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网络安全审查办法
《网络安全审查办法》是为了确保关键信息基础设施供应链安全,维护国家安全,由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国家安全部、财政部、商务部、中国人民银行、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国家广播电视总局、国家保密局、国家密码管理局等12部门联合制定的办法。2020年4月27日,《网络安全审查办法》正式发布,自2020年6月1日起实施。
网络安全审查主要审查的内容如下:
1、产品和服务使用后带来的关键信息基础设施被非法控制、遭受干扰或破坏,以及重要数据被窃取、泄露、毁损的风险。
2、产品和服务供应中断对关键信息基础设施业务连续性的危害。
3、产品和服务的安全性、开放性、透明性、来源的多样性,供应渠道的可靠性以及因为政治、外交、贸易等因素导致供应中断的风险。
4、产品和服务提供者遵守中国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情况。
5、其他可能危害关键信息基础设施安全和国家安全的因素。
其中电信、广播电视、能源、金融、公路水路运输、铁路、民航、邮政、水利、应急管理、卫生健康、社会保障、国防科技工业等行业领域的重要网络和信息系统运营者在采购网络产品和服务时,应当在与产品和服务提供方正式签署合同前申报网络安全审查。通常情况下,网络安全审查在45个工作日内完成,情况复杂的会延长15个工作日。进入特别审查程序的审查项目,可能还需要45个工作日或者更长。关键信息基础设施运营者或产品和服务提供者认为审查人员有失客观公正,或未能对审查工作中获悉的信息承担保密义务的,可以向网络安全审查办公室或有关部门举报。
2. 网络安全责任制管理办法
一、网络运营者开展经营和服务活动必须接受社会监督
【法律规定】网络安全法第九条规定,网络运营者开展经营和服务活动,必须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尊重社会公德,遵守商业道德,诚实信用,履行网络安全保护义务,接受政府和社会的监督,承担社会责任。
【专家解读】网络时代,社会治理模式正在从单纯的政府监管向更加注重社会协同治理转变;网络生态安全的复杂性也决定了做好网络安全工作不是某个机构、某个部门的事,而需要自上而下、全民参与。网络安全法明确了网络运营者应接受政府和社会的监督,将政府部门的监管执法、网络运营者的责任与社会公众的监督治理有效对接。
二、发现个人信息被冒用有权要求网络运营者删除
【法律规定】网络安全法第四十三条规定,个人发现网络运营者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或者双方的约定收集、使用其个人信息的,有权要求网络运营者删除其个人信息;发现网络运营者收集、存储的其个人信息有错误的,有权要求网络运营者予以更正。网络运营者应当采取措施予以删除或者更正。
【专家解读】中国互联网协会发布的《2016中国网民权益保护调查报告》显示,自2015年7月至2016年6月,我国网民因诈骗信息、个人信息泄露等遭受的经济损失高达915亿元。各类网络诈骗,尤其是精准诈骗,源头都是个人信息泄露。
为保障网络信息依法有序自由流动,保护公民个人信息安全,防止公民个人信息被窃取、泄露和非法使用,网络安全法特别规定了公民个人信息保护的基本法律制度。通过举报要求网络运营者及时删除被冒用的个人信息,是公民加强个人信息保护的有力武器。
三、网络运营者应当建立举报制度、公布举报方式、及时受理举报
【法律规定】网络安全法第四十九条规定,网络运营者应当建立网络信息安全投诉、举报制度,公布投诉、举报方式等信息,及时受理并处理有关网络信息安全的投诉和举报。
【专家解读】举报是公众参与网络空间治理最直接、最便捷的重要途径。建立畅通、有效的举报渠道,有利于提高网民参与网络治理的积极性。同时,广大网民的举报充分反映了互联网安全领域的突出问题,也为政府部门行政执法提供了科学依据。
四、网络运营商的一般规定
第二十一条国家实行网络安全等级保护制度。网络运营者应当按照网络安全等级保护制度的要求,履行下列安全保护义务,保障网络免受干扰、破坏或者未经授权的访问,防止网络数据泄露或者被窃取、篡改:
(一)制定内部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确定网络安全负责人,落实网络安全保护责任;
(二)采取防范计算机病毒和网络攻击、网络侵入等危害网络安全行为的技术措施;
(三)采取监测、记录网络运行状态、网络安全事件的技术措施,并按照规定留存相关的网络日志不少于六个月;
(四)采取数据分类、重要数据备份和加密等措施;
(五)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义务。
第二十四条网络运营者为用户办理网络接入、域名注册服务,办理固定电话、移动电话等入网手续,或者为用户提供信息发布、即时通讯等服务,在与用户签订协议或者确认提供服务时,应当要求用户提供真实身份信息。用户不提供真实身份信息的,网络运营者不得为其提供相关服务。
第二十五条网络运营者应当制定网络安全事件应急预案,及时处置系统漏洞、计算机病毒、网络攻击、网络侵入等安全风险;在发生危害网络安全的事件时,立即启动应急预案,采取相应的补救措施,并按照规定向有关主管部门报告。
第二十八条 网络运营者应当为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依法维护国家安全和侦查犯罪的活动提供技术支持和协助。
第二十九条 国家支持网络运营者之间在网络安全信息收集、分析、通报和应急处置等方面进行合作,提高网络运营者的安全保障能力。
第三十四条 除本法第二十一条的规定外,关键信息基础设施的运营者还应当履行下列安全保护义务:
(一)设置专门安全管理机构和安全管理负责人,并对该负责人和关键岗位的人员进行安全背景审查;
(二)定期对从业人员进行网络安全教育、技术培训和技能考核;
(三)对重要系统和数据库进行容灾备份;
(四)制定网络安全事件应急预案,并定期进行演练;
(五)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义务。
第四十七条 网络运营者应当加强对其用户发布的信息的管理,发现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发布或者传输的信息的,应当立即停止传输该信息,采取消除等处置措施,防止信息扩散,保存有关记录,并向有关主管部门报告。
第四十九条网络运营者应当建立网络信息安全投诉、举报制度,公布投诉、举报方式等信息,及时受理并处理有关网络信息安全的投诉和举报。
网络运营者对网信部门和有关部门依法实施的监督检查,应当予以配合。
3. 网络安全政策
法律分析:国家对网络安全行业越来越重视,未来人才培训和产业规模发展前景可观,如何规范,保障网络安全行业健康发展,国家出台了一系列相关法规政策:
2016年11月:《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于2017年6月1日开始实施。主要强调了金融、能源、交通、电子政务等行业在网络安全等级保护制度的建设,是我国第一部网络空间管理方面的基础性法律。
2017年1月:《关于促进互联网健康有序发展的意见》,意见要求要加快完善市场准入制度,提升网络安全保障水平,维护用户合法权益、打击网络违法犯罪、增强网络管理能力,防范移动互联网安全风险。
2018年3月:《关于推动资本市场服务网络强国建设的指导意见》,意见重点强调要推动网信事业和资本市场协调发展,保障国家网络安全和金融安全,促进网信和证券监督工作联动。
2019年3月:《中央企业负责人经营业绩考核办法》,将网络安全纳入考核范围。
2019年10月:《中华人民共和国密码法》,将规范密码应用和管理,促进密码事业发展,保障网络与信息安全,提出了国家对密码实行分类管理。
