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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书馆网络安全考评制度

发布时间:2023-05-06 09:39:55

什么是高校图书馆网络信息安全

高校图书馆网络信息安全是指保护高校图书馆网络信息系统和数字资源不受未经授权的访问、使用、修改、破坏、泄露等危害的一系列配租措施。随着信息化建设的发展,高校图书馆的网络信息化建设腊卖返已成为其核心建设之一,而网轮饥络信息安全问题也日益突出,成为高校图书馆网络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

网络安全等级保护制度

关于网络安全等级的保护制度是:规范计算机系统安全建设和使用的标准以及管理办法。安全工作的整个流程分为五个环节,包括定级、备案、建设整改、等级测评、监督检查,网络安全等级保护制度是国家网络安全的基本制度、基本国策网络安全等级保护是党中央、国务院决定在网络安全领域实施的基本国策。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 第二十一条
国家实行网络安全等级保护制度。网络运营者应当按照网络安全等级保护制度的要求,履行下列安全保护义务,保障网络免受干扰、破坏或者未经授权的访问,防止网络数据泄露或者被窃取、篡改:

(一)制定内部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确定网络安全负责人,落实网络安全保护责任;

(二)采取防范计算机病毒和网络攻击、网络侵入等危害网络安全行为的技术措施;

(三)采取监测、记录网络运行状态、网络安全事件的技术措施,并按照规定留存相关的网络日志不少于六个月;

(四)采取数据分类、重要数据备份和加密等措施;

(五)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义务。

❸ 网络安全管理的管理制度

1、所有接入网络的用户必须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严格执行安全保密制度,并对所提供的信息负责。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利用连网计算机从事危害城域网及校园网防火墙、路由器、交换机、服务器等网络设备的活动。

2、在网站上发现大量有害信息,以及遭到黑客攻击后,必须在12小时内向三门县教育局现代教育中心及公安机关报告,并协助查处。在保留有关上网信息和日志记录的前题下,及时删除有关信息。问题严重、情况紧急时,应关闭交换机或相关服务器。

3、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校园网及其连网的计算机上收阅下载传递有政治问题和淫秽色情内容的信息。

4、所有接入网络的用户必须对提供的信息负责,网络上信息、资源、软件等的使用应遵守知识产权的有关法律法规。对于运行无合法版权的网络软件而引起的版权纠纷由使用部门(个人)承担全部责任。

5、严禁在网络上使用来历不明、引发病毒传染的软件,对于来历不明的可能引发计算机病毒的软件应使用公安部门推荐的杀毒软件检查、杀毒。

6、认真执行各项管理制度和技术规范,监控、封堵、清除网上有害信息。为有效地防范网上非法活动、各子网站要加强出口管理和用户管理。重要网络设备必须保持日志记录,时间不少于180天。

❹ 网络安全等级保护级别

网络信息系统安全等级保护分为五级,第一级为自主保护级,第二级为指导保护级,第三级为监督保护级,第四级为强制保护级,第五级为专控保护级,五级防护水平一级最低,五级最高。
网络安全等级保护级别具体介绍?
1、第一级(自主保护级),会对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造成损害,但不损害国家安全、社会秩序和公共利益;
2、第二级(指导保护级),会对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产生严重损害,或者对社会秩序和公共利益造成损害,但不损害国家安全;
3、第三级(监督保护级),会对社会秩序和公共利益造成严重损害,或者对国家安全造成损害;
4、第四级(强制保护级),会对社会秩序和公共利益造成特别严重损害,或者对国家安全造成严重损害;
5、第五级(专控保护级),会对国家安全造成特别严重损害。
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标准规定了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能力的五个等级:
第一级:用户自主保护级,_第二级:系统审计保护级,第三级:安全标记保护级,第四级:结构化保护级,第五级:访问验证保护级。

信息安全等级保护,是对信息和信息载体按照重要性等级分级别进行保护的一种工作,在中国、美国等很多国家都存在的一种信息安全领域的工作。
总结网络安全等级保护的级别划分是根据网络系统在国家安全、经济建设、社会生活中的重要程度,以及网络系统遭到破坏后,对国家安全、社会秩序、公共利益及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第二十一条国家实行网络安全等级保护制度。网络运营者应当按照网络安全等级保护制度的要求,履行下列安全保护义务,保障网络免受干扰、破坏或者未经授权的访问,防止网络数据泄露或者被窃取

❺ 网络安全管理规定

网络安全管理是人们能够安全上网,那么有哪些相关规定呢?下面我给大家介绍关于网络安全管理规定的相关资料,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网络安全管理规定

网络安全 规章制度 为确保我单位计算机信息网络的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信息 系统安全 保护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管理暂行规定》及秦皇岛市委、市保密局关于-的有关规定,结合我单位计算机信息网络使用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一、计算机信息网络安全及保密管理工作在保密委员会、网络信息中心(简称“网络中心”)的领导下开展工作,实行工作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各部门党政主要负责人为本单位信息网络安全及保密责任人,签订-,负责本单位网络信息安全及保密管理工作。

二、网络中心和联网各部门的弱电室是计算机信息网络的要害部门,必须由专人负责,各种设备的技术参数由网络中心负责,以确保信息网络的安全运行。其他任何人不得随意移动网络设备,不得擅自修改设备技术参数。

三、网络中心作为单位网络的管理部门,负责单位局域网的规划、建设、应用开发、运行维护及用户管理。单位网络的计算机IP地址采取与计算机网卡物理地址绑定在一起的办法,由网络中心统一管理,网络中心将已有的计算机IP地址及其绑定的计算机网卡物理地址以及该计算机使用者的情况登记备案。拟入网单位和联网个人应到网络中心下载申请表格,填写之后经过本单位领导审核签字,并签署相应的联网安全保密 责任书 ,由网络中心负责安装调试。用户联网正常后,口令由本单位或个人自己管理和更改。严禁擅自联入单位局域网。

四、入网单位和联网个人必须接受单位相关职能部门的监督检查,并对单位采取的必要 措施 给予配合。单位主页内容和新闻动态等信息服务站由指定的职能部门负责维护和服务,未被授权的任何单位或个人不能更改其内容。

五、在单位网络上开办OA等公众信息服务系统的单位,应按规定到网络中心办理登记注册手续,并向单位保密委员会备案。经批准建立的公众信息服务系统应该按照国家相关要求技术上保障“先审后贴”,还应设立相应的管理员和管理制度。相关制度包括:

(1)安全保护技术措施;

(2)信息发布审核登记制度;

(3)信息监视、保存、清除和备份制度;

(4)不良信息 报告 和协助查处制度;

(5)管理人员岗位责任制。未经许可,任何入网单位或个人不得开通BBS等公众信息服务系统。

六、所有单位和个人在网络上都应自觉遵守计算机信息网络安全的有关规定。不允许进行任何干扰网络用户、破坏网络服务和网络设备的活动;不允许通过网络进入未经授权使用的计算机系统;不得以不真实身份使用网络资源;不得窃取他人账号、口令使用网络资源;不得盗用未经合法申请的IP地址入网;未经单位许可不得开设二级代理,任何人不得擅自改动IP地址设置。

