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法院什么情况下支持网络查控
网络查控指的就是法院通过执行查控系统,通过网络与各行业协执单位进行交互,实现网络查人找物、控制财产。 就是通过网络查找被执行人的财产线索,一旦发现,法院可以采取扣押、冻结等强制措施。在执行阶段,被告人未按照判决按时执行,执行干警足不出户便能及时查询到自己承办案件的被执行人银行账户、房产、车辆等财产信息,提高执行效率,节约司法成本,有效缓解执行难。
法律依据
《网络查控管理规定》第一条、、第二条 、第三条、第四条、第五条、第六条、第七条、第八条 本规定所称网络查控是指执行案件流程信息管理系统中通过网络对被执行人的银行存款、车辆、股票等财产的查询和控制。
案件承办人一般应在“执行通知”模块完成后立即进入“网络查控”模块,对被执行人的财产进行网络查询。 网络查询包括被执行人存款、房产、土地使用权、车辆、股票、基金份额、债券、有价证券等情况。 执行员应当于财产调查结束后3日内,将调查结果逐项书面告知申请执行人,确认被执行人没有财产可供执行的,执行员应当将财产调查情况逐项向申请执行人作出说明。
通过网络查询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供执行的财产、申请执行人已经提供了可供执行的财产线索或者被执行人已经申报了确实财产的,必须在5日内采取财产控制措施;其中情况紧急能够立即采取财产控制措施的,必须立即采取控制措施。 财产控制措施完成后,应当立即向申请执行人和被执行人送达执行裁定书,书面告知当事人查封、扣押、冻结期限,并要求申请执行人至少于查封、扣押、冻结到期之日前15日内书面申请采取续封(扣、冻)措施。 财产查控期间,被执行人自动履行全部债务的,应当在10日内办理结案手续,已经控制财产的应当在7日内解除财产控制措施,同时将相应的法律文书送达双方当事人。
通过调查发现被执行人无财产可供执行,符合终结本次执行程序条件的,承办人应当在15日内层报执行局长审批结案,并将相应的法律文书及时送达双方当事人。
② 网络查控定期及跨行扣划专户如何查询
登录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
1、登录“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点击“综合查询被执行人”。
2、输入被执行人姓名或身份证号码,输入验证码,点击“查询”。
③ 法院网络查控系统流程
法律分析:(一)申请保全人原则上应当在保全实施前提出全国法院网络执行查控申请。
(二)网络执行查控的范围原则上应当一次性提供完毕,补充提交线索的,待同一时间段的其他财产保全案件办理完毕后再行实施。
(三)网络查控中,如出现 3 个以上财产证据或线索与财产的实际状况不符的,待同一时间段的其他财产保全案件办理完毕后再行实施。
(四)申请保全人提出的全国法院网络执行查控系统的查控申请,由保全案件承办人负责审查,不符合条件的,应当及时告知申请人;符合条件的,应当填写民事财产保全案件全国法院网络查控审请表(见附件),提请民事财产保全中心主管领导审批后方可实施。
(五)通过全国法院网络执行查控系统未查询到可供保全财产或查询到的财产不具有保全价值的,应当书面告知申请人。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第八十九条 国务院行使下列职权:
(一)根据宪法和法律,规定行政措施,制定行政法规,发布决定和命令;
(二)向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或者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提出议案;
(三)规定各部和各委员会的任务和职责,统一领导各部和各委员会的工作,并且领导不属于各部和各委员会的全国性的行政工作;
(四)统一领导全国地方各级国家行政机关的工作,规定中央和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国家行政机关的职权的具体划分;
(五)编制和执行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和国家预算;
(六)领导和管理经济工作和城乡建设;
(七)领导和管理教育、科学、文化、卫生、体育和计划生育工作;
(八)领导和管理民政、公安、司法行政和监察等工作;
(九)管理对外事务,同外国缔结条约和协定;
(十)领导和管理国防建设事业;
④ 法院什么情况下支持网络查控
