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悉,我国网络安全审查办法将于下月提交中央网络安全和信息化领导小组第二次会议审议,这意味着我国即将推出网络安全审查制度。另外,2015年中国网络空间信息安全学术会议将于1月22日在北京召开, 分析人士表示,中国网民规模突破6亿,2013年全国电子商务交易规模也已突破10万亿元,中国已是名副其实的“网络大国”,但中国离网络强国目标仍有差距,侵犯个人隐私、损害公民合法权益等网络安全领域违法行为时有发生。2014年2月27日,中央网络安全和信息化领导小组成立。2014年8月28日工信部发布《关于加强电信和互联网行业网络安全工作的指导意见》,2014年11月份工信部发布18项通信行业网络与信息安全标准,这均显示国家对网络安全重视程度正日益提高,网络安全概念股也将迎来前所未有发展机遇。
2. 根据网络安全法的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是为了保障网络安全,维护网络空间主权和国家安全、社会公共利益,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促进经济社会信息化健康发展,制定的法律。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于2016年11月7日发布,自2017年6月1日起施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详细内容: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
为了保障网络安全,维护网络空间主权和国家安全、社会公共利益,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促进经济社会信息化健康发展,制定本法。
第二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建设、运营、维护和使用网络,以及网络安全的监督管理,适用本法。
第三条
国家坚持网络安全与信息化发展并重,遵循积极利用、科学发展、依法管理、确保安全的方针,推进网络基础设施建设和互联互通,鼓励网络技术创新和应用,支持培养网络安全人才,建立健全网络安全保障体系,提高网络安全保护能力。
第四条
国家制定并不断完善网络安全战略,明确保障网络安全的基本要求和主要目标,提出重点领域的网络安全政策、工作任务和措施。
第五条
国家采取措施,监测、防御、处置来源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网络安全风险和威胁,保护关键信息基础设施免受攻击、侵入、干扰和破坏,依法惩治网络违法犯罪活动,维护网络空间安全和秩序。
第六条
国家倡导诚实守信、健康文明的网络行为,推动传播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采取措施提高全社会的网络安全意识和水平,形成全社会共同参与促进网络安全的良好环境。
第七条
国家积极开展网络空间治理、网络技术研发和标准制定、打击网络违法犯罪等方面的国际交流与合作,推动构建和平、安全、开放、合作的网络空间,建立多边、民主、透明的网络治理体系。
第八条
国家网信部门负责统筹协调网络安全工作和相关监督管理工作。国务院电信主管部门、公安部门和其他有关机关依照本法和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在各自职责范围内负责网络安全保护和监督管理工作。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有关部门的网络安全保护和监督管理职责,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确定。
第九条
网络运营者开展经营和服务活动,必须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尊重社会公德,遵守商业道德,诚实信用,履行网络安全保护义务,接受政府和社会的监督,承担社会责任。
第十条
建设、运营网络或者通过网络提供服务,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和国家标准的强制性要求,采取技术措施和其他必要措施,保障网络安全、稳定运行,有效应对网络安全事件,防范网络违法犯罪活动,维护网络数据的完整性、保密性和可用性。
第十一条
网络相关行业组织按照章程,加强行业自律,制定网络安全行为规范,指导会员加强网络安全保护,提高网络安全保护水平,促进行业健康发展。
第十二条
国家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使用网络的权利,促进网络接入普及,提升网络服务水平,为社会提供安全、便利的网络服务,保障网络信息依法有序自由流动。任何个人和组织使用网络应当遵守宪法法律,遵守公共秩序,尊重社会公德,不得危害网络安全,不得利用网络从事危害国家安全、荣誉和利益,煽动颠覆国家政权、推翻社会主义制度,煽动分裂国家、破坏国家统一,宣扬恐怖主义、极端主义,宣扬民族仇恨、民族歧视,传播暴力、淫秽色情信息,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扰乱经济秩序和社会秩序,以及侵害他人名誉、隐私、知识产权和其他合法权益等活动。
