得有创意的东西拿出手
如果只是单纯的想法没有一点实施力
那就根本没有机会发展
‘贰’ 新时代枫桥经验三句话是什么
1、积极探索社会治理新思路新举措,推动“枫桥经验”从地方精致的“盆景”上升为全国精彩的“风景”;从乡村“枫桥经验”衍生出城镇社区“枫桥经验”、海上“枫桥经验”、网上“枫桥经验”等集群;从治安领域扩展到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态等领域。
2、“枫桥经验”形成于社会主义建设时期,发展于改革开放新时期,创新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时代,经历从社会管制到社会管理,再到社会治理经验的两次历史性飞跃。
3、我国正处于“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的历史交汇期,人民需要的深刻变化、经济体系的深刻转型、科学技术的深刻革命、社会结构的深刻变动、利益格局的深刻调整、思想观念的深刻转变,给社会治理带来新课题。“枫桥经验”是党领导人民创造的一套行之有效的社会治理方案,是新时代政法综治战线必须坚持、发扬的“金字招牌”。
4、党组织的服务管理触角延伸到社会治理每个末梢,确保了基层社会治理的正确方向。55年来,“枫桥经验”之所以充满生机和活力,最根本的就在于把党的领导落实到基层,使党组织成为基层社会治理的“领头雁”。
5、我们要打破基层社会治理“自上而下”的线性治理模式,健全市场主体、社会力量广泛参与的网状治理模式,合理界定政府、市场、社会的职能作用,充分释放微主体的大能量。
6、互联网时代,人与人之间的沟通联系越来越便捷,但面对面、心贴心地做群众工作的优良传统不能丢,决不能有了视频却离群众的距离越来越远,有了网络却与群众的感情越来越淡。
‘叁’ 新时代枫桥经验的内容三句话是什么
新时代枫桥经验的三句话:“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矛盾不上交”。为此,枫桥在各居委会、村,甚至在一些重点企业都建立了相应的调解组织。近年,枫桥镇共成功调处民间纠纷1000多起,调处成功率达97.2%,其中80%的纠纷在村一级就得到了解决。
此外,枫桥镇在健全普法工作网络的基础上,每年投入20多万元用于法制宣传教育,并对曾经有过违法行为的人员,坚持“不推一把拉一把,不帮一时帮一世”的原则。
新时代枫桥经验的精髓:
枫桥经验的精髓: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矛盾不上交,就地化解。 枫桥经验是指20世纪60年代初,浙江省绍兴市诸暨县枫桥镇干部群众创造了“发动和依靠群众,坚持矛盾不上交,就地解决。实现捕人少,治安好”的“枫桥经验”。
2014年中央一号文件提出枫桥经验是什么意思2014年中央一号文件提出,要总结推广“枫桥经验”。这里的“枫桥经验”是指,群众工作管理经验。
‘肆’ 新枫桥经验三句话顺序是什么
1、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矛盾不上交,就地化解。
枫桥在各居委会、村,甚至在一些重点企业都建立了相应的调解组织。近年,枫桥镇共成功调处民间纠纷1000多起,调处成功率达97.2%,其中80%的纠纷在村一级就得到了解决。
此外,枫桥镇在健全普法工作网络的基础上,每年投入20多万元用于法制宣传教育,并对曾经有过违法行为的人员,坚持“不推一把拉一把,不帮一时帮一世”的原则。
2、帮扶刑满释放人员。
五年来,枫桥200多名刑满释放人员中,绝大部分人已成为自食其力的劳动者,改好率达99.15%。
3、外来务工人员管理新模式。
随着经济发展,枫桥镇还针对外来务工人员推出新的管理模式,统一为外来员工解决住房和子女入学等问题,每年还评比“十佳外来优秀青年”,授予中高级人才以“荣誉镇民”称号。
简介:
1、坚持“三治融合”,积极创新基层善治路径。“枫桥经验”产生之初,主要依靠思想政治工作结合民间自治传统来解决基层矛盾纠纷。随着社会结构的深刻变动和利益格局的深刻调整,必须探索更加有效的治理模式来适应日趋多元的利益诉求。
这些年来,我们深入推进基层法治,积极创建民主法治村,实现“一村一律师”全覆盖,法治理念全面融入基层治理实践。
2、坚持“四化并举”,着力促进治理成效升级。以互联网技术为代表的新技术发展对社会治理提出了新挑战,也为“枫桥经验”注入了新的时代元素。
‘伍’ 枫桥经验三句话是什么
1、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矛盾不上交,就地化解
枫桥在各居委会、村,甚至在一些重点企业都建立了相应的调解组织。近年,枫桥镇共成功调处民间纠纷1000多起,调处成功率达97.2%,其中80%的纠纷在村一级就得到了解决。
此外,枫桥镇在健全普法工作网络的基础上,每年投入20多万元用于法制宣传教育,并对曾经有过违法行为的人员,坚持“不推一把拉一把,不帮一时帮一世”的原则。
2、帮扶刑满释放人员。
五年来,枫桥200多名刑满释放人员中,绝大部分人已成为自食其力的劳动者,改好率达99.15%。
3、外来务工人员管理新模式。
随着经济发展,枫桥镇还针对外来务工人员推出新的管理模式,统一为外来员工解决住房和子女入学等问题,每年还评比“十佳外来优秀青年”,授予中高级人才以“荣誉镇民”称号。
(5)网上枫桥经验如何管理网络社团扩展阅读
1、坚持党建引领,确保基层社会治理的正确方向。总书记强调,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最本质的特征是中国共产党领导,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最大优势是中国共产党领导。这些年来,我们充分发挥党的政治优势,始终把党的领导与“枫桥经验”基本精神紧密结合起来,贯穿于基层改革发展稳定各领域全过程,
