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数据安全法和个人信息保护法区别
法律分析:它们的立法宗旨,都是为了维护国家安全、网络安全、数据安全和保护个人信息权益。最主要出现在第二十五条和第五十九条,甚至我们可以说第25条是国家安全法当中关于网络安全的一个专门条款。换言之,国家安全法为网络安全法的制定奠定法律基础。因为其涉及到大量数据的分类,并且具有针对性的构建了相应的制度。数据安全法也对信息和个人信息做了一些强化和规定,其中“安全”在数据安全法中出现了91次。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 第十八条 国家鼓励开发网络数据安全保护和利用技术,促进公共数据资源开放,推动技术创新和经济社会发展。国家支持创新网络安全管理方式,运用网络新技术,提升网络安全保护水平。
B. 数据安全法开始施行的时间是
原标题: 《数据安全法》今天(9月1日)开始施行,这是我国第一部有关数据安全的专门法律。生效之后,《数据安全法》将与《网络安全法》及即将实施的《个人信息保护法》一起,全面构筑中国信息安全领域的法律框架。
C. 相对于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数据安全法在什么管辖上实现了
相对于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数据安全法在境外管辖上实现了突破
1、《数据安全法》对“数据”概念进行补充和延伸。
已生效的《网络安全法》并没有对“数据”进行定义,而采用“网络数据”(通过网络收集、存储、传输、处理和产生的各种电子数据)和“个人信息”(以电子或其他方式记录的能够单独或者与其他信息结合识别自然人个人身份的各种信息)两个概念,两个概念事实上已涵盖了公民参与网络活动中使用各类电子数据和涉及个人信息的部分线下数据。
由于立法角度差异,《数据安全法》直接简明扼要地将“数据”定义为“任何以电子或非电子形式对信息的记录”,其保护范围较《网络安全法》大大扩展,这一改变将电子化记录与其他方式记录的信息统一纳入数据范畴,既符合数字化时代的信息安全要求,又适应了数字经济时代整体信息保护和整体信息安全的新要求。
2、《数据安全法》已具备一定“域外效力”,为反制国外相关法律的“长臂管辖”提供了法理依据。
与《网络安全法》“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建设、运营、维护和使用网络,以及网络安全的监督管理,适用本法”相比,《数据安全法》更进一步,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的组织、个人开展数据活动,损害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公共利益或者公民、组织合法权益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当今,伴随着互联网的高速发展,数据的收集和存储早已突破了国界的限制,如欧盟的GDPR已极大扩展了其域外数据安全管辖权范围。GDPR更注重效果原则,只要在客观效果上构成对本国或本地区自然人个人数据的处理,就受GDPR管辖。《数据安全法》引入“域外效力”对保护我国国家主权和公民个人权利意义十分重大。
3、两部法律均提到了“重要数据”这一概念,但受限于实践中掌握尺度问题,均未明确界定其范围。
《网络安全法》对重要数据的分类保护以及出境做了规定。该法第二十一条规定了网络运营者应“采取数据分类、重要数据备份和加密等措施”。《数据安全法》第二十五条对重要数据的处理者应当设立数据安全负责人和管理机构也做出了规定。虽然两部法律均未对重要数据范围进行界定,但可通过相关其他法律及规则定义进行识别和借鉴,比如:2019年5月28日,国家互联网信息化办公室公布了《数据安全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其对“重要数据”明确界定为:“重要数据,是指一旦泄露可能直接影响国家安全、经济安全、社会稳定、公共健康和安全的数据,如未公开的政府信息,大面积人口、基因健康、地理、矿产资源等。重要数据一般不包括企业生产经营和内部管理信息、个人信息等”。
4、《数据安全法》确立了全新的“数据安全评估制度”,评估范围更广。
在《网络安全法》及《个人信息和重要数据出境安全评估办法(征求意见稿)》、《数据安全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中,均规定了数据出境的安全评估制度,但上述制度仅限于数据或重要数据出境过程中的评估。如《网络安全法》第三十七条规定:关键信息基础设施的运营者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运营中收集和产生的个人信息和重要数据应当在境内存储。因业务需要,确需向境外提供的,应当按照国家网信部门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制定的办法进行安全评估。而《数据安全法》所规定的数据安全评估,范围更广,针对重要数据处理者的全部数据活动。《数据安全法》第二十八条规定:“重要数据的处理者应当按照规定对其数据活动定期开展风险评估,并向有关主管部门报送风险评估报告。风险评估报告应当包括本组织掌握的重要数据的种类、数量,收集、存储、加工、使用数据的情况,面临的数据安全风险及其应对措施等”。
