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网络犯罪的案例有哪些
1.江苏徐州“神马”网络盗窃案
2014年3月19日,江苏徐州警方联合腾讯雷霆行动成功捣毁了一个以“下订单”为名,通过向多个网店店主的手机植入木马、拦截网银短信进行网络盗窃的犯罪团伙,在14省抓获涉案犯罪嫌疑人37名,瓦解了一个完整的“写马—免杀—种马—洗钱—分赃”黑产犯罪链条。该案受害人达261名,涉案金额2000余万元。
2.广州“1101-黑客”银行卡盗窃案
2014年5月,广州警方成功破获了一起利用黑客技术、对银行卡实施盗窃的特大案件,抓获犯罪嫌疑人11名。经调查,该团伙通过网络入侵的手段盗取多个网站的数据库,并将得到的数据在其他网站上尝试登录,经过大量冲撞比对后非法获得公民个人信息和银行卡资料数百万条,最后通过出售信息、网上盗窃等犯罪方式,非法获利1400余万元。
3.浙江湖州“5·15”诈骗短信案
2014年5月,浙江湖州警方摧毁了一个群发诈骗短信的犯罪团伙,抓获犯罪嫌疑人18名。经调查,自2012年以来,该团伙由组织者联系诈骗上家人员接收群发诈骗短信业务,再用电话、网络等渠道将任务派单给下家,由下家通过群发器、sim卡和电脑等设备,累计群发中奖等网络诈骗短信上亿条,非法获利300余万元。
4.重庆短信拦截木马盗窃案
2014年5月27日,重庆警方破获了一起利用短信拦截木马实施网络盗窃、并将赃款通过电商平台以购物、充话费、购买彩票等方式套现的案件,抓捕犯罪嫌疑人3名,两名主犯为应届大学生。经调查,嫌疑人将短信拦截木马伪造成婚恋网站的交友短信,通过感染受害人手机截取网银验证码,再修改其网络支付应用的密码,最后用受害人的银行卡去电商平台“套现”。
5.江苏扬州“3·18”钓鱼盗号案
2014年5月30日,江苏扬州警方成功捣毁了一个通过租用韩国服务器架设钓鱼网站、盗取受害者网络聊天账号及密码的盗号团伙,在广东和广西抓获犯罪嫌疑人6名。经调查,2014年1月至5月期间,该团伙向下游的网络诈骗犯罪分子出售非法盗取的180935组网络聊天账号及密码,获利157万余元。
6.北京“2·28”钓鱼盗刷信用卡案
2014年6月,北京警方成功摧毁了一个利用钓鱼网站盗取用户信用卡资料、并通过盗刷牟利的犯罪团伙,抓获盗号人员、机票代理、诈骗人员等嫌疑人31人,涉及盗刷案件520余起。经调查,该团伙通过某网站平台发布虚假信息,诱骗网民登录钓鱼网站,非法盗取网民的个人信息及信用卡资料;再与机票代理勾结,通过网上快捷支付的方式购买机票并出售。该犯罪团伙已形成了一个完整的盗取公民个人信息、盗刷信用卡的黑色产业链条,涉案金额达300余万元。
7.山东济南“1·15”航空旅客信息泄露案
2014年6月,山东济南警方成功摧毁了一个利用航空旅客信息进行诈骗的犯罪团伙,抓获犯罪嫌疑人13名,查清了某航空公司订票信息泄露源头,堵塞了安全漏洞。经调查,该犯罪团伙通过盗取旅客个人信息、倒卖信息、实施诈骗、取款分赃等犯罪环节,诈骗旅客30余人,涉案金额达70余万元。
㈡ 滴滴违反《网络安全法》被罚80.26亿,收集的数据到底去哪了
掌握详细的个人出行信息后,滴滴出行似乎已经有能力对一个人的行为习惯进行“大数据分析”,这对个人来说构成了潜在信息风险,其中最广为人知的就是“大数据杀熟”:同样的商品或服务,老客户看到的价格反而比新客户要贵出许多。
目前隐私保护技术还相对不够完善,因此网络上的个人隐私很难得到很好地保护,就像大家平时使用的社交软件,微信、QQ、微博等,都无时无刻在监控着大家的一举一动,包括你的朋友、家人以及出行、购物等各项信息都会被收集并利用。其中最直观的体现就是你淘宝经常浏览过的物品,在推荐好物当中会发现大部分是同类型的商品,这就已经说明淘宝通过相关数据,分析出你近段时间的喜好,继而不断为你推荐,刺激消费。
㈢ 数据安全有哪些案例
我国《网络安全法》将正式生效实施,对网络运营者数据安全管理提出了系统且严格的法律要求。近日,上海社会科学院互联网研究中心发布大数据安全风险与对策研究报告,遴选了近年来国内外典型数据安全事件,系统分析了大数据安全风险产生的类型和诱因,并分别从提升国家大数据生态治理水平(政府)和加强企业大数据安全能力(企业)两个层面提出推动我国大数据安全发展的对策建议。
大数据时代,数据成为推动经济社会创新发展的关键生产要素,基于数据的开放与开发推动了跨组织、跨行业、跨地域的协助与创新,催生出各类全新的产业形态和商业模式,全面激活了人类的创造力和生产力。