把党的基层组织作为创新社会治理的“主心骨”,大力加强基层党建工作,强化党组织的政治引领、组织引领、能力引领、机制引领,有效整合基层力量资源,积极创新“党建+”模式,探索基层党建新做法。
2、坚持人民主体,认真践行党的群众路线。发动和依靠群众是“枫桥经验”的精髓所在、灵魂所在,是党的群众路线在社会治理中的具体体现和实现形式。这些年来,我们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把每年新增财力的三分之二以上用于民生,让群众更好共享改革发展成果。
坚持既要依靠群众、更要为了群众,用脚步丈量民情,在密切党群干群关系上下功夫,点对点、面对面地做群众工作,着力打通联系群众、服务群众的“最后一公里”。
3、坚持“三治融合”,积极创新基层善治路径。“枫桥经验”产生之初,主要依靠思想政治工作结合民间自治传统来解决基层矛盾纠纷。随着社会结构的深刻变动和利益格局的深刻调整,必须探索更加有效的治理模式来适应日趋多元的利益诉求。
这些年来,我们深入推进基层法治,积极创建民主法治村,实现“一村一律师”全覆盖,法治理念全面融入基层治理实践。
4、坚持“四化并举”,着力促进治理成效升级。以互联网技术为代表的新技术发展对社会治理提出了新挑战,也为“枫桥经验”注入了新的时代元素。
这些年来,我们积极探索“科技+”“互联网+”社会治理创新模式,全力打造“枫桥经验”升级版,提高社会治理社会化、法治化、智能化、专业化水平。
‘陆’ 枫桥经验是什么
20世纪60年代初,浙江省诸暨市枫桥镇干部群众创造了“发动和依靠群众,坚持矛盾不上交,就地解决,实现捕人少,治安好”的枫桥经验。之后,枫桥经验得到不断发展,形成了具有鲜明时代特色的“党政动手,依靠群众,预防纠纷,化解矛盾,维护稳定,促进发展”的枫桥新经验。
“枫桥经验”创造于1963年,其要旨是怎样妥善处理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问题,经验的主要内容是“发动和依靠群众,坚持矛盾不上交,就地解决;实现捕人少,治安好”。
20世纪60年代初,诸暨市枫桥镇在社会主义教育运动中创造“发动和依靠群众,坚持矛盾不上交,就地解决,实现捕人少,治安好”的“枫桥经验”。
1963年11月,毛泽东同志亲笔批示“要各地仿效,经过试点,推广去做”。随后,中央又两次对“枫桥经验”作了批转。由此,“枫桥经验”成为全国政法战线的一面旗帜。
48年来,浙江历届省委、省政府都高度重视学习推广“枫桥经验”。根据毛泽东同志的批示精神和中央在不同时期的具体要求,省委、省政府多次对这一典型进行具体指导,对全省各地学习推广“枫桥经验”提出明确要求。特别是党的十六大以来,省委围绕落实科学发展观的新要求,把学习推广新时期“枫桥经验”作为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总抓手,抓基层、打基础,建机制、架网络,明责任、强保障,使“枫桥经验”在全省城乡基层单位全面推开,焕发出蓬勃生机和旺盛活力。
党的十七大以来,省委围绕全面建设惠及全省人民的小康社会的新任务,把深化“枫桥经验”作为深化“平安浙江”建设的重要载体,致力于关注民情、改善民生、发展民主、维护民安、促进民和,每年都召开坚持和发展“枫桥经验”、深化基层平安建设的有关会议,坚持每年集中力量突破一、两个重点难点问题,扎实做好加强社会管理的基层基础工作。
新世纪以来,我省广大干部群众在继承的基础上创新,在积累的基础上深化,创造“立足基层组织,整合力量资源,就地化解矛盾,保障民生民安”的新经验,建立“治安联防、矛盾联调、问题联治、事件联处、平安联创”的新机制,形成“党政动手、依靠群众,源头预防、依法治理,减少矛盾、促进和谐”的新格局,体现了“枫桥经验”的地方特色和时代特点。
如今,“枫桥经验”,已成为我省乃至全国平安建设、构建和谐社会的一大法宝。
新时代“枫桥经验”主要内容是在开展社会治理中实行“五个坚持”,即坚持党建引领,坚持人民主体,坚持“三治融合”,坚持“四防并举”,坚持共建共享。
人民主体是新时代“枫桥经验”的核心价值,实现人民的利益是新时代“枫桥经验”的价值导向。党建引领是新时代“枫桥经验”的政治灵魂,反映了新时代“枫桥经验”的本质特征。路径创新是新时代“枫桥经验”的实践特质。坚自治、法治、德治“三治融合”是新时代“枫桥经验”的主要路径。人防、物防、技防、心防“四防并举”是新时代“枫桥经验”的重要手段。共建共享是新时代“枫桥经验”的工作格局。
‘柒’ 多元网上调解是法院的吗
法律分析:是的。人民法院调解平台,作为互联网+“枫桥经验”的创新举措,将有关部门参与社会治理、化解矛盾纠纷职能协同起来,将调解组织和调解人员等各类解纷资源集成起来,将协商、评估、调解、诉讼等解纷方式对接起来,将委派调解、司法确认、立案、速裁快审等流程贯通起来,重塑解纷格局,形成纵横联动、开放融合、集约高效的纠纷解决网络,最大限度提升解纷效能,更好满足人民群众多层次、多样化的解纷需求。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九条 对于因民间纠纷引起的打架斗殴或者损毁他人财物等违反治安管理行为,情节较轻的,公安机关可以调解处理。经公安机关调解、当事人达成协议的,不予处罚。经调解未达成协议或者达成协议后不履行的,公安机关应当依照本法的规定对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给予处罚,并告知当事人可以就民事争议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