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网安大队是干什么的
负责组织实施全区公共信息网络和国际互联网的安全保护工作;
查处危害公共信息网络安全的违法犯罪案件;
指导并组织实施全区的公共信息网络安全检查工作。
网络安全保卫大队职责是:
1、协调、监督、检查、指导对本地区党政机关和金融机构等重要部门公共信息网络和互联网的安全保护管理工作;
2、监督计算机信息系统的使用单位和国际互联网的互联单位、接入单位及有关用户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的落实情况;检查网络安全管理及技术措施的落实情况;
3、监督、检查和指导计算机信息系统使用单位安全组织和安全员的工作;
4、监督、检查、指导要害部门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等级保护制度的落实;
5、依据国家有关计算机机房的标准和规定,对计算机机房的建设和在计算机机房附近的施工进行监督管理;
6、依据国家有关对计算机信息系统(场所)防雷防静电的标准和规定,对计算机信息系统(场所)防雷防静电安全检测工作实行备案登记和安全审核制度;
7、对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专用产品销售许可证进行监督检查;
8、对计算机病毒和危害社会公共安全的其他有害数据的防治研究工作进行管理;
9、查处违反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国际出入口信道、互联网络、接入网络管理规定的行为;
10、依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对"网吧"、"酒店电子商务中心"等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实行备案登记和安全审核制度;
11、掌握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的互联单位、接入单位和用户的备案情况,建立备案档案,进行备案统计,并按国家有关规定逐级上报;
12、对单位和个人利用国际联网制作、复制、查阅、传播有害信息的情况给予查处,对上述地址、目录、服务器,应通知有关单位关闭或删除。
㈡ 17岁未成年在西昌可不可以上网
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条例》(全文)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对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的管理,规范经营者的经营行为,维护公众和经营者的合法权益,保障互联网上网服务经营活动健康发展,促进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本条例所称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是指通过计算机等装置向公众提供互联网上网服务的网吧、电脑休闲室等营业性场所。
学校、图书馆等单位内部附设的为特定对象获取资料、信息提供上网服务的场所,应当遵守有关法律、法规,不适用本条例。
第三条 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经营单位应当遵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加强行业自律,自觉接受政府有关部门依法实施的监督管理,为上网消费者提供良好的服务。
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的上网消费者,应当遵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遵守社会公德,开展文明、健康的上网活动。
第四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文化行政部门负责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经营单位的设立审批,并负责对依法设立的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经营单位经营活动的监督管理;公安机关负责对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经营单位的信息网络安全、治安及消防安全的监督管理;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负责对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经营单位登记注册和营业执照的管理,并依法查处无照经营活动;电信管理等其他有关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依照本条例和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对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经营单位分别实施有关监督管理。
第五条 文化行政部门、公安机关、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及其工作人员不得从事或者变相从事互联网上网服务经营活动,也不得参与或者变相参与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经营单位的经营活动。
第六条 国家鼓励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对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经营单位的经营活动进行监督,并对有突出贡献的给予奖励。
第二章 设 立
第七条 国家对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经营单位的经营活动实行许可制度。未经许可,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设立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不得从事互联网上网服务经营活动。
第八条 设立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经营单位,应当采用企业的组织形式,并具备下列条件:
(一)有企业的名称、住所、组织机构和章程;
(二)有与其经营活动相适应的资金;
(三)有与其经营活动相适应并符合国家规定的消防安全条件的营业场所;
(四)有健全、完善的信息网络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技术措施;
(五)有固定的网络地址和与其经营活动相适应的计算机等装置及附属设备;
(六)有与其经营活动相适应并取得从业资格的安全管理人员、经营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
(七)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有关部门规定的其他条件。
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的最低营业面积、计算机等装置及附属设备数量、单机面积的标准,由国务院文化行政部门规定。
审批设立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经营单位,除依照本条第一款、第二款规定的条件外,还应当符合国务院文化行政部门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文化行政部门规定的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经营单位的总量和布局要求。
第九条 中学、小学校园周围200米范围内和居民住宅楼(院)内不得设立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
第十条 设立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经营单位,应当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文化行政部门提出申请,并提交下列文件:
(一)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和章程;
(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身份证明材料;
(三)资金信用证明;
(四)营业场所产权证明或者租赁意向书;
(五)依法需要提交的其他文件。
第十一条 文化行政部门应当自收到设立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作出决定;经审查,符合条件的,发给同意筹建的批准文件。
申请人完成筹建后,持同意筹建的批准文件到同级公安机关申请信息网络安全和消防安全审核。公安机关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作出决定;经实地检查并审核合格的,发给批准文件。
