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20大行政区划是谣言吗对网络谣言该如何处理”
近年来,行政区划谣言不时出来“作妖”,它们以权威官方、独家首发为“卖点”,利用言之凿凿的推理论据、XX政府红头文件等极具迷惑性的信息,让不少网民信以为真。中国互联网联合平台对这类谣言进行梳理,看看这些行政区划谣言是怎么传的!
世界卫生组织辟谣
(四)专家解读被移花接木,网络谣言冠以虚假权威。网络谣言往往冠以专家或是名人的头衔,对较为科学的言论移花接木,使得谣言更具权威性、可信性,实际上已与原始言论南辕北辙。如2020年1月31日晚间,有媒体微信公众号推送消息称“经过中国科学院上海药物所和武汉病毒所联合研究,发现中成药双黄连口服液可抑制新型冠状病毒”,这则权威性十足的消息,让双黄连口服液不仅大幅涨价,而且一夜被抢空,2月1日多家主流媒体求证得知,药物所是初步发现中成药双黄连对病毒有抑制作用。这则信息引起民众盲目跟风,即便不属于谣言,也有商业炒作的嫌疑。
(五)民众对疫情信息了解越少,越易相信谣言。北京师范大学新媒体研究中心通过极术云调查分析了网民对疫情的了解程度与谣言感知度的相关性,发现网民了解疫情信息越多,就越能提高对新冠疫情的谣言感知力,也越相信预防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有效方法,避免“喝酒杀菌”“吸烟预防”“放烟花爆竹驱散病毒”等网络谣言。这从一个侧面证明,谣言治理与其说是防止谣言传播,不如说是验证谣言的真伪。若是过度制止谣言,可能会适得其反,产生“逆火效应”,造成“造谣——信谣——传谣——辟谣”的往复循环。
社交媒体时代网络谣言治理建议
(一)及时公开信息,减少谣言滋生空间,抢占信息制高点。政府部门应树立阵地意识,了解民众的恐慌点,正面回应民众诉求,及时披露突发事件的相关信息,才能打造疏导民意的最短路径。北京师范大学新媒体传播研究中心发布的报告显示,民众了解疫情信息越多,对谣言越有感知和判断力,就越愿意通过微博微信分享,这样就会让信息空间形成一个自我的净化机制。
(二)提升应对突发事件的机制建设。政府对外发布信息的口径应保持统一。在突发事件中,各部门可能会各自为战,导致对外发声前后矛盾。用法律法规约束谣言传播行为,对于刻意编造,污蔑党和国家对疫情管控不力,造成社会混乱,引起公众恐慌的谣言,政府应依法对责任人予以严惩。
(三)借鉴国际通用方法治理网络谣言,谨防过度使用治理网络谣言手段,引发社会质疑和影响政府公信力。只要有事实依据,不刻意强求完全的准确性,可让民众在网络信息比较中完成谣言的自我鉴别,这样有助于提高民众对政府的信任感,也有助于疫情的早发现早控制。谣言止于公开,在多方验证信息流通之下,谣言会被逐步揭穿。
B. 委员建议将严重网暴纳入公诉案件,该建议能起到怎样的作用
首先,网络暴力一旦发生,必然会牵扯到接触过网络暴力的亲戚或朋友,以及一些同事。网络暴力接触到的一些人的个人信息公开后,甚至你身边的亲朋好友都会收到威胁信息,有的人会直接涉及个人隐私的泄露。其实不管是什么事,都会涉及到一些事情,甚至因为网上曝光会因为丢了工作而影响生活。网络暴力是一种危害严重、影响恶劣的暴力形式。
有很多网民抱着法不责众的心态任性妄为,很少考虑当事人的真实感受,说一些很伤人的话。这些话会对当事人造成很大的伤害,降低人的自尊心,低估自己,感到生活无望,产生焦虑和抑郁。“建议将严重网络暴力纳入公诉案件”登上微博热搜,引发热评。网络暴力诉诸惩罚由来已久。两会期间,代表委员重点将严重网络暴力纳入公诉,体现了网络暴力极强的“杀伤力”和惩治网络暴力的紧迫性。网络暴力不仅影响公众对事实的判断,还会影响局势的走向,甚至导致不可挽回的悲剧。现在诽谤他人是有法可依的,将严重的网络暴力行为纳入公诉,符合公众对网络暴力必须得到有效惩罚的期待。
