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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规约个体在网络世界的行为

发布时间:2023-05-13 10:42:44

如何规范党员干部网络行为

按照文明上网七条底线来规范党员干部网络行为即可。
(一)法律法规底线。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任何时候,无论是网上网下,都将始终做到违法必究。
(二)社会主义制度底线。社会主义制度为我国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了有力的制度保障,我们要积极拥护社会主义制度。
(三)国家利益底线。作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时刻维护国家利益,是宪法赋予我们每位公民的光荣义务。
(四)公民合法权益底线。我们在网络反腐的同时,切记不能以“艳照”等不健康、不正当甚至违法的手段对别人进行人身攻击;否则将触犯法律,侵犯公民的合法权益。
(五)社会公共秩序底线。网络世界必须遵循一定的秩序规则,这样才能够营造一个健康的网络环境。
(六)道德风尚底线。崇尚美德是我国延续了几千年的优秀传统,网络空间也要讲道德,不做有悖于中华民族传统道德和公序良俗的事情。
(七)信息真实性底线。我们在网上发布信息一定要实事求是,不能以讹传讹、散发谣言,要积极宣传政府部门发布的真实信息。
七条底线是根本,不能突破;是方圆,不能逾越。广大网民应该积极宣传落实“七条底线”,争做文明网民,净化网络空间,还网络一片“蓝天”。

② 以如何遵守网络道德论文

大学生如何遵守网络道德
一、网络道德
所谓网络道德,是指以善恶为标准,通过社会舆论、内心信念和传统习惯来评价人们的上网行为,调节网络时空中人与人之间以及个人与社会之间关系的行为规范。网络道德是时代的产物,与信息网络相适应,人类面临新的道德要求和选择,于是网络道德应运而生。网络道德是人与人、人与人群关系的行为法则,它是一定社会背景下人们的行为规范,赋予人们在动机或行为上的是非善恶判断标准。
当前社会,互联网正以空前的广度和深度渗透到人们生活当中。目前,中国网民已突破3亿人,大学生是其中最活跃的群体。抽样调查显示,北京重点高校大学生经常上网的人数达到80%。
二、网络道德现状
互联网给人们带来文明进步的同时,也有相当的负面效应。垃圾邮件、色情传播、暴力恐怖、网上犯罪不一而足。上网聊天时常有颓废消极不负责任的言论情绪,直接影响大学生的认知、情感、心理。
某校在本校范围内作了一次网络道德的问卷调查,结果显示:86.3%的同学收到过不文明的网络信息,93.2%的同学遇到过网上不文明现象,比如谩骂和恐吓。即使是在学校较受欢迎的BBS,也仅有17.2%的同学认为那上面发表的个人见解值得一看,87.3%的同学认为提倡网络道德势在必行。
三、大学生自觉遵守网络道德
在无序的网上世界提倡网络道德实在必要。道德主要是通过自律来实现的。大学生如何做到上网自律呢?
1.对反动、色情、迷信的信息,自觉地不看,不听,不信。对这些精神“毒品”,不要抱着好奇、试试看的心理,一“吃”就上瘾,一上瘾就难以自拔。与其以后进“戒毒所”,不如一开始就抵制它。一个不懂得抵制的人,总是跟着感觉走、跟着时髦走的人,是不可能实现道德自律的。
2.不在网上发表不负责任的言论。网上聊天,可帮助我们交流信息和思想。如果认为在那个虚拟的世界里可以不负责任地胡说八道,那就错了。虚 拟的世界连着真实的世界,影响着每一个坐在电脑前面的人,一个有正义感、有责任感的人,在生活中会处处(包括上网)以负责任的态度行事,主持正义,反对邪恶。
3.参与电脑娱乐和网络游戏,也要掌握“度”。2005年,上海某大学退学试读和转学的学生237名,80%以上是因为过度沉迷于电脑娱乐和网络游戏。偶尔玩玩,未尝不可;一旦沉迷,每日里几小时、十几小时搭进去,荒废学业,辜负了大好时光;严重者导致退学,这就因小失大,损失惨重了。
我国领导人指出:“互联网是开放的,信息庞杂多样,既有大量进步、健康、有益的信息,也有不少反动、迷信、黄色的内容。互联网已成为思想政治工作一个新的重要阵地。国内外敌对势力正竭力利用它同我们党和政府争夺群众,争夺青年。我们要研究其特点,采取有力措施应对这种挑战。”对大学生来说,提倡网络道德,用道德来自律;对学校的管理者来说,主要的是“研究其特点,采取有力措施”,充分发挥互联网的优势,尽量抵制负面效应,以利大学生健康成长。

