公会议研究决定召开。常委也可以通过秘书处或直接向主任办公会议建议召开常委会直至提请临时召开常委会。
第九条 常务委员会换届选举与专委会领导换届选举同期举行。届内可根据情况由主任办公会决定增补。相关细则另行制定。
第十条 主任、副主任、常务委员的职责是:
(一) 主任主持主任办公会议和常务委员会议,审定批准重大决定和代表专委会出面协调处理各项对外工作。根据换届大会酝酿意见,提名一名副主任担任常务副主任协助其工作;
(二) 副主任参加主任办公会议和常务委员会议,参与提出与研究决定主任委员会议和常务委员会议的各项决议;
(三) 常务副主任协助主任召集主任办公会议和常务委员会议,主持专业委员会的日常工作;
(四) 常务委员参加常务委员会议,参与提出与研究决定常务委员会议的各项决议;贯彻、执行学会及专委会的决议;提出需要专委会讨论的议案和工作计划;向主任办公会提出调整、增补常务委员及副主任委员的建议;提出召开常务委员会的建议。
第十一条 专委会秘书处是专委会的日常办事机构。秘书处设秘书长一名、副秘书长和秘书若干名,秘书长由主任提名,专委会全体会议选举产生,主持秘书处工作。副秘书长由主任提名,主任办公会议讨论通过后聘任,协助秘书长工作。
第十二条 专委会秘书处的主要职责是:
(一) 组织完成专委会内各项工作;
(二) 代表专委会与政府业务主管部门、上级学会和其他相关社会团体进行业务联系; (三) 根据常务委员会或主任委员的决定,组织专委会成员完成学术交流、调研、评审评选、咨询等工作任务; (四) 根据国家和专委会有关规定负责专委会的财务收支和协调管理工作,向专委会全体委员会议报告专委会年度财务状况。具体管理办法另定。
第十三条 根据学科的发展需要,经常务委员会研究决定,专委会可在限定时间段内组织针对特定课题的学术专业学组。有关管理办法另行制定。
第十四条 根据专委会的特点和工作需要确定专委会的挂靠单位。挂靠单位应向专委会提供必要的人力、物力和财力的支持,专委会也根据有关规定尊重和支持挂靠单位的有关工作。
第四章 委员及单位委员的权利义务
第十五条 符合以下条件的个人,均可以申请成为专委会的委员:
(一) 具有中国国籍、享有公民政治权利;
(二) 在信息安全的专业领域从事管理、科研、教学、开发、生产、工程和技术服务等工作;
(三) 具有计算机专业教育培训经历或相关专业的职务、技术职称;
(四) 同意并遵守中国计算机学会章程以及专委会工作细则;
(五) 书面申请加入中国计算机学会及本专业委员会,积极参加学会活动,支持学会工作。
第十六条 委员享有下列权利:
(一) 应邀参加专委会的各项活动;
(二) 有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
(三) 有对专委会工作的批评建议权和监督权;
(四) 优先享受专委会提供的各种信息资料;
(五) 有退出专委会的权利。
第十七条 委员须履行下列义务:
(一) 积极参加专委会组织的活动,完成专委会委托的工作;
(二) 遵守专委会工作条例,执行专委会决议,维护专委会的声誉和权益;
(三) 按规定交纳中国计算机学会会费和专委会有关费用;
(四) 一年不参加专委会任何活动或一年未按规定交纳计算机学会会费视为自动退出。
第十八条 在中国境内注册,在我国信息安全领域从事管理、教学、研发、生产、应用或服务的非外资企业事业单位,书面提出加入专委会的申请并承诺履行以下义务,可提名其单位一名同志作为该单位的常务委员候选人:
(一) 在其单位内部发展5名以上专委会委员;
(二) 每年交纳专委会单位常务委员规定费用。
第十九条 符合第十六条所述条件的单位享有以下权益:
(一) 拥有专委会年会或高级论坛的项目建议和申办权;
(二) 单位常务委员参加专委会年会时,免交年会会议费;
(三) 专委会为单位常务委员缴纳中国计算机学会会费;
(四) 单位常务委员所在单位,可以根据工作需要和人员变动情况向专委会提出申请,更换其推荐的单位常务委员。
第二十条 所有委员可以以个人名义推荐(包括自荐)个人常务委员提名人选。由一定比例委员附议(包括同时提名),被提名人纳入候选人名单,经全体委员大会选举通过成为常务委员。专委会正副主任、正副秘书长为当然的常务委员,计入常务委员会人数。
第二十一条 在信息安全领域具有较高学术造诣、担任专委会职务超过8年、且身体健康的委员,由本人申请和两名以上常务委员推荐,经主任办公会议批准,可授予专委会资深委员荣誉称号。无论其是否继续参加中国计算机学会,都可以继续邀请其参加专委会活动。
第五章 会费、经费及管理
第二十二条 为保证专委会开展学术活动的经费支持,设立专委会活动基金。专委会遵循国家有关非营利性组织管理规定管理专委会活动基金等财政收支。其来源和管理规定按照本细则规定执行。
第二十三条 除常委单位推荐的常务委员以外,其他委员每年应按《中国计算机学会章程》的规定缴纳学会会费(200元)。常务委员的会费由专委会缴纳。秘书处负责催缴和协助办理。
第二十四条 专委会活动基金等经费来源主要是:
(一) 单位常务委员所在单位缴纳的活动基金;
(二) 政府部门的资助和企业、团体、个人的赞助;
(三) 从事相关技术服务所得;
(四) 其他收入。
第二十五条 专委会的经费主要用于专委会主办的各项学术活动,内部资料的印刷、发放,专委会日常对外联络支出等。秘书处日常办公费用主要由挂靠单位承担。秘书长、副秘书长及其他工作人员工资福利等费用由各自所在单位承担。
第二十六条 专委会经费由秘书处管理,常务副主任负责审批监管。秘书处负责起草制定专委会财务管理细则,经常务委员会讨论通过后执行。经费使用的审批,记录及审核管理等须符合国家有关管理规定,并按照专委会财务管理细则执行,并接受审计部门的审计监督。秘书处每年向常务委员会报告专委会活动基金等各项经费的使用和结余等情况。
第六章 附则
第二十七条 本工作条例经秘书处广泛征求委员意见进行修改后提交专委会常务委员会议讨论,获三分之二以上常委通过后生效。
第二十八条 本工作条例由专委会秘书处负责解释。
⑧ 哪个公安部副部长在福建任职过
林锐,男,汉族,福建闽侯人,1967年8月出生,1989年8月参加工作,1994年4月加入中国共产党,中国人民警官大学计算机及应用专业毕业,大学学历,工学学士学位。副总警监警衔。
历任福建省公安厅公共信息网络安全监察处副处长、泉州市公安局副局长(挂职)、省公安厅网络安全保卫总队总队长。
2011年8月起任泉州市政府副市长、市公安局局长。
2013年10月起任厦门市政府市长助理、市公安局局长。
2015年5月起任厦门市政府副市长、市公安局局长。
2018年任公安部党委委员、部长助理兼网络安全保卫局党委书记、局长。
现任公安部党委委员、副部长兼网络安全保卫局党委书记、局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