七、禁止下载互联网上任何未经确认其安全性的软件,严禁使用盗版软件及游戏软件。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利用单位分配的个人电子邮箱上公网注册信息,不得访问恶意网站和不健康网站,不要随意打开陌生邮件。

八、网络系统的所有软件均不准私自拷贝出来赠送 其它 单位或个人,违者将严肃处理。

九、严禁随意使用软盘和U盘、光盘等存储介质,如工作需要,外来软盘和U盘、光盘须在没联网的单机上检查病毒,确认无毒后方可上网使用。私自使用造成病毒侵害要追究当事人责任。

十、严禁以任何途径和媒体传播计算机病毒,对于传播和感染计算机病毒者,视情节轻重,给予适当的处分。制造病毒或修改病毒程序制成者,要给予严肃处理。

十一、发现病毒,应及时对感染病毒的设备进行隔离,情况严重时报相关部门并及时妥善处理。实时进行防病毒监控,做好防病毒软件和病毒代码的智能升级。

十二、应当注意保护网络数据信息的安全,对于存储在数据库中的关键数据,以及关键的应用系统应作数据备份。

十三、任何人不得利用网络从事危害国家安全,泄露国家秘密的活动。任何人不得查阅、复制和传播有碍社会治安和伤风败俗的信息。违反本管理规定,且有下列行为之一者,网络中心可提出警告、停止其使用网络,情节严重者,提交行政部门或有关司法部门处理。

1、查阅、制作、下载、复制、发布传播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含有下列内容信息的:

(1)煽动抗拒、破坏宪法和国家法律、行政法规的实施;

(2)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破坏国家统一和民族团结、推翻社会主义制度;

(3)捏造或者歪曲事实,故意散布谣言,扰乱社会秩序;

(4)公然侮辱他人或捏造事实诽谤他人;

(5)宣扬封建迷信、淫秽、色情、暴力、凶杀、恐怖、教唆犯罪;

(6)散布“”邪教言论等。

2、破坏、盗用计算机网络中的信息资源和危害计算机网络安全活动。

3、盗用他人帐号。

4、私自转借、转让用户帐户造成危害。

5、故意制作、传播计算机病毒等破坏性程序。

6、擅自改变网络中的结构。

7、不按国家和单位有关规定擅自接纳网络用户。

8、上网信息审查不严,造成严重后果。

十四、本规章制度自公布之日起执行。

2网络安全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保护校园网络系统的安全、促进学校计算机网络的应用和发展、保证校园网络的正常运行和网络用户的使用权益,制定本安全管理制度。

第二条校园网是学校公共服务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由信息中心负责管理,全面为教学、科研、学术交流、管理服务,网上资源专管共有。

第三条

本管理制度所称的校园网络系统,是指由学校投资购买、由学校网络信息中心负责维护和管理的校园网络主、辅节点设备、配套的网络线缆设施及网络服务器、工作站所构成的、为校园网络应用及服务的硬件、软件的集成系统。

第四条校园网系统的安全运行和系统设备管理维护工作由学校网络信息中心负责,学校网络信息中心可以委托相关部门指定人员代为管理子节点设备。任何部门和个人,未经校园网负责单位同意、不得擅自安装、拆卸或改变网络设备。

第五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利用联网计算机从事危害校园网及本地局域网服务器、工作站的活动,不得危害或侵入未授权的服务器、工作站。

第二章安全保护运行

第六条除校园网负责单位,其他单位(部门)或个人不得以任何方式试图登陆进入校园网主、辅节点、服务器等设备进行修改、设置、删除等操作;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借口盗窃、破坏网络设施,这些行为被视为对校园网安全运行的破坏行为。

第七条

校园网中对外发布信息的WWW服务器中的内容必须经各单位领导审核,由单位负责人签署意见后,交学校相关领导审核备案后,由学校网络信息中心从技术上开通其对外的信息服务。

第八条校园网各类服务器中开设的帐户和口令为个人用户所拥有,学校网络信息中心对用户口令保密,不得向任何单位和个人提供这些信息。

第九条网络使用者不得利用各种网络设备或软件技术从事用户帐户及口令的侦听、盗用活动,该活动被认为是对网络用户权益的侵犯。

第十条校园内从事施工、建设,不得危害计算机网络系统的安全。

第十一条校园网主、辅节点设备及服务器等发生案件、以及遭到黑客攻击后,校园网负责单位必须在二十四小时内向学校及公安机关报告。

第十二条严禁在校园网上使用来历不明、引发病毒传染的软件;对于来历不明的可能引起计算机病毒的软件应使用公安部门推荐的杀毒软件检查、杀毒。

第十三条严禁利用校园网进行赌博活动、玩游戏。

第十四条校园网的所有工作人员和用户必须接受并配合学校网络信息中心进行的监督检查和采取的必要措施。

第十五条校园网实行统一管理、分层负责制。网络中心对校管资源进行管理,各部门管理人员负责对本级资源进行管理,计算机系统管理员对各计算机系统的管理。

第十六条

严禁任何用户擅自连入校园网,严禁任何非本校人员使用校园网,凡使用本校校园网的其他部门和个人要按有关规定进行登记,并签署相应的信息 安全责任书 ,自觉遵守《通化市第十三中学校园网络管理制度》,并承担一旦发生问题的相关责任。

第十七条凡本校工作人员均有义务帮助审查校园网上网信息,杜绝涉及国家机密或国家禁止的信息上网。

第十八条校园网工作人员和用户在网络上发现有碍社会治安和不健康的信息有义务及时上报网络管理人员并自觉立即销毁。

第十九条校园网内各级使用部门要设定网络安全员,负责相应的网络安全和信息安全工作,并定期对网络用户进行有关信息安全和网络 安全 教育 。

第二十条

网络中心只对符合设置用户名的部门和个人配置相应的用户名和电子邮箱,并定期检查其使用情况。由学校网络中心为其设置的用户名等管理权归本人所有,凡因此用户名等发生的网络不安全因素均由本人承担。

第二十一条任何单位(部门)和个人不得利用校园网制作、复制、查阅和传播下列信息:

1)煽动抗拒、破坏宪法和法律、行政法规实施的;

2)煽动颠覆国家政权,推翻社会主义制度的;

3)煽动分裂国家、破坏国家统一的;

4)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破坏民族团结的;

5)捏造或者歪曲事实,散布谣言,扰乱社会秩序的;

6)宣扬封建迷信、淫秽、色情、赌博、暴力、凶杀、恐怖、教唆犯罪;

7)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

8)损害国家机关信誉的;

9)其他违反宪法和法律、行政法规的。

第二十二条

校园网及子网的系统软件、应用软件及信息数据要实施保密措施。信息资源保密等级可分为:

(1)可向Internet公开的;

(2)可向校内公开的;

(3)可向有关单位或个人公开的;

(4)仅限于本单位内使用的;

(5)仅限于个人使用的。

第二十三条

对所有联网计算机及上网人员要及时、准确登记备案。多人共用计算机上网的各级行政单位、教学业务单位上网计算机的使用要严格管理,部门负责人为网络安全负责人。学校公共机房一律不准对社会开放,机房工作人员记录上网人员身份和上下网时间、机号。公共机房使用网络的记录要保持一年。

