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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预防公职人员参与网络犯罪

发布时间:2023-01-22 18:42:47

1. 防止职务犯罪的具体措施有哪些

(一)实施教育工程,筑牢思想防线
首先,加强拒腐防变宣传教育。对公职人员尤其是领导干部,必须立足于教育,着眼于防范,提高其思想道德素质,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要通过深入开展预防职务犯罪的学习教育,不断提高公务人员的法律素质,让其自觉学法、守法。预防职务犯罪教育,应明确内容、突出重点,采取灵活多样的方式方法。在教育内容上,应加强三个方面的教育:一是进行什么是职务犯罪和怎样预防职务犯罪的教育,让公职人员特别是领导干部掌握职务犯罪和预防职务犯罪知识,树立预防意识,使其知道“什么能做,什么不能做”。二是加强典型案例的警示教育,使公职人员特别是领导干部从中吸取教训,管好自己。三是扎实开展理想信念、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和革命传统教育,特别是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两个务必”的教育,使其提高思想道德水平,养成艰苦奋斗、勤俭朴实、奋发向上的作风,构筑拒腐防变的思想道德防线。在学习方式上,要与普法教育紧密结合,通过法制讲座和到警示教育基地现场教育的方式,以及中心组学习、单位职工政治学习等方式进行。学习应拟定学习计划,做到学习目的明确、重点突出、准备充分。对公职人员的学习效果、收获要进行检查、考核,以防止搞形式、走过场。学习既要全面,又要突出重点,特别要加强对各级领导干部、执法司法人员、管钱管物人员和行政审批人员等容易发生职务犯罪人员的教育,增强教育的针对性和有效性。人的思想觉悟的提高、世界观的确立,并非一朝一夕之功,或者进行几次教育就能达到目的的。尤其在改革开放新的历史时期,新思想、新问题、新事物不断出现,切实加强对干部拒腐防变的宣传教育,是防止和减少职务犯罪的有效途径。
(二)实施制度工程,规范权力运用
从源头上预防职务犯罪就必须加强制度建设,将权力的行使规范化、制度化,做到关口前移、落实防范、规范行为,达到最终铲除滋生职务犯罪土壤的目的。首先,抓制度建设。制度建设应是全方位的、立体的、有系统的,不能“单打一”。要注重制度的协调、统一,以增强制度的科学性、针对性和有效性。就预防职务犯罪工作而言,地方各级党委、政府应健全和完善严格的政府采购制度、干部选拔任用制度、工程招投标制度、领导干部考察制度与任前公示、届中和离任审计制度、单位年审制度、党风廉政建设制度,以及政务、厂务公开制度等一系列制度。其次,应狠抓制度的执行。制度不执行就是一纸空文,只有得到严格遵循,成为公务活动和公务人员行为的规范,才能体现约束力,产生实际效果。抓制度的执行,既要抓大又不能放“小”,特别应注重抓“早”抓“小”,发现苗头及时纠正,出现问题及时处理。对严重违反者,该处分则处分,应法办则法办,以体现制度的严肃性、权威性,发挥制度的震慑、约束作用。再次,应着力抓好监督制约。应着重强化对领导干部的监督制约,领导干部的权力行使到哪里,监督制约就应跟踪到哪里,预防职务犯罪就应开展到哪里,不能留下空白和盲区。第四,应切实完善内部管理制度。内部管理制度的完备和切实执行是预防职务犯罪工作发挥作用的关键。各单位、各部门应根据自身工作实际和业务特点,针对易发生职务犯罪的环节,有针对性地制定和完善各项议事决策制度、工作制度、干部选拔任用考核制度、财务管理制度、行政后勤管理制度、实物采购制度和重大责任追究制度等,使制度能覆盖各个方面,从制度措施上堵塞各种漏洞,以防止职务犯罪的发生。
(三)实施阳光工程,拓宽监督渠道
“阳光工程”的核心是增加公开性和透明度,避免暗箱操作和幕后交易。为此,一是要加强和改进政务公开工作。要把对政府工作、重要干部任免的知情权和对党风、政风、行风建设的参与权、监督权、裁判权真正交给群众,为群众参与民主管理、民主监督创造良好的条件,推进政府职能的转变、效率的提高、公信度的增加。二是要拓宽监督渠道。权力失去监督就要滋生腐败。预防职务犯罪的立足点在对权力进行有效的监督和制衡,使公职人员不滥用权力、不发生职务犯罪行为。拓宽监督渠道就是要通过有效的方式和途径,把党内监督、权力机关监督、司法监督、纪检监察机关监督和人民群众监督、新闻舆论监督充分运用起来,使公职人员特别是领导干部的违法违纪得以充分揭露和惩处。三是全方位推进“廉洁准入”制度。各种职务犯罪最直接的诱因是对权力的追逐和对金钱的贪婪,这种情况在行政领域、经济领域、组织人事领域、司法执法领域表现得最为明显。对市场主体要实行廉洁准入,对公职人员尤其是领导干部更应实行廉洁准入。从某种程度上讲,廉洁准入是依法治吏的最后一道屏障。要建立健全权力制约及监督机制。随着我国法制化进程的不断加快,对权力的制约及监督应着眼于《监督法》的制订,通过立法确立规范、科学、完善的监督制约机制,对权力进行有效的监督制约,促使权力协调有序地运作。