C. 政协委员建议将严重的网络暴力纳入公诉案件,网暴对一个人的伤害有多大
在全国两会期间,有政协委员建议将严重的网络暴力纳入公诉案件当中,对于网报的人是需要承担刑事责任的,而网暴对一个人的伤害是非常大的,很多遭受网暴的人到最后都会产生自我怀疑甚至自我否定会对被网暴的人身心造成极大的伤害,会直接影响着当事人的现实生活。尤其是现在网络上很多人在记录事情的时候,并没有把事情真相完全展现出来。就有非常多的网民,抱着法不责众的心理肆意妄为,很少去考虑当事人的真实感受,说一些非常伤人的话。这些话是会对当事人造成极大的伤害,会降低人们的自尊水平,会对自己的评价过低会觉得生活无望,还会引发焦虑抑郁等情绪。
最后我们国家目前是言论自由的,但是言论自由并不代表着绝对的自由,我们所发表的任何言论都是要在法律范围之内的,不要因为在网络上没有人知道自己就随便的去说一些伤害人的话,小编也希望那些键盘者能够受到严惩,这样能够让网络环境得到净化,也让一些无辜受害的人得到尊重。
D. 网络反腐的改进措施
不止于晒艳照、亮房产
2012年以来,“表哥”“房叔”等一些问题官员被网络曝光于大众“聚光灯”下,遭到纪检部门调查处理,网络反腐日益引人关注。然而,人们也发现,晒艳照、亮房产、小三曝光……网络反腐娱乐化、低俗化现象日趋严重。
参加全国两会的部分代表委员建言,要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网络反腐也需要制度来规范,网络反腐绝不能止于“晒艳照、亮房产”,必须成为制度反腐的有益、有效的组成部分。
“晒房晒照”下的网络反腐:围观让“贪官”亮出“原形”
从“表哥”、“房叔”的落马,再到“雷政富不雅视频”、“单增德离婚保证书”等热点事件,2012年以来,“网络曝光--纪委介入--核查处理”成为腐败案件查处的一条新路径。
“微博一转、围观千万”。我国网民数量5.38亿,手机网民接近4亿。一张艳照、一段不雅视频,极易使网络形成强大的舆论场,发酵速度惊人,“前仆后继”的“房氏家族”曝光微博的转发量在十万以上。
全国政协委员、民建中央调研部部长蔡玲说,大量网民围观,碎片化的信息拼凑出事件的大致面貌,倒逼反腐进程。雷政富不雅视频曝光到被免职和立案调查,前后仅用63小时,就是一个很好的证明。
但一些代表委员同时表示,由网民参与的网络反腐热潮正在悄然改变着我国的反腐格局,但如不加以规范,负面效应将影响反腐效果,比如一些低俗化、娱乐化的网络反腐倾向容易形成集体性的非理性力量,导致“误伤”甚至侵权违法行为的发生。全国人大代表、海南大学校长李建保说,被曝光“拥有24套房产”的“房婶”,经查实,只不过是一名普通工程师,其6套房产也都是合法所得。
网络反腐需脱去“低俗、娱乐”外衣
“网络反腐是一把双刃剑。”一些代表委员告诉记者,目前我国公民建设比较滞后,在整体公民素养还不高、法治意识不强的情况下,网络反腐同样存在隐患。
“网络反腐大部分靠文字、照片、视频等,从这些途径‘揪’贪官,容易流于表面化。”全国政协委员、儋州市副市长郑刚说,个人监督的力量比较薄弱,还可能带有不良动机或情绪,“这让网络反腐往往‘真假相掺’,其客观性会打折扣。”
郑刚进一步指出,依靠“辨认”官员的服饰、香烟、名表等反腐,难以为继。“随着‘道高一尺,魔高一丈’,以后这种反腐方式的效用会下降。”