2019年5月24日:《网络安全审查办法(征求意见稿)》,由国家网信办发布。
2019年7月2日:《云计算服务安全评估办法》,由国家网信办、发改委、工信部及财政部。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 第一条 为了保障网络安全,维护网络空间主权和国家安全、社会公共利益,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促进经济社会信息化健康发展,制定本法。
4. 网络安全审查办法
《网络安全审查办法》是为了确保关键信息基础设施供应链安全,保障网络安全和数据安全,维护国家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数据安全法》、《关键信息基础设施安全保护条例》制定。
《网络安全审查办法》已经2021年11月16日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2021年第20次室务会议审议通过,并经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国家安全部、财政部、商务部、中国人民银行、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国家广播电视总局、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国家保密局、国家密码管理局同意,现予公布,自2022年2月15日起施行。
网络安全审查办法
第一条 为了确保关键信息基础设施供应链安全,保障网络安全和数据安全,维护国家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数据安全法》、《关键信息基础设施安全保护条例》,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关键信息基础设施运营者采购网络产品和服务,网络平台运营者开展数据处理活动,影响或者可能影响国家安全的,应当按照本办法进行网络安全审查。
前款规定的关键信息基础设施运营者、网络平台运营者统称为当事人。
第三条 网络安全审查坚持防范网络安全风险与促进先进技术应用相结合、过程公正透明与知识产权保护相结合、事前审查与持续监管相结合、企业承诺与社会监督相结合,从产品和服务以及数据处理活动安全性、可能带来的国家安全风险等方面进行审查。
······
5. 网络安全审查办法(2021)
第一条为了确保关键信息基础设施供应链安全,保障网络安全和数据安全,维护国家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数据安全法》、《关键信息基础设施安全保护条例》,制定本办法。第二条关键信息基础设施运营者采购网络产品和服务,网络平台运营者开展数据处理活动,影响或者可能影响国家安全的,应当按照本办法进行网络安全审查。
前款规定的关键信息基础设施运营者、网络平台运营者统称为当事人。第三条网络安全审查坚持防范网络安全风险与促进先进技术应用相结合、过程公正透明与知识产权保护相结合、事前审查与持续监管相结合、企业承诺与社会监督相结合,从产品和服务以及数据处理活动安全性、可能带来的国家安全风险等方面进行审查。第四条在中央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委员会领导下,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会同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部、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中国人民银行、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国家广播电视总局、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国家保密局、国家密码管理局建立国家网络安全审查工作机制。
网络安全审查办公室设在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负责制定网络安全审查相关制度规范,组织网络安全审查。第五条关键信息基础设施运营者采购网络产品和服务的,应当预判该产品和服务投入使用后可能带来的国家安全风险。影响或者可能影响国家安全的,应当向网络安全审查办公室申报网络安全审查。
关键信息基础设施安全保护工作部门可以制定本行业、本领域预判指南。第六条对于申报网络安全审查的采购活动,关键信息基础设施运营者应当通过采购文件、协议等要求产品和服务提供者配合网络安全审查,包括承诺不利用提供产品和服务的便利条件非法获取用户数据、非法控制和操纵用户设备,无正当理由不中断产品供应或者必要的技术支持服务等。第七条掌握超过100万用户个人信息的网络平台运营者赴国外上市,必须向网络安全审查办公室申报网络安全审查。第八条当事人申报网络安全审查,应当提交以下材料:
(一)申报书;
(二)关于影响或者可能影响国家安全的分析报告;
(三)采购文件、协议、拟签订的合同或者拟提交的首次公开募股(IPO)等上市申请文件;
(四)网络安全审查工作需要的其他材料。第九条网络安全审查办公室应当自收到符合本办法第八条规定的审查申报材料起10个工作日内,确定是否需要审查并书面通知当事人。第十条网络安全审查重点评估相关对象或者情形的以下国家安全风险因素:
(一)产品和服务使用后带来的关键信息基础设施被非法控制、遭受干扰或者破坏的风险;
(二)产品和服务供应中断对关键信息基础设施业务连续性的危害;
(三)产品和服务的安全性、开放性、透明性、来源的多样性,供应渠道的可靠性以及因为政治、外交、贸易等因素导致供应中断的风险;
(四)产品和服务提供者遵守中国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情况;
(五)核心数据、重要数据或者大量个人信息被窃取、泄露、毁损以及非法利用、非法出境的风险;
(六)上市存在关键信息基础设施、核心数据、重要数据或者大量个人信息被外国政府影响、控制、恶意利用的风险,以及网络信息安全风险;
(七)其他可能危害关键信息基础设施安全、网络安全和数据安全的因素。第十一条网络安全审查办公室认为需要开展网络安全审查的,应当自向当事人发出书面通知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完成初步审查,包括形成审查结论建议和将审查结论建议发送网络安全审查工作机制成员单位、相关部门征求意见;情况复杂的,可以延长15个工作日。第十二条网络安全审查工作机制成员单位和相关部门应当自收到审查结论建议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书面回复意见。
网络安全审查工作机制成员单位、相关部门意见一致的,网络安全审查办公室以书面形式将审查结论通知当事人;意见不一致的,按照特别审查程序处理,并通知当事人。
6. 网络安全审查办法
关键信息基础设施运营者采购网络产品和服务,网络平台运营者开展数据处理活动,影响或者可能影响国家安全的,应当按照本办法进行网络安全审查。前款规定的关键信息基础设施运营者、网络平台运营者统称为当事人。 网络安全审查坚持防范网络安全风险与促进先进技术应用相结合、过程公正透明与知识产权保护相结合、事前审查与持续监管相结合、企业承诺与社会监督相结合,从产品和服务以及数据处理活动安全性、可能带来的国家安全风险等方面进行审查。在中央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委员会领导下,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会同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部、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中国人民银行、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国家广播电视总局、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国家保密局、国家密码管理局建立国家网络安全审查工作机制。