从执法案例分析
纵观《网络安全法》2018年1年的执法案例,机关、事业单位、企业的合规风险主要集中在网络安全等级保护、个人信息保护、网络信息内容审核、网络产品和服务等五个方面。由于《数据安全法》尚未正式执行,我们也可以参考网络安全法执法重点和处罚措施,对于企业合规具有借鉴意义,对于网络安全从业者,有助于避开企业网络、信息安全雷区,完善企业自身网络安全防御体系。
1、《网络安全法》主要责任主体为网络运营者。
对于企业而言,根据《网络安全法》第76条第3款的规定,网络运营者是指网络的所有者、管理者和网络服务提供者。结合执法案例具体而言,责任主体主要集中在以下三类:具有信息发布功能的网站及平台(比如新浪微博、微信公众平台、网络、今日头条)的运营者;网络科技/技术公司;学校、学院及其他事业单位。
《数据安全法》的主要责任主体是重要数据的处理者。在“第四章 数据安全保护义务,第二十七条 重要数据的处理者应当明确数据安全负责人和管理机构,落实数据安全保护责任。”有说明。
2、《网络安全法》主要执法机构:国家网信办,工信部,公安部。
尽管目前尚未有明确的规定或指引告知各个执法部门的主要执法范围,但根据2018网络执法案例来看,各部门大致执法点如下图所示。
《数据安全法》第一章 总则 第六条 规定了主管部门和行业监管,工业、电信、交通、金融、自然资源、卫生健康、教育、科技等主管部门承担数据安全监管职责;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承担数据安全监管职责;国家网信部门负责统筹协调网络数据安全和相关监管工作,具体各部门的执法关注点要等一年后的执法案例分析。
D. 数据安全法是哪一年颁布
数据安全法开始实施的时间2021年9月1日起。2021年6月10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九次会议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数据安全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数据安全法》是为了规范数据处理活动,保障数据安全,促进数据开发利用,保护个人、组织的合法权益,维护国家主权、安全和发展利益,制定的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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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9月1日正式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数据安全法》(以下简称《数据安全法》)是中国实施数据安全监督和管理的一部基础法律,其根本目的就是要提升国家数据安全的保障能力和数字经济的治理能力。《数据安全法》与已实施的《网络安全法》、《密码法》及同时实施的《个人信息法》相辅相成,共同构成了中国数据安全的法律保障体系,成为推动我国数字经济持续健康发展的坚实“防火墙”。
近年来,中国数字经济快速发展。相关数据显示,2020年中国数字经济规模已达到39.2万亿元人民币,占GDP的38.6%,居世界第二位,已成为中国经济增长的重要引擎。因此,防范数据安全风险、构建数据安全保护体系、完善数据安全治理机制的重要性日益凸显。《数据安全法》的实施,将改变长期以来对数据的“重搜集、轻保护”现象,树立全民数据安全保护理念,为企业数据安全“保驾护航”,全面提升政府数据安全保护和数字经济治理能力,推动数字经济的国际合作和高质量发展,更好服务构建新发展格局,保障国家经济安全。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数据安全法》第一章第一条 为了规范数据处理活动,保障数据安全,促进数据开发利用,保护个人、组织的合法权益,维护国家主权、安全和发展利益,制定本法。第一章第五十五条 本法自2021年9月1日起施行。
E. 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纳入国家安全法了吗
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数据安全法,已经纳入国家安全法。
作为企业和领导要重视本公司的网络和数据安全,那么具体应该怎样做呢?