“必须看到,网络反腐热的背后,暴露出目前举报机制不健全、渠道不畅通等体制机制问题。”全国政协委员、海南省社会主义学院副院长施耀忠说,正常的举报程序过于复杂,人们利用网络举报速度快、影响大、低成本,容易形成舆论气场等特点,希望以此引起纪检监察机关的注意。
此外,一些代表委员认为,以“小三”“私生子”“艳照”“别墅”等内容的网络举报,伴有利益纠葛,甚至恶意攻击,一定程度上消解了反腐的严肃性。
全国政协委员、复旦大学教授葛剑雄表示,依靠人肉搜索,曝光个人隐私、家庭成员照片进行反腐,这不是反腐的有效形式,“对他人隐私的尊重不够,甚至触犯了法律。”
施耀忠认为,网络监督与造谣诽谤、言论自由与人身攻击等,没有明确的法规界定,相关法制建设如跟不上网络的发展,网络监督、举报等就不能在法制化轨道上运行。
网络反腐需与制度齐发力
部分代表委员表示,网络反腐尽管具有“神奇”的力量,但不应成为反腐常态。网络反腐与制度反腐协同发力,才能达到更好的效果,制度反腐仍然需要发挥主力作用。
施耀忠认为,将“网络反腐”纳入法治化、制度化的轨道,是规范网络反腐的关键问题。他建议,网络反腐制度必须法治化,包括制定法律保障对举报线索限时回应以及举报人安全,调查进展等问题做出具体的法律界定。
葛剑雄建议,对一些不良网络反腐举报信息和涉嫌侵权、打击报复性质的虚假网络反腐信息,进行综合治理,从而建立秩序保障、有法可依的网络环境。
“说到底,政府应该进一步推进信息公开。对一些确有根据的质疑,纪检监察机关应及时介入调查,并及时、详尽地公布调查结论。”蔡玲说,网民也要规范自己的行为,互联网不是法律的真空地带,网络反腐同样需要恪守法律。
多位代表委员表示,网络监督是一种重要形式,但是制度的力量更加系统、稳定。网络反腐应尽快与制度性反腐有机融合,这样即使贪腐者不抽名烟、不戴名表、不住豪宅,也能把他们揪出来。
积极对待网络反腐
全国人大代表、中国监察部部长兼国家预防腐败局局长马馼3日接受中新社记者采访时表示,网络是反腐的有效渠道,对于民众通过网络提供的线索官方非常重视。但网络线索不一定真实、网络反腐也非反腐唯一渠道,各方要理智看待。
2012年8月,陕西省包茂高速安塞段发生特大交通事故。一张新闻图片拍摄到陕西省安监局原局长杨达才面带微笑出现在事故现场。这张照片引发网友愤怒声讨并“人肉搜索”出杨达才佩戴各类名表的多张图片。
陕西省纪委随后介入调查,并在今 年两会前夕给予杨达才开除党籍处分,对其涉嫌犯罪问题移交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在“表叔”杨达才“蹿红”网络后,太原市公安局原局长李亚力等一些官员也先后因为网友的“爆料”而遭到调查,网络反腐的热度开始直线上升。
马馼指出,公民在网络上通过民主监督提供一些腐败的线索和问题,官方会以非常积极的态度去对待,但对这个问题大家也应该有全面、理智的看法。
“网络反腐首先不是‘终极’的”,马馼表示,对于来源于网络的线索,要通过核实后才能够最终确定,“目前一些不实信息的存在需要引起高度关注”。
其次,网络也不是反腐的唯一渠道。马馼介绍说,民众如果有相关线索也可以向一些常规渠道提供,“比如说12388纪检监察热线,大家既可以用电话反映问题也可以通过网络举报。此外,各级信访局、各级人民检察院也都有举报腐败的渠道”。
对于“网络反腐是否会逐渐成为主流、越来越重要”的提问,马馼坦言,“这个还不好说”。她透露,基于网络线索而展开调查的案件的占比目前来看还很少。未来,只有通过加强各个方面的法制,对一些网络行为做出规范,网络反腐才有望进一步发挥出积极作用。
与网络反腐相呼应,如何管理“裸官”也是民众近 来高度关注的反腐话题之一。
由于曾在2011年透露中国将首度登记管理“裸官”,这两年来,每逢两会,都会有记者追问马馼“中国统计出来的‘裸官’数量究竟是多少”。