③ 大学生在上网时应该遵守哪些行为规则

诚”意味着忠诚、诚实;“信”意味着信誉、承诺。道是道路、行径、方式。德是行为的表现。道与德组合到一起,意义上就发生了变化,就有了道德的新义。道德,品行;特指好的品行。 上网也要讲道德 “网德”应纳入道德建设范畴。互联网‘黄、假、坑、俗’等不道德现象大量出现,影响了网络的正常秩序,放大了网络的负面作用,网民对其深恶痛绝。目前网络已成为青少年生活中的重要组成部分,而网上不文明行为对青少年的责任感、义务感、道德感的养成构成了极大威胁。网络的自主性、开放性、多元性与社会道德、价值观念最终应该融合,这是一个社会文明进步的象征。我们在充分享受网络的高速发展带来的言论自由和对社会信息披露的知情权的同时,也应履行和承担与之相匹配的义务及责任,不能妨碍和侵害他人的权利和自由,如果放任自流,在伤害他人的同时,最终自己也会成为网络道德失范的受害者。 网络道德缺失已经非常严重!网络的特殊形式,使得它能够将我们内在的,难以在现实生活中呈现的部分得以展现,这也包括道德!网络可以使你轻而易举的获得财富,同时这可能是正当的与不正当的! 你是淘宝的店主,当一个顾客在不知情的情况下给你支付的不应有的部分,你会怎么做?很简单,但是有多少人会这么做,不是我们不知道,而是缺少了激发你的条件。一个公交车上,如果有一个人给老人让座,那么必定会有许多的人给那些孩子让座。从众,侥幸,贪小便宜,投机取巧--道德缺失!缺德!这就是现在的互联网环境!不仅是个人,还有那些巨型的肉球!希望现在的每一个人,规范自己在网络中的一言一行,网络同样需要道德!纯粹的虚拟社会是不存在的,每一个网络终端都与现实社会相连。一个网民如果在现实世界中的问题得不到解决,他就可能到网络世界中寻找安慰、释放甚至解脱。而这种宣泄式的网络行为就为网络不文明埋下了伏笔。网络问题是社会问题的一个缩影和延伸,由于网络的隐蔽性和虚拟性,网络上的道德约束要比现实社会弱得多,人们在网络上的道德言行主要依靠个人内心信念来维系,是一种以“慎独”为特征的自律性道德。它要求我们在一个“非熟人”的网络道德环境中,在外在的干预、过问、监督和控制较少的情况下,理性地控制自己的行为,遵从道德规范,恪守道德准则。网民应牢记两个字——自律。诚信是做人的一个起码道德。随着社会的进步和发展,诚信已成为既无国界,又不分社会制度的共同道德伦理准则。古人讲为人,堂堂正正做人,清清白白做事。大庆人讲“三老”,说老实话,办老实事,做老实人。古人做生意,讲称平斗满,货真价实,童叟无欺。诚信作为人类社会进步的象征,作为维系国家兴旺、家庭和睦、人格尊严的源泉,起着基石和阶梯的作用。最好的实例是雷锋精神和他的高尚道德品格超越了国界、超越了社会制度、超越了信仰,融入全世界。在着名的美国西点军校,大厅里悬挂着五位师生们所敬仰的英雄肖像。雷锋的肖像被排在第一位。有一位叫凯西的美国女青年,由于常为别人做好事,人们亲切地称她为“美国雷锋”。日本也是如此,把雷锋精神归结为人类社会中生存下去所必备的生存价值。那么,雷锋精神之所以走出国门,属于全世界,正是因为他对党、对人民无限热爱和忠诚,信守自己的诺言,是共产主义道德与传统美德的完善结合体。因此,大到一个国家,小到一个家庭和每个公民,如果失去了诚实和信用,国家就会丧去尊严,企业就会失去市场,家庭就会失去和睦,个人就会失去生存的条件和土壤。诚信胜过黄金,是无形的资产,是维系真、善、美的源泉,是人类社会发展、进步的基石和阶梯。在网络世界里,你看不到完整的人的存在;在网络里,甚至法律的触角也有一些伸展不到的地方。但网络毕竟是现实生活的延伸,网络诚信与现实诚信是密切相关的,现实诚信中的道德规范同样适用于网络诚信,虽然我们不能忽略网络诚信的独特性,但现实诚信的进一步规范和完善无疑将提高网络经营的诚信度。例如,各种实名制的实行将是社会建立个人信用体系的保证,个人信用体系的建立将会最大程度地避免网络中的个体匿名欺诈。网络媒体应抓住当前我国加快推进社会诚信建设的有利时机,进一步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大力推进网络诚信建设,培育良好网络风尚,以网络诚信促进社会诚信,以网络诚信建设促进和谐社会建设。确实,具备了诚信风尚,才谈得上和谐。现在不诚信、不和谐的现象和问题还很多,还表现得形形色色、存在于方方面面,成为和谐社会建设的拦路虎。这些现象和问题对社会的诚信建设、网络的诚信建设提出了严峻挑战。网络是由现实社会中的公众来主导的,同时又对现实社会问题进行放大与全貌、深究地反映。因此,社会诚信建设是更为重要的,是推进网络诚信建设的基石。如果现实社会都缺乏诚信的风尚,又怎么可能把推进诚信建设的希望寄托于虚拟的网络呢。所以诚信建设的着力点从根本上来说还要放在现实的社会诚信建设上。尤其是各级官员、各路明星、各领域为人师表的宣传教育工作者等社会公众人物应该做出表率。各机构部门也应当通过模范地规范地立法执法执纪等方式为现实诚信社会做出贡献。另一方面,思想支配行动。先进理念往往经由各种媒体的传播来深入人心,来形成共识和一致行动。从这个意义上来说,网络诚信与社会诚信是互相促进的,可以对社会诚信建设发挥引领、矫正、倡导功能。就像这次论坛上指出的,能够通过以下多方面努力形成维护网络诚信、促进社会诚信的思想共识和舆论氛围:坚持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为指导,积极探索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引领网络诚信建设的有效途径;旗帜鲜明地反对虚假新闻,确保网上信息的真实准确,确保网上新闻的导向正确,确保网络媒体的权威性、公信力、影响力;坚持不懈地与网上低俗之风作斗争,用高品位、高格调、健康向上的网络文化产品和服务占领网络阵地,决不给低俗内容、不良广告、有害游戏等提供传播渠道;切实提高网络从业人员的社会责任意识,不断增强辨别和抵制有害信息、维护网络诚信的素质和能力;充分发挥网民在维护网络道德上的积极性、创造性,自觉抵制各种道德失范行为,养成科学、文明、健康的上网习惯,使广大网民真正成为构筑网络诚信的主力军。网络诚信,也有赖于我们每一位网民共同维护和推进。我们也都能够、都应当、都有必要有所作为。

