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简述网络安全的相关评估标准.
1 我国评价标准
1999年10月经过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批准发布的《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等级划分准则》将计算机安全保护划分为以下5个级别。
l 第1级为用户自主保护级(GB1安全级):它的安全保护机制使用户具备自主安全保护的能力,保护用户的信息免受非法的读写破坏。
l 第2级为系统审计保护级(GB2安全级):除具备第一级所有的安全保护功能外,要求创建和维护访问的审计跟踪记录,使所有的用户对自己的行为的合法性负责。
l 第3级为安全标记保护级(GB3安全级):除继承前一个级别的安全功能外,还要求以访问对象标记的安全级别限制访问者的访问权限,实现对访问对象的强制保护。
l 第4级为结构化保护级(GB4安全级):在继承前面安全级别安全功能的基础上,将安全保护机制划分为关键部分和非关键部分,对关键部分直接控制访问者对访问对象的存取,从而加强系统的抗渗透能力。
l 第5级为访问验证保护级(GB5安全级):这一个级别特别增设了访问验证功能,负责仲裁访问者对访问对象的所有访问活动。
我国是国际标准化组织的成员国,信息安全标准化工作在各方面的努力下正在积极开展之中。从20世纪80年代中期开始,自主制定和采用了一批相应的信息安全标准。但是,应该承认,标准的制定需要较为广泛的应用经验和较为深入的研究背景。这两方面的差距,使我国的信息安全标准化工作与国际已有的工作相比,覆盖的范围还不够大,宏观和微观的指导作用也有待进一步提高。
2 国际评价标准
根据美国国防部开发的计算机安全标准——可信任计算机标准评价准则(Trusted Computer Standards Evaluation Criteria,TCSEC),即网络安全橙皮书,一些计算机安全级别被用来评价一个计算机系统的安全性。
自从1985年橙皮书成为美国国防部的标准以来,就一直没有改变过,多年以来一直是评估多用户主机和小型操作系统的主要方法。其他子系统(如数据库和网络)也一直用橙皮书来解释评估。橙皮书把安全的级别从低到高分成4个类别:D类、C类、B类和A类,每类又分几个级别,如表1-1所示。
表 安全 级 别
类 别
级 别
名 称
主 要 特 征
D
D
低级保护
没有安全保护
C
C1
自主安全保护
自主存储控制
C2
受控存储控制
单独的可查性,安全标识
B
B1
标识的安全保护
强制存取控制,安全标识
B2
结构化保护
面向安全的体系结构,较好的抗渗透能力
B3
安全区域
存取监控、高抗渗透能力
A
A
验证设计
形式化的最高级描述和验证
D级是最低的安全级别,拥有这个级别的操作系统就像一个门户大开的房子,任何人都可以自由进出,是完全不可信任的。对于硬件来说,没有任何保护措施,操作系统容易受到损害,没有系统访问限制和数据访问限制,任何人不需任何账户都可以进入系统,不受任何限制可以访问他人的数据文件。属于这个级别的操作系统有DOS和Windows 98等。
C1是C类的一个安全子级。C1又称选择性安全保护(Discretionary Security Protection)系统,它描述了一个典型的用在UNIX系统上安全级别。这种级别的系统对硬件又有某种程度的保护,如用户拥有注册账号和口令,系统通过账号和口令来识别用户是否合法,并决定用户对程序和信息拥有什么样的访问权,但硬件受到损害的可能性仍然存在。
用户拥有的访问权是指对文件和目标的访问权。文件的拥有者和超级用户可以改变文件的访问属性,从而对不同的用户授予不通的访问权限。
C2级除了包含C1级的特征外,应该具有访问控制环境(Controlled Access Environment)权力。该环境具有进一步限制用户执行某些命令或者访问某些文件的权限,而且还加入了身份认证等级。另外,系统对发生的事情加以审计,并写入日志中,如什么时候开机,哪个用户在什么时候从什么地方登录,等等,这样通过查看日志,就可以发现入侵的痕迹,如多次登录失败,也可以大致推测出可能有人想入侵系统。审计除了可以记录下系统管理员执行的活动以外,还加入了身份认证级别,这样就可以知道谁在执行这些命令。审计的缺点在于它需要额外的处理时间和磁盘空间。