申请人持公安机关批准文件向文化行政部门申请最终审核。文化行政部门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依据本条例第八条的规定作出决定;经实地检查并审核合格的,发给《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对申请人的申请,文化行政部门经审查不符合条件的,或者公安机关经审核不合格的,应当分别向申请人书面说明理由。
申请人持《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请登记注册,依法领取营业执照后,方可开业。
第十二条 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经营单位不得涂改、出租、出借或者以其他方式转让《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第十三条 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经营单位变更营业场所地址或者对营业场所进行改建、扩建,变更计算机数量或者其他重要事项的,应当经原审核机关同意。
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经营单位变更名称、住所、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注册资本、网络地址或者终止经营活动的,应当依法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变更登记或者注销登记,并到文化行政部门、公安机关办理有关手续或者备案。
第三章 经 营
第十四条 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经营单位和上网消费者不得利用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制作、下载、复制、查阅、发布、传播或者以其他方式使用含有下列内容的信息:
(一)反对宪法确定的基本原则的;
(二)危害国家统一、主权和领土完整的;
(三)泄露国家秘密,危害国家安全或者损害国家荣誉和利益的;
(四)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破坏民族团结,或者侵害民族风俗、习惯的;
(五)破坏国家宗教政策,宣扬邪教、迷信的;
(六)散布谣言,扰乱社会秩序,破坏社会稳定的;
(七)宣传淫秽、赌博、暴力或者教唆犯罪的;
(八)侮辱或者诽谤他人,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
(九)危害社会公德或者民族优秀文化传统的;
(十)含有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的其他内容的。
第十五条 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经营单位和上网消费者不得进行下列危害信息网络安全的活动:
(一)故意制作或者传播计算机病毒以及其他破坏性程序的;
(二)非法侵入计算机信息系统或者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功能、数据和应用程序的;
(三)进行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的其他活动的。
第十六条 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经营单位应当通过依法取得经营许可证的互联网接入服务提供者接入互联网,不得采取其他方式接入互联网。
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经营单位提供上网消费者使用的计算机必须通过局域网的方式接入互联网,不得直接接入互联网。
第十七条 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经营单位不得经营非网络游戏。
第十八条 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经营单位和上网消费者不得利用网络游戏或者其他方式进行赌博或者变相赌博活动。
第十九条 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经营单位应当实施经营管理技术措施,建立场内巡查制度,发现上网消费者有本条例第十四条、第十五条、第十八条所列行为或者有其他违法行为的,应当立即予以制止并向文化行政部门、公安机关举报。
第二十条 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经营单位应当在营业场所的显着位置悬挂《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和营业执照。
第二十一条 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经营单位不得接纳未成年人进入营业场所。
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经营单位应当在营业场所入口处的显着位置悬挂未成年人禁入标志。
第二十二条 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每日营业时间限于8时至24时。
第二十三条 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经营单位应当对上网消费者的身份证等有效证件进行核对、登记,并记录有关上网信息。登记内容和记录备份保存时间不得少于60日,并在文化行政部门、公安机关依法查询时予以提供。登记内容和记录备份在保存期内不得修改或者删除。
第二十四条 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经营单位应当依法履行信息网络安全、治安和消防安全职责,并遵守下列规定:
(一)禁止明火照明和吸烟并悬挂禁止吸烟标志;
(二)禁止带入和存放易燃、易爆物品;
(三)不得安装固定的封闭门窗栅栏;
(四)营业期间禁止封堵或者锁闭门窗、安全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
(五)不得擅自停止实施安全技术措施。
第四章 罚 则
第二十五条 文化行政部门、公安机关、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收受他人财物或者其他好处,违法批准不符合法定设立条件的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经营单位,或者不依法履行监督职责,或者发现违法行为不予依法查处,触犯刑律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刑法关于受贿罪、滥用职权罪、玩忽职守罪或者其他罪的规定,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够刑事处罚的,依法给予降级、撤职或者开除的行政处分。
第二十六条 文化行政部门、公安机关、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的工作人员,从事或者变相从事互联网上网服务经营活动的,参与或者变相参与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经营单位的经营活动的,依法给予降级、撤职或者开除的行政处分。
文化行政部门、公安机关、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有前款所列行为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规定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第二十七条 违反本条例的规定,擅自设立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或者擅自从事互联网上网服务经营活动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或者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会同公安机关依法予以取缔,查封其从事违法经营活动的场所,扣押从事违法经营活动的专用工具、设备;触犯刑律的,依照刑法关于非法经营罪的规定,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够刑事处罚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没收违法所得及其从事违法经营活动的专用工具、设备;违法经营额1万元以上的,并处违法经营额5倍以上10倍以下的罚款;违法经营额不足1万元的,并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
第二十八条 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经营单位违反本条例的规定,涂改、出租、出借或者以其他方式转让《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触犯刑律的,依照刑法关于伪造、变造、买卖国家机关公文、证件、印章罪的规定,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够刑事处罚的,由文化行政部门吊销《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没收违法所得;违法经营额5000元以上的,并处违法经营额2倍以上5倍以下的罚款;违法经营额不足5000元的,并处5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的罚款。