第二十四条

校园网负责单位必须落实各项管理制度和技术规范,监控、封堵、清除网上有害信息。为了有效地防范网上非法活动,校园网要统一出口管理、统一用户管理,进出校园网访问信息的所有用户必须使用校园网负责单位设立的代理服务器。

第三章违约责任与处罚

第二十五条

违反第五条及第二十一、第二十二条规定的行为一经查实,将向学校有关部门报告,视情节给予相应的行政纪律处分及经济处罚;造成重大影响和损失的将向市公安部门报告,由个人依法承担相关责任。

第二十六条

违反第九条规定的侦听、盗用行为一经查实,将提请学校给予行政处分,并在校园网上公布;对他人造成经济损失的,由本人加倍赔偿受害人损失,关闭其拥有的各类服务帐号;行为恶劣、影响面大、造成他人重大损失的,将向公安部门报案。

第二十七条违反第十二条、第十三条规定的行为一经查实,关闭其拥有的各类服务帐号;行为恶劣、影响面大、造成他人重大损失的,将向公安部门报案。

第二十八条故意传播或制造计算机病毒,造成危害校园网系统安全的按《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条例》中第二十三条的规定予以处罚。

第四章其他

第二十九条本管理制度由网络安全管理领导小组负责监督实施,具体处罚由学校实施。

第三十条本管理制度中所指出的校园网负责单位为学校网络信息中心。

第三十一条本管理制度自公布之日起实行。

3政府网络安全管理规章制度1、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严格执行安全保密制度,不得利用网络从事危害国家安全、泄露国家秘密等违法犯罪活动,不得制作、浏览、复制、传播反动及黄色信息,不得在网络上发布反动、非法和虚假的消息,不得在网络上漫骂攻击他人,不得在网上泄露他人隐私。严禁通过网络进行任何黑客活动和性质类似的破坏活动,严格控制和防范计算机病毒的侵入。

2、网络安全管理员主要负责全单位网络(包含局域网、广域网)的系统安全性。

3、良好周密的日志审计以及细致的分析经常是预测攻击,定位攻击,以及遭受攻击后追查攻击者的有力武器。应对网络设备运行状况、网络流量、用户行为等进行日志审计,审计内容应包括事件的日期和时间、用户、事件类型、事件是否成功等内容,对网络设备日志须保存三个月。

4、网络管理员察觉到网络处于被攻击状态后,应确定其身份,并对其发出警告,提前制止可能的网络犯罪,若对方不听劝告,在保护系统安全的情况下可做善意阻击并向主管领导汇报。

5、每月安全管理人员应向主管人员提交当月值班及事件记录,并对系统记录文件保存收档,以备查阅。

6、网络设备策略配置的更改,各类硬件设备的添加、更换必需经负责人书面批准后方可进行;更改前需经过技术验证,必须按规定进行详细登记和记录,对各类软件、现场资料、档案整理存档。

7、定期对网络设备进行漏洞扫描并进行分析、修复,网络设备软件存在的安全漏洞可能被利用,所以定期根据厂家提供的升级版本进行升级。

8、对于需要将计算机外联及接入的,需填写网络外联及准入申请表(附件十、《网络外联及准入申请表》)。

9、对关键网络设备和关键网络链路需进行冗余,以保证高峰时的业务需求,以消除设备和链路出现单点故障。

10、IP地址为计算机网络的重要资源,计算机各终端用户应在信息科的规划下使用这些资源,不得擅自更改。另外,某些系统服务对网络产生影响,计算机各终端用户应在信息科的指导下使用,禁止随意开启计算机中的系统服务,保证计算机网络畅通运行。

11、每个月对网络设备安全文件,安全策略进行备份。

4网络安全管理规章制度第一条为切实加强学校校园网网络安全管理工作,维护学校校园网网络的正常运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条例》、《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安全保护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管理暂行规定》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特制定本规范。

第二条学校信息中心在校长室的领导下主管学校网络安全工作,网络管理员及各系部信息员负责学校网络安全管理的具体事务。信息中心对学校网络安全管理工作应履行下列职责:

1.传达并执行上级有关网络安全的条例、法规,并制止有关违反网络安全条例、法规的行为。

2.确定安全管理责任人(分管信息中心的办公室主任为第一责任人)。

3.购置和配备应用与网络安全管理的软、硬件(如防火墙、路由器、杀毒软件等)。

4.对校园网上发布的信息进行安全检查和审核。

第三条学校网络管理员在办公室的领导下具体负责学校的网络安全和信息安全工作,包括网络安全的技术支持、信息发布的审核、重要信息的保存和备份以及不良信息的举报和协助查处工作。

第四条学校信息中心可对校园内所有计算机进行安全检查,相关部门或个人应积极配合,提供有关情况和资料。

第五条学校任何部门或个人通过网络存取、处理、传递属于机密的信息,必须采取相应的保密措施,确保机密安全。重要部门的计算机应重点加强安全管理和保卫工作。

第六条学校所有计算机的网络配置(如IP地址等)应由网络管理员统一规划与配置,任何部门或个人不得擅自更改配置信息。

第七条学校为学生提供上机服务的微机房,必须有专门的负责人负责管理,禁止学生浏览色情网站、利用网络散布反动言论等,如有违反,应按学校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第八条学校应建立网站和个人主页的备案、定期审核制度。学校网站的建设应本着有利于教科研管理、有利于对内对外的宣传、有利于学校师生的学习工作生活、有利于节约网络资源的原则,严格履行备案和定期审核的手续。未经审核或审核不合格的网站或个人主页应予以取缔。

第九条学校任何部门或个人在公网上建设网站、主页,要严格遵守有关法规,不得损害学校的声誉和利益。

第十条学校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利用校园网危害国家安全、泄露国家秘密,不得侵犯国家、社会、集体的利益,不得从事任何违法犯罪活动。

第十一条学校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利用校园网制作、复制、查阅和传播下列信息:

1.煽动抗拒、破坏宪法和法律、行政法规实施的;

2.煽动颠覆国家政权,推翻社会主义制度的;

3.煽动分裂国家、破坏国家统一的;

4.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破坏民族团结的;

5.捏造或者歪曲事实,散布谣言,扰乱社会秩序的;

6.宣扬封建迷信、淫秽、色情、赌博、暴力、凶杀、恐怖,教唆犯罪的;

7.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

8.损害学校形象和学校利益的;

9.侵犯他人知识产权的;

10.其他违反宪法和法律,行政法规的。

第十二条学校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从事下列危害校园网网络安全的活动:

1.未经允许,进入学校信息网络或者使用学校信息网络资源;

2.未经允许,对学校网络功能进行删除、修改或者增加的;

3.未经允许,对学校网络中存储、处理或者传输的数据和应用程序进行删除、修改或者增加的;

4.故意制作、传播计算机病毒等破坏性程序的;

5.使用各类黑客软件进行黑客攻击活动的;

6.未经学校批准,在校园网内私自建立网站或提供对外网络服务的;

7.在BBS、留言板、聊天室上对他人进行人身攻击,发表消极、低级庸俗言论,发表各类未经许可的 广告 信息,使用各种公众人物的名字及其他不健康的内容作为自己的网名的;