然而,大数据在为组织创造价值的同时,也面临着严峻的安全风险。一方面,数据经济发展特性使得数据在不同主体间的流通和加工成为不可避免的趋势,由此也打破了数据安全管理边界,弱化了管理主体风险控制能力;另一方面,随着数据资源商业价值的凸显,针对数据的攻击、窃取、滥用、劫持等活动持续泛滥,并呈现出产业化、高科技化和跨国化等特性,对国家的数据生态治理水平和组织的数据安全管理能力提出全新挑战。在内外双重压力下,大数据安全重大事件频发,已经成为全社会关注的重大安全议题。
综合近年来国内外重大数据安全事件发现,大数据安全事件正在呈现以下特点:(1)风险成因复杂交织,既有外部攻击,也有内部泄露,既有技术漏洞,也有管理缺陷;既有新技术新模式触发的新风险,也有传统安全问题的持续触发。(2)威胁范围全域覆盖,大数据安全威胁渗透在数据生产、流通和消费等大数据产业链的各个环节,包括数据源的提供者、大数据加工平台提供者、大数据分析服务提供者等各类主体都是威胁源;(3)事件影响重大深远。数据云端化存储导致数据风险呈现集聚和极化效应,一旦发生数据泄露等其影响都将超越技术范畴和组织边界,对经济、政治和社会等领域产生影响,包括产生重大财产损失、威胁生命安全和改变政治进程。
随着数据经济时代的来临,全面提升网络空间数据资源的安全是国家经济社会发展的核心任务,如同环境生态的治理,数据生态治理面临一场艰巨的战役,这场战役的成败将决定新时期公民的权利、企业的利益、社会的信任,也将决定数据经济的发展乃至国家的命运和前途。为此,我们建议重点从政府和企业两个维度入手,全面提升我国大数据安全
从政府角度,报告建议持续提升数据保护立法水平,构筑网络空间信任基石;加强网络安全执法能力,开展网络黑产长效治理;加强重点领域安全治理,维护国家数据经济生态;规范发展数据流通市场,引导合法数据交易需求;科学开展跨境数据监管,切实保障国家数据主权。
从企业角度,报告建议网络运营者需要规范数据开发利用规则,明确数据权属关系,重点加强个人数据和重点数据的安全管理,针对采集、存储、传输、处理、交换和销毁等各个环节开展全生命周期的保护,从制度流程、人员能力、组织建设和技术工具等方面加强数据安全能力建设。
附十大典型事件(时间顺序):
1. 全球范围遭受勒索软件攻击
关键词:网络武器泄漏,勒索软件,数据加密,比特币
2017年5月12日,全球范围爆发针对Windows操作系统的勒索软件(WannaCry)感染事件。该勒索软件利用此前美国国家安全局网络武器库泄露的WindowsSMB服务漏洞进行攻击,受攻击文件被加密,用户需支付比特币才能取回文件,否则赎金翻倍或是文件被彻底删除。全球100多个国家数十万用户中招,国内的企业、学校、医疗、电力、能源、银行、交通等多个行业均遭受不同程度的影响。
安全漏洞的发掘和利用已经形成了大规模的全球性黑色产业链。美国政府网络武器库的泄漏更是加剧了黑客利用众多未知零日漏洞发起攻击的威胁。2017年3月,微软就已经发布此次黑客攻击所利用的漏洞的修复补丁,但全球有太多用户没有及时修复更新,再加上众多教育系统、医院等还在使用微软早已停止安全更新的Windows XP系统,网络安全意识的缺乏击溃了网络安全的第一道防线。
类似事件:2016年11月旧金山市政地铁系统感染勒索软件,自动售票机被迫关闭,旅客被允许在周六免费乘坐轻轨。
2.京东内部员工涉嫌窃取50亿条用户数据
关键词:企业内鬼,数据贩卖,数据内部权限
2017年3月,京东与腾讯的安全团队联手协助公安部破获的一起特大窃取贩卖公民个人信息案,其主要犯罪嫌疑人乃京东内部员工。该员工2016年6月底才入职,尚处于试用期,即盗取涉及交通、物流、医疗、社交、银行等个人信息50亿条,通过各种方式在网络黑市贩卖。
为防止数据盗窃,企业每年花费巨额资金保护信息系统不受黑客攻击,然而因内部人员盗窃数据而导致损失的风险也不容小觑。地下数据交易的暴利以及企业内部管理的失序诱使企业内部人员铤而走险、监守自盗,盗取贩卖用户数据的案例屡见不鲜。管理咨询公司埃森哲等研究机构2016年发布的一项调查研究结果显示,其调查的208家企业中,69%的企业曾在过去一年内“遭公司内部人员窃取数据或试图盗取”。未采取有效的数据访问权限管理,身份认证管理、数据利用控制等措施是大多数企业数据内部人员数据盗窃的主要原因。
类似事件:2016年4月,美国儿童抚养执行办公室500万个人信息遭前员工盗窃。
3. 雅虎遭黑客攻击10亿级用户账户信息泄露
关键词:漏洞攻击,用户密码,俄罗斯黑客
2016年9月22日,全球互联网巨头雅虎证实至少5亿用户账户信息在2014年遭人窃取,内容涉及用户姓名、电子邮箱、电话号码、出生日期和部分登录密码。2016年12月14日,雅虎再次发布声明,宣布在2013年8月,未经授权的第三方盗取了超过10亿用户的账户信息。2013年和2014年这两起黑客袭击事件有着相似之处,即黑客攻破了雅虎用户账户保密算法,窃得用户密码。2017年3 月,美国检方以参与雅虎用户受到影响的网络攻击活动为由,对俄罗斯情报官员提起刑事诉讼。