网络安全审查办公室设在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负责制定网络安全审查相关制度规范,组织网络安全审查。
拓展资料:当事人申报网络安全审查,应当提交以下材料:
(一)申报书;
(二)关于影响或者可能影响国家安全的分析报告;
(三)采购文件、协议、拟签订的合同或者拟提交的首次公开募股(IPO)等上市申请文件;
(四)网络安全审查工作需要的其他材料。
法律依据:《网络安全法》第三十五条的明确规定:“关键信息基础设施的运营者采购网络产品和服务,可能影响国家安全的,应当通过国家网信部门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组织的国家安全审查。”《关键信息基础设施安全保护条例》第十九条提出了相同的要求。
7. 2020网络安全管理指标按多少个维度进行评估
三个维度。网络安全管理指标是所有网络信息系统的建设和运行目标。2020网络安全管理指标主要从个人、企业、政府三个维度12项指标进行综合考核。其中,个人网络安全指数主要来自个人用户在PC端和移动端上遭遇各种主要网络攻击的情况,企业网络安全指数和政府网络安全指数主要分析全省重要企业及政府机构所在IP地址遭遇网络攻击或漏洞的情况。
8. 网络安全管理规定
网络安全管理是人们能够安全上网,那么有哪些相关规定呢?下面我给大家介绍关于网络安全管理规定的相关资料,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网络安全管理规定
网络安全 规章制度 为确保我单位计算机信息网络的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信息 系统安全 保护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管理暂行规定》及秦皇岛市委、市保密局关于-的有关规定,结合我单位计算机信息网络使用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一、计算机信息网络安全及保密管理工作在保密委员会、网络信息中心(简称“网络中心”)的领导下开展工作,实行工作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各部门党政主要负责人为本单位信息网络安全及保密责任人,签订-,负责本单位网络信息安全及保密管理工作。
二、网络中心和联网各部门的弱电室是计算机信息网络的要害部门,必须由专人负责,各种设备的技术参数由网络中心负责,以确保信息网络的安全运行。其他任何人不得随意移动网络设备,不得擅自修改设备技术参数。
三、网络中心作为单位网络的管理部门,负责单位局域网的规划、建设、应用开发、运行维护及用户管理。单位网络的计算机IP地址采取与计算机网卡物理地址绑定在一起的办法,由网络中心统一管理,网络中心将已有的计算机IP地址及其绑定的计算机网卡物理地址以及该计算机使用者的情况登记备案。拟入网单位和联网个人应到网络中心下载申请表格,填写之后经过本单位领导审核签字,并签署相应的联网安全保密 责任书 ,由网络中心负责安装调试。用户联网正常后,口令由本单位或个人自己管理和更改。严禁擅自联入单位局域网。
四、入网单位和联网个人必须接受单位相关职能部门的监督检查,并对单位采取的必要 措施 给予配合。单位主页内容和新闻动态等信息服务站由指定的职能部门负责维护和服务,未被授权的任何单位或个人不能更改其内容。
五、在单位网络上开办OA等公众信息服务系统的单位,应按规定到网络中心办理登记注册手续,并向单位保密委员会备案。经批准建立的公众信息服务系统应该按照国家相关要求技术上保障“先审后贴”,还应设立相应的管理员和管理制度。相关制度包括:
(1)安全保护技术措施;
(2)信息发布审核登记制度;
(3)信息监视、保存、清除和备份制度;
(4)不良信息 报告 和协助查处制度;
(5)管理人员岗位责任制。未经许可,任何入网单位或个人不得开通BBS等公众信息服务系统。
六、所有单位和个人在网络上都应自觉遵守计算机信息网络安全的有关规定。不允许进行任何干扰网络用户、破坏网络服务和网络设备的活动;不允许通过网络进入未经授权使用的计算机系统;不得以不真实身份使用网络资源;不得窃取他人账号、口令使用网络资源;不得盗用未经合法申请的IP地址入网;未经单位许可不得开设二级代理,任何人不得擅自改动IP地址设置。
七、禁止下载互联网上任何未经确认其安全性的软件,严禁使用盗版软件及游戏软件。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利用单位分配的个人电子邮箱上公网注册信息,不得访问恶意网站和不健康网站,不要随意打开陌生邮件。
八、网络系统的所有软件均不准私自拷贝出来赠送 其它 单位或个人,违者将严肃处理。
九、严禁随意使用软盘和U盘、光盘等存储介质,如工作需要,外来软盘和U盘、光盘须在没联网的单机上检查病毒,确认无毒后方可上网使用。私自使用造成病毒侵害要追究当事人责任。
十、严禁以任何途径和媒体传播计算机病毒,对于传播和感染计算机病毒者,视情节轻重,给予适当的处分。制造病毒或修改病毒程序制成者,要给予严肃处理。
十一、发现病毒,应及时对感染病毒的设备进行隔离,情况严重时报相关部门并及时妥善处理。实时进行防病毒监控,做好防病毒软件和病毒代码的智能升级。
十二、应当注意保护网络数据信息的安全,对于存储在数据库中的关键数据,以及关键的应用系统应作数据备份。
十三、任何人不得利用网络从事危害国家安全,泄露国家秘密的活动。任何人不得查阅、复制和传播有碍社会治安和伤风败俗的信息。违反本管理规定,且有下列行为之一者,网络中心可提出警告、停止其使用网络,情节严重者,提交行政部门或有关司法部门处理。
1、查阅、制作、下载、复制、发布传播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含有下列内容信息的:
(1)煽动抗拒、破坏宪法和国家法律、行政法规的实施;
(2)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破坏国家统一和民族团结、推翻社会主义制度;
(3)捏造或者歪曲事实,故意散布谣言,扰乱社会秩序;
(4)公然侮辱他人或捏造事实诽谤他人;
(5)宣扬封建迷信、淫秽、色情、暴力、凶杀、恐怖、教唆犯罪;
(6)散布“”邪教言论等。
2、破坏、盗用计算机网络中的信息资源和危害计算机网络安全活动。
3、盗用他人帐号。
4、私自转借、转让用户帐户造成危害。
5、故意制作、传播计算机病毒等破坏性程序。
6、擅自改变网络中的结构。
7、不按国家和单位有关规定擅自接纳网络用户。
8、上网信息审查不严,造成严重后果。
十四、本规章制度自公布之日起执行。
2网络安全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保护校园网络系统的安全、促进学校计算机网络的应用和发展、保证校园网络的正常运行和网络用户的使用权益,制定本安全管理制度。
第二条校园网是学校公共服务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由信息中心负责管理,全面为教学、科研、学术交流、管理服务,网上资源专管共有。
第三条
本管理制度所称的校园网络系统,是指由学校投资购买、由学校网络信息中心负责维护和管理的校园网络主、辅节点设备、配套的网络线缆设施及网络服务器、工作站所构成的、为校园网络应用及服务的硬件、软件的集成系统。
第四条校园网系统的安全运行和系统设备管理维护工作由学校网络信息中心负责,学校网络信息中心可以委托相关部门指定人员代为管理子节点设备。任何部门和个人,未经校园网负责单位同意、不得擅自安装、拆卸或改变网络设备。