8.其他危害计算机信息网络安全的。

第十三条任何部门或个人不得违反法律规定,侵犯校园网用户的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

第十四条校园网内各类服务器中开设的帐户和口令为校内个人用户所拥有,网络管理员应对用户口令保密,不得向任何部门或个人提供这些信息。

第十五条校内网络使用者不得利用各种网络设备或软件技术从事用户帐户及口令的侦听、盗用活动,该活动被认为是对校内网络用户权益的侵犯。

第十六条为了有效防范网上的非法活动,校园网要统一出口管理、统一用户管理,未经学校信息中心批准,任何部门或个人一律不得开设代理服务器等应用服务器。

第十七条学校信息化领导小组必须落实各项管理制度和技术规范,有效监控、封堵、清除网上有害信息。网络管理员应定期检查网络安全保护管理以及技术措施的落实情况,重点加强校园网电子公告栏、留言版、聊天室等交互式栏目的管理和监控,并定期对这些栏目的内容进行审核和检查,及时发现和删除各类有害信息。

第十八条学校开设的各类服务器必须保持日志记录功能,历史记录保持时间不得低于6个月。网络管理员要按照公安部门有关技术监察的要求规定,不定期地检查各开通服务器的系统日志。

第十九条对违反本规范的,由学校办公室根据情节给予警告、责成相关部门、网络管理员和当事人写出书面检查、停机整顿的处理;情节严重的,由学校依据有关规定对当事人给予相应行政纪律处分;造成重大影响和损失的将向公安部门报案,由个人依法承担相关责任。

第二十条违反第十五条规定的侦听、盗用行为一经查实,将提请学校给予行政纪律处分,并在校内公布;对他人造成经济损失的,由本人加倍赔偿受害人损失,关闭其拥有的各类服务帐号;行为恶劣、影响面大、造成他人重大损失的,将向公安部门报案。

第二十一条故意传播或制造计算机病毒,造成危害校园网系统安全的按《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条例》中的相关规定予以处罚。

附则

第二十三条根据学校校园网运行的实际情况并结合上级部门有关规定,将对本规范适时予以修订。

第二十四条本规范由镇江高等职业技术学校信息处负责解释,自发布之日起试行。

5乡镇网络安全管理规章制度为了加强我镇信息网络、政府信息网的安全保密、使用和管理。依据《国家秘密及其密级具体范围的规定》、《计算机信息系统国际联网保密管理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一、党政综合办公室负责本政府机关的计算机网络相关的设备和耗材。

二、党政办和财政所负责购置与计算机网络相关的设备和耗材。因工作需要而安装相关的软件或更换计算机相关配件,应及时报告办公室,由办公室统筹配置。

三、各站所计算机的管理、使用、保养、清洁等应明确到人,坚持谁使用谁负责;应定期打扫清洁卫生,严防烟灰、纸屑、茶水等进入计算机,确保安全运行。下班后应当关闭计算机并切断电源、网线,如遇雷雨天气,应切断交换机的总电源。同时保护好电脑,若有人为造成电脑损失和造成被盗,应照价赔偿。

四、计算机网络出现故障,应及时向办公室反映,由党政综合办公室联系专业技术人员上门维护维修,禁止将主机送外维修,确保信息安全。

五、计算机的随机配件、软件和外购软件应到党政综合办公室登记、注册、查毒后方可使用,并妥善保管;按规定实行双硬双网物理隔离的,使用者不得擅自撤出隔离卡。

六、各站所的设密文件、资料、信息应设置安全保护,不得保存于未设置保密措施的计算机上。未经授权,不得随意访问别人的保密文档。

七、政府机关职工上班应当每天浏览县委、县政府、镇政府等办公信息网,做到公文处理及时、准确。

八、机关职工应该学习计算机知识和操作技能,积极参加计算机操作培训。严格遵照计算机操作程序,正确使用计算机及网络设施,避免操作不当造成损坏。

九、机关职工应充分利用网络量大、面宽、传递快等优势,自觉学习和运用网上相关知识,查阅与工作相关的资料,提高工作质量和水平。但不得浏览不健康网页,不得在工作时间内玩游戏、聊天,不得用纸质打印下载与工作无关的资料、文件或信息。

十、机关职工违反本制度按照保密法及相关的法规、纪律规定处理,触犯刑法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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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加强学校图书馆的网络安全建设