雅虎信息泄露事件是有史以来规模最大的单一网站数据泄漏事件,当前,重要商业网站的海量用户数据是企业的核心资产,也是民间黑客甚至国家级攻击的重要对象,重点企业数据安全管理面临更高的要求,必须建立严格的安全能力体系,不仅需要确保对用户数据进行加密处理,对数据的访问权限进行精准控制,并为网络破坏事件、应急响应建立弹性设计方案,与监管部门建立应急沟通机制。
类似事件:2015年2月,美国第二大健康医疗保险公司Anthem公司信息系统被攻破,将近8000万客户和员工的记录遭遇泄露。
4. 顺丰内部人员泄漏用户数据
关键词:转卖内部数据权限,恶意程序
2016年8月26日,顺丰速递湖南分公司宋某被控“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在深圳南山区人民法院受审。此前,顺丰作为快递行业领头羊,出现过多次内部人员泄漏客户信息事件,作案手法包括将个人掌握的公司网站账号及密码出售他人;编写恶意程序批量下载客户信息;利用多个账号大批量查询客户信息;通过购买内部办公系统地址、账号及密码,侵入系统盗取信息;研发人员从数据库直接导出客户信息等。
顺丰发生的系列数据泄漏事件暴露出针对内部人员数据安全管理的缺陷,由于数据黑产的发展,内外勾结盗窃用户数据谋取暴利的行为正在迅速蔓延。虽然顺丰的IT系统具备事件发生后的追查能力,但是无法对员工批量下载数据的异常行为发出警告和风险预防,针对内部人员数据访问需要设置严格的数据管控,并对数据进行脱敏处理,才能有效确保企业数据的安全。
类似事件:2012年1号店内部员工与离职、外部人员内外勾结,泄露90万用户数据。
5. 徐玉玉遭电信诈骗致死
关键词:安全漏洞,拖库,个人数据,精准诈骗,黑产
2016年8月,高考生徐玉玉被电信诈骗者骗取学费9900元,发现被骗后突然心脏骤停,不幸离世。据警方调查,骗取徐玉玉学费的电信诈骗者的信息来自网上非法出售的个高考个人信息,而其源头则是黑客利用安全漏洞侵入了“山东省2016高考网上报名信息系统”网站,下载了60多万条山东省高考考生数据,高考结束后开始在网上非法出售给电信诈骗者。
近年来,针对我国公民个人信息的窃取和交易已经形成了庞大黑色产业链,遭遇泄露的个人数据推动电信诈骗、金融盗窃等一系列犯罪活动日益“精准化”、“智能化”,对社会公众的财产和人身安全构成严峻威胁。造成这一现状的直接原因在于我国企事业单位全方位收集用户数据,但企业网络安全防护水平低下和数据安全管理能力不足,使黑客和内鬼有机可乘,而个人信息泄漏后缺乏用户告知机制,加大了犯罪活动的危害性和持续性。
类似事件:2016年8月23日,山东省临沭县的大二学生宋振宁遭遇电信诈骗心脏骤停,不幸离世。
6. 希拉里遭遇“邮件门”导致竞选失败
键词:私人邮箱,公务邮件,维基解密,黑客
希拉里“邮件门”是指民主党总统竞选人希拉里·克林顿任职美国国务卿期间,在没有事先通知国务院相关部门的情况下使用私人邮箱和服务器处理公务,并且希拉里处理的未加密邮件中有上千封包含国家机密。同时,希拉里没有在离任前上交所有涉及公务的邮件记录,违反了国务院关于联邦信息记录保存的相关规定。2016年7月22日,在美国司法部宣布不指控希拉里之后,维基解密开始对外公布黑客攻破希拉里及其亲信的邮箱系统后获得的邮件,最终导致美国联邦调查局重启调查,希拉里总统竞选支持率暴跌。
作为政府要员,希拉里缺乏必要的数据安全意识,在担任美国国务卿期间私自架设服务器处理公务邮件违反联邦信息安全管理要求,触犯了美国国务院有关“使用私人邮箱收发或者存储机密信息为违法行为”的规定。私自架设的邮件服务器缺乏必要的安全保护,无法应对高水平黑客的攻击,造成重要数据遭遇泄露并被国内外政治对手充分利用,最终导致大选落败。
类似事件:2016年3月,五角大楼公布美国防部长阿什顿·卡特数百份邮件是经由私人电子邮箱发送,卡特再次承认自己存在过失,但相关邮件均不涉密。
7. 法国数据保护机构警告微软Windows10过度搜集用户数据
关键词:过度收集数据,知情同意,合规,隐私保护
2016年7月,法国数据保护监管机构CNIL向微软发出警告函,指责微软利用Windows 10系统搜集了过多的用户数据,并且在未获得用户同意的情况下跟踪了用户的浏览行为。同时,微软并没有采取令人满意的措施来保证用户数据的安全性和保密性,没有遵守欧盟“安全港”法规,因为它在未经用户允许的情况下就将用户数据保存到了用户所在国家之外的服务器上,并且在未经用户允许的情况下默认开启了很多数据追踪功能。CNIL限定微软必须在3个月内解决这些问题,否则将面临委员会的制裁。
