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公安信息网安全管理规定
法律分析:公安部负责制定统一的公安信息网安全管理要求、规划和技术规范;地方公安机关负责制定本区域内公安信息网具体的安全管理要求和规划。公安安机关领导机构或者其授权的科技信息化领导机构,负责公安信息网安全管理的统筹协调和重大事项决策等工作。科技信息化部门是公安信息网安全管理的归口单位,负责建设安全基础设施、审核信息化项目安全建设方案、监控安全风险、开展安全检查、对安全违规案事件进行技术调查等工作。人事训练部门协助科技信息化部门对申请公安信息网数字证书的民警身份信息予以核实,指导科技信息化部门开展公安信息网安全教育培训工作。
法律依据:《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
第三条 互联网信息服务分为经营性和非经营性两类。
经营性互联网信息服务,是指通过互联网向上网用户有偿提供信息或者网页制作等服务活动。
非经营性互联网信息服务,是指通过互联网向上网用户无偿提供具有公开性、共享性信息的服务活动。
第四条 国家对经营性互联网信息服务实行许可制度;对非经营性互联网信息服务实行备案制度。
未取得许可或者未履行备案手续的,不得从事互联网信息服务。
第五条 从事新闻、出版、教育、医疗保健、药品和医疗器械等互联网信息服务,依照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家有关规定须经有关主管部门审核同意的,在申请经营许可或者履行备案手续前,应当依法经有关主管部门审核同意。
第六条 从事经营性互联网信息服务,除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电信条例》规定的要求外,还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有业务发展计划及相关技术方案;
(二)有健全的网络与信息安全保障措施,包括网站安全保障措施、信息安全保密管理制度、用户信息安全管理制度;
(三)服务项目属于本办法第五条规定范围的,已取得有关主管部门同意的文件。
第七条 从事经营性互联网信息服务,应当向省、自治区、直辖市电信管理机构或者国务院信息产业主管部门申请办理互联网信息服务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以下简称经营许可证)。
省、自治区、直辖市电信管理机构或者国务院信息产业主管部门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60日内审查完毕,作出批准或者不予批准的决定。予以批准的,颁发经营许可证;不予批准的,应当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申请人取得经营许可证后,应当持经营许可证向企业登记机关办理登记手续。
第八条 从事非经营性互联网信息服务,应当向省、自治区、直辖市电信管理机构或者国务院信息产业主管部门办理备案手续。办理备案时,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主办单位和网站负责人的基本情况;
(二)网站网址和服务项目;
(三)服务项目属于本办法第五条规定范围的,已取得有关主管部门的同意文件。
省、自治区、直辖市电信管理机构对备案材料齐全的,应当予以备案并编号。
❷ 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与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的区别
在为上游犯罪提供资金结算帮助的犯罪类型中,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与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的主要区别在于,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行为发生在上游犯罪实施犯罪活动过程中,系网络信息犯罪的辅助手段;掩饰、隐瞒犯罪所得则发生在上游犯罪。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侵犯的客体为信息网络安全管理秩序;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阻碍的则是司法机关正常查明犯罪,追缴犯罪所得及收益的活动。一、关于网络犯罪案件的管辖相关事项:
1、网络犯罪案件由犯罪地公安机关立案侦查;
2、有多个犯罪地的网络犯罪案件,由最初受理的公安机关或者主要犯罪地公安机关立案侦查;
3、对因网络交易、技术支持、资金支付结算等关系形成多层级链条、跨区域的网络犯罪案件,共同上级公安机关可以按照有利于查清犯罪事实、有利于诉讼的原则,指定有关公安机关一并立案侦查,需要提请批准逮捕、移送审查起诉、提起公诉的,由该公安机关所在地的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受理;
二、帮信罪的认定方式:
1、经监管部门告知后仍然实施有关行为的;
2、接到举报后不履行法定管理职责的;
3、交易价格或者方式明显异常的;
4、提供专门用于违法犯罪的程序、工具或者其他技术支持、帮助的;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八十七条 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为其犯罪提供互联网接入、服务器托管、网络存储、通讯传输等技术支持,或者提供广告推广、支付结算等帮助,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有前两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❸ 公安部开展“断号”行动:打击网络账号黑色产业链,哪些信息值得关注
扫黑一直在进行。为贯彻落实反电信网络诈骗法,深入推进夏季治安打击整治“百日行动”,加强对网络违法犯罪活动的源头打击力度,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公安部网络安全保卫局自即日起至12月底部署开展“断号”行动,集中打击整治网络账号黑色产业链。
❹ 杭州市计算机信息网络安全保护管理条例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计算机信息网络安全的保护和管理,维护国家安全、公共利益和社会稳定,维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促进信息化建设的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管理暂行规定》、《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等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条例。第二条本条例所称的计算机信息网络,是指由计算机及其相关的和配套的设备、设施构成的,按照一定的应用目标和规则对信息进行制作、采集、加工、存储、传输、检索等处理的人机系统和运行体系。
计算机信息网络的安全,包括计算机信息系统及互联网络的运行安全和信息内容的安全。第三条杭州市行政区域内的计算机信息网络安全保护与管理活动,适用本条例。对涉及国家秘密的计算机信息系统(以下简称涉密信息系统)实行分级保护制度,按照国家保密法律法规和保密标准管理。第四条计算机信息网络安全坚持“保护与管理并重”和“谁主管、谁负责,谁运营、谁负责”的原则。第五条市公安局根据本条例规定主管全市计算机信息网络安全保护管理工作。市公安局公共信息网络安全监察分局具体负责全市计算机信息网络安全保护管理工作。
各县(市)公安局和萧山区、余杭区公安分局负责本行政区域范围内计算机信息网络安全保护管理工作。
国家安全机关、保密工作部门、密码管理部门、信息化行政主管部门、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管理部门及其他有关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各自职责范围内的计算机信息网络安全保护管理工作。第六条单位和个人依法使用计算机信息网络的权利,受法律、法规和本条例保护。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利用计算机信息网络从事危害国家安全、公共利益及社会秩序以及侵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合法权益的活动,不得危害计算机信息网络的安全。第二章安全保护和管理第七条计算机信息系统实行安全等级保护制度。