④ 网络世界应遵守怎样的规则

网络生活中道德规范的基本准则:

1、网民应遵守的基本规范

(1)、正确使用网络工具

要遵守网络法规,遵守职业道德,尊重民族感情,遵守国际网络道德公约。

(2)、健康进行网络交往

网络已成为一种人际交往的媒介和工具。人们可以通过网络收发邮件、实时聊天、视频会议、网上留言、网上交友等。网络交往要做到诚实无欺,不应该通过网络进行色情、赌博活动,更不能在BBS或论坛上侮辱、诽谤他人。

应通过网络开展健康有益的交往活动,在网络交往中树立自我保护意识,不要轻易相信、约会网友,避免受骗上当。

(3)、自觉避免沉迷网络

适度的上网对学习和生活是有益的,但长时间沉迷于网络对人的身心健康有极大损害。现实中存在着一些人上网成瘾,沉迷于网络而不能自拔,进而导致耽误学业、甚至放弃学业或家庭破裂的现象。

(4)、养成网络自律精神

网络的虚拟性以及行为主体的匿名隐蔽特点,大大削弱了社会舆论的监督作用,使得道德规范所具有的外在压力的效用明显降低唯滑。

在这种情况下,个体的道德自律成了维护网络道德规范的基本保障。“慎独”是一种道德境界,信息时代十分需要,在网络生活中培养自律精神,在缺少外在监督的网络粗庆空间里,自觉做到自律而“不逾矩”。

