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平台要压实责任,给网络暴力行为亮红牌,网络乱象该如何彻底整治
网络的发展给我们的生活带来了很多的便利,让我们的生活更加丰富多彩,但是网络问题也随之而来,其中,网络暴力这个问题积极突出。网络暴力就像一把尖刀,将人伤得体无完肤。平台要压实责任,给网络暴力行为亮红牌,网络乱象该如何彻底整治?
网络的发展,最初的目的是为了便捷人们的生活,让我们的生活充满更多的精彩,但是很多人口无遮拦在网络上面恶意的发布言论,对他人进行网络暴力这样的影响是非常恶劣的,所以一定要严加惩处这样的不良行为,将一个干净的网络,还给人民大众。
㈡ 如何实现依法治网,依法管网,依法开展互联网宣传管理工作
原标题:依法办网 依法管网 依法上网 用法治撑起网络的蓝天
10月23日,十八届四中全会审议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这份新时期指导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加快建设法治中国的纲领性文件,点燃了所有中国互联网发展进程参与者的激情。依法治网,成为四中全会的延伸热词。 10月24日至26日,中央网信办连续举办三场“学习宣传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 全面推进网络空间法治化”座谈会。座谈会上,有来自全国各省区市的网信办主任,有来自中央政法委、最高法、最高检、国务院法制办等中央机关的代表,有来自人民网、新华网等重点网站的负责人,有来自清华大学、北京大学等高校的专家学者,也有来自北京居民社区的大爷大妈。 3天,上百名各界代表,主题只有一个,正如中宣部副部长、中央网信办主任、国家网信办主任鲁炜所言,认真学习宣传和贯彻落实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依法管网、依法办网、依法上网,全面推进网络空间法治化。 网民之痛虚假信息等充斥网络,依法治网势在必行“你对网上什么样的行为比较痛恨?”鲁炜问。“我最痛恨的就是虚假信息,最厌恶的是黄色信息和无聊段子,最反感的是弹出来的广告窗口。”北京西城区广内街道的居民赵继亭脱口而出。 座谈会上,一位普通网民的上网之“痛”,道出了依法治网的民心所向,反映出网络空间的秩序构建迫在眉睫,依法治网势在必行。 “网络空间与现实空间,网络社会与现实社会,已经融为一体。”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副主任彭波说。 今天的中国,有6亿多网民、5亿手机网民,有400万家网站,每天在网上流动的信息有200亿条。我国成为了全球最大的互联网市场,也迎来了最为复杂的网络舆论生态,面临着最为艰巨的网络治理难题。 与互联网蓬勃发展、飞速壮大的现实形成鲜明反差的是,网络空间规则与秩序、法律与法治的欠缺滞后。上海市网信办副主任赵彦龙认为,“当前网络舆论生态的复杂局面,一个重要的原因在于法治不彰,治网法律依据存在许多空白”。 网络信息时代的迅猛发展,让人们享受到空前的快捷便利,但由于网络管理制度的相对滞后,一度造成网络空间里充斥着乱象与负能量。 最为让人诟病和头疼的是,虚假信息、网络侵权、跟帖评论、虚假广告、淫秽色情、标题党、负面新闻扎堆、新闻信息刊播源头混乱等九大乱象。而一些利用网络实施的违法犯罪行为不仅危及到网络系统的安全,扰乱了网络秩序,也影响到网民以及广大普通民众的工作和生活,甚至影响到社会的和谐与安宁。公众对互联网认知的日益成熟让依法治网的呼声愈发强烈。 迎来春天从“法律体系”到“法治体系”折射理念深刻变化十八届四中全会提出要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从“法律体系”到“法治体系”,一字之差,却反映出认识和目标的深刻变化。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副主任任贤良认为,如果说“法制”是法律条文的制定,是“坐而论道”,那么“法治”更多在于“做而行之”。 依法治网是依法治国的题中应有之义。然而,对于来自全国的网信办主任们来说,依法治网也是依法治国中最大的短板、最基础的工程和最艰巨的任务。