使用附加身份验证就可以让一个C2级系统用户在不是超级用户的情况下有权执行系统管理任务。授权分级使系统管理员能够给用户分组,授予他们访问某些程序的权限或访问特定的目录。能够达到C2级别的常见操作系统有如下几种:
(1)UNIX系统;
(2)Novell 3.X或者更高版本;
(3)Windows NT,Windows 2000和Windows 2003。
B级中有三个级别,B1级即标志安全保护(Labeled Security Protection),是支持多级安全(例如:秘密和绝密)的第一个级别,这个级别说明处于强制性访问控制之下的对象,系统不允许文件的拥有者改变其许可权限。
安全级别存在秘密和绝密级别,这种安全级别的计算机系统一般在政府机构中,比如国防部和国家安全局的计算机系统。
B2级,又叫结构保护(Structured Protection)级别,它要求计算机系统中所有的对象都要加上标签,而且给设备(磁盘、磁带和终端)分配单个或者多个安全级别。
B3级,又叫做安全域(Security Domain)级别,使用安装硬件的方式来加强域的安全,例如,内存管理硬件用于保护安全域免遭无授权访问或更改其他安全域的对象。该级别也要求用户通过一条可信任途径连接到系统上。
A级,又称验证设计(Verified Design)级别,是当前橙皮书的最高级别,它包含了一个严格的设计、控制和验证过程。该级别包含较低级别的所有的安全特性。
安全级别设计必须从数学角度上进行验证,而且必须进行秘密通道和可信任分布分析。可信任分布(Trusted Distribution)的含义是:硬件和软件在物理传输过程中已经受到保护,以防止破坏安全系统。橙皮书也存在不足,TCSEC是针对孤立计算机系统,特别是小型机和主机系统。假设有一定的物理保障,该标准适合政府和军队,不适合企业,这个模型是静态的。
⑵ 等级保护5个级别是什么
信息系统的安全保护等级分为以下五级:
第一级,信息系统受到破坏后,会对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造成损害,但不损害国家安全、社会秩序和公共利益。第一级信息系统运营、使用单位应当依据国家有关管理规范和技术标准进行保护。
第二级,信息系统受到破坏后,会对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产生严重损害,或者对社会秩序和公共利益造成损害,但不损害国家安全。国家信息安全监管部门对该级信息系统安全等级保护工作进行指导。
第三级,信息系统受到破坏后,会对社会秩序和公共利益造成严重损害,或者对国家安全造成损害。国家信息安全监管部门对该级信息系统安全等级保护工作进行监督、检查。
第四级,信息系统受到破坏后,会对社会秩序和公共利益造成特别严重损害,或者对国家安全造成严重损害。国家信息安全监管部门对该级信息系统安全等级保护工作进行强制监督、检查。
第五级,信息系统受到破坏后,会对国家安全造成特别严重损害。国家信息安全监管部门对该级信息系统安全等级保护工作进行专门监督、检查。
信息系统安全等级测评是验证信息系统是否满足相应安全保护等级的评估过程。信息安全等级保护要求不同安全等级的信息系统应具有不同的安全保护能力,一方面通过在安全技术和安全管理上选用与安全等级相适应的安全控制来实现。
另一方面分布在信息系统中的安全技术和安全管理上不同的安全控制,通过连接、交互、依赖、协调、协同等相互关联关系,共同作用于信息系统的安全功能。
使信息系统的整体安全功能与信息系统的结构以及安全控制间、层面间和区域间的相互关联关系密切相关。因此,信息系统安全等级测评在安全控制测评的基础上,还要包括系统整体测评。
⑶ 信息安全等级保护的5个级别有哪些
你好,等级保护对象的安全保护等级一共分五个级别,从一到五级别逐渐升高。
第一级(自主保护级),等级保护对象受到破坏后,会对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造成损害,但不损害国家安全、社会秩序和公共利益;
第二级(指导保护级),等级保护对象受到破坏后,会对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产生严重损害,或者对社会秩序和公共利益造成损害,但不损害国家安全;