我推荐一款简单,好用,的产品,usersafe.cn,这款产品分为两部分即 外防:网络准入,内控:终端管理。
网络准入:
从网络边界源头入手,搭建网络边界级、端口级、应用级网络阻断控制应用效果,禁止非法违规设备随意接入单位内部网络,保障接入网络设备的安全性,检测计算机违规外联,严防网中网、私接路由等安全隐患。
终端管理:
终端计算机网络、设备接口和系统安全配置整体管控解决方案,从终端安全威胁源口到上应用操作全方位加固,根本上解决终端信息安全管理的难题,保障终端计算机整体安全性。
这样组合就是美国黑客来了,也得哭着回去。
F. 想 学数 据安全法,哪里靠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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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出台的《数据安全法》是我国第一部有关数据安全的专门法律。与业已施行的《网络安全法》不同,《数据安全法》更强调数据本身的安全。而较之尚未出台的《个人信息保护法》,《数据安全法》主要关注数据宏观层面(而非个人层面)的安全。
生效之后,《数据安全法》将与《网络安全法》以及正在立法进程中的《个人信息保护法》一起,全面构筑中国信息及数据安全领域的法律框架。
其中,数据分级分类、加强核心数据治理、“数字鸿沟”、加强对向境外司法或执法机构提供存储于中国境内数据的监管、相应处罚力度的增加都是值得关注的要点与亮点。
撰文 | 吴昕、吕海洋
6月10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数据安全法》(以下简称《数据安全法》)经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九次会议表决通过,这是我国第一部有关数据安全的专门法律。自2020年6月28日以来,《数据安全法》已经历三次审议与修改,确定将于2021年9月1日正式施行(法案原文见参考链接)。
随着数字经济的快速发展,全球进入数据爆炸时代,数据在社会发展、民众生活中扮演起了越来越重要的角色。与此同时,持续爆出的数据安全事件一直令各国政府和民众堪忧。
2018年4月,扎克伯格因Facebook泄漏8700万人数据,并将其用于美国总统大选,出席美国参众两院听证会;就在本周四,刚刚传出欧盟隐私监管机构因亚马逊违规收集和使用个人数据,而决议对亚马逊进行4.25亿美元处罚的消息。
数据安全与合规、经济与技术发展之间的博弈与冲突日益被置于媒体与舆论的风头浪尖。世界各国政府也相继出台数据保护法律法规。
欧盟于2016年审议通过《通用数据保护条例》(General Data Protection Regulation,GDPR),并于2018年正式实施的数据安全法律。以“属人”“属地”“保护性管辖”和“国际公法”等多个管辖原则相结合,被认为是最严格的数据保护法令。美国也在2018年出台《澄清域外合法使用数据法》。
2016年11月,我国立法机构审议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并于次年6月正式施行。随着数字经济的蓬勃发展正成为我国在国际环境中的核心竞争力,2020年,我国先后发布了《关于构建更加完善的要素市场化配置体制机制的意见》《关于新时代加快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意见》等相关文件,明确将数据列为土地、劳动力、资本、技术之后的第五大生产要素并强调要加快数据要素市场的培育。提出加快数据要素市场培育,加强数据资源整合和安全保护。
《网络安全法》强调网络系统的安全,《数据安全法》强调数据本身的安全,而较之尚未出台的《个人信息保护法》,《数据安全法》主要关注数据宏观层面(而非个人层面)的安全。生效之后,本法也将与《网络安全法》以及正在立法进程中的《个人信息保护法》一起,全面构筑中国信息及数据安全领域的法律框架。
一 解读法规要点、亮点
“为了规范数据处理活动,保障数据安全,促进数据开发利用,保护个人、组织的合法权益,维护国家主权、安全和发展利益,制定本法。”《数据安全法》总则第一条开宗明义,表明立法目的。
本法共七章五十五条,主要内容包括数据安全与发展、数据安全制度、数据安全保护义务、政务数据安全与开放、法律责任等。
1、总则部分区分了“数据”和“信息”的概念,规定《数据安全法》所称数据,是指任何以电子或者非电子形式对信息的记录。
接着,新法规定了数据安全与发展的支持措施,以及促进以数据为关键要素的数字经济发展,其中包括:实施大数据战略,制定数字经济发展规划;培育数据交易市场等。
2、为有效应对境内外数据安全风险,法律要求建立数据安全制度。这一章也构成了本法的一大亮点。
