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如何对互联网药品经营进行有效监管
互联网药品经营发展阶段
一是明确禁止网售药品阶段。1999年12月,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出台《处方药与非处方药流通管理暂行规定》,其中第14条明确规定:处方药、非处方药暂不允许采用网上销售方式。
二是试点阶段。2000年6月,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出台《药品电子商务试点监督管理办法》,北京、上海、广东和福建四地为网上销售非处方药试点进行探索。
三是部分放开阶段。2004年7月,国家食药总局出台《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管理办法》(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第9号令),规定了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对于从事药品信息服务的单位前置审批的程序、要求及监管措施。2005年9月,《互联网药品交易服务审批暂行规定》(国食药监市[2005]480号)发布,条件性地允许取得《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资格证书》的连锁药店进行互联网药品交易,规定药品只能由网上药店自行配送,同时严禁向个人销售处方药,并严禁医疗机构上网销售药品。
若意见稿最终通过并施行,《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管理办法》(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局令第9号)、《互联网药品交易服务审批暂行规定》(国食药监市[2005]480号)将同时废止。
互联网药品监管建议
(一)健全相关法律制度
通过立法对互联网药品经营主体提出更高药事服务标准,对提交虚假申请资料、无证经营、发布违法药品信息以及经营假劣药品的行为人追究法律责任。
(二)加大互联网药品监管力度
提高市场准入门槛,严格审核网上药店和平台经营者资质,规范销售行为,包括经营品种、信息发布、药事服务、物流配送、投诉举报、质量回溯等。
(三)从政府监管转向社会共治
规范互联网药品市场,政府集中精力做好监督执法,行业协会则可承接政府标准制定、认证认可等职能,引导企业自律。使得市场机制、行业自律与政府监管良性互动,使其从政府单一监管向社会多元共治转变。
(四)加强平台建设
通过平台建设达到监管和化解网络购药风险的目的。一是为消费者建立统一权威的互联网药品信息搜索平台。二是合理规划药品流通市场,试点建立不同模式的大型互联网药品经营平台。三是监管部门利用互联网药品信息和交易监测平台,在全国范围开展风险监测,防范并化解系统性风险。
㈡ 全国互联网医院已超过1100家,互联网医院对患者来说存在哪些利弊
日前,国家卫生健康委规划司司长毛群安表示,据不完全统计,二级以上医院有7700多家,建立了预约诊治体系,并提供服务。全国已超1100多家互联网医院。
它也适用于患有轻度疾病且无需开药的人,或者已经在线下医院进行首次诊断并已收到处方并且仅需要跟进以开药或仅购买药品的人。
结论:
总的来说,互联网医院还是存在着利和弊,但目前来看是利大于弊,只要解决弊端那就很完美了。
㈢ 安徽将建互联网医疗服务省级监管平台,该平台会给当地居民带来哪些便利
安徽省卫生健康委印发了《安徽省互联网诊疗监管实施办法(试行)》(皖卫发〔2022〕11号,以下简称《实施办法》)。其中明确,省卫生健康委建立安徽省互联网医疗服务监管平台(以下简称“省级监管平台”),对开展互联网诊疗活动的医疗机构(以下简称“医疗机构”)进行监管。
安徽将建互联网医疗服务省级监管平台,那么,该平台会给当地居民带来哪些便利?让我们带着这个问题往下看吧!