第三级(监督保护级),等级保护对象受到破坏后,会对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产生特别严重损害,或者对社会秩序和公共利益造成严重损害,或者对国家安全造成损害;
第四级(强制保护级),等级保护对象受到破坏后,会对社会秩序和公共利益造成特别严重损害,或者对国家安全造成严重损害;
第五级(专控保护级),等级保护对象受到破坏后,会对国家安全造成特别严重损害。
其中最常见的是第二级和第三级的信息系统,且二级及以上的信息系统需要落实等级保护工作,包括定级、备案、整改、测评、监督检查。
⑷ 网络安全分为几个级别
网络安全级别按安全级别由高到低分为A、B、C、D四个级别。这些安全级别不是线性的,而是成倍增加的。
1、D1 级
这是计算机安全的最低级别。整个计算机系统不可信,硬件和操作系统容易受到攻击。D1级计算机系统标准规定对用户没有认证,即任何人都可以无障碍地使用计算机系统。系统不需要用户注册(需要用户名)或密码保护(需要用户提供唯一的访问字符串)。任何人都可以坐在电脑前开始使用它。
2、C1 级
C1级系统要求硬件具有一定的安全机制(如硬件锁定装置和使用计算机的密钥),用户在使用前必须登录系统。C1级系统还需要完全的访问控制能力,这应该允许系统管理员为某些程序或数据建立访问权限。C1级保护的缺点是用户直接访问操作系统的根目录。C1级不能控制用户进入系统的访问级别,用户可以任意移动系统数据。
3、C2 级
C1级C2级的一些缺点强化了几个特点。C2级引入了受控访问环境(用户权限级)的增强功能。此功能不仅基于用户权限,而且还进一步限制用户执行某些系统指令。授权层次结构允许系统管理员对用户进行分组,并授予他们访问某些程序或层次目录的权限。
另一方面,用户权限授权用户访问程序驻留在单个单元中的目录。如果其他程序和数据在同一目录中,则会自动授予用户访问这些信息的权限。指挥控制级系统也采用系统审计。审计功能跟踪所有“安全事件”,如登录(成功和失败),以及系统管理员的工作,如更改用户访问权限和密码。
4、B1 级
B1级系统支持多级安全,多级是指这一安全保护安装在不同级别的系统中(网络、应用程序、工作站等),它对敏感信息提供更高级的保护。例如安全级别可以分为解密、保密和绝密级别。
5、B2 级
这一级别称为结构化的保护(Structured Protection)。B2 级安全要求计算机系统中所有对象加标签,而且给设备(如工作站、终端和磁盘驱动器)分配安全级别。如用户可以访问一台工作站,但可能不允许访问装有人员工资资料的磁盘子系统。
6、B3 级
B3级要求用户工作站或终端通过可信任途径连接网络系统,这一级必须采用硬件来保护安全系统的存储区。
7、A 级
这是橙色书籍中最高级别的安全性,有时被称为验证设计(verified design)。与以前的级别一样,此级别包含其较低级别的所有功能。A级还包括安全系统监控的设计要求,合格的安全人员必须分析并通过设计。此外,必须采用严格的形式化方法来证明系统的安全性。在A级,构成系统的所有组件的来源必须得到保护,这些安全措施还必须确保这些组件在销售过程中不会损坏。例如,在A级设置中,磁带驱动器从生产工厂到计算机室都会被密切跟踪
⑸ 我国计算机网络安全标准有哪几个级别
计算机系统安全保护能力的五个等级,即:
第一级:用户自主保护级;
第二级:系统审计保护级;
第三级:安全标记保护级;
第四级:结构化保护级;
第五级:访问验证保护级。
⑹ 什么是网络安全等级保护啊
你好,网络安全等级保护是国家信息安全保障的基本制度、基本策略、基本方法。网络安全等级保护工作是对信息和信息载体按照重要性等级分级别进行保护的一种工作。信息系统运营、使用单位应当选择符合国家要求的测评机构,依据《信息安全技术网络安全等级保护基本要求》等技术标准,定期对信息系统开展测评工作。
《网络安全法》 明确规定信息系统运营、使用单位应当按照网络安全等级保护制度要求,履行安全保护义务,如果拒不履行,将会受到相应处罚。下面是网络安全等级保护等级划分及适用行业说明:
第一级(自主保护级):一般适用于小型私营、个体企业、中小学,乡镇所属信息系统、县级单位中一般的信息系统。信息系统受到破坏后,会对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造成损害,但不损害国家安全、社会秩序和公共利益。