一)加强组织领导,完善规章制度,健全工作机制,明确工作责任
为加强相关建设和管理,学校于2002年就确立了在学校党委统一领导下,分管副书记、副校长直接负责,各有关部门分工协作的领导体制。在相互配合的基础上,校党委宣传部具体负责校园主网站建设与维护、网上舆论分析与引导、网络信息监控、网络文化建设等工作,并对各二级网站的内容进行日常监督、协调、管理、指导。学校网管中心负责建设和维护校园网络与信息安全技术平台,保证校园网络安全平稳运行,并对校园网内的二级域名资源进行统一分配和管理。学校实验与设备处、后勤与资产管理处负责购置相应的硬件设备。校内各单位按“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对部门网站进行日常管理和信息监控。为加强对于网络突发事件的处理能力,我校还建立了舆情分析机制和网络突发事件应急机制,学校网络文化建设和管理领导小组办公室承担舆情汇集、研判和快速处理的职责。
为确保网络文化建设的规范性,学校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及上级有关部门的文件精神,紧密结合学校实际,陆续出台了《四川师范大学校园网络管理办法》、《四川师范大学关于进一步加强校园网络文化建设和管理工作的通知》等规章制度。今年,学校又发布了《中共四川师范大学委员会关于校园网络新闻发布管理的规定》,该规定对校园网络信息的发布、审核、监控及相关工作绩效考评作出了详细的要求。这些制度对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高扬校园网络文化主旋律;提高校园网络文化产品和服务的供给能力;加强网上思想舆论阵地建设,掌握网上舆论主导权,提高网上引导水平;加强监管,净化环境,营造健康文明的网络文化氛围起到了重要的规范和保障作用,使学校的网络文化建设和管理有章可循,为校园网络文化乃至于整个校园文化的蓬勃发展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二)开通校务信箱,推动民主管理,营造共建共享的文化氛围
四川师大校务信箱系统是校党委宣传部新闻中心设计制作的一个具有学校校务管理功能的网络留言和回复系统。该系统很好地结合了学校公共事务管理特点,运用网络Web技术和数据库技术,把与学校公共事务管理相关的各种要素都集中放置到一个网络系统之中,构建起一个人人可以平等参与的互动式交流平台。通过这一平台,广大师生员工乃至社会各界都可以直接与校方管理者就相关校务问题进行无障碍的沟通与交流,而且这些交流的信息在通常情况下都是公开进行的,这就意味着学校在办学过程中所遇到的各种矛盾与问题及其处理流程,只要不是涉密的信息,都有可能在这里被呈现于公共视野之中。因为该系统最大的特点就是信息的公开性,所以在这里进行意见表达,还有许多其它沟通方式所无法比拟的优越性,可以不受时空限制自由提出疑问和建议,更容易讲清楚,讲透彻。校务信箱系统的开通还有利于促进学校勤政、廉政建设,减少和消除腐败,杜绝“暗箱”操作等;同时,它在推动学校信息化建设、节约管理成本、提高管理效率、增强了师生员工对学校事务的关心和兴趣等诸多方面也起着相当重要的积极作用。特别是广大学生就学习、生活、就业等方面提出各种问题后,校内各单位都将根据工作职能及时予以回复并给出处理办法,使有序、民主、和谐的网络文化氛围日益浓厚,深受学生好评和欢迎。
(三)加强网络信息安全监控,为校园网络文化的繁荣发展提供技术支持
第一,加强网络的技术防护。由于网络具有信息发布平台开放性、信息发布来源隐蔽性等特点,加之各种安全漏洞、不良网站及“网络黑客”的存在,给高校网络信息安全工作带来诸多挑战。尤其是在对匿名用户缺乏有效控制的情况下,一些不宜宣传或不健康的内容极有可能通过网络渗透进校园网。针对校园网络文化建设面临的这种复杂情况,早在2003年,校党委宣传部和网管中心即建成了以“防火墙”网络安全技术为支持的校园网防护系统,通过这一系统,可以对各类有害网站和有不健康内容的网站进行封堵,并能较有效地抵御校内外“黑客”的攻击,还能对校内不良或者不健康的网络信息和上网行为进行监控,为构建健康的校园网络文化环境提供了必要的技术防护。
第二,加强对校内论坛等网络交流平台的监管。为活跃和繁荣我校网络文化,我们开辟了以师大论坛为主的校内网络交流平台,下设数十个子版块,涵盖文学、艺术、政治、经济、电脑技术等各个方面。就运行情况看,上述平台上的交流文章主流是积极向上的,但也出现过一些过激言论,也有一些持不同观点的同学进行争论时超出了必要的限度,为此,学校党委宣传部协同有关部门对校内论坛等网络交流平台加强管理,管理者既有网络技术人员,还有德育工作者和安全保卫人员。同时,学校每学期都要对各版块的“版主”进行专门的政策知识和专业技能培训,要求其认真履行职责,及时删除错误的信息,切实把所负责的版块建设成健康、高雅、科学、文明的交流平台。另外,凡申请在学生寝室上网或申办“论坛”者,须填写申请书、责任书,并经所在学院书记签字批准才能入网。学校还组建了网络信息员队伍,他们由德育工作者和部分学生骨干组成,在校党委宣传部指导下,定期整理论坛上的讨论热点及主要观点,捕捉和反馈重要信息,掌握网上动态,以适当方式制作和发布积极信息,及时处理消极信息。
(四)发挥网络思想政治教育功能,加强网络阵地建设,构建网络德育平台
学校在网络文化建设和管理过程中,因势利导,大力加强网络阵地建设,不断将各种文明健康的文化信息输入校园网络,并以此为依托,开展思想政治教育工作。为了使校园网成为传播和弘扬社会主义先进文化的主阵地、示范区和辐射源,学校将网络作为推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三进”的新载体,在门户网站上开辟了思想政治教育网页,用先进文化占领网络,引导青年学生坚定理想和信念,用科学的观点分辨是非。学校党委组织部、党委宣传部、学生工作部、政治教育学院等单位还开辟了专门的思想政治教育专题网页,在上述网站、网页上,以问答、纲要、述评、案例分析等生动活泼的形式分门别类地提供大量的党史党建知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知识、中国优秀传统文化知识,并针对校内外各种热点、难点、疑点问题,及时转载权威媒体的论述和同学们有代表性的观点,帮助同学们树立先进的文化观念和正确的价值取向,使校园网络成为弘扬主流文化、优化校园环境、塑造校园精神、培养合格人才的阵地。
学校在加强网络阵地建设的过程中体会到,开辟网络德育平台并不能进行简单的网络说教,而要落实以人为本的原则,不断提高网络文化产品和服务的供给能力和质量,不断丰富校园文化和学生的精神生活,用优质的网络服务来感染学生,启发学生,达到潜移默化、以文化育人的效果。为此,我校在建设大学生文化素质教育基地过程中,在充分整合校内网络资源的基础上,积极开展内容丰富、形式新颖、吸引力强的融思想性、娱乐性、知识性、服务性于一体的各种网络文化活动。学校在“师大在线”上开设了网上文化精品库,提供名着点阅、名片名曲点播、科研成果评析等,拓展学生的知识视野与知识结构。为拉近学生与正面网站的距离,我校学生工作部和各学院还开设了网上教育互动平台,及时与同学们进行学习、生活及心理健康方面的网络交流。
同时,学校还致力于激发广大同学创作健康、优秀的网络文化产品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引导同学们参与到校园网络文化产品的创作生产体系中,近年来,同学们为校园网络提供了大量的作品,既丰富了校园网,又在同学们中形成了良好的文化氛围。
目前,通过多维互动、多管其下,校内已构建起了宽领域、多层次的网络文化交流平台,通过校园各级网站可方便快捷地查询到教学、科研、管理、校园新闻、学生活动、学术讲座、就业动态、社团文化、学期成绩、奖学金、勤工助学等各个方面的信息,实现了主流阵地由主流信息占领的格局,消减了不良消息的侵蚀,构建起了“大网络德育平台”。
(五)建设高素质的网络文化建设者队伍,为加强校园网络文化建设和管理提供人才保障