第五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利用联网计算机从事危害校园网及本地局域网服务器、工作站的活动,不得危害或侵入未授权的服务器、工作站。
第二章安全保护运行
第六条除校园网负责单位,其他单位(部门)或个人不得以任何方式试图登陆进入校园网主、辅节点、服务器等设备进行修改、设置、删除等操作;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借口盗窃、破坏网络设施,这些行为被视为对校园网安全运行的破坏行为。
第七条
校园网中对外发布信息的WWW服务器中的内容必须经各单位领导审核,由单位负责人签署意见后,交学校相关领导审核备案后,由学校网络信息中心从技术上开通其对外的信息服务。
第八条校园网各类服务器中开设的帐户和口令为个人用户所拥有,学校网络信息中心对用户口令保密,不得向任何单位和个人提供这些信息。
第九条网络使用者不得利用各种网络设备或软件技术从事用户帐户及口令的侦听、盗用活动,该活动被认为是对网络用户权益的侵犯。
第十条校园内从事施工、建设,不得危害计算机网络系统的安全。
第十一条校园网主、辅节点设备及服务器等发生案件、以及遭到黑客攻击后,校园网负责单位必须在二十四小时内向学校及公安机关报告。
第十二条严禁在校园网上使用来历不明、引发病毒传染的软件;对于来历不明的可能引起计算机病毒的软件应使用公安部门推荐的杀毒软件检查、杀毒。
第十三条严禁利用校园网进行赌博活动、玩游戏。
第十四条校园网的所有工作人员和用户必须接受并配合学校网络信息中心进行的监督检查和采取的必要措施。
第十五条校园网实行统一管理、分层负责制。网络中心对校管资源进行管理,各部门管理人员负责对本级资源进行管理,计算机系统管理员对各计算机系统的管理。
第十六条
严禁任何用户擅自连入校园网,严禁任何非本校人员使用校园网,凡使用本校校园网的其他部门和个人要按有关规定进行登记,并签署相应的信息 安全责任书 ,自觉遵守《通化市第十三中学校园网络管理制度》,并承担一旦发生问题的相关责任。
第十七条凡本校工作人员均有义务帮助审查校园网上网信息,杜绝涉及国家机密或国家禁止的信息上网。
第十八条校园网工作人员和用户在网络上发现有碍社会治安和不健康的信息有义务及时上报网络管理人员并自觉立即销毁。
第十九条校园网内各级使用部门要设定网络安全员,负责相应的网络安全和信息安全工作,并定期对网络用户进行有关信息安全和网络 安全 教育 。
第二十条
网络中心只对符合设置用户名的部门和个人配置相应的用户名和电子邮箱,并定期检查其使用情况。由学校网络中心为其设置的用户名等管理权归本人所有,凡因此用户名等发生的网络不安全因素均由本人承担。
第二十一条任何单位(部门)和个人不得利用校园网制作、复制、查阅和传播下列信息:
1)煽动抗拒、破坏宪法和法律、行政法规实施的;
2)煽动颠覆国家政权,推翻社会主义制度的;
3)煽动分裂国家、破坏国家统一的;
4)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破坏民族团结的;
5)捏造或者歪曲事实,散布谣言,扰乱社会秩序的;
6)宣扬封建迷信、淫秽、色情、赌博、暴力、凶杀、恐怖、教唆犯罪;
7)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
8)损害国家机关信誉的;
9)其他违反宪法和法律、行政法规的。
第二十二条
校园网及子网的系统软件、应用软件及信息数据要实施保密措施。信息资源保密等级可分为:
(1)可向Internet公开的;
(2)可向校内公开的;
(3)可向有关单位或个人公开的;
(4)仅限于本单位内使用的;
(5)仅限于个人使用的。
第二十三条
对所有联网计算机及上网人员要及时、准确登记备案。多人共用计算机上网的各级行政单位、教学业务单位上网计算机的使用要严格管理,部门负责人为网络安全负责人。学校公共机房一律不准对社会开放,机房工作人员记录上网人员身份和上下网时间、机号。公共机房使用网络的记录要保持一年。
第二十四条
校园网负责单位必须落实各项管理制度和技术规范,监控、封堵、清除网上有害信息。为了有效地防范网上非法活动,校园网要统一出口管理、统一用户管理,进出校园网访问信息的所有用户必须使用校园网负责单位设立的代理服务器。
第三章违约责任与处罚
第二十五条
违反第五条及第二十一、第二十二条规定的行为一经查实,将向学校有关部门报告,视情节给予相应的行政纪律处分及经济处罚;造成重大影响和损失的将向市公安部门报告,由个人依法承担相关责任。
第二十六条
违反第九条规定的侦听、盗用行为一经查实,将提请学校给予行政处分,并在校园网上公布;对他人造成经济损失的,由本人加倍赔偿受害人损失,关闭其拥有的各类服务帐号;行为恶劣、影响面大、造成他人重大损失的,将向公安部门报案。
第二十七条违反第十二条、第十三条规定的行为一经查实,关闭其拥有的各类服务帐号;行为恶劣、影响面大、造成他人重大损失的,将向公安部门报案。
第二十八条故意传播或制造计算机病毒,造成危害校园网系统安全的按《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条例》中第二十三条的规定予以处罚。
第四章其他
第二十九条本管理制度由网络安全管理领导小组负责监督实施,具体处罚由学校实施。
第三十条本管理制度中所指出的校园网负责单位为学校网络信息中心。
第三十一条本管理制度自公布之日起实行。
3政府网络安全管理规章制度1、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严格执行安全保密制度,不得利用网络从事危害国家安全、泄露国家秘密等违法犯罪活动,不得制作、浏览、复制、传播反动及黄色信息,不得在网络上发布反动、非法和虚假的消息,不得在网络上漫骂攻击他人,不得在网上泄露他人隐私。严禁通过网络进行任何黑客活动和性质类似的破坏活动,严格控制和防范计算机病毒的侵入。
2、网络安全管理员主要负责全单位网络(包含局域网、广域网)的系统安全性。
3、良好周密的日志审计以及细致的分析经常是预测攻击,定位攻击,以及遭受攻击后追查攻击者的有力武器。应对网络设备运行状况、网络流量、用户行为等进行日志审计,审计内容应包括事件的日期和时间、用户、事件类型、事件是否成功等内容,对网络设备日志须保存三个月。
4、网络管理员察觉到网络处于被攻击状态后,应确定其身份,并对其发出警告,提前制止可能的网络犯罪,若对方不听劝告,在保护系统安全的情况下可做善意阻击并向主管领导汇报。
5、每月安全管理人员应向主管人员提交当月值班及事件记录,并对系统记录文件保存收档,以备查阅。
6、网络设备策略配置的更改,各类硬件设备的添加、更换必需经负责人书面批准后方可进行;更改前需经过技术验证,必须按规定进行详细登记和记录,对各类软件、现场资料、档案整理存档。
7、定期对网络设备进行漏洞扫描并进行分析、修复,网络设备软件存在的安全漏洞可能被利用,所以定期根据厂家提供的升级版本进行升级。
8、对于需要将计算机外联及接入的,需填写网络外联及准入申请表(附件十、《网络外联及准入申请表》)。
9、对关键网络设备和关键网络链路需进行冗余,以保证高峰时的业务需求,以消除设备和链路出现单点故障。
10、IP地址为计算机网络的重要资源,计算机各终端用户应在信息科的规划下使用这些资源,不得擅自更改。另外,某些系统服务对网络产生影响,计算机各终端用户应在信息科的指导下使用,禁止随意开启计算机中的系统服务,保证计算机网络畅通运行。
11、每个月对网络设备安全文件,安全策略进行备份。
4网络安全管理规章制度第一条为切实加强学校校园网网络安全管理工作,维护学校校园网网络的正常运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条例》、《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安全保护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管理暂行规定》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特制定本规范。