第二级(指导保护级):一般适用于县级其些单位中的重要信息系统;地市级以上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内部一般的信息系统。例如非涉及工作秘密、商业秘密、敏感信息的办公系统和管理系统等。信息系统受到破坏后,会对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产生严重损害,或者对社会秩序和公共利益造成损害,但不损害国家安全。
第三级(监督保护级):一般适用于地市级以上国家机关、企业、事业单位内部重要的信息系统,例如涉及工作秘密、商业秘密、敏感信息的办公系统和管理系统;跨省或全国联网运行的用于生产、调度、管理、指挥、作业、控制等方面的重要信息系统以及这类系统在省、地市的分支系统;中央各部委、省(区、市)门户网站和重要网站;跨省连接的网络系统等。 信息系统受到破坏后,会对社会秩序和公共利益造成严重损害,或者对国家安全造成损害。
第四级(强制保护级):一般适用于国家重要领域、重要部门中的特别重要系统以及核心系统。例如电力、电信、广电、铁路、民航、银行、税务等重要、部门的生产、调度、指挥等涉及国家安全、国计民生的核心系统。信息系统受到破坏后,会对社会秩序和公共利益造成特别严重损害,或者对国家安全造成严重损害。
第五级(专控保护级):一般适用于国家重要领域、重要部门中的极端重要系统。信息系统受到破坏后,会对国家安全造成特别严重损害。信息系统安全等级保护的定级准则和等级划分。
最后,二级及以上的信息系统都需要进行等级测评,且等级测评并不是做一次就可以,二级系统每两年至少进行一次测评,三级系统每年至少进行一次测评,四级系统每半年至少进行一次测评。
测评周期
⑺ 网络安全等级保护等级分为几级
信息系统的安全保护等级分为以下五级:
第一级,信息系统受到破坏后,会对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造成损害,但不损害国家安全、社会秩序和公共利益。
第二级,信息系统受到破坏后,会对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产生严重损害,或者对社会秩序 和公共利益造成损害,但不损害国家安全。
第三级,信息系统受到破坏后,会对社会秩序和公共利益造成严重损害,或者对国家安全造成损害。
第四级,信息系统受到破坏后,会对社会秩序和公共利益造成特别严重损害,或者对国家安全造成严重损害。
第五级,信息系统受到破坏后,会对国家安全造成特别严重损害。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法》第六条第十二款规定,人民警察履行“监督管理计算机信息系统的安全保护工作”的职责。
1994年《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条例》(国务院令第147号)第九条明确规定,“计算机信息系统实行安全等级保护,安全等级的划分标准和安全等级保护的具体办法,由公安部会同有关部门制定”。
2008年国务院“三定”方案,赋予公安部“监督、检查、指导信息安全等级保护工作”法定职责。
⑻ 计算机网络安全等级划分是什么
TCSEC中根据计算机系统所采用的安全策略、系统所具备的安全功能将系统分为A、B(B1、B2、B3)、C(C1、C2)、D等4类7个安全级别。
(1)D类:最低保护(minimalprotection),未加任何实际的安全措施。这是最低的一类,不再分级。常见的无密码保护的个人计算机系统属于这一类。
(2)C类:被动的自主访问策略(),分以下两个子类。
·C1:无条件的安全保护。这是C类中较低的一个子类,提供的安全策略是无条件的访问控制,具有识别与授权的责任。早期的UNIX系统属于这一类。
·C2:有控制的存取保护。这是C类中较高的一个子类,除了提供C1中的策略与责任外,还有访问保护和审计跟踪功能。
(3)B类:被动的强制访问策略(mandatoryaccesspolicyenforced),属强制保护,要求系统在其生成的数据结构中带有标记,并要求提供对数据流的监视,B类又分3个子类。
·B1:标记安全保护,是B类中最低的子类。除满足C类要求外,要求提供数据标记。