2、网站应遵守的基本道德规范

(1)、不以任何形式传播内容有害或不健康的文字、图片、视频等信息。

(2)、不提供不文明声讯、短信等服务;不运行带有暴力、色情内容的游戏。

(3)、严格管理社区、论坛、博客、评论、聊天室等互动栏目,及时清理与文明办网、提升全民族思想道德素质相违背的不健康信息,大兴树新风、促和谐的网络文明风尚。

(4)、自觉健全、细化网站管理制度,规范操作流程,强化监督机制;不断提高从业人员的素质和职业道德水平,加强社会责任感,形成行业自律意识。

(5)、开设举报电话、举报邮箱,建立全天候举报制度,对网民反映的问题认真整改,加强沟通,不断提高网络媒体的社会公信力,自觉接受行业管理与社会监督。(4)如何规约个体在网络世界的行为扩展阅读:

网络道德规范是网络法律规范的重要补充。

针对网络中存在的问题,为了维护国家的网络和信息安全,国家制定了《维护互联网安全的决定》、《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条例》、《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安全保护管理办法》,这些法规明确规定了利用互联网实施的各种违法行为及其处罚办法。

但是,由于网络社会的全球性、隐匿性、开放性、自由性和异化性,决定了不可能完全依赖法律来约束网络行为,因为即便有了非常详尽和严密的法律,面对众多的边缘行为和网上犯罪,法律往往鞭长莫及,防不胜防。

由于道德是人们在社会生活中经过长期实践自然形成的,并依靠社会的舆论、传统的习惯力量和人们的信念来维持,而且道德规范所调整的范围要比法律所调整的范围广泛,所以网络行为更多的更为重要的是必须由道德这个更具有普遍约束力和影响力的行为指凳腊规范来调整。

因此,网络道德规范就成为了网络法律规范的重要补充,只有将两者结合起来,才能真正维护网络安全和保障网络的健康发展。

⑤ 我们应该如何规范自己的网络言论行为

  1. 网络圈内有一句尽人皆知的话,叫“在网上,没人知道你是只狗”,言下之意就是网民的身份是隐蔽的,网络给了每一个人充分的话语权,尽可以畅所欲言。一些网民为什么敢如此嚣张散布不良言论,依仗的是匿名身份。可以断定,如果以真实身份出场,其行为必会有所顾忌。在贴吧内,无论是号召发帖者还是积极回帖者,他们认为,网络匿名发帖是不会被找到的。这个误解让发帖者不计后果、毫无顾忌,以致添油加醋、故意捏造事实。实际上,这种想法是大错特错的,互联网并不是法律的盲区。

  2. 网络是一个展示我院形象的公众平台。试想,贴吧里如果充斥着乱七八遭的东西,今天骂这个,明天骂那个……岂不自毁形象?还有部分同学在贴吧中不尊重他人隐私,殊不知有些行为已触犯到法律。公民的网上行为受《刑法》、《治安管理处罚法》、《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安全保护管理办法》等多部法律的规范。公民虽有言论的自由,但这种自由是相对的不是绝对的,任何国家都不允许公民散布一些足以影响公共秩序、危及公共安全和国家利益的言论,在互联网上也不例外。

  3. 《民法》第一百零一条规定:公民、法人享有名誉权,公民的人格尊严受法律保护,禁止用侮辱、诽谤等方式损害公民、法人的名誉。网上匿名发帖对一般人来说可能有一定的保密性,但如果出现违法侵权,需要追究法律责任时,匿名不能让你逃脱制裁。因为匿名只是一个表象,实质上你却不可能不透露你的“地址”。司法机关完全可以通过你的IP地址按图索骥找到你,因此不存在真正隐匿的可能。冀州的王君发帖诽谤法官荣正被拘留就是最好的警示。

  4. 网络是虚拟的,上网的人却是真实的,通过网络所产生的影响更是现实的。因此,希望我院同学要提高自身素质,自觉担当起弘扬正气的先锋和传播道德的骨干,做崇尚文明的使者。同时,希望同学们要增强法律意识,消除各种形式的误解,不可由着自己的性子。网络决不是也不应该是侵犯他人权利的乐园,在网上的任何言行都不要超越法律的界限。