2012年,马馼“恐怕这个统计数字现在还拿不出来”的回答曾一度引发各方热议。今天面对记者又一次的相关提问,马馼依旧表示“提供不出来”。对此,她解释说,“裸官”是一个涉及到干部管理层面的问题,中国的“裸官”具体有多少应该向组织部门了解。
谈到近 来频繁出现各种反腐线索的微博,马馼表示,她也经常登录微博浏览信息、关注网友们提了哪些意见,但自己很少写,“因为没有那么多时间,如果写了,可能来不及回复网友留言,这样不好”。
E. 惩治网络暴力,法“要”责众,如何才能真正的落实到位
惩治网络暴力,法“要”责众,如何才能真正地落实到位?下面就我们来针对这个问题进行一番探讨,希望这些内容能够帮到有需要的朋友们。
对于此事,周世虹觉得,要根据方式方法跟踪网暴发起者和首要分子,对其执行“打击目标”。而对这些盲目从众或捣乱分子结构,则要区别起来惩治。“网暴事情中,对网暴发起者和首要分子严格惩治,更有警告功效。”
F. 政协委员建议监护人因失责造成未成年人沉迷网络引发社会问题的,情节严重者列入相关失信名单,你赞同吗
不赞同
全国政协委员、中央党校教授丁元竹建议
“针对一些未成年人父母及其他监护人因失责行为造成未成年人沉迷网络,由此引发严重社会问题与家庭经济问题的,情节严重的建议列入相关失信名单,并追究相关民事责任,限时纠正其违法行为”
为什么呢,先看看网友的这些评论,以及投票就知道。
三、二胎别想了,未婚恐惧了
这几年的结婚、新儿诞生率数据本来就差强人意,面临着人口的危机,那边国家还在出各种二胎、三胎的优惠的政策,为此伤透脑筋,头都秃了,你这一出不但拆台,还挖坑,放炸弹。
真的如此,别说生二胎、三胎,一孩都不愿意生了,更添加未婚人士的恐惧,自己潇潇洒洒,一人仗剑走江湖,不香吗?以后还敢结婚,谁还敢生孩子?
再者现在有网络,我们小时候大街小巷就没有游戏机吗?那时候我们还不是一下课就往游戏厅跑,星期天一样整天沉迷在里面吗,以及后来的翘课玩网游,我们这群80、90还不是成长起来了,要寻找根源,折中方法,而不是一刀切。
G. 政协委员建议将严重的网络暴力纳入公诉案件,如何才能有效的打击网络暴力
“建议将严重的网络暴力纳入公诉案件”登上微博热搜,引发热评。网暴入刑的呼吁由来已久。两会期间代表委员聚焦严重网暴纳入公诉,反映了网暴极强的“杀伤力”以及惩治网暴的急迫性。网暴不仅影响公众对事实的判断,左右事态走向,甚至会酿成无法挽回的悲剧。目前,诽谤他人已有法可依,将严重网暴纳入公诉,符合公众对网暴行为必须得到有效惩治的期待。
网络暴力与现实社会中的暴力相较有一定的特殊性,网络暴力传播速度快、影响范围广、形态多样化。具体而言,网络暴力包括侵犯别人隐私的人肉搜索,对别人进行恶意攻击的网络谩骂,以及网络谣言等。如果不采取更加有效的管理手段加以正确规范,会对他人造成严重危害。
H. 政协委员建议加大力度打击网络盗版,如何才能更有效的打击网络盗版行为
当前网络盗版的风气盛行,很多版权人就是因为网络盗版而损失了自己的着作权,这也对于作者来说是相当不公平的事情。面对网络盗版,首先我们要依法处理,比如说现在网上盛行的网络书籍盗版,打击侵权和盗版的关键环节是识别侵权者并获取证据的关键,但是对于在线图书侵权和盗版,侵权者通常不是网站的所有者或运营者,如果侵权人是个人网民,则网站可以通过安全港原则规避风险。同时,互联网上的证据很难证明其独创性,易于修改和删除,并且具有连续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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