大数据时代,各类企业都在充分挖掘用户数据价值,不可避免的导致用户数据被过度采集和开发。随着全球个人数据保护日趋严苛,企业在收集数据中必须加强法律遵从和合规管理,尤其要注重用户隐私保护,获取用户个人数据需满足“知情同意”、“数据安全性”等原则,以保证组织业务的发展不会面临数据安全合规的风险。例如欧盟2018年即将实施新的《一般数据保护条例》就规定企业违反《条例》的最高处罚额将达全球营收的4%,全面提升了企业数据保护的合规风险。
类似事件:2017年2月,乐视旗下Vizio因违规收集用户数据被罚220万美元。
8. 黑客攻击SWIFT系统盗窃孟加拉国央行8100万美元
关键词:网络攻击,系统控制权限,虚假指令数据,网络金融盗窃
2016年2月5日,孟加拉国央行被黑客攻击导致8100万美元被窃取,攻击者通过网络攻击或者其他方式获得了孟加拉国央行SWIFT系统的操作权限,攻击者进一步向纽约联邦储备银行发送虚假的SWIFT转账指令。纽约联邦储备银行总共收到35笔,总价值9.51亿美元的转账要求,其中8100万美元被成功转走盗取,成为迄今为止规模最大的网络金融盗窃案。
SWIFT是全球重要的金融支付结算系统,并以安全、可靠、高效着称。黑客成功攻击该系统,表明网络犯罪技术水平正在不断提高,客观上要求金融机构等关键性基础设施的网络安全和数据保护能力持续提升,金融系统网络安全防护必须加强政府和企业的协同联动,并开展必要的国际合作。2017年3月1日生效的美国纽约州新金融条例,要求所有金融服务机构部署网络安全计划,任命首席信息安全官,并监控商业伙伴的网络安全政策。美国纽约州的金融监管要求为全球金融业网络安全监管树立了标杆,我国的金融机构也需进一步明确自身应当履行的网络安全责任和义务,在组织架构、安全管理、安全技术等多个方面进行落实网络安全责任。
类似事件:2016年12月2日,俄罗斯央行代理账户遭黑客袭击,被盗取了20亿俄罗斯卢布。
9.海康威视安防监控设备存在漏洞被境外IP控制
关键词:物联网安全,弱口令,漏洞,远程挟持
2015年2月27日,江苏省公安厅特急通知称:江苏省各级公安机关使用的海康威视监控设备存在严安全隐患,其中部分设备被境外IP地址控制。海康威视于2月27日连夜发表声明称:江苏省互联网应急中心通过网络流量监控,发现部分海康威视设备因弱口令问题(包括使用产品初始密码和其他简单密码)被黑客攻击,导致视频数据泄露等。
以视频监控等为代表的物联网设备正成为新的网络攻击目标。物联网设备广泛存在弱口令,未修复已知漏洞、产品安全加固不足等风险,设备接入互联网后应对网络攻击能力十分薄弱,为黑客远程获取控制权限、监控实时数据并实施各类攻击提供了便利。
类似事件:2016年10月,黑客通过控制物联网设备对域名服务区发动僵尸攻击,导致美国西海岸大面积断网。
10. 国内酒店2000万入住信息遭泄露
关键词:个人隐私泄露,第三方存储,外包服务数据权限,供应链安全
2013年10月,国内安全漏洞监测平台披露,为全国4500多家酒店提供数字客房服务商的浙江慧达驿站公司,因为安全漏洞问题,使与其有合作关系的酒店的入住数据在网上泄露。数天后,一个名为“2000w开房数据”的文件出现在网上,其中包含2000万条在酒店开房的个人信息,开房数据中,开房时间介于2010年下半年至2013年上半年,包含姓名、身份证号、地址、手机等14个字段,其中涉及大量用户隐私,引起全社会广泛关注。
酒店内的Wi-Fi覆盖是随着酒店业发展而兴起的一项常规服务,很多酒店选择和第三方网络服务商合作,但在实际数据交互中存在严重的数据泄露风险。从慧达驿站事件中,一方面,涉事酒店缺乏个人信息保护的管理措施,未能制定严格的数据管理权限,使得第三方服务商可以掌握大量客户数据。另一方面,第三方服务商慧达驿站公司网络安全加密等级低,在密码验证过程中未对传输数据加密,存在严重的系统设计缺陷。
㈣ 网络信息安全事件的案例有哪些
2013年国内外网络安全典型事例
【案例1-1】美国网络间谍活动公诸于世。2013年6月曾经参加美国安全局网络监控项目的斯诺登披露“棱镜事件”,美国秘密利用超级软件监控网络、电话或短信,包括谷歌、雅虎、微软、苹果、Facebook、美国在线、PalTalk、Skype、YouTube等九大公司帮助提供漏洞参数、开放服务器等,使其轻而易举地监控有关国家机构或上百万网民的邮件、即时通话及相关数据。据称,思科参与了中国几乎所有大型网络项目的建设,涉及政府、军警、金融、海关、邮政、铁路、民航、医疗等要害部门,以及中国电信、联通等电信运营商的网络系统。