《实施办法》规定,医疗机构应该主动、及时地上传和更新医务人员的个人信息和执业信息,包括但不限于身份证号码、照片、相关资质、执业地点、执业机构、执业范围、临床工作年限等必要信息,由省一级监管平台统一保管、调度,做到信息透明,以供互联网就医人员查询和监督。
省互联网诊疗质量控制中心及各级卫生健康主管部门结合群众反馈,对互联网诊疗情况进行整体分析,并及时反馈给各级医疗机构,对发现的问题应及时予以整改,整改后及时更新信息、报备情况。
㈣ 传统医院向“互联网大厂”转型,是大势所趋吗会出现哪些利弊
全国有1100多家医院在互联网上。
因为这样做的好处是人们可以更方便、更快地看医生,并节省更多的时间。这是人们看医生的另一种方式。例如,如果一名孕妇在互联网医院咨询医生,她会在互联网医院询问怀孕期间的各种不适,这恰巧是一段隔离和隔离的时期。此时,她不能去医院进行定期检查,只能在互联网上检查她的病情。所以我认为这是互联网医院的好处。它更方便快捷,节省了时间成本。
经过多点实践,医生的个人品牌在社会资本的影响下得到了扩展。也许他将来会直接成为一名医生或专家。公立医院将受到影响,其影响力将逐渐减弱,中国有1100多家互联网医院。缺点是是否所有的互联网医院都合格;如果里面的医生都是专业医生,那还是值得研究的;国家监管这些互联网医院的方式尚未调查。
㈤ 安徽将建互联网医疗服务省级监管平台,该平台能给当地居民带来哪些帮助
近日,安徽省印发了相关文件,明确将建立安徽省互联网医疗服务监管平台,为了进一步规范互联网诊疗活动,加强全省互联网诊疗监管体系建设,所以制定了《安徽省互联网诊疗监管实施办法(试行)》。有了该平台可以更好的将医务人员的信息上传到监管平台,有了这些必要的信息并及时更新和完善,可以更好的管理,也方便查询。下面我们来看一看该平台能给当地居民带来哪些帮助。
居民可以更好的享受到互联网医院的服务效率。
该平台开展了视频图文问诊,智能预问诊,在线处方等功能,患者可以更好的享受这些服务,可以领取电子健康卡,对于他们的就诊会更加的方便,不用了完全跑到医院来就诊,在家也可以享受三甲医院的就诊服务,给居民带来了很大的便利。
㈥ 网络医托是如何引诱患者上当受骗的
想看病却不知道哪家医院好,去网上搜索咨询,遇到热情的线上医护人员,不仅嘘寒问暖,还积极推荐专业医院,协助挂号就医。你以为遇到了热心人,却不知掉入了网络医托精心布置的陷阱。
调查发现,近来,一些网络医托潜滋暗长,有些甚至“升级”为集团化运作,让患者陷入就医骗局。
假扮护士引诱患者,花一万元做了没必要的手术
“网络医托通常让患者加微信私下聊天忽悠,或者通过一些社交平台招揽患者,这类方式非常隐蔽,增加了调查取证难度。”四川省卫生计生委综合监督处副处长邓晓玲说。
一位业内人士表示,“工商部门管注册,卫生部门管医院,实际上对网络医托缺乏有效的监管主体和手段。”目前我国还没有明确的惩罚网络医托的法律,亟待出台相关法规,让基层有法可依。同时,卫生、公安等多个部门也需加强联动,合力打击网络医托和与其有利益关联的医院。
湖南省卫计委医政处相关负责人认为,随着信息化技术发展,特别是“互联网+医疗”兴起后,一些真假难辨的信息涌现,百姓难以识别。“应对网络医托各个环节加强监管,加大打击力度。要对与医托有利益关联的医院严肃追责,提高他们的违法成本。”
湖南金州律师事务所律师袁小露建议,网络医托破坏了正常的医疗秩序,可以依照治安管理处罚法进行治安处罚。如果构成诈骗,应当追究网络医托的刑事责任。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刘俊海等提示,网络信息鱼龙混杂,患者在网上问诊需要保持清醒理性的态度,尤其是不要轻易相信网上的各种推荐,有病及时到正规医院就诊。
来源:新华网
㈦ 智慧医院建设进程加快!国家卫计委完善预约诊疗制度
【导读】随着社会的发展,越来越多的医院都在加强智慧医院建设,这不仅能够帮助大众更快就医,也能更好的完善预约诊疗制度,减少医院不必要的人员,推进了线上线下一体化的医疗服务新模式,这也是国家卫计委提出的新主张。
加快建立完善预约诊疗制度:
1、二级以上医院应当普遍建立预约诊疗制度,提供门诊分时段预约、住院预约和择期手术预约,其中分时段预约精确到30分钟。开展日间手术的医院应当提供日间手术预约。
2、三级医院还应当提供检查检验集中预约、门诊治疗预约服务。各医院要不断优化预约诊疗流程,避免门诊二次预约导致重复排队的情况,缩短预约后在医院等候时间。加强门诊号源管理,推广实名制预约,推进技术升级避免出现“网络倒号”情况。有条件的医疗机构应当探索提供停取车等延伸服务的预约。
3、鼓励二级以上医院建立门诊和住院患者服务中心,整合患者服务各项功能,为患者提供一站式的预约、分诊、结算、随访等服务,并逐步建立线上患者服务中心。
创新建设完善智慧医院系统:
总结医院信息化建设实践,建立医疗、服务、管理“三位一体”的智慧医院系统,进一步发挥信息技术在现代医院建设管理中的重要作用,不断提高医院治理现代化水平,形成线上线下一体化的现代医院服务与管理模式,为患者提供更高质量、更高效率、更加安全、更加体贴的医疗服务。
1、以“智慧服务”建设为抓手,进一步提升患者就医体验。针对患者的实际就医需求,推动信息技术与医疗服务深度融合,为患者提供覆盖诊前、诊中、诊后的全流程、个性化、智能化服务。
2、以“电子病历”为核心,进一步夯实智慧医疗的信息化基础。进一步推进以电子病历为核心的医院信息化建设,全面提升临床诊疗工作的智慧化程度。
3、以“智慧管理”建设为手段,进一步提升医院管理精细化水平。利用互联网、物联网等信息技术,实现医院内部信息系统的互联互通、实时监管。建立诊疗信息数据库,为医疗质量控制、医疗技术管理、诊疗行为规范、合理用药评估、服务流程优化、服务效率提升、医疗资源管理等提供大数据支持。
大力推动互联网诊疗与互联网医院发展:
加快建立互联网医疗服务监管平台,优先建设具备监管和服务功能的平台,并依法依规加快对互联网诊疗和互联网医院的准入,推动互联网诊疗服务和互联网医院健康、快速、高质量发展。要进一步完善远程医疗制度建设,提高远程医疗服务利用率,推动远程医疗服务常态化,充分发挥远程医疗服务在下沉医疗资源、方便群众就近就医方面的积极作用。
各医院要进一步建设完善医院互联网平台,发挥互联网诊疗和互联网医院高效、便捷、个性化等优势,打通线上线下服务,在线开展部分常见病、慢性病复诊,积极联合社会力量开展药品配送等服务,不断丰富线上服务内涵,满足人民群众就医需求,缓解线下诊疗压力,为疫情防控和改善人民群众就医体验创造有利条件。
工作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
2、坚守安全底线。
3、做好总结宣传。
新冠肺炎疫情期间,智慧医院和互联网医院建设、预约诊疗等改善医疗服务成果,在应对疫情、满足人民群众就医需求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为持续巩固疫情防控成果和改善医疗服务,加快推进线上线下一体化的医疗服务新模式,不断增强人民群众就医获得感,现就进一步建立完善预约诊疗制度,加强智慧医院建设等。
㈧ 目前全国建成互联网医院已超过1100家,这有何利弊
一、全国互联网医院已经超过1100家,这其中的利是人们能够更加方便快捷的看病,更加节省时间,对于人们来说是增加了一种看病的选择方式。
互联网医院想要更好的发展起来,还是需要很多方面的改进,例如医生执照公布,企业资质公布。当然目前互联网医院还不是很成熟,大多数情况下都只是在与病人了解病情、沟通的状态。在治疗上面还需要花费一定时间去解决,未来有可能我们能在家就看病治疗。
㈨ 互联网医疗再成风口 各路资本争掘“用户价值”
近年来,政府出台了一系列支持互联网医疗政策措施。不过,如何发展,整个行业尚处于摸着石头过河的阶段。
据了解,浙江省互联网医院平台患者端入口目前设在支付宝。用户打开支付宝APP,搜索“浙江省互联网医院平台”即可进入该平台。该平台为浙江省居民提供在线咨询、慢病网上复诊、家庭医师网上签约等各项互联网医院服务。
互联网医疗进入新时期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互联网+医疗 健康 ”发展的意见》要求,国家卫生 健康 委员会和国家中医药管理局2018年9月份发布了《互联网诊疗管理办法(试行)》、《互联网医院管理办法(试行)》、《远程医疗服务管理规范(试行)》等三个文件。