2. 如何预防职务犯罪

浅谈如何预防职务犯罪
市公路管理处机关党支部 嵇福全

昨天下午市局邀请市检察院预防职务犯罪处吴处长作“关于预防职务犯罪报告会”,听取后了解了由于职务犯罪所造成的危害性比一般的犯罪更为严重,因此如何预防职务犯罪的问题确实值得我们深思。下面就职务犯罪所造成的危害性、产生的原因以及如何预防等方面谈谈自己的看法。
一、职务犯罪的危害性
(一)犯罪的直接后果十分严重
由于职务犯罪都是具有一定权力的人员实施的犯罪行为,这种行为具有欺骗性和隐蔽性,且这些人手中握有权力,能直接地、从表面上看来是合法地犯罪,因此犯罪比较容易得逞,这更会助长犯罪心理,实施更大的犯罪。近几年,我国职务犯罪一年比一年多,要案涉及的犯罪数额一年比一年大,都说明了这一问题。象胡长青、成克杰等罪犯贪污的数目之大令人震惊。职务犯罪直接后果严重,还在于罪犯实施犯罪行为后,往往将犯罪所得挥霍一空或携款潜逃,使追赃工作无法进行。即使对其绳之以法,但国家因犯罪行为所造成的损失却无法弥补。
(二)职务犯罪毒化社会空气,腐蚀人的精神,使人道德沦丧
职务犯罪最大的危害在于对人的精神危害,对社会的腐蚀。职务犯罪多数表现为权钱交易、权色交易。在我国,由于历史原因,权力一直是人们关注和追逐的热点,并且对权力的认识产生了扭曲。一些人追逐权力,是为了利用权力为自己谋取更多的私利,这样就形成了花钱买官,以权挣钱的恶性循环。
二、职务犯罪产生的原因
找准职务犯罪的原因,是预防职务犯罪的一个重要前提,只有了解职务犯罪是如何发生的,才能使我们对职务犯罪的预防措施真正做到有的放矢,从而取得积极的效果。
总的看来,我认为职务犯罪的原因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一)经济方面的原因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的经济发展水平有了很大提高。但就目前而言,我国并没有完全摆脱贫穷与落后,我国的平均国民收入还比较低,人们的生活水平还有待进一步提高。在这种情况下,一些掌握职权的个人,为了获取非法利益,追求个人享受,便滥用手中的职权,从而走向犯罪的道路。
另外,社会分配不公也是我国当前存在的一个比较严重的社会问题。其突出表现之一是,国家工作人员的工资不高。在社会上,从事商业的人员甚至个体摊贩,他们每月的所得,是公职人员工资的几倍,一些担任公共职务的人员发现有的人生活优裕,心理就失去了平衡。当他们不能通过自己的工资收入来达到别人的生活水平时,便利用出卖手中的权力,来获取不正当利益。这样,贪污、受贿、挪用公款等职务犯罪便由此产生。
(二)法律制度不健全
我国目前有关行政,经济方面的法律、法规虽然很多,但仍存在不少漏洞与不足,这就为有关人员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实施职务犯罪,提供了可乘之机。为了预防有关人员的职务犯罪,国家实行了许多相关的制度,如法律监督制度、纪检监察制度。这些制度对于预防和减少职务犯罪起到了很好作用,但它们还存在许多不完善之处,从而为职务犯罪的滋生蔓延创造了条件。
(三)各种消极思想的影响
职务犯罪的存在与各种消极腐败思想的影响也是密切相关的,比如:
1、特权思想。
中国长期存在的封建专制制度,在一些人的头脑中形成了这样 的观念;权力总是与某些特权人物、特殊利益联系在一起。在我们社会主义国家里,人民是国家的主人,一切从事公共事务的人员,都是人民公仆。但是一些人由于受封建特权思想流毒影响,在具有一定职务,掌握一定权力之后,不思如何廉洁奉公,为人民做贡献,而是想着如何利用权力捞取个人好处,如何作威作福。这种人只要有适当机会,便会滥有职权,谋取私利。
2、拜金主义