首先,包括建立数据分级分类管理制度,确定重要数据保护目录。做好数据安全需要做很多事情,需要针对数据的收集、存储、使用、加工、传输、提供、公开等各个环节进行数据安全风险的监测、评估和防护等,也需要用到权限管控、数据脱敏、数据加密、审计溯源等多种技术手段。
只有做好了数据分类分级工作,才能做好的后续的数据安全建设。国家将建立数据分类分级保护制度不仅是数据安全治理的第一步,也是瞄准了当前数据安全治理的痛点和难点。
《数据安全法》特别强调,“关系国家安全、国民经济命脉、重要民生、重大公共利益等数据属于国家核心数据,实行更加严格的管理制度。”对“重要数据”实施重点保护。
例如,对违反国家核心数据管理制度,危害国家主权、安全和发展利益的,由有关主管部门处二百万元以上一千万元以下罚款,并根据情况责令暂停相关业务、停业整顿、吊销相关业务许可证或者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其次,数字鸿沟问题。近年来,随着公共服务数字化,老年人、残疾人在运用智能技术方面的问题逐渐浮现。在草案基础上,《数据安全法》在“数据安全与发展”一章新增条款关注老年人、残疾人“数字鸿沟”问题:
“国家支持开发利用数据提升公共服务的智能化水平。提供智能化公共服务,应当充分考虑老年人、残疾人的需求,避免对老年人、残疾人的日常生活造成障碍。”
3、加强对向境外司法或执法机构提供存储于中国境内的数据的监管。这一点对于企业来说,尤为重要。
例如,第三十六条规定,“非经中华人民共和国主管机关批准,境内的组织、个人不得向外国司法或者执法机构提供存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数据。”
新法案扩大了向境外提供数据的监管适用情形。即只要中国境外的司法或者执法机构要求提供存储于中国境内的数据,均适用本条的规定,有助于更好地封堵境外机构的“长臂管辖”。
4、政务数据在数字化转型中起着重要作用(例如农业),本法也就政务数据开发利用作出明确指示。
比如,要求省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将数字经济发展纳入本级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加强数据开放共享的安全保障措施,建立统一规范、互联互通、安全可控的机制,利用数据安全运营,提升数据服务对经济社会稳定发展的效果。
5、相比《网络安全法》,本法规定了更为广泛的域外司法管辖范围(“属地”加“保护性管辖”的管辖原则,符合数字时代数据发展的客观情况),并将更为多样的数据种类和数据活动纳入其管辖范围内。
对组织和个人规定了一系列开展数据活动时需遵守的义务。较之草案,违反义务的处罚力度也提升了。法律后果,包括责令改正、警告、没收违法所得、取缔以及吊销业务许可证或营业执照等在内的处罚,且或将同时承担其他适用的刑事、行政及民事责任。
例如,本法新增第四十六条“违反本法第三十一条规定,向境外提供重要数据的,由有关主管部门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可以并处十万元以上一百万元以下罚款,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可以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一百万元以上一千万元以下罚款,并可以责令暂停相关业务、停业整顿、吊销相关业务许可证或者吊销营业执照,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十万元以上一百万元以下罚款。”
二 解读法规对行业的影响
大数据和人工智能产业的快速发展,促使数据产业持续野蛮生长,然而由于市场发展速度快于法律。一直以来,数据采集、存储、管理、加工、应用和流通等环节都处在无法可依的无序发展状态。
《数据安全法》的推出,为国内的数据应用行业和整个市场提供了新的行为准则,也设立了行业的准入门槛,从法律角度促进了数据应用和交易规范化,也加强了全社会对数据安全防护的重视。
数据应用规范化。《数据安全法》为数据产业、数字经济划定了数据应用的边界。在数据收集、管理、应用方面,做到合规、合法将成为企业运营数据业务的新门槛。
规范数据应用,既约束了数据的非法采集和滥用,又保护了数据提供方和普通民众的信息,让数据真正成为数字经济发展的血液。以数据开放、数据保护、数据流动等为基础的数据规则或将构建并逐步完善,不断促进数字经济发展。
例如,数据分级制度有利于让数据公司放开手脚,明确“红线”。政府有关部门从源头上明确哪些数据属于重点保护,绝对不可触及;而其它数据可以有条件或者免费向公众开放。
数据交易规范化。数据资产化是近年来行业中的热点话题,随着数据的应用水平逐步提高,数据市场化交易、流通需求迅速扩大。然而,数据市场在交易过程缺乏相关的法律法规管理,交易机制不完善,中介服务商不规范,直接导致了市场中存在大量损害消费者及企业利益的违规、违法交易。同时,现存于市场中的数据中介服务机构在实际运营中也存在很大的法律风险。