四中全会的精神,有如一针强心剂,让这些互联网的管理者振奋不已。北京市网信办主任佟力强说,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的胜利召开,标志着我国迎来了依法治网的春天。 安徽省互联网宣传管理办公室副主任范荣晖说,全会对今后加强网络立法、网络执法、全网守法,全面推进网络空间法治建设,实现网络健康发展、网络运行有序、网络文化繁荣、网络生态良好、网络空间清朗目标,提供了根本保证。浙江省委宣传部副部长、网信办主任来颖杰则认为,坚持法治思维和法治理念才能不断提高互联网治理能力。 事实上,近几年,我国在推动网络法治化上,已经做了大量的工作和努力。最高人民检察院法律政策研究室处长卢宇蓉介绍,在中央网络信息化领导小组办公室领导下,最高法和最高检于2013年9月份联合发布了《关于利用信息网络实施诽谤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今年2月又发布了《关于办理利用互联网、移动通讯终端、声讯台制作、复制、出版、贩卖、传播淫秽电子信息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今年5月份,对于网络犯罪案件如何适用刑事程序问题作出了专门的规制。这些司法解释为严惩网络犯罪提供了必要的法律依据。 在各方努力下,我国已经制订了不少涉及互联网的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从领域上讲涵盖了电信、互联网、计算机、信息系统等各个领域,从内容上讲涉及到了行业准入、安全保障、产业发展、信息内容管理、权益保护和监督检查等。国务院法制办教科文卫司司长王振江认为,监管好发展好互联网空间,特别是加强好网络法治建设,关系到国家安全、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 同力共举建设健康、有序、和谐的网络空间依法治网包含了三重含义:依法办网、依法上网、依法管网。实现依法治网,需要互联网的管理者、网站主办者以及广大网民的共同参与、建设和努力。与会者一致认为,只有三方同心共智、同频共振、同力共举,才能建设出一个健康、有序、和谐的网络空间。 对此,鲁炜做了精辟的诠释:网络空间法治化要义是发挥法治对引领和规范网络行为的主导性作为,重点是按照科学立法的要求加强互联网领域的立法,关键是严格执法,基础是按照全民守法的要求引导网民尊法守法做中国好网民。 如何抓好互联网领域立法这个重点? 对外经济贸易大学法学院副教授卢海君提醒,互联网立法要兼顾保守性和前瞻性。既不可操之过急,以防阻碍创新;也要立足长远,为新技术的发展留下足够空间。工信部电信研究院政策与经济研究所法律研究部副主任王融认为,网络空间的立法工作还应坚持科学立法和民主立法的原则。 如何抓好严格执法这个关键? 清华大学法学院院长王振民认为,首先需要网信办等相关主管部门加强顶层设计,从立法、执法、守法等各方面总体考虑,提出建设法治化网络的总目标、总任务,制定时间表、路线图。中国社科院法学研究所研究员周汉华建议,进一步理顺执法手段,提高执法能力,规范执法行为,加强执法效果。 如何筑牢全民守法这个基础? 一方面,需要企业、社会组织的自觉自律。全国人大法工委经济法室副主任杨合庆认为,网络空间的法治关键在于从法律上界定互联网企业的义务和责任。北京大学文化资源研究中心主任张颐武建议,应充分发挥社会组织的调节功能,通过社会自我监督、自我调节的力量来管理互联网。 另一方面,要让法治走入每个网民的内心。“光盘行动”发起人徐侠客是微博上的红人,“我在网上发了五万五千条微博,没有一条是造假的。作为有一定影响力的草根,应该更多地自觉引领和引导网络环境”,徐侠客说。 作为一名普通网民代表,北京市民政局主任科员李婧对未来的网络提出了自己的希望:“愿法治成为根植于每个人内心的修养,网络成为传播中华民族优秀文化的载体。网民不需再反复提倡应该怎么样,而是自然而然依法上网。” 诚如“子曰师说”公众号负责人曹雅欣所说,“依照法治观念行使公民权利,同时,也应该用法治维护他人应得的自由。网络空间的清朗需要我们共同努力”。
㈢ 如何健全和完善网上监督机制
一、改善网络民主监督的对策
(一)对公民网络民主监督进行立法