第十三条
国家支持研究开发有利于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网络产品和服务,依法惩治利用网络从事危害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的活动,为未成年人提供安全、健康的网络环境。
第十四条
任何个人和组织有权对危害网络安全的行为向网信、电信、公安等部门举报。收到举报的部门应当及时依法作出处理;不属于本部门职责的,应当及时移送有权处理的部门。有关部门应当对举报人的相关信息予以保密,保护举报人的合法权益。
第二章网络安全支持与促进
第十五条
国家建立和完善网络安全标准体系。国务院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和国务院其他有关部门根据各自的职责,组织制定并适时修订有关网络安全管理以及网络产品、服务和运行安全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国家支持企业、研究机构、高等学校、网络相关行业组织参与网络安全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制定。
第十六条
国务院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应当统筹规划,加大投入,扶持重点网络安全技术产业和项目,支持网络安全技术的研究开发和应用,推广安全可信的网络产品和服务,保护网络技术知识产权,支持企业、研究机构和高等学校等参与国家网络安全技术创新项目。
第十七条
国家推进网络安全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鼓励有关企业、机构开展网络安全认证、检测和风险评估等安全服务。
第十八条
国家鼓励开发网络数据安全保护和利用技术,促进公共数据资源开放,推动技术创新和经济社会发展。国家支持创新网络安全管理方式,运用网络新技术,提升网络安全保护水平。
第十九条
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组织开展经常性的网络安全宣传教育,并指导、督促有关单位做好网络安全宣传教育工作。大众传播媒介应当有针对性地面向社会进行网络安全宣传教育。
第二十条
国家支持企业和高等学校、职业学校等教育培训机构开展网络安全相关教育与培训,采取多种方式培养网络安全人才,促进网络安全人才交流。
第三章网络运行安全
第二十一条
国家实行网络安全等级保护制度。网络运营者应当按照网络安全等级保护制度的要求,履行下列安全保护义务,保障网络免受干扰、破坏或者未经授权的访问,防止网络数据泄露或者被窃取、篡改:(一)制定内部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确定网络安全负责人,落实网络安全保护责任;(二)采取防范计算机病毒和网络攻击、网络侵入等危害网络安全行为的技术措施;(三)采取监测、记录网络运行状态、网络安全事件的技术措施,并按照规定留存相关的网络日志不少于六个月;(四)采取数据分类、重要数据备份和加密等措施;(五)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义务。
第二十二条
网络产品、服务应当符合相关国家标准的强制性要求。网络产品、服务的提供者不得设置恶意程序;发现其网络产品、服务存在安全缺陷、漏洞等风险时,应当立即采取补救措施,按照规定及时告知用户并向有关主管部门报告。网络产品、服务的提供者应当为其产品、服务持续提供安全维护;在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的期限内,不得终止提供安全维护。网络产品、服务具有收集用户信息功能的,其提供者应当向用户明示并取得同意;涉及用户个人信息的,还应当遵守本法和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关于个人信息保护的规定。
第二十三条
网络关键设备和网络安全专用产品应当按照相关国家标准的强制性要求,由具备资格的机构安全认证合格或者安全检测符合要求后,方可销售或者提供。国家网信部门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制定、公布网络关键设备和网络安全专用产品目录,并推动安全认证和安全检测结果互认,避免重复认证、检测。
第二十四条
网络运营者为用户办理网络接入、域名注册服务,办理固定电话、移动电话等入网手续,或者为用户提供信息发布、即时通讯等服务,在与用户签订协议或者确认提供服务时,应当要求用户提供真实身份信息。用户不提供真实身份信息的,网络运营者不得为其提供相关服务。国家实施网络可信身份战略,支持研究开发安全、方便的电子身份认证技术,推动不同电子身份认证之间的互认。