第二条学校信息中心在校长室的领导下主管学校网络安全工作,网络管理员及各系部信息员负责学校网络安全管理的具体事务。信息中心对学校网络安全管理工作应履行下列职责:
1.传达并执行上级有关网络安全的条例、法规,并制止有关违反网络安全条例、法规的行为。
2.确定安全管理责任人(分管信息中心的办公室主任为第一责任人)。
3.购置和配备应用与网络安全管理的软、硬件(如防火墙、路由器、杀毒软件等)。
4.对校园网上发布的信息进行安全检查和审核。
第三条学校网络管理员在办公室的领导下具体负责学校的网络安全和信息安全工作,包括网络安全的技术支持、信息发布的审核、重要信息的保存和备份以及不良信息的举报和协助查处工作。
第四条学校信息中心可对校园内所有计算机进行安全检查,相关部门或个人应积极配合,提供有关情况和资料。
第五条学校任何部门或个人通过网络存取、处理、传递属于机密的信息,必须采取相应的保密措施,确保机密安全。重要部门的计算机应重点加强安全管理和保卫工作。
第六条学校所有计算机的网络配置(如IP地址等)应由网络管理员统一规划与配置,任何部门或个人不得擅自更改配置信息。
第七条学校为学生提供上机服务的微机房,必须有专门的负责人负责管理,禁止学生浏览色情网站、利用网络散布反动言论等,如有违反,应按学校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第八条学校应建立网站和个人主页的备案、定期审核制度。学校网站的建设应本着有利于教科研管理、有利于对内对外的宣传、有利于学校师生的学习工作生活、有利于节约网络资源的原则,严格履行备案和定期审核的手续。未经审核或审核不合格的网站或个人主页应予以取缔。
第九条学校任何部门或个人在公网上建设网站、主页,要严格遵守有关法规,不得损害学校的声誉和利益。
第十条学校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利用校园网危害国家安全、泄露国家秘密,不得侵犯国家、社会、集体的利益,不得从事任何违法犯罪活动。
第十一条学校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利用校园网制作、复制、查阅和传播下列信息:
1.煽动抗拒、破坏宪法和法律、行政法规实施的;
2.煽动颠覆国家政权,推翻社会主义制度的;
3.煽动分裂国家、破坏国家统一的;
4.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破坏民族团结的;
5.捏造或者歪曲事实,散布谣言,扰乱社会秩序的;
6.宣扬封建迷信、淫秽、色情、赌博、暴力、凶杀、恐怖,教唆犯罪的;
7.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
8.损害学校形象和学校利益的;
9.侵犯他人知识产权的;
10.其他违反宪法和法律,行政法规的。
第十二条学校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从事下列危害校园网网络安全的活动:
1.未经允许,进入学校信息网络或者使用学校信息网络资源;
2.未经允许,对学校网络功能进行删除、修改或者增加的;
3.未经允许,对学校网络中存储、处理或者传输的数据和应用程序进行删除、修改或者增加的;
4.故意制作、传播计算机病毒等破坏性程序的;
5.使用各类黑客软件进行黑客攻击活动的;
6.未经学校批准,在校园网内私自建立网站或提供对外网络服务的;
7.在BBS、留言板、聊天室上对他人进行人身攻击,发表消极、低级庸俗言论,发表各类未经许可的 广告 信息,使用各种公众人物的名字及其他不健康的内容作为自己的网名的;
8.其他危害计算机信息网络安全的。
第十三条任何部门或个人不得违反法律规定,侵犯校园网用户的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
第十四条校园网内各类服务器中开设的帐户和口令为校内个人用户所拥有,网络管理员应对用户口令保密,不得向任何部门或个人提供这些信息。
第十五条校内网络使用者不得利用各种网络设备或软件技术从事用户帐户及口令的侦听、盗用活动,该活动被认为是对校内网络用户权益的侵犯。
第十六条为了有效防范网上的非法活动,校园网要统一出口管理、统一用户管理,未经学校信息中心批准,任何部门或个人一律不得开设代理服务器等应用服务器。
第十七条学校信息化领导小组必须落实各项管理制度和技术规范,有效监控、封堵、清除网上有害信息。网络管理员应定期检查网络安全保护管理以及技术措施的落实情况,重点加强校园网电子公告栏、留言版、聊天室等交互式栏目的管理和监控,并定期对这些栏目的内容进行审核和检查,及时发现和删除各类有害信息。
第十八条学校开设的各类服务器必须保持日志记录功能,历史记录保持时间不得低于6个月。网络管理员要按照公安部门有关技术监察的要求规定,不定期地检查各开通服务器的系统日志。
第十九条对违反本规范的,由学校办公室根据情节给予警告、责成相关部门、网络管理员和当事人写出书面检查、停机整顿的处理;情节严重的,由学校依据有关规定对当事人给予相应行政纪律处分;造成重大影响和损失的将向公安部门报案,由个人依法承担相关责任。
第二十条违反第十五条规定的侦听、盗用行为一经查实,将提请学校给予行政纪律处分,并在校内公布;对他人造成经济损失的,由本人加倍赔偿受害人损失,关闭其拥有的各类服务帐号;行为恶劣、影响面大、造成他人重大损失的,将向公安部门报案。
第二十一条故意传播或制造计算机病毒,造成危害校园网系统安全的按《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条例》中的相关规定予以处罚。
附则
第二十三条根据学校校园网运行的实际情况并结合上级部门有关规定,将对本规范适时予以修订。
第二十四条本规范由镇江高等职业技术学校信息处负责解释,自发布之日起试行。
5乡镇网络安全管理规章制度为了加强我镇信息网络、政府信息网的安全保密、使用和管理。依据《国家秘密及其密级具体范围的规定》、《计算机信息系统国际联网保密管理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一、党政综合办公室负责本政府机关的计算机网络相关的设备和耗材。
二、党政办和财政所负责购置与计算机网络相关的设备和耗材。因工作需要而安装相关的软件或更换计算机相关配件,应及时报告办公室,由办公室统筹配置。
三、各站所计算机的管理、使用、保养、清洁等应明确到人,坚持谁使用谁负责;应定期打扫清洁卫生,严防烟灰、纸屑、茶水等进入计算机,确保安全运行。下班后应当关闭计算机并切断电源、网线,如遇雷雨天气,应切断交换机的总电源。同时保护好电脑,若有人为造成电脑损失和造成被盗,应照价赔偿。
四、计算机网络出现故障,应及时向办公室反映,由党政综合办公室联系专业技术人员上门维护维修,禁止将主机送外维修,确保信息安全。
五、计算机的随机配件、软件和外购软件应到党政综合办公室登记、注册、查毒后方可使用,并妥善保管;按规定实行双硬双网物理隔离的,使用者不得擅自撤出隔离卡。
六、各站所的设密文件、资料、信息应设置安全保护,不得保存于未设置保密措施的计算机上。未经授权,不得随意访问别人的保密文档。
七、政府机关职工上班应当每天浏览县委、县政府、镇政府等办公信息网,做到公文处理及时、准确。
八、机关职工应该学习计算机知识和操作技能,积极参加计算机操作培训。严格遵照计算机操作程序,正确使用计算机及网络设施,避免操作不当造成损坏。
九、机关职工应充分利用网络量大、面宽、传递快等优势,自觉学习和运用网上相关知识,查阅与工作相关的资料,提高工作质量和水平。但不得浏览不健康网页,不得在工作时间内玩游戏、聊天,不得用纸质打印下载与工作无关的资料、文件或信息。
十、机关职工违反本制度按照保密法及相关的法规、纪律规定处理,触犯刑法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置。
网络安全管理规定相关 文章 :
1. 网络安全管理制度范本精选
2. 企业网络安全管理制度