我校在校园网络文化建设和管理工作始终高度重视人才队伍的建设,学校认为,高校网络文化建设者只有不断更新知识、提高能力,才能适应大学生群体不断变化的思想特征、情感特点、行为特色,才能对这些变化加以敏锐观察,准确分析,正确引导。为此,学校着重抓了两支队伍的建设,一是校园网络日常管理与维护专业队伍建设,二是网络红客和评论员队伍建设。
第一,加强校园网络日常管理与维护专业队伍建设。学校按照提高素质、优化结构、相对稳定的要求,以学校组织部、宣传部、学工部、校团委、网络中心工作人员和部分学生干部为骨干,建立和培养了一支思想水平高、业务能力强、熟悉学生思想状况和上网规律的网络工作队伍,并着力加强该队伍的两个方面能力的培养,既监控网络舆情的能力和解决技术问题的能力。学校每年都要安排有关人员进行业务进修,接受专门培训,提高他们甄别问题、应对问题的工作能力。学校凭借这支工作队伍,建立了功能完备、多级防范的网络管理体系,坚决删除“黄色的”,着力疏导“灰色的”,积极营造“红色的”和“绿色的”校园网络文化环境。
第二,加强网络红客和评论员队伍的建设。学校目前组建了一支包括12名教师和50名学生在内的稳定的网络红客和评论员队伍,并根据实际需要,邀请特约评论员参与评论引导工作。这支队伍非常熟悉大学生思想动态、高等教育规律及学校校情,且热心于此项工作。为提高舆论引导水平,增强舆论引导的及时性、针对性和有效性,学校在门户网站和各级网站上不定期推出他们撰写的高质量的述评文章,与学生进行平等的沟通与交流,就学生有关学习、生活、就业等方面的问题进行解答,通过有理、有力的深入分析,引导大学生运用正确的理论和观点去解疑释惑,增强大学生的信息解读能力、对网络文化的辨别能力和抵制不良信息的能力。
(六)开展网络文化建设和管理情况调研,加强关于网络文明的宣传和教育
为深入了解大学生利用网络的现状和网络对青年学生的影响,学校定期组织校内有关专家和相关工作人员,对学校网上信息进行分析研究,了解学生思想动态和行为特征。学校还不定期召开学生座谈会、开展问卷调查,及时了解大学生上网时间、上网目的、上网收获等各个方面的情况和存在的问题。通过调研,学校对校园网络文化显在、潜在的积极影响、消极影响进行了全面系统的分析,形成若干调研报告,为进一步加强相关建设和管理提供了重要的依据。
同时,学校还通过校党委宣传部、学生工作部等部门发出文明上网倡议,提出网络文明行为的基本内容。学校通过发放学习手册、组织辩论赛等形式加大了对网络文明的宣传和教育力度,鼓励学生提高自我约束能力,自觉维护网络秩序,共建共享积极健康的网络文化。
经过近年来的不懈努力,我校已经在校内创建了校园新闻网、教务系统、办公自动化系统、网上成绩查询系统、招生就业信息、在线心理咨询、数字图书馆等网络管理系统;开辟了了师大论坛、校友论坛等校园虚拟社区;从2004年起,开辟了校务信箱,校领导及各职能部门负责人根据分管工作及时回答师生关于学习、工作、生活等各个方面的问题近两万条;实现了三大校区,即狮子山校区、成龙校区、东校区网络的相互联结和资源共享;构建起了校园网络德育平台,建设了一支政治觉悟高、业务能力强的网络管理与维护队伍和一支政治素质好,分析能力强,评论技巧娴熟的网络红客和评论员队伍。我们也深切地感受到,学校的网络文化建设和管理工作在取得一系列成绩的同时,还存在着诸多尚待改进之处,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将认真贯彻落实上级部门的有关文件精神和安排部署,加强与上级主管部门的联系,紧密结合学校实际情况,不断推进我校校园网络文化建设和管理工作迈上新的台阶。
三、关于加强和改进网络文化建设,提高大学生网络思想政治教育成效的思路
主动占领网络阵地,推进思想政治教育网络工程建设。新时期,高校要重视“红色网站”建设,打造“品牌栏目”,专门建立能充分体现鲜明的马克思主义立场、观点、方法的思想政治教育网站,或在高校网站主页的突出位置设立德育教学专栏,注意针对学生关心的热点问题,积极开展网上正面的宣传和正确的信息传播。校内各单位还要按照弘扬主旋律,倡导多样性的原则,在部门网站上开设思想政治教育频道,建立“网上答疑”、“网上讨论”系统,对学生所提出的问题,通过网络进行交流解答。同时,也可以在网络上提出一些焦点、难点、疑点问题供学生讨论,不断拓展网络思想政治教育的覆盖面,增强网络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影响力。为此,我校将进一步改变客观上存在的,大学网络思政教学资源提供与使用方面的条块分割状态,真正实现共建共享。构建全方位的高校网络思想政治教育新模式。
(一)加强网络道德建设和教育
高校在网络文化建设过程中,要大力加强网络道德教育,提高大学生的网络道德水平和自律意识,使他们树立正确的网络道德观念,引导大学生自觉抵制网络垃圾的侵蚀,恪守网络规范,约束网络行为,自觉维护网络秩序,做到文明上网,努力营造健康有序的网络环境。在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校园网络文件建设的过程中,我们将积极坚持用马克思主义理论教育和引导大学生,弘扬民族精神,强化爱国主义意识,帮助他们牢固树立科学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通过加强网络道德教育,提高大学生驾驭网络的能力,加快网络信息技术和网络知识的普及,培养大学生掌握信息技术,提高信息素养和网络意识,使他们学会利用网络进行交流沟通,利用网络进行科学研究,利用网络全面发展自己。在网络文化建设过程中,还要重视对大学生进行网络心理辅导,积极开展网上心理咨询,防止不当使用网络导致人格障碍和心理障碍,让大学生逐步适应数字化环境,真正成为网络世界的主体。
(二)培养一批专兼职结合的网络德育教学工作者队伍
大多数高校承担网络德育教学工作的,大多是专门的德育工作者,具有丰富的课堂教学经验,但是,他们其中的相当部分老师只具备简单的网络技术,在内容上也只不过把原来的课堂教学照搬到网络上,根本没有依据网络德育教学的特点来设置,导致网络德育教学没有特色,甚至枯燥乏味。因此,我校将重点培养一批专兼职结合德育教学工作者的队伍,确保参与德育网络教学的必须是能够适应网络文化、具有网络文化创新能力的高校教师,并组织有关专家,开设一些上网引导课,让大学生懂得在互联网这个知识宝库中到底能做些什么,如何利用网络获取、使用与自己的专业相结合的信息等问题,同时,完善兼职的网络德育工作者还应和校内的网络红客和网络评论员一起,在校内论坛上就热点问题进行主动导贴,积极跟贴,及时发布正面观点,及时引导网上舆论,切实有效地全方位提高网络德育教学质量。
(三)开展科技创新活动,弘扬积极健康的网络文化
为提高健康高雅的校园网络文化对于学生的感染力和影响力,进而达到提高学生综合素质的作用,我校认为,可根据学生的专业特点和兴趣爱好,开展电脑网络知识大赛、电脑软件展示大赛、电脑技能大赛、个人主页大赛、电脑美术设计大赛等,使科技活动在信息领域得以不断地深化和拓展,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提高学生的创新能力。同时,通过引导学生参与网络文化建设,使他们对网络生存方式和现实生活的关系产生正确认识,发挥网络文化的教育功能。另外,还可通过组织IT校园行、网上冲浪等活动,丰富同学的课余文化活动。在活动开展过程中。特别要注意网上网下结合,利用校园网络这一功能强大的宣传媒体为传统的校园文化活动渲染气氛、报道活动情况,使校园文化活动质量更高使传统的校园文化活动焕发新的生机。
加强对网络信息的监控和舆情分析。面对浩如烟海、良莠不齐的网络信息,我校将进一步建立完善的管理规范,依靠技术手段对各类不良信息进行技术把关、过滤。如对校园网上BBS上可能出现的过激言论及时给予纠正和引导,针对一些热点问题要善于从学生的视角、以学生的观点、用学生的语言提出正确的见解,从而实现对大学生网络学习的正面引导。同时,我校还将在现有网络舆情分工作机制和经验的基础上,把舆情分析及对策研究作为下一步工作的重点。具体而言,我们将整合现有的工作队伍,安排专人专门负责及时了解网上舆情信息,敏锐捕捉一些苗头性、倾向性、群体性问题,对学生访问率高的校内外主流网站、论坛、贴吧上的主流观点、敏感观点以条目的形式进行归类整理,并列出简要评析和对策建议,呈报学校领导和有关职能部门参阅,作为制定规章制度,开展相关工作的依据之一,从而牢牢把握网上工作主动权,增强了工作的预见性。