计算机信息系统的安全保护等级分为五个等级。等级确定的原则、标准、各级别安全保护和管理内容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执行。
涉密信息系统应当根据国家等级保护的基本要求,按照国家保密工作部门有关涉密信息系统分级保护管理规定和技术标准,结合系统实际情况进行保护。第八条计算机信息系统的运营、使用单位作为安全等级保护的责任主体,应当按照国家有关管理规范、技术标准确定计算机信息系统的安全保护等级。对新建、改建、扩建的计算机信息系统,运营、使用单位应当在规划、设计阶段确定计算机信息系统的安全保护等级,并同步建设符合该安全保护等级要求的信息安全设施。第九条新建的第二级以上计算机信息系统,其运营、使用单位应当在系统投入运行后三十日内到市公安局办理备案手续。已运行的第二级以上计算机信息系统,其运营、使用单位应当在安全保护等级确定后三十日内到市公安局办理备案手续。第十条计算机信息系统运营、使用单位应当建立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状况日常检测工作制度。
计算机信息系统运营、使用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管理规范和技术标准,定期对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等级状况开展等级测评,对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状况、安全保护制度及措施的落实情况进行自查。经测评或者自查,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状况未达到安全保护等级要求的,运营、使用单位应当制定方案进行整改。第十一条计算机信息系统运营、使用单位应当建立并落实以下安全保护制度:
(一)安全责任制度和保密制度;
(二)核实、登记并及时更新用户注册信息制度;
(三)信息发布审核、登记、保存、清除和备份制度;
(四)信息网络安全教育和培训制度;
(五)信息网络安全应急处置制度;
(六)违法案件报告和协助查处制度;
(七)国家和省规定的其他安全保护制度。第十二条计算机信息系统运营、使用单位应当落实以下安全保护技术措施:
(一)系统重要数据备份、容灾恢复措施;
(二)计算机病毒等破坏性程序的防治措施;
(三)系统运行和用户使用日志备份并保存六十日以上的措施;
(四)记录、监测网络运行状态和各种网络安全事件的安全审计措施;
(五)网络安全隔离以及防范网络入侵、攻击破坏等危害网络安全行为的措施;
(六)密钥、密码安全管理措施;
(七)国家和省规定的其他安全保护技术措施。
❺ 公安一机两用报警提示
法律分析:一、严禁公安机关使用的计算机及网络设备既连接公安信息网,又连接国际互联网。
二、严禁公安机关使用的计算机及网络设备在未采取安全隔离措施的情况下既连接公安信息网,又连接外单位网络。
三、严禁存有涉密信息的计算机连接国际互联网或其他公共网络。
各级公安机关信息通信部门要切实加强对公安信息网的安全管理,及时检查、监测、通报公安业务用计算机“一机两用”的情况,一经发现即刻切断其与外网的连接。各级公安机关监察、督察和保密部门应当把及时查处“一机两用”行为纳入日常工作范围。
各级公安机关领导要重视公安信息网络的安全管理工作,加大对安全管理工作的投入,坚决支持对上述违规违纪行为的查处。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二百条 当事人的申请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再审:(一)有新的证据,足以推翻原判决、裁定的;(二)原判决、裁定认定的基本事实缺乏证据证明的;(三)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的主要证据是伪造的;(四)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的主要证据未经质证的;(五)对审理案件需要的主要证据,当事人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书面申请人民法院调查收集,人民法院未调查收集的;(六)原判决、裁定适用法律确有错误的;(七)审判组织的组成不合法或者依法应当回避的审判人员没有回避的;(八)无诉讼行为能力人未经法定代理人代为诉讼或者应当参加诉讼的当事人,因不能归责于本人或者其诉讼代理人的事由,未参加诉讼的;(九)违反法律规定,剥夺当事人辩论权利的;(十)未经传票传唤,缺席判决的;(十一)原判决、裁定遗漏或者超出诉讼请求的;(十二)据以作出原判决、裁定的法律文书被撤销或者变更的;(十三)审判人员审理该案件时有贪污受贿,徇私舞弊,枉法裁判行为的。