3. 网络安全管理制度办法
4. 政府网络安全管理制度范文
5. 最新it信息安全管理制度范本
6. 学校网络安全管理制度3篇
7. 2017年最新网络安全保护法条例
9. 网络安全法解读
(一)设置专门安全管理机构和安全管理负责人,并对该负责人和关键岗位的人员进行安全背景审查;
(二)定期对从业人员进行网络安全教育、技术培训和技能考核;
(三)对重要系统和数据库进行容灾备份;
(四)制定网络安全事件应急预案,并定期进行演练;
(五)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义务。
第三十五条关键信息基础设施的运营者采购网络产品和服务,可能影响国家安全的,应当通过国家网信部门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组织的国家安全审查。
第三十六条关键信息基础设施的运营者采购网络产品和服务,应当按照规定与提供者签订安全保密协议,明确安全和保密义务与责任。
第三十七条关键信息基础设施的运营者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运营中收集和产生的个人信息和重要数据应当在境内存储。因业务需要,确需向境外提供的,应当按照国家网信部门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制定的办法进行安全评估;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第三十八条关键信息基础设施的运营者应当自行或者委托网络安全服务机构对其网络的安全性和可能存在的风险每年至少进行一次检测评估,并将检测评估情况和改进措施报送相关负责关键信息基础设施安全保护工作的部门。
第三十九条国家网信部门应当统筹协调有关部门对关键信息基础设施的安全保护采取下列措施:
(一)对关键信息基础设施的安全风险进行抽查检测,提出改进措施,必要时可以委托网络安全服务机构对网络存在的安全风险进行检测评估;
(二)定期组织关键信息基础设施的运营者进行网络安全应急演练,提高应对网络安全事件的水平和协同配合能力;
(三)促进有关部门、关键信息基础设施的运营者以及有关研究机构、网络安全服务机构等之间的网络安全信息共享;
(四)对网络安全事件的应急处置与网络功能的恢复等,提供技术支持和协助。
10. 人社局网络安全自查报告
人社局网络安全自查报告范文(精选5篇)
忙碌而又充实的工作已经告一段落了,过去一段时间以来存在的工作问题,非常值得总结,让我们一起来学习写自查报告吧。那么你真正懂得怎么写好自查报告吗?下面是我为大家收集的人社局网络安全自查报告范文(精选5篇),欢迎大家分享。
为了认真贯彻落实公安部《关于开展重要信息系统和重点网站网络安全保护状况自检自查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为进一步做好我院网络与信息系统安全自查工作,提高安全防护能力和水平,预防和减少重大信息安全事件的发生,切实加强网络与信息系统安全防范工作,创造良好的网络信息环境。近期,我院进行了信息系统和网站网络安全自查,现就我院网络与信息系统安全自查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网络与信息安全自查工作组织开展情况
(一)自查的总体评价
我院严格按照公安部对网络与信息系统安全检查工作的要求,积极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工作责任,完善各项信息系统安全制度,强化日常监督检查,全面落实信息系统安全防范工作。今年着重抓了以下排查工作:
一是硬件安全,包括防雷、防火和电源连接等;
二是网络安全,包括网络结构、互联网行为管理等;
三是应用安全,公文传输系统、软件管理等,形成了良好稳定的安全保密网络环境。
(二)积极组织部署网络与信息安全自查工作
1、专门成立网络与信息安全自查协调领导机构
成立了由分管领导、分管部门、网络管理组成的信息安全协调领导小组,确保信息系统高效运行、理顺信息安全管理、规范信息化安全等级建设。
2、明确网络与信息安全自查责任部门和工作岗位
我院领导非常注重信息系统建设,多次开会明确信息化建设责任部门,做到分工明确,责任具体到人。
3、贯彻落实网络与信息安全自查各项工作文件或方案
信息系统责任部门和工作人员认真贯彻落实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各项工作文件或方案,根据网络与信息安全检查工作的特点,制定出一系列规章制度,落实网络与信息安全工作。
4、召开工作动员会议,组织人员培训,专门部署网络与信息安全自查工作
我院每季度召开一次工作动员会议,定期、不定期对技术人员进行培训,并开展考核。技术人员认真学习贯彻有关文件精神,把信息安全工作提升到重要位置,常抓不懈。
二、信息安全主要工作情况
(一)网络安全管理情况
1、认真落实信息安全责任制
我院制定出相应信息安全责任追究制度,定岗到人,明确责任分工,把信息安全责任事故降低到最低。
2、积极推进信息安全制度建设
(1)加强人员安全管理制度建设
我院建立了人员录用、离岗、考核、安全保密、教育培训、外来人员管理等安全管理制度,对新进人员进行培训,加强人员安全管理,不定期开展考核。
(2)严格执行机房安全管理制度
我院制定出《机房管理制度》,加强机房进出人员管理和日常监控制度,严格实施机房安全管理条例,做好防火防盗,保证机房安全。
(二)技术安全防范和措施落实情况
1、网络安全方面
我院配备了防病毒软件、网络隔离卡,采用了强口令密码、数据库存储备份、移动存储设备管理、数据加密等安全防护措施,明确了网络安全责任,强化了网络安全工作。计算机及网络配置安装了专业杀毒软件,加强了在防病毒、防攻击、防泄密等方面的有效性。并按照保密规定,在重要的涉密计算机上实行了开机密码管理,专人专用,杜绝涉密和非涉密计算机之间的混用。
2、信息系统安全方面
涉密计算机没有违规上国际互联网及其他的信息网的情况,未发生过失密、泄密现象。实行领导审查签字制度凡上传网站的信息,须经有关领导审查签字后方可上传;二是开展经常性安全检查,主要对SQL注入攻击、跨站脚本攻击、弱口令、操作系统补丁安装、应用程序补丁安装、防病毒软件安装与升级、木马病毒检测、端口开放情况、系统管理权限开放情况、访问权限开放情况、网页篡改情况等进行监管,认真做好系统安全日记。
(三)应急工作情况
1、开展日常信息安全监测和预警
我院建立日常信息安全监测和预警机制,提高处置网络与信息安全突发公共能力事件,加强网络信息安全保障工作,形成科学、有效、反应迅速的应急工作机制,确保重要计算机信息系统的实体安全、运行安全和数据安全,最大限度地减轻网站网络与信息安全突发公共事件的危害。
2、建立安全事件报告和响应处理程序
我院建立健全分级负责的应急管理体制,完善日常安全管理责任制。相关部门各司其职,做好日常管理和应急处置工作。设立安全事件报告和相应处理程序,根据安全事件分类和分级,进行不同的上报程序,开展不同的响应处理。
3、制定应急处置预案,定期演练并不断完善
我院制定了安全应急预案,根据预警信息,启动相应应急程序,加强值班值守工作,做好应急处理各项准备工作。定期演练预警方案,不断完善预警方案可行性、可操作性。
(四)安全教育培训情况
为保证我院网络安全有效地运行,减少病毒侵入,我院就网络安全及系统安全的有关知识进行了培训。期间,大家对实际工作中遇到的计算机方面的有关问题进行了详细的咨询,并得到了满意的答复。
三、网络与信息安全存在的问题
经过安全检查,我单位信息系统安全总体情况良好,但也存在了一些不足:
1、信息安全意识不够。员工的信息安全教育还不够,缺乏维护信息安全主动性和自觉性。
2、设备维护、更新还不够及时。
3、专业技术人员少,信息系统安全力量有限,信息系统安全技术水平还有待提高。
4、信息系统安全工作机制有待进一步完善。
四、网络与信息安全改进措施
根据自查过程中发现的不足,同时结合我院实际,将着重以下几个方面进行整改:
一是要继续加强对全员的信息安全教育,提高做好安全工作的主动性和自觉性。