第二十九条 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经营单位违反本条例的规定,利用营业场所制作、下载、复制、查阅、发布、传播或者以其他方式使用含有本条例第十四条规定禁止含有的内容的信息,触犯刑律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够刑事处罚的,由公安机关给予警告,没收违法所得;违法经营额1万元以上的,并处违法经营额2倍以上5倍以下的罚款;违法经营额不足1万元的,并处1万元以上2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整顿,直至由文化行政部门吊销《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上网消费者有前款违法行为,触犯刑律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够刑事处罚的,由公安机关依照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的规定给予处罚。
第三十条 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经营单位违反本条例的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文化行政部门给予警告,可以并处15000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整顿,直至吊销《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一)在规定的营业时间以外营业的;
(二)接纳未成年人进入营业场所的;
(三)经营非网络游戏的;
(四)擅自停止实施经营管理技术措施的;
(五)未悬挂《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或者未成年人禁入标志的。
第三十一条 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经营单位违反本条例的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文化行政部门、公安机关依据各自职权给予警告,可以并处15000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整顿,直至由文化行政部门吊销《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一)向上网消费者提供的计算机未通过局域网的方式接入互联网的;
(二)未建立场内巡查制度,或者发现上网消费者的违法行为未予制止并向文化行政部门、公安机关举报的;
(三)未按规定核对、登记上网消费者的有效身份证件或者记录有关上网信息的;
(四)未按规定时间保存登记内容、记录备份,或者在保存期内修改、删除登记内容、记录备份的;
(五)变更名称、住所、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注册资本、网络地址或者终止经营活动,未向文化行政部门、公安机关办理有关手续或者备案的。
第三十二条 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经营单位违反本条例的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公安机关给予警告,可以并处15000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整顿,直至由文化行政部门吊销《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一)利用明火照明或者发现吸烟不予制止,或者未悬挂禁止吸烟标志的;
(二)允许带入或者存放易燃、易爆物品的;
(三)在营业场所安装固定的封闭门窗栅栏的;
(四)营业期间封堵或者锁闭门窗、安全疏散通道或者安全出口的;
(五)擅自停止实施安全技术措施的。
第三十三条 违反国家有关信息网络安全、治安管理、消防管理、工商行政管理、电信管理等规定,触犯刑律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够刑事处罚的,由公安机关、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电信管理机构依法给予处罚;情节严重的,由原发证机关吊销许可证件。
第三十四条 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经营单位违反本条例的规定,被处以吊销《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行政处罚的,应当依法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变更登记或者注销登记;逾期未办理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吊销营业执照。
第三十五条 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经营单位违反本条例的规定,被吊销《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的,自被吊销《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之日起5年内,其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不得担任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经营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
擅自设立的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经营单位被依法取缔的,自被取缔之日起5年内,其主要负责人不得担任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经营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
第三十六条 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实施罚款的行政处罚,应当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实行罚款决定与罚款收缴分离;收缴的罚款和违法所得必须全部上缴国库。
第五章 附 则
第三十七条 本条例自2002年11月15日起施行。2001年4月3日信息产业部、公安部、文化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发布的《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办法》同时废止。
㈢ 公安机关的"网络监察部门"都具体负责些什么
1、宣传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法律、法规和规章,检查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工作;
2、管理计算机病毒和其他有害数据的防治工作,监督、检查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专用产品销售活动;
3、查处危害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的违法犯罪案件,依法应当履行的其他职责。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法》第6条的规定,人民警察应当依法履行“监督管理计算机信息系统的安全保卫工作”的职责。即此而言,目前正在从事公共信息网络安全监察工作的人民警察当称之为“网络警察”。
(3)西昌网络安全检查扩展阅读:
针对种种网络犯罪现象,网络警察对职责作出划分:有的负责电子信箱,包括打击辱骂、恫吓和垃圾邮件等现象;有的负责调查青少年色情,包括画面和文字。
有人负责电脑追踪恐怖活动,寻找闯入和破坏计算机者;有人负责调查经济诈骗等犯罪。由于有些“黑客”还是未成年的孩子,网络警察还增加了“家访”的任务,从打击和疏导两方面维护网络的安全。
㈣ 网络准入控制系统安全检查一直不动
1、检查你网络问题
2、是否有下载杀毒软件
3、是不是补丁有冲突
4、是否权限受限制
5、联系你的客服
建议你使用镁盾的控制系统 比较稳定一些
㈤ 一次性账号也要保护好
随着智能手机的普及,现在互联网已经飞入寻常百姓家,但是很多时候我们为了各种原因,都得注册一下账号。小到帮朋友投票、大到司法考试、公务员报名、中高考填志愿!
但是大部分账户对我们来说就是一次性的,比如我去外地一家商场买东西,它会员有打折,注册完会员结完账,极大概率我不再用这张会员卡了,所以账号密码我完全不介意。
之前曝光过有内鬼店员利用这个漏洞,转移会员积分买东西,虽然内心谴责这种店员,但大部分人还是不会因此去给这种账号专门搞个密码(很多时候这种账号也没有密码)!
但是还有一些账号,虽然也是一次性的,但是和我们人生进程关系很大,就不得不慎重对待,典型的就是中高考填志愿!