在我国进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建立和完善过程中,金钱至上的观念在社会生活的各个领域都有所抬头,甚至对一些从事公务的人员产生了根深蒂固的恶劣影响。一些人视金钱为一切,崇尚“有钱能使鬼推磨”、“有权不用,过期作废”等腐朽论调,成为金钱的奴隶。为了得到金钱,他们利用职权贿赂,贪污、挪用公款或者滥用权力营私舞弊,非法经营、堕落为社会的蛀虫。
3、资产阶级腐朽思想
我国实行开放政策,引进外国先进的科学技术和管理方法、资金等,同时难免会使资产阶级生活方式中消极腐朽的东西涌入国门。一些人经受不住资本主义腐朽思想的影响和腐蚀,盲目追求资产阶级花天酒地、纸醉金迷的方式。并由此而产生了强烈的金钱和物质占有欲。为满足自己贪欲,实现不劳而获的寄生生活,便利用职务贪污、挪用公款或滥用职权、营私舞弊,最终蜕变为社会渣滓。
(四)个人因素
如果担任公职的人员自身素质低下,也容易造成职务犯罪。个人品质的不同,在同样条件下,有的人廉洁奉公、秉公执法,为国家和社会奉献终生;而有的人则贪赃枉法、假公济私、玩忽职守、滥用职权,给国家、社会和人民利益造成重大损失。文化素质高的人,一般会有较高的思想境界和思想觉悟,往往能够抵御各种不良的诱惑和侵蚀,文化素质低下,则一般容易为眼前利益所迷惑,不能正确对待自己的身份和权力的性质,从而走向职务犯罪的道路。
除此以外,外界的利益诱惑有时候也对一些意志不坚定的公职人员产生了不良的影响。比如有一些人,为了非法目的,用金钱物质等利益,对其进行诱惑,让其一失足而走上职务犯罪的道路。对职务犯罪打击不力也是一个不良诱因。有的人原来不敢实施违背职责的行为,怕受到法律制裁毁了自己的一生,并累及家人。但后来发现很多人贪赃枉法,滥用职权,并没有受到法律追究;有的人虽然案发了,但判得很轻等。经过盘算便不再害怕触犯刑律,也开始利用职务之便牟取非法利益,不考虑自己的行为可能给国家、社会和人民的重大利益造成什么样的后果。对职务犯罪打击不力,实际上也是对实施犯罪的一种宽容。
三、如何预防职务犯罪
要真正有效地预防职务犯罪,必须逐步铲除滋长职务犯罪的各种土壤,减少乃至消除产生职务犯罪的各种机会。
首先,我们公职人员自己应该不断提高个人素质。
第一要加强理论学习,学习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理论和“三个代表”的思想,讲学习、讲政治、讲正气,在政治上和党中央保持一致,树立正确的人生观和世界观,认真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维护社会的道德风尚。第二要自觉抵制不良思潮的影响,拒绝拜金主义、资产阶级自由化的毒害。第三要培养健康向上的爱好,拒绝腐蚀,让行贿者无机可乘。
其次是要进一步加强社会主义法律建设。
完善的立法是惩治和预防职务犯罪的重要手段。 随着改革的不断深入,一些实施职务犯罪的犯罪分子钻改革的空子,很多情况下是钻政策规定的空子,导致一些职务犯罪的发生。同时还要加强对职务犯罪的惩治。严格执法,防止职务犯罪的人逍遥法外。还要排除干扰,坚决打击职务犯罪。由于职务犯罪的特殊性,在查处职务犯罪时往往会有来自方方面面的干扰,对确已构成犯罪的,要依法处理。
第三是要建立和健全监督体系
建立和完善对职务主体的监督制度,对其进行全方位、多层次的监督,对于预防职务犯罪的发生,具有非常重要的现实意义。
目前各方面的监督中需要加强的有两个,一个是新闻监督。新闻部门通过电视、广播、报纸、杂志等舆论工具,把有关人员违法犯罪的“丑闻”,向社会曝光,这无疑是对滥用职权或者利用职权进行其他违法犯罪的一种有力遏制。这也可以使那些潜在的犯罪人,加强戒心,不敢肆无忌惮地实施职务犯罪。另一个是社会监督。就是指广大人民群众对国家工作人员的职务行为进行的一种监督。我国目前一些公务行为的透明度还不高,人民群众对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活动知之甚少,因此限制了社会监督作用的发挥。为了有效地预防职务犯罪,方便人民群众的监督,我们应当尽力扩大职务行为的透明度,使人民群众的监督进一步发挥作用。