网络监督如果没有很好的引导舆论,就会造成社会问题。应制定专门的法律,来规范网络行为,对明显的、有侵害性的网络行为通过法律使受害人获得赔偿,从而规范我国的网络秩序。
1.制定专门的网络法
(1)对公民进行网络民主监督的权限进行立法。使公民代表自己的利益对公权力机关进行监督而不再盲目的,实现合法合理的程序制约。同时应平衡公共利益与个体名誉权。
(2)针对网络民主监督程序进行立法。改善网民监督的随意性,实现宪法要求的“只要程序正义,才能保障实质正义”。网民可先向专门的政府官方网站实名注册,进入专门的论坛,对网民自己所发表的言论接受其他网民的监督。
建立网络侵权责任赔偿制度。在《侵权责任法》的基础上,制定出专门的网络侵权责任单行法,确定侵权责任的大小,侵权程度的轻重及应负担的赔偿责任。
2.确立网络提供商的法律责任
我国《侵权责任法》第三十六条规定“网络用户、网络服务提供者利用网络侵害他人民事权益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但是,对网络提供商不知道网络用户利用网络服务侵害他人民事权益的如何承担责任,怎样对其责任进行归责,还需要一个更加细化的规定。
3.对我国公民进行征信立法
一是严格规范信息提供者的行为,无论通过何种途径,信息提供者都要保障其所提供的信息真实,否则应追究其法律责任。二是严格规范征信机构的行为,应严禁征信机构采集有关个人隐私权的或敏感的信息。三是约束征信机构限定信用信息的保留期限,限定信用报告的使用目的、范围。
(二)在制度上建立网上行政监督制度
1.建立专门的网上监督机构。在现代政府网络行政盛行的情况下,要建立高效政府、廉洁政府离不开广大人民群众的监督,建立专门的网络监督机构可以有效规范政府的行政,提高政府的行政效率。
2.确立网上监督的标准。建立一套证据制度,如果网民在这样的监督中能列举具体的时间、地点、人物、事件经过,或者能提供相关的物证并得到监察部门的取证并得到证实,就证明其监督是有效的,否则是无效的监督。对监督的客体进行监督时需要留有足够的取证时间,确立谁举报谁取证的原则。如果网民经过规定的时间期限,仍然无法对自己监督的客体取证,将构成滥用监督权并且造成侵权。
3.建立网上监督主体培训制度,提高网上监督主体的素质。培训网络监督主体,使其能正确、有效的实现自己的监督权利。在培训中要增强监督主体的服务与民的意识和民主法治观念,使其能分清什么样的监督内容是合情理的、合法的。
(三)网民要树立依法监督权力机关的理念。网民监督权力机关,要是无论树立从程序上还是从实体上都要遵守法律的理念,这里的法律应该是《宪法》和《侵权责任法》《隐私权法》等其他法律。要有责任意识,把握道德底线。
二、促进网络民主监督作用的对策
(一)在选举中增设网民代表。通过网络这个平台实现公民的选举权和被选举。
(二)为网络民主监督创造更加便利的制度途径。贯彻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建设好电子政府、数字政府,使网民可以登录政府网站查看政府信息及浏览关乎自身利益的信息,并对政府工作情况进行监督,使政府的工作永远站在人民大众的立场而减少错误的发生。
(三)进一步发挥新闻媒体的舆论监督作用。新闻媒体因其传播速度的快捷性和跨地域性,能够使网民在第一时间了解到发生了什么事,促进了网民的监督作用。作为监督政府权力机关的网络媒体,为了使其更好的发挥其监督职能,就需要进一步放开新闻媒体监督作用,使其在相互影响下得到发展。
政论版:
第一,加强网络舆论监督平台建设,建立通畅、高效、规范的网络监督主渠道,提升网络舆论监督的权威性和有效性。纪检监察机关应该与组织、宣传等部门密切协作,进一步加强网络舆论监督平台建设。既要本着“及时、公开、互动”的原则,对现有廉政建设网不断增加新栏目、充实新内容、升级新系统、扩展新功能;又要坚持“便利、安全、保密”的原则,不断拓宽和完善网络举报监督的渠道和方法,确保网上举报渠道的畅通。
第二,建立健全网络舆论收集研判机制和网络舆情分析系统,科学分析网络舆论的性质,准确判断网络舆论的倾向。要根据社会舆情的发展变化,尽快建立健全网络监督的网络舆情分析系统,及时收集有关网络监督的信息,科学分析网络舆情的性质,保证网络舆论的客观性、全面性;针对网络监督热点事件反映和暴露出来的问题,举一反三,堵塞漏洞,关口前移,以改革的办法和发展的思路,加快制度创新,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