中高考对中国家庭来说是头等大事,很多人生病了先冒着,夫妻失和先拖着。分数出来后又有一种说法,叫考的好不如志愿填的好。
现在中高考的志愿都是网上填的,填志愿的重要性不言而喻,但是这个填志愿的账号很多人都只会用一次,所以也懒得该密码,于是就出问题了。
今年7月30日,西昌市公安局网络安全保卫大队接到报警,西昌市某校学生发现自己的中考志愿被篡改。当时,志愿填报已经停止,这些学生面临无法升学的严重问题。
因为中考的特殊性以及人数比较多,所以西昌市公安局网安大队紧急抽调专人侦办,迅速查明有人非法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存在大量考生填报志愿被篡改的情况。
继续查下去,发现是个升学无望的同学干的!就是在家中通过自己手机,复制班主任发在微信群里的2020年度初三毕业生名单,登录凉山州中考志愿填报系统,尝试输入密码“ 12345678 ”,进入他人账户篡改志愿。也就是说,有一两百号人还用着初始密码。
这也幸亏涉及面大,警察叔叔重视,如果万一这哥么只改了一两个,这被改的一两个人能成功申诉吗?
如果其他学校也有升学无望的学生这么做,警察叔叔又要增加多少工作量,能来得及顺利开学吗?
所以这些对于人生重要的一次性账号,也要好好设置密码!!
㈥ 网络安全审查办法
《网络安全审查办法》是为了确保关键信息基础设施供应链安全,保障网络安全和数据安全,维护国家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数据安全法》、《关键信息基础设施安全保护条例》制定。
《网络安全审查办法》已经2021年11月16日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2021年第20次室务会议审议通过,并经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国家安全部、财政部、商务部、中国人民银行、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国家广播电视总局、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国家保密局、国家密码管理局同意,现予公布,自2022年2月15日起施行。
网络安全审查办法
第一条 为了确保关键信息基础设施供应链安全,保障网络安全和数据安全,维护国家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数据安全法》、《关键信息基础设施安全保护条例》,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关键信息基础设施运营者采购网络产品和服务,网络平台运营者开展数据处理活动,影响或者可能影响国家安全的,应当按照本办法进行网络安全审查。
前款规定的关键信息基础设施运营者、网络平台运营者统称为当事人。
第三条 网络安全审查坚持防范网络安全风险与促进先进技术应用相结合、过程公正透明与知识产权保护相结合、事前审查与持续监管相结合、企业承诺与社会监督相结合,从产品和服务以及数据处理活动安全性、可能带来的国家安全风险等方面进行审查。
······
㈦ 如何进行网络安全巡查
1、检查安全设备状态
查看安全设备的运行状态、设备负载等是否正常;检查设备存放环境是否符合标准;对设备的版本进行检查,看是否有升级的必要;梳理分析设备的策略,清理过期无效策略,给出优化建议;此外还需查看安全设备是否过维保期等一系列的安全检查操作。根据网络安全等级保护的要求,对安全策略和配置做好调整和优化。
2、安全漏洞扫描
对网络设备、主机、数据库、应用系统进行漏洞扫描,并根据扫描结果进行综合分析,评估漏洞的危害大小,最终提供可行的漏洞解决方案。
3、安全日志分析
定期为用户信息系统内安全设备产生的海量日志进行深度挖掘和分析,对用户信息系统内安全设备产生的日志进行梳理,发现潜在的风险点。通过提供日志分析,及时掌握网络运行状态和安全隐患。
4、补丁管理
在前期安全扫描的基础上,对存在严重系统漏洞的主机进行补丁更新,从而及时消除因为系统漏洞而产生的安全风险。
定期的安全巡检能及时发现设备的异常情况,避免网络安全事故及安全事故的的发生,发现企业安全设备的异常情况,并能及时处理,其目的是为了保障企业安全设备的稳定运行。
安全巡检,顾名思义,巡与检,不仅要巡回,更要检查。巡检不是简单地在机房来回走几遍,其重点在于检查设备是否存在安全隐患。
不管是日常维护的设备,还是不常使用的设备,要面面俱到,梳理排查信息基础设施的运行环境、服务范围及数据存储等所面临的网络安全风险状况。设备的定期安全巡检,是防范网络攻击的其中一方式,做好日常安全维护,才能有效减少攻击频率。
㈧ 公安机关互联网安全监督检查规定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公安机关互联网安全监督检查工作,预防网络违法犯罪,维护网络安全,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规定。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公安机关依法对互联网服务提供者和联网使用单位履行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网络安全义务情况进行的安全监督检查。第三条互联网安全监督检查工作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公安机关网络安全保卫部门组织实施。