目前,国内存在各种地方数据交易中心,例如贵阳数据交易中心、上海大数据交易中心等数据交易平台,在各地之间的数据交易呈现地域化特点。《数据安全法》将数据中介服务商纳入规范范畴,提出规范数据交易,并制定了中介服务商的问责制度,解决了长期以来,我国数据交易市场缺乏具体的管理制度的局面。
安全防护常态化。数字经济加速各行各业发展的同时,也带来了相应的数据安全问题。在过去的十年中,针对数据的安全事件不胜枚举,造成的损失小到工程停产、设备损坏,大到核设施停摆、国家能源运输瘫痪。《数据安全法》的出台,使数据安全保护有法可依,对威胁数据安全的不法分子起到了约束作用。
与此同时,《数据安全法》明确了企业在保护数据安全方面的责任,对企业的数据安全建设提出了要求。企业数据安全防护将逐步常态化,企业在整个企业的数字化安全防护方面的投入也将有所扩大,这也从一定程度上加速了国内数字化安全防护产业的整体发展。
三 行业未来与疑点
新法案通过后,在中国陷于数据安全问题的特斯拉即在微博表态称:“数据隐私安全,关乎着每一个消费者。特斯拉将严格遵守《数据安全法》,保护消费者数据相关权益。努力促进行业和数字经济健康蓬勃发展。”
力推数字化转型的各大券商是数据安全产业的重点用户。《数据安全法》通过后,券商在数据安全治理、数据系统的流程体系建设及基础数据服务等多方面,即已做好相应的调整。有分析指出,目前,券商需要关注数据来源的合规性、合法性,新法规会让数据流程和商业变现变得更加规范,券商需要进一步专注数据应用,提升业务变现能力。
据南财全媒体报道,《数据安全法》落地后,各地会依据自身特点出台相应的具体条例与措施,目前,北京、上海、深圳、天津、贵州、安徽等地已启动数据立法,江苏也将公共数据管理办法列入省政府2021年立法工作计划。
隐私保护、数据确权、数据交易、数据垄断等议题未来将成为各地数据立法关注的焦点。不过,从抽象的法律文字到具体生动的案例,期间仍需跨越较大的鸿沟。
草案讨论期间,就有学者指出一些问题。例如,现在的大企业没有几个不涉及大规模的数据活动,将企业的数据活动完全置于政府的行政终局决定之下,显然不利于改善营商环境,应当把“安全审查决定为最终决定”的规定删去。
排除司法审查也违背法治政府的一般原则,如何正当化?
不过,正式通过的法律第二十四条并未予以采纳。“国家建立数据安全审查制度,对影响或者可能影响国家安全的数据处理活动进行国家安全审查。依法作出的安全审查决定为最终决定。
G. 网络安全三法一条例是指什么
“三法一条例”是指《网络安全法》、《数据安全法》、《个人信息保护法》、《关键信息基础设施安全保护条例》。
“三法一条例”是保障网络安全、数据安全、关键信息基础设施安全、个人信息安全的“强心剂”和“定心丸”,为做好新时代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工作、扎实推进网络强国建设、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提供了强有力的法治保障。
H. 【安华金和】数据安 全法 重要 概念和术语解读
数据处理:包括数据的收集、存储、使用、加工、 传输、提供、公开等。数据安全:是指通过采取必要措施,确保数据处于有效保护和合法利用的状态,以及保障持续安全状态的能力。《网络安全法》网络数据:通过网络收集、存储、传输、处理和产生的各种电子数据。管理制度:重要数据的处理者应当明确数据安全负责人和管理机构,落实数据安全保护责任。
I. 网络安全法 为什么不是信息安全法
网络安全法现有七章79条,内容涵盖了网络空间主权、关键信息个人信息保护规则、关键信息基础设施重要数据跨境传输的规则等。另外,它确立了保障网络的设备设施安全,网络运行安全、网络数据安全,以及网络信息安全等各方面的基本制度。
就是说网络安全法涉及面广阔,也涵盖了信息安全方面。供参考。
J. 新的网络安全法与以前的安全法相比,有哪些不同
你好硬件辨识,《网络安全法》出台的重大意义,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服务于国家网络安全战略和网络强国建设
二、助力网络空间治理,护航“互联网+”
三、构建我国首部网络空间管辖基本法
四、提供维护国家网络主权的法律依据
五、在网络空间领域贯彻落实依法治国精神
六、成为网络参与者普遍遵守的法律准则和依据
整体来看,《网络安全法》的出台,顺应了网络空间安全化、法制化的发展趋势,不仅对国内网络空间治理有重要的作用,同时也是国际社会应对网络安全威胁的重要组成部分,更是中国在迈向网络强国道路上至关重要的阶段性成果,它意味着建设网络强国、维护和保障我国国家网络安全的战略任务正在转化为一种可执行、可操作的制度性安排。尽管《网络安全法》只是网络空间安全法律体系的一个组成部分,但它是重要的起点,是依法治国精神的具体体现,是网络空间法制化的里程碑,标志着我国网络空间领域的发展和现代化治理迈出了坚实的一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