3. 如何打击预防网络犯罪

最新《刑法修正案九》于2016年11月1日正式实行,为打击和遏制网络犯罪,刑法修正案九细化规定:规定了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行为的细则;规定编造、传播虚假信息的行为构成犯罪;关于网络信息犯罪举证难的,法院可以要求公安机关提供协助。具体条文如下 :

一、规定了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行为的细则
《刑法》第二百八十七条之一 利用信息网络实施下列行为之一,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一)设立用于实施诈骗、传授犯罪方法、制作或者销售违禁物品、管制物品等违法犯罪活动的网站、通讯群组的;
(二)发布有关制作或者销售毒品、枪支、淫秽物品等违禁物品、管制物品或者其他违法犯罪信息的;
(三)为实施诈骗等违法犯罪活动发布信息的。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
有前两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第二百八十七条之二 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为其犯罪提供互联网接入、服务器托管、网络存储、通讯传输等技术支持,或者提供广告推广、支付结算等帮助,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
有前两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二、编造、传播虚假信息的行为构成犯罪
《刑法》第二百九十一条之一第二款:编造虚假的险情、疫情、灾情、警情,在信息网络或者其他媒体上传播,或者明知是上述虚假信息,故意在信息网络或者其他媒体上传播,严重扰乱社会秩序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三、网络犯罪举证难可由公安机关协助
《刑法》第二百四十六条第三款:通过信息网络实施第一款规定的行为,被害人向人民法院告诉,但提供证据确有困难的,人民法院可以要求公安机关提供协助。

4. 网络犯罪的预防与治理有哪些措施

网络犯罪的防治对策 :
1、积极开展良好的网络文化教育。众所周知,计算机和网络是近几十年高科技发展的产物,青少年一代是计算机网络的主要学习者、应用者乃至创造者。网络不仅在丰富和改变着人们的生活方式,而且还在社会文化观念中渗入新内容,这对正蓬勃成长、涉世不深的青少年是一个巨大的冲击,如果把握不好,他们的身心将会受到极大的影响。因此,适时改革教育体制,增加新的教学内容,树立与时代合拍的价值观、人生观以适应网络时代的需要,对于防范青少年实施网络犯罪是至关重要的。
2、注重树立和培养正确的网络道德观。当今社会几乎人们的所有行为都或多或少地接受着道德规范的调整,网络行为自然也包含于其中。加快网络安全技术的发展,强化网络技术防控。由于网络犯罪者往往都精通计算机及网络技术,因此防范网络犯罪在很大程度上表现为技术上的较量。怎样才能使计算机网络在现有技术条件下建立起较为有效的防御体系呢?到目前为止,所采用的措施主要有以下几种:一是运用预防与杀毒相结合的办法对抗传播计算机病毒的犯罪;二是通过设置防火墙和和采用主体识别及验证技术对付网上金融犯罪;四是设置具有能够记录各种犯罪证据并能保存完整证据以备事后查询的软件系统对抗网络犯罪的反侦查行为。
3、大力完善防治网络犯罪的法制措施。虽然针对计算机及网络犯罪的立法在很多国家已有许多,例如我国1997年新刑法即对计算机犯罪做了相应的规定,但这些规定相对于不断扩大和翻新的网络犯罪已显得力不从心,不能再很好地适应网络犯罪发展变化的需要。为了对付日益严重的网络犯罪,进一步加强网络安全立法势在必行。