【案例1-2】我国网络遭受攻击近况。根据国家互联网应急中心CNCERT抽样监测结果和国家信息安全漏洞共享平台CNVD发布的数据,2013年8月19日至8月25日一周境内被篡改网站数量为5470个;境内被植入后门的网站数量为3203个;针对境内网站的仿冒页面数量为754个。被篡改政府网站数量为384个;境内被植入后门的政府网站数量为98个;针对境内网站的仿冒页面754个。感染网络病毒的主机数量约为69.4万个,其中包括境内被木马或被僵尸程序控制的主机约23万以及境内感染飞客(Conficker)蠕虫的主机约46.4万。新增信息安全漏洞150个,其中高危漏洞50个。更新信息:
【案例1-3】据国家互联网应急中心(CNCERT)的数据显示,中国遭受境外网络攻击的情况日趋严重。CNCERT抽样监测发现,2013年1月1日至2月28日,境外6747台木马或僵尸网络控制服务器控制了中国境内190万余台主机;其中位于美国的2194台控制服务器控制了中国境内128.7万台主机,无论是按照控制服务器数量还是按照控制中国主机数量排名,美国都名列第一。
【案例1-4】中国网络安全问题非常突出。随着互联网技术和应用的快速发展,中国大陆地区互联网用户数量急剧增加。据估计,到2020年,全球网络用户将上升至50亿户,移动用户将上升100亿户。我国2013年互联网用户数将达到6.48亿,移动互联网用户数达到4.61亿。网民规模、宽带网民数、国家顶级域名注册量三项指标仍居世界第一,互联网普及率稳步提升。然而各种操作系统及应用程序的漏洞不断出现,相比西方发达国家,我国网络安全技术、互联网用户安全防范能力和意识较为薄弱,极易成为境内外黑客攻击利用的主要目标。
㈤ 国家网信办对滴滴处以80.26亿元罚款,该公司违反了哪些法律规定
违反了网络安全法、数据安全法和个人信息保护法等多项规定。
国家网信办通过深入调查以后,发现这个公司涉嫌违法多项法律规定,不但违反了网络安全法和数据安全法,更违反了个人信息保护法以及行政处罚法等多项法律法规。调查以后证据确凿,情节严重,性质恶劣,随后对他进行了处罚,被处以80.26亿的罚款。
这家公司成立多年,他主要的业务是网约车顺风车,自己旗下有多个APP,从他的违法行为来看,最早的违法行为是从公司成立以后开始时间长达7年之久。他违法收集个人信息高达600多亿条,数量巨大,其中包括人脸信息和身份证号等敏感信息。在对这个公司做出相应处罚以后,还会责令公司作用整改并进行通报批评,也会让他停止相关业务并关闭相关网站,对相关的责任人也会追究其法律责任。
㈥ 网络信息安全事件的案例
网络现在的问题很多是出现在内网内网安全里面,所以建议使用一整套的免疫网络解方案,以保证在以后的网络管理上更加轻松。
㈦ 违反《网络安全法》移动应用具体有哪些
国家计算机病毒应急处理中心检测到现市场上面有多款移动应用违反了我国《网络安全法》,具体如下:
一是在首次运行时未提醒用户阅读隐私政策和使用规则或默认用户同意的软件,具体如下:
《汤姆猫跑酷》(版本4.3.2.351)、《宾果消消消®》(版本7.5.1)、《我的安吉拉》(版本4.6.2.1007)、《我的汤姆猫》(版本5.8.8.671)、《植物大战僵尸2》(版本2.4.84)。
二是未向用户明确申请各种隐私权限,直接默认的软件,具体如下:
《汤姆猫跑酷》(版本4.3.2.351)、《迷你世界》(版本0.44.2)、《开心消消乐》(版本1.83)、《和平精英》(版本1.8.10)、《天天飞车》 (版本3.6.4.709)、《我的安吉拉》(版本4.6.2.1007)、《我的汤姆猫》(版本5.8.8.671)、《植物大战僵尸2》(版本2.4.84)、《微赛斗地主》(版本1.7.2.0)。
㈧ 滴滴因违反网络安全法等被罚80.26亿元,该公司都存在哪些违法事实
在目前一条相关的新闻发布中,可以看到的是滴滴因为违反网络的一些安全问题被罚款了很多的金额,公司存在着严重违反了搜集客户信息,这种情况的话是非常恶劣的。
滴滴公司此次的一些违法行为的话,除了以上的几条行为之外,他还对客户的一些代价评价,甚至说手机连接的视频,记录仪等一些相关的机器都是查找到精确的定位,很大程度上的影响到了人们正常的生活,而且侵犯了很多人们的隐私,这是违法的行为。大家在遇到这种情况的时候一定要避免,不要把个人隐私转露给别人看,也不要在一些网络上发表自己的具体定位等情况啊,这是需要严令禁止的。除此之外的话,按网络安全刻不容缓,相对来说的话,我们国家的话也是正在积极很客观的去面对这一切,去解决这一切,希望大家能够积极支持。
㈨ 网络侵犯知识产权的案例有哪些,快
一个关于网络域名侵犯商标权的案例——福建亲亲集团的
原告 福建亲亲股份有限公司,住所地:福建省晋江五里工业区。
法定代表人 吴火炉,董事长。
委托代理人 吴建设,福建亚太商标专利事务所有限公司董事长。
委托代理人 林文渊,福建亚太商标专利事务所有限公司职员。
被告 郝文中,女,1957年3月21日生,汉族,哈尔滨市道外区亲亲食品经销部业主,住哈尔滨市道外区南极街副48号-2号。
