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网络信息系统安全保护等级分为几级
5级
网络信息系统安全等级保护分为五级,一级防护水平最低,最高等保为五级。分别是用户自主保护级、系统审计保护级、安全标记保护级、结构化保护级和访问验证保护级。
在我国,经过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1999年10月批准发布的“系统安全保护等级划分准则”,主要依据GB-17859《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等级划分准则》和GA-163《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专用产品分类原则》等文件,将计算机系统安全保护划分为以下5个级别,分别是用户自主保护级、系统审计保护级、安全标记保护级、结构化保护级和访问验证保护级。
第一级(自主保护级)
一般适用于小型私营、个体企业、中小学,乡镇所属信息系统、县级单位中一般的信息统
信息系统受到破坏后,会对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造成损害,但不损害国家安全、社会秩序和公共利益。
第二级(指导保护级)
一般适用于县级其些单位中的重要信息系统;地市级以上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内部一般的信息系统。例如非涉及工作秘密、商业秘密、敏感信息的办公系统和管理系统等。
信息系统受到破坏后,会对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产生严重损害,或者对社会秩序和公共利益造成损害,但不损害国家安全。
第三级(监督保护级)
一般适用于地市级以上国家机关、企业、事业单位内部重要的信息系统,例如涉及工作秘密、商业秘密、敏感信息的办公系统和管理系统;跨省或全国联网运行的用于生产、调度、管理、指挥、作业、控制等方面的重要信息系统以及这类系统在省、地市的分支系统;中央各部委、省(区、市)门户网站和重要网站;跨省连接的网络系统等。
信息系统受到破坏后,会对社会秩序和公共利益造成严重损害,或者对国家安全造成损害。
第四级(强制保护级)
一般适用于国家重要领域、重要部门中的特别重要系统以及核心系统。例如电力、电信、广电、铁路、民航、银行、税务等重要、部门的生产、调度、指挥等涉及国家安全、国计民生的核心系统。
信息系统受到破坏后,会对社会秩序和公共利益造成特别严重损害,或者对国家安全造成严重损害。
第五级(专控保护级)
一般适用于国家重要领域、重要部门中的极端重要系统。
信息系统受到破坏后,会对国家安全造成特别严重损害。信息系统安全等级保护的定级准则和等级划分
㈡ 网络安全等级保护等级分为几级
信息系统的安全保护等级分为以下五级:
第一级,信息系统受到破坏后,会对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造成损害,但不损害国家安全、社会秩序和公共利益。
第二级,信息系统受到破坏后,会对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产生严重损害,或者对社会秩序 和公共利益造成损害,但不损害国家安全。
第三级,信息系统受到破坏后,会对社会秩序和公共利益造成严重损害,或者对国家安全造成损害。
第四级,信息系统受到破坏后,会对社会秩序和公共利益造成特别严重损害,或者对国家安全造成严重损害。
第五级,信息系统受到破坏后,会对国家安全造成特别严重损害。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法》第六条第十二款规定,人民警察履行“监督管理计算机信息系统的安全保护工作”的职责。
1994年《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条例》(国务院令第147号)第九条明确规定,“计算机信息系统实行安全等级保护,安全等级的划分标准和安全等级保护的具体办法,由公安部会同有关部门制定”。
2008年国务院“三定”方案,赋予公安部“监督、检查、指导信息安全等级保护工作”法定职责。
㈢ 等级保护标准
外壳防护等级一般是由两个数字所组成,第一个数字表示产品防尘、防止外物侵入的等级;第二个数字表示产品防湿气、防水侵入的密闭程度。如果某类设备满足试验一般要求而且所选择的防护等级适用于该设备型式,则本标准也适用于该型式设备的空外壳。各类产品引用防护等级的程度和方式,留待产品标准决定,对具体的防护等级所采用的试验应符合本标准的规定,必要时,在有关产品标准中可增加补充要求。
等保2.0国家标准对比等保1.0,在保护范围、法律效力、技术标准、安全体系、定级流程、定级指导等方面均发生变化,信息安全系统改造在即。等保2.0做出对关键信息基础设施“定级原则上不低于三级”的指导,测评分数的要求由60分提升至75分以上,且第三级及以上信息系统每年或每半年就要进行一次测评。国家重点行业将带头加大信息安全产品和咨询服务的持续投入。回顾我国信息安全产业曾在等保1.0影响下进入加速发展期,专家预计,等保2.0将继续带动行业大发展,至少打开百亿级以上增量市场空间。
拓展资料:人身安全保护令,是一种民事强制措施,是人民法院为了保护家庭暴力受害人及其子女和特定亲属的人身安全、确保婚姻案件诉讼程序的正常进行而作出的民事裁定。当事人因遭受家庭暴力或面临家庭暴力的现实危险,向人民法院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当事人因无法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的,其近亲属可以代为申请。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十六条机关、团体、企业、事业等单位应当履行下列消防安全职责:
(一)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制定本单位的消防安全制度、消防安全操作规程,制定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
(二)按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配置消防设施、器材,设置消防安全标志,并定期组织检验、维修,确保完好有效;
(三)对建筑消防设施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全面检测,确保完好有效,检测记录应当完整准确,存档备查;
(四)保障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畅通,保证防火防烟分区、防火间距符合消防技术标准;
(五)组织防火检查,及时消除火灾隐患;
(六)组织进行有针对性的消防演练;
(七)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消防安全职责。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是本单位的消防安全责任人。
核心密码、普通密码用于保护国家秘密信息,核心密码保护信息的最高密级为绝密级,普通密码保护信息的最高密级为机密级。
网络安全等级保护定级是国家信息安全保护的一项重要制度,旨在提高各类信息系统的安全性能和保密能力,保障国家信息安全。
网络安全等级保护定级分为五个等级,分别是一级、二级、三级、四级、五级,等级依次提高,等级越高,安全保护要求越严格。
网络安全等级保护定级旨在规范信息系统的安全保护标准,保障各类信息系统的安全性能和保密能力。不同等级的信息系统需要遵守不同的安全保护措施和安全管理制度,以保障信息系统的安全和稳定运行。
㈤ 网络安全保护定级为几级
网络安全保护定级为五级。一至五级等级逐级增高。
一、自主保护级:等级保护对象受到破坏后,会对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造成损害,但不损害国家安全、社会秩序和公共利益。
二、指导保护级:等级保护对象受到破坏后,会对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产生严重损害,或者对社会秩序和公共利益造成损害,但不损害国家安全。
网络安全保护的作用扩展:
网络安全对于保护客户数据和培掘信息、保持共享数据的安全、确保可靠的访问和网络性能以及防止网络威胁至关重要。也对个人隐私或商业利益的信息在网络上传输时受到机密性、完整性和真实性的保护具有重要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