二是要切实增强信息安全制度的落实工作,不定期的对安全制度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对于导致不良后果的责任人,要严肃追进责任,从而提高人员安全防范意识。
三是要加强专业信息技术人员的培养,进一步提高信息安全工作技术水平,便于我们进一步加强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防范和保密工作。
四是要加大对线路、系统、网络设备的维护和保养,同时,针对信息技术发展迅速的特点,要加大系统设备更新力度。
五是要创新完善信息安全工作机制,进一步规范办公秩序,提高信息工作安全性。
五、关于加强信息安全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我们在管理过程中发现了一些管理方面存在的薄弱环节,今后我们还要在以下几个方面进行改进:
一是对于线路不整齐、暴露的,立即对线路进行限期整改,并做好防鼠、防火安全工作。
二是加强设备维护,及时更换和维护好故障设备。
三是自查中发现个别人员计算机安全意识不强。在以后的工作中,我们将继续加强计算机安全意识教育和防范技能训练,让员工充分认识到计算机案件的严重性。人防与技防结合,确实做好单位的网络安全工作。
按照汉区宣字〔20xx 〕17号《关于在全区开展关键信息基础设施网络安全检查的通知》文件精神要求,我镇高度重视,立即对网络安全工作进行了全面检查,现将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网络安全情况
吉河镇网络建设运行以来,一直对安全工作十分重视,成立了专门的网络安全领导小组,积极完善各项安全制度,严格落实有关网络安全的各项管理规定,采取了多种措施防范网络安全事件的发生,近年来未发生安全事故,保障了网络安全、稳定、高效运行,为全镇各项工作的开展奠定了坚实基础。
1、组织管理
我镇高度重视网络安全工作,成立了由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站所办负责人为成员的.网络安全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抽调具体工作人员负责办公。召开了由分管领导、网络安全职能部门和重点部门负责人参加的会议,对上级文件进行了认真学习,对自查工作做了周密部署,确定了自查任务和人员分工,真正做到了领导到位、机构到位、人员到位、责任到位。为确保网络安全工作顺利开展,要求镇全体干部充分认识网络安全工作的重要性,认真学习网络安全知识,都能按照网络安全的各种规定,正确使用计算机网络和各类信息系统。
2、日常管理
针对网络安全工作的特点,结合我镇实际,制定了《网络安全管理办法》、《视频会议管理制度》、《电子政务平台操作系统操作指南》等一系列网络安全制度和规定。网站信息发布由专人负责,并进行登记;杀毒软件和防火墙均为国内产品;网站上传信息前均在本地进行病毒检测;禁止携带移动存储介质进入电子政务平台专用计算机。
3、防护管理
全镇网络设备、服务器等均运转正常。所有网络设备、信息系统等按规定设置高强度密码并定期进行更换;开展经常性安全检查,主要对SQL注入攻击、跨站脚本攻击、弱口令、木马病毒检测、端口开放情况、系统管理权限开放情况、访问权限开放情况、网页篡改情况等进行监控,认真检查保管系统安全。
4、应急管理
进一步完善了网络安全应急预案,明确了应急处理流程,落实了应急技术支持队伍;对重要文件、数据进行定期自动备份。
5、安全检查
对系统和软件等及时更新补丁;对防病毒软件和防火墙升级病毒代码特征库;定期对网站进行查杀、漏洞扫描、检测和修复。
二、20xx年网络安全工作情况
成立了吉河镇网络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网络安全工作;修订完善了《网络安全管理规定》等一系列制度;新增了2名网络工作人员,充实了技术队伍;开展了网络安全应急处理培训;让网络工作人员定期在网上收听信息安全教育讲座。
三、检查发现的主要问题及整改情况
通过这次自查,我们也发现了当前存在的一些问题:
1、部分干部网络安全意识不强,日常运维缺乏主动性和自觉性。
2、专业技术人员较少,网络安全知识、技术、经验欠缺。
3、网络安全经费投入不足,软、硬件设备需要进行改善。
4、规章制度尚不完善,未能涉及到网络安全的所有方面。
针对自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结合我镇实际情况,将在以下几个方面进行整改:
1、进一步加强对全镇干部和网络工作人员的安全意识教育,提高做好安全工作的主动性和自觉性,增强对网络安全的防范意识。
2、多参加市区和专业机构举办的网络安全技术培训,增强安全防范意识和应对能力,提高工作人员的水平和能力,提高网络安全管理水平。
3、完善网络安全制度,同时安排专人,密切监测,及时发现网络安全隐患。
4、加大投入,继续完善网络安全设施,从边界防护、访问控制、入侵检测、病毒防护等方面建立起全方位的安全体系。
四、对网络安全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1、市区要经常组织召开专家讲座和座谈会等形式多样的经验交流活动。
2、经常组织网络安全方面的专门培训,增强安全防范意识,提高网络管理人员的专业水平。
1、20xx关于网络安全检查工作自查报告
2、20xx网络安全检查工作自查报告
3、20xx网络安全自查报告
4、20xx政府网络信息安全自查报告
5、关于学校网络信息安全自查报告
6、网络舆情分析报告
为进一步加强我院信息系统的安全管理,强化信息安全和保密意识,提高信息安全保障水平,按照省卫计委《关于××省卫生系统网络与信息安全督导检查工作的通知》文件要求,我院领导高度重视,成立专项管理组织机构,召开相关科室负责人会议,深入学习和认真贯彻落实文件精神,充分认识到开展网络与信息安全自查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对自查工作做了详细部署,由主管院长负责安排、协调相关检查部门、监督检查项目,建立健全医院网络安全保密责任制和有关规章制度,严格落实有关网络信息安全保密方面的各项规定,并针对全院各科室的网络信息安全情况进行了专项检查,现将自查情况汇报如下:
一、医院网络建设基本情况
我院信息管理系统于××年××月由××××科技有限公司对医院信息管理系统(HIS系统)进行升级。升级后的前台维护由本院技术人员负责,后台维护及以外事故处理由××××科技有限责任公司技术人员负责。
二、自查工作情况
1、机房安全检查。机房安全主要包括:消防安全、用电安全、硬件安全、软件维护安全、门窗安全和防雷安全等方面安全。医院信息系统服务器机房严格按照机房标准建设,工作人员坚持每天定点巡查。系统服务器、多口交换机、路由器都有UPS电源保护,可以保证在断电3个小时情况下,设备可以运行正常,不至于因突然断电致设备损坏。
2、局域网络安全检查。主要包括网络结构、密码管理、IP管理、存储介质管理等;HIS系统的操作员,每人有自己的登录名和密码,并分配相应的操作员权限,不得使用其他人的操作账户,账户施行“谁使用、谁管理、谁负责”的管理制度。院内局域网均施行固定IP地址,由医院统一分配、管理,无法私自添加新IP,未经分配的IP无法连接到院内局域网。我院局域网内所有计算机USB接口施行完全封闭,有效地避免了因外接介质(如U盘、移动硬盘)而引起中毒或泄密的发生。
3、数据库安全管理。我院对数据安全性采取以下措施:
(1)将数据库中需要保护的部分与其他部分相隔。
(2)采用授权规则,如账户、口令和权限控制等访问控制方法。
(3)数据库账户密码专人管理、专人维护。
(4)数据库用户每6个月必须修改一次密码。
(5)服务器采取虚拟化进行安全管理,当当前服务器出现问题时,及时切换到另一台服务器,确保客户端业务正常运行。
三、应急处置