·B2:结构安全保护,是B类中的中间子类。除满足B1要求外,要实行强制性的控制。
·B3:安全域保护,是B类中的最高子类,提供可信设备的管理和恢复。即使计算机系统崩溃,也不会泄露系统信息。
(4)A类:经过验证的保护(formallyproven),是安全系统等级的最高类。
⑼ 网络安全分为几个级别
网络安全分为四个级别,详情如下:
1、系统安全
运行系统安全即保证信息处理和传输系统的安全。它侧重于保证系统正常运行。
2、网络的安全
网络上系统信息的安全。包括用户口令鉴别,用户存取权限控制,数据存取权限、方式控制,安全审计。安全问题跟踩。计算机病毒防治,数据加密等。
3、信息传播安全
网络上信息传播安全,即信息传播后果的安全,包括信息过滤等。它侧重于防止和控制由非法、有害的信息进行传播所产生的后果,避免公用网络上大云自由传翰的信息失控。
4、信息内容安全
网络上信息内容的安全。它侧重于保护信息的保密性、真实性和完整性。
网络安全的影响因素:
自然灾害、意外事故;计算机犯罪; 人为行为,比如使用不当,安全意识差等;黑客” 行为:由于黑客的入侵或侵扰,比如非法访问、拒绝服务计算机病毒、非法连接等;内部泄密;外部泄密;信息丢失;电子谍报,比如信息流量分析、信息窃取等。
网络协议中的缺陷,例如TCP/IP协议的安全问题等等。网络安全威胁主要包括两类:渗入威胁和植入威胁。渗入威胁主要有:假冒、旁路控制、授权侵犯。
⑽ 网络信息系统安全保护等级分为几级
5级
网络信息系统安全等级保护分为五级,一级防护水平最低,最高等保为五级。分别是用户自主保护级、系统审计保护级、安全标记保护级、结构化保护级和访问验证保护级。
在我国,经过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1999年10月批准发布的“系统安全保护等级划分准则”,主要依据GB-17859《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等级划分准则》和GA-163《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专用产品分类原则》等文件,将计算机系统安全保护划分为以下5个级别,分别是用户自主保护级、系统审计保护级、安全标记保护级、结构化保护级和访问验证保护级。
第一级(自主保护级)
一般适用于小型私营、个体企业、中小学,乡镇所属信息系统、县级单位中一般的信息统
信息系统受到破坏后,会对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造成损害,但不损害国家安全、社会秩序和公共利益。
第二级(指导保护级)
一般适用于县级其些单位中的重要信息系统;地市级以上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内部一般的信息系统。例如非涉及工作秘密、商业秘密、敏感信息的办公系统和管理系统等。
信息系统受到破坏后,会对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产生严重损害,或者对社会秩序和公共利益造成损害,但不损害国家安全。
第三级(监督保护级)
一般适用于地市级以上国家机关、企业、事业单位内部重要的信息系统,例如涉及工作秘密、商业秘密、敏感信息的办公系统和管理系统;跨省或全国联网运行的用于生产、调度、管理、指挥、作业、控制等方面的重要信息系统以及这类系统在省、地市的分支系统;中央各部委、省(区、市)门户网站和重要网站;跨省连接的网络系统等。
信息系统受到破坏后,会对社会秩序和公共利益造成严重损害,或者对国家安全造成损害。
第四级(强制保护级)
一般适用于国家重要领域、重要部门中的特别重要系统以及核心系统。例如电力、电信、广电、铁路、民航、银行、税务等重要、部门的生产、调度、指挥等涉及国家安全、国计民生的核心系统。
信息系统受到破坏后,会对社会秩序和公共利益造成特别严重损害,或者对国家安全造成严重损害。
第五级(专控保护级)
一般适用于国家重要领域、重要部门中的极端重要系统。
信息系统受到破坏后,会对国家安全造成特别严重损害。信息系统安全等级保护的定级准则和等级划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