第二十五条
网络运营者应当制定网络安全事件应急预案,及时处置系统漏洞、计算机病毒、网络攻击、网络侵入等安全风险;在发生危害网络安全的事件时,立即启动应急预案,采取相应的补救措施,并按照规定向有关主管部门报告。
第二十六条
开展网络安全认证、检测、风险评估等活动,向社会发布系统漏洞、计算机病毒、网络攻击、网络侵入等网络安全信息,应当遵守国家有关规定。
第二十七条
任何个人和组织不得从事非法侵入他人网络、干扰他人网络正常功能、窃取网络数据等危害网络安全的活动;不得提供专门用于从事侵入网络、干扰网络正常功能及防护措施、窃取网络数据等危害网络安全活动的程序、工具;明知他人从事危害网络安全的活动的,不得为其提供技术支持、广告推广、支付结算等帮助。
第二十八条
网络运营者应当为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依法维护国家安全和侦查犯罪的活动提供技术支持和协助。
第二十九条
国家支持网络运营者之间在网络安全信息收集、分析、通报和应急处置等方面进行合作,提高网络运营者的安全保障能力。有关行业组织建立健全本行业的网络安全保护规范和协作机制,加强对网络安全风险的分析评估,定期向会员进行风险警示,支持、协助会员应对网络安全风险。
第三十条
网信部门和有关部门在履行网络安全保护职责中获取的信息,只能用于维护网络安全的需要,不得用于其他用途。
第三十一条
国家对公共通信和信息服务、能源、交通、水利、金融、公共服务、电子政务等重要行业和领域,以及其他一旦遭到破坏、丧失功能或者数据泄露,可能严重危害国家安全、国计民生、公共利益的关键信息基础设施,在网络安全等级保护制度的基础上,实行重点保护。关键信息基础设施的具体范围和安全保护办法由国务院制定。国家鼓励关键信息基础设施以外的网络运营者自愿参与关键信息基础设施保护体系。
第三十二条
按照国务院规定的职责分工,负责关键信息基础设施安全保护工作的部门分别编制并组织实施本行业、本领域的关键信息基础设施安全规划,指导和监督关键信息基础设施运行安全保护工作。
第三十三条
建设关键信息基础设施应当确保其具有支持业务稳定、持续运行的性能,并保证安全技术措施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同步使用。
第三十四条
除本法第二十一条的规定外,关键信息基础设施的运营者还应当履行下列安全保护义务:(一)设置专门安全管理机构和安全管理负责人,并对该负责人和关键岗位的人员进行安全背景审查;(二)定期对从业人员进行网络安全教育、技术培训和技能考核;(三)对重要系统和数据库进行容灾备份;(四)制定网络安全事件应急预案,并定期进行演练;(五)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义务。
3. 中央网络安全和信息化领导小组召开第二次工作会 哪些
据悉,我国网络安全审查办法将于下月提交中央网络安全和信息化领导小组第二次会议审议,这意味着我国即将推出网络安全审查制度。另外,2015年中国网络空间信息安全学术会议将于1月22日在北京召开,
分析人士表示,中国网民规模突破6亿,2013年全国电子商务交易规模也已突破10万亿元,中国已是名副其实的“网络大国”,但中国离网络强国目标仍有差距,侵犯个人隐私、损害公民合法权益等网络安全领域违法行为时有发生。2014年2月27日,中央网络安全和信息化领导小组成立。2014年8月28日工信部发布《关于加强电信和互联网行业网络安全工作的指导意见》,2014年11月份工信部发布18项通信行业网络与信息安全标准,这均显示国家对网络安全重视程度正日益提高,网络安全概念股也将迎来前所未有发展机遇。
4. 网络安全法是为了保障网络安全维护什么和国家安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五十三号):
第一条:为了保障网络安全,维护网络空间主权和国家安全、社会公共利益,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促进经济社会信息化健康发展,制定本法。
《网络安全法》是我国网络安全领域的基础性法律,共有七章七十九条,内容十分丰富,奠定了中国网络安全保护和网络空间治理的基本框架,是引导我国网信事业沿着健康安全轨道运行的指南针,具有里程碑意义。
《网络安全法》集中体现了网络空间各利益相关方普遍关心的问题,确定了网络建设、运营、维护和使用网络,以及网络安全监管等多项法律规范和制度,这些规范和制度相互影响、相互作用、相互协调,形成了一个维护网络空间主权和国家安全的闭环系统。
通过这些法律规范及制度,《网络安全法》确定了相关法定机构对网络安全的保护和监管职责,明确了网络运营者应履行的安全义务,平衡了涉及国家、企业、公民等多元主体的网络权利与义务关系,清晰地协调了政府管制和社会共治网络治理的关系。
形成了以法律为根本治理基础的网络治理模式,结构合理严谨,规定衔接配套,语言清晰准确,并对网络安全涉及的主要词语进行了文意解释,为建立网络空间治理系列基础法律保障体系奠定了坚实的法治基础。
习近平主席在第二届世界互联网大会上代表中国政府向全世界发出了共同构建网络空间命运共同体,并提出了推进全球互联网治理体系的四项原则:尊重网络主权,维护和平安全,促进开放合作,构建良好秩序。