❻ 苏州市公安局局长张跃进怎么会被免职的
是苏州人大会议决定的。
2015年12月25日下午,苏州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四次会议表决通过了苏州市公安局局长职务任职事项,决定任命李京生同志为苏州市公安局局长。会议同时表决通过了张跃进同志市公安局局长职务的免职事项。
李京生,1965年2月出生,此前担任江苏省公安厅副巡视员,网络安全保卫总队总队长兼技术侦查总队负责人;张跃进,1958年2月生,曾任无锡市公安局局长,2008年4月调苏州市任职,同年6月任市公安局局长。
(6)江苏公安信息网络安全监测林越扩展阅读
张跃进简介
张跃进,男,1958年2月生,汉族,中共党员,研究生学历,1975年参加公安工作。历任无锡市公安局办公室副主任、主任、市局副局长、局长,现任江苏省公安厅党委委员、苏州市人民政府副市长、市公安局党委书记、局长,中国人民公安大学、中国刑警学院客座教授、硕士研究生导师;中国人民大学国际学院兼职教授;
中央司法警官学院、上海公安专科学校客座教授;江苏警官学院兼职教授、苏州大学兼职教授,中国法律逻辑专业委员会顾问,中国行为法学会警察行为研究中心会长,江苏省逻辑学会副会长。
❼ 公安机关之间以及各警种部门之间应当按照什么密切配合
公安系统常规警种职能分工
1.治安警察
维护社会治安秩序;处理治安案件;管理禁违禁物品;预防犯罪;了解并掌握社会治安动态;预防和处理治安灾害事故;进行治安巡逻;发动群众参加维护社会治安秩序等工作。
公安部设立治安管理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公安厅(局)设立治安管理总队,各市设立公安局治安管理支队,各公安分局设立治安管理大队,在派出所有治安民警负责治安管理。
2.户籍警察
公安局、派出所专门管理户口的民警,负责派出所管辖区域内的户口工作;管理户口,包括户口登记、户口迁移和身份证的管理问题等。
工作较为繁琐,需要工作认真负责,耐心细致、吃苦耐劳,有较强的心理压力承受能力和情绪控制能力。
3.刑事犯罪侦查警察
从事刑事侦查工作,分析、研究刑事犯罪情况;组织、协调侦破一般、重大、特大刑事案件;承担案件痕迹和物证提取、检验、鉴定。承担本辖区内的禁毒、反黑、反恐工作;承担涉外刑事案件、对外警务的联络和接洽。主要任务就是侦查刑事案件,日常听说的有盗窃、凶杀、诈骗、等犯罪案件。
该职业至少要求大专毕业刑事侦查等相关专业毕业,要求有良好的身体素质,能够进行搏击、格斗,并有一些实践经验。此外,还需要有敏锐的观察力。从事该职业经常需要面临较大的危险,需要紧急执行各种任务。
4.巡逻警察
巡警设置的目标是“一警多能,一警多用”,所以巡警的任务范围十分广泛。巡逻警察执行任务的形式就是巡逻。巡逻警察负责依法处理交通事故,在指定地方巡逻,执行【法律法规】,进行交通管制、疏散人群,预防犯罪和逮捕违规者,负责劝解、制止、查处发生在道路或公共场所的治安纠纷。
要具有警察的一般品质,并且要对指定地点的地势人情非常熟悉,这是该职业的特殊要求。巡逻警察可以经过自身的努力被提升为巡逻官,优秀的巡逻官可以获得上级的嘉奖,而晋升警衔,成为区域或城市的公共巡逻负责人,积累经验后可以晋升到警视长。
5.交通警察
交通警察指在公安机关内设机构——交通管理警察大队工作的人民警察,警察的一个警种,其主要职责是维护交通秩序,处理交通事故,查纠道路交通违法行为,负责机动车的登记管理等。
主要工作职责:依法查处道路交通违法行为和交通事故;维护城乡道路交通秩序和公路治安秩序;开展机动车辆安全检验、牌证发放和驾驶员考核发证工作;开展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活动;道路交通管理科研工作;参与城市建设、道路交通和安全设施的规划。组织宣传交通法规,依法管理道路交通秩序,管理车辆、驾驶员和行人,教育交通违章者,勘查处理交通事故,以维护正常的交通秩序,保证交通运输的畅通与安全。
6.外事警察
