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如何保护网络版权
网络版权是着作权的一种分类,因此着作权的保护也适用于对网络着作权的保护。网络作品需要向网络着作权相关登记机关进行登记,方便对于网络着作权的保护。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着作权法》第二十三条
自然人的作品,其发表权、本法第十条第一款第五项至第十七项规定的权利的保护期为作者终生及其死亡后五十年,截止于作者死亡后第五十年的12月31日;如果是合作作品,截止于最后死亡的作者死亡后第五十年的12月31日。
视听作品,其发表权的保护期为五十年,截止于作品创作完成后第五十年的12月31日;本法第十条第一款第五项至第十七项规定的权利的保护期为五十年,截止于作品首次发表后第五十年的12月31日,但作品自创作完成后五十年内未发表的,本法不再保护。
‘贰’ 网络着作权纠纷该怎么解决
一、网络着作权纠纷该怎么解决
1、网络着作权纠纷解决方法如下:
(1)和解:当事人有自行解决的意向,可以协商处理版权纠纷;
(2)调解:当事人可以委托第三者调解着作权纠纷;
(3)仲裁:当事人可以根据达成的书面仲裁协议或者着作权合同中的仲裁条款,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着作权法》 第五十五条
着作权纠纷可以调解,也可以根据当事人达成的书面仲裁协议或者着作权合同中的仲裁条款,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 当事人没有书面仲裁协议,也没有在着作权合同中订立仲裁条款的,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二、网络着作权该怎么去保护
想要加强传统领域的版权保护,应从以下几方面着手:
1、应尽快转变经营思路。“互联网+”开启了信息互动和免费服务时代,如果企业仍坚持传统版权盈利模式,可能无法适应新形势发展。传统媒体的转型应立足互联网模式,积极开发网络客户端等新媒体平台。同时,传统媒体在与其他网媒签署版权协议时,可从付费转载模式转逐渐变为广告收益分成等多种模式。
2、面对网络侵犯版权的情况,权利人要敢于维权和正确维权。权利人在主张权利时要充分行使好“通知-删除规则”,保存好相关证据。
3、需要适应新媒体时代发展趋势,创建企业自己的微信公号、微博和新闻客户端,有条件的还应设立手机APP应用平台,以新技术改变传播习惯。
4、应加强对版权保护的技术性保障。最近,腾讯微信团队发布了原创保护白皮书,微信公众号对原创保护特别值得点赞之处,在于将原创保护融入到了技术层面,以保护公众号原创信息的署名权、改编权、保持作品完整性等着作权人身权为着眼点,结合版权上的财产权利,创造性的将作品分享推广与版权保护融合在了一起。
5、国家需要对网络环境进行治理,要取缔关闭从事侵权活动的非法网站,这样才可以在很大程度上打击盗版和盗着作权的行为,还要严厉处理此类犯罪人员,最大程度上保护原创作者。
6、各个职能机关要进行不间断的监督和检验,对于各种网络行为进行查处,要按时对一些服务引擎进行检查,严格做好管理工作,对于查处提供链接服务搜索引擎网站的侵权行为要进行坚决抵制和治理,这样网络环境就会好起来。
7、还需要各地各级政府进行严格的规章制度,使我们的各个地方职能部门严厉进行盘查,对于进行私自牟利的企业做出应有的制度上的检查,做出严肃处理。查处未经许可擅传他人作品的网络侵权行为,这样会很有效果。
8、原创作者要有维护自己的合法权利的能力,平时要注意自己的版权保护,要及时的清理电脑和其他用品的病毒,同时要留下文章原创证明,这样在维护权利时候就会有理有据了。
‘叁’ 如何有效保护版权
在数字作品流传和交流过程中,经常出现版权所属不清的现象。比如数码图片存在复制容易、原件与备份很难识别的特点。在这种情况下,一张数码图片发到网上被广泛转载后,如果产生版权纠纷,很难判断到底谁是图片的原作者,甚至图片被恶意更改后,很难确定原图片到底是什么样。 如今,随着高科技的发展和互联网的普及,数字化作品因权属侵害而引发的纠纷已呈愈演愈烈之势。 如何保护这些以数字形式存在的作品着作权,已成为人们的共同心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着作权法》规定:"中国公民、法人或者非法人单位的作品,不论是否发表,依照本法享有着作权"。从这一规定可以看出:作品产生即拥有着作权,只要是作品(不论是传统印刷品,还是数字化方式),就一定会受到着作权法的保护。 我国实行的是着作权保护制度,作品只要完成作者就享有当然的着作权。因此,作者要在将来可能发生的侵权纠纷中保护自己,最好的就是保留自己是原始和唯一作者的证据。 如何保留证据?面对数字作品容易被无痕篡改,证据效力低且举证困难的问题广大着作权人又该怎么办? 为了解决数字时代的版权保护问题,在国内着名法官、学者和版权保护专家的指导下,由国家授时中心和联合信任共同建设的时间戳服务中心推出了时间戳版权保护服务,为着作权人提供了一种方便、快捷、有效的版权保护方法。 人们长期以来都通过公正人来对版权进行保护。在许多国家,公正是对具有法律效力的事实的证明,公证人是执行签署该证明文件的个人,公证只是应当事人要求,对当事人提供的任何文件进行登记,表明有这么个事件发生,但是公证人并不能为文档的内容作证,因为他们并不了解文档的全部内容,而时间戳就可以实现对电子文档内容的公证。 时间戳就像一个权威第三方电子公证员,时间戳为所有电子文档及随后发生的任何修改提供实时的证明。时间戳可以让着作权人轻松证明自己在什么时间拥有一个什么样的作品,在出现版权纠时,解决了着作权人取证困难的问题。 时间戳是不可能被伪造的。一个时间戳可以百分之百地持续保证您编制的电子文档的所有内容与原创的一致性。因此相比之下,纸质的公证及所需费用就成了一种过时的公证方式。