5. 我国在预防公职人员犯罪方面有哪些新举措

1、健全各种法律保障体系,开展各种各样的教育活动,倡导良好的社会风气,改善宏观社会环境和家庭、学校等社会化机构的微观环境,抵制和消除社会上各种消极因素的影响。
2、动员社会各方面的力量,相互配合,通力协作,采取政治的、经济的、法律的、道德的、文化的等各种措施,消除犯罪产生的各种原因和条件,预防犯罪的产生。
3、发展经济,提高国民的物质生活水平;普及文化科学知识和教育,提高国民的文化素质;普及法律知识,增加国民的法律意识;充分发挥司法机关的职能作用,使其真正成为打击犯罪和预防犯罪的主力军等。

6. 如何健全防范机制 有效预防职务犯罪

中纪委七次全会是一次有关党风廉政建设的重要会议,通过对会议精神的深入学习和积极思考,深入学习《中共中央纪委关于严格禁止利用职务上的便利谋取不正当利益的若干规定》的相关思想和规定,我想从预防职务犯罪方面谈谈自已的认识。本人认为,职务犯罪预防,就是调动社会上一切积极因素、运用各种手段和采取社会性和专门性的防治措施,限制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进行犯罪的原因与条件,以达到防止、遏制和减少职务犯罪发生的目的。它是事前预防,即我国古时候所说的“防患于未然”的方法。
由于导致职务犯罪的原因是多方面的,因此,对于职务犯罪的预防也应综合治理,多管齐下。本人认为应采取以下几项措施开展预防职务犯罪工作:
(一)从法律制度上完善对职务犯罪的惩治。
腐败被称为“政治之癌”,严重侵蚀着国家肌体。职务犯罪是腐败现象的极端表现,较之一般犯罪具有更大的社会危害性。这是因为它侵害了国家机关的正常活动以及国家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和国家工作人员行为的廉洁性,危害改革开放,破坏经济建设,败坏党风和社会风气,其危害最终指向国家政权的核心,之所以加强立法并保证法律正确实施,在当前治理腐败现象具有迫切性。
在执行《云南省检察机关预防职务犯罪工作试行规则》和《云南省检察机关预防职务犯罪工作试行规则》的同时,我们认为要也要适当借鉴国外经验加强立法的预见性。中国和我省在经济改革中出现的问题在许多经济发达的国家也经历过,这些国家在立法上积累了丰富的经验。例如着作权法,有价证券交易法、反不正当竞争法等等,在许多发达国家早己实施多年,而我国只是在实行经济改革若干年以后才开始着手建立制度,此时各种有害经济健康发展的腐败现象却早已成为隐患。因此,要吸收国外先进的成功的立法经验,并且结合中国的国情,加强对需要通过立法解决的问题的预见性研究,这样就可以在一定程度上避免因法律滞后而带来的影响。
此处还应加紧对现行法律体系中不严密内容的修改补充。当前我国正处于一个大变革时期,新情况、新事物层出不穷,法律必须适应变化了的社会情况,及时对不适用部分进行必要的修改与补充。只有这样,才能始终发挥法律这个武器的作用,使反腐败始终具有坚实法律基础。
(二)建立和健全监督体系,加强监督和制约。
实践证明,职务犯罪的本质是对权力的滥用和误用,要想消除对权力的滥用和误用,最根本的,也是最可靠的就是对权力加强监督制约。不受监督制约的权力容易滋生腐败,“绝对的权力,绝对的腐败,”这已成为世界各国公认的真理。这是因为“国家权力的本质,国家工作人员职务活动的廉洁和恪尽职守,只靠个人品格作保证是脆弱的。坚实和可靠的,应当是对国家权力的运作,对国家工作人员的职务活动有一套完备、有效的监督制度。”具体到一个单位,无论是高校、事业单位、行政部门,还是国有企业。都应当采取以下措施:
第一,要建立健全规章制度,建立各个环节的严格责任制度,彻底改变无章可循、有章不循、违章不究的现象。建立健全规章制度,应当注重分析本单位的工作流程、权力分配和制约情况、薄弱环节,在此基础上,有针对性地制定工作程序、监察、制约以及责任制度,使工作有章可循、监督制约有力、责任落实到人。应当特别重视的是,规章制度的制定完善仅仅只是预防职务犯罪发生的前提和基础,规范运作、严格执行既有的规章制度才是有效预防职务犯罪的关键。各部门、各网络成员单位应坚决做到有章必循、违章必究,树立工作规章、管理制度在干部、职工心目中的权威地位。一个法治国家,追求的是法律至上;一个高效有序的部门、单位,也应当以规章制度为开展工作的标尺,严格执行规章制度,做到令行禁止,使制度成为本部门、本单位工作的生命力之所在,而不是一个花瓶、一件摆设。