第三,建立健全网络舆论理性引导机制,积极疏导,使网络监督更加理性、规范。要建立健全网络舆论的理性引导机制。引导网民理性地看待问题,从而引导网络舆论由“感性”向“理性”发展。要加强网上法律宣传,利用官方网络渠道、主流媒体、网站等载体,积极宣传有关法律及相关案例,提高网民法律意识,引导网民依法、理性发表网络言论。
第四,加快网络监督机制创新,完善网络监督制度,整合监督资源,形成监督的整体合力。要建立一种网络舆情收集、分析、判断及应急机制和信息共享、共同应对的合作机制,为推进反腐倡廉建设开辟一个新的空间。要制定并不断完善一套实用的规章制度和运行机制,努力搭建交流平台,拓宽网络监督渠道,丰富反腐途径,丰富网站内容,为网络监督建立通畅、高效、规范的主渠道,加强与网民的直接联系,提高网民参与网络监督的积极性。
第五,加强网络舆论监督的法制建设,为网络舆论监督提供基本的法律规范和法制保障。尽快明确网络监督的合法性,将网络监督视为公民的基本权利加以认真保护。要特别注重厘清与网络舆论监督相关的知情权与隐私权、政务公开与党政机密、社会监督与造谣诽谤、言论自由与人身攻击等法律界限,明确规定网络舆论监督的形式与内容、权利与保障以及网络侵权的法律责任等,使网络舆论监督中的评价、讨论、互动、传播等各种行为都能有章可循、有法可依。要制定保护举报人的法律,保证举报人的合法权益和人身安全,消除举报人的后顾之忧。要依法规范监督行为,对那些恶意散布虚假信息、诬陷他人、危害国家以及对网络监督压制、打击、报复的,对违反有关网络管理或侵犯公民人身权、隐私权、名誉权的行为,有关主管机关要依据情节轻重和危害程度,应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第六,进行网络伦理道德建设,开展网民素质教育,优化网络监督环境。要开展深入有效的网民思想道德和法律意识教育, 营造良好的网上文化环境,促使广大网民严格自律, 坚持理性、公正、客观、谨慎的态度,在发表言论时要尊重事实,辩证地看待问题,不应散播不良的、虚假的、未经确认的言论,自觉抵制有害信息、网络暴力行为和低俗之风, 避免滥用互联网资源或服务。通过积极正确的舆论导向,引导网民树立正确的“网德”,客观真实地反映问题,合法合理地开展监督。
㈣ 中国网络诚信发展报告2022发布,提出加强网络诚信建设哪些思考建议
首先是应该推进网络诚信标准化。通过依法保护、规范化、加强自律,形成政府、社会、企业协同治理的网络诚信建设格局。加强重点领域监管。以专项整治为抓手,进一步完善网络信息内容审核,依法加强个人信息保护,推进算法安全规范治理,加强网络直播监管,促进持续改进网络生态。
要知道的是针对自媒体账号谣言、头条党等乱象,开展集中清理整顿。因此,不少互联网平台加强了内部管控,对平台内的失信行为进行了更加积极和从严的查处。在多项措施下,违法成本增加,违法活动大幅减少,网络环境不断净化,互联网发展红利有效释放得到进一步保障。这样更能够安全有效的管理网络的发展。
㈤ 十八届四中全会提出,加强互联网领域立法,完善什么等方面
十八届四中全会提出,,加强互联网领域立法,完善网络信息服务、网络安全保护、网络社会管理等方面的法律法规,依法规范网络行为。将“依法治网”纳入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整体部署。
要正确处理“网络安全和信息化”中“安全和发展”的关系;要争取尽快在核心技术上取得突破,实现“弯道超车”;互联网不是法外之地,要建设网络良好生态;要让人民在共享互联网发展成果上有更多“获得感”;要提高我们在全球配置人才资源的能力。
(5)如何进一步完善网络法治建设扩展阅读:
《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第三条国家坚持网络安全与信息化发展并重,遵循积极利用、科学发展、依法管理、确保安全的方针,推进网络基础设施建设和互联互通,鼓励网络技术创新和应用,支持培养网络安全人才,建立健全网络安全保障体系,提高网络安全保护能力。
第四条国家制定并不断完善网络安全战略,明确保障网络安全的基本要求和主要目标,提出重点领域的网络安全政策、工作任务和措施。