上级公安机关应当对下级公安机关开展互联网安全监督检查工作情况进行指导和监督。第四条公安机关开展互联网安全监督检查,应当遵循依法科学管理、保障和促进发展的方针,严格遵守法定权限和程序,不断改进执法方式,全面落实执法责任。第五条公安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对履行互联网安全监督检查职责中知悉的个人信息、隐私、商业秘密和国家秘密,应当严格保密,不得泄露、出售或者非法向他人提供。
公安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履行互联网安全监督检查职责中获取的信息,只能用于维护网络安全的需要,不得用于其他用途。第六条公安机关对互联网安全监督检查工作中发现的可能危害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社会秩序的网络安全风险,应当及时通报有关主管部门和单位。第七条公安机关应当建立并落实互联网安全监督检查工作制度,自觉接受检查对象和人民群众的监督。第二章监督检查对象和内容第八条互联网安全监督检查由互联网服务提供者的网络服务运营机构和联网使用单位的网络管理机构所在地公安机关实施。互联网服务提供者为个人的,可以由其经常居住地公安机关实施。第九条公安机关应当根据网络安全防范需要和网络安全风险隐患的具体情况,对下列互联网服务提供者和联网使用单位开展监督检查:
(一)提供互联网接入、互联网数据中心、内容分发、域名服务的;
(二)提供互联网信息服务的;
(三)提供公共上网服务的;
(四)提供其他互联网服务的;
对开展前款规定的服务未满一年的,两年内曾发生过网络安全事件、违法犯罪案件的,或者因未履行法定网络安全义务被公安机关予以行政处罚的,应当开展重点监督检查。第十条公安机关应当根据互联网服务提供者和联网使用单位履行法定网络安全义务的实际情况,依照国家有关规定和标准,对下列内容进行监督检查:
(一)是否办理联网单位备案手续,并报送接入单位和用户基本信息及其变更情况;
(二)是否制定并落实网络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确定网络安全负责人;
(三)是否依法采取记录并留存用户注册信息和上网日志信息的技术措施;
(四)是否采取防范计算机病毒和网络攻击、网络侵入等技术措施;
(五)是否在公共信息服务中对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发布或者传输的信息依法采取相关防范措施;
(六)是否按照法律规定的要求为公安机关依法维护国家安全、防范调查恐怖活动、侦查犯罪提供技术支持和协助;
(七)是否履行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网络安全等级保护等义务。第十一条除本规定第十条所列内容外,公安机关还应当根据提供互联网服务的类型,对下列内容进行监督检查:
(一)对提供互联网接入服务的,监督检查是否记录并留存网络地址及分配使用情况;
(二)对提供互联网数据中心服务的,监督检查是否记录所提供的主机托管、主机租用和虚拟空间租用的用户信息;
(三)对提供互联网域名服务的,监督检查是否记录网络域名申请、变动信息,是否对违法域名依法采取处置措施;
(四)对提供互联网信息服务的,监督检查是否依法采取用户发布信息管理措施,是否对已发布或者传输的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发布或者传输的信息依法采取处置措施,并保存相关记录;
(五)对提供互联网内容分发服务的,监督检查是否记录内容分发网络与内容源网络链接对应情况;
(六)对提供互联网公共上网服务的,监督检查是否采取符合国家标准的网络与信息安全保护技术措施。第十二条在国家重大网络安全保卫任务期间,对与国家重大网络安全保卫任务相关的互联网服务提供者和联网使用单位,公安机关可以对下列内容开展专项安全监督检查:
(一)是否制定重大网络安全保卫任务所要求的工作方案、明确网络安全责任分工并确定网络安全管理人员;
(二)是否组织开展网络安全风险评估,并采取相应风险管控措施堵塞网络安全漏洞隐患;
(三)是否制定网络安全应急处置预案并组织开展应急演练,应急处置相关设施是否完备有效;
(四)是否依法采取重大网络安全保卫任务所需要的其他网络安全防范措施;
(五)是否按照要求向公安机关报告网络安全防范措施及落实情况。
对防范恐怖袭击的重点目标的互联网安全监督检查,按照前款规定的内容执行。
㈨ 西昌某学生篡改上百名同学志愿,他为何会这样做
每年的六七月份,家里应届生的家庭就会格外的紧张,因为又到了一年一度的中高考季。随着分数线与成绩的出炉,不管成绩考得如何,最后都要填报志愿,虽然填报志愿相比于考试要简单得多,但如果没有填报好就会浪费自己的成绩,这也是大多数考生和家长不愿意看到的事情。但是在四川省西昌市却发生了这样一件奇怪的事情,数百名中考生的中考志愿都受到了篡改,将面临无法入学的情况。那么是谁将他们的志愿篡改的呢?下面就和小编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万幸的是,这些考生终于填报上了志愿,终于可以进入到自己心仪的学校学习。
㈩ 网络安全自查报告范文2021
