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黑客行为触犯了什么法律
这是谁的问题?大哥,谁告诉你黑客触犯法律呢?假如必须找到触犯法律的人只能找“骇客”啦!
具备下列要素会构成破坏计算机网络服务渎职罪:
1、犯罪主体为一般主体;
2、主观方面是持故意的心理态度;
3、犯罪客体是计算机信息系统的安全;
4、客观方面存在违反国家规定,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功能和信息系统中存储、处理、传输的数据和应用程序,后果严重的行为。
【法律依据】
《刑法》第二百八十六条之一
网络服务提供者不履行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信息网络安全管理义务,经监管部门责令采取改正措施而拒不改正,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一)致使违法信息大量传播的;
(二)致使用户信息泄露,造成严重后果的;
(三)致使刑事案件证据灭失,情节严重的;
(四)有其他严重情节的。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有前两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3. 曾春亮落网,民警之前的态度是否存在渎职
据说民警此前曾收到康家的报警。但是民警到康家之后,仅仅是将作案工具取走,之后康家人声称再也没有接到警方的反馈消息。所以在这方面,民警或存在渎职的行为。
问题本质民警最终将曾某某抓捕,民警在离开的时候,不少村民都对这些警方挥手送别,这一幕不禁让人感慨,这是村民们对于民警工作的认可。而且在这些事件中,民警同志们确实也辛苦,工作排除万难将曾某某抓获,不可否认他们的出色能力。
但网络上存在争议的是,在这起事件中,民警也有存在渎职的情况。此前康家人第1次向警方报警的时候,如果警方能够给予足够的重视的话,那么这起悲剧是否能够避免呢?就此事在网络上存在争议。
事件反思你认为在这起事件中,民警的态度是否存在渎职?
4. 破坏计算机网络服务罪既遂的刑事责任
破坏计算机网络服务渎职罪既遂的刑事责任为,自然人犯该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单位犯该罪的,还要对单位处以罚金。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八十六条之一
网络服务提供者不履行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信息网络安全管理义务,经监管部门责令采取改正措施而拒不改正,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一)致使违法信息大量传播的;
(二)致使用户信息泄露,造成严重后果的;
(三)致使刑事案件证据灭失,情节严重的;
(四)有其他严重情节的。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有前两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5. 如何构成破坏计算机网络服务渎职罪
具备下列要件即构成破坏计算机网络服务渎职罪:
1、本罪的主体要件为一般主体;
2、主观要件即故意的心理态度;
3、客体要件是计算机信息系统的安全;
4、客观要件即违反国家规定,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功能和信息系统中存储、处理、传输的数据和应用程序,后果严重的行为。
【法律依据】
《刑法》第二百八十六条之一
网络服务提供者不履行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信息网络安全管理义务,经监管部门责令采取改正措施而拒不改正,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一)致使违法信息大量传播的;
(二)致使用户信息泄露,造成严重后果的;
(三)致使刑事案件证据灭失,情节严重的;
(四)有其他严重情节的。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有前两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6. 破坏网络服务的渎职罪如何处罚
我国《刑法》没有规定破坏计算机网络服务渎职罪,规定的是拒不履行信息网络安全管理义务罪。行为人构成此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法律依据】
《刑法》第二百八十六条之一
网络服务提供者不履行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信息网络安全管理义务,经监管部门责令采取改正措施而拒不改正,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一)致使违法信息大量传播的;
(二)致使用户信息泄露,造成严重后果的;
(三)致使刑事案件证据灭失,情节严重的;
(四)有其他严重情节的。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有前两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7. 破坏计算机网络服务罪行政犯罪量刑标准
犯了破坏计算机网络服务渎职罪的判刑规则:依据我国《刑法》的相关规定,网络服务提供者不履行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信息网络安全管理义务,即渎职破坏计算机网络服务的,构成拒不履行信息网络安全管理义务罪。犯本罪的,一般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法律依据】
《刑法》第二百八十六条之一
网络服务提供者不履行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信息网络安全管理义务,经监管部门责令采取改正措施而拒不改正,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一)致使违法信息大量传播的;
(二)致使用户信息泄露,造成严重后果的;
(三)致使刑事案件证据灭失,情节严重的;
(四)有其他严重情节的。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有前两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8. 破坏计算机网络服务渎职罪有期徒刑
破坏计算机网络服务渎职罪既遂这样判刑:网络服务提供者不履行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信息网络安全管理义务,经监管部门责令采取改正措施而拒不改正,有致使违法信息大量传播、致使用户信息泄露,造成严重后果等法定情形之一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法律依据】
《刑法》第二百八十六条之一
网络服务提供者不履行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信息网络安全管理义务,经监管部门责令采取改正措施而拒不改正,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一)致使违法信息大量传播的;
(二)致使用户信息泄露,造成严重后果的;
(三)致使刑事案件证据灭失,情节严重的;
(四)有其他严重情节的。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有前两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9. 破坏计算机网络服务罪一般量刑标准
我国《刑法》没有规定破坏计算机网络服务渎职罪,规定的是拒不履行信息网络安全管理义务罪。此罪的量刑标准细分是,犯此罪拒不改正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法律依据】
《刑法》第二百八十六条之一
网络服务提供者不履行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信息网络安全管理义务,经监管部门责令采取改正措施而拒不改正,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一)致使违法信息大量传播的;
(二)致使用户信息泄露,造成严重后果的;
(三)致使刑事案件证据灭失,情节严重的;
(四)有其他严重情节的。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有前两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10. 举三个网络反腐的例子
网络反腐成果
李亚力(曾任山西太原市公安局局长等职)
2012年10月,李亚力在处理其子违章驾车并妨碍交警执行公务过程中,违反规定,滥用职权,构成渎职错误。此事在网上不断被曝,引起山西省和有关部门的高度重视。2013年2月1日召开的太原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决定免去李亚力的太原市公安局局长职务。
雷政富(曾任重庆市北碚区区委书记)
2012年11月20日,网上流传疑似雷政富的不雅视频,之后迅速成为网络热点话题。经核实,不雅视频中的男性确为雷政富。11月23日,雷政富被免去北碚区区委书记职务。2013年6月28日,重庆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对雷政富一审公开宣判,以受贿罪判处雷政富有期徒刑13年,剥夺政治权利3年,并处没收个人财产30万元。
陈雪明等(曾就职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
2013年8月1日,网友上传视频举报上海高院陈雪明、赵明华等5人在某夜总会集体嫖娼。8月2日,上海市纪委、市高级法院组织专人展开调查;6日,通报调查结果并公布处分决定:涉事的上海高院4人中,3人被开除党籍、提请开除公职;1人留党察看、提请撤职。此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上海市公安局已对赵明华、陈雪明、倪政文、郭祥华作出行政拘留10天的行政处罚。
杨达才(曾任陕西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局长、党组书记)
2012年8月26日,杨达才在延安交通事故现场,因面含微笑被人拍照上网,引发争议并被网友指出有多块名表,被讽刺为“表哥”。2012年9月21日,陕西省纪委做出决定:撤销杨达才陕西省第十二届纪委委员、省安监局党组书记、局长职务;2013年8月30日,西安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杨达才受贿、巨额财产来源不明一案。9月5日,被以受贿罪和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数罪并罚判处有期徒刑14年,并处罚金5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