通常是指出入境事务的警察。通常是为公民办出境通行证、因私护照(因公不是在此)并进行管理,负责接待外事任务,外事翻译等。职责包括管理辖区常驻散居境外人员、负责国家使馆的安全、查处外国人犯罪、为外国人提供法律服务等。
常要求有英语或其他外语知识背景,具有较强的沟通能力和英语水平。
7.经济犯罪侦察警察
工作就是对金融犯罪、经济诈骗等各类经济犯罪案件进行侦查,为破获经济犯罪案件提供有力依据。从而保护国家和公民的财产安全。
工作内容包括:对走私、出售、购买、运输假币、以假币换取货币等一些经济案件进行侦查;对擅自设立金融机构、虚报注册资本、虚假出资、抽逃出资、隐匿、销毁会计资料等一些金融犯罪进行侦查;对集资诈骗、贷款诈骗、票据诈骗、金融凭证诈骗案、信用证诈骗、信用卡诈骗等经济诈骗案件进行侦查;对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员失职、滥用职权低价折股、出售国有资产的违法犯罪行为进行侦查;对伪造、变造金融票证、国家有价证券、股票、公司、企业债券,以及擅自发行股票、公司、企业债券等经济犯罪进行侦查等。
一般要求大专以上学历经济犯罪侦查等相关专业,同时要有一定的经济学和会计学专业背景。
8.公共信息网络安全监察专业警察
侦查和处理各种与网络有关的案件,工作内容包括:办理互联网犯罪的各种案件,收集犯罪证据,对犯罪案件的证据进行技术鉴定;负责计算机信息泄露、计算机病毒传播及其他计算机灾害事故的防范、处置工作;公共信息网络和国际互联网的安全监察、安全保护工作;依法对互联网用户的备案登记工作;负责“网吧”的管理工作;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工作。
一般要求大专以上学历计算机工程、信息网络安全等相关专业。要通过公安专业知识考试以及体能、心理素质测评和考核。通过录用主管机关组织的公共科目考试。
9.禁毒警察
负责涉毒犯罪的侦查。工作内容掌握毒品违法犯罪动态,研究制定预防、打击对策;毒品犯罪案件的侦查工作,参与侦查或直接承办侦破重特大贩毒案件;禁毒宣传和预防教育工作,易制毒化学品、精神药物和麻醉药品管理秩序专项治理行动等;掌握禁毒情报信息,禁毒信息系统建设和管理。
禁毒警察一般要求从公安警察院校毕业,至少大专以上学历。需要通过公安专业知识考试以及体能、心理素质测评和考核。鉴于禁毒警察从事的工作是危险性极大的高危险职业,因此需要出众的心理素质和过硬的侦查手段。
10.警务督察
警务督察,又称监督视察。简单说就是警察的监督者。警察在处理重要警务活动中行使职权及使用器械都要受警务督察的监督。县级以上公安机关督察机构,负责对本级公安机关和下级公安机关及其人民警察依法履行职责、行使职权和遵守纪律的情况进行监督,对上一级公安机关督察机构和本级公安机关行政首长负责。
警务督察一般是由民警、交通警察、巡逻警察、户籍警察通过晋升而来,一般要求有3年以上的从警经验。
11.监所警察
公安部监所管理局管辖全国看守所、拘留所、收容教育所、强制隔离戒毒所、戒毒康复中心和安康医院。监所警察主要监管看守人员,保障看守人员安全;对看守或拘留、在押人员进行教育;管理监管人员的生活和卫生;保障侦查、起诉和审判工作的顺利进行。
一般对专业没有明确要求,通过招录考试并符合人民警察的体检标准即可。
12.科技警察
负责公安科技、计算机通信管理及研发工作、公共信息网络安全和安全技术防范工作。警察内部称其科室为技术中队。
一般要求大专以上学历计算机工程、信息网络安全等相关专业。
13.公安法医
公安法医主要从事关于解决与暴力案件有关的涉及人身伤亡等实际问题的鉴定工作,还协助有关部门为司法实践服务。
公安法医一般要求法医学专业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应该具备扎实的专业基本功和娴熟的法医学技术,还需要通过国家公务员资格考试。公安法医可以在积累一定的经验后,朝着专门的鉴定人员或是医师方向发展,也可以自己开办鉴定机构。
14.公安特警
中国公安特警指在公安系统内部建立的特警队伍。队伍编制为“总队-支队-大队-中队”。主要执行反恐、排爆、反劫持;协助其他警种(刑警、交警等)执行设卡盘查车辆、抓捕持枪犯罪嫌疑人等任务。
特警都经过军事化或半军事化训练,在人手和火力不够时,才会考虑请求特警突击队和武警部队的支援。
【法律依据】:
《公安机关人民警察内务条令》
第二十六条 公安机关之间以及各警种、部门之间,应当按照职责分工,密切配合,互相支持,协调一致开展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