去年密集的新政策给予互联网医院合法身份,标志着互联网医院进入新的时期。在业内人士看来,这也意味着互联网医疗进入规范发展和严监管时期。
值得一提的是,《互联网诊疗管理办法(试行)》、《互联网医院管理办法(试行)》规定,国家对互联网诊疗活动、互联网医院实行准入管理。为保证互联网医疗服务新业态的医疗质量和安全底线,实施互联网诊疗、互联网医院准入前,要求省级卫生 健康 行政部门必须建立全省的统一监管平台;所有医疗机构开展互联网诊疗活动必须全程留痕、可追溯,并向监管部门开放数据接口。
据阿里 健康 介绍,浙江省首创了服务+监管为一体的互联网医院平台:作为纯公益性服务平台,该平台以用户 健康 为中心,通过支付宝等入口,为浙江省居民提供在线咨询、慢病网上复诊、家庭医师网上签约等各项互联网医院服务。作为监管平台,平台除了为入驻医疗机构提供“云诊室” “云医院”空间的同时,通过数据接入对所有提供互联网诊疗服务的医疗机构进行实时监管。
据了解,监管的内容包括网上医疗机构及诊疗科目监管;医生、护士、药师资质监管;处方监管;诊疗内容监管;服务质量监管。
除了浙江省外,多地已经加码互联网+医疗 健康 。
例如,1月22日,《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促进“互联网+医疗 健康 ”发展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发布。《意见》提出:2020年,陕西省支持互联网医疗 健康 发展的政策体系将基本建立,基础设施支撑体系将逐步完善,医疗 健康 信息在政府、医疗卫生机构、居民之间将实现共享应用,医疗 健康 服务业全面发展,医疗 健康 服务供给更加优化可及、智慧精准,医患关系更加和谐,“互联网+医疗 健康 ”成为 社会 服务创新发展的重要驱动力。
各路资本谁能掘得真金
在互联网医疗规范发展的大背景下,各路资本纷纷加码。
互联网医疗头部企业平安好医生在香港联交所主板挂牌交易,打响互联网医疗上市第一枪。紧接着,微医集团宣布完成5亿美元的Pre-IPO轮融资,估值高达55亿美元。
凯度咨询发布的报告显示,截至2016年,全国建成的互联网医院25家,截至2017年,全国建成的互联网医院升至48家,截至2018年11月份,全国建成的互联网医院119家。
阿里 健康 发布的2018年中期报告数据显示,公司各业务线爆发式增长。其中医药自营业务收入16.01亿元,同比增速100.2%,医药电商平台业务2.25亿元,同比增速234.6%,消费医疗业务约0.3亿元,同比增速125.1%,追溯业务0.19亿元,同比增速100.5%,其他创新业务398.8万元。其他创新业务收入主要来源公司在互联网医疗和智慧医疗领域的 探索 收费模式,通过售卖家庭医生服务卡、收取付费问诊或分答服务的部分佣金等。
尚未放开的市场
在互联网+医疗 健康 板块,除了互联网诊疗外,包括医药和医保两个部分。其中医药部分涉及到一个巨大的市场则是医药电商业务。
不过,也有业内人士表示,网售处方药方式也面临着诸多挑战,譬如处方外流涉及到医院和医生的利益,政策执行需要看政府未来的推动力度。此外,安全监管的问题可能会导致政府态度更加审慎。
㈩ 如何彻底打击“网络医托”
从“网络医托”的行骗过程看,其编织的谎言、设计的行骗程序十分缜密,即便一些有防骗常识的人,也可能被其“忽悠”,更别说那些缺乏警惕、一心想为患者治病的患者家属了。然而,“网络医托”的骗术并非无懈可击,其终归不是为患者治病的最终实施者,最终还要将招揽的“生意”转手给相关医院,最终由相关医院实施治疗。当然,转手给相关医院并不是无偿的,而是有利益牵扯在里面。以前面所述“网络医托”公司为例,其每介绍一个病人前去“合作”医院就诊,会从中获取一千元提成。可见,“网络医托”的“七寸”就在某些医院和其之间的利益链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