法律分析:网络查控指的就是法院通过执行查控系统,通过网络与各行业协执单位进行交互,实现网络查人找物、控制财产。就是通过网络查找被执行人的财产线索,一旦发现,法院可以采取扣押、冻结等强制措施。在执行阶段,被告人未按照判决按时执行,执行干警足不出户便能及时查询到自己承办案件的被执行人银行账户、房产、车辆等财产信息,提高执行效率,节约司法成本,有效缓解执行难。申请法院网络查控需1、申请人提出了书面保全申请。2、申请人在诉讼中申请财产保全。3、申请人确因客观原因不能提供明确的被保全财产信息。4、申请人提供了具体财产线索。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零二条 保全限于请求的范围,或者与本案有关的财物。
第一百零三条 财产保全采取查封、扣押、冻结或者法律规定的其他方法。人民法院保全财产后,应当立即通知被保全财产的人。财产已被查封、冻结的,不得重复查封、冻结。
⑤ 如何申请终本执行案件进行网络查控
基于网络查控优势,申请人应优先考虑网络查询,并根据能够查询控制的具体项目(范围从四查至N查)提交申请及清单,同步协调与查控中心对接避免漏查。
对于网络查控无法完成的,由办案人逐一登门临柜查控。
启动(或重启)搜查措施,搜查财产同时,必须对财务账册凭证、电子数据、文件、合同、台账等调取,从相关证据反映的关联财产、关联主体等方面进行初步审查判断,并视情况对财务账目进行鉴定(或司法审计)以实现调查目的。
用好《律师调查令》这一利器,委托专业执行律师调查并开展执行风险评估,替代人民法院依职权调查的大部分事务以解决自身调查举证不利及人民法院不作为带来的不利。
由律师甄别确认“可供”执行财产避免走弯路,并解除查控、处分财产程序中应对各种“权利救济”的后顾之忧,做实最关键一步。
⑥ 网络查控申请需要什么条件
网络执行查控机制的建立和运行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一)已建立网络执行查控系统,具有通过网络执行查控系统发送、传输、反馈查控信息的功能(二)授权特定的人员办理网络执行查控业务(三)具有符合安全规范的电子印章系统(四)已采取足以保障查控系统和信息安全的措施。
《网络查控申请的法律规定》
第二条 人民法院实施网络执行查控措施,应当事前统一向相应金融机构报备有权通过网络采取执行查控措施的特定执行人员的相关公务证件。办理具体业务时,不再另行向相应金融机构提供执行人员的相关公务证件。
人民法院办理网络执行查控业务的特定执行人员发生变更的,应当及时向相应金融机构报备人员变更信息及相关公务证件。
第三条 人民法院通过网络查询被执行人存款时,应当向金融机构传输电子协助查询存款通知书。多案集中查询的,可以附汇总的案件查询清单。
对查询到的被执行人存款需要冻结或者续行冻结的,人民法院应当及时向金融机构传输电子冻结裁定书和协助冻结存款通知书。
对冻结的被执行人存款需要解除冻结的,人民法院应当及时向金融机构传输电子解除冻结裁定书和协助解除冻结存款通知书。
⑦ 如何使用借力网络查控
可依托信息网络直接予以查控。而无需执行人员的亲力亲为,从而可减少法院执行人员的工作量。
⑧ 怎样查询被网络执行查控系统查了几次
1、首先登录“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点击“综合查询被执行人”。
2、其次输入被执行人姓名或身份证号码,输入验证码,点击“查询”。
3、然后如果您查询的人属于各级法院的被执行人,将会以列表方式显示在“查询结果”下面,每页十条。
⑨ 网络查控程序是什么意思
网络查控指的就是法院通过执行查控系统,通过网络与各行业协执单位进行交互,实现网络查人找物、控制财产,可以查询被执行人全国范围内的不动产、存款、金融理财产品、船舶、车辆、证券、网络资金等16类25项信息。
一、网络执行查控一般多久?
对法院执行查控可以在全国法院被执行人信息查询平台进行查询。具体还是要根据实际情况分析,根据案件的不同,网络执行查控也不同。如果终结执行程序,其后的五年内,执行法院应当每六个月通过网络执行查控系统查询一次被执行人的财产,并将查询结果告知申请执行人。符合恢复执行条件的,执行法院应当及时恢复执行。
二、法院的网络执行查控系统能查询到哪些财产?
(一)总对总网络执行查控系统能查询到哪些财产?
1、保险类财产
2、工商信息
3、民政部婚姻登记信息
4、税务
5、车辆
6、证券
7、网络资金
8、不动产,一般只能查到本地,外地不动产无法查询到
9、银行,含全国性银行、省级性银行、地方性银行
10、支付宝、微信支付。
(二)点对点网络执行查控系系能查询到哪些财产?
1、省内的车辆信息
2、执行法院所在地房产
3、户籍信息
4、出入境情况
5、酒店住宿
6、工商信息
7、婚姻信息
8、银行
9、船舶信息
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网络查询、冻结被执行人存款的规定》 第二条 人民法院实施网络执行查控措施,应当事前统一向相应金融机构报备有权通过网络采取执行查控措施的特定执行人员的相关公务证件。办理具体业务时,不再另行向相应金融机构提供执行人员的相关公务证件。
人民法院办理网络执行查控业务的特定执行人员发生变更的,应当及时向相应金融机构报备人员变更信息及相关公务证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