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窃取他人网络游戏装备虚拟货币是否构成侵权
非法窃取虚拟货币的行为仍涉及触犯刑法。
根据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的规定,盗窃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兇器盗窃、扒窃公私财物的行为。根据刑法第二百八十五条规定,非法获取计算机信息系统数据、非法控制计算机信息系统罪,是指违反国家规定,侵入国家事务、国防建设、尖端科学技术领域以外的计算机信息系统或者采用其他技术手段,获取该计算机信息系统中存储、处理或者传输的数据,情节严重的行为。刑法第二百八十五条第二款规定,犯本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❷ 盗窃网络虚拟货币是盗窃吗,如何认定盗窃金额
法律分析:盗窃网络虚拟财产的不能认定为盗窃罪,而按非法获取计算机信息系统数据罪处理,能做到罚当其罪。盗窃公私财物价值一千元至三千元以上,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三十万元至五十万元以上的,应分别认定为刑法规定的“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八十五条 违反国家规定,侵入国家事务、国防建设、尖端科学技术领域的计算机信息系统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违反国家规定,侵入前款规定以外的计算机信息系统或者采用其他技术手段,获取该计算机信息系统中存储、处理或者传输的数据,或者对该计算机信息系统实施非法控制,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提供专门用于侵入、非法控制计算机信息系统的程序、工具,或者明知他人实施侵入、非法控制计算机信息系统的违法犯罪行为而为其提供程序、工具,情节严重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单位犯前三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各该款的规定处罚。
❸ 虚拟币诈骗的定罪量刑
对于虚拟币诈骗是按照诈骗罪来定罪处罚的
一、明确法律关系
虚拟货币(以下简称代币)骗局中,往往有三方法律关系,既买币人、卖币人、平台。根据三种法律关系会衍生出几种买卖形式。
1、买家直接和卖家进行交易,代币从卖家网络账户转至买家,买家支付款项给卖家。此种买卖形式的法律关系应该是买家和卖家的买卖合同关系,应定性为买卖合同纠纷。
2、买家通过卖家向平台购买货币,卖家是平台的代理。买家与卖家可以成立委托理财关系,案由应定性为委托合同纠纷。
3、买家直接通过网站向平台购买货币,买家和平台可以成立买卖合同关系,应定性为买卖合同纠纷。
二、实务中不同法律关系的诉讼思路
1、主张合同无效
2、主张解除合同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六十六条 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