❼ 如何加强学校图书馆的网络安全建设

而随着校园网的建成与使用,图书馆作为校园网上的开放性资源平台,安全性将不可避免的要面临外部世界的挑战

图书态销源馆计算机网络安全,一般来说,指的是图书馆网络系统的硬件、软件及系统中的数据受到保护,不受偶然的或者恶意的原因而遭到破坏、更改或泄漏,系统连续可靠正常地运行,网络服务不中断

它主要涉及两个方面:一是物理设备的安全,包括防火、防盗斗闷、防断电帆态、防静电、防雷击等;二是信息的安全,包括防病毒攻击、防黑客攻击、防黄色信息、防反动言论等等

对于物理设备的安全,相对来说是比较容易做到的,只要健全制度,责任落实到人就可以了

要想在较大程度上保证图书馆计算机网络信息安全,可以从以下几方面综合考虑:一、硬件防护如果图书馆经费预算充足,最好能在网络构建初时就考虑在与外部网络连接处安装高性能的硬件防火墙,这样,就能在源头上对大量的非法访问和不健康信息起到有效的阻断作用

❽ “网络安全”管理的管理制度

1、所有接入网络的用户必须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严格执行安全保密制度,并对所提供的信息负责。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利用连网计算机从事危害城域网及校园网防火墙、路由器、交换机、服务器等网络设备的活动。

2、在网站上发现大量有害信息,以及遭到黑客攻击后,必须在12小时内向三门县教育局现代教育中心及公安机关报告,并协助查处。在保留有关上网信息和日志记录的前题下,及时删除有关信息。问题严重、情况紧急时,应关闭交换机或相关服务器。

3、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校园网及其连网的计算机上收阅下载传递有政治问题和淫秽色情内容的信息。

4、所有接入网络的用户必须对提供的信息负责,网络上信息、资源、软件等的使用应遵守知识产权的有关法律法规。对于运行无合法版权的网络软件而引起的版权纠纷由使用部门(个人)承担全部责任。

5、严禁在网络上使用来历不明、引发病毒传染的软件,对于来历不明的可能引发计算机病毒的软件应使用公安部门推荐的杀毒软件检查、杀毒。

6、认真执行各项管理制度和技术规范,监控、封堵、清除网上有害信息。为有效地防范网上非法活动、各子网站要加强出口管理和用户管理。重要网络设备必须保持日志记录,时间不少于180天。

