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网络隐私条款将接受考核
8月24日很多人在注册微信、微博、淘宝用户时,都点击“同意”隐私条款,但对具体内容可能并不了解。为落实网络安全法对个人信息保护的相关要求,中央网信办、工信部、公安部、国家标准委等四部门组成的专家工作组24日结束对首批10款网络产品和服务的隐私条款评审,规范其收集、保存、使用、转让用户个人信息的行为,督促整改不合法的条款。
此次中央网信办等四部门联合启动的隐私条款评审工作,采取分批选取重点网络产品和服务,对隐私条款进行分析评审。希望通过评审和宣传形成社会示范效应,提升行业整体个人信息保护水平。9月下旬将公布首批网络产品和服务的评审结果。有专家表示,隐私条款评审只是第一步,还应由国家主管监管部门对履行情况开展监督检查。
希望网络给人民带来更多更安全更好服务!隐私权一一这一人格人身权是应该受到应有公序良俗及社会公德的尊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