第二,对于管理过程中过度集中的权力,要采取分权原则,从而加强相互之间的监督和制约。“绝对的权力,绝对的腐败”,这不仅是一个法学命题,还是一个管理学命题。在法学层面上,过度集中的权力是滋生腐败、滋生贪污贿赂等职务犯罪的肥沃土壤;在管理学层面上,过度集中的权力是导致武断专横、滥用职权、权责不分、管理混乱的根源。根据历史和实践的经验,适度而又合理的分权,可以在权力和权力之间形成强有力的监督制约,有效地减少权力失控的状况,从而遏制职务犯罪的发生。
在此基础上,应当注意不能使各种规章制度成为一纸空文,形同虚设,必须要严格按照规章制度办事。对此,首先是作为上级主管部门的领导干部要对工作认真负责,经常进行督促检查各项工作情况,绝不能高枕无忧、松心大意。否则,必将出现有章不循的状况,极容易导致职务犯罪的发生。
(三)坚持贯彻依法从重从严的方针,依法惩治职务犯罪。
近几年来,腐败问题逐渐演变为我国改革与发展的最大的障碍,腐败成了国人最关注的社会焦点问题之一。反腐败这一项关系党和国家生死存亡的严惩政治斗争,人们盼望着有一种有效的方法从根本来解决腐败问题。而依法从重从严的方针,来打击腐败问题,是惩治职务犯罪的一种重要的手段,是治标之举。如近年严惩了一批包括陈良羽、胡长清等在内的严惩腐败分子,对广大干部而言,起到了极大的威慑作用。
发挥检察职能,惩治腐败。国家将查办惩治贪污贿赂等职务犯罪的重任赋予检察机关。所以,检察机关应义不容辞,必须充分发挥检察机关法律监督的职能,高举反贪利剑,为经济建设保驾护航。维护国家的安宁和人民的利益,这也是我们实践“三个代表”的最佳体现。
打防并举,以打击犯罪开拓预防工作路子,标本兼治。预防需要打击。打击只是治标之举,预防才是治本之策。放松对犯罪分子的打击,单靠预防是不能奏效的。要以打击促预防,在加强预防工作的同时,不能忘记惩治职务犯罪是检察机关对经济建设最重要、最直接的服务,是检察机关第一位的工作。从快、从重、从严地打击了这些犯罪分子。同时通过打击犯罪,检察机关跟进做好案中、案后的预防工作,不断向发案单位提出预防职务犯罪工作意见,落实措施,做到打击一点,教育一片延续了打击犯罪的效果,震慑了犯罪,收到了标本兼治的效果。
(四)加强教育宣传力度,增强自我约束能力。
1、加强法制教育,提高公职人员的法律意识。
要加强法制教育,使干部职工充分感受到法律的神圣和庄严,使潜在的犯罪人员充分感受到法律的威慑力,认清犯罪行为及其必然的法律后果,严格遵守法律,忠于职守,避免违反刑事法律的规定。
要让我们的工作人员多学一些法律知识,尤其是要学习《刑法》中关于职务犯罪的有关内容,也就是什么是贪污罪,挪用公款罪,受贿罪以及侵占罪、挪用资金罪、商业受贿罪,以便了解在什么情况下构成职务犯罪,这样就可以增加分辨罪与非罪的能力,这对于我们的干部在工作中有利而无害。
2、加强共产主义职业道德教育,增强公职人员的从政道德意识。
要有效地预防职务犯罪,必须端正工作人员的思想,提倡从政道德,提高工作人员的整体素质,用共产主义道德武装工作人员的思想,培养工作人员高尚的思想品德和大公无私的优秀品质,是从根本上预防各类职务犯罪的有效措施。应努力做到:省身以严,修德以谦,用权以慎,为政以廉。
3、要保持心态平衡,不可盲目攀比。
现在生活中不平衡的事到处都是,哪个单位都有,每个人都有,许多违法犯罪的工作人员,遇到不顺心的事,心理不平衡时,总想通过歪门邪道找回失衡心理,结果误入歧途,所以,我们要帮助工作人员学会自治、自立,实现自我的心理平衡。保持心态平衡,不可盲目攀比。
4、教育工作人员切忌侥幸心理。
因为世上没有不透风的墙,要想人不知,除非己莫为,不论犯罪分子隐藏的多深,伪装的多巧妙,最终会暴露无疑。
(五)努力发展经济,不断提高人们的生活水平,才能真正达到预防职务犯罪的目的。
职务犯罪现象,是人类历史一定阶段上的必然产物,它与一定的社会经济关系,特别是物质利益关系密不可分,并受其制约。同一般财产型刑事犯罪一样,职务犯罪与物质产品的相对紧缺具有很深的渊源,而造成物质产品紧缺的又是因为经济发展落后。因此,只有努力发展经济,尽可能多地创造物质财产,才会不断提高人们的生活水平,也只有人们不断增长的物质文化需求得到满足,才有可能使犯罪得到遏制,并随着物质财富的极大丰富,最终消灭犯罪。