委托代理人 张克军,黑龙江银盛律师事务所律师。
原告福建亲亲股份有限公司(简称亲亲公司)与被告郝文中计算机网络域名侵犯商标权纠纷一案,本院于2005年2月23日受理后,依法组成合议庭,于2005年3月31日不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原告委托代理人吴建设、林文渊,被告委托代理人张克军到庭参加诉讼。本案现已审理终结。
原告亲亲公司诉称:原告是省级农业产业化重点龙头股份制企业,始创于1985年。经过二十年的发展,原告秉持“以人为本、创造价值、立足本土、展望世界”的经营理念,励精图治,拼搏进取,目前下辖9家控股子公司,拥有员工2万人,其中国内外中高级经营管理及技术人才300多人,在全国建立了完整的销售网络,年销售额超10亿元,已发展成为国内知名的食品生产企业。原告于1992年在国际分类第30类商品上注册了第614573号“亲亲”商标,后又不断改进商标,并于2004年在第29类商品上注册了第3293585号“ ”商标,在第30类商品上注册了第3293583号“ ”商标,同时,原告也申请注册了“ ”商标的防御商标和联合商标,形成了完整的商标保护体系。到目前为止,原告及其子公司在广告宣传方面投入累计达3亿元,其中,2002年至2004年投入1.4亿元,广告覆盖范围遍及全国,使“ ”商标成为家喻户晓的知名品牌。原告生产的“ ”牌虾条、薯片(条)系列产品,销售额和市场占有率在全国同行业中居第一位;生产的“ ”牌果冻系列产品,销售额和市场占有率在全国同行业中居第二位。
2005年,原告发现被告在互联网上注册了中文域名“中国亲亲”和英文域名“www.qinqin-cn.com”,恶意侵害原告的合法权益,给原告的经营造成了经济损失。请求法院判令:1.认定原告的“ ”注册商标为驰名商标;2.被告立即停止对原告“ ”注册商标的不正当竞争行为和侵权行为;3. 被告的中文域名“中国亲亲”和英文域名“www.qinqin-cn.com”交由原告使用;4.被告赔偿原告经济损失人民币30万元。
被告郝文中辩称:被告是合法注册和使用中文域名“中国亲亲”和英文域名“www.qinqin-cn.com”,原告的“亲亲”商标仅限于食品,与被告在网上所注册的域名无关;原告要求赔偿损失30万元没有法律依据。请求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
在本院开庭审理过程中,原告和被告为证明各自诉辩主张的事实成立,举示了证据并发表了质证意见。
原告亲亲公司举示的证据有:
证据1、原告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主要内容为:原告的经营范围为销售膨化食品、果冻等。
证据2、原告的商标证书。主要内容为:第614573号商标注册证,商标“亲亲及图”,核定使用商品第30类膨化食品,注册有效期限自1992年10月20日起;第3293585号商标注册证,商标“ ”,核定使用商品第29类果冻等,注册有效期限自2004年2月7日起;第3293583号商标注册证,商标“ ”,核定使用商品第30类玉米花、虾味条、膨化薯仔片等,注册有效期限自2004年2月28日起。
证据3、哈尔滨市道外区公证处的《公证书》。主要内容为: 哈尔滨市道外区公证处2005年2月3日公证证明:被告在互联网上注册了中文域名“中国亲亲”和英文域名“www.qinqin-cn.com”,使用“亲亲食品”的标识,用于销售果冻和膨化食品等。
证据4、1993年9月购买“亲亲虾条袋”包装物的发票。证明:原告已在使用“亲亲”商标。
证据5、原告控股的多个子公司的营业执照、工商登记档案和商标使用许可合同。证明:原告在全国各地拥有多家子公司,其膨化食品、果冻等产品均使用“ ”商标。
证据6、原告的广告合同、发票、广告图册、广告片、媒体报道和广告监测报告。主要内容为:从1992年至2004年,原告投入广告、媒体宣传报道累计达3亿元,其中2002至2004年共投入1.4亿元。证明:原告的“ ”商标已在全国具有很高的知名度,是中国的驰名商标。
证据7、原告及其产品和商标的荣誉证书。主要内容为: 1999年被中国食品工业协会授予“中国食品工业优秀企业”称号;2001年被中国食品工业协会认定为“中国名优食品”;2000年被中国食品工业协会认定为“国家质量达标食品”单位;2004年被中国质量检验协会评为“(2000年—2004年)国家质量检测合格产品”;2002年被中国质量协会评为“质量信誉跟踪产品”;1998年被中国食品工业协会评为“中国食品工业协会电视广告推荐品牌”;2003年被中国食品工业协会、中国食品工业协会企业家委员会评为“全国安全优质食品承诺活动承诺企业”;1992年被中国消费者报社、中国消费者协会消费指导工作委员会、中国技术监督报社评为“北京晋江名优产品展销会参展荣誉奖”;2002年被福建省着名商标认定委员会评为“福建省着名商标”;1998年被福建省着名商标认定委员会评为“福建省着名商标”;2003年被福建省人民政府评为“福建名牌产品”等。证明:原告的“ ”商标已在全国具有很高的知名度,是中国的驰名商标。