  5. 同学们,让我们携起手来,共创一个干净,文明的网络环境。

⑥ 网络要遵守哪些原则及遵守网络生活道德要求的重要

您好!网络道德原则的分类,依所涉及的对象范围的不同,可以分为全民原则、个体原则;依具体内容划分,可以分为平等原则、公正原则、兼容原则、互惠原则、自由原则、自主原则、无害原则、承认原则等。
1.全民原则
网络道德原则全民原则的基本内容是:所有的网络行为必须服从于网络社会的总体利益。此项原则要求网络主体以道德行为主体参与网络社会活动时,不得损害网络社会的整体利益;还要求网络社会决策和网络运行方式必须以服务于社会一切成员为最终目的,不允许以经济、政治、文化和意识形态等方面的不同为借口而只是满足一部分人的需求,将另一部分人排除于网络社会之外。网络应该为一切愿意参与网络社会活动的主体提供平等交流的机会。
网络社会不应依人的某些条件、某些因素的不同而容留一部分,排除一部分,只有当社会所有机构、团体和成员都能参与到网络社会之中,每一类主体都能利用网络与另一部分主体进行交往,才是真正的网络社会。就如百货商场或超市,不能因人而异限制进出,而应对所有自由购物者都开放,才可称之为百货商场或超市一样。因此可以说,全民原则是网络社会的基本要求。全民原则作为理论是对现实道德关系的概括,作为要求是人们追求的目标,要把这种理论和要求变为现实,需要一定的物质条件作为保障。随着网络技术的发展和应用,网络计算机能够使个人用户终端所需的设备越来越少,价格越来越便宜,网络主体依此获得个体的各种需要,网络技术为全民原则提供了坚实的物质基础和技术保障。全民原则的要求可以概括为两个方面:第一,网络主体的一切网络行为必须服从于网络社会的整体利益;第二,网络社会的决策和网络运行方式必须以服务于网络社会一切成员为最终目的,不能因网络主体存在的某些差别而因人而异。
2.个体原则
个体原则的基本内容是:网络上的一切活动应当符合人的特性,任何网络主体都应得到重视和尊重。网络主体之间亦应当互相尊重。个体原则要求无论网络如何技术化、虚拟化,网络主体始终是具体的、现实中的人,不能把人看成纯粹“数字化”的,可以被随意操纵、“计算”的符号,也不能把对方看做达到自己目的的手段。
网络为人类创立了虚拟的空间,网络作为“另类生存”的空间,有着前网络时代的不同的特点,其特点可以具体表现为“去身体”“去中心”“多重身份”、创造性等。这就决定了网络社会的网络主体的地位得到显着提高,主体性得到充分的张扬。此项特点明显不同于前网络时代人的生存、交往和生活所受到的诸多限制,人们可以在网络上依自己的意愿去从事所允许的各类活动。但是,网络活动的自由是相对的,不是绝对的,网络主体的活动仍应受到一定程度的限制。问题是应限制到什么程度?如果以合理限制为由,对网络主体的权利予以不平等、不公平的限制,就是对个体原则的违背。如果在隐私权和知识产权方面使网络主体受到的侵害十分严重,甚至会危害到网络社会的生存和发展。
个体原则是对全民原则的重要补充,其具体要求包括两个方面:第一,由于提出自主原则的出发点着重于个体的存在和交往,因此要求网络主体要有自主性,对自己应有的权利应予充分的主张,充分的行使,不应自我收缩或放弃。就如同每个人都要有一定的自主性一样,假如人连起码的自主性都没有,其他就更无从谈起。第二,网络社会的人也并不是孤立地存在,而是相对他人而存在,以他人为对象发生交往关系,因此在自己享有自由、行使权利时,必须坚持对他人和社会的尊重。不得侵害他人和社会的合法权益,这样才能赢得他人、社会的尊重,实现网络社会的和谐、融洽发展。
网络道德原则的具体内容
上述的全民原则和个体原则,是依道德原则所涉及的对象范围所做的划分,如果将这类概括性较强、范围较宽的道德原则细化,则可以表现为如下的具体内容。
1.网络道德的自由原则
网络社会为其主体提供了相对自由的空间,网络主体的行为的自由程度相对于传统社会而言,已经发生了实质性的变化。网络道德的自由原则,是指在网络空间里。行为主体有根据自己的意愿选择自己的生活方式和行为方式的自由,有充分表达自己意见和观点的自由,任何组织、个人、其他网络主体不得干涉他人的正常的自由行为,压制别人正常的、应有的言论自由。在这里,我们是从一般伦理意义上讲的,把自由作为一种道德原则和要求。事实上,自由也是网络道德行为的主体所应享有的权利。一般来说,网络主体享有自由的权利,但不应以行使自由权利为由,妨碍其他网络主体所应享有的自由,其他主体的自由权利同样要受到应有的尊重。