网络安全是指网络系统的硬件、软件及其系统中的数据受到保护,不因偶然的或者恶意的原因而遭受到破坏、更改、泄露,系统连续可靠正常地运行,网络服务不中断。下面是我收集整理的网络安全自查 报告 范文 2021,欢迎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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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度重视,立刻组织我院相关部门对我院网络中的安全隐患进行了逐一排查,现将自查情况 总结 如下:
一、网络信息安全管理机制和制度建设落实情况
一是为维护和规范计算机硬件的使用管理及网络信息安全,提高计算机硬件的正常使用、网络 系统安全 性及日常办公效率,_X成_以由_导担任第一责任人、_相关部门参与、_息中心负责具体工作的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工作领导小组,统一协调全院各部门开展校园网络安全管理工作。
二是为确保计算机网络安全,实行了网络专管员制度、计算机安全保密制度、网站安全管理制度、网络信息安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等保障制度。同时结合自身情况制定计算机系统安全自查工作制度,做到三个确保:一是系统管理员于每周五定期检查中心计算机系统,确保无隐患问题;二是制作安全检查工作记录,确保工作落实;三是定期组织有关人员学习有关网络及信息安全的知识,提高计算机使用水平,及早防范风险。同时,信息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具有畅通的7_24小时联系 渠道 ,可以确保能及时发现、处置、上报有害信息。
二、计算机日常网络及信息安全管理情况
加强组织领导,强化宣传 教育 ,落实工作责任,加强日常监督检查。
一是网络安全方面。配备了防病毒软件、对个人使用的计算机都实
行密码登录、对重要计算机信息存储备份、对移动存储设备严格管理、对重要数据加密等安全防护 措施 ,明确了网络安全责任,强化了网络安全工作。对接入计算机的终端采取实名认证制,采取将计算机MAC地址绑定交换机端口的做法,规范全院的上网行为。
二是信息系统安全方面实行严格签字制度。凡上传网站的信息,须经有关领导审查签字后方可上传;开展经常性安全检查,主要对 操作系统 补丁安装、应用程序补丁安装、防病毒软件安装与升级、木马病毒检测、端口开放情况、系统管理权限开放情况、访问权限开放情况、网页篡改情况等进行监管,认真做好系统安全 日记 。
三是_X网_中心具有不低于60日的系统网络运行日志和用户使用日志。网络中心有防火墙、统一身份认证、网络安全审计、访问控制等相应的安全保护技术措施。
三、信息安全技术防护手段建设及硬件设备使用情况。
加强网络设备及网站安全防护管理。每台终端机都安装了防病毒软件,系统相关设备的应用一直采取规范化管理,硬件设备的使用符合国家相关产品质量安全规定,硬件的运行环境符合要求,网站系统安全有效。
四、加强建设网络与信息安全通报机制,网站安全维护
今年以来,切实加强网络信息安全防范工作,未发生较大的网络及信息突发事件,网络中心采取了:网站后台密码经常性更换、传文件提前进行病毒检测、网站分模块分权限进行维护、定期进后台清理垃圾文件、网站更新由段计算机管理员专人负责等多种措施,确保_X网_的信息安全。
五、网络与信息 安全教育
为保证网络及各种设备安全有效地运行,减少病毒侵入,就网络安全及信息系统安全的相关知识对有关人员进行了培训。期间,各计算机使用人员及管理人员对实际工作中遇到的计算机方面的有关问题进行了详细的咨询,并得到了满意的答复,学习到了实用的网络安全防范技巧,促进了计算机使用人员对网络信息安全的认识力度。
六、自查存在的问题及整改意见
在检查过程中发现了一些管理方面存在的薄弱环节,今后还要加强对网络安全的监管及网络安全设备的维护,进一步加强与德阳市公安局网监处沟通和协调
。
在以后的工作中,我们将继续加强对计算机信息安全意识教育和防范技能训练,让全院师生充分认识到做好“开展十八大校园网络安全隐患排查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将人防与技防结合,确实做好我院网络与信息安全维护工作。
网络安全自查报告2
按照《_x县_息化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开展20_全县网络与信息系统安全检查工作的通知》文件要求,我单位高度重视,立即组织开展全镇范围内的网络与信息系统安全工作。现将自查情况汇报如下:
一、网络与信息系统安全组织管理工作
1、我单位高度重视网络与信息系统安全工作,在党委扩大会议上专门研究部署了此项工作,并成立了信息化与网络安全工作领导小组,明确了镇办公室为信息化与网络安全工作办公室,确定了一名网络与信息系统安全工作管理员,负责日常管理工作。
2、制定下发了《__民政府关于加强信息网络安全保障工作的意见》和《_人民政府网站管理维护工作制度》,要求各科室、各部门认真组织学习,充分认识网络和信息安全工作的重要性,能够按照各项规定正确使用网络和各类信息系统,确保我镇网络与信息系统的安全。
二、网络与信息系统安全日常管理工作
结合我镇实际,在日常管理工作中,与各科室、部门签订网络和信息安全工作 责任书 ,并要求各科室、各部门严格按照以下规定执行,确保网络和信息系统的安全。
1、计算机必须设置系统启动密码,密码严禁外泄,避免外部人员登录对本单位计算机网络进行攻击。