证据8、有关行业协会、各地政府及经济发展局的证明。主要内容为:原告及其子公司2002年年生产量达1007万箱,终端销售额8.12亿元,利税1.07亿元; 2003年年生产量达1071万箱,终端销售额8.63亿元,利税1.17亿元;2004年年生产量达1287万箱,终端销售额10.41亿元,利税1.39亿元,在全国同行中排名前列。
证据9、原告各地经销商部分名单和区域代理合同。主要内容为:原告与近两千家全国主要经销商订立了101份经销合同。证明:原告在全国已建立了完整的销售网络和完善的售后服务体系。
证据10、原告形成商标保护体系的商标注册证和商标管理制度。主要内容为:原告在相关商品上分别申请注册了“ ”商标的防御商标和联合商标,并于2002年1月8日获得美国商标注册证。证明:原告已形成全方位完整的保护“ ”商标体系。
证据11、国家加工食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福建省中心检验所、咸阳市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所等20份国家、省市级检验中心对原告产品的质量检测报告。证明:原告的产品质量优良,具有很高知名度。
证据12、处罚决定书。证明:原告的“ ”商标是驰名商标,在全国各地受到保护。
证据13、产品及包装袋10件。证明:原告一直在实际使用“ ”商标。
被告认为:对原告的证据1、2、5、6、7、9、10、13无异议;证据3只能证明被告注册了中文域名“中国亲亲”和英文域名“www.qinqin-cn.com”,但不能证明被告侵犯了原告的商标权;证据4不能证明原告的主张;证据8、12与本案无关;证据11不能直接证实原告的“ ”商标是中国驰名商标。
被告郝文中举示了以下证据:
被告郝文中的哈尔滨市道外区亲亲食品经销部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主要内容为:经营范围销售小食品。
原告对被告的证据没有异议。
综合分析各方当事人的诉辩主张和举示的证据及发表的质证意见,本案争议的焦点是:原告的“ ”商标是否为驰名商标;被告在互联网上注册和使用中文域名“中国亲亲”和英文域名“www.qinqin-cn.com”是否侵犯了原告的商标权,构成不正当竞争。
本院确认:一、原告亲亲公司始创于1985年, 原告及其控股子公司自1993年起使用“亲亲”商标,经营范围为销售膨化食品、果冻等。二、原告拥有下列注册商标权:第614573号商标注册证,商标“亲亲及图”,核定使用商品第30类膨化食品,注册有效期限自1992年10月20日起;第3293585号商标注册证,商标“ ”,核定使用商品第29类果冻等,注册有效期限自2004年2月7日起;第3293583号商标注册证,商标“ ”,核定使用商品第30类玉米花、虾味条、膨化薯仔片等,注册有效期限自2004年2月28日起。原告还在相关商品上分别申请注册了“ ”商标的防御商标和联合商标,并于2002年1月8日获得美国商标注册证。三、原告及其控股子公司生产的产品,2002年年生产量为1007万箱,终端销售额8.12亿元,利税1.07亿元;2003年年生产量为1071万箱,终端销售额8.63亿元,利税1.17亿元;2004年年生产量为1287万箱,终端销售额10.41亿元,利税1.39亿元。四、原告从1992年至2004年,投入广告、媒体报道累计人民币3亿元,其中,2002至2004年共投入人民币1.4亿元。五、原告在全国已建立了完整的销售网络和完善的售后服务体系。六、国家加工食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福建省中心检验所、咸阳市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所等20个国家、省、市级检验中心对原告产品的质量检测报告证明,原告的产品质量优良。七、原告及其产品和商标获得了中国食品工业协会授予“中国食品工业优秀企业”称号、中国食品工业协会认定为“中国名优食品”、中国质量检验协会评为“(2000年—2004年)国家质量检测合格产品”、福建省着名商标认定委员会评为“福建省着名商标”、中国食品工业协会评为“中国食品工业协会电视广告推荐品牌”、福建省人民政府评为“福建名牌产品”等多项荣誉。八、原告生产的“ ”牌虾条、薯片(条)系列产品,销售额和市场占有率在全国同行业中居第一位;原告生产的“ ”牌果冻系列产品,销售额和市场占有率在全国同行业中居第二位。九、被告在互联网上注册了中文域名“中国亲亲”和英文域名“www.qinqin-cn.com”,使用“亲亲食品”的标识,用于销售果冻和膨化食品等。十、被告郝文中的哈尔滨市道外区亲亲食品经销部经营范围为销售小食品。