习主席提出的“全球互联网治理四项基本原则”具有深刻的国际法意义,首先,只有各国的网络空间主权得到相互尊重,维护网络空间和平才有可能实现;其次,只有网络空间实现了和平安全,方能促进各国网络空间的开放合作。
再次,各国网络空间开放合作的基础,必须构建良好的网络空间秩序。习主席提出的上述原则根植于联合国宪章的宗旨和原则,不但反映了互联网时代各国共同构建网络空间命运共同体的价值取向,而且也反映了互联网时代“安全与发展”为一体双翼的主潮流。
5. 2022年国家网络安全宣传周在安徽合肥开幕!有哪些看点和亮点呢
首先是推动新时代网络文明建立。顶层设计逐渐完美,对网络文明建立的目的、Task、办法、步调、办法、要求等做出了明白规则。兴办中国网络文明大会,搭建交换展现平台。网络宣扬深化而扎实。推进佰党的立异实际不得人心,仔细做好网上严重主题宣扬,深化施行中国正能量“五百”网络精品工程,推动“阳光线”举动,完美网络全社会文明本质。
要晓得互联网不只给人们的生度活带来无限兴趣,也为人们了解社会新闻、任务进修生活、交换结交供给了便当。拉近了人与人之间的间隔,已成为人们精神生活的一部分。实践必须。比方网络线程、网络答复等也是人们网络生活知的有机构成部分。与现实生活一样,网络生活更必须文明的品德、公理和阳光,更必须社会公益的正能量。因而,作为网络人,我们应当有保护网络文明的义务和任务。这是每一个人都必需做的荣耀任务。
6. 2022年国家网络安全宣传周开幕,为何会定在安徽合肥举行
安徽合肥举办了“2020全国网络安全宣传周”暨“全国网络安保大会”。本届网络安全展览会以“网络安全为人民,网络安全靠人民”为主旨,以网络安全企业、项目、产品、成果展示与群众互动体验有机融合。此次展会分为中国科创城市合肥展区、网络安全应用实践展区、网络安全技术创新展区、网络安全自主可控展区、互联网新应用安全展区、网络安全科普互动区、网络安全知识大讲堂七个展区。
据了解,“2022全国网络安全宣传周”和“互联网技术峰会”将于今年九月五日在合肥召开。该会议还公布了一个基本的量子安全性。据悉,这个基础设施是国盾和中国移动合作开发的,它是一座将使用者与量子保密通讯网络相连的桥梁。
7. 网络安全宣传周开幕展现了哪些成果
9月16日,2017年国家网络安全宣传周在沪开幕,主题是“网络安全为人民,网络安全靠人民”。
支付宝的最新数据显示,其资损率为百万分之一,远低于国际领先支付机构千分之二的风险水平。还不放心的话,蚂蚁金服此次又带来了“你敢扫,我敢赔”,用户扫到含病毒的二维码或者商家的收钱码被“掉包”等情况,都可以拨打支付宝服务热线申请赔付。
8. 教育信息化和网络安全工作要点
法律分析:一是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对教育领域网络安全和信息化的战略部署。二是深入实施教育信息化2.0行动计划。三是教育网络安全支撑体系不断完善,网络安全人才培养能力和质量全面提升,教育系统网络安全防护水平不断提高。深化基础教育资源开发与应用,持续推进职业教育、高等教育和继续教育资源建设。
法律依据:教育部《教育信息化和网络安全工作要点》第二条 一是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对教育领域网络安全和信息化的战略部署。做好《教育信息化十年发展规划(2011-2020年)》《教育信息化“十三五”规划》收官工作。研制教育信息化中长期发展规划(2021-2035年)和“十四五”规划,出台推进“互联网+教育”发展、加强教育管理信息化的指导意见,举办国际人工智能与教育会议、世界慕课大会。二是深入实施教育信息化2.0行动计划。科学规划推动教育专网建设,完善国家数字教育资源公共服务体系,启动国家中小学生网络学习平台建设,网络学习空间应用不断普及深入,师生信息素养持续提升。推广“三个课堂”模式应用,以“三区三州”为重点开展网络扶智工程。教育信息化试点示范效益彰显,不断探索“互联网+”条件下教育发展新模式。教育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显着提升。三是教育网络安全支撑体系不断完善,网络安全人才培养能力和质量全面提升,教育系统网络安全防护水平不断提高。出台教育部直属机关数据安全管理办法和教育系统数据安全的指导意见,组织开展教育系统关键信息基础设施认定和检查。举办国家网络安全宣传周“校园日”活动。
9. 国家网络安全宣传周将在全国范围内开展,网络安全意识到底有多重要
网络安全意识深入人心,现在的人都依靠网络,很多时候骗子无处不在,只有提高网络安全意识才会保证自己的人身安全,避免自己财产有所损失。
现在大部分人都离不开手机和电脑,这也是电子时代带给大家的影响,很多时候也离不开它们的存在,毕竟它们确实给生活带来了很多便利。对于大家来说网络确实存在很多好处,但是也给了骗子很多契机,它们利用网络的漏洞无处不在,很多时候利用大家最在意的事情攻克忍心,达到自己想要的目的。
在我看来,网络安全意识深入到我们每一个人的生活,只有提高安全意识才会避免自己上当受骗。我们要知道有些人为了达到自己的目的,会用尽一切的努力获得他人的好感,从而达到不为人知的目的,因此我们一定要提高警惕。