我院HIS系统服务器运行安全、稳定,并配备了大型UPS电源,可以保证在大面积断电情况下,服务器可运行六小时左右。我院的HIS系统刚刚升级上线不久,服务器未发生过长宕机时间,但医院仍然制定了应急处臵预案,并对收费操作员和护士进行了培训,如果医院出现大面积、长时间停电情况,HIS系统无法正常运行,将临时开始手工收费、记账、发药,以确保诊疗活动能够正常、有序地进行,待到HIS系统恢复正常工作时,再补打发票、补记收费项目。
四、存在问题
我院的网络与信息安全工作做的比较认真、仔细,从未发生过重大的安全事故,各系统运转稳定,各项业务能够正常运行。但自查中也发现了不足之处,如目前医院信息技术人员少,信息安全力量有限,信息安全培训不全面,信息安全意识还够,个别科室缺乏维护信息安全的主动性和自觉性;应急演练开展不足;机房条件差;个别科室的计算机设备配臵偏低,服务期限偏长。
今后要加强信息技术人员的培养,提升信息安全技术水平,加强全院职工的信息安全教育,提高维护信息安全的主动性和自觉性,加大对医院信息化建设投入,提升计算机设备配臵,进一步提高工作效率和系统运行的安全性。
我区接到市信息化领导小组办公室下发的《xx市信息化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开展重点领域网络与信息安全检查的通知》后,高新区管委会领导十分重视,及时召集相关人员按照文件要求,逐条落实,周密安排自查,对机关各部局配备的计算机网络与信息安全工作进行了排查,现将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领导高度重视、组织健全、制度完善
近年来,高新区网络与信息安全工作通过不断完善,日益健全,管委会领导十分重视计算机管理组织的建设,本着“控制源头、加强检查、明确责任、落实制度”的指导思想,成立了由管委会副主任为主管,办公室主任为负责人的网络安全工作小组,并设有专门的信息管理人员,所有上传信息都由办公室主任负责审查其合法性、准确性和保密性。高新区会在有关部门的监督和指导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条例》和《计算机病毒防治管理办法》等法规、规定,建立和健全了《安全管理责任制度》、《计算机及网络保密管理规定》和《文书保密工作制度》等防范制度,将计算机信息系统保密工作切实做到防微杜渐,把不安全苗头消除在萌芽状态。
按照文件要求,高新区及时制定了高新区门户网站安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并根据应急预案组织应急演练。
二、强化安全教育,定期检查督促 强化安全教育
高新区在开展网络与信息工作的每一步,都把强化信息安全教育放到首位,使管委会全体工作人员都意识到计算机安全保护是高新区中心工作的有机组成部分,而且在新形势下,网络和信息安全还将成为创建“平安高新、和谐高新”的重要内容。为进一步提高人员网络安全意识,我们还经常组织人员对相关部局进行计算机安全保护的检查。通过检查,我们发现部分人员安全意识不强,少数计算机操作员对制度贯彻不够。对此,我们根据检查方案中的检查内容对不合格的部局提出批评,限期整改。各部局在安装杀毒软件时全部采用国家主管部门批准的查毒杀毒软件适时查毒和杀毒,不使用来历不明、未经杀毒的软件、u盘等载体,不访问非法网站,自觉严格控制和阻断病毒来源。单位电脑设备外送修理时,有指定人员跟随联系。电脑报废处理时,及时将硬盘等存储载体拆除或销毁。
三、信息安全制度日趋完善
在网络与信息安全管理工作中,我们就树立了以制度管 理人员的思想,制定了网络信息安全相关制度,要求高新区管委会各部局提供的上传内容,由各部局负责人审查签字后报送至信息管理员,经办公室主任审核同意后上传;重大内容发布报管委会领导签发后再上传,以此作为高新区计算机网络内控制度,确保网站信息的保密性。
对照《通知》要求,高新区网站在以往的工作中,主要作了以上几方面的工作,但还有些方面要急待改进。
一是要今后还要进一步加强与市政府信息中心联系,以此来查找差距,弥补工作中的不足。
二是要进一步加强对高新区管委会工作人员的计算机安全意识教育和防范技能训练,提高防范意识,充分认识到计算机网络与信息安全案件的严重性,把计算机安全保护知识真正融于工作人员业务素质的提高当中。
三是要进一步健全网络与信息安全管理制度,提高管理人员工作技能,经常聘请专业人员对管理人员进行培训,把学到的知识真正融于网络与信息安全保护工作中,而不是轻轻带过;做到人防与技防结合,真正设置起一道网络与信息安全工作的一道看不见的屏障。
唐山市公安局、唐山市教育局《关于加强校园计算机信息网络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和唐山市教育局《关于搞好我市教育系统网络及信息安全管理的通知》下发之后,我校领导非常重视,从校长、书记到每一位教师一齐上阵,把搞好教育系统网络管理及信息安全当做事关国家安全、社会稳定的大事来抓。为了规范校园内计算机信息网络系统的安全管理工作,保证校园网信息系统的安全和推动校园精神文明建设,我校成立了安全组织机构,建立健全了各项安全管理制度,严格了备案制度,加强了网络安全技术防范工作的力度,进一步强化了我校机房和办公设备的使用管理,营造出了一个安全使用网络的校园环境。下面将详细情况汇报如下:
一、 成立由校长领导负责的、保卫部门和专业技术人员组成的计算机信息安全领导小组
领导小组成员结构:
组 长:
副组长:
成 员:
二、 建立健全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做到有法可依,有章可循
我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管理暂行规定》、《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安全保护管理办法》、《教育网站和网校暂行管理办法》、《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制定出了适合我校的《校园网络安全管理办法》,同时建立了《校园网安全管理责任制》(见附件1),《开平教师进修学校计算机使用制度》(见附件2),《上网信息审核制度》(见附件3),《上网登记和日志留存制度》(见附件4),《上网信息监控巡视制度》(见附件5),《校园网异常情况案件报告制度》(见附件6)、《配合公安机关检查违法犯罪案件制度》(见附件7)。《校园网站24小时值班制度》(见附件8)。除了建立这些规章制度外,我们还坚持了对我校的校园网随时检查监控的运行机制,有效地保证了校园网络的安全。
由于开平教师进修学校制定了完备的规章制度,所以在网络及信息安全管理方面做到事事有章可循,处处有法可依,人人有责任、有义务确保校园网络和信息系统的安全,为创建文明和谐的社会文化和校园文化环境作出了我们努力。
三、 严格执行备案制度
我校已经开通的《开平教师教育网》即将在20XX年4月6日前到开平公安机关公共信息网络安全监察部门备案。
学校机房坚持了服务于教育教学的原则,严格管理,完全用于教师和学生学习计算机网络技术和查阅与学习有关的资料,没有出现出租转让等情况。
四、 加强网络安全技术防范措施,实行科学管理
我校的技术防范措施主要从以下几个方面来做的:
1. 安装了天网防火墙,防止病毒、反动不良信息入侵校园网,攻击网站。
2. 安装网络版的诺顿杀毒软件,实施监控网络病毒,发现问题立即解决。
3. 绑定IP地址。发现不良信息可以定位信息来源。
4. 密码口令管理。设置复杂密码和经常更换密码,严禁空密码登陆。
5. 用户账号管理。每人使用不同的账号,避免使用公用账号造成交叉感染。
6. 及时修补各种软件的补丁。系统及网络管理员做到:
①及时与生产厂家联系,安装各种Security Patch。
②密切注意CERT消息。
③参加网络安全讨论小组,及时更新系统软件。
五、 加强校园计算机网络安全教育和网管人员队伍建设
开平教师进修学校是从20xx年10月底首批接入教育局城域网的校园网,每位领导和教师都有自己的计算机登陆校园网、城域网和因特网,在查阅资料和进行教学和科研的过程中,我校学校领导非常重视网络安全教育,每学期开始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