❾ 南京理工大学图书馆的规章制度

1 总则
第一条 为切实落实《普通高等学校图书馆规程(修订)》中提出的“高校图书馆应以‘读者第一、服务育人’为宗旨”的要求,本着以规范行为、引导教育为主,以管理处罚为辅的原则,特制定《南京理工大学图书馆读者工作管理规则》。
第二条 本规则的目的是维护图书馆的安全整洁,保护各种文献和服务设施,保证图书馆各项服务活动的正常有序开展,实现广大读者对图书馆的公平、公正、高效、合理利用。
2 读者守则第三条 读者凭本馆校园一卡通进入图书馆。外来人员入馆借阅,须凭单位公函或本人有效证件,经工作人员同意后方可进入图书馆。
第四条 保持馆内安静整洁,严禁吸烟。严禁在馆区乱写乱画、随意张贴。
第五条 爱护馆藏文献及公共设施,不得在文献上圈划、评点或涂改。不得损坏文献,不得擅自将公物携带出馆。
第六条 讲究文明礼貌,注意仪表整洁。
第七条 尊重工作人员的劳动,服从工作人员的管理,自觉遵守各项规章制度,文明借阅,维护图书馆的正常秩序。
3 借书证件管理第八条 本校读者凭校园一卡通使用图书馆,使用时须遵守学校的相关规定。
第九条 其他人员使用图书馆,遵守以下条款:
1.与我校学院有关的短期来校工作或学习的人员以及继续教育学院的学生,在责任单位与图书馆签订有关协议后按规定统一办理。
2.临时入馆阅览人员,登记身份证件号码,缴纳管理费后方可入馆阅览一般纸质书刊。
第十条 校园一卡通一旦遗失,应及时到学校一卡通管理中心挂失;挂失前该卡所有已借文献由读者本人负责归还或赔偿;所有持证人员离校前,必须还清所借文献,方可办理离校手续。
4 文献借还管理第十一条 借书分为开架、闭架两种方式,具体操作如下:
1.开架借书遵守以下条款: 进入开架书库,取“代书牌”后入库选书;选书时请将代书牌插入该书的原位置上,查阅后如果无需借阅,请务必将书放回原处并取出代书牌,以免乱架;选好书后,将代书牌放在指定位置,到借书处办理借书手续;进入图书馆分部,主动出示有效证件,选好书后,将书和借书证放在指定位置,办理借书手续。
2.在闭架借书室(324室)和过期期刊及学位论文借阅室(本部421室)借书,读者需先通过联机公共查询系统检索馆藏信息,检索到所需书刊信息后,记录图书、资料的索取号或期刊的索取号和该刊的年卷期、页码信息,交工作人员取书刊、资料,办理借书手续。
3.在办理文献外借手续前,读者应首先检查所借文献是否有污损。如有问题,请及时向工作人员说明,否则后果自负。
第十二条 还书遵守以下条款:
1.按期到图书馆还书处办理还书手续。
2.工作人员负责在借还系统中注销借书记录,读者履行监督职责。
3.如发现过期、污损、缺页、光盘损坏等情况,按有关规定处理。
第十三条 借期与借阅册数限制遵守以下条款:
1.书刊借阅册数和借阅期限因读者类型不同而各异,具体如下表: 读者类型 教职工 研究生 本科生 其他读者 最大借阅量(册) 20 20 16 4 借期 (天) 图书 90 35 35 35 过期期刊 学位论文 1 1 1 不外借,可复印 2.如无违章、欠款、超期等情况,且拟借文献未被其他读者预约,读者可在所借文献到期的前三天通过网上续借1次,续借时间为15天。
3.如无违章、欠款、超期等情况,读者可以网上预约文献资料,预约册数为1册;预约有效期15天,预约到书保留期限为7天。
第十四条 馆际互借是为满足我校馆藏资源的相对不足而提供的校外获取文献渠道,使用此项服务遵守以下条款:
1.凡要求到外单位借阅的文献必须是本馆缺藏的。
2.馆际互借分自借和代借。自借凭读者本人工作证或借书证,押证索取所需的馆际互借证。自借的馆际互借证限两日内归还,逾期每证每天收取逾期使用费1元。代借须按登记表栏目详细填写所需文献的有关信息。
3.向外单位借的原件要按时、完好地返还,如出现逾期、遗失、破损等现象,须按原件出借单位的有关规定对借阅人进行处理。
4.读者应遵守版权法的有关规定,馆际互借获取的文献只能作个人学习、研究、教学、欣赏之用。
5.读者索取、借阅馆外复制资料,请注意取件通知。
6.代借代还、代复印服务发生的一切费用由读者自理。
5 阅览管理第十五条 在普通阅览室阅览文献遵守以下条款:
1.不得在阅览室内大声喧哗及讨论问题;不得在阅览室内吃零食,举止应文明;读者不得占座位,离开时请将个人物品带走。
2.阅览室陈列的文献,仅限室内阅览。阅后请将文献按相应阅览室的要求放置,不准私藏乱放文献,更不准私自携带文献出监测器管辖范围或阅览室。
3.为了充分发挥文献的使用效益,对读者自取文献阅览册数作如下限定:中文报刊一次限取1册(份),其他文献一次限取1~3本(册)。
4.凡需复印者,在工作台办理相关登记、押证手续,原则上在本馆内复印,复印后请及时送回取证。
第十六条 使用电子阅览室遵守以下条款:
1.本室服务对象为持本校校园一卡通、江苏省高校通用借书证的读者、南京城东高校文献资源共享联合体范围内的读者。上机者须持本人校园一卡通办理上机手续,严格按照一人一机、一机一人的规定上机,未办手续者不得在机房内逗留。严禁不办手续擅自上机,对擅自上机者按相关规定处理。
2.上机者应按刷卡机分配的机号对号入座,不得随意乱坐或私自更换机位。上机者可以刷卡下机或在客户端通过本地管理软件自行下机。 3.上机者须自觉爱护室内设备,若故意损坏室内设备、恶意更改或破坏系统设置而导致系统无法正常工作,将按图书馆和学校的相关规定处理。
4.上机者应自觉保持机房内安静、卫生、整洁,不得将零食带入机房内,不得乱扔杂物,不得大声喧哗,下机时请携带好个人物品离开本室。
5.上机者必须遵守公安部《计算机网络国际互联网安全保护管理办法》、《南京理工大学图书馆网络安全保护管理暂行办法》和《南京理工大学校园网的使用与安全管理条例》,不得利用互联网从事危害国家安全、泄露国家秘密等犯罪活动,不得利用国际互联网制作、复制、查阅和传播封建迷信、淫秽、色情等违反法规和有关规定的活动,并对自己所提供的上网信息内容负完全责任。
6.上机者不得利用本室提供的网络出口从事危害他人信息安全和网络安全,侵犯他人合法权益的活动。
7.上机者须自觉遵守版权法的有关规定,不得利用下载工具恶意下载图书馆在订的各类数据库资源,否则承担由此造成的全部法律责任。 8.上机者须服从工作人员安排,对不遵守有关规定或不服从管理的,工作人员有权中止其上机活动。
6 数字资源使用规范第十七条 南京理工大学图书馆的数字资源包括由国内外出版商、集成商正式发行的,并由图书馆购买了校园网范围使用权的网络资源以及本校自建或参建的供校园网范围用户使用的数字资源,包括数据库、电子期刊、电子图书、多媒体资源等。
第十八条 南京理工大学图书馆数字资源的授权用户包括本校教职员工、全日制学生、博士后、进修教师、访问学者及学校、学院两级聘任的兼职人员等。授权用户在使用电子资源时,应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南京理工大学的有关规定,并遵循合理使用的原则。在使用数字资源时,如有下列行为之一,按违规处理:
1.超过正常阅读速度,连续、系统、批量地进行下载。如在一小时内下载超过百篇以上的全文文献、对某本期刊整本或整期下载。
2.使用软件、工具批量下载数字资源,如使用“迅雷”、“网络蚂蚁”或“ Flashget ”之类网络机器人软件进行批量下载。
3.私设代理服务器使用电子资源,或私设代理服务器供非授权用户使用。
4.将授权用户的校园网帐号提供给非授权用户使用。
5.未经数字资源拥有者授权将文献下载提供给非授权用户,或以此非法牟利。
6.将下载文献用于系统地分发、再销售、再授权。
7.其他违反法律、法规及学校规章制度的行为。
第十九条 违规行为一经发现,图书馆将会同相关部门进行调查认定。视违规行为的情节轻重,给予违规者如下处理:
1.违规者须向图书馆提交书面陈述和检查,并保证今后不再发生类似违规行为。
2.违规者应在图书馆、所在单位的有关人员的监督下删除恶意下载的文献。
3.在图书馆网站公示违规者姓名、所在单位、所犯错误的事实,并进行通报批评。
4.将视情节轻重,对违规者取消图书馆使用权限两个月以上半年以下。
5.依照被封禁资源的购买价格,结合封禁持续时间,估算经济损失,必要时将要求违规者作出赔偿。
第二十条 因违规行为造成经济损失或法律纠纷,由违规者承担。
7 违章处理第二十一条 凡遗失我馆文献,按以下条款进行处理:
1.原则上应赔偿同版文献,并收取文献编目加工费4元/册。
2.如无同版文献,则根据馆藏、流通、出版发行情况处以赔偿。1949年以前出版的图书按原书价的30倍赔偿;1949年~1976年出版的图书按原书价的20倍赔偿;1977年~1985年出版的图书按原书价的10倍赔偿;1986年~1993年出版的图书按原书价的7倍赔偿;1994年~1999年出版的图书按原书价的5倍赔偿;2000年以后出版的图书按原书价的3倍赔偿;单册期刊按该刊当年半年或全年总价赔偿;合订本期刊按该刊当年总价的2~5倍赔偿;报纸按该报当年单价的3~5倍赔偿。
3.多卷集文献,根据全套总价,参照以上第2款处理。
4.若遗失的是无价目文献,则由本馆根据同类型文献拟价,然后按上述1、2、3款办理赔偿。
5.每册文献赔偿价低于10元的,最低按10元赔偿。
6.在赔偿后如找回所丢失的原文献,可凭赔款收据退款,并收取逾期使用费。
7.赔偿文献或赔款,逾期的均计算逾期使用费。
第二十二条 凡超期使用我馆文献,按以下条款进行处理:
1.读者借出文献复印,逾期不还,按每册每天2元计算逾期使用费。
2.可外借文献借阅期限为35天的,逾期交纳逾期使用费0.10元/天/册;可外借文献借阅期限为1天的,逾期交纳逾期使用费2元/天/册。
第二十三条 出现不良使用行为者,按以下条款进行处理:
1.凡未办理手续私自将本馆文献拿出监测器管辖范围或撕毁、拆卸、调换条形码者,一经发现将责令其作深刻检查,并处以文献原价(单册期刊按半年或全年总价计,合订本期刊按全年总价计)10倍的罚款(罚款总额低于20元的,最低按20元计算)。
2.在文献上涂画、批注或以其它方式将文献污损,每污损一页罚款0.5元。如污损严重影响正常使用,根据污损程度及情节处以文献原价2~5倍的罚款。
3.污损条形码,使其不能使用者,收取条码制作费2元/个。
4.凡拆卸、调换仪器设备及零配件者,一经发现,处以50元罚款。
5.凡偷窃仪器设备及零配件者,一经发现,将移交有关部门处理。
6.读者在书库、阅览室吃零食、乱抛废纸杂物或随地吐痰罚款2元,吸烟罚款100元。
7.使用他人一卡通借文献者罚款200元,工作人员有权扣押其校园一卡通。
第二十四条 读者违反图书馆的规定,未接受处理前暂停借阅,直至接受处理后再行借阅。
第二十五条 违章情节严重者,图书馆将建议其所在单位给予相应处分。违章情节特别严重者,图书馆将移交学校相关部门处理。
8 附则
第二十六条 本规则由图书馆负责解释。
第二十七条 本规则自2012年9月1日起施行,原南理工图[2008] 609号文件《南京理工大学图书馆读者服务工作管理规则》同时废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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