2、办公计算机在使用过程中,要定期进行系统备份,以
提高突发事件发生时的应对能力。
3、不得随意接入网络设备,避免因擅自接入影响网络和信息系统的正常运行,确因工作需要接入网络设备,必须经信息化与网络安全工作办公室允许方可接入。对于移动存储设备,不得与涉密计算机及政务专网以外计算机共用。
4、所有计算机必须安装防火墙,定期查杀网络病毒,移动存储设备在接入计算机使用前,必须进行杀毒。
5、严格信息系统文件的收发,完善清点、 修理 、编号、签收制度。
三、网络与信息系统安全专项防护管理工作
1、安排专人负责我镇的网络安全工作,并积极参加县有关部门组织的 网络 安全知识 培训,提高工作水平。
2、安排专人负责信息系统的管理,对计算机享有独立使用权,计算机的用户名和开机密码为其专有,且规定严禁外泄。
3、利用机关干部集中学习,专门组织开展了一次网络与信息安全知识的学习活动。
四、“十八大”期间网络与信息系统安全工作
为切实做好网络与信息系统安全管理工作,确保“十八大”期间全镇网络与信息系统安全稳定运行,在8月21日我镇召开的十八大安保工作专项部署会上,镇党委政府对此项工作进行了专门部署,要求各科室、各部门严格按照各项工作部署,扎实做好网络与信息系统安全管理工作,确保此项工作落实到位。
五、网络与信息系统安全专项检查工作情况
目前,针对我镇的网络与信息安全工作现状,信息化与
网络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定期组织由专业技术人员组成的检查小组到各办公室专项检查网络和信息安全情况,仔细排查信息系统的漏洞和安全隐患,用专用工具查杀木马、病毒,及时加强防范措施,并为计算机安装了正版的杀毒软件和系统软件,有效提高了计算机和网络防范、抵御风险的能力。
六、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整改情况
1、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是由于本单位计算机网络方面的专业技术人员较少,网络安全方面可投入的力量有限。
二是 规章制度 体系初步建立,可能还不够完善,未能覆盖到网络与信息系统安全的所有方面。
三是遇到计算机病毒侵袭等突发事件时,由于技术力量薄弱,处理不够及时。
2、整改措施
一是要继续加强对本单位工作人员的安全意识教育,提高做好安全工作的主动性和自觉性。
二是安排专人,密切监测,随时随地解决可能发生的信息系统安全事故。
三是要加大对网络线路、计算机系统的及时维护和保养,加大更新力度,确保网络和信息系统正常运行。
网络安全自查报告3
学校校园网络安全自检自查报告为了规范校园内计算机信息网络系统的安全管理工作,保证校园网信息系统的安全和推动校园精神文明建设,我校成立了校园网络安全组织机构,建立健全了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加强了网络安全技术防范工作的力度。下面将详细情况汇报如下:
一、成立校园网络安全组织机构
组长:刘进
副组长:刘贵海王明轩
成员:高晓虎吴万强赵建领代红周付俊青
陈先锋巨新玉商亮
二、建立健全各项安全管理制度
我校根据《中华人_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条例》、《教育网站和网校暂行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制定出了适合我校的《校园网络安全管理办法》,同时建立了《鹿马中学校园网络安全应急预案》,《鹿马中学校园网日常管理制度》,《鹿马中学网络信息安全维护制度》等相关制度。除了建立这些规章制度外,我们还坚持了对我校的校园网络随时检查监控的运行机制,有效地保证了校园网络的安全。
三、严格执行备案制度
学校机房坚持了服务于教育教学的原则,严格管理,完全用于教师和学生学习计算机 网络技术 和查阅与学习有关的资料,没有出现出租转让等情况。
四、加强网络安全技术防范措施,实行科学管理
我校的技术防范措施主要从以下几个方面来做的:
1.安装了防火墙,防止病毒、不良信息入侵校园网络、Web服务器。
2.安装杀毒软件,实施监控网络病毒,发现问题立即解决。
3.及时修补各种软件的补丁。
4.对学校重要文件、信息资源、网站数据库做到及时备份,创建系统恢复文件。
五、加强校园计算机网络安全教育和网管人员队伍建设
目前,我校每位领导和部分教师都能接入因特网,在查阅资料和进行教学和科研的过程中,我校学校领导重视网络安全教育,使教师们充分认识到网络信息安全对于保证国家和社会生活的重要意义,并要求信息技术教师在备课、上课的过程中,有义务向学生渗透计算机网络安全方面的常识,并对全校学生进行计算机网络安全方面的培训,做到校园计算机网络安全工作万无一失。
六、我校定期进行网络安全的全面检查
我校网络安全领导小组每学期初将对学校微机房、领导和教师办公用机及学校电教室的环境安全、设备安全、信息安全、管理制度落实情况等内容进行一次全面的检查,对存在的问题要及时进行纠正,消除安全隐患。
七、存在问题
我校计算机师资配备较弱,计算机操作技术水平相对较低,还缺乏专业计算机教师;计算机硬件配置陈旧,运行速度慢;在这些方面还有待于今后改善。
网络安全自查报告4
根据眉山市教育局[关于转发《关于开展十八大校园网络安全隐患排查工作的通知》通知],为十八大胜利召开创造和谐的社会环境,为了加强我校网络安全管理,保护系统的安全,促进我校网络技术的应用和成长,保障教育教学和管理工作的顺利开展,并配合教育局的要求,对我校计算机系统开展安全大检查,净化校园网络环境,不断提高学校计算机系统安全防范能力,从而为教师和学生提供健康,安全的上网环境。