‘肆’ 网络版权的保护途径有哪些
网络版权的保护途径如下:
1、技术措施技术是网络着作权保护的关键,网络作品的权利保护源于技术,发展于技术,也受制于技术。充分发挥技术措施的保护功能,加快技术创新并予以发展性应用。用技术控制网络作品的使用与传播是数字领域中维护着作权人合法权益的有效途径;
2、法律手段法律是着作权保护的核心,法律手段加强网络着作权保护,强化法律意识,完善网络信息的法律体系。对传统着作权保护作出网络视角的解释和延伸,进行互联网作品保护的专门立法;
3、国家为网络的正常运行和网络作品的保护提供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着作权法》
第四十九条
为保护着作权和与着作权有关的权利,权利人可以采取技术措施。
未经权利人许可,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故意避开或者破坏技术措施,不得以避开或者破坏技术措施为目的制造、进口或者向公众提供有关装置或者部件,不得故意为他人避开或者破坏技术措施提供技术服务。但是,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可以避开的情形除外。
本法所称的技术措施,是指用于防止、限制未经权利人许可浏览、欣赏作品、表演、录音录像制品或者通过信息网络向公众提供作品、表演、录音录像制品的有效技术、装置或者部件。
‘伍’ 如何避免版权纠纷
这个问题范围太广了,比如图书出版、网站的网络版权之类的都不一样。就说图书出版吧。
在引用较多时,应写明详细注释和参考文献,并通知原作者,支付相应报酬。书中若有图片摄影作品,还要考虑肖像权问题。
‘陆’ 如何保护网络版权
法律分析:网络着作权的保护规定:
1、传统着作权适用法律保护的范围对网络着作权依然适用。
2、对网络着作权,我国法律新增了着作权中的信息网络传播权,扩大了以往传统着作权的保护范围。
3、针对计算机信息方面我国加大了对网络着作权的监管力度和侵权行为的打击力度。网络作品可以向网络着作权相关登记中心进行登记,既方便了管理也有利于着作权的保护。
网络着作权的侵权行为认定:
1、未经网络着作权人许可,随意在网上发表其作品的;
2、未经合作作者许可,将与他人合作创作的作品当作自己单独创作的作品发表网上的;
3、私自篡改他人网络作品,添加或更改作品署名的;
4、剽窃他人网络作品的;
5、未经网络着作权人许可,以展览、摄制电影和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使用作品,或者以改编、翻译、注释等方式使用作品的,着作权法另有规定的除外;
6、使用他人网络作品,应当支付报酬而未支付的。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着作权法》 第十一条 着作权属于作者,本法另有规定的除外。创作作品的公民是作者。由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主持,代表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意志创作,并由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承担责任的作品,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视为作者。如无相反证明,在作品上署名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为作者。
‘柒’ 如何正确解决互联网知识产权纠纷
一般可通过如下方式正确解决互联网知识产权纠纷:原则上应由当事人之间协商解决,系诶一不成的,由着作权行政管理部门或第三方组织调解解决。仍无法解决的,可以向法院起诉解决。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着作权法》第四十八条
有下列侵权行为的,应当根据情况,承担停止侵害、消除影响、赔礼道歉、赔偿损失等民事责任;同时损害公共利益的,可以由着作权行政管理部门责令停止侵权行为,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销毁侵权复制品,并可处以罚款;情节严重的,着作权行政管理部门还可以没收主要用于制作侵权复制品的材料、工具、设备等;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未经着作权人许可,复制、发行、表演、放映、广播、汇编、通过信息网络向公众传播其作品的,本法另有规定的除外;
(二)出版他人享有专有出版权的图书的;等。
‘捌’ 网络着作权纠纷该怎么解决
网络着作权纠纷怎样解决1、和解:当事人有自行解决的意向,可以协商处理版权纠纷。2、调解:当事人可以委托第三者(版权局、着作权保护机构如中华版权代理总公司、版权保护协会、律师事务所,以及自然人等)调解着作权纠纷。3、仲裁:当事人可以根据达成的书面仲裁协议或者着作权合同中的仲裁条款,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4、诉讼:当事人没有书面仲裁协议,也没有在着作权合同中订立仲裁条款的,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法律依据】
《着作权法》第五十五条
着作权纠纷可以调解,也可以根据当事人达成的书面仲裁协议或者着作权合同中的仲裁条款,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当事人没有书面仲裁协议,也没有在着作权合同中订立仲裁条款的,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