2.网络道德的平等原则
网络社会的每一个网络主体在网络社会的正常活动中,都享有平等的社会权利,并平等地履行社会义务,这一点与传统社会的民事主体比较一致。但应注意的是,网络社会的主体结构特征,表现为他们都具有某个特定的网络身份,即用户、网址、口令,网络所提供的一切服务和便利,网络主体均应得到。同时,网络主体应该遵守网络社会成员的所有规范,并履行作为一个网络主体所应履行的义务。在网络社会中,无论网络主体的实际社会地位如何,职务和个人爱好如何,文化背景、民族和宗教如何,在网络上,他都只是一个带网址的普通的“代码”。网络不创造特权,网络同样反对特权,每一个上网者都应持平等的心态,既不要把自己置于高于他人的地位,也不要把自己置于低于他人的地位。
3.网络道德的公正原则
在网络社会中,网络对每一位网络主体或用户都应该做到一视同仁,不应该为某些人制订特别的规则并给予某些用户特殊的权利。作为网络主体,既然与别人具有同样的权利和义务,那么,也没有理由强求网络社会能给予和别人不一样待遇,或者说享有特权。一个网络主体当打开电脑发出一组信息时,会被计算机系统转化为一组组以1,0代码构成的比特(bit),在通讯线路上按通讯协议送到它该去的地方,这一组组比特没有任何可以让网络系统给予特殊照顾的社会标志,计算机只识代码不识人。
4.网络道德的兼容原则
网络道德的兼容原则认为,网络主体间的行为方式应符合某种一致的、相互认同的规范和标准,个人的网络行为应该被他人及整个网络社会所接受,最终实现人们网络交往的行为规范化、语言的可理解化和信息交流的无障碍化。其中的核心内容就是要求消除网络社会由于各种原因造成的网络行为主体间的交流障碍。网络兼容问题的提出直接起源于计算机网络技术本身,但不仅仅是一种经济和技术问题。事实上,网络技术、经济问题本身就蕴含着道德伦理等社会意义。网络道德的兼容原则,要求网络主体间行为方式的相互认同;要求网络主体在参与网络社会时,所采取的行为要么被对象一方所接受,要么彼此间遵守共同的规范而放弃某些别人不接受或共同规范不认同的行为方式,求得行为方式的兼容;要求整个网络社会道德原则和规范的一致,确立共同的道德标准。为网络主体所一致接受;要求网络交往语言的可理解性。兼容原则作为网络道德的基本原则之一,具体应当体现出宽容原则、开放原则。
5.网络道德的互惠原则
网络道德的互惠原则表明,任何一个网络主体必须认识到,他既是网络信息和网络服务的使用者和享受者,也是网络信息的生产者和提供者,当他享有网络社会交往的一切权利时,也应承担网络社会对其成员所要求的责任。信息交流和网络服务是双向的,网络主体间的关系是交互式的,你从网络和网络交往对方得到什么利益和便利,也应同时给予网络和对方什么利益和便利。互惠原则集中体现了网络行为的主体的道德权利和义务的统一。享有权利时不应忘记所承担的义务。承担义务时也不应当忘记自己所应享有的权利,不应有只享受权利不承担义务的主体,也不应有只承担义务而不享有权利的主体。
6.网络道德的自主原则
自主原则是全民原则中的自由原则、平等原则和公正原则在个体道德原则中的体现。按照全民原则,假如网络主体能够获得意志自由、社会权利和义务上的平等,具有消除不平等的权利,则对于网络社会的个体而言,必定要表现为自主,也就是他自己作为目的而不是作为手段而存在。以此为出发点,必然要求一个人要想成为真正意义的人,就应该不受约束地自主决定他可以决定的最佳利益。如果某个主体的自主权被剥夺,就说明该主体并没有被作为应该受到尊重的人来对待,就不具有自主性,这就是自主原则的主要内容所在。
7.网络道德的承认原则
承认原则是自主原则在处理社会或他人对自己应有的尊重关系时所应遵循的一个重要原则。它要求不论网络社会如何技术化、虚拟化,网络的真正的主体是人而不是机器、设备。这种尊重,首先就表现为对自己的重视。就表现为某人对某事自愿表示意见一致,即所谓的“承认”“同意”“认可”。而要使承认有意义,就必须使某人对某事有比较清楚的了解,能及时作出是非判断;某人在承认时,应当选择正确的评价标准,并从网络社会的整体利益出发,而不是仅仅凭个人的好恶来决定。
8.网络道德的无害原则