本院认为:驰名商标,是在国内、国际市场上享有较高知名度和较高信誉,为相当范围消费者所熟知的商标。原告自1993年起使用“亲亲”商标用于果冻和膨化食品等商品,并自1992年起在相关商品上注册了“亲亲”、“ ”商标,其第614573号“亲亲及图”注册商标、第3293585号“ ”注册商标和第3293583号“ ”注册商标有效;原告还在相关商品上分别申请注册了“ ”商标的防御商标和联合商标,“亲亲qinqin”商标于2002年1月8日获得美国商标注册证;原告的商标具有显着的独特性;经国家和省、市有关产品质量检验机构几年来的检测,原告的商品质量优良且稳定,原告及其产品和商标获得了中国食品工业协会等授予的众多荣誉,被评为“中国名优食品”、“福建省着名商标”等,其生产的“ ”牌虾条、薯片(条)系列产品,销售额和市场占有率在全国同行业中居第一位,“ ”牌果冻系列产品,销售额和市场占有率在全国同行业中居第二位;原告在全国已建立了完整的销售网络和完善的售后服务体系,投入了巨额广告宣传,其广告的投入与销售额呈正比增加;原告及其产品和商标在同行业中享有较高的知名度和信誉,为相关消费者所熟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十四条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计算机网络域名民事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六条的规定,应认定原告的第3293585号“ ”注册商标和第3293583号“ ”注册商标为中国驰名商标。被告郝文中开设哈尔滨市道外区亲亲食品经销部,是专门销售小食品的个体工商户,其对原告及其产品和商标在同行业中享有较高的知名度和信誉、为相关消费者所熟知应当是明知的。被告未经原告许可,在互联网上注册中文域名“中国亲亲”和英文域名“www.qinqin-cn.com”,使用“亲亲食品”的标识,用于销售果冻和膨化食品等,其域名与原告的驰名商标相同和相似,足以造成相关消费者的误认,主观上具有明显的“傍名牌”恶意,侵害了原告的合法权益,损害了原告的商业信誉和商品声誉,违反了诚实信用原则,已构成计算机网络域名侵犯商标权,应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
综上所述,原告的诉讼请求有理,本院予以支持;被告的抗辩不成立,本院不予采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十四条、第五十六条第一款、第二款,《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标民事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第(三)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计算机网络域名民事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四条、第五条第一款第(一)项、第(二)项、第六条和第八条的规定,判决如下:
一、被告郝文中立即停止侵犯原告福建亲亲股份有限公司“ ”商标权的行为;
二、被告郝文中立即停止使用中文域名“中国亲亲”和英文域名“www.qinqin-cn.com”;
三、中文域名“中国亲亲”和英文域名“www.qinqin-cn.com”由原告福建亲亲股份有限公司注册使用;
四、被告郝文中赔偿原告福建亲亲股份有限公司经济损失30万元,于本判决生效后10日内付清。
案件受理费7,760元由被告郝文中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黑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
审判长 刘亚军
审判员刘淑华
代理审判员常榆德
二○○六年四月十六日
书记员何 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