7. 如何防范网络犯罪

1. 注重对大学生思想道德教育,引导大学生正确认识自我,认识社会,树立正确的人生方向,追求目标,增强大学生的公德意识。

2. 培养大学生良好的心理素质

针对大学生心理发展不够成熟的特点,学校要有意识地开展心理健康知识讲座、开设心理咨询服务。帮助大学生形成健康向上的心理,当前尤为重要的是:A) 引导大学生控制情绪,增强社会应变力,学会处理现实与愿望的矛盾,学会自我调试,做事前理智思考。B) 注意引导大学生建立和谐的人际关系:大学生要放弃自卑心理,充满信心地对待生活,能够接纳他人,使自己的心理处于轻松愉快之中。C) 注意引导大学生正确处理恋爱与性问题,指导大学生以严肃的态度对待爱情,正视恋爱关系,保持稳定的情绪及健康的心理。

3. 强化各方面教育,特别是法制教育,增强大学生法律意识,大学生应具备多种能力

学校要进行全面教育,针对大学生中许多人不知法、不懂法、有的甚至是法盲的现象,我们强调要强化法制教育,使大学生知法、懂法、守法,指导大学生正确理解权利与义务的关系,在履行义务的前提下,合法行使自己的权利,帮助大学生形成依法办事、同违反宪法、法律以及破坏我果法制的行为斗争的思想意识。

4 加强校园内的内部管理,及社会各部门的共同教育,共同管理

预防犯罪首先必须保证良好的校园生活环境,保证校园是一个学习知识的场所,切实抵制社会不良文化的进入。学校要关心学生的生活,帮助学生解决生活中的各项困难。对大学生的培养与教育,不单是学校的事,社会个部门也都负有重大责任

8. 预防网络犯罪的措施

法律解析:

预防青少年网络犯罪需要调动社会上一切积极因素,限制、消除犯罪的原因,控制犯罪场,减少或防止犯罪现象的发生。从社会角度来说,预防青少年网络犯罪要把握正确的政治方向,开辟和建设青少年网站,占领网上思想教育阵地;积极引导青少年树立正确的“网络观”;加强青少年的组织建设,消解虚拟组织对现实组织的冲击;各职能部门要加强对网吧的监管;加大网络立法力度;加强对青少年的社会化教育,提高青少年适应现代社会的能力;做好家庭教育、学校教育、社会教育三方面的有机结合;培养一批适应网络时代要求的青少年工作者;开展青少年网络道德教育,构建规范的网络伦理。从个体角度来说,预防青少年网络犯罪要充分认识网络世界存在的虚拟性、游戏性和危险性;提高警惕性,确保自身利益不受侵害;正确、安全、科学的上网;保持正确对待网络的心态。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68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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