㈥ 加快完善我国网络安全政策法规建设的措施有哪些
加快完善我国网络安全政策法规建设的措施有( A B C )
A、进一步完善我国信息安全法律体系;
B、建立完善的信息安全监督管理制度体系;
C、参考WTO规则制定我国信息安全行业管理规范;
D、树立起良好的道德意识,要有维护整体利益的意识
解析:随着全球网络空间部署的加快,网络空间安全局势日趋严重,我国信息安全面临严峻挑战。为了应对挑战,必须做好以下工作。
1、加快完善我国信息安全政策法规建设,进一步完善我国信息安全法律体系;建立完善的信息安全监督管理制度体系;建立有效的信息安全审查制度;参考WTO规则制定我国信息安全行业管理规范。
2、加强我国信息安全保障体制机制建设。建立信息安全管理体制。成立国家级的信息安全支撑机构——中国信息安全研究院,打造集信息安全政策、法规、标准、技术、产业研究为一体的支撑团队,形成对信息安全领域重大问题、关键技术的持续研究能力,提高我国信息安全产业的核心竞争力。
3、推动关键信息基础设施安全保障工作。启动信息安全核心技术产品的安全检查。建立重要领域信息技术、产品及服务的安全检测与审核制度。进一步完善等级保护制度和标准。完善和加强工业控制系统安全检查和测评工作。
4、全面提升新兴技术安全风险防护能力。加强核心技术攻关,提高我国对新兴技术的掌控能力,形成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安全产业链条。建立新兴技术的信息安全预警机制,针对关键领域或部门出台强制性标准或规定,限制新兴技术的使用方式和范围。
㈦ 如何加强网络法制建设和舆论引导
抓思想认识,强化网络舆论引导的管理能力。要充分认识网络舆论引导的重要性,领导干部要做到经常上网,认真听取网友的意见建议,学会动用互联网了解舆情、推动工作。要客观认识网络舆论引导的多面性。在相对虚拟、隐秘的互联网上,很多人平时在现实社会中不敢说、不方便说的话与事,往往都能原汁原味地展现在各级政府官员面前,这些海量、及时、真实的网络原生态信息,有真实、理性的一面,也有虚假、盲动的一面,对此,我们必须客观认识、区别对待。
抓重点内容,提高网络舆论引导的工作效能。在网络舆论引导上要重点突出三方面:一是问民意趋势。绝大多数网民是正直无私的,他们能够判别基本的是与非、对与错、忠与奸、善与恶。因此,网民的意见倾向是非常重要的。各级政府要充分利用网络征求意见建议,掌握民意变化趋势,并作为决策的着力点。二是求民间观点。各级领导都要舍得花时间在网上吸取精华,各网络媒体也要尽可能地把精华文字推荐给各级领导,做到不徇私、不唯我。三是汲案例教训。近年来,网上反映各级政府官员不作为、乱作为的帖子越来越多,这些帖子提醒了我们民众反感什么、厌恶什么,具有很强的警示意义。因此,适时组织干部学习网络文章、适时用网上的案例警醒干部,是网络舆论引导的又一重要内容。
抓工作落实,实现网上网下的长期有效结合。一要回复网民制度化。进一步加大对网民有效留言的收集、督促落实和网上回复力度,明确专人,落实责任,规范受理、回复、跟踪等程序,使网络成为群众与党委、政府互动的重要平台。二要解决问题常态化。领导干部既要“上网访民意”,更要善于“下网解民忧”。要采取有效措施把网络中发现的问题转化为现实工作渠道加以研究解决。尤其要解决网民反映的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三要收集舆情日常化。网络舆情信息渠道很多,要进一步完善网络舆情机制,切实加强网络舆情监看、收集、研判、引导、报送、会商、反馈等工作。
抓长效管理,推进网络舆论引导的规范有序开展。网络舆论引导本身只是一种形式,其内核在于政府的工作效能问题。要本着开放的视野、平等的心态、法治的理念对待网络民意,从而推助网络舆论引导工作的规范有序开展。要完善网络法治秩序。进一步加强构建互联网法治机制;增强“网络社区”的道德约束,实行“注册参与”,维护正常的网络秩序;坚决打击网络淫秽色情等犯罪活动。对一些过激的误导公众的言论,采取法律和行政手段实行必要的管制。要加强网络监督管理。要建立健全收集、分类、交办、督查、反馈的网络问政链条,实行关口前移、重心下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