一、领导重视,责任分明,加强领导。
为了认真做好工作,进一步提高教育网络安全工作水平,促进学校网络健康成长,我校建立了计算机网络安全
管理领导小组。名单如下:组长:陈新春
成员:徐东帅志扬倪仨
二、校园网络安全使用情况。
学校网络设备主要是光纤接收器、路由器、交换机等。学校现有办公用计算机6台,一个网络教室有计算机24台,一个多媒体电子教室有计算机1台。安全方面的措施主要有:采用固定IP地址,每台机子都安装金山杀毒软件。定期查杀病毒等。
三、完善制度,加强管理
为了更好的安全管理网络,我校建立了健全的安全管理制度:
(一)计算机机房安全管理制度
1、重视安全工作的思想教育,防患于未然。
2、遵循“计算机教室管理办法”,做好安全保卫工作。
3、凡进入机房的人员除须遵循校规校纪外,还必须遵循机房的各项管理规定,爱护机房内的所有财产,爱护仪器设备,未经管理人员许可不得随意使用,更不得损坏,如发现人为损坏将视情节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4、机房内禁止吸烟,严禁明火。
5、计算教室使用的用电线路必须符合安全规定,定期检查、检修。
6、杜绝_、迷信、反动软件,严禁登录 _ 、_信、反动网站,做好计算机病毒的防范工作。
7、工作人员须随时监测机器和网络状况,确保计算机和网络安全运转。
8、机房开放完毕时,工作人员必须要关妥门窗,认真检查并切断每一台微机的电源和所有电器的电源,然后切断电源总开关。
(二)计算机病毒防治制度
1、每台电脑都安装杀毒软件。
2、未经许可证,任何人不得携入软件使用,防止病毒传染。
3、建立备份制度,对重要资料除在电脑贮存外,还应拷贝到光盘上,以防遭病毒破坏而遗失。
7、及时注意电脑界病毒防治情况和提示,根据规定调节电脑参数,避免电脑病毒侵袭。
(三)、事故和案件及时报告制度
发现有关计算机病毒、危害国家安全、违反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等计算机安全案情的,保留有关原始记录,并及时向上级报告。
(四)、面对病毒应急处理方案
1、制定计算机病毒防治管理制度和技术规程。
2、培训计算机病毒防治管理人员;
3、对网站计算机资讯系统应用和使用人员开展计算机病毒防治教育和培训;
4、定期检测、清除计算机系统中的计算机病毒,并做好检测、清除的记录;
5、购置和使用正规的计算机病毒防治产品。
网络安全自查报告5
今年,我局的电子政务网站工作在市政府的领导下,在市政府信息化管理办公室的指导下,按照市委、市政府20_x年_县目标任务和市级部门综合目标任务文件(委发〔20_10号、委_〔20_12号)及市政府信管办《关于下发20_电子政务网站建设工作目标任务的通知》(市_信管办〔20_15号)要求,认真开展工作。现将我局开展电子政务网站工作的情况自查总结如下:
一、网站建设
(一)政务内网建设:建设有党政网接入线路,配备有专用微机、打印机等设备,并做到了与本局业务、办公网物理隔绝。指派有专人负责党政网终端的维护、管理,政务内网应用全面开展,并发挥了较好作用。
(二)政务网站建设:建设有“_广_”网站网站(____,向广大市民提_公众广电服务以及政务公开等工作,设置有机构设置、 办事指南 、_、__、广电法规、广电_局务公开、廉政建设、局长信箱等栏目,做到了实时更新。在该网站提供了部分非保密资料的共享。并对政府公众信息网上涉及广电的相关栏目信息进行了更新。
(三)部门专业网建设:建设有省-地专网,并建设有公网接入专用线路,作为业务备份和公众服务应用。建设了系统内notes邮件系统,实现国家、省、市、县各级广电部门内部行政、业务信息交换。建设有互联网邮件系统,实现与外部的信息交流。根据公众服务需求,初步建设了我局广电实时数据库系统。建设了省-市间、市-县间视频会商系统,实现网络会议、广电__等_务工作应用。
二、网上应用推广
(一)按要求接入市电子政务网站。
(二)利用电子政务网站平台,积极推进开发应用。按省、市政府“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求,做好录入、上载信息的一切准备工作。
(三)按照《_省_务公开规定》和公众关心的问题,推进网上政务公开工作,确保了至少四年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本年度重大事项,全部行政审批事项等上网工作。
(四)及时更新网站信息。将单位领导姓名、领导分工、领导工作电话和电子信箱、科室职责、科室负责任人姓名、科室工作电话和本单位职能等有变化的都及时进行更改公布;将提供面向企业和个人的办事表格在网上全面公布;将工作简报(《_广_工作》)每期完整公布;在网站首页的显着位置设置了投诉监督电话。
三、政府门户网站建设
进一步完善了公众信息门户网站建设,并开通了局长信箱,市_可对我局的__发表看法,也有热心市民给_们提出了很好的建议。
四、网络安全保密
鉴于我部门网络建设的实际,网络安全建设显得更为重要。
(一)实现了党政网与本局其他网络的物理隔绝。
(二)网站建设中,配置有防火墙,仅开放个别端口满足公众服务,并强化了安全管理。
(三)局域网配置了网络版杀毒软件,严防病毒攻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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