无害原则要求任何网络行为对他人、对网络环境。以致对网络社会至少是无害的,人们不应该利用计算机和网络技术对其他网络主体和网络空间造成直接的或间接的伤害。毫无疑问,这是最低的道德标准,是网络伦理的底线,是评价网络行为的最初的道德检验。网络主体的行为是否有害,行为人应有基本的判断标准和评价能力。对网络或其他主体造成损害或破坏,行为人应是故意的行为,即明知其行为会造成危害和破坏的结果还从事了相应的行为。如果是因为过失或无过错造成损害或破坏的后果,则不应认为是违反了此项道德原则,不应承担道德责任。
与社会主义道德原则的关系
1.社会主义道德原则的现代表述
一般认为,社会主义道德的原则包括一项基本原则和三项其他原则,即集体主义原则和人道主义原则、社会公正原则、诚信原则。
第一,社会主义集体主义原则。集体主义原则要解决的基本问题是个人与社会、个人利益与集体利益的关系问题。集体主义原则认为,个人是集体中的个人,集体是由个人组成的集体,个人与集体处于一种辩证统一的关系之中,这种辩证关系体现了集体主义原则的核心内容。首先,集体利益是个人利益的总汇,而个人利益依赖于集体利益,两者是统一的。社会主义集体主义以兼顾个人利益和集体利益为基础,利益的追求是人的存在和发展中源于天性的追求,这种利益既包括个人利益,也包括集体(集团)利益,社会主义集体主义恰好反映的是个人与社会、集体的双重价值关系,将两者统一起来。社会主义集体主义原则的出发点和最终归宿是人获得全面自由的发展,而这种全面自由的发展,无法从单个的自我这里实现,必须依靠集体,必须坚持集体主义。集体主义原则和价值导向并不抹杀或压抑个人的正当利益。其次,集体利益是个人利益的集中体现,而不是简单相加,个人利益作为构成集体利益的因子,是极其活跃的,健康发展的,与集体利益是根本一致的。再次,集体利益与个人利益辩证统一的基础是集体利益,集体利益具有至上性。最后,倡导集体主义原则之下的个人利益必要的自我牺牲。
第二,社会主义人道主义原则。人道主义是对人际关系最基本的最低层次的规范或要求,可以适用于社会中的一切人。社会主义人道主义是社会主义社会中一种对待人的伦理原则,是处理人与人之间新型关系的道德规范,社会主义人道主义的核心是尊重人、关心人,维护和提高人的权利、价值和尊严,促进人的全面发展。这一原则集中体现了当代中国先进文化中以人为本,为民谋利的思想,是中国先进文化的基本要素。社会主义人道主义从伦理方面体现出社会主义社会对绝大多数人民的人格、权利、利益的尊重和关心,体现出绝大多数人民对社会整体利益的共同关心。
第三,社会公正原则。这一原则是社会主义道德原则系统中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社会主义道德体系的一个基础原则。公正的内容与原则由两大部分组成:形式上的公正原则;事实上的公正原则。公正的具体内容和基本原则主要包括:基本权利的保证,即保证原则;机会平等j即事前的原则;按照贡献进行分配。即事后的原则;分配后的调整,即调剂的原则。社会主义公正原则是社会主义制度根本要求的体现,是人民根本利益的反映,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这一原则主要表现为:标准统一,机会均等,决策民主,权利与义务对等。社会主义公正原则同历史上的公正原则的一个根本区别就是它正确处理了个人与社会、个人与集体的辩证关系,主张社会、集体高于个人,个人利益服从集体利益,同时也充分肯定个人在社会、集体中的价值。第四,诚信原则。诚信是一切道德的基础和根本,是人的最重要的品德。当代中国,诚信原则是社会主义道德规范体系中的重要原则,加强诚信建设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健康发展的内在要求,是物质文明、政治文明、精神文明建设的基础性条件。从词义上理解,诚即真诚、诚实,信即守承诺、讲信用。诚信的基本含义是守诺、无欺。诚信是为人之本,诚信是一个人应有的基本道德。诚信原则是个人自我完善的要求,诚信原则是人际交往的基础。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诚信是保证市场经济健康运行的直接起点和核心内容,是现代市场经济成熟的标志,是市场主体生存、发展的重要保证。诚信原则是市场经济活动的一项基本道德准则,加强诚信建设是一项重要任务。
2.网络道德原则与社会主义道德原则的内在联系
首先,从基本内涵来看,网络道德原则与社会主义道德原则的基本内容是相融、一致的,没有根本冲突。从如上所述的网络道德原则和社会主义道德原则的比较中可以看出,社会主义道德原则被分解、融入网络道德原则,网络道德原则充分体现、深化、具体化了社会主义道德原则。集体主义是社会主义道德的基本原则,它与网络道德原则具有密切的内在联系。这种联系的表现之一是,集体主义原则是网络道德原则的基础。网络道德作为一种社会新兴领域的道德,应被包含于社会道德之中。就我国而言,整个社会的道德建设以集体主义为基本原则,而网络道德的原则,既包含了集体主义、社会利益至上的全民原则的内容,也要以社会主义集体主义原则为基础,坚持集体主义原则,网络道德建设才能有进展和突破。这种联系的表现之二是,集体主义原则体现网络道德原则的发展方向。现有网络道德的原则汲取了人类社会道德研究的成果,源于网络技术发展的实际,各个国家相互借鉴,尤其是借鉴了网络技术开发应用水平较高的国家、网络伦理研究起步较早的国家的成果。社会主义集体主义原则是总结人类社会发展的规律,站在历史发展的新高度,所得出的高度概括的结论,为各个专门领域的道德建设指明了方向,当然要体现网络道德原则的发展方向。这种联系的表现之三是,集体主义原则对网络道德原则的具体原则具有实际的指导价值。应在集体主义原则之下,进行全民原则、兼容原则、自由原则、互惠原则、无害原则等的构建。
其次,共同反映了人类伦理学研究的成果和道德她设的进步。道德伴随着人类社会的产生而产生,逐步由较低层次发展至较高层次,社会主义道德原则的产生和确立,汲取了人类伦理道德研究的成果,符合社会发展的规律性要求,代表着人类社会道德建设与研究的发展方向。是人类的共同成果。同时,每一个新的社会领域的出现,都标志着一个新的伦理研究的分支的产生,网络技术的普及、应用,伴随着网络道德研究的兴起和网络道德建设的被普遍关注,网络道德的研究成果的出现,网络道德原则的确立,同样是人类社会道德建设发展的标志。因此可以认为.网络道德原则与社会主义道德原则,共同反映了人类伦理学研究的成果和道德建设的进步。
3.网络道德原则与社会主义道德原则的主要区别
首先,从表述的特点来看,具有概括性和具体化的区别。社会主义道德原则是社会主义社会中各领域、各阶层、各集团普遍适用的原则,因此具有较强的概括性。网络道德原则一般只适用于网络领域,调整网络社会的道德关系,因此更能体现出具体化的特点。
其次,从适用的范围来看,具有外延限制的区别。社会主义道德原则可以适用社会主义社会的各个领域,在社会主义社会中,其调整范围是十分宽泛的,而对于非社会主义社会,无法要求也不应要求必须适用社会主义道德原则。尽管社会主义道德原则是人类社会最进步、最先进的道德原则。网络道德原则只应适用于网络领域、网络社会,不应要求非网络领域的其他领域都适用网络道德原则,尽管相关领域具有可借鉴性。但是,网络道德原则却可以打破国界、社会制度、意识形态的限制。其适用的地域范围具有全球性、无限制性,这一点又是社会主义道德原则所不能与之相比的。
最后,从意识形态的特点来看,具有政治性强与弱的区别。社会主义的社会制度和意识形态不同于资本主义与其他的社会制度、意识形态,而作为反映其社会制度、意识形态的社会主义道德原则,也不同于其他的道德原则,甚至是根本对立的,也就是说,社会主义道德原则具有较强的政治性特点。比较而言,网络技术代表了人类社会的技术进步,网络道德原则的确立,世界各国相互借鉴,具有共同认可的特点。政治性相对较弱。当然,我们说网络道德原则的政治性较弱,不等于无政治性,不同社会制度和不同意识形态的国家,其网络道德原则仍可能有一定的区别。

⑦ 请谈谈在网络世界我们应该如何遵守社会公德

在网络世迹姿界,我们应该时刻谨记,虽拿州厅然网络给了我们思想上的自由,但并不代表网络是法外之地,要时时刻刻注意自己的一言一行,加强自身管理,要记住自己上网的目的,是愉悦身心或者寻求帮助等,而不是制消隐造消极甚至违法言论。网络方面的法律也会越来越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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